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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2号)的规定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要求,2013年我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机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迟成君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法制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认真建章立制。立足审计特色,出台并印发了《营口市审计局审计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是公开程序规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和“初审、审核两级审查”的信息公开原则。各科室和分管领导对信息严格把关,保密人员定期检查,严防信息上网,法制科全程介入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四是公开内容详实。我局的职责权限、业务范围等事项,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及时依法依规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更加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性,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包括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中,未发生复议及诉讼情况。
一、概述
2013年,衡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审计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运行。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本局实际,修订了信息上网管理规定,明确了相关科室、岗位职责,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凡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的、不涉及秘密的文件内容和政策等都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全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衡水市审计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衡水市审计局子网站、机关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子网站共公开41条政府信息,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5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计划总结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具体包括规范性文件2条、计划总结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众可通过衡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衡水市审计局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通过市审计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设置、机关职能、业务流程等,全面展示我局机关建设、办事程序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3年,本局未收到个人、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接到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有关费用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2013年,衡水市审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强化;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有待加强。
为此,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作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资产审计科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资产审计科将股份公司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并从加强审前调查了解、全面开展审计、加强对股份公司存在问题的总结以及严格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细化了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上半年,资产审计科已完成田心股份公司的20__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已发出大望股份公司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通过审计促使股份公司加强经济活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另外,资产审计科在我局与区财政局(集资办)联合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区31家股份公司的20__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密切关注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督促审计人员严格审计,该项目已于5月底已完成。
上半年,资产审计科对__区投资管理公司下属企业__市__工业有限公司以及__区投资管理公司2014年12月重新收回股权的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四个下属企业)进行了审计,其中已对__市__工业有限公司20__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__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已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通过审计查清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20__年度收入支出以及物业出租等情况,促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财务管理。
2019年1月10日
一、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部门大力支持下,财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目标责任书,按照公司年初工作会议要求,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团结协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着力从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入手,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完成吉惠园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并取得昆明市20XX年XX市级统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X审政报〔20XX〕X号),下一步我们按审计要求做好审计整改、账务调整工作。
2、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因市审计局将XX项目调整至20XX年审计计划,目前该项目竣工审计主要是开展前期对接和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做好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3、强化资金计划管理
已按重点工作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月度、季度)计划、偿债资金月度计划,并根据公司融资情况、项目投资、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等等情况,完善资金调度安排。
4、加强公司税务管理,配合税务稽查
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公司20XX-20XX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同时补缴税金,接受市地税稽查局对公司20XX-20XX年的税务情况进行稽查。
5、完善公司预算管理工作
完成公司20XX年度企业预算报表(按国资委要求)编制工作、20XX年度公司日常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编制工作、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的调整工作,并上报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6、加强公司会计决算管理工作
做好年终对帐、盘点工作,完成20XX年度公司个别财务决算报表及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报国资委、报市财政局)编报;根据国资委绩效考核指标,融资部门人员配合,测算目标年度内的综合融资成本率、亿元净资产融资额、投资收益率等指标,结合其他指标(如100%偿还到期债务、融资总额等)的实际情况,完成国资委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的审计工作,并按审定结果做好软件的填制上报工作。
7、继续推进XX“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与委托进行租金收取的子公司积极对接,做好租金台账管理,按月度完成至12月份《租金收支情况表》编制,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租金收支情况,为上缴公租房租金提供依据。同时,对接市财政非税局、城建处及住保局等部门,按预算管理要求上缴公租房租金,同时积极协调租金下拨事宜。
(二)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已完成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并取得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X审政报〔20XX〕X号);XX项目决算审计工作因市审计局将该项目调整至20XX年审计计划,目前该项目竣工审计主要是开展前期对接和准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做好该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以及审计配合工作。
(三)其他工作
1、公司审计及审计配合工作
已经完成的审计及审计配合工作有:(1)根据审计局的审计决定书,完成XX、XX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整改、账务调整工作;(2)牵头配合省审计厅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工作,参加审计情况反馈会,牵头完成审计整改报告;(3)牵头配合审计署地方债务审计工作,牵头完成审计整改报告;(4)牵头配合市国资委关于公司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第一阶段);(5)牵头配合市审计局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
2、公司融资财务配合工作
结合公司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要求,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季度报表的编制及提交工作;积极配合公司中票发行及拟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商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解释说明工作;配合做好公司主体及债项评级的财务数据更新工作;配合融资部日常财务数据的查询需求;配合融资部填报与债务监测相关的各类报表;参与融资部牵头的各类金融中介的调研或访谈会议等。
3、其他日常工作
积极做好公司税收工作,包括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减免备案、电子发票工作;结合各级检查、审计,严格规范公司工程款项、“三公经费”支出,完善相应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和流程;加强集团财务管理、沟通与指导,向子总司派驻(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参加子公司董事会会议、总经会会议,切实履行公司出资人职能和权力;配合完成监事会20XX年度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组织完成工会、党委财务预算、决算、收支及账务处理等工作;组织完成公司20XX年财务、税务咨询机构的选聘工作;配合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相关工作。
(四)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
