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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严格按照各级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了安全基础、矿井建设、素质提升三大工程,全力打造安全、高效、生态、转型、文化五个煤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下面就我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分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煤炭工业目标完成情况
1、百万吨死亡率:1—11月份全县生产原煤730.74万吨,发生1起死亡1人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为0.13人,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87人。
2、办证率:29座整合矿井,仅剩李子坪1座矿井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办证率为97%。
3、基建矿井新增产能目标任务完成率:年初,市政府下达7座建设矿井达到生产条件,由于受政策性影响,目前仅有直接提能的台头前湾和神角煤业2矿新增产能70万吨/年,尚无建设矿井达产达效。
4、煤炭产量目标任务完成率:1—11月份,全县原煤产量完成730.74万吨,占全年生产计划850万吨的86%。
5、基建矿井开工建设情况:全县29座矿井,除3座直接提能外,需开工建设26座矿井。目前,已批复开工报告25座。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1、强化科学发展意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了县领导、局领导、集团领导及业务股室“三级”挂牌责任制,建立了以煤矿“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对领导安全主体责任的全过程监督。二是突出现场管理。我们坚持采取了领导包片,股室包联,五人小组包矿的措施,以反“三违”治“三超”为重点,坚持深入井下一线,突出井下现场管理,煤矿生产进一步规范;三是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和检查意见、整改方案、自查报告、验收销号“四闭合”。
2、强化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一是健全煤矿培训机构;二是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是认真组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及煤矿“六大员”安全资格培训并严格考核,全部做到持证上岗;四是将从业人员素质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扎实推进人本安全、培训教育、提升素质工程。
3、加强建设矿井管理,规范煤矿建设秩序。一年来,我们紧紧抓住建设阶段的有利时机,采取“七项措施”全面加强基本建设。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加大对矿井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二是严把门槛,规范管理,强化对施工队伍和人员的监管和培训;三是高起点设计,高质量施工,全面提升煤矿建设档次;四是重金投入,高薪聘请,用高素质专家高端引领矿井建设;五是健全制度,严格管理,规范煤矿建设行为;六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煤矿建设工序;七是包联包保,一岗双责,从管理层面强化对建设矿井的安全监管和技术服务。
4、落实质量标准,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突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动态达标,将建标、对标、达标有机结合,采取单月煤矿自验,双月县局初验,季度市局评验,适时专家会诊的措施,实现了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高端化、工作常态化、管理标准化”。
5、开展专项活动,营造和谐安全氛围。一是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四是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我们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步骤迅速开展工作。在全面开展好几项大的专项行动的同时,我们还结合实际,先后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防治水检查、机电专项检查、煤矿百日安全集中整改等4次专项行动,有效地确保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
6、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办理人大议案。
今年人大共交办我局2件代表、委员议案和建议。在议案办理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办理程序,深入基层调研,结合煤炭工作实际,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如期答复代表和委员。随着建设矿井的进一步推进,两项预案将会彻底得到落实。
三、存在问题
1、煤矿安全监管压力加大。煤矿规模增大,新技术、新设备推广使用,原来的管理水平、管理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安全监管的压力骤然加大。
2、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监管人员、煤矿管理层、技术人员、一线工人的素质与当前煤矿规模不匹配。特别是煤矿管理层人员不论是从素质上还是从数量上都急需加强。
3、建设矿井开工率低。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建设矿井开工率低,同时,由于受到政策等方面影响,原煤产量不足,产量任务压力加大。
五、2013年工作打算
全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完成原煤产量600万吨;力争实现零死亡;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9亿元;建设矿井达到联合试运转条件6座;前湾煤业、神角煤业达到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
全年的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两项重点、三项建设,全力抓好五项工作。即以煤矿安全生产和矿井建设为重点,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力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安全、培训、基本建设、质量标准化、队伍建设),确保全年工作目标按期完成,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转型跨越,争创全市一流”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2009]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2005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2008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2008年的17552户32000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02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2008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2006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2008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08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字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字、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2008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2009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04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2008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2008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20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政项目建设争取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虽然编制上报了17个项目,申报中、省投资额达1.16亿元,但到位资金仅2000多万元,只占申报计划的20%。已争取到的在建项目进展也缓慢,如:县城居民十分关注、迫切需要的殡仪馆修了几年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点建设也不能满足当前五保集中供养的需要。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急待加强。城乡低保扩面后,民政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资金兑现有漏洞、动态管理难开展等问题;五保户供养也存在着监管责任未全面落实和集中安置点少等问题。三是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待规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人员经手的款物较多,工作性质既严肃又敏感。过去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金融服务差,款物的发放都是打表格,盖章子领取。现在交通、通讯、金融服务条件大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会化发放时机已成熟,但财政一折通仅在城镇低保发放中实行,而低保、救灾等其他民政资金的发放只在少数乡镇实行,造成了如洞河镇低保金发放难核实、五保震灾补助挪用套取等问题。
