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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织实施好年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执政能力,协调、组织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实际,现就做好年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雨绸缪,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镇办(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计划,周密部署实施,认真督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是检验执政能力具体表现,各级政府应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预案用时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
二、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重在检验预案的实际操做性,旨在锻炼队伍,磨合机制,达到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目的。因此,在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时,一是要突出重点。加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关键环节的演练,着重提高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解决好应急响应中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和应急准备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要结合实际。针对本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注重实地实战演练,增强应急预案演练的真实性,防止演练流于形式。通过演练掌握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应对处置实战能力。三是要合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对应急演练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员等,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相互协作,发挥各方面的人力、物资、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把预案演练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的牵头单位要加强演练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工作,精心准备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按有关规定和市级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应急预案演练的参与单位要按照市级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为组织实施好2012年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执政能力,协调、组织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雨绸缪,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各级各部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镇办(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计划,周密部署实施,认真督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是检验执政能力具体表现,各级政府应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及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预案用时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
二、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重在检验预案的实际操做性,旨在锻炼队伍,磨合机制,达到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目的。因此,在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时,一是要突出重点。加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关键环节的演练,着重提高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解决好应急响应中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和应急准备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要结合实际。针对本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注重实地实战演练,增强应急预案演练的真实性,防止演练流于形式。通过演练掌握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应对处置实战能力。三是要合理整合各种应急资源。对应急演练所需的物资、设备、人员等,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相互协作,发挥各方面的人力、物资、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把预案演练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的牵头单位要加强演练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工作,精心准备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按有关规定和市级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应急预案演练的参与单位要按照市级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应急预案演练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
关键词: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能力、可操作性、协调性、应急演练、评估、量化
一 前言
近年来,危化企业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非常重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内容从危险化学品泄漏、着火、爆炸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着火爆炸,几乎包含了危化企业的所有主要事故,初步在危化企业内部建立了应急管理机制,涵盖了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这些预案和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准确性、快速性和协调性。因此,有必要对如何提高现场应急处理能力进行分析,便于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二 目前应急处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案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虽然危化企业各个层面基本上都制订了应急预案,但从具体内容和实际操作情况看,预案都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的原则性内容很齐全,但应急预案的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和细节流程不够明确;二是后果严重的事故都已列入预案,但平时发生概率较大的一般性事故及曾经发生过的一般性事故往往没有列入预案,有漏项的现象。
2、应急预案编写及修订存在问题
应急预案修订小组机构、制度及各项职责都制定的井井有条,但执行起来就很大一部分落不到实处。(1)有些预案的编制没有针对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应急调查;或是应急预案修订只停留在安全管理部门,导致针对性不强。(2)有些预案修订不及时,预案修订只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与生产实际跟进,出现脱节现象。(3)预案之间衔接不够。上下级、各岗位没有很好的衔接,从组织结构、处理程序到职责划分等,都存在一些盲点、重叠、矛盾现象。
3、现场事故处理不迅速
目前,危化企业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各级领导都能按预案要求,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出动比较迅速,但是处理事故时间较长。主要还是对事故做出正确处理方法的判断能力不够,在总指挥未到达之前,下达如何处理重大事故的决策性指令的能力差,抢险人员处于待命状态的时间较长,加上处理方法不熟练,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及时,使火灾延续时间较长,影响了整个处理过程的效率,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大。
4、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配合协调不够
突发性事故刚发生时,由于大家对事故情况了解不是很清楚,往往会出现多个应急小组同时工作,如无先后工作顺序的安排,很容易出现各应急小组间互相等待、互相影响的现象,造成救援场面混乱。如治安保卫组没有及时在现场开出快速通道,影响了消防救援车辆的通行及位置的停放;或是由于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好,造成处理人员无谓等待和资源浪费,从而影响到应急处理的效率。
5、应急演练存在只“演”不“练”的情况
当前应急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如下:
(1)有些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很大程度上是以宣传性、演示性为主,做给大家看的。而不是按照实际需要组织的演练,只是“演”不是“练”,没有真正发挥演练在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员工的作用。(2)演练预案与生产实际不符,处理事故的办法比较粗,不具体,不合实际,甚至演练人员不清楚具体的行动做法,衔接不好,慌乱盲从。(3)演练后总结和评估不到位。不认真进行书面记录和总结,总结和评估进行的不充分,没有真正起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作用。
6、应急处置教育培训不到位
当前,大部分企业在应急宣教培训方面,存在着内容方式单一、参训对象范围小、培训内容没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等情况,宣教培训的效果不明显。培训的内容仅局限于防火、灭火、应急疏散等内容,没有将危险部位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的存放及检查、应急装备的使用方法及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纳入宣传培训计划,使得现场职工应急能力差。
三 制定的改进措施
1、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应急预案的关键是具有可操作性。在大原则正确的前提下,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要编写符合生产实际的应急预案,真正编写好应急预案,首先应将本单位和同行业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另外要使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班工长都要参与到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的过程中来,由公司安全、技术、设备等专业领导及各专业管技人员一起审核,最后再由总工程师总体审核,由总经理实施。只有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过程,应急预案的质量才会有高度的提升,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也会大大提高。
2、规范演练程序,加强正规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可以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能力的不足,所以要按照正规的程序演练。
(1)制定严格的演练工作方案。首先要成立演练组织机构,明确各人员职责,其次演练方案中演练目的要明确,演练事故情景要符合现场实际,参演人员任务及职责要分明,演练步骤要紧张有序,演练物资及保障措施要齐全到位。
(2)注重多样化演练模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类型,即可以单项演练,也可以综合演练,既可以现场演练,也可以桌面演练。
(3)突出对演练效果的评价和总结。演练的目的是为了检验预案,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解决遇到的问题,修改和调整应急预案,最终实现对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演练完毕后必须形成书面评价报告,经相关各级领导签字后反馈给各个部门,为各个部门今后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提供完善的依据。
