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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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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资产评估论文

第1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第2篇

【关键词】审计;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参考资料:

[1]胡晓明.《资产评估与审计关系的综述及思考》.资产评估,2011.1.

[2]将应光.《浅析实务中的资产评估与审计的相互协调》.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5.

[3]程德元. 《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过程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中国资产评估,2011.3.

第3篇

,浙江绍兴人。湖北正量行资产评估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汉经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发起人,武汉华工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武汉双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北省资产评估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国资委特聘专家、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特聘专家,湖北省会计学会、湖北省总会计师学会、湖北省资产评估学会理事。

二、研究领域

一是会计职业发展方向研究,是当前唯一一个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对会计职业发展方向进行研究的平民学者,率先提出了学用结合,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熟悉各类财务会计、审计、评估岗位的性质,对于本专业学生正确把握职业特点,做好职业规划,提供了很好的帮助,也为大量正在从事会计、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同仁指明了发展的方向。二是准则研究,不惧权威,敢于向权威挑战,对目前由权威部门颁布的各类准则进行了细致研究,对大量准则存在的漏洞提出了好的改进建议,为未来各类准则的修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三是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敢于以民间知识分子的身份,对高精尖领域进行没有任何经费支持的研究。四是会计专业教育研究,就本学科各类课程的教育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思路,以利于本专业广大教师学习和参考,就会计人才培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呼吁高校要从事实训教育,要聘请具有实训经验的教师授课等。五是评估领域的研究,在评估师队伍中赢得了声誉。

三、重要荣誉

2006年承接中国总会计师学会《CFO在企业管理中的桥梁作用》研究课题,获国家级三等奖;2008年完成湖北省评估协会研究课题《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现状和对策》获三等奖;2008年完成《提高小型高科技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探索》获武汉市财政局三等奖;2009年完成的《草根会计人的崛起之路》获得湖北省总会计师学会庆祝建国六十周年风采征文三等奖等;2009年度《对企业合并准则的六点质疑》获湖北省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010年完成的《提高教育装备财务管理方法探讨》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主题征文二等奖;2010年度《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与增强上市公司生命力问题研究》获湖北省会计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2011年度《会计考试与会计职业成长之路》获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和中国会计报三等奖;2011年度《CPA为客户提供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思路探讨》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报三等奖。

四、主要论著

1、《财务管理学》,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年。

2、《审计学》,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年。

3、《资产评估学》,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年。

4、《建立企业授信机制的探索》,《财会月刊》,2000年第14期。

5、《上市公司计提四项准备的纳税调整问题》,《湖北财税》,2001年第10期。

6、《提高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探索》,《财会月刊》,2009年第2期。

7、《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会计制度特色研究》,《行政事业资产与评估》,2009年第5期。

8、《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六点质疑》,《新会计》,2010年第1期。

9、《对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三点质疑》,《财会月刊》,2010年第3期。

10、《抵、质押品的管理与资产评估》,《行政事业资产与评估》,2010年第5—6期。

11、《对CPA审计证据准则的五点质疑》,《新会计》,2010年第5期。

12、《注册会计师监盘的难点与对策》,《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第6期。

13、《我的财会职业生涯回想》,《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0年第7期。

14、《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回顾和展望》,《新会计》,2010年第9期。

15、《对无形资产准则的三点质疑》,《商业会计》,2010年第14期。

16、《IT环境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研究》,《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年第22期。

17、《中国内部控制规范与增强上市公司生命力问题研究》,《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10年第24期。

18、《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业务几个亟需规范的问题》,《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第2期。

19、《内部控制审核业务:值得期待的业务增长点》,《中国会计报》,2011年4月22日。

20、《对外币折算准则的4点质疑》,《国际商务财会》,2011年第6期。

21、《“10+3”的成长情感》,《中国会计报》,2011年7月15日。

第4篇

关键词:就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学改革;改革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权交易、产权变动等经济行为越来越多,产权市场空前活跃,市场急需高素质的资产评估人才,为了适应中国对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及学生就业的需要,独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的教学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及手段,从而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

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以就业为导向的独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教学指导思想是:为社会培养既懂专业评估知识、又具有实际动手能力的高素质资产评估专业人才。根据资产评估的课程特点及教学指导思想,本课程的教学上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教学形式多样,但主要形式单一,以理论为主,实验实训为辅。本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是掌握资产评估理论基础知识,又具有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的技能型人才,而本课程教学主要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与教学相关的实验实训不多,教学与实训全面结合的渠道较少;另一方面是受专业特点的制约,不能进行成批量的或长时间的实习而导致学生参与顶岗实习的力度不够。

(二)考核方法不完善。首先没有实施考教分离,考试模式还是传统的平时成绩加期末考试,不能体现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师资力量不足。本课程综合性强,它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懂资产管理,而且还要懂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审计、工程技术等知识,目前在我国大学教育中,开设资产评估的财经类院校寥寥无几。本专业的大部分教师都是毕业后直接从教,专业知识面比较窄,复合型人才较少。

二、教学改革

(一)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依照目前状况,本课程大部分是以理论为主导,与课程相结合的实训课不多。针对这一情况,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上采取以下改革:

1、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内容根据独立本科院校教学要求,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关键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1)实现课程结构的综合化,并体现职能技能的培养。旧课程结构不够合理,不仅会造成过渡学习的浪费,割断了学科的联系,难以形成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综合能力,造成学而无用。资产评估课程结构改革后的课程主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而且采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方式,效果特别显著。根据考试需求和人才市场对资产评估人员素质的需要、就业市场信息和岗位技能要求确定专业课程的具体实施内容,授课内容紧紧围绕资产评估的内容展开。

(2)加大实训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遵守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加大了实训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实训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校外学年实习、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

积极推行工学结合,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积极推行校内实训和毕业实习的实践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技能模拟的强化训练,专业的实训时间在1年左右,使实践性环节的学时占总学时的40%以上。

2、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学实施中,以质量保证为宗旨,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大力推广案例式、讨论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

(1)案例式教学:通过大量的案例导入,启发和掌握各个知识点。主要做法是结合课堂内容,选取相关案例,要求学生围绕该案例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2)讨论式教学:为锻炼学生的思维和表达能力,选取一部分知识点让学生组织讨论,提出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学生讨论热烈,此方法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达到了教学目的。

(3)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启发学生的思维积极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获得知识,提高能力。

(二)教学模式改革。采用“课堂+评估事务所”、“课堂+实验室”、“教学+认证” 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训和实习环节,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鼓励并创造条件让学生利用暑期、节假日到工地、事务所实践实习,使其在走出校门之时即能适应社会需要。

(三)考试模式改革。独立本科院校教育考试改革就是要按照素质教育的方针,根据独立本科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在深入研究考试功能以及合理设计课程大纲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观念、内容、形式、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考试的功能,从而实现教育目标。

1、更新考试观念,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将素质教育观念内化于考试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能力及心理素质、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等。始终坚持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试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是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把考试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而不是教育目标自身。

2、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考试命题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对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分析细化,然后根据这些特征确定教和学的方法,最后确定课程效果的评价方法和考核大纲。考试内容能够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多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考试真正能够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评价。

3、构建多种形式的考试体系,突出独立本科院校特色。考试方式突出了多样性、针对性、生动性,不是只限于笔试,还采取了口试、实地调查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课堂评价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还可以通过面谈、正式作业、项目调查、书面报告、讨论问题和写论文等方式考察和评价学生。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就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学改革;改革成果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权交易、产权变动等经济行为越来越多,产权市场空前活跃,市场急需高素质的资产评估人才,为了适应中国对资产评估人才的需求及学生就业的需要,独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的教学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及手段,从而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