随着公司创新融资工作、各项审计工作的推进,创新融资会计报表季度信息披露、企业信用评级、融资机构财务信息提供及解释,审计资料提供等工作需及时跟进,工作量较大。财务部难以全面解决创新融资工作、各项审计工作的问题及要求。建议加强部门间协助,做好相关需重复解释、重复提供资料的备份与学习,确保对外提供资料的准确和口径一致。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模式的改变,集团化财务管理日趋复杂,问题不断增多,财务监控的力度弱化,给财务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建议公司层面加强学习和培训,借助公司财务税务咨询中介机构的力量,理顺集团财务管理流程;并在后续公司信息化平台规划中,充分考虑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业务的需要,简化程序、信息共享,降低财务管理工作劳动强度,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效率。
二、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全年重点工作目标计划
1、XX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及审计配合工作
按时完成XX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并按审计安排积极做好XX竣工决算审计配合工作。
2、继续做好强化资金计划管理
根据公司安排,继续做好资金管理及债务偿还工作,完善资金调度安排与编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月度、季度)计划,偿债资金月度计划编制责任制度,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性。
3、进一步完善公司日常费用预算管理工作
做好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20XX年度日常费用预算编制、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年度预算调整工作。
4、加强公司会计决算管理工作
做好20XX年度公司个别财务决算报表及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及软件的填制上报工作;完成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按照金融机构要求按时完成20XX年度季度报表的编制及提交工作,同时配合融资部做好报表的解释说明工作。
5、XX“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继续按月度做好20XX年度公租房租金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二)其他方面的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财务日常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税收管理工作、租金收入管理工作、资金管理及债务偿还工作以及20XX年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2、根据公司业务内容不断健全财务核算与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4、加强与公司外部单位的联系,与银行、税收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源和优惠。
走过2012年,再回首,思考亦多,感慨亦多,收获亦多,我非常感谢中心给了我这个成长的平台,十分感激各位领导和同事给予我的悉心关怀和指导,让我在不断的磨练中慢慢的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个人2012年度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一、2012年度参加的审计项目
(一)整体情况
2012年,除完成非现场预警信息排查,所辖分行非现场分析报告等日常工作外,我本人参加的审计项目共计28项。
在参加的20项离任审计中,我撰写了5份离任审计报告,担任公司业务小组组长。
在参加的7项专项审计中,我撰写了乐收银业务专项审计大连分报告,并在沈阳分行内控有效性检查中担任公司条线小组长,并撰写了公司条线检查总结。
在参加的总行公司银行部牵头组织的不规范经营工作推动与辅导工作中,8天时间共计覆盖六家分行,我负责小组工作日志和分行总结的撰写,在检查结束次日便完成了8份工作日志和5份分行总结,同时准备了一份向行领导汇报的总结ppt。
(二)审计成效
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我本人充分利用非现场监控手段,时刻保持对风险业务的敏感性,对风险类事件进行及时了解、跟踪与反馈。
第一、在2012年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共计发现重要缺陷16个,内容涵盖小微授信资料真实性、乐收银商户审批准入、对公授信贷前调查、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方面。
第二、离任审计过程中,结合之前非现场排查信息,发现存在个别小微受托支付资金归集使用的情况,为后期通过非现场方式开展全面小微授信资金归集使用项目提供了有效线索,并根据关于非现场排查情况及现场结果,撰写了《关于商贷通业务信贷资料虚假及受托支付资金归集使用现象》的重大事项报告。
第三、在济南分行担保公司保证金被扣划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成因分析事件蕴含的潜在风险,从司法实践、物权法和担保法相关角度出发撰写了管理建议书上报总行。
第四、在青岛分行杨军离任审计过程中,针对抵押土地上在建工程未一并抵押的情况,从授信审批法律依据不足、房地未同时抵押存在的风险、政府承诺效力、贷后监控措施几个角度出发撰写风险提示。
第五、切实履行好对分行的监管职责,对重大事项即时上报,在所辖分行未主动报告情况下,对铎瑞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铎瑞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银承垫款事件进行了即时汇报与跟踪。
二、加强自身要求,切实做好日常综合工作
在处室工作中,除全力做好各项审计项目之外,我主要侧重做好处室的部分文字工作,以强化自身写作能力的锻炼与提升。2012年上半年我一直负责处室周报工作,并撰写了非现场处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总结,并撰写了“以特别之为,深入践行六个提升”的非现场处优秀团队事迹材料。我本人撰写审计创新论文正在进行论文印刷成书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高校基金会 信息披露 治理机制
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发展始于1994年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成立,并迅速成长。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至2016年5月为止,全国共有428家高校基金会,与2008年的124家相比,每年增长近40家。南京共有高校教育基金会40家。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高校教育基金会不仅要把好事做好,更要把好事清楚明白地公之于众,这是对资金捐赠者的信息回馈,更是对自己工作情况的说明。然而目前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大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许多方面都存在不足。本文重点分析南京地区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的状况及存在的不足,并针对这些不足的形成原因,提出南京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的完善建议。
一、南京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的状况及不足
对于高校教育基金会而言,披露的财务信息主要是指会计信息以及审计信息,前者的表现形式,根据不同高校教育基金会的披露,又包含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通过访问基金会中心网、江苏社会组织网以及相关高校基金会网站,南京各高校教育基金会的财务信息披露状况存在重大差异。
(一)会计信息的披露
1.原始资金。南京市40家高校教育基金会均披露了原始资金数据,其中10家披露表明原始资金来源于所在高校原已接受的捐赠款,占比达25%;有4家披露表明原始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占比达10%;有1家披露表明原始资金来源于所在高校,未指明来源于高校的捐赠款还是其他资金;剩余25家未披露原始资金来源。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而部分高校教育基金会仅披露说明资金来源于高校,并未说明来自于高校的财政资金还是捐款资金。若来自于财政资金,实际上该做法是违背政策规定的;若来自于学校获得的捐款,高校应该有书面证明,说明放弃该捐赠款,但事实上能做到这一点的高校并不多。
2.年度财务数据。在南京市的40家高校教育基金会中,有34家未在基金会官网披露财务报告,而是在基金会中心网披露了2014年度收入、支出等相关财务数据;有5家披露了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摘要,其中仅一家更新至2015年,两家更新至2014年,其余两家的数据均为2013年之前;有1家高校教育基金会仅披露了年度工作报告的目录,并无具体内容列示。
(二)审计信息的披露
对审计报告进行披露的仅有5家高校教育基金会,其中仅一家披露了2015年度的审计报告以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有3家披露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其中的1家披露了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另有1家仅更新到2012年度的审计报告。由此可见,大多高校教育基金会对审计信息的披露并不十分重视。
(三)披露媒体的建立情况
南京40家高校教育基金会中,有20家建立了基金会官方网站,占比50%。其中10家建立了独立的基金会官方网站,如南京审计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有自己专门的网站;有2家是与董事会合办网站;有4家是在高校发展规划处网站、发展委员会网站内设立教育基金会版块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例如,南京师范大学发展委员会官网下设“基金会”一栏;有3家在基金会中心网显示有官网,但网站无法打开;有1家是在学校官网内设置“教育基金会”版块。
(四)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本文所指高校教育基金会披露的信息的及时性,主要是看各高校基金会披露信息的更新情况。
南京高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披露的信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各高校教育基金会2014年在其网站更新的信息包括政策法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捐赠信息等,对这些信息的更新数量进行统计显示,在南京市全部40家高校教育基金会中,有20家基金会没有官方网站,其中的8家,基金会中心网公布了年度工作总结;在20家有官方网站的高校基金会中,2014年更新信息数量超过100条的仅有2家,仅占南京全部高校基金会的5%;而且更新信息的数目多数集中于5条以内,占比达到南京全部高校基金会的35%;没有进行任何信息更新的共有17家,占南京全部高校基金会的42.5%。
综合上面分析,目前南京高校教育基金会对财务信息的披露状况不理想,并且财务信息的更新缓慢,大多停留在2014年度;并且存在着披露媒体形同虚设、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发展都处于初级阶段,发展方面存在很多漏洞。导致高校教育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善的原因有很多,既有社会因素、又有高校教育基金会个人的组织因素。本文主要探讨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社会地位和高校教育基金会管理团队的专业能力两个因素。
(一)社会地位原因
按照法律规定,高校教育基金会应该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即与大学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然而,目前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大多只是作为大学的一个行政部门存在,或者尽管对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对学校内部确实为学校筹款的一个行政部门。从高校教育基金会披露的员工工资来看,很多都不从基金会领取工资,即高校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由校内人员兼任,由此导致了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决策、执行等都受到高校的制约和管理,其运行经费由学校财务审批,工资福利也源自于学校,不可能独立行使权利,也使部分高校教育基金会偏离了自身的宗旨,缺乏对资金的产权概念,财务管理上也会造成疏漏。
(二)专业能力原因
目前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大多是与高校其他部门如校友会、校董会等组织合署办公,南京的高校教育基金会也一样。不少理事是高校的高层管理人员、毕业的企业家、官员等校友;不少工作人员是校内的员工,这些人享受这高校内部的福利待遇,工资薪酬不与基金会利益挂钩,这样就可能导致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兼职办公,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员工在精力和能力上都会受到限制,缺乏专业知识能力,可谓力不从心,这也是导致目前高校教育基金会信息披露状况不理想的原因之一。
三、完善建议
(一)增强自主性
