美章网 精品范文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食品安全工作意见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不断完善食品监督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模式,继续重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县农畜水产品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80%,年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3000人次,绿色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达56个,新增无公害基地5000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累计达20家;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4%,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以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种苗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一是加快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进度,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基本消除28类食品无证生产现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准入许可责任追究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全县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完善监督抽检和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使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列入国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行为;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一是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生猪产销联防制度,禁止从一年内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含)的产地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帐登记制度;三是整顿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肉类加工中心;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号)精神,完善定点屠宰场自检和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全县进点屠宰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63%、定点屠宰覆盖面达80%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一是全面加大“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和食品配送力度。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二是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28类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QS”标志及是否伪造冒用“QS”标志;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回收食品改换标签重新上市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农业源头部门推动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合作”工作,配合生产加工领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发挥“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加大农副产品、菜市场食品的监管检测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中心菜市场检测室;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每抽检不少于12批次,抽检品种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抽检结果应在明显处公示,并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四是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

(五)进一步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全县10所学校食堂通过量化分级验收C级以上。城区发证的餐饮单位,完成量化A、B、C评定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凉菜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基础设施,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的整治和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三网”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一抓责任网延伸,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配套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抓群众监督力量的整合。结合“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种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整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落实经费补助。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的发挥。三抓“千万工程”提质扩面。按照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全覆盖;同时,加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千万工程”质量。四抓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定向配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力争总体配送率达到60%左右。从开始,我县要按照市政府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学生食品全配送目标。,城区学校食品要首先实行定点配送,以后两年逐步延伸到位,确保全县学生在校食品的源头安全。县经贸、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共同研究具体办法,签订配送合同,积极完成全县学校食品的全面定向配送任务。

(二)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组织建设当作弥补体制性缺陷的任务来抓,首批试点乡镇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其他乡镇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三)找准市场薄弱环节,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一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狠抓源头控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的市场监管。二要突出重点品种,把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凉菜、豆制品和餐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三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学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四要突出重点对象,按照整合提升、分类转化等办法全面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模式,推进小企业小作坊在整合过程中得到规范,加快市场准入进程。五要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外来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安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集中力量彻底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六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预警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的权威性作用。,要建立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监测公告制度,实行全县每季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定量数据,及时披露食品安全基础信息,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消费信心。二要大力宣传食品科普常识以及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五)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管要求,一要组织查处不符合GMP要求仍进行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不一致行为;二要开展辅助酸糖类、缓解体力疲劳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物品,以及营养补充剂主要营养成分指标专项抽检工作;三要加强对违法宣传改善产品检查,加大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宣传改善或暗示改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坚决取缔伪造、冒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文或批准文号的产品。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整合全县的食品质量检测资源,形成食品安全检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最大效率,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二要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检测。紧紧跟踪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及超量使用渔药、兽药、非食品用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依靠先进科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二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信用信息,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逐步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重心前移。二要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积极探索建立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的技术、装备和财政等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全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监管、依法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确保中心城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一核心任务,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着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身心健康,为“幸福”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2到3年时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四大环节的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活动有效遏制,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对中心城区食品安全放心满意。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查考评镇办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各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个人)的基本状况,建立工作台帐;建立健全本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收集、汇总、报告本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参照市《关于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坚持分段监管与品种监管相结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实施监管。畜牧、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承担畜禽养殖、屠宰的安全监管;林业、水务、粮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别承担陆生植物、水产品和粮食的安全监管;城管执法部门承担对食品摊贩设点的地段、时间、经营设施及行为全程监管。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经信、教育、民宗、旅游、环卫、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承担相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应从大局出发,加强与各镇办及同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在各村(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上报所在镇办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各镇办、各部门应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使其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查建档等方面发挥辅助作用。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5.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科学制定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由区政府与各镇办、各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办、各部门与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承诺书》,明确责任,量化奖惩,建立“分工明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定期综合考核和不定期考评。定期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不定期考评,主要是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监管效能水平以及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考评。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6.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每月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和处理监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联合执法方案等。

