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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部门管理体系首先应强化管理的整体观念,在此基础上管理体系的各层次之间应该职责分明、有效管理。自2007年起,我院在原有医院药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持续改进和优化,首先对医院整体的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及管理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完善,规范并优化了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组织)、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和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监督管理专员三位一体、互相配合、层级管理的医院药事三级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和职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紧紧围绕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管理目标,结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持续改进药学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流程和工作重点。
1.1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组的构成在确定该组人员构成时充分考虑相关规定及评审标准要求,从医院药学质量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和医院药品管理主体出发,在以药学部质量管理人员为主要人员构成的基础上,尽可能将与医院药物使用管理过程紧密相关的部门如临床科室、护理部等人员纳入。如我院药品质量管理组由1名主管副院长、4名药学部质量管理人员(从药学部主任,各科科长、副科长,专职质管人员中选择)、1名护理部大病区护士长和1名临床中心专职质管人员组成,且人员构成、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由医院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以充分发挥该组在全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上的宏观调控和全面监管职责。
1.2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的构成因我院药学部下设药品供应调剂科、制剂科和临床药学科3个部门,为确保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高效、专业、细化,将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分为3个小组。每小组人员构成原则:由1名科室负责人带队,组员分别从3个科室中各抽调1~2人组成,组员经由药学部专门会议讨论决定,以确保每月末的药学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正性。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设专职秘书负责例如报表汇总、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分析总结的撰写和上报、质量持续改进项目的确立及推进等日常工作,以确保体系有效运行;该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由药学部会议讨论决定,成员名单交药学部秘书备案,作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每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1.3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监督管理专员的构成药学部各部门均设质量监督管理专员1名,由各部门组长指定并按季度调整人员,专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奖惩办法由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会议讨论决定,人员名单交药学部秘书备案,作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每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2修订、规范各级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标准和指标
实现目标管理的关键在于科学规范地确定岗位工作的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和指标。近几年,医院药学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保证我院药学部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适应相关管理标准和要求的更新,药学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和美国医疗机构评审国际联合委员会国际医院管理标准(JCI评审标准),以患者用药安全为核心目标,针对药学部员工对合理用药知识、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对药学部各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标准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结合医院药学工作实际和药学部不同工作部门的工作性质,修订了我院药学部门全面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标准和指标并详细赋分。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每月末将检查结果以评分形式上报汇总并在科室全体员工大会上定期予以公示。在更新、规范考核标准的同时,为鼓励药学部各部门及其员工积极工作并发挥其管理、科研创新能力,管理组在药学部各部门每月末的质量监督管理检查过程中会收集整理各部门的工作亮点和有效建议,汇总并上报药学部,经科室领导集体讨论制订考核加分项目及绩效奖励方案,在每次的检查中加分项目由该管理组负责人予以界定和加分,并在月末的药学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此措施施行以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思维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2.1医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在医院层面,对于药学部整体的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应建立在以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满意度、采购药品质量、院内各药品储存和管理、使用部门的药品规范化管理情况、情况、经济效益等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指标上。
2.2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在药学部层面,对药品供应调剂,应以处方调配差错率、盘点符合率、药品供应情况、药品规范分类存放、药品效期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品库存管理、库存药品周转率、药品报损率等为重点建立考核指标;对制剂生产,应以自制制剂生产量、批记录、全检率、一次检验合格率等为重点;对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应以药品管理、药品调配供应完成情况、静脉药物配置管理等为重点;对药品检验,应以外购药品检验完成情况、自制制剂检验完成情况等为重点;对临床药学,应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治疗药物监测(TDM)、处方和医嘱合理性评价分析、合理用药咨询、临床药师工作考评体系等为重点;对科研教学,应以研究课题申报及完成情况、实验设备和试剂的日常管理、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等为重点建立考核指标。
2.3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在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管理专员层面,要明确细化其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季度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定其负责本部门各类质量管理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各项质量管理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确保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2.3.1每日:部门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指标的控制及有效执行、相关记录的登记(特殊药品管理,温湿度记录,冰箱温度记录,近效期药品登记,近效期标识检查及更新,药品再分装登记,破损药品登记,药品调配差错登记,消防安全记录,实习生、进修生考勤登记,病区储备药品检查登记,小组学习记录等)。
2.3.2每周:依据本部门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指标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自查和评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2.3.3每月:针对每月本部门质量监督自查结果,撰写本部门质量管理总结,并上报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小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3.4每季度:收集汇总本部门药品质量管理及药事管理相关的问题、建议,按照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模式[如: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质量管理循环即PDCA循环]进行问题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每季度撰写本部门质量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并上报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小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强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和教育