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以就业为导向的独立本科院校资产评估教学指导思想是:为社会培养既懂专业评估知识、又具有实际动手能力的高素质资产评估专业人才。根据资产评估的课程特点及教学指导思想,本课程的教学上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教学形式多样,但主要形式单一,以理论为主,实验实训为辅。本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是掌握资产评估理论基础知识,又具有从事具体资产评估业务工作的能力的技能型人才,而本课程教学主要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与教学相关的实验实训不多,教学与实训全面结合的渠道较少;另一方面是受专业特点的制约,不能进行成批量的或长时间的实习而导致学生参与顶岗实习的力度不够。

(二)考核方法不完善。首先没有实施考教分离,考试模式还是传统的平时成绩加期末考试,不能体现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师资力量不足。本课程综合性强,它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懂资产管理,而且还要懂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审计、工程技术等知识,目前在我国大学教育中,开设资产评估的财经类院校寥寥无几。本专业的大部分教师都是毕业后直接从教,专业知识面比较窄,复合型人才较少。

二、教学改革

(一)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依照目前状况,本课程大部分是以理论为主导,与课程相结合的实训课不多。针对这一情况,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上采取以下改革:

1、教学内容改革。教学内容根据独立本科院校教学要求,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关键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1)实现课程结构的综合化,并体现职能技能的培养。旧课程结构不够合理,不仅会造成过渡学习的浪费,割断了学科的联系,难以形成解决问题所需要的综合能力,造成学而无用。资产评估课程结构改革后的课程主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而且采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方式,效果特别显著。根据考试需求和人才市场对资产评估人员素质的需要、就业市场信息和岗位技能要求确定专业课程的具体实施内容,授课内容紧紧围绕资产评估的内容展开。

(2)加大实训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了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遵守实践性环节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加大了实训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实训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校外学年实习、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

积极推行工学结合,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积极推行校内实训和毕业实习的实践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技能模拟的强化训练,专业的实训时间在1年左右,使实践性环节的学时占总学时的40%以上。

2、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教学实施中,以质量保证为宗旨,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大力推广案例式、讨论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

(1)案例式教学:通过大量的案例导入,启发和掌握各个知识点。主要做法是结合课堂内容,选取相关案例,要求学生围绕该案例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2)讨论式教学:为锻炼学生的思维和表达能力,选取一部分知识点让学生组织讨论,提出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学生讨论热烈,此方法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达到了教学目的。 转贴于

(3)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启发学生的思维积极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获得知识,提高能力。

(二)教学模式改革。采用“课堂+评估事务所”、“课堂+实验室”、“教学+认证” 等教学模式。加强实训和实习环节,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鼓励并创造条件让学生利用暑期、节假日到工地、事务所实践实习,使其在走出校门之时即能适应社会需要。

(三)考试模式改革。独立本科院校教育考试改革就是要按照素质教育的方针,根据独立本科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在深入研究考试功能以及合理设计课程大纲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观念、内容、形式、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考试的功能,从而实现教育目标。

1、更新考试观念,树立以“能力测试”为中心的现代考试观念。将素质教育观念内化于考试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评价和评价他人能力及心理素质、协作精神、职业道德等。始终坚持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试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是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把考试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而不是教育目标自身。

2、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考试命题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根据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对课程的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分析细化,然后根据这些特征确定教和学的方法,最后确定课程效果的评价方法和考核大纲。考试内容能够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多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考试真正能够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评价。

3、构建多种形式的考试体系,突出独立本科院校特色。考试方式突出了多样性、针对性、生动性,不是只限于笔试,还采取了口试、实地调查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课堂评价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式,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还可以通过面谈、正式作业、项目调查、书面报告、讨论问题和写论文等方式考察和评价学生。

主要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 资产评估; 应用创新型人才; 培养模式

资产评估行业是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智力密集型行业,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进而要求高等院校资产评估专业构建课程结构科学,面向应用、注重实践、讲求创新、突出个性的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

一、资产评估专业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基本特点

综观我国2010年17所本科院校资产评估专业的培养目标,大致可以划分成六类:一是复合型、应用型或者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当前不同院校资产评估专业培养目标的主导,如南京财经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山东工商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武汉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河北经贸大学;二是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如山东经济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湖北经济学院、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三是复合型专门人才,如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四是应用创新型人才,如浙江财经学院;五是技能型人才,如南华工商学院;六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如广东商学院。

本文认为,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应该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才的需求和该专业的特点相适应,鉴于资产评估专业是一种在高度分化基础上又高度综合的专业,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要独立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获取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参数,将资产评估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创新型资产评估高级专门人才。

应用创新型资产评估高级专门人才的主要特点是:首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将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培养放在首位。既要像其他本科生一样掌握一定科学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适应能力;同时又能在面向现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体现出较强发现、提出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绝大多数学生毕业后主要不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而是成为熟悉资产评估和现代科学知识,在第一线从事资产评估知识应用与创新的专门人才。最后,注重培养学生一定的开拓意识以及独立的人格品质、自由的精神状态、浓厚的工作兴趣、团队精神和较强交流协调的能力。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进课程体系

应用创新型资产评估人才培养,需要打破“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设置格局,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知识结构、应用技能和个性化需求等因素,按模块设计课程。

(一)资产评估专业职业能力开发

职业能力框架的研究方法一般包括功能分析法和投入法。运用北美CBE理论中的职业分析方法(DACUM),从资产评估公司邀请11位工作在第一线、富有经验、优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利用两天时间进行资产评估专业职业分析,列举资产评估职业的职业能力领域和专项技能,确定与描述本职业岗位工作所需的能力。通过职业分析并反复征求相关人员意见,确定与描述包括职业道德、知识、一般技能、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资源性资产评估、长期投资性资产评估、流动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金融资产评估、国际评估准则等14个能力领域和210项单项技能二维的资产评估专业职业能力图表,为资产评估教育提供纲领性文件。由于这些技能是职业团体或者工作在现场的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经过缜密思考和讨论以及认真分析确定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按图索骥”,将课程设置与能力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较少的教育成本培养出符合审计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对高等院校资产评估专业确定培养目标、课程设计和组织教学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并提供不同水平关键胜任能力清单或“菜单”,能够帮助其辨别相关学习活动,为学生的个人发展指明方向并评估其现有的胜任能力水平,帮助其计划和提升他们的职业生涯。

在资产评估职业能力研讨成员的基础上,再吸收部分高校的专家教授,组成资产评估专业教育委员会,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与变化,及时对该专业方向的职业能力图表与考核要求进行修订,以确保本专业的教育不致时过境迁,适应资产评估公司工作的需要。

(二)基本能力+创新能力+多元智能

资产评估专业知识结构一般包括基础知识、应用技巧知识和专业知识,资产评估专业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要坚持整合课程教学内容,扩大学生自主选择空间。课程体系的建构分为基本能力课程模块、创新能力训练模块、多元智能模块,三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循序渐进。1.基本能力课程模块。基本能力课程模块是基础,注重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应用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学习,以及跨学科知识和素质拓展的获得,如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法、会计学、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学、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资产管理学等课程。2.创新能力训练模块。创新能力训练模块是目标,是培养学生业务操作能力,增强岗位适应能力的重要手段。包括思维类训练课程、能力训练课程、方法类课程、原典课程、项目课程、第二课堂系列课程,如资产评估案例研究、微积分、哲学、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等课程。创新能力训练模块主要由案例分析、模拟评估和评估实践三大部分构成。3.多元智能模块。多元智能模块是应用创新型人才个性充分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不动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税基评估等课程。

三、改进教学方法,营造互动、竞争的教学环境

在教学方法上,“理论方法案例模拟训练”并行,以基本理论为基点,针对不同教学内容,分别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小组讨论、网上模拟实验等,注重学生主动、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具体而言,在教学活动中,按照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设置分为不同的项目小组,将学生分成以10人左右为单位,组成“虚拟资产评估公司”,拟定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发展战略及业务方向,利用超文本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在网络上建立一个虚拟店铺(Web主页),将机构的有关信息及业务资料输到上面。整个学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都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每个学生担任不同的职务并定期轮换,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案例分析、课题讨论和课后实践活动,并做成课件在课堂上现场演示。利用团队凝聚力和团队间的竞争机制,激发每个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合作精神。同时,组织现场实景式教学,如土地评估、机电设备评估,采取“走出去”的方式,让学生到卖出土地或机器设备交易现场观察并收集资料,开展资产评估或者验证评估结果。此外,聘请资产评估公司资深注册资产评估师为兼职教师,承担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教学任务。