3、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创新应急宣传教育形式。
一是丰富宣教培训内容。将生动的事故案例知识讲座及影片放映纳入宣传培训计划,从思想上增强职工对应急知识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以微信群等方式让职工全面了解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二是严格应急处置流程,抓好在岗教育。企业的每个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都应有简单明了的应急流程示意图或应急处置卡,时刻警醒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如何按照程序应急处置,避免遇事慌乱错过最佳救援时机,甚至因操作失误造成次生伤害,进一步提升企业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 结语
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管理,现场应急处理能力是整个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反映了企业应急管理水平高低,是检验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试金石。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强弱主要取决于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以及处理过程的快速性、准确性、协调性,取决于应急处理人员综合素质及平时演练经常化。因此,应急预案方面要及时更新与完善,应急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要经常化、日常化,应急管理机制方面要采用量化考核和动态改进机制,应急管理要不断创新,才能使全体人员的应急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总之,抓好日常应急管理中的每个环节并不断改进与创新是提高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的关键。
参考文献:
通过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掌握我市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总体情况,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实现"各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目标,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保障*年奥运会安全举办创造条件。
二、工作组织
市应急办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区县应急委负责组织开展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调查工作,充分调动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力量,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京政发〔2004〕22号),负责配合各区县应急委,推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对所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组织相关培训。
三、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中旬,市应急办会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11月20日前,各区县应急委要总结分析今年第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调查工作情况(见附表5),结合属地实际,核准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分布;要落实专门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研究制定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方案;要逐级传达,广泛动员,督促属地内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采取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二)指导实施阶段:12月15日前,各区县应急委和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指导、督促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深入基层掌握工作实际情况,全面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完成工作目标。预案编制工作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全面完善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预案体系;基础差的单位,特别是小商户、小餐馆和小网吧等"小门脸"类单位,要依据预案编制范本,按时完成本单位预案编制工作。
(三)总结改进阶段:12月20日前,各区县应急委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上报预案编制情况,按要求完成汇总统计(见附表1-4),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区县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统计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总体情况,深入分析预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为做好下一步预案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四)全市汇总阶段:今年年底前,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全面收集汇总各区县应急委、各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上报的预案编制情况,总结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总体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统计的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区县应急委要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各区县应急委要根据年底前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编制预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年抓数量,*年抓质量"的工作思路,重点解决"企业先要有预案"的问题,确保预案编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充分利用第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调查工作成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对企业督促指导不力、统计数量不全等问题,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予以改进,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本次工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关键词】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编制 问题 解决办法
一、前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我国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按责任主体分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临时应急预案,本文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探索分析。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开展现状
我国在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起步较晚,原来所的针对性文件很少,且都是纲领性文件,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没有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要素、方法提出具体要求,也没有相应的技术导则、规范等。直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才有了一部真正意义的预案编制指导文件。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与其他各级各类预案的衔接性不够。目前编制的很多应急预案仅关注于企业自身,在自说自话;虽然在编制依据里面写到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周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但没有进行认真研究领会,未做到预案间的有效衔接。
2、环境风险源识别不清。1)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相混淆;2)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沟通不够,导致调查不全面;3)风险源辨识专业性不够。
3、预防措施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1)处置措施不具体;2)响应情况不明确。
4、应急组织机构分组不明确、职责不全面。由于报告编制的模式化,对于具体企业的事故分级及其响应、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不够明确,很多都泛泛而谈。
5、未落实应急培训、演练制度。现在很多业主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应付任务,预案编制完成后往往束之高阁,失去了预案编制的意义。
四、如何更好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注重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公开。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急预案是区域应急预案的基础,要注意与周边企业联动,预案风险评价中影响范围涉及周边企业的要将可能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告知对方,同时要针对附近企业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在预案的编制、评审过程中,邀请周边企事业单位、公众参加,根据其反馈意见不断改善预案。
2、加强业主单位与编制单位的互动,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和业主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联合工作小组,编制工作小组组长最好由企业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预案编制小组组长必须亲自把关,调动各专业、部门的力量及积极性,杜绝讨论会流于形式。2)强化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编制水平。环保主管部门有必要定期举办预案编制培训班,请相关专家讲解预案编制的专业知识;预案编制单位也应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学习,对预案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学习,预案编制人员也应加强自学,提高专业水平。
3、统一事件分级、预警级别、响应分级。应急预案应在事故分析基础上确定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对应确定各类事故的预警级别,确定响应分级、机构及人员,制定不同响应分级下的响应措施。
4、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除了理论知识培训外,还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提高实际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分为部门演练、单位演练和配合政府部门演练三级。演练结束后应急总指挥对此次演练过程进行总结,主要是指出演练过程中衔接程度、熟悉程度、程序执行程度等问题,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
结论: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通过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减小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因此,提高应急预案编制水平,提高应急预案的完善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对于加强环境管理、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文件[Z].