作为非营利性公共组织,高校教育基金会必须具有自主性,要与高校具有独立、平等的地位,同时认清真正的服务对象,为高校师生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牢记身为公益组织的宗旨,这样在决策以及执行过程中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也能获得捐赠者的信任并更好地获得捐赠资金。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是高校教育基金会对捐赠者的信息反馈,是向捐赠者说明资金使用流向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公众行使监督权利的平台,因此,应完善对高校教育基金会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规定。可以把信息披露作为考核元素之一,在年度审核、优惠政策审核时予以考虑。
(三)细化分工、培养技能
针对高校教育基金会专业技能不高的问题,基金会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筹集资金、管理资金的部门,细化分工,使每份工作都落到实处,也便于考核与问责;同时加强对基金会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定期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及专业要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管理高校教育基金会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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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审计项目的基本作业流程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项目的基本作业流程如下:
首先,由总行审计部门组织制定审计项目总体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事项和审计期间等。
然后,各下辖审计机构分别成立审计组,审计组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编制具体方案,界定具体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样本和审计资源配置等;各审计组成员按照具体方案确定的审计测试点和审计样本进行查证,对在查证样本时获取的审计发现出具审计工作底稿。
最后,各审计组归纳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上报总行审计部门,由总行审计部门出具汇总审计报告。
二、现行项目作业流程存在的弊端
上述作业流程对规范审计项目运作模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相对于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定位和内部审计履行监督、评价、建设职能的要求来说,存在着以下弊端:
一是各审计组无从精准把握审计项目的立项背景,审计组成员对项目涉及领域的全行业务发展状况、经营管理状况、风险管理重点缺乏必要了解。
二是各审计组仅是根据总体方案和审计对象情况编制具体方案,对审计事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控制机制等梳理、研究不够,导致其不能完全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样本,更多的是把总体方案的“刚性”要求具体化。
三是审计人员根据对审计样本的查证所出具的工作底稿,注重对问题状况及其表现形式的描述和揭示,但缺乏“样本推断总体”、“问题透析缺陷”的必要程序。因此,这种工作底稿对相关制度、流程、系统和内控缺陷剖析得不够深入和系统。
四是各审计组撰写审计报告时,更多的是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简单的归纳,缺乏系统的分析与提炼,由此生成的审计报告缺乏应有的高度、广度和深度。
三、优化审计项目作业流程的设想
1.在编制审计项目总体方案时,增加对项目立项背景的解读。商业银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是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目标,对一个年度拟开展的审计项目进行的事先部署和安排。编制总体方案时,对审计项目立项背景进行全面、精准的诠释,可为各审计组及其成员明确项目审计目标、界定审计范围、把握审计重点提供支持。
在诠释审计项目立项背景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解读审计项目涉及业务的发展战略,明确管理层及业务部门对开展这一审计项目的需要,诠释该审计事项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二是描述外部监管部门对该业务的监管要求,解析近期被披露(暴露)出的同业重大风险事项;三是传导总行审计部门对开展这一审计项目的心理预期。
2.在编制具体方案前期,从制度、流程、系统和内控层面对审计对象进行风险预评估。各审计组在编制具体审计方案时,对审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是审计组及其成员把握审计重点、明确审计样本,编制测试方法和统筹内部审计资源的前提和基础。
在进行审计事项风险预评估中,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梳理审计事项相关业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从制度的健全性和合理性上评判审计事项的风险;二是分析审计事项相关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流程,从业务流程的严谨性和效率性上评判审计事项的风险;三是掌握审计事项相关的业务支持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的应用控制设计和技术支撑度上评判审计事项的风险;四是总体了解审计对象对审计事项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从授权与批准、职责分离、会计记录控制、实物控制和独立检查五个方面评判审计事项的风险。
3.在审计测试后期,进行样本推断总体,注重对管理缺陷进行分析提炼。科学地进行“样本推断总体”和“问题透析缺陷”,能起到“窥一斑而见全豹”、“透过现象看本质”的作用。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测试、加工审计发现时,可分别制作两类审计工作底稿:
一类为“问题记录”,用于就测试样本时发现的样本本身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描述,该类底稿重在对某个或某些样本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进行描述和记录,它可以样本属性(笔、户、个等)或测试点等为基本单位,针对取证对象分别出具。
二类为“缺陷记录”,用于就审计发现问题所暴露出的制度、流程、系统和内控缺陷进行提炼和归纳,该类底稿是在“样本推断总体”、“问题透析缺陷”基础上的深层次剖析,它可以缺陷类型和主要涉及部门为基本单元针对审计对象整合出具。
4.在审计报告阶段,着重依托缺陷分析结果,归纳形成审计报告。各审计组在撰写审计报告时,不能仅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简单的汇总,应注重对重大风险事项的披露和管理缺陷的归纳。
一是在提炼审计发现时,应以审计项目相关的经营活动为背景,依托“缺陷记录”形成审计发现中的各个具体“缺陷”,并从制度、流程、系统及内控缺陷方面进行系统性的阐释,然后从相应的“问题记录”中提炼出具有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作为论据,支撑对各个具体“缺陷”的表述。
二是在撰写审计评价时,应依托对审计事项的风险评估和提炼的“缺陷”型审计发现,对审计事项进行总体性的判断和评价。
三是在撰写审计建议时,应着重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和管理缺陷提出补充或完善规章制度、重构或再造业务流程、优化相关系统及内控机制的具体建议。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已逐步满足了人民的温饱需求。在此基础上,随着我国开始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社会对马斯洛需求层级理论中更高层次的“社交需要”和“尊重需要”等层次有了更高的需求,公众更期待在社会慈善事业中感受到公平和平等,并获得足以令自己认为受到尊重和认可的知情权。新时期下信息化、网络化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披露更加方便快捷,“社交需要”和“尊重需要”如今能更方便地实现,这又促进了社会对公平、平等理念和知情权等权利的进一步需要。这些因素对基金会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观念和方式,都构成了新的挑战。
传统基金会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在新时期的缺陷
当前我国基金会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虽在部分锐意进取的基金会中偶有创新之举,但绝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的“年度工作报告+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模式。这一传统模式存在诸多缺陷,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广大社会公众的需求,亟需重大变革。
首先,传统的会计披露信息过于单一匮乏,不能满足新时期广大社会公众的需求。在传统的基金会会计信息披露下,基金会只是每年向主管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配合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并通过主管机关的年检审核,这样就算是完成了最基本的基金会会计信息披露。这样的会计信息披露,其面向社会提供的信息除了主管机关和注册会计师给出的“合格”证明外,只有一般公众难以理解的会计报表和少量基金会基本信息,难以满足广大社会公众特别是捐赠者的信息需求。而基金会提供善款的捐赠者最关心的,是善款最终会流向哪里,是否会完好地到达受赠者手中,因捐赠而花费的成本支出是否合理。而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这笔善款能否真正实现捐赠者的意愿。这个信息披露看似简单,但其背后的工作量很大,在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下,由于基金会管理经费来源有限,难以组织足够人手负责此事,虽有基金会明确规定“凡是捐赠一定金额以上的捐赠者,都需复信表示感谢”、“凡受到资助的受赠人,都有向捐赠者复信的义务”,但真正实施起来,往往困难重重。
其次,传统的信息披露媒介不够及时方便,也不能满足新时期广大社会公众的需求。在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下,基金会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只是通过纸介质方式,向主管机关和审计机构进行报告,其结果也只是通过纸介质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汇报。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影响愈加广泛,不少基金会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对上述内容进行网络电子版披露,中国民间组织网和基金会中心网两大网站也分别于2006年和2010年起汇总披露各个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这极大地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然而,受制于诸多原因,目前还有很多基金会仍未将以往各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在网络进行披露,且披露的时间也多有拖延,远没有同样一年一次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及时,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原则。至于面对捐赠者的信息披露,传统的信息披露媒介就受制更多。起初,捐赠者只能说明他们愿意资助的群体,至于受助者是谁,完全由基金会确定。1992年4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计划中,创造性地采用“一对一”方法,使捐赠者(个人或集体)与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结对挂钩,建立直接联系,实行定向资助,是基金会面对捐赠者信息披露的重要创举。但当时的信息披露媒介只有如前所述的往来信件,不仅在及时性上较网络技术稍逊一筹,也更容易出现信件伪造、作假从而冒领善款的情况发生,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再次,缺乏制度保障和监督,使得会计信息披露的信息质量和客观真实性受到不少质疑。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因为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一些欠成熟完善之处而受到种种制约。虽然现行的2005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较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符合基金会的工作模式,也更具可读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对限定性净资产、公益事业支出等部分非营利组织特有概念上仍存在理解差异,这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可比性要求。而目前我国对基金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会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也十分模糊。前述《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只在第三十六条规定:“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这一过于简略和模糊的规定也导致很多会计信息难以为捐赠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有效利用,影响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新时期我国基金会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内部财务审计;特性;作用;实施