四、多种措施并举,促进个性化专业能力养成

除全面推行学分制、选课制外,采取多项举措发展学生的专业特长,具体包括:一是成立学习兴趣小组。在充分考量不同学生的性格、能力、偏好差异的基础上,确立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不动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税基评估等专业方向及指导教师,在课外成立相应的学习兴趣小组,定期交流和开展有关问题的研究。二是开辟第二课堂。作为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课堂教育的延伸,第二课堂具有开放、灵活和广泛的特点,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通过聘请资产评估专家举行一系列的资产评估讲座等形式,以开阔学生视野。三是成立学习中心。鉴于教师居住地远离学校,除在网络上回答学生问题外,任课老师定期到指定地点与学生交流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由高年级学生辅导低年级学生。四是综合导师制。第二学期末,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偏好选择专业综合导师,其后三年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社会调查、专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等的撰写,参与老师的教科研活动。五是科研活动。鼓励、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学术探讨和科学研究,特别是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活动,如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校级课题等。

五、校企联盟与综合考核评价系统

我们与浙江十余家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建立了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关系,采用校企合作、企业定制等多种模式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如与浙江坤元、钱江等建立的教学科研联盟、双导师制等。组织学生到资产评估机构中进行锻炼,“真枪实弹”的操作,让学生参与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工作底稿归档整个评估过程,调动学生运用所学的全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学习成绩考核上,采取灵活多样、系统综合的考核评价方式,以检查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新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第一,建立学生学习过程及成绩档案,综合考核评价学生学习效果。从学习资产评估基础课程(第四学期)开始,对每个学生建立一份学习过程和考核成绩的记录档案,详细记载学习、考核过程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不同学期的学习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定期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每个学生。第二,学习过程考查和学习效果考查相结合。每个学生的期末成绩由4部分组成,包括评估基础知识(占40%)、案例分析与评价(占40%)、模拟评估报告(占10%)、观点阐述(占10%)。其中评估基础知识和案例分析与评价部分的考察主要采用试卷答题的方法,重点考察学生对资产评估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模拟评估报告主要是课后完成的模拟评估项目报告,重点考察学生的总结和文字表达能力;观点阐述部分的考察主要以课堂发言为依据,重点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第三,面试与笔试相结合。面试问题包括案例分析、观点陈述、设定情景的解决等,以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笔试包括平时作业、期中、期末考核等。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兴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课程模式研究与探索[J].中国高教研究,2004(5).

第7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投资业务;内部控制

一、企业集团投资内部控制的特点

企业集团和单一公司不同,在投资方面,单一公司所考虑的投资结构,更多的是考虑具体资产的分布和构成,而企业集团考虑的投资结构更多的是从公司的行业或经营分布的角度。因此,企业集团投资内部控制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投资风险是一个能引起重要警觉的要素,对投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已成为其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必须具有的重要能力。

2、企业集团的治理层与管理层控制相互结合。在投资项目过程中,企业投资治理层控制包括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而企业管理层控制则为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项目这两个层次上的控制在整个内部控制系统中相辅相成互相影响。投资内控系统缺乏管理层控制,设定的投资决策将难以实施,而投资内控系统缺乏治理层控制,投资决策将可能失误,造成巨大损失。

3、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特性。从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整个过程来看,可将集团企业投资分为四个阶段,即集团公司投资决策阶段、集团公司资产投出阶段、集团公司投资持有阶段以及集团公司投资处置阶段。

二、企业集团投资业务流程及其控制点

可将集团企业投资分为四个阶段,即投资决策阶段、资产投出阶段、投资持有阶段、投资处置阶段。在不同阶段需要重点加以防范和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有所不同。

(一)投资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的控制关键环节有: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环节、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决议环节。

1、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内部控制方法:

因企业集团在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不同,投资指导原则也会变动。应指定投资指导原则及标准,包括经济效益、政策法规标准等。并按照制定的法规严格执行,对不符合投资原则及标准的项目不予以立项。

2、项目可行性的研究内部控制方法:

要确保可行性研究小组成员的专业性,也可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项目进行研究。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针对公司当前的战略目标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选择合适的指标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内部控制方法:

应对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规定,并明确各级的审批权限。投资负责人员组成不能局限于企业负责人个人或是其管理的几个人,而应由来自企业相互牵制的不同部门和社会相关部门的投资专家组成。建立投资的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联签。

(二)投资执行阶段

投资方案经过批准后,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投资实施计划,并组织策划、财务等有关部门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在企业投资执行阶段,企业应加强资产作价审批、产权转移、实物资产转移、权益证书、投资收益核算等五个环节的重点控制。

1、资产作价审批的内部控制方法:

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企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需要审计的应当进行审计。应当由财务部门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协商确定审计、评估机构,并依据公司批准的行为文件等向公司办理资产评估申请立项手续。

2、产权转移和实物转移的内部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转移,企业集团应该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如实物资产的转移,应当经过申请、审批、调出等环节。并且应该根据规定办理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在资产投出之后,投资管理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就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现状和现金流进行及时的了解,并且要定期检查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确保实施质量,防止项目出现异常。

3、投资收益核算的内部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应当定期核对投资项目账目,对于投资项目相关的权益证书要严格保管,以确保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投资处置阶段

投资处置阶段也是内部控制的重点。企业集团投资处置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投资的收回、投资转让和投资的终止及核销。

1、投资处置决策的控制方法:

可采用内部经济责任控制、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监督检查控制、文件记录控制、人员素质控制、制定投资处置原则,控制投资决策人员的组成并建立投资处置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的投资处置决策上,应该以可行性研究为基础,选取多种方案,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制度。

2、投资处置的内部控制控制方法:

企业集团可采用招标方式对投资进行处置,积极寻找合作者。为保证资产作价合法合理,可采用岗位分工、财产保全控制、审计控制、人员素质控制等方法。

3、资产转移和产权收回的内部控制方法:

资产保全控制方法:对于实物资产应编制回收清单,并由资产接受部门接收清单,依据清单罗列的资产核实收回的资产是否正确。货币资金形式的资产,财务部门应遵从相关的规定及时办理收款业务。对于无形资产,控制重点是确保被投资单位是否还在使用。以债券形式存在的资产,财务部在收回资产后要确认债券的价值和真实性。资产进行投资处置后,财务部应对资产回收清单和验收报告进行及时的核实,并及时跟踪未收到的资产。另外还可以组织内部审计小组对资产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总之,相对于单个企业投资而言,企业集团的投资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既涉及到单个企业投资面临的问题,又涉及到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因此,在进行企业集团投资管理时应该站在较高角度,从战略目标出发,更加科学高效地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作者单位:西华大学)

参考文献

[1]陈万江.高级财务管理[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胡为民.内部控制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操作指南[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3]张立波.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战略的观点 [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

[4]胡莉丽.集团公司投资业务内部控制研究 [D].东北: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第8篇

【关键词】国有产权;转让程序;规范盲点

从2004年2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到2009年6月颁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多个文件。2009年11月,北京、上海、天津等主要产权交易机构又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进行了细化,并形成了由《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等12个分则组成的一整套操作细则和实施办法,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规范决策、进场交易、机构选择、信息公开、竞价交易、规范操作、信息统计、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的统一监督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进场交易、评估等事项,促进了了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减少和避免了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

根据国资委陆续颁布新的产权管理的制度与办法,国有产权活动,尤其是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发生了不少变化,简单归纳总结如下:

(一)产权转让申请

产权转让的国有企业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要求产权转让的申请,在企业主管部门决定产权转让后向所在国资委提出产权转让的书面申请并报批。