[2] 边归国.我国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3,5(4): 35-42.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应急管理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建筑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建筑施工现场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地点之一。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施工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也相应扩大和提高,施工工艺日趋复杂,机械设备的使用率大大提高,使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和概率增大。我们知道,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因此,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大量的事实证明,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对挽救遇险人员的生命、减少财产物资的经济损失作用巨大。但是,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建立机制不完善,应急投入不足。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应急管理体系、制度的建设,装备物资的准备等等,设计到各个部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统一指挥。但是,往往由于企业个别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造成应急管理层次不高,体系不顺,协调不畅,物资准备不足,配备人员不到位等问题,其实,这已经构成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在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时往往捉襟见肘、顾此失彼,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预案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缺乏有效的实施。
应急预案根据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高阶预案和低阶预案,高阶预案以确保合法性为目标,低阶预案以增强可操作性为追求。诚然,建筑施工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从性质上看,应当视为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属带有行政色彩的自治文件性质的低阶预案,理应以可操作性强做为编制要求。然而,大多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由于过度模仿高阶预案而造成功能虚化,完全背离了当初编制预案的初衷。
1、应急预案编制主体的不完备和审批程序的不规范。
为了确保预案真正切合应急管理实践的需要,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就必须充分吸收可能涉及的各类主体(或代表)的参与。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等,绝非一个部门或一个人所能独立完成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做必要的修正和调整,最后由上级公司负责人或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2、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
一个企业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总体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类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须遵守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事故类别编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实际上,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或是没有分清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关系,造成总体预案与专项预案的脱节;或是仅仅建立了救援的基本程序,忽视了现场处置方案;或是预案编制时过度模仿,没有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导致应急救援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最终形成应急预案体系的诸多缺陷。
3、应急预案缺无针对性,可操作性差。
建筑施工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不同的建设项目其产品结构、施工环境、施工方法等都不同,为了确保预案的针对性,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就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可又因为项目部是临时性组织,因工程开工而组建,因工程结束而终止,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地制定项目部级别的应急预案;再加上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的分析不够,或把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故写入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对事故的发生、发展研究不够透彻,只是进行简单的、原则性的要求,没有落实处置的责任人、实际、方法、装备等;更有甚者认为编制预案没有用,纯属纸上谈兵或是为了应付检查,编制时照搬照抄;种种原因导致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没有针对性,过分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
4、应急预案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协调 ,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
建筑事故企业面临的潜在重大事故可能会有多种类型,但应急资源却是共同的。如何针对多种事故类型进行应急预案的系统规划,保证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避免预案之间的矛盾和交叉,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必须总体考虑并予以明确。有些单位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编制了几个甚至是十几个孤立或单独的应急预案,在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指挥以及响应程序等方面,不仅带来了不必要的内容重复,而且极易引起矛盾和混乱,对预案的维护和职责的明确等带来一系列问题。再一个就是,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没有建立预警、响应机制或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响应分级不合理,在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应该启动哪一级响应或什么情况下启动响应升级,经常出现小事故夸大化,造成应急资源的浪费;大事故启动不及时,严重影响应急救援效果。
5.应急预案缺乏有效的实施。
尽管编制应急预案在事故应急救援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有了应急预案,并不等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删掉一句应急预案能否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包括预案的宣传,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开展预案培训,进行定期演习,向公众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
三、教育培训不够,演练形式化,评估和统计跟不上。
1、应急培训不够或效果不佳。
目前,大多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针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教材较少,很多培训活动只是照本宣科,简单空洞的说教;从业人员又不能根据岗位进行差别化培训,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对救援人员进行专门的处置技术培训;还有许多领导干部未接受过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种种情况造成很多不具备参加救援工作能力的人被编入救援队伍,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保证迅速、高效地展开救援工作。
2、应急演练方法不科学,准备不充分,评估工作亟待加强。
删去一句一次成功的演练必须首先做好演练的策划准备工作。因为应急演练是由多个机构和部门共同参与的一系列行为和活动,它的组织和实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任务,包括成立应急策划小组、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练范围、编制演练方案、安排后勤保障、培训评价人员等内容;然后进入演练实施阶段,在演练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既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实施,以保证演练活动的正常进行;最后进行演练评价总结。事实上,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是采用舞台剧的方式,或只是进行简单的局部的单兵演练,策划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参演人员不分,职责不明;未能根据事故发生概率的大小、事故发生危害程度的高低及可观摩性来确定演练目标和演练范围;演练准备工作不充分,制定的应急演练方案不完善或指导性不强,导致演练过程出现意外、突况或很多环节不到位;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过程不评估或评估不及时,不总结存在的问题,不将预案修改完善;这样的演练根本达不到演练目的,起不到提升应急技能、各部门快速响应能力和协调作战的效果。
四、应急管理与安全管理概念模糊,处理不当。
有些人认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得好,不需要再进行应急管理,认识不到应急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人搞不清应急管理与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将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过多地进行应急管理就是对安全管理的否定;还有些企业负责人认为应急管理是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管理,忽视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实际上,应急预案是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制定的处置措施,应急预案中的事故预防、预警也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一个好的应急预案包括了危险源的辨识、预防措施、预警、应急措施等内容,而这恰恰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所以说应急管理应该贯穿于整个安全管理过程中,而且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1、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 “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利用活动平台和各类培训教育资源,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研讨式、互动式、体验式、模拟式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开展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2、教育培训不但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的应急教育,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应急投入,建立完善一个高水平、高标准的应急管理体系,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还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促使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都要转变职能、更新观念,做到职责明确、平战结合,负责日常事务,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综合协调等职能,做好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和防护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工作,保证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分岗位组织编写各类人员的培训教材,针对企业应急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
二、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合理的应急管理机制。
1、建筑施工企业在应急预案的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编写小组,对本单位进行科学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对本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队伍进行科学评估,形成分析和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编写预案,最后按照程序组织评审和。