人员配备和对人的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课题。近几年,在我院药学部门质量监督管理考核工作过程中发现存在3个方面的质量管理薄弱环节:首先,接受考核的药学部各部门及其人员对质量考核标准和要求的掌握程度高低不一;其次,实施考核的检查组成员对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监督管理考核标准和要求的理解和判定不统一、不规范;最后,药学部部分新进人员质量管理意识淡薄。针对此现象,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从多方面着手,邀请院内或院外质量管理专家,分别针对质量监督管理组成员、各部门质量管理专员和新进人员进行了定期专项培训;同时,在药学部全面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以下内容,确保相关制度标准的落实到位以及质量监督检查的公平公正:(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学部各部门人员资质;(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院药学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及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和培训;(3)定期进行药学部全体员工与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并纳入药学部专业技术人员目标考核内容;(4)对违反医院药学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5)建立药学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质量考评体系。
4规范医院药学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检查模式
4.1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组监管模式依据年初制订的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组工作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相关质量监督管理考核专家进行检查,有重点地对医院整体药品质量和药学工作质量及服务水平进行考核和评价,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在下一阶段的检查中督导相关部门持续改进。
4.2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监管模式依据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检查标准及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分工,各小组由本组组长带队定期(每月1次)对药学部各部门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抽查和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核药学部各部门管理情况,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标准的落实和持续改进。定期(每月)检查临床科室储备药品质量及管理和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末检查由药房质量监督管理专员具体执行,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组每季度检查1次,督导持续性改进情况)。针对之前质量管理专员检查临床科室储备药品和特殊药品管理情况中出现的检查内容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管理组优化设计了病区药品检查记录,以表单勾选方式将临床科室储备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统一和规范化。
4.3质量管理专员监管模式明确细化药学部各部门质量管理专员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季度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5制订奖惩办法,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
5.1月末绩效考核
5.1.1部门考核:每月药学部质量管理监督管理组依据检查标准对药学部各部门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每扣除1分扣50元,每加1分奖励30元。
5.1.2质量监督管理组考核:该组成员以出勤率、按时完成率等指标进行评价,要求均为100%,达标则每月奖励80元,一项不达标则不予奖励。
5.1.3质量管理专员考核:以工作实际参与情况、各类记录完成情况及月末、季末总结分析报告上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完成情况良好者,每月奖励50元+(5×部门人数)元,完成情况较差者当月不予奖励。
5.2季度评优选先
依据每月检查评分结果,每季度在药学部范围内以科室为单位评选药学部质量管理优秀奖并予以奖励。
6利用现代质量管理工具及模式持续改进医院药学部门药事管理水平
在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中,如何充分利用现代质量管理工具及模式,持续改进医院药学部门药事管理服务水平是现代医院药学部门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如品管圈(QCC)活动能提高全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团队合作、自主改善”,倡导以一线部门为中心,组成质量改善圈,共同学习和运用品管手法,讨论、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自下而上卓有成效的质量改善机制,使质量改善真正成为一种文化、习惯及团队工作,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新兴的药学服务方法和品质管理模式。在近几年的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JCI评审标准中,无论从医院层面还是部门层面,均将是否进行质量持续改进项目作为评审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和评价。为适应相关评审标准和要求,推动药学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近几年我院药学部通过建立绩效考核方案的激励机制,以医院药学部门三级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工作实践为基础,在质量持续改进项目的立项和推进方面做了很多显著而有成效的工作。例如:为减少临床科室不合理医嘱发生、减少配制输液过程中的玻璃碎屑等,通过上述一系列质量持续改进项目的实施,在提高工作效率、防范用药错误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7建设效果
通过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药学部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我院药学部门质量监督管理控制标准及监督管理模式得到了细化和规范,药学部门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如2012年药库盘点符合率保持在100%,药品调配差错(包括患者取药前发药人员发现的差错及患者取药后投诉的差错)率<1/10000;门诊处方收费前审方率达到100%,全年平均处方合格率由2011年的62%提高到2012年的94%,覆盖科室由2011年的24个提高到2012年的37个;药品不良反应上报例数由2010年的113例增加到2012年的163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各项控制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要求,抗菌药物用药医嘱点评数量从2010年的1835份病历增加至2012年的20970份,用药合理医嘱百分比从11.99%提高至80.73%,全院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行为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8结语
为全面提高医学检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强化专业知识及实验技能,必须从建设师资队伍、监控教学质量、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入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创新型医学检验人才,为社会发展服务。
关键词 医学检验专业 人才培养 教学质量
随着医学检验技术的快速发展,医学检验在临床疾病的诊断、疗效评价、愈后判断、疾病防控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如何培养一批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医学检验专业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服务,是我国高等医学检验教育面临的巨大任务。对于高校而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本文以湖北医药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例,来探讨一下如何提高医学检验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
1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核心[2]。学校及院、系要始终坚持把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作为提高检验本科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前提。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标准严格的师资培训,制订多层次、高标准、严要求的教师引进标准,大力提升医学检验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与比例,为提升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受历史因素影响,检验专业课教师以附属医院的双师型教师为主,大多数为本科学历,学校可制订《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暂行规定》《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若干规定》等系列政策,采取“内培外引”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我们结合本学科专业发展实际,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办法,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成了素质全面、结构合理、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师资队伍,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发展趋势。教师通过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扩展学术视野,锻炼学术思维,对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系统、深入的了解,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实践之中,促进了本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2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1建立听课评教制度