(二)明晰产权、核准资产

1、产权界定

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产权界定的书面申请,再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向所在国资委提出书面申请;国资委向企业主管部门作出批复;国资委指定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产权界定查证;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中介机构产权界定查证的结果,向国资委提出产权界定结果确认的请示;国资委对产权界定结果作出确认通知。

2、清产核资

企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在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

3、财务审计

企业应委托所在国资委指定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4、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必须经核准或备案

国资委按规定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企业对本企业的资产评估情况在本企业进行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国资委;对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国资委对评估结论进行核准备案,出具核准通知或备案通知书。

(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审议和审批

1、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在本企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3、职工安置方案的审议。4、企业产权转让方案的报批。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

由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产权转让方案及产权转让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产权交易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实施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上网挂牌,在征集到一个受让意向人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时,采取拍卖、招标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在确定了受让人和受让价格后,签定产权交易合同。

(六)产权和工商等变更登记。

在产权交割后,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到国资委办理国有产权注销或变动登记手续;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到工商、税务、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变更资料交国资委备案。

二、国有产权交易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随着国有产权的转让在制度方面不断完善,操作方面更加规范,国有企业出让和受让产权成交金额持续增长,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作为产权市场主力,推动近年产权交易量大幅增长。但是从实践的角度和产权转让操作的过程来看,仍存在一些需要规范或者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在此进行特思考和探讨。

(一)“优先购买权”待统一规定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国有资产法》规定,除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这样,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就碰到了目前为止各产权交易机构仍未妥善解决的如何行使优先够买权的问题。如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要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必须进场参与摘牌竞价,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其他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在确定受让方和交易条件后,转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在不久前,几家产权交易机构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中的《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也只是笼统地提到“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交易机构应当为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场内行使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及制度保障”,回避了如何行使优先受让权的问题。

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不参与竟价,而最终挂牌征集到的受让方不管是一名还是多名,由于原来有优先收购权的股东的存在,缺少了可能的竞争对手,因此无法通过竞价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我们可以预见,这个法律障碍可能对国有产权交易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对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的统一规定。

(二)少量产权转让应降低成本

目前,产权交易的外部成本主要包括:专项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费用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费用。出于一般情况,产权评估运用的是整体评估的方法,专顶审计和资产评估费用与资产总额相关,产权交易费用与交易金额相关,而且专项审计费用和资产评估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委托方承担的。

假设这样一种情形: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欲转让在一大型非上市非金融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的1000元出资,按照规定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大型公司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费用肯定远远高于收入,该公司就不愿转让这部分出资,这样就不利于产权的流动和资产重组。

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明确金额和股权比例限制,豁免少量股权的转让程序,促进少量股权的流通。

(三)国有控股企业股权内部转移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可以无偿划转。这样国有独资企业内部资产重组的交易成本将大大降低。

但是,对国有控股企业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即使是企业内部从全资子公司转移股权到自己名下或另一全资子公司,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只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审计、资产评怙以及进场挂牌交易,增加了交易的时间和费用。

因此,也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明确金额和股权比例限制,豁免少量股权的转让程序,促进少量股权的流通。

(四)国有产权转让定价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挂牌价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资产评估结果,这样就带来了一个定价的问题。

在采用成本法的评估结论时,资产评估结果中一般包括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一般情况下该部分利润应该归原股东所有),这样就导致挂牌价格要高于实际的评估价值。在评估报告采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结果时,因为企业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中包含非经营资产的价值,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再退一步,即使产权交易机构能同意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但由于税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无需再交企业所得税,而股权转让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了出让方的税负。

建议产权交易机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对(下转第176页)(上接第161页)价格进行调整,以减轻出让方的税负。

(五)产权交易挂牌时限

根据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对所有企业产权转让的挂牌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出让方而言,这可能是个相当长的时间。但是,对于意向受让方而言,这个时问显然太短,因为一般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内部需要通过决策程序,尤其是针对标的金额比较大的产权,因此,这么短的时间不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价格。

建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于标的金额较大的产权交易应该规定适当延长挂牌时间,并在挂牌时提供更为详细的资料以吸引更多的意向受让方,使转让价格更接近实际市场价值。

三、结论

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本身具有商品属性,是商品就应该流通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转让制度的建立是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其核心是使得国有产权交易通过市场方式,在更大范围发现买主、发现价格、促进产权顺畅流转和资源整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各项国有产权法规制度逐渐完善,不必要的产权交易障碍和成本会减少甚至消除,而国有资本在各个领域中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冀宁.中国国有产权交易的演化与变迁[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3.

[2]汪伟农.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实务与技巧[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12.

[3]郭朝晖.国有产权交易探究.经济论文,2012,5.

第9篇

会计与审计学院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审计系和原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组建而成,组建前已有二十年的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改革为核心,紧紧围绕教学中心不断改革创新,在会计学学科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广西同类高校中具有明显的整体优势,人才质量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被誉为广西培养会计人才的摇篮。

会计与审计学院是广西财经学院本科生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设有本科专业五个: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学、财务会计教育。其中,会计学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专业是自治区级优质专业,审计学专业是自治区级特色专业,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精品课程2门,校级重点课程4门。目前共有本科学生3 112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4人,副高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6.47%。教师中,博士2人,在读博士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61.42%。学院设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教育五个系和一个会计实验室(可同时容400人进行会计模拟实习)。

2011年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授予权,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会计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广西最早具有培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单位。

近年来学院注重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专业建设,教师科研硕果累累,科研成果在省级、校级的评选中多次获奖。1996年至2013年,会计专业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 5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6部,编写教材近40部,承担科研课题近60项,其中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20余项。

第10篇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定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1.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996]56号、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法院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3.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1.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的工作程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都明确阐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一纸通知,将由最高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范围压缩,而且还设置了前提条例。法院不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将皮球踢给证监会,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方依据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不仅对证券市场的欺诈案件判决不利,也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第11篇

【关键词】 资产评估准则; 准则定位; 实施效果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6-0091-03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业务最普遍、专业技术较复杂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四项准则。在各地资产评估协会的协助下,本次调查在当地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广泛展开,涉及不同规模的评估机构,不同职务的评估人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科学性。本问卷调查共发放110份电子版问卷,回收102份,回收率为92.73%,问卷回答有效率为100%。

一、准则执行情况分析

为了真实反映评估从业人员对现有准则的认识、理解和执行意愿,在问卷设计时并没有直接询问其在评估实践中执行准则的情况,而是从准则定位、准则宣传、准则学习、评估人员对准则的态度、认识和满意度,以及准则具体操作要求的执行情况等角度反映准则的执行情况。

(一)准则定位合理,适度超前

对准则定位及其体系的理解是评估人员执行准则的基本方面。调查显示,82.35%的评估人员能基本理解准则的定位及准则间的相互关系。不同职务评估人员的理解程度,如图1所示。有72.55%、84.31%、86.27%和70.59%的评估人员分别认为企业价值、机器设备、不动产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准则原则性适中,准则的定位科学合理,符合国际上的惯例。

另外,准则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能够适度超前,能够较好地把握评估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比如,准则提出的运用多种评估方法、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流动性和溢余资产等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引领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二)准则的宣传及推行力度尚可

调查显示,认为准则的宣传及推行力度尚可的评估人员占65.69%,22.55%的评估人员认为宣传、推行力度不够,只有7.84%认为足够,另有1.96%的人员表示不清楚。据调查,评估人员一般是通过协会转发的文件、后续教育培训和中评协网站这三个渠道了解评估准则的。准则的和宣传主要依靠的是评估协会的力量,借助其他新闻媒体扩大宣传的力度非常小,只有2.17%。

(三)评估人员学习准则的积极性很高

准则后,各地评估机构都积极组织学习和讨论,力求把握准则的精髓,以有效指导评估实践。调查显示,有70.59%的人对评估准则体系和各项准则进行过系统的学习,20.59%的人对其大部分学习过。可见,评估人员对准则的学习积极性还是很高的。