2、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应急管理部门,指定较高级别的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从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警和响应、应急救援技术、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及预案管理等方面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适应性。还应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机制、生产事故的特点来确定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层次、应急指挥体系、预案响应级别等,要求各层级职责明确、体系清楚、运行顺畅,在响应级别升级时,接口要严密,升级的条件、联系方式要明确,要与上级预案衔接。
三、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1、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应急演练制度,结合企业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施工项目部的应急演练要做到经常化。演练形式多样化,以满足检验预案、熟悉程序、教育员工为目的。
2、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要密切结合施工生产的特点与实际情况,方法要科学、形式要适当,注重实效。在演练之前,责任部门应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演练模式,认真做好策划准备工作,成立演练领导小组,确定演练目标和范围,制定演练方案,更要做好各类演练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明白“事前、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做什么、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做到什么程度”;演练时在演练内容、方法、规模和效果下功夫,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把应急演练当成安全事故对待,通过演练使岗位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机制更加完善,应急响应速度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四、正确地把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
我们要切实明白,应急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管理是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来讲,希望应急预案永远不要启动。但是,由于生产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生产事故仍时常发生,在日常安全管理中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就必须进行应急管理。
结束语:我们知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是一个企业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体现。更何况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才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因此,任何一个建筑施工企业都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理念,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功能完备、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预防各类风险和危机的能力,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
参考文献
1、加强应急管理 有效应对危机肖盛峰:
应急预案 新阶段 新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预案处张明和大家交流了应急预案工作的经验与思考,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以下简称“88号令”)进行了解读。
应急预案“从有到优”新阶段
2003―2013年,是我国应急预案“从无到有”的阶段;2013年以后,工作的重心逐渐调整,应急预案步入“从有到优”的阶段,“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应急预案编制出来以后,大家都把它放在文件柜里,预案不好用、不实用,大家也不去看、不去用。”交流中提到,“从有到优”就是将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优化。“这里的优化不仅仅是指预案文本的优化,更强调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并通过应急预案各个环节的落实(如培训和演练)来实现应急能力的提升。”
新《安全生产法》中重申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的职责。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四大类应急预案作出了统一规定,对应急预案的定义、分类、编制过程、报备等都作出了新的要求,是88号令修订的主要思想和依据。
应急预案的普遍问题
近几年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教训暴露出了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如天津港“8・12”事故,暴露了企业和救援队伍之间信息不告知、应急预案不衔接的问题;宝源丰“6・3”事故,暴露了企业应急预案流于形式、不培训不演练的问题等。
交流中还提到了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和政府应急预案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在企业层面,用者不编、编者不用,上下一般粗、内容繁杂,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培训、演练不到位;在政府层面,衔接要求不具体、备案主体不清等问题。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功能定位上,重预防、轻准备,概念目的、作用认识有偏差;在层设计上,将应急预案与救援方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混淆;在预案编制上,成立小组、风险评估、资源调查等程序不落实;在预案衔接上,政企衔接要求不具体、多头备案管理;在预案实施上,执法检备案、轻培训演练;在主体责任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待强化。
应急预案管理新要求
修订后的88号令,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如在第五条中进一步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职责;在备案申请表中增加了企业对真实性承诺负责的内容。
针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不明确,不好用、不管用的问题,第七条明确了预案编制原则必须符合实际、注重实效,以应急处置为核心;第十二、十四条明确了预案编制必须基于风险评估,结合企业实际,决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合理确立应急预案体系;第十九条强调必须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针对预案编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第九条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前必须成立工作小组,并由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第十条明确成立工作组后,必须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针对预案之间衔接不到位、风险告知不落实的问题,第十一条明确安监部门预案应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限转移、警戒疏散等衔接要求,企业落实;第十七、十八条明确了企业预案编制应当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与政府、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预案衔接,并要求企业应当将相关事故风险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针对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第二十二条删除了评审时应邀请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第二十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备案责任;第二十八条明确告知性备案,仅作材料核对,杜绝变相审批,明确受理时限,逾期不予核对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避免行政不作为;第三十七条明晰应急预案修订后需重新备案的条件,简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程序。
针对修订不及时、培训演练等实施工作弱化的问题,第三十三条要求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针对风险定期开展相应类别的演练;第三十四条强调必须对演练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第三十五条废除三年强制修订要求,改为三年至少对预案评估一次,并对是否修订作出结论,更加科学合理;第四十条明确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要求,其中也应对预案是否修订作出结论。
针对检查缺位、处罚范围较窄、额度偏低等问题,第四十一条将企业预案实施和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的内容之一,纳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执法计划,规范并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第四十四、四十五条依据新安法,细化处罚内容,提高罚款额度,将编制、演练、风险评估、评审、备案、告知、评估、修订和保障措施落实作为处罚重点,实现预案工作全过程监管。
应急管理与演练新探索
莫特森 应急响应的实操培训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消防服务培训学院院长莫特森介绍了如何通过实操培训和教育课程来应对21世纪应急人员面临的挑战和需求。
该学院摸索出了5步训练模式:独立自学,课堂讲座和模拟,教官指导讲解,全程、全速现场实战训练/练习,验证检查。其中实操培训主要侧重于战术、技巧的培养和应急流程的规范。实操培训分为多个模块,如:轨道消防及危害、汽车救援、农业救援、高层建筑及城市挑战等。并开设多项特殊救援技能培训课程,如:壕沟救援、高空救援、塌陷救援、绳索救援、封闭空间救援、结构坍塌救援、危化品培训等。莫特森认为,不论哪个专业(灭火、技术救援、危化品或者事件指挥),应急响应只能通过实操培训和教育来进行充分准备。实操培训能够安全有效地重塑现实环境及所需的技能,被国际标准认为是最佳的培训方式。
有参会人员向莫特森提问: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于对事发地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不了解,造成了很多消防人员的伤亡。当发生类似事故,美国消防人员如何应对?莫特森回答说,在美国,企业和公共救援队伍应当分享信息,消防人员应当在平时就了解当地社区和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如果事故发生后再进行了解则为时已晚。
石程涛 实战型灭火救援演练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作战训练处参谋石程涛通过案例分析介绍了新时期实战型灭火救援演练。
2015年福建漳州“4・6”古雷石化腾龙芳烃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爆炸事故,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第一时间调集9个公安消防支队和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284辆消防车、1 23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公安部消防局紧急调集广东消防总队42辆消防车、28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增援。经过参战官兵68 h艰苦奋战,将大火扑灭,保住了毗邻的72个储罐和大量油气管线及整个古雷半岛的安全。
他指出,这起事故救援后,消防队改变了原有的培训演练模式。如2015年海南、V东、广西“9・17”跨海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演练、2016年辽宁、吉林、黑龙江“7・19”跨区域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演练等。这类演练打破了原来的“脚本式”,超过48 h连续作战,立足“最大、最难、最不利”设置灾情;建立“工艺加员工、专职队加现役队”的联合作战模式;贯彻“工艺处置与消防技战术相结合”作战理念;采取“随机导调、分段推演、现场研讨”的形式,不限时间、注重程序。
大木 澳大利亚应急指挥系统(ICS)
德尔格安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专家大木向大家介绍了澳大利亚应急指挥系统(Incidence Culture System,以下简称“ICS”)。他强调了ICS的指挥官体系,即在一场事故救援中,担任不同角色的人分工明确,并穿有相应醒目标志的背心。通过统一培训,澳大利亚小到每一个社区,大到国家层面都使用同一体系,因此来自不同领域和部门的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都可以迅速认识到每个人的角色和功能,自动理解各种指令和标志,能够保证救援高效进行。
郭全瑞 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更重要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安全应急主任郭全瑞分享了中海壳牌的应急管理实践经验。中海壳牌的应急响应团队由危机管理组、事故响应指挥组、现场应急响应队伍组成。危机管理组:负责指导和支持事故响应指挥组,专注于公司从事故中全面恢复的战略问题,以及事故产生的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运作、盈利和声誉的其他后果;事故响应指挥组:负责制定战略和战术计划,指挥现场应急响应队伍,全面控制应急响应全过程;现场应急响应队伍:执行事故响应中常规的急救、生命救援、工艺隔离、灭火、堵漏等。