在听课评教活动中,学生、专家、管理干部和同行积极参与其中,主动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有效推动授课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具体包括学生全员评教、教学督导组听课评教、各级领导听课评教、教师评学、示范观摩教学和优秀教学奖评选等活动。系部每学期都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听课须填写听课记录,各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上交听课记录和听课统计表。学生全员评教可在校园网进行,每名学生均参加对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对学生网上评教反馈的信息,做到校领导掌握全貌,院系领导了解教师情况,教师知晓被评结果。对学生评教结果中较差的教师由校级教学质量评价与督导委员会作为重点听课对象,再次进行考查,对没有及时改进教学、教学效果差的教师采取停上理论课、调离教学岗位等处置措施。对学生评教结果中较好的教师定期进行示范观摩教学和优秀教学奖评选,营造浓郁的教学氛围和在教学中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3]。
2.2有效实施教学检查
实行学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期中教学专项检查、期末考试检查制度,将检查贯穿于学期教学全过程,保证教学质量。每学期初检查、有效开展集体备课、新教材讨论、新教师试预讲等教学法活动。期中教学专项检查包括理论课、实验课教学情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临床实习实行核心教学过程情况等。期末考试检查是否注重发挥考试对于教学效果的反馈、引导作用,形成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兼顾形成性评价为辅的考试评价体系。通过有效检查促进教学基本建设,确保教学工作的高质量运行。
2.3广泛开展调研活动
学校和院系管理干部经常深入到教学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教学经验交流会、师生座谈会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为改进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教学经验交流会中,青年教师可提出教学上的困惑、疑义,资深教师、骨干教师可分享总结教学经验、心得体会,新老教师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在师生座谈会上,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学生代表三方面对面交流,增强师生互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
2.4确保质控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建立健全反馈机制,确保质控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一是课堂反馈,编制现场反馈评价表,方便各类听课人员在听课后立即反馈给授课教师;二是随时反馈,急需处理的问题随时反馈给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三是定期反馈,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团和教学信息员会议,通过《教学督导简报》的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四是网络反馈,利用“教学管理信息网”定期和反馈各方面的教学信息。通过上述管理措施,使教学过程中发现和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3改革教学方法
教师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在教学工作中积极开展创新教育的研究。教学中运用多媒体的手段,创设情景,通过师生互动双向交流的形式,创造性地进行教学设计,启发学生多以方向思维来寻求正确结论,引导学生对信息自主加工,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大胆创新。敢于发表不同的见解,敢于打破常规,突破传统观念,从而形成新思想,树立新观点,创立新理论。我校目前100%的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作为校级精品课程还利用网络技术,建立了相应的课程网站,把课程录像、课件、讲义、参考资料、习题集及实验内容等教学相关材料公布于网上,帮助同学们课余自学与预习,既能促进师生间的交流,也极大地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方法上,理论课除了以讲授型为主外,可开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教学;实验课由以前的验证性实验逐渐向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转变。尽量拉近基础课堂与学科前沿的距离,使教学内容始终与国际上学科的发展同步合拍。教师在课堂上应全身心投入情感,广泛应用紧跟学科前沿的文献资料,充分体现先进新颖的讲授内容,让专业素养穿透学生的心灵,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显著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教师需要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不断加强训练系统的教学方法,积累科学研究能力,在课堂教学中真正达到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教学目标。
4完善实践教学
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是培养医学检验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订实验教学方案,精选临床广泛应用的新型实验,优化各类实验比例,严格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制订实习教学计划和实纲,构建由入学教育、实验教学、见习实习、技能考核、社会实践等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
4.1开展专业思想教育
为了让学生热爱检验专业,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观念,可将专业思想教育贯穿于大学四年的各个阶段。大一时,参观检验实验室和附属医院检验部,讲解本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形式、发展前景,引导学生树立专业兴趣,规划职业生涯。大二时通过基础课教师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自学能力和钻研精神。大三时聘请知名的博士、教授等名师,用其人格魅力影响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研活动。大四时通过就业指导课、假期社会实践、优秀校友回校讲体会等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明确本专业在国家医疗卫生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经过各个阶段的教育,学生的专业思想极其稳定,毕业生在各级医疗单位均能从事医学检验相关工作,部分考取了医学检验专业硕士研究生。
4.2有效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
通过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的整体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提高综合实验组织设计能力[4]。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作为引路人,推荐指导用书,确定实验方向,鼓励学生开拓新思路,定期进行讨论归纳总结,最后提交实验报告[5]。比如综合性实验“临床标本的细菌学检验”是由标本接种、革兰染色、细菌鉴定、药敏试验等几部分组成,该综合实验所覆盖的实验原理、方法、技术是多样性的,包括细菌形态学检查、球菌的鉴定方法、肠杆菌科的鉴定方法、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内容。通过该实验,学生可以掌握接种技术、细菌涂片制备、革兰染色、生物化学鉴定方法、药敏试验方法等基本实验技术和分析方法。实验过程中,老师应加强指导和提示,促进实验内容的连贯性。
4.3全面开放实验室
计算机实验室、英语语言学习中心、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专业基础实验室、检验专业实验室、附属医院临床检验室等均对学生实行开放管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实践动手能力。检验专业实验课内容多以动手操作为主,在课堂中的操作时间十分有限,只有课后加强练习,才能熟练掌握。比如显微镜在血细胞计数、寄生虫检验、革兰染色、骨髓象观察等内容中使用频繁,一次观察,记忆不深,个别学生油镜使用错误,造成当堂课程内容无法消化吸收。课余时间开放实验室后,学生可有充分的时间,既可自行选择实验内容,也可选择老师给定的内容,调动自己的主动性,反复训练,不断强化,直到全部熟练掌握。
4.4开展见习实习教学活动
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科,制订临床实践教学基地的规划和建设方案,选定审核和统一调配使用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制订详尽的见习、实纲和工作计划,严肃见习、实习纪律,指定专人管理见习与实习工作,目标明确;制订评选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优秀单位和个人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并检查临床实习教学计划的贯彻与落实。每学期组织校级专家对医学检验专业实习生进行巡回教学1-2次。医学检验专业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只有明确培养目标,改革教学内容,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坚持走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特色协调发展之路,才能推动医学检验专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成玉.临床检验基础[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2]冯文莉,尹一兵,翁亚光,等.建立检验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J].医学教育探索,2008,7(8):867-869.
[3]孙根年.课程体系优化的系统观和方法观[J].高等教育研究,2001,22(2):86.
[4]饶洪德.对实验教学的思考与探索[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26(6):109-111.