7.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监管资源,针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及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不断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紧紧抓住小餐饮、小商店、小作坊、集体食堂等薄弱环节,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情况的督察力度,确保将各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8.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顺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化,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相关应急预案,分级建立区、镇办、部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周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涉及多环节、多领域或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具体由区食安办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事故责任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缓解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9.建立舆情信息机制。各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引导社会舆论,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和领域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相关部门报区食安办审核后依法,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对外信息。

(三)做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

10.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大力推行监管信息化、企业法人述职等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承诺、量化分级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日常监管制度,加快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注重加强监管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条件,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1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力推进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乳制品、地沟油、餐厨废弃物、酒类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坚持早发现、早控制,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12.加快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食品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把企业食品安全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严格执行食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褒奖守信企业,严惩失信企业。

(四)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评估

13.健全食品安全预警评估机制。根据上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报送和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监管”的原则,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可能、趋势以及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做好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对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14.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和整合农业、蔬菜、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逐步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与互通。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关键检测技术特别是以现场控制为目的的快速检测技术普及与应用。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5.不断加强全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通报秩序,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服务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农业、畜牧等部门负责有关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区食安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传递和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通过区政务网、《食品安全简报》等渠道,及时通报各镇办、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六)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16.积极构建社会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积极欢迎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行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居)、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台帐和记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

17.切实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市民投诉处置办法,各监管部门在接到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后,对举报投诉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及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如举报投诉事项的管辖责任明确,直接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对举报投诉事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管辖责任,或职责不清的,应及时报请区食安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对举报属实的,按照相关文件及时兑现奖励。

(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

18.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及时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定期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培训,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守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监管部门和经营企业的自觉行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及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办和监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指挥调度、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试点,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和食品安全的全程可控、有效监管。

第3篇

《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措施。《通知》明确从5月到年底。通过整治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农村学校食堂纳入校舍安全工程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意见》提出,要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把农村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

严格许可管理未经许可不得从业

《意见》明确,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意见》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规范承包经营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内容

不少学校食堂是对外承包经营的,对此,《意见》要求,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规范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防控食物中毒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4篇

时节性特点,就近期食物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增强宣布教育

(一)培训范围、内容和要求。对本能机能部分监管人员、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司法、法律、规章和国家、省、市食物安全有关文件以及大会精神、食物安全承诺书和清楚纸等有关内容的培训。

对本能机能部分监管人员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法人代表的培训,由各监管部分负责组织;对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从业人员的培训,由食物生产运营者负责组织,各监管部分负责监督落实。

各监管部分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要依照有关要求,规则培训时间,坚持培训档案,保证培训结果。

(二)发放清楚纸。各监管部分依据行业要求,统一制造食物安全清楚纸,并负责向一切食物生产运营者发放,内容包括创办前提、人员天资、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办(行业驱赶准则)等。

(三)签署食物安全承诺书。一切食物生产运营者要与监管部分签署食物安全承诺书,并在运营场合明显地位公示,承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承诺书内容与花样由各监管部分依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统一制订。

二、从新进行天资核对

(一)对获证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从新进行核对。县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分要对全县一切获证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依照行业规范从新进行具体核对。依照提高规范、严厉准入的要求,对符合前提、规范运营的,准予继续从事生产运营活动,证照有用;对基本符合前提,但治理不规范的,一概破产整理,限日整改,审核及格后,方可从新开展生产运营活动;对不符合准入前提或经由整改仍不达标的,一概撤销或刊出相关证照。

(二)对无证无照食物生产运营户进行拉网式筛查。县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分,依照分段监管的准则,对本辖区内一切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桌、小摊点等食物生产运营户进行拉网式筛查,依照“五个一批”的要求进行综合整治。要经过断水断电、撤除设备等方法果断取缔一批,经过革新提高、整合重组等方法核准规范一批,归入日常监管。

三、严厉打击食物不合法添加和滥用食物添加剂行为

(一)增强对非食用物质的监管。对国家的食物中能够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制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运用的物质,县工促、农牧、质监、工商、商务和食药监等部分要依法增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物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物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坚持销售台帐,严厉执行实名购销准则,严禁向食物生产运营单位销售。