内部财务审计是在一个单位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从财务角度所进行的独立评价,它由独立于被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来完成,是为了检查单位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是否执行、会计核算流程是否遵守、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产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企业经营目标是否达到。集团企业由于下属子分公司众多,会计核算层级复杂,内部财务审计显得尤为重要。
一、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特性
1.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内向性
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通常由集团财务部门、稽核(审计)部门组织人员完成。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集团内部各公司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而内部财务审计既要提供监督、评价,更要提供咨询、服务。内部财务审计一般在集团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向集团主要领导负责。
2.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程序相对简化
内部财务审计的程序主要包括计划、实施、终结和后续审计四个阶段。由于内部审计人员对本集团的情况比较熟悉,在组织实施审计时,各个阶段的工作都可以大为简化。一是制定内部财务审计项目计划时可根据集团内部各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集团财务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报集团领导批准后实施。二是内部财务审计针对性比较强,许多资料和调查都可以依赖内部审计人员的平时积累。
3.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灵活性
内部财务审计主要是为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这就决定了内部财务审计的范围必然要涉及到集团企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内部财务审计的形式多样、灵活,既可进行例行内部财务审计又可以进行内部财务专案(专项)审计;既可进行事后内部财务审计还可进行事前(事中内部财务)审计。
4.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及时性
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人员是集团内部的职工,因而可根据需要随时对集团内部的问题进行审查。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人员既可以根据需要,简化内部财务审计程序,及时开展内部财务审计;还可以通过日常了解,及时发现下属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的苗头,通过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采取应对措施,纠正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作用主要有: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监督作用;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评价作用;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控制作用;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促进作用。
二、集团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实施
1.制定内部财务审计计划
集团财务部门、稽核(审计)部门在年初时制定集团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计划,制定内部财务审计项目计划时,应根据财务、稽核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被审计公司的实际情况,灵活选定审计时间。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好后报集团领导批准,由集团财务部门、稽核(审计)部门组织实施。在对下属公司开始实施内部财务审计前,先下发《内部财务审计通知书》,《内部财务审计通知书》一般应包含经下内容:本次内部财务审计的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被审计单位填好回执后交回审计人员,《内部财务审计通知书》及回执是审计底稿的一部分。
2.内部财务审计具体实施
内部财务审计人员进入被审计企业开始审计后,审计人员应主动和被审计企业相关人员做好沟通,请被审计单位及时、完整地提供财务预算、决算资料,合同协议,资产台帐、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应先了解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流程,比如销售流程、采购流程、费用流程等。流程了解完毕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性测试,测试内部控制的有效程度,需要多抽一点样本看看是不是每个样本都是有适当的控制。内部财务审计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实质性测试,同时,审计人员还应关注被审计企业的资产使用状况,包括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台帐登记情况、标签张贴情况、资产的保养情况等。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底稿,并对必要的证据进行复印。审计人员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时,有权要求被审计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3.内部财务审计终结
内部财务审计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及时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如有疑问及不明确的地方及时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形成《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书》,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拟处理意见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经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最终的处理意见,《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书》需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审计人员在审计底稿、《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书》、相关测试表格、复印资料等的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形成后报集团领导审阅,将集团领导的意见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并督导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审计人员还应为被审计单位出具管理建议书。
关键词:企业 审计整改 后续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84-01
经过前期的审计工作,内审人员收集证据、进行测试、分析并初步评价了被审计单位的不足或缺陷,提出了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但被审计单位如果只是表面上认可审计结论,实际上根本不采取任何改进措施,则内审工作的意义将大打折扣。为了审查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是否对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和偏差进行了纠正和改进,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就需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内审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程序,不仅关系到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而且对于组织机体的纠错防弊和风险预警有重要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后续审计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做好后续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后续审计要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或项目审计计划。在开展后续审计前,内部审计部门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全面收集审计资料,包括来自有关管理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审计决定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逐项列出后续审计清单,这对确定审计重点有直接帮助。在确定后续审计项目时,内部审计人员应考虑以下因素:
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选择重要项目。在审计资源及审计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对次要的或无重大影响的项目可不予进行后续审计。重要性原则是相对的,内审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应进行后续审计的项目。要注重后续审计的时效性。后续审计的时间不宜间隔太长,如间隔太长,一方面会使管理者缺乏紧迫感,消极对待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另一方面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易受当时情况限制,时间一长,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使审计结论失去应有的作用。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确定后续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期限,针对审计决定和意见中的重要、疑难问题,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回复(整改报告)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后续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回复(整改报告)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建议作出的答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向审计部门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是落实审计决定的具体体现。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于内部审计确定后续审计方案很重要。
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被审计单位已经采取了纠正措施,内部审计负责人应根据反馈意见中所陈述的具体措施及问题的解决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和后续审计的时间;二是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充分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找出分歧的原因,并及时消除分歧,尽快解决问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分歧消除后,确定相应的后续审计方案;三是被审计单位出于各种考虑,决定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解决措施,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向组织的适当管理层报告。还有一种情形是被审计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的, 要审查其未整改的原因,并将其作为后续审计的报告内容。