(四)评估人员对准则的满意度较高

对四项准则满意程度的调查显示,有89.29%、94.10%、93.25%和92.98%的评估人员分别对企业价值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评估准则、不动产评估准则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准则表示满意。可见,四项准则的满意程度还是很高的。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满意度相对较低些,这与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其中,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92.6%)、部门经理(92.08%)和业务经理(91.26%)对该准则的满意度比其他评估人员相对较高,管理层对准则的接受和支持更能推动准则的规范作用。

(五)准则的执行遵守情况较好

调查显示,在执行机器设备评估业务时,44.70%的评估人员完全遵照准则执行,51.29%的评估人员按照强制性的条款执行,4.01%的评估人员按照利于自己的条款执行,没有人不执行准则。在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时,46.72%的评估人员对于强制性的条款才予以执行,43.25%的评估人员会完全遵照执行,8.24%的评估人员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0.69%的评估人员对利于自己的准则执行,1.10%的人员不清楚。

二、准则实施的主要效果

(一)准则的规范作用显著

从总体上看,四项准则都起到了明显的规范作用。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准则,50.78%的评估人员认为其规范作用很明显,44.57%的人员认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总体上为评估人员执业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不动产评估准则,43.33%的评估人员认为其规范作用很明显,52.59%的评估人员认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较系统的评估准则可以使评估人员执业有章可循,客户也更愿意提供资料。

具体分析,不同职务的评估人员的看法不同。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不同看法,如图2所示。可见,越是评估一线人员越能感受到准则的规范作用。

(二)执业风险明显降低

资产评估从受托到收集市场信息、对被估资产状况的勘察、对参照物的选取、评估方法择定,直到评估报告的出具,是一个诸多要素相互交合的复杂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评估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把握以及执业水平存在差异,在执业过程中达不到专业标准就容易导致执业风险的产生。准则的颁布使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在准则框架内合理合法地执业,减少了主观性对评估过程的影响,大大降低了评估人员的执业风险。调查显示,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和不动产评估准则,分别有73.29%和91.91%的评估人员认为严格执行准则可以降低执业风险。

(三)评估质量与执业水平明显提高

准则的颁布为评估人员执行业务提供了统一的执业依据,提供了科学的标准和全方位的指导,也成为有关监管方进行有效监管的统一尺度,推动了评估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在评估过程、评估程序以及评估报告方面,评估人员基本都能严格遵照准则执行,提高了行业的规范化水平和执业质量。调查显示,对于企业价值和不动产评估准则,分别有69.72%和74.57%的评估人员认为可以提高评估质量和执业水平。

(四)社会各界给予较高评价

准则颁布以来,中评协、地方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相继举办了一系列的研讨班、培训班,以加强评估界对各准则的理解、贯彻和执行,在业内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得到了广大评估人员的认可和接受。与此同时,与评估行业相关的行业外人士对准则的呼声和期望也越来越大,其颁布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公众利益,有助于评估报告使用方正确理解评估行为、过程和结论,因此,社会各界对准则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三、准则实施的主要问题

(一)准则执行有一定难度

评估人员执行不动产准则遇到的最大难度是对准则尚未完全掌握,占39.97%;其次是时间精力花费大,占29.77%;最后是委托方缺乏配合,占28.76%。其中4.52%的评估人员认为准则的“操作性差,不好执行”,比如,准则条款原则性较强;具体参数调整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准则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不好操作等。1.51%的评估人员认为准则中有些条文不明确,如准则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另有3.68%的评估人员选择其他难度。比如,行业壁垒、操作机构过多、标准不统一、地价指数没公布等。

(二)准则执行力度不足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的调查,除了3.57%评估人员表示不清楚外,没有一人完全不执行该准则。但是,只有39.91%的评估人员完全遵照执行,46.58%的评估人员只是对强制性的条款予以执行,4.35%的评估人员对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执行,另有5.59%的人员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不同职务评估人员执行准则情况,如图3所示。

(三)多种参考标准并存

当选择不动产评估方法时,关于各种涉及不动产评估的相关标准,执行或参考最多的是《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占92.67%;其次是《房地产估价规范》,占83.15%;再次是《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占74.26%;2.18%的评估人员还参考过其他的标准,如财政部91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

四、提高准则实施效果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评估准则的社会宣传力度

对于准则原则性的定位,需要中评协继续引导评估人员正确认识。至于操作性问题,可以在准则体系的其他层次予以解决。另外,准则没有很有力度的推进,与监管方的理念也有关,尤其是证监会,有时他们的理解与准则不一致,如果评估人员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则会面临很大风险。所以,对基层国资委部门、证监会等监管方也要加强评估准则条文的宣传和培训。

(二)加大基础性工作的投入

据调查显示,评估人员普遍反映参数的选取、方法的使用等技术性工作比较困难,需要有可靠的数据平台、操作性的指导、案例的参考。对于折现率、期限等参数,美国提供参数指导值,而我国的修正标准尚未建立,由定性转为定量,是今后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对于数据库的建立,由于成本高、耗时长,且需要持续更新维护,则需要各地方协会组织各地的评估机构共同完成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并与资讯公司、数据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评估协会负责信息费用,当地评估机构免费享用。

对于案例的提供,目前主要是以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形式,但是从论文中提取的信息量小、局限性大。建议由评估协会牵头组织,规定评估机构定期提供一至两份具有代表性的匿名案例,再由中评协组织编写成案例集,免费提供给积极有效配合协会工作的评估机构,其他机构则要付钱购买。

(三)强化系统性、实践性强的后续教育

评估人员工作非常繁忙,系统学习的时间较少,通常是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学习,所以统一性、系统性、连贯性较差。建议中评协联合其他相关机构,出版更多的著作、教材,或者在培训中去强化这方面的学习,并结合大量案例来深化对理论的理解,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内容,做到各有侧重。另外,对于培训工作,由于时间和空间有限,有时不可能照顾到所有评估人员,所以,远程培训一定要在各地落实到位。各地评估协会要严格培训后的考核标准,切实提升评估人员执业水平。

(四)确立评估准则的基准地位

随着资产评估在市场中的作用日益提高,评估的执业风险也在逐步加大,但是我国目前仍缺少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行业的行为规范和技术标准,是所有执业评估人员必须遵守的从业基准,应该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但是由于准则是由协会名义颁发的,属于行业自律性质,因此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中评协可以推动评估准则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基准地位。在将来评估法中强调准则的规范作用;在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中体现对准则的确认;在有关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中体现遵从评估准则出具的评估报告;在司法处理中把评估准则作为判定的重要依据,对于完全遵照准则执行,其评估结论符合合理判断的评估事项,允许评估人员得到一定的免责。

一旦评估准则在社会各界确立了基准地位,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可和参照,执业人员的准则执行力度自然会加大,可以有效促进评估行业的进一步规范,提升评估服务的公信力,进而可以引发市场对评估的自愿需求,收费标准也可相应提高。

(五)做好与其他相关规范的衔接

评估受会计核算方法的影响很大,对于评估和会计的关系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评估既不是会计的附属,也不是会计的补充,评估的功能和任务不是会计能完全提供的,它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同时,评估与会计又相辅相成,首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是评估的良好基础;其次财务报告中有关资产价值和损失的确认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评估人员的意见;最后在评估结果和财务成果之间的关系由于重估而发生变化。因此,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一定要做好衔接,统一理念。

另外,由于我国某些评估业的各部门交叉管理,比如土地、房地产、林权、矿业权评估等,出现了对同一评估对象有不同执业标准的情况。甚至有些地方不承认资产评估的标准,如土地、房地产评估,评估人员不得不遵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来执行,但是这两个规范指定的时间很早,许多方法都已过时;对于森林资源评估,资产评估行业介入到这方面业务也存在很大限制,中评协也正在与国家林业局进行协调。所以,中评协应尽量与各部门协调,在各行业准则进一步的修订中,要尽量统一评估理念,相互吸取经验。

【参考文献】

[1]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EB/OL].http://.cn/,2007-11-28.