在对应急值班人员的管理方面,所有应急值班人员的名单在公司内网可查询,并且开发了紧急呼叫软件,1 min内可对所有的紧急值班人员进行呼叫。
在应急能力管理方面,对岗位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后,还要对其进行应急能力评估,存在差距的要建立个人差距弥合计划,按计划达到应急能力的要求。
在应急预案的培训方面,强调演练也是培训。演练的关注点:强调操作人员第一响应的重要性、优先启动现场固定的消防和应急设施。并且强调演练要总结――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更为重要。
刘博图 石化园区应急管理新模式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QHSE部代表、惠州炼化分公司应急经理刘博图与大家探讨了石化园区应急管理新模式。刘博图介绍说,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的应急队伍,由最初的政企联动,到企业互助,到企办政助和企需政办,再到政企合建,地企合作在提升企业应急能力的同时使石化园区整体应急能力也逐步提高。
在企业互助方面,园区企业专职救援队间签订了互助协议,解决了现场指挥混乱、信息传递不畅、应急设施接口不统一等问题,加强了彼此间沟通和协调。在资金补偿方面,设备和人员费用由提供救援的企业自行承担;可消耗的物资,如灭火泡沫等,则由事故企业向提供救援的企业进行补偿。
【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
古语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针对有可能出现的事故,为了能够迅速和有效的去开展应急措施,需要在预先就去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事故应急预案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的意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企业能够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编制科学、有效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不仅能够有助于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也具体的体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事故预防措施。而且能够进一步去规范和指导企业的应急管理,提高企业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的能力。因此,应急预案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事故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现状
早在2006年,我国国家安监总局就已经颁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在2009年4月,又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利用法律法规是办法来促使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这能够有效的去指导企业编制和评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很多企业随后就开始大力的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总体上来看效果还是不够理想。受到技术力量等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都比较滞后,而且在应急预案的编制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与不足,导使得评审比较困难、报备率比较低、预案落实存在很多的疑问。当前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去正视目前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里面出现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方式去改善这种状况。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内容不完整
当前有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还只是停留在一份文件与一个规定上面,应急预案的内容非常不完整,只是去简单地说明了应急的报告程序和对象,以及如何根据损失大小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级,而核心内容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而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把应急预案分成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三种。很多企业只是对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编制,而没有去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2、可操作性差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核心需要包含企业日常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等一系列关键的部分,例如对危险源的辨识以及风险分析、组织机构极其相对应的职责、信息的提取和处置以及应急响应程序等要素。但是企业在实际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时候,这些非常关键的要素往往会存在一些缺陷,使得预案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的职责表达不是非常明确,容易产生歧义,使得在紧急的时候不能做到各司其职。一些应对措施描述太简单,不能做到具体问题去进行具体分析,没有针对性,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很难做到快速操作。
3、预案衔接不畅
如果要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对应急预案进行划分的话,应急预案可以分为国家、省、地市、区县、企业等多个级别。而在这些级别里面企业级的应急预案是最为基本的,企业如何能够和上级单位以及其他的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够让企业的预案发挥作用。但是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没有对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有详细的描述。另外,因为受到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能力的限制,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的行动与应急联系也没有必要的衔接,甚至还会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
4、缺乏演练
通过应急演练检验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可行,同时也能够很好的去检验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最为重要的是可以利用演练来发现制定的应急预案里面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可以针对性的对应急预案进行优化和完善。因此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要定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但是一部分的企业并没有这种意识,他们的应急预案锁进了办公室的抽屉,并没有按照实际的需要去进行必要的演练。
5、缺乏动态管理
应急预案是企业在万一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应该采取的行动纲领,所以并不是编制完了就不用管了,而是要针对企业的发展和变化不断的去完善。因为企业的工艺流程、企业的设备以及工作人员等都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如果这些因素有变动,就需要针对变化去及时的调整和修改应急预案。但是,不很多企业应急预案没有进行动态管理,编制完以后就不再去改进了。
(二)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1、重视不够,认识有偏差
从《办法》颁布和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对此都很重视,各个地区对为了能够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专门进行了部署,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以及报备程序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从而更好地去推动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的贯彻和落实。但是到目前为止各个地区的应急预案备案率是非常低的。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一部分的领导没有对此有足够的重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首先是有的人觉得《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在预案管理问题上不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其次是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这样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他们觉得如果要去编制一套比较完善的应急预案需要不少的投入,这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还有就是普遍有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企业不会发生事故,所以编制应急预案对企业没有什么帮助。
2、培训不到位,预案质量低
目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很难去顺利的落实,而且编制的质量也不是让人很满意,因此监管部门有更大的责任去改变这种情况。《办法》是部门规章,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会出现很多的困难,但是相对应的培训没有能够跟上,使得预案的编制不能很决进行。一些地方虽然也组织了相关的培训,但是具体的培训到哪一级别,以及参加培训的企业都没有进行明确。而且培训还没有强制性,使得随意性非常大,这就给企业的预案编制与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目前的应急预案编制培训质量比较低,参加培训的单位也比较少,使得一些单位编制的预案的时候普遍存在着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还有的就是盲目的去照搬,从而使得预案的编制质量不高。
三、改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措施建议
(一)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各级政府和相关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和教育,提高有关部门的思想,确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措施,把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成情况作为对有关部门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严格实施“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办法,不断明确其管理职责。将责任进行细分,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只有落实了每一个单位的责任,才去能增强同煤的责任意识,进而去积极调动各级与各部门开展工作,达到预案管理高效的目的。
(二)强化培训,提高各级预案编制水平
首先需要去组建一支素质比较高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要去努力提高安监管理的素质,能够精通业务,这样才能为指导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的去提高监管工作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的能力,更好的去发挖掘部门的管理具有的潜能。要能够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把好安全生产的每一道防线。其次企业要去积极的组织开展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有关的培训。在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的时候最好能够全面覆盖,不仅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还要对重点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例如煤矿和化工等等。关于培训必须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对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领域要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具有了针对性,应急预案编制才能符合实际晴况,容易被企业接受,而且预案的实施起来才能发挥预想的效果。
(三)把握应急预案编制的要素
按照编制应急预案的步骤,编制应急预案应该把握好以下要素:
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关于对危险源和风险分析是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对危险源和风险进行分析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也就是直接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编制人员要能够熟练的掌握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并且要充分的去结合直接经验分析法,全面的对危险源和风险进行分析。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很多的应急预案中都详细的介绍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但是并没有去明确相关人员指挥链条。如果相关指挥人员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状况下,那么应该由谁来进行指挥,缺乏明确的说明。因此可以利用网络管理图,不断的去明确指挥链条和信息传递链条关系,并说明如果第一指挥不在现场的时候谁有权利进行指挥。