(二)增强食物添加剂生产环节监管。质监部分要严厉食物添加剂生产企业答应治理。对新设立食物添加剂生产企业,不符合相关司法规则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三)增强食物添加剂销售环节监管。工商部分要严厉食物添加剂市场运营主体准入治理,逐户坚持运营档案,严厉监督食物添加剂运营者向供货者索要其正当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查验及格证实文件,并留存保管。要依照有关司法法律和市委、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食物安全工作的施行意见》要求,严厉执行销售实名注销准则,索要购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并坚持销售台帐。

(四)食物添加剂运用环节执行严厉专控制。县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分要负责监督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在食物添加剂运用进程中,执行专人保管、专柜(库)贮存、专册注销、专人添加和精确计量,严厉依照规范要求的范围和限量进行添加。

(五)严厉打击不合法添加剂和滥用食物添加剂。严禁在食物生产加工进程中不合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物添加剂,在食物生产加工进程中不合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概撤消其生产答应证,并移送公安部分按生产运营有毒有害食物罪立案查处。质监、工商部分要增强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抽检,超范围运用食物添加剂的,一概撤消答应证;超限量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限日整改并赐与行政处分,抽检两次不及格的,一概撤消其答应证。

四、增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种类和时节性食物监管

(一)重点区域。以夜市、啤酒广场、陌头烧烤、食物批发市场、食物超市、旅行景点、学校周边、食物生产加工小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集镇等为重点地域。

(二)重点部位。以建筑工地食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小餐馆、家庭小饭桌、快餐加工外卖、小作坊、小摊点、农副产物市场、小食杂店以及其它新型业态等为重点部位。

(三)重点种类。以米、面及其成品、食用油、鲜肉及其成品、水产物、卤成品、瓜果、蔬菜、啤酒、饮料、冷冻食物、儿童食物、乳成品、豆成品、酱腌菜、调味品、保健食物等为重点种类。

五、增强当地市场外地食物的监管

各监管部分要依照提高准入门槛、严厉增强监管的准则,结合行业特点,抓紧研讨外地食物进入我县市场销售的治理方法;还,增强当地市场外地食物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将问题食物拒之门外。

六、坚持食物安全信息治理平台

各监管部分要以食物生产运营企业具体核对为契机,依据工作需求确定信息内容,将一切食物生产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具体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整治,录入本部分信息治理系统(包括法人代表直系亲属的信息),为今后坚持食物安全信息治理平台奠基基本。

七、落实有奖告发准则

县食安办、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监等部分都要经过报纸、电视、播送、收集、布告、板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食物安全违法行为投诉告发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小时承受大众告发投诉,实时查询处置,并向告发投诉人反应后果,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回音。还,要继续落实有奖告发准则,对群众告发并经监管部分立案查询属实,且进入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顺序的案件,依照《市食物安全有奖告发施行方法》的规则实时兑现奖励。

八、充分发扬社会言论监督效果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总体要求,针对我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的监管链,建立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农林部门牵头,社发、工商、环保、质监等部门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进货渠道、使用和生产过程,加强对农产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强化溯源管理,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到今年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五大类25个品种;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社发、工商、环保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征税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的持有情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证照齐全的单位重点检查其生产加工的控制、卫生条件、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小作坊登记管理、目录监管、限定区域销售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组织开展黄酒、豆制品和豆芽、桶装饮用水、食用油、方便食品五类重点食品及水产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面粉、儿童食品、边销茶、蜜饯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产品的专项抽查。到今年年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到100%;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彻底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三)加强对食品经营环节的整治。工商部门牵头,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食品的进货渠道,对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批准擅自加工食品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撤柜等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区农贸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到40%以上,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80%以上。

(四)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整治。社发部门牵头,城交、行政执法、工商、环保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集体食堂和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五)加强对猪肉生产经营的整治。经发部门牵头,社发、工商、环保等部门配合,对生猪定点屠宰点、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检查,依法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到今年年底,城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实施步骤