[2] 贺邦靖.推动评估准则建设 引领评估行业发展[J].中国资产评估,2014(3):7.

第12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在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结构调整,保障资本市场产权主体合法权益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历程,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已经达到了十万余人之众,评估机构也超过4000多家,累计评估项目20多万项,被评估资产价值多达4万多亿元。在促进国有资产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等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资本市场产权交易的中介服务中已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毕竟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时间还短,尤其是我国经济近几年高速发展,与经济不可分的资产评估行业显得有些滞后,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比如说现在我国还未制定《资产评估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评估准则体系不完善,法规体系不健全;中介机构规模较小、竞争力有限,注册资产评估师素质水平差距大,存在较多的“妥协报告”等等。

目前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体系还不完善,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资产评估规范体系,这不仅影响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也导致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开展继续教育缺乏法律依据,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根本的保证;资产评估协会在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未能起到协会应有的作用;资产评估机构普遍对继续教育缺乏热情、对继续教育不重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知识结构、年龄状况和存在的大量的兼职制约了继续教育的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方式较单一、内容不实用,而且缺乏长期的培训计划,没有连续性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使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的实现得不到保证,从而影响资产评估的执业质量,甚至可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然而资产评估继续教育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保持和提高执业资格的保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水平的需要,是创新服务品种、扩大服务领域的需要,是降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风险,减少法律诉讼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我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从而保证和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二、国外继续教育模式借鉴

(一)国外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的借鉴

资产评估行业在西方发达国家得以快速发展与这些国家已有的较成熟完善的继续教育体系是分不开的。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知名的资产评估机构把提高组织内人员素质放在了其组织日常工作的首位。

加拿大资产评估行业协会设有专门的预算,用于研究和制定协会会员的能力框架,从而改造整个执业手册和相关执业准则的内容以及规范整个行业的职业继续教育,提高本行业从业人员的竞争力。加拿大评估协会于1997年与哥伦比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由该校代为开展评估教育和培训,并从1998年起通过因特网实施远程教育;美国评估师协会下设专门的教育委员会,编写各评估专业领域的教材,并编制了完善的教育培训计划。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设定了两个主要目标:1、参加培训的人员能够增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成果,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2、参加培训的单位或组织能借此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员工的士气,增加组织的信心,使所有员工想着共同的目标努力。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将培训课程分为会计和审计业务、税务业务、咨询业务和管理业务。

西方国家的资产评估继续教育成功做法:1、社会、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对资产评估继续教育均持积极态度,把继续教育看作机构和个人发展的首要因素;2、采取了在岗培训、在线课程和借助互联网建立知识共享系统以及召开学术研讨会等方式进行培训,3、培训类别分为学位类培训和非学位类培训。前者是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可以获得被政府权威组织或市场所认可的学位,后者包括定点培训和公开培训,定点培训主要是出于评估机构的委托,学员参与的积极性取决于所在机构对个人培训的要求,

(二)国外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借鉴

1、在美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项目从总体上可以划分为学位项目和非学位项目。学位项目通常又可分为MBA或EMBA,其权威性主要来自于被政府权威组织或市场所认同的学位。非学位项目通常是指短期培训计划。课程开发是影响项目培训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在美国培训课程通常划分为两种类型:技术类培训课程与非技术类培训课程。在课程开发的阶段,通常要经历立项、审批、实施、试验、评价几个阶段。在立项阶段,首先由培训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立项申请,以及项目所要达到的目标,然后报请培训机构最高管理当局审批。若获准立项,便可确立项目预算。然后,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预算,组织各个方面的专家协同工作。开发工作基本完成后,组织一定数量学员就此门课程进行试培训,广泛听取学员意见,评价课程开发质量,然后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研发中心根据课程开发质量和课程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作为正式课程。

2、日本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个人会员及准会员每年必须完成40分以上的继续教育的义务。继续教育方式分为集中培训,自学、编写专业书籍和在培训班授课四种方式。集中培训包括协会主办的培训班或研讨会、地方协会主办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事务所内部培训、会员自发举办的集中培训,自学包括对指定文章的学习、专业书籍方面的学习和参加学术活动,编写专业书籍指通常能被购买的与注册会计师业务相关的书籍或论文,也包括为出席各种学术研讨会撰写的报告等,培训班授课通常指接受协会、事务所和自发培训班的委托,为其培训班进行授课。

三、我国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的建议

(一)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

为了使资产评估行业为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管理部门必须加快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首先加强对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的责任,使中介机构重视继续教育,使继续教育不至于流于形式;其次对于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来说,从法规的规定上保证资产评估师的学习时间,为资产评估师提高自身素质提供法规保证;最后法规要在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时间、继续教育方式及继续教育组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质量,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专家师资库,保证继续教育质量

资产评估继续教育法规的建立是保证继续教育质量的根本,而继续教育的实施直接关系继续教育的质量,其中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又是首当其中的重点。只有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才能保证继续教育的授课质量,才能保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授课质量,从而才能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师资库的建立应充分利用资产评估人力资源,以三个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以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为师资来源,建立师资测评系统,严把师资关,保证师资质量。

(三)继续教育方式的转变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注册评估师继续教育方式也应由传统的课堂讲授方式向多元化发展,中评协应该建立网上培训课程、网上业务讨论会等形式的培训方式。每位注册评估师相应拥有一个终身的继续教育帐号,从而用来记录继续教育的历史纪录等信息。在在线网上培训课程栏可以相应建立在线能力测试系统,如果会员达到相应的能力标准,可以相应减少对其培训的要求。网上讨论会设立即时主话题、经验交流话题、会员答疑等栏目,并聘请相关专家作为主持人对网上主题进行评分,相应记做会员的课时数。

(四)继续教育课程开发

第1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存货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本部存货实物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存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实物具体保管单位开展存货的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五)其他与存货相关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XX部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三)对外部单位侵犯前述无形资产的行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负责科研设备等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科研设备资产台账,并入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五)协助公司办公室和/或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科研设备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六)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XX部为长期投资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拟订投资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立公司长期投资台账;

(三)负责长期投资的可研论证、股权管理等;

(四)负责长期投资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与申报;

(五)负责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六)其他与长期投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条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权限的,应当由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按照“三重一大”确定的权限决策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执行,应当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落实清欠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人,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存货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定额管理和领用管理。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具体保管单位应当和存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管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有关具体管理使用单位需要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的,按照应当根据财务预算编制要求,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申报,经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筛选后,严格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执行,不得突破。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九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招标;对未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非招标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相关非招标方式采购。

第二十条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资产处置及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申请处置。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资产的添置与验收、资产的领用(使用)保管、投资后评价、账实相符盘点与报废(损失)处置和核销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公司负责集中决策,各子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二十四条公司长期投资必须加强风险评估、投入与产生的效益测算、收益回笼、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十五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在项目立项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再按照上述长期投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资产负债率达到70%的,不得对外开展长期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长期投资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投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长期股权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后评价、股权转让处置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以及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的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接受以无形资产投资或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公允的评估。

第三十二条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专利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员工依法享有署名权。

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由公司各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咨询方案和标准、手册、科技论文、技术报告等各类文件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公司或各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文件编制的员工享有署名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与外单位协作共同研究开发所形成的专利权、技术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原则,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预算及其他相关管理流程。

第七章资产评估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对外股权收购、合并分立、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及其他影响公司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六条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由财务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合同由公司财务部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三十七条财务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报告副本一份送投资管理部门。

第八章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导公司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进行转让、出售、转换、报废等行为。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资产处置的分级审批制度,即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20万以下的,属于公司本部或分公司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属于子公司的,由子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四十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应当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管理决策程序、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预计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事实损失,对其账面余额进行财务核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整、责任明确,遵循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责任清晰原则,按照发生损失单位提出核销报告并提交相关依据、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务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策、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程序进行。