关键词: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3-0123-02
随着我国社会医疗条件和医疗技术不断进步,社会对医学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临床教学对于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至关重要,而临床教学的实施离不开临床教学基地。在利用临床教学基地来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有待得到进一步科学有效地解决。
一、临床教学基地面临新的挑战
1.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容。有调查显示,在2002-2007年间,我国的医学生增加六倍多。而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环境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医学院校招生增幅更是出现不低于20%的比例[1]。如此大的临床教学任务,也导致临床教学基地出现严重短缺。
2.教学软件硬件严重不足。部分基地对教学的软硬件投入不够,有些设备设施没有及时的更新换代,示教室、标本模型、电教设备等缺口太大,不能满足正常教学的需要,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
3.临床教学重视力度不够。一些基地领导自恃专业临床能力优越,轻视教学的傲慢情绪凸现,这种思想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到教学基地的健康发展。再加上临床医师重视医疗,轻视教学现象普遍,从而降低了临床教学的地位。
4.临床教学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基地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明显欠缺,对教学文件精神的把握不到位,执行中出现一些纰漏。个别人员认识不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性不高。个别带教老师只带不教,或只教不管,造成管理和教学的脱节。
5.带教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带教医师不仅承担繁重的临床医疗工作,还要安排很多时间承担教学任务,这导致他们常常疲惫不堪、顾此失彼。部分带教经历较短,带教经验不足,带教意识有待强化。多数临床一线医师具有较丰富的疾病诊治能力,但普遍缺乏带教方法和经验,带教效果不理想。
6.学生实践操作机会缺乏。随着病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许多病人不愿配合学生的实习工作。临床医师往往担心学生出现差错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更多的让学生在一旁观摩而不愿让学生动手实践。
二、我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探索
近十年来,随着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层次增加,为确保扩招后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我校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学生临床能力培养,取得了初步成效。
1.严格基地遴选标准。在教学基地的选建过程中,我校严格按照《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按照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医院自主申报、专家现场考察评审、双方签署协议,分级分层的选评和建设各类实践教学基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评审指标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医院基本条件。申报非直属附属医院应为三级甲、乙等医院,申报教学医院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院核定床位总数、医师学历与技术职称占比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带教教师队伍稳定,教学用房、图书阅览室、学生住宿、教学设备等条件满足临床教学需求。二是临床教学管理。医院要把教学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综合改革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要有专职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要建立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能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三是教学实施情况。具体指标包括:备课与教案、讲稿;教学病例收集;带教教师与学生比;见习检查考核;对学生试诊单及医疗文件书写的批改;临床操作指导、病例讨论、病区讲课、教学查房、学风医德教育、考核鉴定等。
2.有序推进基地拓建。我校在校生人数从1995年的1500人左右增至现在的11000余人规模。同时,根据我省医药卫生市场的需求,我校不断拓宽专业设置,从1995年的10个本专科专业增至现在的20个本科专业。招生人数的上升和专业教学内容的增加,都给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我校一直重视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临床教学基地已具规模。学校从2008年的48所医院拓展至现在的126所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6所,教学医院54所,实(见)习医院52所,另有药学实践教学基地32个、管理类实习基地34个、生活美容实习基地6个。这些教学基地圆满完成了我校各专业各层次的教学任务,确保学校各级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校还积极推进“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附属福建省人民医院入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附属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附属康复医院、附属厦门中医院、附属漳州中医院、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厦门医药研究所等7家基地入选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3.规范基地教学管理。修订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科室轮转安排,划定主干实习科室与选择实习科室,更好地对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计划。制定了《本科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分配工作方案》,规范本科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分配工作;组建了医学专业临床能力培训与考核专家库,并建立临床教学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制度。每两年召开一次实践教学工作会议,通报学校教学工作的情况、交流实践教学经验、安排下一年度实践教学工作,同时对“实践教学基地先进集体”、“优秀带教教师”、“先进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者”进行表彰。每年举办一次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基地建设与教学管理研讨班”,针对教学院长、管理干部、教研室秘书等不同群体,分批专项指导培训。学校每年开展一轮教学基地巡视,通过与基地领导、科教科负责人、临床带教及实习生召开多场座谈会,实地考察医院环境与教学软硬件设施,并就如何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保证临床教学质量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换意见。
4.提高带教业务能力。学校与基地联手推出诸多教学激励政策,将医院“科教兴医、科教兴院”发展战略意识与医生个人发展驱动有效结合,在兼职教授职称评聘、科研能力提升、博硕导师评聘、对外学术交流、学业进修深造、引领医院文化及高层人才引进等方面实施“一揽子”工程,鼓励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入临床教学工作。通过修订《评聘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的暂行规定》,细化教学活动数量与质量内容;每年都举办一次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师资培训班”,邀请省内外专家为学员做专题讲座和示范教学;不定期组织学校的教学标兵和教学新秀、教学专家到各基地开展指导、巡回示范教学,每年还组织各基地选派教师参加学校中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提升临床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出台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类校管科研专项课题,提高一线医护员工的科研能力;学校、医院双方互派管理人员或教学与临床骨干进行岗位挂职,增进医改与教改的目标有效衔接。
5.推行毕业临床统考。学校始终严格把好医学人才质量出口关,既适应国际医学评估标准,又接轨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要求,建立具有特色的多站式技能考核系统,组织实施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强化考核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理论素质与实践能力。医学类专业学生全部回校参加统一的OSCE考试,统一考核模式与难度系数,横向比较各教学基地教学质量,实行优奖劣汰制,以此带动并督促基地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推进教学基地内涵建设。
三、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体会
1.统一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认识。临床教学基地是培养高等医学人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学校通过临床教学基地采取各种途径和条件把临床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术和人才优势培养起来,而临床教学基地在承担临床教学工作的同时,也增强了医院的综合实力,对发展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有明显作用。要做到这些,关键在学校和基地双方领导的认识,要找到双方的平衡点,构建稳定有序的基地建设运行机制,在规模和质量上对教学基地进行建设和提高。
2.抓重点、树典范带动基地建设。各基地的医疗水平层次不同,为更好地推动教学基地稳步发展,应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树立典型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办法。实施附属医院与教学、实习医院对口支援协作计划,发挥附属医院的医教研优势。对部分承担较多临床医学专业理论教学的基地给予更多的关注,对基地提出的申请和建设方案多加重视,仔细考虑,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基地进行重点投资和重点建设。对重点建设的基地给予足够的资源和人才配置,提高责任医师的积极性,增强基地教学能力。
3.推进医教协同培养人才战略。全力推进医教协同人才战略,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强化建设标准,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严格临床实习实训管理,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推进临床教学规范建设。组建专家库,落实首席专家、讲师团、骨干教师三级培训制度。制定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规范,科学合理编制操作规范流程指南与临床情景式考核评分表。开展多媒体示范教学。统一临床教学基地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做好出科考核与实习中期、后期质量检查。推行教考分离,实行医学生毕业统考,加强各基地的实习质量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临床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投入,鼓励名医名家为本科生授课;加强各基地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价,强化质量主体意识,建立教学督导评教制度,持续改进教学能力。
参考文献:
同志们:
存在的不足以及2012年的工作重点。2012年3月9日下午,我院在多功能厅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卫生局领导参加了这次大会,大会对我院院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做了认真的回顾,总结了我院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客观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2012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做了详细而周密的安排部署。3月12日至3月20日我院开展了全体党员春训。2012年3月15日我院召开了院医疗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对我院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一系列会议、学习与培训都始终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这就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降低医药费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下面我就2012年我院医疗安全百日行动的开展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正视问题
我院目前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首诊负责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查对制度》、《手术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制度》、《转诊转院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执行不力,以及《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手术病人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患者身份确认制度》《病例讨论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上下班制度》等落实不到位,一句话来讲,就是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工作制度落实、执行不力。二是个别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没有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冷、硬、顶、推,离《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的要求相距甚远,不客气的说这种人不配做医务人员。目前正在进行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就是要改造这种人,革新这类人,不换脑子就换人,希望大家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三是少数医务人员,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不重视业务学习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基本功不扎实,知识更新不快,以为是大学毕业生,自以为是,不虚心向上级老师学,不向先进学,不从书本中学。上班吊儿郎当,下班找不着人影。因此,医务科、护理部、政工科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教育工作,建立严格的教育、考核、监督机制。今年要在全院建立住院总制度,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要着手启动,尽快实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基础,优良的技术,丰富的经验,我们是没有办法履行好职责,谈不上做好工作!希望大家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树立人生远大的目标理想,不能做庸医,要努力把自己培养锻炼成为一名德艺双馨的人民信任的医务人员。四是大部分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甚至可以说完全没有自我保护意识,随着《侵权责任法》今年7月1号实施,更加要求我们医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做好该做的事,说好该说的话,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五是医疗纠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机制不畅,群体性医闹事件处理不力。医疗安全工作其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病人安全,二是我们医务人员的自身安全,两种安全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如感染控制工作做不好,可能引起患者和我们医务人员院内交叉感染,病人及医务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从全国各个地区实际情况看,在诊疗行为中因医疗因素和非医疗因素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不断增加。从我院实际情况看,各种医疗纠纷,甚至医闹也是屡禁不止。在这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下,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前不久,我在全院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今年医疗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以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为抓手,着力抓好医疗管理工作,防止和最大限度的杜绝医疗事故发生。9月份,中国医院协会制订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去年底卫生部下发了《医院投诉处理办法》,今年一月份,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指出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并在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由此可见国家和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十分重视。县