3、监测与预警
在企业的应急预案里面必须要十分明确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测和监控,以及采用什么样的预防措施等。要能够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和方法以及信息程序。监测与预警包括软件和硬件方面,软件主要是风险管理、风险预报机制,硬件如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4、信息报告与处置
在发生突发状况的时候,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报告对后面实施应急处置有着非常大作用。所以应急预案需要明确事故和未遂伤亡事故如何去进行信息报告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处置办法。首先,要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其次,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最后要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分级响应
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响应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对应急预案进行分级的话,那么很可能一次范围比较小的事故就会动用了所有的人力和物力,不仅造成对资源的浪费,还使得处理起来没有主次之分。
6、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之一,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等保障,要注意克服应急人员通讯方式少、没有明确专兼职应急队伍、装备的底数不清等问题。
7、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主要包括了对污染物的处理,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恢复生产的秩序,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在抢险的时候对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以及修改和优化应急预案等等。
8、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中要十分明确对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的计划和方式。为了让应急预案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定时的进行演练,在演练的过程中检验反应能力,并且发现其中存在的不足。应急演练必须要进行评估总结,从演练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记者(以下简称“记”):高主任您好,2015年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请问这一通知的具有怎样的意义?我国目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是怎样的?企业和属地政府的应急预案普遍存在哪些问题?
高双喜(以下简称“高”):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科学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应急预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推动31个省级单位印发了实施细则;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印发了《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从无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共编制应急预案595.4万个,重点行业企业、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了应急预案全覆盖。
但是,当前应急预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树立“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只重视“有”不注重“用”,重预案编制、轻预案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内容存在重复;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应急预案衔接要求不明确,导致政企之间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环节的处置工作存在脱节;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当事故时有发生;执法检查不够,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没有把预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专项督导、检查少,对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工作督促推动、处罚力度不够,未能形成震慑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深入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机衔接,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落实责任、优化预案、加强预案实施、强化执法等环节着手,起草了《通知》。
记:《通知》中对于应急预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的关于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突出了应急预案优化修订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应急预案的实施,强化了应急预案责任追究。
关于总体目标,《通知》明确提出了“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的理念,有利于解决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重视、不投入、不落实等问题,并提出了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订目标。
关于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级政府安委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应急预案工作方面的责任。这些要求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力举措,是解决企业当前应急预案工作相对弱化、预案质量较差、预案实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径。
关于应急预案的优化修订,《通知》明确提出了应急预案制修订必须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必须科学确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确保相互衔接,实现应急预案的专业化。同时,为推动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卡片化,《通知》还要求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简化内容,并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这些要求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应急预案普遍存在的“厚、虚”等问题。
关于预案实施,《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具体方法、途径,提出了宣传教育要“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培训要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细化了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强化了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这些要求是针对当前应急预案“束之高阁”、不学、不练、不用而提出的,是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
关于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备案的“分级属地”原则,强化了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强调了要在应急处置评估中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记: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应如何改进,以实现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
高:《通知》从5个方面对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进行了要求。
一是简化预案文本。考虑到目前应急预案中存在大量重复性和指导性内容,《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要以应急处置流程为主线,对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通用措施等指导性内容尽量整合简化。为此,企业可根据本单位风险特点,确定是否编制专项预案,小微型企业可以仅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大大简化了预案文本。
二是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通知》明确企业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所属的应急组织机构。
三是明确预案编制程序。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简单照搬照抄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预案编制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和特点,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增加预案衔接的内容,强化了企业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五是优化应急响应标准。改变过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数与损失程度而确定的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实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业厂区范围、企业应急能力能否满足应急处置需要这两个条件来确定响应级别,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记: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如何强化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高:应急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关系到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应用程度。为此,《通知》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资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开展应急预案宣传。
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培训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预案涉及的人员熟知预案核心内容。
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或计划,建立资金保障,确保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企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类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强化对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记: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监管与执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应急预案工作涉及多个行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努力,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属地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级安委会工作内容,定期要求,不断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理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机制。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细化关于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要求,确立应急预案的分级属地备案原则,明确各类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主体,并将应急预案备案作为明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
完善预案监管制度。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工作的处罚条件、金额等内容,使应急预案执法有法可依。同时,推动地方安监部门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纳入执法计划,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从重预案编制到重预案实施。
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加快研究应急预案评估方面的标准,开展应急预案定期评估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完善事故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机制,明确对因预案工作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典型事故开展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形成震慑力。