这次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到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尤其是证照不全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并根据本实施意见,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对整治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联合执法,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区食安委办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规范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同时,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积极加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取得全面实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长效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广大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健全举报网络,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起预防、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抓好本辖区和本监管环节的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推进,每月的16日和30日要及时向区食安委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并上报区食安委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监管资源,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有关单位、个人举报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要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明察暗访。

第6篇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任务,是一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为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56号)要求,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省上成立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卫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等有关部门组成,并邀请省委宣传部参加的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顿办)。各地也要建立与省整顿办高效畅通的联系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围绕七项整顿任务,进一步明确整顿目标和工作时限,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顿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规范信息报告和工作

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于每月1日前向省整顿办报告上月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整顿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案件查处、督查和评估考核等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当地的信息,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负责组织,对于涉及区域达两个以上市的信息,由省整顿办组织统一。

三、加强督查和评估考核

省整顿办正在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评估考核方案,并于年年底前对各市(区)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省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工作,由省整顿办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对各市(区)包干负责。各市(区)也要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对县(市、区)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要重点给予指导和督办。同时,省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对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四、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省整顿办分别在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设立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各地也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统一或分部门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事故和案件线索并进行调查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应对,依法及时妥善处置;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追究食品安全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重拳打击,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省整顿办负责督办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办理情况。

五、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和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和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认真分析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源头治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建立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要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要结合整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监管制度体系。各地在执行整顿任务的同时,要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检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能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特别要充分发挥省食品安全信息网和市级食品安全分析预警体系的信息宣传功能,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丰富多样的形式,组织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解读国家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以及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介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规、标准的培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

第7篇

一、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我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一契机,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副镇长直接参与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制定《司徒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司徒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信息员(每村一名)和监督员,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司徒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本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强化农村家宴和集体聚餐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应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涉药单位等各个环节,针对性地加强监测抽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风险,提前进行预警告示。

三、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要加强农畜产品源头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品、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可追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防治滥用和超量使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管农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类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收运管理。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禁止学校食堂或学生餐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供应豆角、禁止学校食堂和学生餐制做凉菜,使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目前,全镇13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起了食品药品工作站,并建起了群众监督网。并要求各村、职能部门要将《致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一封信》发放到调查单位和个人手中;并对全镇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调查摸底清楚,并填写上报《司徒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各阶段的集中整顿提供本底资料。

四、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二是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农贸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并一定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并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工商、质检、农林、食药监站等职能部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五一”、国庆、的重要时段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及时查处上级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更上一层楼;二是联合环保、质检、工商加大对“地沟油”的整治力度。

五、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第8篇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__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20__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现在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

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__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9篇

食品安全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职责。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能分工比较模糊的监管领域,要及时协调明确主管部门,确保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在各个环节上严把食品关口。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半年一考核,全年一总评,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工作由市考核办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统一组织,市食安办组织人员参与。重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跟踪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三、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辖区和各自监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从严从快组织查处曝光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违法“黑名单”制度。市、县两级农业、质监、工商、商务、药监、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尽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黑名单”制度和各系统的食品安全违法“黑名单”查询系统,实现联网查询,信息共享。各监管部门在日报、电视台、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农业、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年底前建起企业信用档案。并分别在全市建成100家示范店(放心店)。实行企业守法经营承诺制,企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行飞行检查制度,真正掌握监管对象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等。特别是在添加剂整治中推行购销实名制、使用备案制等措施强化管理。

六、实行食品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市政府设立100万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市食安办制定出台全市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布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七、探索推行规范化产销连接的食品安全体系。农业、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探索建立从农产品基地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整个链条的全程监管模式,实现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食品的产销安全,逐步实现食品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追溯体系。

八、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强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由市食安办牵头,尽快摸清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将现有的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有机整合,由市政府投资筹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行“一厅式”检测。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切实抓好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在全镇范围内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目标。逐步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基本框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案,形成“安全生产加工、诚信经营销售、放心消费食品”的食品安全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无证小作坊和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食用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等11类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生猪屠宰厂(场)、小食品加工作坊、小饮食店、“农家乐”为重点场所,整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犯罪团伙,提高全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抓好食品安全的“四个环节”