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些情况,近期正组织有关部门着手调查研究我县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重大医患纠纷处置方案,这一切都是为了给我们营造一个安宁和谐的执业环境,有上级的重视和支持及相应的机制是必须的,关键还是要我们自己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我在工作会上提出从今年开始,我院管理工作要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路子。所谓规范化就是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框架下,从事医院的管理工作和诊疗行为。为此,我们必须强化坚持一个原则,建立两种机制,抓住三个要点,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预防为主、责任优先的原则,建立两种机制即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安全责任保险机制,抓住三个要点即医患协商中医院
赔偿额度的限制、依法处置尸体、舆论正确引导。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当前我院医疗工作中存在的以上各个方面的问题,促进医疗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的道路上来。
全院医务人员要明确这样一个观点,哪怕自己的能力再强,素质再高,工作业绩再好,贡献再大,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件,所有这些都等于零,不仅社会舆论大,个人和医院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加重心理负担和压力,同时,还要受到党纪、政纪、院纪院规的处分,甚至还受到法律的追究。各部门、科室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明确自己是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同志们一定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把医疗质量与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
二、强化学习加快发展
我们的职业是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的艰苦历程。强化学习,包括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确保人民得到实惠,个人得到发展。
一是从学习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医务工作者综合素质。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政工科要研究制定全院年度学习计划,并上报医院批准,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制定好科内学习计划上报相应职能部门,个人学习计划要报科室,形成一个全院、全员学习的制度和机制,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打造学习型医院。年终要把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晋升晋级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近期工作重点是认真组织好市卫生局的医院感染知识竞赛(4月23号),争取拿到好的名次,这次竞赛活动时间短、任务重,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要精挑细选参赛人员,认真组织参赛,要以这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掀起全院爱学习、重学习的学习热潮,在这次竞赛活动中获得较好名次的,医院将予以奖励。
二是在发展上下功夫,提供舒适的医疗环境。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是新时期、新形势对医院发展提出的严峻要求。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医疗安全是前提,医疗质量是关键,医疗技术是根本,医疗服务是手段。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是创造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这不仅仅是建设平安医院的要求,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要求,也是践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体现。围绕这一目标,全院上下都要紧扣创建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力争适时申报,保证一次申报验收成功。
三是在提升医疗质量上下功夫,为发展提供平安稳定的保障。医疗质量不提高,医疗安全得不到保证,事故纠纷频发,官司缠身,老百姓不满意、不信任,医院职工不满意、不信任,党和政府不满意、不信任,还谈什么医院发展,医院怎能又好又快发展?完善规章制度,执行规章制度;注重基础质量,狠抓环节质量,保证终末质量并加强管理,落实监督检查;着眼重点工作、狠抓当前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为改革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平台和环境,这就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重心。
住院综合大楼开工建设在即,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即将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制度建设列为全年工作重心,学科带头人培养及重点学科建设引起高度重视,一切都需要一个平安和谐和稳定环境;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克难攻艰;需要我履好职尽好责,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一定会赢来一个光辉灿烂的美好明天。
三、坚定不移,狠抓落实
(一)加强“三基“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是发展医学的基础,提高医护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各科室要把医务人员三基三严的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来抓,要把培养要求严格、组织严密、学风严谨的三严作风作为人才培养教育的第一要务,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培训计划要有预期目标、工作措施、日程安排、培训内容等等,要细化到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层次,要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考核督察健全的奖惩机制。4月中旬要启动这项工作。
关于新技术、新项目开展问题,年初工作会上确定了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方针政策,鼓励条件具备、技术成熟的科室大力开展新技术,创建品牌学科、优势学科。国家对相关技术的开展是有规定的,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准入制度,决不能好高骛远,要扎扎实实从基础抓起,从终未质量抓起,为新技术、新学科、优势学科发展创造条件。同时我们对常规学科,规模较小的学科也要鼓励创新,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但前提要以安全为保障,以我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规范为尺度。
关于医德医风问题,医疗服务是高尚的事业,也是严谨的工作,是医学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有机结合,医疗服务的对象是生理或心理有问题的群体,医务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职业操守为第一要求,以病人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第一衡量标准,用这一现实的尺码量一量自己,职业道德如何?同志在辽宁工作期间向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这一标准要求,我看非常适合我院每一个工作人员。因此,要求全院上下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要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学会掌握沟通技巧,争取得到患者的配合、支持和理解,特别是年轻同志更要加强这方面工作;三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四要制定科室内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及时化解妥善处理好各种医疗纠纷,争取矛盾不要上交;五要落实专人负责医疗护理质控及院内感染监控工作。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等各有关科室强化考核与督查,主要内容是十三项核心制度及我院临床14项核心制度的落实,督促指导全院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对8月份以来,所有的责任差错事故,已结案的,要抓紧抓快落实处理,严格奖惩,及时处理到位。
(二)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需要警钟长鸣,各科室要在认真落
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流程服务。患者从进入我院大门到走出我院大门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严格地说,方方面面或多或少地都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患者对医院的责难是一个一个不满意积累的爆发。因此,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都要以爱心、细心和良好的责任心提供满意的服务。医院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奖罚措施也很明确,从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活动开始,今后每一例投诉,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全院医护要围着病人转,药技要围着临床转,行政后勤要围着医药护技转,全院要围着医院的中心工作转,运转要协调,决不允许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搬弄是非,制造不团结不稳定的局面,全院上下都要有维护医院大局的坚定立场和鲜明的态度,对这类人和事坚决予以抵制,坚决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切实让群众满意。
2.进一步落实首诊负责制。实行首诊负责制是杜绝推诿病人的有效办法,各科室,特别是门、急诊各科室是实施首诊负责制的重要部门,接诊医务人员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格检查,做好各种诊疗记录,不得拒看、拒收病人。重危病人做特殊检查时要护送到位,诊断不明或需会诊时,要在十分钟内邀请相关科室的专家进行会诊。对病情需要,确需留观和住院的病人,要协助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交接工作。
3.完善急救绿色通道。执行卫生部危急重症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付款的原则。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写好院前急救病历,加强急救车单元的管理,转诊转院接送病人,医护人员要随时陪同在病人身边,第一时间施行救治,不允许离开病人一步,这是铁的纪律,必须执行;转院病人按医院转院规定执行,并切实做好谈话记录,原则要谈清,细节内容要谈清,是否需要医护,路途上的危险,途中的急救措施等都要谈清,并要患者家属签字。在这里我要谈一下知情同意问题,知情同意首先是知情,知情首先要求医务人员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讲清楚情况,在患者或患者家属理解的基础上再就是同意问题,同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口头同意一种是书面同意,要求大家多以书面同意形式做好知情同意这项工作,这方面我们的教训太多太深刻了。我们门、急诊、转诊转院许多纠纷都是不按规定执行、不按规范操作造成的。院前急救、转诊转院是我们这次医疗安全百日行动的工作重点之一,医务科、护理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这些工作。
4.严格遵守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重点要强化交接班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重危病人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术前谈话和各种协议书签字制度,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一切制度的执行情况都要在医疗文书中有所反映,一切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都要在医疗文书中有所反映,一切医患沟通情况都要在医疗文书中有所反映,医疗文书的重要性在此我就不多说,希望医务科、护理部以医疗文书的书写及医患沟通制度的落实切实抓好医疗护理工作,保证医疗安全,感染办要督促指导临床医生做好住院病人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杜绝院内交叉感染事件发生,药学部要督促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并能及时妥善处理不良事件。
5.严格依法执业,按技术权限开展诊疗活动,杜绝技术事故的发生。按卫生部规定对我院医疗技术进行分类整理,开展好一类医疗技术,争取多开展二类医疗技术,了解三类医疗技术,研究出台并落实我院手术管理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什么级别的医务人员才能进行什么级别的手术,这些问题一定要搞清楚,不是不论哪级医师什么手术都能做,这是手术分级管理的原则,谁也不能不遵守。同时,出现什么样情况可以暂停手术权,这种制度也要建立。对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问题,《执业医师法》等非常明确做了规定决不能单独执业,各科室要对无执业资格人员参与的诊疗活动认真把关,上级医师、上级护士对无执业资格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要做到放手不放眼。依法行医是我们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我院决不允许超执业科目行医,医务人员决不允许超执业范围、跨执业类别行医,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要做好我院执业科目核实及医务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在这次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中把这些再梳理一遍,好好规范一下。