在检查审计回复时,有效区分和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和结论的各种意见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整改情况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经过反复斟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作出的各种反应,内审人员还可通过回应选定今后审计的方向和重点。
三、重视已整改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后续审计时,首先要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的书面回应文件,以及被审计单位口头回应或者保留意见的书面文件,要检查审计回复是否充分。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中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审查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要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方法是否正确、措施是否有效、整改是否彻底。有没有移花接木、瞒天过海的现象,有没有整改了一个问题又产生出新的问题的情况;二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采取的纠正措施即纠正措施的运行情况与审计回复报告采取的措施即纠正措施的书面记录相比较,看是否一致、实现程度如何;三是是否存在根本未整改,而审计回复中称已经整改的情况,看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对检查收集的资料,要做好复印、笔录等审计取证工作,做好审计底稿,为出具后续审计报告打好基础。
四、重点审查未整改部分,并分析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对在审计决定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作为后续审计的重点。对未整改的原因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主观故意不进行整改的,在交换审计意见时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对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原因未整改到位的,要说明情况并提出详细实在的整改方案;对因政策变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使原有审计建议不再适应,不需要整改的,不作为未整改问题,如果有必要,应对原审计建议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供被审计单位参考;在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漏审或错审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在后续审计时应予以修正。
五、做好后续审计工作底稿,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
审计人员的记录。如会谈记录、函证信件、审计日记、调阅资料清单以及描述后续审计性质及结果的记录等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要写明检查出的问题出自哪个审计结论,并说明被审计单位是否予以回复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结论性资料。被审计单位以审计回复的形式产生的书面记录。包括对计划采取纠正措施的描述及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采取整改措施的文字资料等。各种检查取证资料。对于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所进行的复印、记录等调查取证资料,也要作为后续审计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后续审计报告。后续审计报告是对后续审计的工作总结,也是对审计工作效果的反映。后续审计报告要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重申以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概括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时的审查结果,以及审计人员对纠正措施的评价。
参考文献:
1.曹群耿.浅谈关于企业后续审计的认识和思考.交通财会,2006(7)
2.于玉林.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审计月刊,2005(3)
(一)风险导向审计有利于更客观地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全面了解以及对其经营风险的评估,从宏观上把握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其所面临的重大风险,从而可以客观地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避免了以往以资产规模和企业户数作为标准确定审计范围,以历史经验确定审计重点的弊端,克服了主观随意性。
(二)风险导向审计有利于揭示被审计单位更深层次的问题
风险导向审计与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相比,审计方法更加灵活多样,根据不同会计科目的情况,既可以从财务层面入手到业务层面,也可以直接从业务层面入手,通过对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去核实财务层面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准确性。这种灵活多样,互相稽核的审计方法,需要审计人员深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当中,而不仅仅局限于财务层面,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示企业更深层次的问题。
二、审前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对任何审计项目而言,充分的审前准备工作对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取得预期审计效果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通过审前调查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
风险导向尤其应重视审前调查工作,尽早了解被审计单位。审计组长可采用职能部门间审前沟通、风险调查问卷、访谈、查看重要场所、查阅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内控手册等内部文件,了解被审计单位,为制定审计方案以及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打下基础。审计组长应了解的基本情况以及应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以及职责分工情况,关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主要产品及服务开展情况,关注新增产品及服务;企业战略目标及经营目标制定与完成情况,关注目标调整与完成情况;信息化建设及管理水平,关注存货进销存管理、合同管理等关键业务的系统应用与运行;接受内部审计调查情况,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关注建设项目进展及投资效果;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关注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失。
(二)根据了解的情况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组长应根据审前调查了解的情况以及本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要求,编制审计方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主要包括审计目的、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职责与分工等。
三、现场审计阶段的主要工作
现场审计应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理顺审计工作思路,严格审计程序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并结合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以风险为导向,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审计组长总览项目,评估重大风险
审计组长在审计现场,需要进一步做好企业重大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向审计组员明确和强调审计重点;做好组织协调与沟通、把握审计进度。根据近几年的审计工作经验,审计组长需要从具体的审计事项中解放出来,使其真正发挥审计组长的作用,总览项目,统筹全局。
(二)审计组员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审计组员在审计现场,按照审计方案的分工,对负责的会计科目和事项执行审计程序,必须做到把“规定动作”做到位,重点是严格落实审计组长强调的重大风险,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审计组员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应具有适当性、充分性,对事实的叙述要清楚完整,关键环节要具体详细记录,内容和出处要具体详实。
(三)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特别是审计证据的质量。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长必须及时复核审计组员已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把好质量关,注意复核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程序是否有效执行,事实是否清楚,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是否适当。
(四)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审计组长对审计组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汇总后,列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风险事项,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交换意见。交换意见时,先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和事项,提请补充资料或说明材料;最后与被审计单位班子成员或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沟通审计结果。
四、审计终结阶段的主要工作
一、引言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近年来,我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以下简称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2008年6月12日,财政部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08]7号)。2010年4月,财政部等5部委又联合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2014年1月3日,证监会联合财政部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号),对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15年2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财政部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解答》。由此可见国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
虽然自2012年开始大部分上市公司已经进行内部控制的规范化工作,但至今为止内部控制的披露报告内容和格式仍然不一致,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引发的舞弊和错误屡有发生。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30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现状的分析,找出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解决意见,以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信息质量。
二、研究样本
本文选取黑龙江省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手工搜集的方法获取各公司2011―2015年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数据信息。数据主要来源于东方财富网、巨潮资讯网等相关网站。截至2016年3月15日,黑龙江省辖区范围内共有A股上市公司35家,具体见表1。
其中,中飞股份、威帝股份、珍宝岛三家企业上市于2015年;葵花药业上市于2014年;博实股份上市于2012年9月。由于本文研究期间为2011―2015年,所以剔除以上5家公司。最终,本文确定30家公司为研究样本。
三、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