1.种植养殖环节

要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积极推行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定;加快无公害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巩固和保证农资“放心店”的建设工作,确保农牧投入品安全。

2.生产加工环节

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联系会议制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信息数据库;落实“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职责”的食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包食品安全承诺制;实行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制;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作坊,使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

3.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

深入实施以“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敦促经销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办法;完善落实市场巡查制度、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批发点的监管。推进大型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中、小餐饮业、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硬件和管理制度;强化农村家宴申报和指导管理;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按照县食安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符合卫生、环保、安全等条件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各类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行为;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的有证有照经营户,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以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督执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在市区和县(市)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

(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全部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无公害蔬菜抽检合格率98%以上,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无公害标准化覆盖率95%以上,全市蔬菜抽检合格率96%以上。

(三)辖区内农药、肥料生产厂家、销售门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农药、肥料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四)按照“四有”标准(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仪器),全部建立县级检测站。

(五)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实行市场准入的主体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监督抽查率100%。

(六)对规模养殖场、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奶站、市区和县(市)城区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部落实监管责任人,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率100%,对涉嫌犯罪的向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七)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100%,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进货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生产企业产品检测合格率100%,经营单位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

(八)奶站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持证率100%,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分户留样率100%,质量自检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

(九)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购入饲料和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登记率100%,可追溯率100%。无公害畜(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单位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畜禽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100%;产地检疫覆盖面100%;定点屠宰厂检出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规模饲养场(小区)、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率、审核合格后发证率100%。

(十一)出栏生猪瘦肉精批批抽检(速测);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二)实行准入的牧渔产品市场全部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肉品经营市场经营户全部持证、挂牌经营,抽检合格率95%以上。

(十三)对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单位、批发市场畜产品开展质量抽检,认证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其他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检测不合格查处率100%。

(十四)加强水产品生产监管。严厉打击在水产苗种繁育和水产养殖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6%以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全部建立投入品使用制度,无公害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

(十五)实现对果品生产经营者的全员宣传教育;生产上彻底禁用五种高毒农药,全面加强对果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贮果冷库及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

的监督抽查,对无公害生产基地抽检合格率100%;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自检率100%,力争上市果品全部合格达标。

(十六)建立科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源头监管

1种植业农产品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将实现农业标准化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相结合,以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品牌带动,加速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实施。

——着力实施“百村千户”工程。按照“一定、二约、三健全”(“一定”即确定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建设标准;“二约”即县农业局与无公害标准化样板村进行质量承诺约定、村与蔬菜种植户进行质量承诺约定;“三健全”即健全档案、健全检测机制、健全监管机制)模式,重点建设100个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村和1000个示范户。设立10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推广十项关键无公害技术。

——整顿农资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组织对蔬菜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完善检测制度,强化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检验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综合区域站的作用,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监管抽检力度。市级检测中心每年从生产基地抽样50次,1000多个样品;从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单位抽检400多批次,10000多个样品;县级检测机构每月至少全部覆盖一次;乡级综合区域站在蔬菜生产全过程实施跟踪检测。对规模生产基地、重点区域和关键季节增加检测频率,确保产地准出。

2牧渔产品

——完善标准体系,抓好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推行标准化生产,通过示范推广,带动广大养殖户健康养殖、清洁养殖、生态养殖。加强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共安全和品牌形象;强化对养殖场(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严厉打击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添加和使用违法物品的行为;加快奶牛小区新建和扩建步伐,引导散养户进入小区饲养,今年6月底前实现“养殖入区、挤奶进厅”目标;搞好奶站标准化建设,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管理,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对证照合法、手续齐备、管理规范的单位,予以备案,落实监管责任人,签订质量承诺书;对无证经营,以及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依法查处、取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严厉打击假劣投入品和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销售、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苏丹红和抗生素、β-内酰胺酶(解抗剂)、孔雀石绿等违禁品的违法行为。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布病五个病种实施强制免疫,坚持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构筑起坚强的免疫屏障;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继续加强对鸡新城疫、炭疽、猪伪狂犬、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大力推广速测技术。当前重点推广猪“瘦肉精”速测技术,积极探索其它指标速测技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3个县(市)区全部开展生猪出栏前猪尿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工作。

