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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对象: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残联、区保险办、国土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自查时间跨度:年至年。
三、自查资金范围
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三部分,共十二类十八项资金,具体是:
1、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等五类九项保险基金。
2、社会救助资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等四类六项社会救助资金。
3、社会福利资金:儿童福利资金、老人福利资金、残疾人福利资金等三类社会福利资金。
四、自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构建起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政策和规定是否一致等。
2、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面。
一是市、区(市)两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是否完整,有无降低缴费基数和比例、隐瞒欠费、选择性参保,不完全参保等减少缴费的问题;有无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较低影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等问题。
三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做实;新农保是否存在由于财政补助资金未及时计入个人账户、用个人账户发放基础养老金等造成个人账户空账的问题。
四是社保业务经办中有无参保人已参保缴费但个人账户未建立、有无个人账户利息计算错误和金额记录不准确、有无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错误、有无保费收入不入账、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等问题。
3、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有无因为财政保障能力弱,基金结余出现赤字。
二是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技术核定、征缴计划制定、保费征收、稽核和催收等各项工作是否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分工,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
三是是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多头开户及违规开户等问题。
四是是否按要求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无社会保险预算赤字,有无以银行贷款等方式弥补缺口等问题。
五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在分配中,有无民政部门申报不实套取资金,财政部门分配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人为调节分配或平均分配等问题,特别是临时调整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4、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及效益方面。
一是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是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是否合规,有无用于购买股票、投资房地产、违规出借、委托理财、办企业等违规投资运营问题。
三是社会保障资金有无未及时足额发放、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等问题。
四是社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等保值增值运营,有无利息损失。
五是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专项财政资金有无年末大量结余、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六是是否按规定对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对低收入困难群体是否按规定进行帮扶救助。
5、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维护中,是否存在系统割裂、重复建设及数据分散等问题。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统计数据、联网指标数据间是否存在差异。社保数据是否实现了与有关外部数据共享,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健全完善。
五、整改建议
1、对与国家和上级业务机关要求不一致的政策、规定要尽快修改完善,需要废止的要废止,需要重新制定的要尽快制定,确保与国家、上级业务机关的要求相一致。
2、对社保资金筹集中存在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不完整的要按规定予以收缴;对被征地农民未按规定纳入社会养老范围的要尽快纳入范围;对未按规定做实个人账户的要尽快做实;对违规办理补缴养老金的要尽快清退。
3、对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基金结余中出现的赤字要尽快进行弥补或在年的预算中作出安排;违规开设和管理的银行账户要立即清理;对套取或违规分配的资金要予以追回。
4、对社保资金使用及效益中存在的未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的要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的要尽快上缴,挤占挪用或违规投资运营的要坚决清理收回;对应发放而未发放的要尽快发放;对重复发放、扩大范围发放的要尽快追回;专项财政资金年末结余较大的,要分析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5、对信息系统方面的问题,要尽快完善相关系统,确保系统的安全有效。
六、工作安排
1、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门自查自纠工作班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全面查找问题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整改。
2、对短期内无法整改或因为客观原因整改不了的问题,要逐项列出,说明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建议和措施,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公路管理局《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监字2号),切实做好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严格自律的深刻教育;
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确定的职责分工:
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或参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办负责本项目,路局纪委会同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路局机关及其所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xx5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
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5月上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站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宣传动员情况要在5月12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关于印发《XX卫生院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现将《XX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XX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XX卫生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XX卫生院
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宜宾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防范化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风险,实施好我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合法合规获取医疗保险基金,规范医疗机构管理,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立行立改”和“健全机制”两个方面,对医保基金获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XX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组 员: XX
职 责:积极履行整改和自查自纠主体责任,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台账,研究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同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审计对照,梳理检查问题和风险,剖析问题原因,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管理,规范行为,防范问题发生。
三、审计整改及自查自纠重点
根据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2020年以来串换药品耗材、串换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等十二个方面的医保基金使用风险点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
1.串换药品耗材套取医保基金;
2.串换诊疗项目套取医保基金;
3.定点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
4.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过度医疗;
5.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
6.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高值耗材;
7.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
8.挂床等套取医保基金;
9.药品货款结算不及时(含国家集中带量采购);
10.虚开西药等骗取医保基金;
11.虚开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12.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四、具体工作安排
针对审计整改和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从纠正不规范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其中,能够立行立改的,要采取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措施,马上进行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或相关制度政策不完善的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改革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具体整改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分2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XX副院长负责):清查摸排,立行立改阶段(2021年9月-10月)。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对照审计查出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轻重缓急,在10月31日前,能整改的逐项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也要确定整改工作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如实填报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第二阶段(XX负责):完成整改,健全机制阶段(2021年11月-12月)。在12月31日前要对审计及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并认真分析查出问题的主要原因,针对政策、机制、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手段,推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整改工作,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违法违规获取基本医保基金的危害性,妨碍了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有效落实,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大惩戒力度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基本医保基金的行为,研究实施切实可行的惩戒手段和工作措施,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将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联合部署、协同推进。