(一)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披露分析
财政部等5部委《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开始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因此大部分公司对其内部控制进行了重新规范,于2012年开始进行全方面调整。本文研究样本30家上市公司中,2012年有26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工作汇报、进展情况报告等1项或多项报告,所占比例为86.67%。可见大部分公司还是加强了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但其余的4家上市公司直至2015年还未对其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实施情况予以公布,由此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或未对披露内部控制的必要性有所认识。此外,即使是披露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26家公司披露的内容也深浅不一,并且所有公司都是仅在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对工作情况进行披露,对后续工作、有效性评价等未做进一步披露,尤其是一些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未对其内部控制的调整情况进行披露。由此可见,必须加强内部控制的本质和作用方面的教育和宣传,让所有公司都对其有足够的认识,自觉、自愿、认真地对内部控制进行设计、执行和披露,这样才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分析
表2、图1显示,2011―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比例大体呈上升趋势,由于制度要求,2012、2014年披露数量增加明显,于2014年达到100%,2015年又有下降,因为有两家公司仅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内控审计报告与自我评价报告的作用与意义无论是对使用者还是公司都不相同;此外评价结果存在波动性,2012、2013、2015年三年均存在1家公司有内部控制缺陷,其中2012、2013年为同一家公司,缺陷原因主要为2012年公司重新对内部控制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改革,由于制度并不完善、执行的有效性不足,还存在重大的缺陷。2015年有1家公司存在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该公司在2015年未披露其对内部控制的调整情况,2014年其内部控制评价为无重大错报且执行有效,直到2015年确定查出有因内部控制缺陷而存在的重大错报,同样的,2012、2013年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也是查出重大错报才确定了内部控制的缺陷。内部控制是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维护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的有效经营而建立的,具有预防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对其要求要更具前瞻性,更为严格,更要具有动态性。本文统计的数据时间为2011―2015年,根据要求,大部分公司在2012年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但在2012―2015年4年中,除了发现重大错报的公司外再鲜有企业对其进行调整。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研究数据中发现的重大缺陷都为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都为审计出重大错报才确定的缺陷,那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呢,本就不易测试和发现,是否对其有足够重视,是否有进行及时的测试和真正的评价,值得研究。
(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分析
从表3、图2中可以看出,黑龙江省2011年没有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直至 2012年国家要求时才开始有企业对其进行披露。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要求,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市值在50亿元以上且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利润在 3 000万元以上的,应于2013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于2014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主板上市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借壳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的或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可按规定延期。因此在2012年时一些公司选择仅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仅有56.67%的上市公司披露了审计报告。此后披露比率一直在逐年上升,直到2014年披露达到93.33%,仅个别公司未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披露。并且自2012―2014年间绝大部分审计报告出具的都是无保留意见,可见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标准实施和披露情况比较理想。但2015年还是有公司并未披露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的公司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也未达到标准,因此,无论是公司还是政府对内部控制的实施和审查还有欠缺,需要继续加强。
表4为黑龙江省上市公司2011―2015年为内部控制审计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5年排名前十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在数量上在逐年递增,但所占比例并不理想,其中最高的2013年才达到36.84%。这可以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各个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程度有所不足。也许一些公司并没有意识到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和发展起到的作用,没有意识到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要继续进行内部控制教育,让更多的公司完善内部控制,自觉提高对内部控制的要求。
(四)其他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分析
表5为本文样本公司中披露的除之前三类报告的其他报告。从数量上看,各个公司对内部控制其他报告的披露并不重视,仅有个别公司对其内部控制的一些非强制要求披露的信息进行披露。从内容上看,笔者认为有一些报告很有价值,如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可以督促公司不断改进内部控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执行方面的缺陷;有关内部控制的制度报告,可以让员工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公司的组织结构、自己所在的位置,也可以潜移默化地加强员工对内部控制的重视,让外部报告使用者更清晰地了解公司,增强对公司的信任和信心,即使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新和反省对公司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完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的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虽然自2012年开始各公司对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数量逐年上升,但披露质量差强人意,存在对应披露报告披露不完全,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高,对未强制要求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披露等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持续监督
各上市公司虽然大部分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但并未对其适应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追踪。内部控制无论是设计还是实施,最重要的就是适合公司且行之有效,因此,对内部控制的持续监督就非常重要,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些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不十分准确,其原因之一就是缺少持续监督。由于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相应的内部控制也要随之不断变化,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客观的考察和评价,能发现内部控制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执行过程中的不足,并对其进行修改和披露,确保执行到位,不流于表面形式,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可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
部分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重视度不够、自评报告与审计报告意见不符,原因之一就是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不足。没有足够的认识,就不知道其中的意义和作用,自然也就不会重视。因此在公司内部要加强内部控制教育,教育的对象不仅包括会计人员,还应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只有管理层提高了对内部控制的认识,才能上行下效,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使内部控制成为企业的文化
加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使全体员工自觉执行内部控制,甚至让内部控制的内容成为企业的行为规范,成为企业的一种文化。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人们自然形成且无论是有意识或无意识都会自觉遵守的东西。企业的文化是一个公司?v史的积淀,是一个公司的价值观,是员工工作的环境,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员工的决策,对企业良好风气的形成至关重要。因此,要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内部控制教育,让每个人都了解内部控制,全员参与,力争让员工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品德,使每个人都自觉遵守内部控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强化审计质量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在影响审计事业发展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因此要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规范意识,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审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审计人员经济理论、审计业务、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宏观经济、法律制度以及现代科技、计算机、写作等相关知识学习,全力打造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复合型审计人才。
结合实际,大力整合审计资源。目前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审计工作不可能坐等复合型人才的出现。要对现有资源进行合理调配,优化组合,大力整合审计人才资源,更好地发挥现有人员的作用,以此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审计机关来讲,要自觉地建立和完善统筹配置人力资源的良性机制,树立审计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增强配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每年审计计划下达后,要根据每个项目特点均匀调配审计力量。从审计项目来讲,要根据项目要求注意选择最适合的审计人员,打破行业界限合适的挑选审计人员,组成最能满足项目审计要求的审计组。
实行审计人员回避,定期轮岗制度,以确保审计的独立、公正原则。
二、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为审计质量控制提供保证