记:下一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将开展哪些工作,落实《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贯落实。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应急预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其次,做好示范引导。继续推广神华神东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应急预案优化试点经验,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继续开展好油气管网领域应急预案优化工作试点,并适时在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试点,全面带动地方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加快修订《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9个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案,为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重大事故发生首先波及企业(现场)内部,当事故能量比较大时,就可能影响企业(现场)以外。此时,事故的控制单单靠一个企业来完成就不可能了,需要政府组织整个社会力量来处理。所以应急预案也相应分为企业(现场)应急预案和政府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由企业负责,场外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六个级别:
(1)I级(企业级);
(2)I(级(县、市/社区级);(3)III级(地区/市级);
(4)IV级(省级);
(5)V级(区域级);(6)VI级(国家级)。
二、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件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
在总预案中作总体上的描述及必要说明。总预案包括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指导思想及适用性、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预案的评估与维护等。
2.二级文件—程序
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比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一般包括基本要素、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响应程序。程序的编制力求格式简洁明了,多以文字叙述、流程图表相组合的方式表现。
3.三级文件—说明书
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
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信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详细的应急记录便于应急事件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三、应急预案的要素
应急救援预案是一个开放、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应急预案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应遵循体系要素构成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应急预案体系可以由6个一级和15个二级要素构成。
1.方针原则2.应急策划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法律法规要求。
2.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资;
(3)应急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
(4)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建立;
(5)日常公共教育。
3.应急响应
(1)现场指挥与控制;
(2)通告、报警:
(3)事态监测;
(4)保护措施:人员疏散、警戒与治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与卫生服务、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5)对外进行信息;
(6)资源管理。
4.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5..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其中核心要素也是基本要素为: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培训与演练;
(6)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7)保护措施程序:
(8)信息与公众教育;
(9)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0)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1.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
(1)应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2)救援措施、避险要领应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结果;
(2)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3)事故应急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
(4)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6)需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7)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考核评价标准;
(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针对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含信息)、程序和行动计划的文件化过程。预案的制定应按如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危险及其发展过程分析。主要分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特征、触发条件、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等。通过辨识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确定危险(危害)类型。
(2)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是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危害类型进行分析认定,从而科学地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事故产生危害的大小。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间范围不同,需要做应急预案的区域范围分为场内应急和场区周围,引起周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必须编制场外应急预案。由于场外应急涉及到周围的单位和人群,通常需要政府负责协调。
(3)制定应急措施。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别、事故危害等,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无法直接施救,或可产生较大灾害的事故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可能受到影响的员工和承包方、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方根据危险源危险及其发展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地理环境情况等,分别按场内应急和场外应急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是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编制的预案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在制定计划过程中,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共同参与。
(4)根据事故应急措施需要,制定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置方案。主要包括需配置的抢险器材设备、人员防护装备、通信设备、救护器材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
(5)制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在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状况实施有效的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护等工作。
(6)分析确定需社会救援的事项。为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救援支持,应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确定需要社会救援的事项,纳人预案管理。
(7)制定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为使应急指挥人员和救援队伍掌握应急指挥与救援要领,危险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事故状态下应急抢险或避险逃生的要领,应研究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企业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应急计划的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相关人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企业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这些修改应通知所有与应急计划有关的人员。
(g)形成预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审批后,作为执行性文件在企业内执行。
4.预案措施的落实与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预案措施的落实工作。5.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是保证一旦发生事故,预案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演练的主要内容:
(1)事故报告与接报。包括第一时间的事故现场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的报告;事故单位接报响应;事故单位向当地政府及其应急保障系统报告,请求外围应急救援支援及其接报响应。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现场应急抢险或避险。
(3)事故应急调度指挥部指挥与抢险。包括指挥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预定位置指挥抢险工作;通知各有关应急机构进人应急状态;指挥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排险、疏散、警戒、救护等相关工作。
关键词: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现代城市的规模和功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复杂,对电力供应的依赖也日益增强,城市生产能源、生活保障、通讯等都离不开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的供电是城市稳定的重要因素。现代城市电网规模较大、结构复杂、联络广泛,电力突发事件具有危险源多、次生灾害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等特点。一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电网极易受到影响,造成供电中断,给城市功能和人民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因此,研究提升供电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3年前,我国对应急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灾害管理方面。2003年的抗击“非典”,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信息渠道不畅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应急处置能力还较弱。“非典”之后,国家下决心全面加强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2006年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国家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给出框架和依据。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也分别对电力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南方电网公司2007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2008年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14个专项应急预案,框定了南网公司系统的应急管理模式。
严格依从于南网公司的应急管理模式,玉溪供电局经过两年多建设,基本建立了以应急预案系统、应急保障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及应急运转机制为主体的应急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影响及提升供电局应急处置能力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应急指挥系统运转效率、应急培训及演练的广度与深度。