其中对于公司单笔或单项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履行核销审核确认程序后还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核销申请。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权限范围和相应的责任,加强指导、监督与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罚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及各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审计部可以根据资产内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十六条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财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权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或权利丧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第14篇

写作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实践环节之一,是实施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水平和研究、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也是学生在校期间,运用所学的知识和获得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最后一次重要的训练。这对于保证教学质量和保证合格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毕业生必须十分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确保毕业论文写作任务的完成。

二、毕业论文(设计)可选择三种类型:

1、毕业论文: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工作内容选择适当题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得出结论或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建议。

2、方案设计: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某一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较完善解决方案或制度设计。

3、调研报告:对与本专业相关的某一社会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注意:无论哪种类型,都必须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实习工作岗位,最后成果要求对本单位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或对某一领域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指导作用。

三、可选择的指导老师信息

教师姓名

联系电话

五、提醒

1、项目、提纲和文稿完成后及时以电子文档发给指导教师,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并在指导教师要求的时间内补充、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字数在3000字以上),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和实习工作实际,主题突出,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语言流畅,结构严谨,分析现象探索实质,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2、学生与指导老师双向选择;

  3、论文题目仅供参考,具体请与指导老师商量沟通后定题;题目选定后,报经系上同意后最多可以改动一次。

  4、选定指导老师后,非报经系上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5、请每位同学积极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凡有未及时完成的,警告一次,相应成绩降低一个等级,但仍需在15日内补齐;出现第二次,取消成绩。

6、如果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论文写作步骤,或者在论文写作中不认真写作、敷衍了事,指导老师可以拒绝继续指导论文写作。

  7、超过论文定稿时间一周,仍未定稿者,视为论文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六、参考题目

(一)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接合工作实际与指导老师共同确定,也可参考以下题:

会计部分

1、 会计假设的历史演变及其未来发展

2、 谈谈会计国际化问题

3、 略论我国会计模式的构建

4、 论知识经济时代会计重心的转移

5、 浅谈人力资源的计量方法

6、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会计职能的转变

7、 浅谈市场经济与会计的服务职能

8、 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的特殊性

9、 从虚拟公司的兴起谈会计主体假设

10、 论环境会计主体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11、 从会计环境的变化看我国实证会计范式的发展

12、 浅析实证会计理论

13、 论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及管理

14、 浅论人力资源会计

15、 论21世纪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面临新的挑战

16、 论会计控制对象──受托责任的完成过程和结果

17、 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基础及其确认与计量

18、 试论会计方法的选择和应用

19、 构建宏观会计与战略会计的初步设想

20、 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21、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

22、 浅谈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核算方法

23、 切实加快传统会计教学模式改革

24、 中国传统会计文化的若干特征

25、 浅析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确定

26、 知识经济与会计创新--人力资源、无形资产会计理论的探讨

27、 刍议权责发生制

28、 试论会计信息的失真

29、 论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30、 初探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平行、互动关系

31、 浅谈我国会计服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32、 虚拟公司对传统会计的挑战

33、 会计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探析

34、 知识经济对会计报告模式的挑战

35、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识别与防范

36、 虚假会计信息探源与对策

37、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理论的挑战

38、 会计国际化的新格局及我们的对策

39、 浅谈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40、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41、 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42、 浅议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

43、 会计信息本身的局限性及其对策

44、 证券市场发展对会计的影响

45、 我国会计现代化的哲学思考

46、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47、 试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48、 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49、 非货币交易会计问题研究

50、 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51、 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52、 关于无形资产会计问题研究

53、 会计报表附注与表外信息问题研究

54、 机构投资者与委托投票权竞争研究

55、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治理问题

56、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财务管理部分

57、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实证研究

58、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59、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研究

60、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研究

61、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研究

62、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63、 企业重组与并购财务问题研究

64、 财务风险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65、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

66、 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

67、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68、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研究

69、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研究

70、 企业/企业集团投资政策研究

71、 试论企业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72、 企业并购与重组的风险研究

73、 企业投资决策结构体系研究

74、 关于金融互换与资本结构问题的探讨

75、 企业集团股利政策研究

76、 关于投资财务标准研究

77、 关于企业价值研究

78、 预算管理与预算机制的环境保障体系

79、 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研究(题目宜具体化)

80、 企业集团存量资产重组研究

81、 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82、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研究

83、 对企业理财务目标再认识

84、 企业投资结构研究

85、 关于财务的分层管理思想研究

86、 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

87、 企业集团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88、 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问题的探讨

89、 企业收益质量及其评价体系

90、 企业信用政策研究

91、 企业税收筹划

92、 关于财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研究

9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94、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95、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基础分析(题目宜具体化)

96、 财务学科课程体系探讨

97、 非盈利组织财务问题研究

98、 跨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99、 跨国公司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100、 试论资本市场与信息控制

101、 企业财务本质研究

102、 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103、 负债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对策(企业负债经营问题的探索

104、 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

105、 家族式企业经营方式的优势

106、 中小企业激励机制的探索

107、 债券融资对我国公司治理影响研究

管理会计与成本会计部分

108、 管理会计方法的创新

109、 作业成本法在企业中的应用

110、 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111、 论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

112、 投资决策分析方法比较研究

113、 关于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

114、 预算管理研究,业绩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

115、 论成本的经济实质

116、 关于ABC法的研究

117、 责任会计的研究

118、 关于投资项目决策的研究

119、 标准成本的研究

120、 战略管理会计研究

121、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122、 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123、 关于敏感性分析方法的探讨

124、 关于成本控制方法研究

125、 现代工业的特点及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

126、 成本信息失真的原因及财务危害

127、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128、 试论成本效益原则

129、 浅议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

审计与会计制度设计部分

130、 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问题的探讨

131、 论市场经济下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132、 论审计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与作用

133、 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

134、 论审计与经济监督系统

135、 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健全与发展

136、 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37、 论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138、 论审计执法与处罚力度的强化

139、 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140、 企业对外担保内部会计制度研究

141、 论经济效益审计

142、 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143、 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144、 论会计报表及附注的设计

145、 独立审计风险问题探讨

146、 对资产评估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147、 审计工作策略探讨

148、 论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制度基础审计探讨)

149、 论审计方式方法体系的完善

150、 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151、 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52、 论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与考核

153、 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154、 论企业内部审计建设

155、 独立审计准则研究(可选一个准则进行研究)

156、 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研究

157、 论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计

五、会计电算化部分

158、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与设计

159、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容错性及可操作性问题

160、 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的子系统划分研究

161、 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162、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163、 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职能的影响研究

164、 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65、 网络会计研究

166、 论网络经济对会计理论的影响

167、 论网络时代会计目标下的会计业务流程重组

168、 网络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169、 网络时代的会计发展

170、 电子商务时代会计信息的地位和作用

171、 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模式

第15篇

【关键词】 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社会审计;内部审计

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2008)在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提出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这是一个新的观点,也是一个新的理论,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笔者就这一新理论进行探讨和思考。

一、对审计“免疫系统”中“疫”的认识

免疫系统首先讲的是免疫。那么,免什么“疫”?从人的生理角度来看,疫指的是疾病或病毒。那么,审计免疫系统中的“疫”是指什么呢?刘家义审计长(2008)指出:“审计不仅可以使某一具体的委托受托关系得以正常维系,而且可以促进整个社会委托受托关系之间按既定规则有序运行,从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起到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的‘免疫系统’功能” 。根据这段话,笔者的理解是:审计“免疫系统”中的“疫”,指的就是“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任何一个国家在其经济社会运行中,都必然会出现各种“障碍、矛盾和风险”,这是一种自然的现象,就好比人生在世,必然会生病一样。既然各种“障碍、矛盾和风险”必然存在,那么,消除这些“障碍、矛盾和风险”也就成为必须要做的事。国家必须有一种制度安排,让这些“障碍、矛盾和风险”可以自动消除或实施一些手段后得以化解。