——规范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四关”。规范产地检疫,严格凭免疫证、动物标识、档案出具检疫证明;规范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屠宰检疫程序检疫合格后出证;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节假日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对肉类储存、销售环节的检疫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偏僻农村散户和零售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病死畜禽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净化肉类市场,让消费者吃上无疫病的放心肉。

——加强奶站监管。认真落实奶站十项管理制度和一项技术规程,即监管责任人制度、质量监管员制度、卫生消毒制度、质量监测抽查制度、日常检测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五禁止”制度、分户留样制度、冷藏运输制度、营运交验管理制度和挤奶操作规程,发挥监管责任人和驻站监管员的作用,抓好以上制度和规程的落实,加强奶站各环节监管,规范奶站经营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推进乳品企业经营管理奶站,鼓励乳品企业通过买断、入股、租赁、托管、监管、签订合同等形式直接经营管理奶站,使奶站真正成为乳品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实现一体化经营。

——加强生鲜乳和饲料、兽药质量监测。根据《河北省奶站生鲜牛奶质量监测抽查制度(试行)》规定,加强奶站生鲜乳质量抽检。全市所有奶站市级每月抽检20%,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皮革水解物和抗生素。加强对奶站生鲜乳的质量抽检,下半年开始,县级对本辖区所有奶站每月抽检一次。市级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小区)每季度集中抽检一次,重点是蛋白饲料和奶牛饲料,其中对奶牛小区自配料抽检比例不低于10%,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对兽药生产企业每半年集中抽检一次,全年抽检两次,重点抽查企业主打品种,检测项目根据兽药品种确定。县级要根据当地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抽检计划,加强饲料、兽药质量抽检,保证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

3果品

——推行果树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12项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规程和各项技术标准,全年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推广面积达到210万亩,结果树标准化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建立无公害标准化果园100个、建成高标准果树标准化核心示范区10个。严禁使用国家违禁农药和投入品,防止源头污染,建设生态型果园,全部实现无公害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产品,加快无公害果品产地环评认定力度,年内达到160万亩,无公害果品、绿色果品、有机转换果品达到10个以上。

——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推行规模化生产,克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管理弊端,规范生产过程,推广“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标识”的管理模式,减少人为生产污染,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水平。

——依法加大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从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到餐桌消费的全程监管,实行经常性调度检查,每季开展专项整治,实现“网格化”管理,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严格市场准入

——继续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积极推进县(市)城区内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全面落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

——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自检和委托检验机制,配备检测人员,完善检测手段,开展自检工作,做到批批检测,严把准入关。对检测不合格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加大对实行市场准入主体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市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配送中心,市级检测中心全年抽检400多批次,10000多个样品(定量检测2000多个、速测8000多个);对县城区内四类市场,县级检测站每月全部覆盖一次。

——进一步完善质量追溯制度。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重点生产基地等建立完善、翔实的生产管理记录,并积极推行产地编码、产品条码制,增加可追溯性。对每一个不合格农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并根据追溯结果依法进行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抓好市场畜产品质量安全六项管理制度(试行)即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质量检测制度、畜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制度的落实,发挥市场主体和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市场牧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市区内65个经营畜产品的重点市场、40家超市畜产品质量抽检,每季度随机抽检20个;加强对畜产品产地认定单位、产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质量抽检,每半年抽检一次。抽检品种为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鸡蛋,检测项目为:猪肉检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二甲嘧啶;鸡肉检测磺胺二甲嘧啶、乙烯雌酚、土霉素;牛羊肉检测磺胺二甲嘧啶;鸡蛋检测磺胺二甲嘧啶。对市区内7个水产品批发市场、1个配送中心的鱼、虾、蟹、贝、鳖五种鲜活水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项目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各县(市)和矿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抽检计划,加强对县(市)城区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畜禽产品的抽检,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监管、检测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县级有机构、有队伍、有人员、有设施、有保障,尽快达到规范运作,提高监督管理和执法能力;农产品重点乡、村、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批发市场及所有实行市场准入的经营主体,都要配置专业设备,配备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制定完善的检测制度,实现果品监管、监测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强流通、消费环节监管