(三)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
根据《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我校组织人员对学校至今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彻底清理的检查,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自查自纠的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行如下总结:
一、自查自纠的过程及结果
在接到上级下发的《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后,学校立刻成立了以校长孙鹤立同志为组长,学校副校长、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以财务人员和普通员工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对当机立断以来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查。
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我校的财务工作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的问题,特别是没有存在性质严重的“小金库”问题,无资产出租收入等其它收入。
二、自查自纠结果的公示
为增加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我校一直坚持财务公开制度,特别是在这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过程中,我校把自查自纠的结果,按照《方案》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公告、公示,而且在公示期间并没有接到任何人的举报电话》
三、自查自纠结果的上报
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联动。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范围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中治贿发[]3号文件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中均已明确,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主要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等重点部位,规划审批和资质资格审定、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
(二)范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质量检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具体经办或从事与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具体经办或从事与上述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或干预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三、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重点工作
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仍按《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各地、各单位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尚未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抓紧制定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已经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继续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照检查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要通过审查项目获得方式、经营费用、合同,查看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各企业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一是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的索贿受贿行为;三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四是失职渎职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五是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二)针对不同情况,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整改落实阶段的重点工作:
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巩固成果阶段的重点工作:
组织评估验收,抓好建章立制。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系统及自身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补课”。
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协(学)会要在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设部在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之后,各地、各单位还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四、加强对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沟通联系,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委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委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召开动员大会。
4月5日下午,我委召开全委机关干部自查自纠阶段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有关文件精神,使我委全体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重要意义,明确作风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并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
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查找剖析问题。要求机关干部、委属各股室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问题。重点查找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原因,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四、多种形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
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顺利进行,我委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征求各界群众对发改系统干部作风整治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机关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意见箱及举报电话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举报电话:。
五、建立专项台账,逐一销号整改。
根据多方征集来的意见,我委建立了专项台账,对所有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销号”整改,问题整改到位。
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自查自纠效果。
根据《2008年南昌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经过动员部署,强化宣传,现已进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阶段。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自查自纠工作,我们结合本系统的实际,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教育厅“规范管理年”和我巿“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教育行政机关和人民满意学校为工作目标,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在政风和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力争在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为南昌教育在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和范围
2008年6月28日至2008年7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
三、自查自纠内容
各被评单位按照省市规定评议内容,从管理方法、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水平、责任意识、教育收费、招生办学、师德师风、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重点是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有反弹;跟踪检查2008年“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否按时完成;2008年群众反映教育收费、师德师风等问题的是否整改落实。
对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责任制,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到出时间表,对要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要着手与之沟通,争取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争取谅解与配合,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双评办,下同,具体交市教育局监察室)。
四、自查自纠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照自查自纠内容,主动走出去上门求真言,敞开大门请进来寻良药,以诚恳的态度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群众的意见建议,虚心听取民声,敢于正视自身存在问题,勇于接受批评,以博大的胸怀接纳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基础上,同时采用以下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发放征求意见信函;2、开展大讨论、个别访谈(谈心活动);
3、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
4、按照市里安排接听“文明风热线”、“政风行风热线”;
5、走访、公布监督电话、开辟网上专栏、设置意见箱等。