一、认真履职
首先,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道德修养,为提高履职能力打下扎实的时代基础。时代在变更,社会在发展,潮流在更新,观念需创新,知识结构需调整。作为一名县中层干部,必须立足潮头,才能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创新思路,找到方向。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坚定了我的政治方向,增强了我的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为大众服务、为老百姓服务意识,提高了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的能力;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使我找到了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方法,也使我的工作方法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更明确了我工作的努力方向,找到了我工作的重点。通过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对旅游业发展的节点、要点有了更清晰的思路,找到了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关键点和努力点;通过学习我国传统的道德文化,使的世界观、价值观、物质观、文明观、家庭观、社会观、集体观得到进一步升华,能够更好的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上级领导、个人与同事、单位与家庭等之间的关系。从而为本人的更好履职扎下扎实的时代基础。
其次,从建章立制入手,以制度带队伍、按规矩办事。
本人在旅游局任职期内,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议事制度、奖励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交流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工作效能,干部反应较多的评优评先一并纳入制度化管理,着力解决了局工作人员“慵、懒、散”的问题,从而使旅游局的工作局面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县委、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能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在全局形成“谋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第三、以团结力出战斗力为原则,加强自身和干部管理,带出一支精干队伍。在旅游局任职期间,针对旅游局工作任务较轻松、工作人员工作压力不大,缺乏工作紧迫感觉,工作纪律较为松驰这一现状,本人多次主持召开局务会开展干部教育,研究如何破解工作着力点问题,以找到工作抓手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坚持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科学编制项目,抓好规划,推进招商,建设景区的工作新思路,来推动旅游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思路决定出路,有为才有位”的思想,积极工作,主动靠前,深入一线,干出了实效。通过调研向县委、政府参谋,提出可率先抓谷山-同年寨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的规划,抓小江三公山宗教养生度假区的规划,以及金盆山绿色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在领导的决策下,于2010年开始抓谷山-同年寨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规划,2011完成实现当年项目洽谈当年签约,目前,项目已经启动实施。全力抓好县重点工程项目四星级酒店建设,积极主动与开发建设商沟通联系协调,主动排除干扰,做好群众工作,劝解阻工人员,化解社会矛盾,使四星级酒店建设得以顺利推进,并仅用十几个月时间就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成为县城市建设的一大亮点,得到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推动,使旅游局全体干部转变了作风,改变了思想观念,也培养了干部干事能力,增长了全体干部的才干。
第四、认真抓好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在旅游局任职期间所抓“三送”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得到了群众拥护和领导的肯定。我局克服局资金不足,组织局干部集资了3000余元,社会募捐1万余元,为旅游局“三送”点正平镇石坳村解决了小型公益项目建设资金,重建了一个水坡,新建了一个水坡,扩大灌溉面积达400亩,得到当地群众的拥护;在新农村建设点正平镇仙济岩村,多方筹集资金,帮助仙济岩村推进整个村小组危旧土坯房改造,成为县里危旧土坯房改造的一个典型。其它中心工作: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苏区振兴项目编制、争先创优工作、机关效能等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在苏区振兴的项目建设中,加大了项目建设力度,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人中编制旅游项目7个,其中有3个项目列入全国首批苏区振兴项目建设,并为以后旅游项目实施储备了项目,县旅游局有百里脐橙观光带、光明山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赣粤边三年游击战争旧址景区列入国家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也取得较大突破,成功引进了光明山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有条不紊推进,进展顺利,按预期目标完成主体建设,尽管四星级酒店安置地拆迁工作以嘉定镇为主,但通过本人努力,白加黑地工作,与一户签约拆迁。
第五、认真抓好旅游业务工作。积极配合省、市旅游部门抓实旅游营销和宣传推介,抓好旅游产品的宣传,抓旅游景区建设和星级酒店、旅行社的规划管理,抓旅游市场整理等等,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六、在农粮局任副局长期间,听从组织安排、服从领导,本人所分管的农村能源工作,圆满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所分管的土肥站工作,则抓好了土地肥力的检测和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并印刷了宣传小册子和印制了宣传牌,在全县掀起配方施肥热潮。
在旅游局任职期间,曾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行业管理先进县、荣获省旅游局百里脐橙观光带项目的创意奖,荣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县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自我评价在旅游局任职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而且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勤政廉洁
一是按政府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时常提前上班和加班。在四星级酒店的拆迁工作中,常到晚上休息时间内带领干部到老百姓家中做工作。在光明山项目谈判期内,经常加班到三更半夜,并顺利把项目基础工作做实。二是深入工作一线。无论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还是“三送”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工作,本人均工作在一线亲自抓落实,为群众干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三送”点上组织全局干部捐款做公益项目,在新农村建设点上与镇干部一道抓规划,在招商引资工作上深入企业谈判等。三是任劳任怨。在工作上不管在什么岗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充满工作热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从不拖泥带水,从不干让领导不放心、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无论是“三送”工作,还是新农村建设、苏区振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均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四是一心为公,公平公正。在旅游局工作期内严格执行各级纪委和县委、政府的政策规定,做到不违反规定发钱、发物、不乱开支、不谋私利,公务接待从简,从来不突破接待标准。五是注重实效,敢抓敢管。在旅游局任职期间,开创首个景区建设,认真抓好县委、政府赋予旅游局第一个重点工程一四星级酒店建设。六是在农粮局工作期间,服从领导,在局主要领导工作分配下,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目前已报农业部审批项目一个。
本人无论在旅游局任职期间,还是在农粮局任副局长期间,在经济上、项目建设上以及行业管理上,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这主要还是得益于县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以及县委、政府各项制度健全,本人在旅游局任职期间从未收受过业务有关的礼品和有价证券。
三、存在的问题
1、纪律观念有待加强,在农粮局工作期间,出现过上班迟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