6.强化部门管理。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要研究、制定、执行我院医疗质量全程管理方案,科室质量质控小组要把好医疗过程中的环节质量关,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环节质量进行检查。要针对医疗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减少疏忽,防止纠纷的发生。一是加强门急诊管理和生命救护绿色通道建设,做到人员、技术、设备、服务和管理五到位。二是加强交接班管理,做到班班有交接、交接有记录,对疑难重危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做到“口头、书面、床旁”三交接。三是加强高危科室的管理,针对妇产科、儿科、麻醉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血透室、内镜室、外科、骨科、检验科等医疗高风险科室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医疗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落实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院感控制是这次医疗安全百日行动重中之重,希望感染办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把我院院内内感染控制工作做好,而且一定要有成效。五是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保证护理质量,认真执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实施《安庆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护理部要谋划好这项工作。六是加强高危人群的管理,对病人投诉多,意见大,发生过医疗纠纷的职工,医院、科室要加大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做到重点培训,重点管理。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和工作特点,确定重点病人范围和重点病人的管理规定。对连续3次门诊不能确诊、急诊留察待诊和入院待诊的病人,疑难重危病人,新、特、大、二次再手术病人,有医疗纠纷苗头的病人以及社会知名人士、领导
干部等必须实行专项管理。对重点病人,诊疗措施要积极,要及时组织会诊和讨论,及时向医务科汇报情况。医务科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病人的情况,协调和指导科室开展诊疗活动。
药械工作、行政后勤工作虽然在这次医疗安全百日行动中未作重点要求,但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徽省第二周期二级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做好工作,没有药械安全、后勤保障安全,医疗安全就无法得到保证,全院要有一盘棋的思想来对待医院医疗安全这项工作。
7.进一步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抓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关键既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抓好每一个环节的监管,又要特别注重关键要害,狠抓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临床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工作要强化督促检查,医技工作要同步跟上,药品器械、急救物品、后勤保障、消毒物品供应工作更不能放松,要使药品器械、急救物品、供电供氧供水经常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临床使用管理,确保临床合理用药、规范用药、安全用药,医务科、护理部、感染办、药学部、总务科要拿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实施方案,狠抓落实,该奖的要奖,该罚的要罚,今后的奖金分配要按照绩效管理考核的方法,以绩效考核定结果,评先评优也要以经常性考核及省、市、县、院督察结果为依据,结合民主评议,评选出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并实行医疗安全、重大过失等一票否决,请各部门按照医院考核指标并根据自身的职责研究制定相关关键考核指标。
(三)全面开展自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我院的“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已正式启动,各科室尤其是相关职能科室要认真地围绕医疗安全展开相关工作,结合《太湖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及行动工作计划,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百日行动”中违背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违反操作常规、漠视群众利益,忽视医疗安全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实行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决不包容,决不迁就,决不手软,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医院也将对在开展医疗安全百日行动活动表现突出、整改措施到位并有效的科室和个人给与表彰。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医院。其它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一节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落实专人兼管医院感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护理、临床微生物、临床药学、疾病控制、妇幼等方面的专家。
第六条卫生部成立的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二、协助卫生部拟订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三、协助卫生部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四、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的技术指导与研究。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它相关任务。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省内医院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护理、临床微生物、临床药学、疾病控制、妇幼等方面的专家。
第八条省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省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策略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二、根据国家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实施细则。
三、对本地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协助对本地区发生的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五、对本地区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课题进行研究。
六、完成省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它相关任务。
第九条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可参照第七条、第八条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咨询组织,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二节医院
第十条各级各类医院必须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科)、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预防保健科、设备科、后勤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四、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第十一条各级各类医院应根据本院的规模、性质设置医院感染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由兼任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院长或副院长直接领导。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医院感染管理科,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配备,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不得少于5人,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不少于1人。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下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为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单位的培训,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岗位培训证书》,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四、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晋升、聘任等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下同)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三、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四、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六、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七、开展医院感染的专题研究;有条件的省市级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可建立实验室或研究室。
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第十三条医务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调感染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第十四条护理管理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二、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调配。
第十五条总务后勤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污水的处理、排放工作,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三、监督医院营养室的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四、对洗衣房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药剂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应用情况。
二、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
三、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第十七条检验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二、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三、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承担相关检测工作。
第十八条临床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
六、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三、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四、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五、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六、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第三章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第二十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指定具有培训能力的单位承担本省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培训任务。培训单位的师资和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的专职人员应经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培训。
第二十一条医院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对各级管理和医务、工勤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常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各类人员均必须掌握。专业知识:应根据专业/职业的特点决定。各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理论的进展和本院、本管辖领域医院感染管理的要点及相关管理知识;医务人员应掌握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消毒药械正确使用和标准预防等相关知识;工勤人员应掌握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相关消毒药械的正确使用等基本知识。
第二十二条医院必须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15学时,其它管理与医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学时。
第四章医院感染的监测
第一节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第二十四条医院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应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二、医院应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年监测病人数的10%,漏报率应低于20%。
三、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300张的其它医院,应逐步开展监测资料的计算机管理,对监测资料进行趋势分析。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在全面综合性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目标性监测。
一、省(市)级以上医院及其它有条件的医院每年应开展1~2项目标性监测。
二、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三、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300张的其它医院,应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四、每项目标监测开展的期限不应少于1年。
五、应定期对目标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反馈,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措施;年终应有总结报告;监测结束,应有终结报告。
第二十七条100张病床以下、100~500张病床、500张病床以上的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分别低于7%、8%和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0.5%和0.5%。