局双评办征求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及社会团体对教育局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各县区教体局(办)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征求各县区基层学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学生家长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局双评办收集整理后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反馈。
根据征求和反馈的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根据不同职责,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监察室。
五、有关要求
1、自查自纠工作要与省教育厅“规范管理年”、巿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双月整治”活动和我局布置的“学习十七大报告、扬南昌城市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及“践行***总书记‘四点希望’,做人民满意教师”主题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赋予自查自纠工作新的内涵,达到改进作风,提高创新能力、办学能力、治校能力、管理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的目的。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自查自纠方式,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建立必要的会议、简报、报告制度。
一、工作目标
对照“五治”和“十不准”的要求,查摆办公室和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通过自我剖析、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虚心诚恳查找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分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着重在以下方面查找问题:
1、是否存在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问题,是否参与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名目的宴请活动。
2、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对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等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等问题。
4、是否存在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便利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问题。
6、是否存在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问题。
7、是否存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发动宣传(3月20日前)
再次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庐作风整治办字号文件精神和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段工作会精神,对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
2.查找问题(3月15日—4月30日)
通过恳请领导点评、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深刻剖析我办在作风建设、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不足形成的根源。
3.整改落实(5月1日—5月20日)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1、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从而带动办公室全体干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不能有意掩盖,在处理过程中不能避重就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武吉管理处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对象。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处机关、处属各单位。
(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违反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财产。
(三)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09年6月初)。我处成立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2009年6月1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处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我处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处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一、自评验收组织
自评验收由民政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由县民政局分管消防安全领导带队,抽调各股室长组成检查组赴县福利中心及各镇(乡)敬老院、光荣院检查验收。
二、自评验收方法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县福利中心、各镇(乡)敬老院、光荣院组织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民政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申报验收;民政局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申报验收;自评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及会议记录、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验收成绩分为4个等级档次。其中,95分(含)以上为“优秀”,90(含)分至95分为“良好”,90分以下为“一般”,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重新开展专项整治,另行申报验收。
三、自评验收内容及分值
自评验收标准分值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推进、自查自纠、消防宣传教育、自评验收申报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
(一)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推进工作(20分)
1、各乡镇敬老院、县福利中心、“三院”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推进落实(15分)。各院组织开展本单位排查整治,每月向局机关报告排查整治情况,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现的消防隐患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2、重大消防隐患整改情况(5分)。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单位积极按期整改重大消防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单位自查自纠工作(35分)
1、自查自纠(1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按县消防大队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县民政局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
(三)消防宣传教育工作(40分)
1、宣传工作(20分)。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2、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单位安全培训范围,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方案。对新员工上岗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
(五)自评申报工作(5分)
开展自评申报。单位在按照本自评验收标准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民政局申报验收。
AAA安委办:
为落实《AAA安委办关于印发<AAA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夏季工作方案>的通知》(A安办发[2020]65号),全力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力开展好安全生产夏季攻势整治工作,取得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的良好成绩,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局班子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次安全生产夏季攻势工作。组织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和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安委办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二、突出重点
(一)通过组织会议学习、发短信、微信通知宣传等方式,对广大干部职工和相关企业遏制事故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提高到新的高度,当作第一工作目标来抓。
(二)组织管理、联系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管理、联系企业结合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建立了“一图、一牌、三清单”。
(四)严格把握安全风险、事故隐患的关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等工作,建立了风险管控台账。
(五)局党组书记李学A亲自挂帅,局班子成员带队,分成3个组对火车站、集贸市场、道路、桥梁、护栏、路灯、高空广告、车辆、公园广场、公厕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相关企业、施工现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
三、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对监管联系的6家企业(工程项目)发放了《安全生产“五个一”通知单》,相关企业全部开展了活动。
AAA城区“立面改造”项目部自查自纠了西华路道路“立面改造”工程县公路局外墙施工段安全警示牌不全面、施工现场围挡不完善安全隐患;AA环境公司自查自纠了部分垃圾车灭火器缺失、京都大道垃圾中转站污染周边环境、部分垃圾场驾驶员开快车、个别三轮车驾驶员仅有两轮摩托车驾驶证等安全隐患4处;污泥处理厂项目部自查自纠了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资料安全隐患;宝石园林公司AA项目部自查自纠了部分新植大树支护不到位安全隐患;路灯管护公司自查自纠了汽车站前路灯电线裸露、七彩园台阶灯线头裸露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
切实履行好“抓工作必须抓安全”、“一岗双责”责任,“把监管、联系对象的隐患当作自己的隐患”,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把整改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切实把巡查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把巡查成果转化为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工作实效。
切实开展好“全面检查”阶段工作,做到“不漏一地、不漏一企、不漏一场所”,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重点继续抓好市政建筑工程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问题;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审批、未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未准备现场应急装备就作业问题;抓好高空广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问题;抓好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到位问题;抓好城区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问题;抓好渣土运输车遗撒、污染道路问题。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推进自查自纠