关于什么是审计免疫系统中的“疫”,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观点。王立彦(2008)认为,“从制度角度看,当前最严重的‘疫’就是‘屡查屡犯’” 。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被审计机关查出了经济问题或财务问题,审计机关并没有根治的职能,因此,只能做到查“疫”,而不能做到“治疫”。 其实,这也是前面提到的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中的“障碍”和“矛盾”。

二、对审计“免疫系统”中“免疫”的认识

从人的角度看,所谓“免疫”就是免除疾病或病毒对人体的侵害。人的免疫能力,既有先天性的即人体固有的,也有获得性的即通过注射疫苗或治好某种疾病后而产生的“抗体”。所以,一个人免疫能力的大小,取决于父母的遗传以及以后个人有意识地获得一些免疫能力。一个国家在其诞生以及以后的运行中,与人一样,也会遭受到各种“疾病”的侵害,这些“疾病”,简而言之,就是影响国家体制正常运行的各种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的矛盾。国家必须通过调整国家管理机制,来获得一种合理解决这些矛盾的办法,从而抵制这些“疾病”对国家体制的侵害。由此可见,国家体制本身也存在先天性的“免疫”能力(创立时就要考虑的)和获得性的“免疫”能力(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的)。经济发展是国家赖以存在的必要条件。经济涉及到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因此,在经济运行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或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有时甚至还会十分尖锐。国家不能等到矛盾和问题十分尖锐或不可调解时才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而需要有一种机制,可以在矛盾和问题出现之初或在出现之前就加以解决,而最理想的情况则是能够通过一种机制自动化解矛盾和问题。这种化解能力就是国家在经济运行方面需要的一种“免疫”能力。人体可以通过注射疫苗来获得一种免疫能力,而国家则可以通过设立一种机制来获得“免疫”能力。从目前我国国情来看,这种机制,就是审计。这里的审计是指广义的审计,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至于审计是否能够自动化解“矛盾和问题”,从而发挥免疫系统中最好的作用,则需要通过一些制度性建设来达到,这在后面加以讨论。

三、对免疫系统中“系统”的认识

所谓系统,是指相同或相类的事物按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对于审计免疫系统中“系统”二字的含义,个人认为,可以从国家、审计、经济实体等三个方面去加以认识。

(一)国家是一个系统

国家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警察、监狱等。由此可见,国家是一个很大的系统。严格地讲,国家设立这些机构,既有本身各自的功能作用,同时也具有相互制衡的作用。这种相互制衡的作用,可以看作是一种内生性(或先天性)的“免疫系统”。

(二)审计行业是一个系统

国家机构开展活动,都需要资金。同时,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本身就掌管着资金分配与使用的权力。这些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安全保险,关系到国家利益。因此,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加以监督和保障。这个机构就是国家审计机关。国家这个系统有多大,国家审计机关就要有相应的配置。从这个角度讲,国家审计机关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大的系统。但国家的经济运行包括了国家机关和各个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各个经济实体是国家系统的组成细胞,其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也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加以监督或鉴证,这就促成了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诞生。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审计系统。

(三)每个经济实体是一个系统

实体是指社会上独立的组织,有的实体直接从事经济活动(如企业),有的实体虽不直接从事经济活动,但要发生资金的收支(如机关、社团组织等)。无论如何,每个实体都与经济密切相关,因此,通常将实体称为经济实体。所有经济实体的共性都是要开展经济活动,开展经济活动的实体,无论大小,都必须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从这个角度上讲,每个经济实体都可以称为一个独立的系统。这个系统在经济活动中运行得如何,是否合法、合理、安全,也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加以监督和鉴证,这些专门的机构就是组成审计的三大部分:国家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和内部审计机构。

结论:国家、审计、经济实体三大系统,各自有独立的功能,各自成为一个体系在运转,但同时,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密切联系:国家由所有的经济实体构成;国家对所有的经济实体要实施控制,控制的方式之一就是审计。因此,国家、审计、经济实体三个独立的系统,又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大系统。这个大系统要正常进行,要能够不出现“疾病”和不受“病毒”侵害,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审计的监控功能发挥好,整个大的系统就能够正常运行,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这样,审计的“免疫”功能就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了。

四、对审计“免疫”功能发挥的几点思考

在我国,广义的审计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审计的“免疫”功能,严格地讲,应当包括这三种审计的“免疫”功能,或者说,这三种类型的审计,共同构成了整个审计“免疫系统”。三种审计从不同的角度发挥着“免疫”的功能,但这种免疫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发挥,或发挥作用的大小,又需要从各自的特点来加以探讨。

(一)国家审计机关的地位问题

在我国,国家审计又被称为政府审计,个人认为原因之一是:在现行体制下,国家审计署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各级审计部门又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所以,审计部门始终是在各级政府的管辖之下。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审计对政府组成部门的审计,是一种对平行级别部门的审计;国家审计对政府的审计,则是对“领导者”的审计。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国家审计都只具有审计监督的职能,而没有处治的职能。而一个部门的权威性,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经济权力和处治权力。在目前体制下,国家审计机关的处治权力具备不充分或发挥不够,这自然会影响到国家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如果国家审计机关能够超越政府的管辖范围,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审计机关”,而不是“政府审计机关”,那么,国家审计作为国家这个大系统的“免疫系统”功能将会大大发挥。当然,这涉及到国家和政府体制的改造,工程比较浩大,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理论的提出,至少为这种改造提供了一点理论上的支撑。

(二)社会审计的收费问题与“免疫”功能的发挥

社会审计又称为独立审计或注册会计师审计。这种审计的关键点在于“独立”二字。社会审计主要是对经济实体进行独立的审计(当然也可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委托从事一些国家审计的工作,但这已不是独立审计了)。独立审计主要是对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和鉴证,因此,理论上也应具有“免疫”功能,是审计“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不仅在我国,同时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社会审计的收费问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需要从委托方收取费用,委托方与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天生的经济利益关系。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在经济利益上存在关系,就没有绝对的“独立”性,尤其是在社会审计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经济利益关系就更能影响到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如果社会审计在独立性方面打了“折扣”,它本身所具有的“免疫”功能也就会大打折扣或荡然无存。所以,当审计免疫系统理论提出后,我们需要重新思考一下社会审计的独立性问题,特别是由于审计收费所带来的对独立性的影响问题。

(三)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是增强审计“免疫”功能的基础工作

内部审计是审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认为,内部审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内部审计是指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审计;广义的内部审计则已经摆脱了财务领域的局限,扩展到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各个领域,如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物资采购审计、产品推销(包括广告促销效果)审计、研究与开发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后勤服务系统效率审计、信息系统设计与运行审计等领域。由此可见,从空间来看,内部审计已经从单一的财务审计扩展到企业或单位的各个领域;从时间来看,已经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向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从工作手段来看,已经从单一的审计手段发展成全方位的内部控制手段。以上都是现代内部审计的一些特点和变化。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作用就是内部制衡,也就是一个单位内部各部门在职能上相互牵制或制衡,这种相互牵制或制衡,实际上就是一种天然的“免疫系统”。由此可见,在企业或单位中,强化内部控制,实际上就是强化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企业或单位是国民经济的组成细胞,各个细胞的免疫功能增强了,自然整个国家的免疫功能也就增强了。所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是增强审计“免疫”功能的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家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动审计工作全面发展[J].审计研究,2008(3).

[2] 刘战平.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加速审计工作转型[J].中国审计,2009(3).

[3] 钱啸森,汪璐.有效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几点思考[J].中国审计,2009(4).

[4] 王立彦.审计“免疫系统”与“屡查屡犯”――听刘家义审计长在国新办会上答记者问有感[J].中国审计,2009(5).

[5] 廖洪.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理论思考[J].中国审计,2009(9).

潘学模教授简介

潘学模,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代审计研究所所长,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从1988年起,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公司担任领导职务并从事审计及资产评估实务10多年。曾去美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学习和学术交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著有《新会计制度实用手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西方通用会计实务》、《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学》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