第二节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第二十八条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一、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应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二、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四、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m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m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五、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二十九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见附录三)中4.2规定。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第三十条血液净化系统: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标准值为: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第三节环境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一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医院应每月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卫生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4.1规定。
第五章医院感染的控制
第一节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
第三十二条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第三十三条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第二节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控制
第三十五条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
一、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处(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网单位应同时报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培训基地。
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三十六条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应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一、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基本步骤为:
1、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暴发。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
4、制定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作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病人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流行或暴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三、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四、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关于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及时做好下述工作:
1、组织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协助医院进行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调查与控制。
2、组织当地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指导医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制定有效的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3、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对感染病人的诊治。
五、当其它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地区或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六、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节消毒灭菌与隔离
第三十七条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第三十八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第三十九条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第四十条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第四十一条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第四十二条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洗手设备:
1、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可用液体皂。
3、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4、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二、洗手指征:
1、接触病人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
2、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
3、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4、脱手套后。
三、洗手方法: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时间不少于10~15秒钟,流动水洗净。
四、手消毒指征:
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
五、手消毒方法:
1、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用消毒剂浸泡双手。
六、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第四十三条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剂浓度详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二、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见附录一)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第四节消毒药械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消毒药械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二、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四、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五、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第五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八、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六节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抗感染药物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院应建立健全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
二、医院应对抗感染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
三、参与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抗感染药物专家或有抗感染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感染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四、检验科和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的职责,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五、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征,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六、有条件的医院应开展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包括血药浓度监测和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及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等)的监测,以控制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第四十八条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原则:
一、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二、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四、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五、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第四十九条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建议:
一、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
二、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选用抗感染药物。
三、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感染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
四、应用抗感染药物前及时正确留取临床标本。
五、严格控制抗感染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
六、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第六章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一节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条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300张的其它医院急诊科(室)、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并及时消毒。
二、传染科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等与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厕所。
三、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四、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五、门诊、急诊治疗室、换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三节,观察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二节,ICU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五节,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本章第七节。
六、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七、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第二节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一条普通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三、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黄色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十二条传染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在第五十一条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应设在建筑物的一端,远离儿科、新生儿、母婴室、ICU等病房,设单独的出入口。有条件的医院应设单独的传染病区,与普通病房之间应设隔离区,有供传染病人活动、娱乐的场所。
二、病房内污染区、半污染区、相对清洁区应分区明确;应设工作人员值班室、通过间(包括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等卫生设施);应设消毒室或消毒柜(箱)及消毒员浴室;各病室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不同传染病人应分开安置,每间病室不超过4人,床间距应≥1.1米;严格隔离病室入口应设缓冲间,室内设卫生间(含盥洗、浴、厕设施),卫生间应有单独的出入口。
四、严格执行各病种消毒隔离制度。医务人员在诊查不同病种的病人间应严格洗手与手消毒;教育病人食品、物品不混用,不互串病房;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用品等均应先消毒、后清洗,然后根据要求再消毒或灭菌;病人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五、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应常规消毒,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六、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固体污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
七、严格陪住探视制度。陪住者应穿隔离衣及鞋套;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及用一次性坐垫,根据病种隔离要求及有条件医院的探视者可穿隔离衣。
第三节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三条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二、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五、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六、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
七、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八、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地面湿式清扫。第四节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四条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1、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2、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3、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现阶段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还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二、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m2.