接到上级通知要求后,我部门人员迅速行动,全体动员部署工作,在年初召开的自查自纠动员会上,部门经理xxx要求,全体人员要统一到规范要求精神上,坚决抵制经纪业务不规范行为,做到“珍惜形象、珍惜工作、珍惜自己、珍惜付出”。在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把握政策、稳步推进”的原则上,部门领导将经纪工作要求细化,制定和下发了《xx部门经纪业务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证券经纪业务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两个日常指导文件,对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细化了业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工作指标,明确了重点规范管理的相关责任人。
二、围绕重点,坚持教育、宣传、监督三到位
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从源头做好规范管理。一是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行业规范、行业理论知识,教育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观、服务观、价值观”,树立“爱岗敬业、争新创优”的良好风尚;二是购进《经纪业务规范管理学习文件》《经纪业务规范管理教育教材》,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三是部门内倡导2014“树荣辱,唱正气”活动,全面落实“爱岗敬岗”工作精神要求,最大程度激发员工规范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三、突出重点,摸清底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部门结合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抓住“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评估验收”六个环节,整体推进自查自纠、查办违纪和建立预防规范管理机制三项治理任务落实。一方面通过调查分析,找到了目前业务中不规范现象的原因,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谈心;另外一方面,通过认真学习和剖析,查摆了思想和行为,促进了部门员工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违规之害、常思非分之想,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建设;最后就是问绕管理中的问题,查找漏洞,通过制定《督查工作办法》,对业务工作和作风纪律实行了每周一次专报、每月一次通报的措施,让自查自纠活动取得实效。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开发园区项目违法用地,矿产勘查开采违法项目)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分类整改处理,切实规范用地行为。
(二)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把政策界限,认真检查整改,严肃问责追究,坚决把违法用地比例降下来,确保县政府不被约谈问责。同时,要提前谋划2013年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早安排、早着手,把问题提前整改处理到位,确保顺利通过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
(三)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及利用、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土地整治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不掩盖、遇到矛盾不回避,坚决依法整改,处理到位。
(四)开展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市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尽快摸清全县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未批先占土地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存量土地盘活方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10月12日至17日)。成立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强对抽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清阶段(10月18日至31日)。本次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以《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政策规定为依据,对出台的地方性政策规定一概不作为有效依据,并将地方性违规优惠政策全部列入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不允许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税费等行为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全市土地管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归类存在问题,对照土地例行督察的内容和要求,查找相关的、可能存在的、遗漏的问题,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隐患。对于梳理出来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11月1日至20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规定,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和规范,切实加强资料的收集完善和档案归集整理,确保土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资料具备完整性、延续性、衔接性,做到内业资料不缺失、外业核查无差错。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2日)。各相关部门必须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市双清办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工作,县政府成立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由县长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国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本次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整治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分工、协调配合”为原则,着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根源上研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整治检查范围。
省市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二)整治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是否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把握环节,精心组织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成立区水务局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制订相应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股、站、室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突出边查边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整改、追责处理。自查自纠结束后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区级督查阶段。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检查分两部分:一是由区审计局牵头,检查各级扶贫资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以工代赈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林)场扶持资金、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社会扶贫捐赠资金;抽查整合用于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其他财政性资金等。扶贫资金检查由区审计局单独安排运行。二是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涉农部门,检查除上述扶贫资金以外的其它涉农资金。
(四)市级督查阶段。
涉及各相关单位、股、室,在作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准备好相关资料,接受市上专项检查。
(五)整改完善阶段。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按照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的原则,限期整改。
(六)全面总结阶段。
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各股、室、站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局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把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局纪委要采取通报批评、从严问责等方式予以处理。
一、组织专班,强化领导
经乡党委办公会议研究,我乡成立了以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安办主任同志任副组长,以公安、交通、教育、卫生、国土等单位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打非治违”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经我乡“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制定落实了“乡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5个大的方面对我乡开展“打非治违”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传达精神,宣传发动
5月以来,我乡先后召开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所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法人参加的会议,召开全乡干部大会,在这些宣传动员会上,大肆宣传了此次“打非治违”工作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同时,我们结合各类案例讲述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危害性,对人民群众带来的重大的损失和危害,进一步增强参会人员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度认识,激发了他们参与“打非治违”工作的热情,为下一步奠定了基础。
四、业主积极配合,认真自查自纠
依照我乡“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私营业主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打非治违”生产经营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全乡各类自查自纠各类安全隐患40余起,各地通过自查自纠,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
五、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6-10月份我乡共组织了4次由“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整治活动,对查出的40余起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目前均整改到位。
六、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