2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的探索和思考
2.1改善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可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有效支撑。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目前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类。不同种类的应急预案,其编制目的和作用也不相同。提高三类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可从系统层、操作层、执行层三个层面分别提升供电局应急处置能力。
2.1.1 综合预案的编制应系统、全面。
综合应急预案是针对供电局整体,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是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的纲领文件。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应充分理解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对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充分分析本单位面临的各类突发事件风险及应急资源情况,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的通用流程等作详细说明,从源头对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构筑总体框架。所谓“纲举目张”,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对全局应急管理水平提升具有牵引和奠基作用。
2.1.2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具体、明确。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较为典型的突发事件(如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等),明确其应急程序和具体的应急行动方案,是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的骨干文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应突出“专项”,即专业性。在依从于综合预案的前提下,专项应急预案应从本专业出发,深度分析对应的突发事件风险及内部可调用资源、外部可联动资源,拟定明确、具体的处置流程及措施。专项应急预案按专业对综合应急预案提供支撑,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项应急预案应可直接作为应急指挥机构的行动指南和操作脚本。
2.1.3 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应简洁、明了。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是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文件。突发事件现场作为应急处置的“第一地点”,是最直接的信息源和处理终端。综合预案的框架构思、专项预案的骨干支撑,都需要在现场处置方案得到落实。同时突发事件现场又是最需要快速反应的场所,及时、正确的第一时间处理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础,意义十分重大——以触电人身事故为例,伤员触电后实施急救的黄金时间仅仅只有几分钟,只有现场迅速正确处置,才可能挽救生命。因此,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必须突出简洁、明了的特点,依从于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以最少的文字描述最重要的流程和信息——如详细行动步骤及顺序、信息报送方式及渠道、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实际运用中,也可以图表形式具体体现并张贴,以达到一目了然的目的。
2.2提高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效率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根本保障。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另一个重点是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对于应急处置的作用,就如同大脑和神经系统对于人体的作用,是根本因素。笔者认为,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流运转、判断与决策、资源调配、指令执行与反馈,其中信息流运转联络其他三个要素(见图1)。因此笔者认为,提高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转效率,关键在于信息的高速、准确流转。
图1 应急指挥系统运转过程
2.2.1 应急指挥机构应明确、唯一。
应急指挥机构是大脑。多个应急指挥机构并存,必将导致多头指挥,指令的权威性与有效性将互相排斥或交叉,造成信息混乱,直接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实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供电局应明确突发事件所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应于每一个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唯一的组织机构履行指挥职责。响应级别及指挥机构的确定和对应,应在管理标准或应急预案中具体给出,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协调和统一,确保规范性和一致性。如: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关系和区别、各自的职责和指挥权限等,应给予明确描述。
2.2.2 信息接口和信息通道应明确、唯一。
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信息报送、指令传达的要求是快和准。从国家到行业,再到南网公司,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都对下级报送信息的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信息流转快速准确,必须明确各信息接口和信息通道,在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中应明确信息报送对象联系方式、时限、内容要求等内容。同时,为了减少事发现场和下级单位信息报送工作量,信息通道宜唯一,或尽量避免辐射式报送。如,在信息报送要求未整合的情况下,若变电站现场发生一起设备事故,当值负责人在组织现场处置的同时,还需分别向调度、生技、安监、变电管理所等部门报送信息,短时间内信息报送量过高,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2.2.3 应组建强大的信息处理组,避免信息堵塞。
应急工作组是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部分。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过程中,工作组的数量和种类不尽相同。但是,作为信息流“处理泵”的信息处理组,应是必不可少且应强化组建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处理组承担信息接收、统计、分析、汇总、及上报等工作,是信息流运转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信息工作组配给资源不足或运行不畅,势必造成应急处置过程中大量信息无序流转或堵塞,甚至出现错误支持信息提供给决策层,导致错误决策。
考虑到上述因素,信息处理组不应临时组建。应在专项预案中明确信息处理组的固定人员(包括B角)、职责、工作流程,并实现表单化。通过日常演练磨合,充分准备,应急处置时才能做到高效快捷。
2.2.4 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可为指挥系统运转增效提供强力支持。
网络和视频系统的广泛运用,可极大提升信息流转频率和实效。主动运用南方电网公司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减少对下级单位信息索取,亦可大大减少信息流量,增加流转效率。在日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除注重信息化硬件平台建设外,还应加强运用能力培训,使信息化手段能够真正为系统运转增效服务。
2.3普遍、深入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可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供基础环境。
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的概念,实际上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针对应急预案、应急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大型工机具使用方法、生命自救互救的学习,可称为应急培训,示范性、检验性应急演练,也可作为应急培训。两者目的都是促进应急相关人员对应急管理体系的熟悉、对应急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
2.3.1 宜采用“普遍培训、重点培养”的方式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我们企业的应急队伍和应急专家组都是基于生产技术和管理骨干建立起来的,成员并非专业应急抢险人员,实际上我们并没有一支“24小时待命”等待抢险任务的应急队伍。鉴于日常生产工作地点的离散性以及突发事件发生的不可预知,要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快速度派遣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就必须做到各专业部门随时能够派遣熟悉应急管理的技术人员到位。因此,针对“固定名单”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应采用“普遍培训、重点培养”方式,对几乎所有员工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对其中的骨干组织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此种方式对于“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有较大支持。
2.3.2 培训和演练应关注深度,务求实效。
员工的应急意识、知识、技能,以及对应急管理体系的熟悉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员工应急意识、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盲目和浅尝辄止的培训和演练,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未必有效,反而可能有害。因此,培训和演练的实效至关重要。笔者认为,提高培训和演练的实效,关键有二:一是要有的放矢。要明确目标,根据目标分解制定培训、演练计划,分批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逐步实现目标;二是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针对每次培训和演练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逐一落实解决,拟定下阶段改进方向。
3 结束语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在电力企业推进实施时间并不长,国家对于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正处在在发展中。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对于提升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的研究和探索也才刚刚开始,借此文对现有的一些经验和实践进行总结,今后将更加注重应急管理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实践运用。
参考文献: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6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站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加油站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防风险、方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在此次排查中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双控”机制建设情况。对加油站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按照要求开展月排查、周排查、日排查。
2.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我站制定了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设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件。
二、排查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1.应急预案情况。我站按要求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按照GB/T 29639要求编制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2.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我站年初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全员应急处置演练;应急演练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3.应急器材和设施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了应急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查。
4.消防器材情况。消防柜内器材配备齐全,附件完好无损;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剂。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1.在隐患排查档案方面填写不完善。
2.消防沙颗粒较大,罐区报警器不灵敏。
3.现场有客户接打手机现象。
20xx年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