为保证审计质量控制,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付诸实施:
1.建立审计质量控制相关制度。
――审计质量责任制度。要细化分解审计质量各项要求和责任,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审计组织负责制。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为,计划编制的目的、原则、重点内容、组织方式及要求等。
――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其目的是促进审计人员正确履职,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审计复核制度。规范审计复核行为,促进三级把关。
――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追究审计人员因主观故意过失而出现的审计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2.严格审计过程管理。要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审计方案、取证、编制底稿和报告的各个环节,把质量管理的目标贯穿于审计全过程。
三、抓住关键,把好关口,确保审计质量控制上水平
通过对各控制环节的有效管理,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主要是控制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搞好审计质量控制。具体应抓住六个环节,把好四道关口。
抓好六个环节:
1.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环节。这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第一个环节。编制项目计划时必须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适合审计人力资源的现状。
2.拟制审计实施方案环节。要认真开展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灵活的调查方式(实地、试审、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相关部门等),安排好时间和人员,明确审前调查的内容,做好审前调查记录。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内容要细化。一般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环节)或者会计报表项目划分。明确审计步骤与方法。要突出审计重点,紧扣影响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组组成及其分工要合理。
严格审计方案的审批和调整。审计方案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重要审计事项可由机关业务会审定。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内控测评后,认为需要调整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的,要及时做出调整,并按程序报批。
3.收集审计证据环节。凡是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必须取得证据。取证时必须严格按照取证的范围和合法有效的方式进行。
4.编制审计日记和底稿环节。编写审计日记时,要以进场实施现场审计开始时间到现场审计结束日为止逐人逐日编写,真实反映审计人员审计实施的全过程(无论有无问题都应在审计日记中反映),简明扼要地记载审计事项、审计方法、查阅资料和审计人员的分析、判断及查证结果。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首先要明确是在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情况下,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其次是要明确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工作底稿应当附有相应的审计证据,并以此进行专业判断,再下结论。同时还要注意其八要素不能缺失。
5.撰写审计报告环节。一个项目审计完成后,应该有征求意见稿、审计组代拟稿和稿三个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具体要求是在把握其基本要素和格式的基础上,审计定性要准确,事实要清楚,评价要恰当,过程反映要全面、符合方案,审计意见要具体并具可操作性。
6.建档立卷环节。审计组主审要及时将验收的审计资料,及时办理立卷工作,资料要齐全,排列要有序,按时上交归档。
把住“四道关口”:
第一,依法审计关。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开展审计。一是要严格按照审计法第十六条至第三十条规定确定审计范围。二是规范行使权限。资料取得权、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审计结果公布权等运用得当。三是要按程序开展审计。尤其要注意通知书、调查时必备的证件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限告知被审计单位法律救济途径要按审计法规定严格操作。
第二,审计实施关。一是要按照方案实施。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履行的程序一定要履行,该查的一定要查。如现金盘点、银行对账、账户审计、实物盘点、跟踪问效、往来函证等;二是突出重点找线索。一般来说,到一个单位要先从面上开始审计,查阅面上资料,如年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社会中介组织审计报告。找相关人员座谈,如班子成员、财务科、总账会计、要害岗负责人等,从中获取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带着信息、疑点查询、核实,做到“深究细查”,查“死”账与“活”账情况相结合;三是严格做好取证调查,一定要充分、严谨,特别是对审计确定问题的证据更要重视,该复印的一定要复印。所有证据都必须要求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防止被审计单位随意;四是要利用先进的审计手段。如内部控制测试、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评估、抽样审计、分析性复核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等。
第三,审计复核关。一是严格实行三级复核。要按照6号令要求,层层落实审计组长、科室负责人、专职复核机构的复核责任。审计组长把第一道关口;科室负责人对审计目标偏差及审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责成审计组补充完善;专职复核机构进一步增强复核意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发现主要材料不完整、基本格式错误的,应当通知审计组所在部门限期补正。发现3个以上涉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定量不准等问题的要退回审计组所在部门限期整改;二是提高复核意见质量。要求三级复核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工作态度,提出实事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措施可行的复核意见,确保审计质量;要通过对审计业务、审计方案、审计程序、日记底稿、定性处理、法规应用等审计报告相互间的一致性的监督,修正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审计质量缺陷;专职复核机构或专职人员要建立动态管理的审计复核平台,及时记录复核意见及采纳情况,并将复核意见作为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考核依据。对未经专职机构复核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一律不予核稿,不予签发,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定案处理;三是实行审计复审制。对审计查证不深不透,反映问题严重失真,远远未达到审计方案目标要求的审计项目,经审计业务会议决定,可安排其他科室人员进行复审。
第四,审计处理处罚关。在审计处理处罚前,审计机关应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查清被审单位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如果被审单位对审计组的报告认定的事实提出异议,审计组应进行核实,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处罚有意见,应做好沟通和说明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运用好审计处理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科学考评,奖优罚劣,促进审计质量控制取得实效
积极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比活动,促进审计项目质量全面提高。近年来,省、市审计机关已经每年都组织开展了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并逐步形成了制度,对促进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们认为,这是一项促进审计质量全面提高的良好措施,应该长期坚持。
结合调研,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检查、指导。上级审计机关领导,应该把审计质量控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审计工作指导思想、重要审计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审计质量宏观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时时向大家提醒,敲警钟,时刻不忘审计质量生命线。
开展评选审计能手活动。审计质量与审计人员的审计技能有着重要的关系。在审计人员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和质量意识等因素一定的情况下,高超的审计技术技能和方法起着提升审计质量的决定作用。开展评选审计能手活动,能调动审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掌握先进的审计技术的积极性,从而使广大审计人员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组织好审计工作综合考评。审计质量是体现审计工作优劣的重要指标。审计工作综合考评,应该将审计质量纳入考评内容,并应该占有较重的份量。在综合考评的同时,还可对重要审计项目或单项审计工作进行个别评比,评出单项审计工作优胜单位,以激励大家始终把审计质量控制放在突出位置,将审计质量意识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市辖县、市)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独立检查会计帐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地方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市审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内部审计工作,各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下列部门和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一)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国家事业单位;
(二)地方金融机构;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
(四)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五)市、县(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六)经济较发达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部门、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直接管辖的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审计工作统计报表、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配备与本部门、本单位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先应当征求同级审计机关的意见;任免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事先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职权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资产、负债、损益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和决算;
(四)经济效益;
(五)内部控制制度;
(六)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与履行;
(七)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及其质量;
(八)内部组织结构变化、产权变更引起的合并、分立和企业拍卖、抵押、租赁、破产等有关的经济活动;
(九)本部门、本单位重要经济岗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
(十)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一)直接管辖的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委托和本部门、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