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2、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3、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4、患有皮肤化脓及其它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5、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6、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儿病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隔离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格管理。
1、病房(室)入口处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
2、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3m2,床间距不少于90cm,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少于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第五节ICU的医院感染管理第五十五条ICU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分治疗室(区)和监护区。治疗室(区)内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净化工作台;监护区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9.5m2.每天进行空气消毒,消毒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条件的医院应配备空气净化装置。
二、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护理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三、工作人员进入ICU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五、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六、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七、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八、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九、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第六节血液净化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六条血液净化室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
二、布局合理,设普通病人血液净化间(区)、隔离病人血液净化间(区)。治疗室、水处理室、储存室、办公室、更衣室、待诊室等分开设置。
三、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透析器、管路应一次性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洗手。
4、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透析液的监测要求见第四章第二节。
第七节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七条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二、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三、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靠近手术室入口处。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四、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
五、手术用器具、物品的清洁和消毒灭菌要求见第五章第三节,手术室内设消毒供应间的管理见本章第八节,加强消毒灭菌质量的监测。
六、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七、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八、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九、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十、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
十一、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十二、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应专车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十三、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第八节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八条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88)卫医字第6号《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
二、周围环境无污染源。
三、内部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应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四、有物品回收、消毒、洗涤、敷料制作、组装、灭菌、存储、发送全过程所需要的设备和条件。
五、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按《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灭菌效果的监测要求见本文第四章第二节。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其使用与管理见第五章第五节。
七、有明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措施:对购进的原材料、消毒洗涤剂、试剂、设备、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等进行质量监督,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消毒供应室。对消毒剂的浓度、常水和精洗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对自身工作环境的洁净程度和初洗、精洗、组装、灭菌等环节的工作质量有监控措施;对灭菌后成品的包装、外观及内在质量有检测措施。
第九节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五十九条口腔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三、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四、器械消毒灭菌应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
五、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六、器械尽量采用物理灭菌法灭菌,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如使用化学灭菌剂,每日必须进行有效浓度的测定。
七、麻药应注明启用日期与时间,启封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
八、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应使用中效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九、X线照相室应严格控制拍片中的交叉感染。
十、用后的敷料等医用垃圾的处理见第七章。
第十节输血科(血库)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条输血科(库)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区设在半清洁区。
二、管理要求: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各区洁净度的要求:采集患者自体血、储存、发放血液应分室在II类环境中进行,血浆置换术应在II类环境中进行,并配备有相应的隔离设施。
4、保持环境清洁,每日清洁桌面、地面,被血液污染的台面应用高效消毒剂处理。
5、储血冰箱应专用于储存血液及血液成份,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6、感染病人自体采集的血液应隔离储存,并设明显标志。
7、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型肝炎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8、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节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一条内窥镜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
二、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三、内窥镜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预防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包括内窥镜的清洁、消毒或灭菌、使用中消毒剂的监测、记录和保存、个人防护措施等。
四、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如脑室镜、胸腔镜、腹腔镜、关节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呼吸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五、进行内窥镜诊治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等过筛检查,有条件的医院应进行抗-HCV等过筛检查。
六、HBsAg阳性者、已知特殊感染患者或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窥镜或安排在每日检查的最后。
七、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去污染、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粘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洗净的内窥镜应沥干水份后再进行消毒。
八、内窥镜的消毒须使用高效消毒剂,如2%戍二醛消毒浸泡30分钟,消毒后用无菌蒸馏水充分冲洗。内窥镜、活检钳的灭菌用环氧乙烷或2%戊二醛浸泡10小时,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九、HBsAg阳性病人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先消毒,再常规清洗消毒。
十、肿瘤病人用过的内窥镜应先常规清洗、消毒,再用毛刷刷洗,酒精消毒。
十一、消毒后的内窥镜,储存前先干燥处理,再悬挂保存于无菌柜内。
十二、操作和清洗内窥镜时应穿防渗透工作外衣,戴橡胶手套,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防护镜和面罩,工作人员应接种乙肝疫苗。
十三、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第十二节导管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二条导管室(含介入治疗)的医院感染管理在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按第五章第五节的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使用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其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1、导管应编号、记录使用情况。
2、用过的各类导管经高效消毒剂消毒后用高压水枪冲洗。
3、检查导管的长度,表面是否光滑、打折,用放大镜检查有无裂痕,管腔有无阻塞。
4、用含酶清洗液浸泡、清洗,蒸馏水高压冲洗,高压气枪干燥。
5、用密封袋密封,环氧乙烷灭菌,监测合格,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6、电极导管要检查测试导电性,并记录结果。
7、传染病人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节检验科及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三条检验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六、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七、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第六十四条实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参照检验科的管理要求。实验动物应严格管理,防止逃逸或造成人与实验动物的交叉感染;实验后的动物必须焚化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节营养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五条营养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设专用交通通道和出入口,并设有消毒、更衣、盥洗、通风、冷藏、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操作间、厨房进入口、厕所等处应设洗手装置。
二、营养厨房配置,卫生及管理要求,食品与食具的卫生要求,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十五节洗衣房的医院感染管理
第六十六条洗衣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分为洗涤区,压烫、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二、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三、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25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
四、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五、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六、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第七章医院污物的管理
第六十七条医院污物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废弃物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