——严格农产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加强农产品经营单位自律机制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农产品经营单位按照有检测人员、有检测仪器、有检测场地,有检测制度“四有”标准,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对上市农产品实行批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进场销售。同时,落实完善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信息公示等制度。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完善自律机制,建立自检、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允许加工使用。

——加强对学校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卫生、工商、商务、质检、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强化办公室综合组织和协调指导工作职能,保证监管机制正常运转和工作正常开展,确定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市财政每年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畜牧水产、林业、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组建相应的监管机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所监管品种和监管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依法行政,强化“三种责任”。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落实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农产品负直接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要依法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经营过程及成品中不得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生产记录、购销台帐、主动召回等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落实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农业、畜牧水产、林业部门负责对农产品和果品种植、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环节的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加强对生鲜乳和奶站的监管及畜禽定点屠宰的检疫工作;落实对农业投入品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配送中心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监督查封、销毁不合格农产品;负责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自检机制,建立索证索票、违规经营强制退出等制度。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消费环节的农产品监管工作,督促餐饮单位建立索证索票、自检制度,确保原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和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12篇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省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2005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现在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

以上传达学习了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05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13篇

2013年是深入贯彻为党的十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下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为目标,确保镇域内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有序可控。

二、工作任务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实现食品安全全程高效监管。

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严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定性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各村(居)内合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与食品生产企业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要求。

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道路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规范流动食品摊点经营行为;重点食品经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

餐饮消费环节:各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达到95%以上;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农村家庭办宴申报、指导率达到100%。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丰富居民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居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围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披露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等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不断深化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聚焦社会热点,进一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有效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和要求等,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加强对食品安全单位法人代表、具体负责人及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加强对农村家宴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公共安全信息员及时上报村域内红白喜事情况进行备案,食品药品监督中队派专人进行监督指导,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积极发挥镇食安办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完善监管信息网络,镇、村(居)二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二)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监管

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加强农产品经营、生产监管,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在生产中的使用;扩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样本量,不断提高检测合格率,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

责任部门:平水质监分局、经发办(农业线)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和备案工作;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联合执法。

责任部门:平水质监分局、经发办(工业线)

食品流通环节:有效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熟食专卖店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溯源和自检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市场内固定摊位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责任部门:平水工商所

餐饮消费环节:加强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健全餐饮消费经营单位食品原料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农村家宴登记、餐饮食品安全指导。

责任部门:食药监平水中队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教育队伍,落实宣传教育经费;结合重要节假日或纪念日,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工地、机关巡回宣传,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标兵)村创建,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

进一步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对信息员、志愿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队伍素质。开展各级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五)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

与各村居、企业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的考核。加大对地下食品加工窝点的整治力度,坚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部门: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

(六)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监管

第14篇

一是高度重视,夯实食品监管安全责任。面对不断出现的瘦肉精”染色馒头”毒豆芽”等食品安全事件,县政府未雨绸缪,提前应对,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教体局、学校的管理责任,夯实了监管工作任务,形成了级级有任务,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二是严把关口,全面落实监管制度。坚持落实“亮证(卫生许可证)守法经营,着工作服,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坚持落实水源安全日查、食堂管理日查制度;坚持落实粮油等食品原料集中统管、定点采购制度;坚持落实贮存、加工、销售各环节规范管理制度;坚持索票索证、检验登记、食品留样观察记录制度;坚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精细管理。

三是狠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学校每周上一节安全课,每月一次集中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制报告、安全承诺、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今年以来,全县教体系统在各类媒体上共发表食品安全宣传信息40余篇,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第15篇

“五一”来临之际,为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我乡按照文件要求,对我乡“五一”期间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五一”期间,我乡以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乳制品、蔬菜、水果、卤制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以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业等为重点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乡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对我乡辖区内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等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安全问题。

    乡畜牧站加大对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加强了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乱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了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