(十二)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本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等的合同、协议制订、执行情况,投入资金、财产的经营状况和效益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行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行业或专项审计调查。
第十七条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所属单位及村(居民区)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审计电算化工作。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合同、协议等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检查、审核被审计单位的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四)参加生产、经营、财务、经济管理以及与审计任务相关的会议。
(五)参与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九)对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及时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直接管辖的审计机关反映。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行以下审计制度:
(一)根据所在部门、单位的规定,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
(二)按照“先审计后兑现”、“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推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三)按照“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对基建、技改工程的预、决算推行必审制度。
(四)对重要经济活动或重点部门实行定期审计制度。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三)收集审计证据,保证证据材料的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充分性;
(四)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否则视为同意;
(五)将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意见,报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定;
(六)起草审计意见书,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其中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还应提出审计决定;
(七)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
(八)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诉。
第二十三条审计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应当抄送直接管辖的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
(一)损失浪费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提高经济效益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违反财经法规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贪污受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理完毕的审计事项,应当及时建立审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关键词:国有企业目标管理
一、组建机构,合理分工
目标管理的组织体系由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其中管理机构为权力机构,隶属由董事会或总办会职能,具体职权包括:第一,制定目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并贯彻执行;第二,确定和调整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目标和考核结果并公布实施;第三,其它与考核有关的职权。管理机构下常设的专门机构,会同人事、投资、企管、财务、法律等部门组成目标管理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主要职能有: 第一,拟订或修订目标管理制度;第二,审核被考核单位公司目标;第三,组织年终目标考核;第四,汇总审核考核结果,制订被考核单位效益奖金方案;第五,向管理机构报告工作。
二、确定流程,规范程序
年初目标要根据被考核单位当年的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中的阶段发展目标、考核年度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最近若干年的资产经营情况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行业保值要求,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制定。具体程序包括:第一,管理机构发出通知;第二,被考核单位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滚动发展计划、年度预计报表、年度全面预算及目标自报书等相关材料,第三,工作机构根据目标管理制度体系的规定及被考核单位上报材料拟订年度目标建议方案;第四,管理机构批准并下达执行。
年末目标考核则要依据被考核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进行确定。具体程序为: (1) 由被考核单位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后,汇同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在内相关考核资料、上报工作机构。被考核单位的考核自评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测评,并为考核工作机构实施考核做好准备。考核自评报告应有完整的工作底稿备查,被考核的企业必须提供真实、全面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交的报表数据和其他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数据的,造成考核结论失真的,则由企业相关的责任人负责, (2) 管理机构责成工作机构安排年度的目标考核工作。(3) 工作机构对被考核单位实施考核,向管理机构提交目标考核情况报告; (4) 管理机构根据工作机构提供的考核情况报告,审定考核结果并公布实施。
三、慎选指标,确保实施
1. 科学、规范、公正和真实。特别是对于市场化的经营性被考核单位,首先应建立统一的考核参照基准,该种参照基准必须具有可对比性和可验证性。最好是以国家财政部统一测算、每年颁布一次的行业资本保值增值率标准值为主要参照系,据以确定各个被考核单位的利润考核基准和超额利润计算标准。
2. 要按照被考核单位主营业务性质的不同实施分类考核,在实施具体目标管理时,可划分为经营型、管理型、混合型进行分类管理,其中经营型企业又可划分为资金密集型、智力密集型、劳动密集型、项目开发型等液态。对于资金密集型和项目开发型企业,在按行业确定考核基准时,股东有资金支持的,还应按市场原则计算资金占用费; 而对于主业涉及多个行业的,还要根据各自贡献毛利比例确定考核利润基准。
3. 适当修正原则。具体一是考核年度净资产因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客观因素变动的要修正;二是在国家统一标准基础上,要结合当地GDP 发展情况、区域同行业发展水平及企业自身以往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在行业内的地位,科学制定适合自身的考核基准;三是谨慎性原则修正,如不良资产修正考核利润的力度应比国家法规规定的力度大。
4. 定量与定性结合和权数适当分配原则。在确定目标指标体系时,不仅定量与定性要结合,在分配权数时,更要根据被考核单位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如对于亏损企业,应以扭亏额为核心目标;对于战略转型企业,则应以转型的节点目标为主,对于成熟企业,则应以开辟利润增长点为核心目标:对于项目开发和项目投资企业,则应以开发的成功与否为主进行考核。
5. 选择性原则。在确定评价指标时,应根据被考核单位的业务性质和财务特点进行选择,不能一刀切。如对于赊销业务很少的单位,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就没有多大意义。
6. 短期与中长期结合。确定目标指标体系时,还应根据被考核单位的发展战略,适当融合一定中长期指标,以避免被考核单位的短期行为。
四、科学选择评价方法,强化指标引导作用
目标管理指标体系采用以定量分析为基础,以定性分析为补充,实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互校正,以此形成企业目标管理的结论。企业目标管理结果的基本计算方法为功效系数法,辅以分析判断法,即按照年初制定的指标体系,以企业年末实际经营结果,对照年初目标预定值或全国统一测算和颁布的行为标准值。分步得出目标管理的初步结论、基本结论和结论。
目标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分别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的不同特点,使用不同的方法。定量指标实际值的计算,应建立统一依据,最好一律按照各被考核单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正式出具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不按考核口径作调整。同时为避免因异常情况对考核指标产生异常情况对考核指标产生异常影响,被考核单位定量指标得分,应设定最高得分。此外在具体确定单项指标得分时,还应根据指标本身的特性及考核机构的引导趋向,分别采用正除法、反除法及接近法,以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指标体系的鼓励、引导、限制及禁止效用。
五、合理设定奖惩条件、保障发挥激励效用
实施目标管理,必须在目标管理制度体系中预先设定奖惩条件,奖惩条件的构成要素包括考核基准、奖惩基数及奖惩比例等要素,是据以计算被考核单位考核年度效益奖金的依据。合理设定奖惩条件,对保障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效应极为重要,否则目标管理架构将行同虚设,其中考核基准的确定以年初净资产乘以行业资本保值增值率减一的结果加上资源占用为基准,并结合该公司近年的经营情况进行确定。其中行业资本保值增值率应采用考核年度前一年国家财政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如无法获取国家公布的行业标准,可以按照当年度本地GDP 增长比例进行确定) 。同时考虑被考核单位以前年度的实际资本保值增值水平加以确定。对于跨行业经营的被考核对象,应分行业下达资本保值增值率目标,年终考核时再按其各种业务贡献毛利的比例加权计算确定考核年度考核基准。若考核年度被考核单位的净资产出现增资、减资、利润分配等非经营性质的变动,应于年末考核时对变动进行加权调整。
资源占用费按照经营性下属公司实际占用总公司资源数量和参照市场制定的资源价格计算,具体在年初目标中确定。奖惩基数为经考核调整后的净利润实际值与净利润考核基准值的差额部分,也就是超额利润。其计算应以审计净利润为基准,并依据应收账款的情况以及奖金预提(发) 的情况等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的范围涉及:当年新增的超过一定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在确定实际调整额时,被考核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业务合同确定的收款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年底目标考核时可统一按照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确认实际调整额;当年应提未提的投资减值准备,指按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应计未计的投资减值准备;其它调整,包括当年发放或预提绩效奖金的调整及其它应该予以调整的项目。奖励比例原则上按照超额利润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奖惩比例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很容易产生被考核单位对目标管理体系的疑虑。在确定奖惩比例时,最好能按超额利润与考核基准的比例,采取分段累退方法确定个区段奖惩比例。
六、建立奖金预留机制,规范考核调整行为
1. 奖金预留。对于被考核单位按年度目标考核提取的绩效奖金,在确保年度激励目标实现的同时,原则上应预留部分以建立奖金池,留存到中长期指标考核期满后再根据实际考核结果予以兑现,以避免被考核单位的短期行为,同时也为以丰补歉创造条件,确保被考核单位员工收入的平稳。
2. 考核调整。首先,受客观因素的限制,被考核单位审计报表形成的时间一般会晚于考核实施时间,因此在进行考核时,如果审计报告末形成,考核机构可用财务报表有关数据进行预评,并在审计报告形成后再行调整。其次,被考核单位目标如果因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产生重大变动,考核机构应在考核实施前对年初制定的绩效衡量指标进行必要的调整。第三,被考核单位如果在年度目标以外争取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考核机构应对被考核单位实行额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