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街道办事处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残疾人是社区内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生活在社区,需要社区的关心和爱护,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助残意识,更好地为社区残疾人服务,使他们在社区的帮助下有一个幸福稳定的生活,感受社区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2012年度张新街道办事处残疾人工作计划如下:
一、走访工作安排
去年虽然对残疾人进行了登记,但是工作有很多的不足和遗漏的地方。所以从今年1月份起要去我辖区内残疾人进行一次走访,把去年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进。登记项目主要有: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残疾人需求登记表、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表、困难残疾人登记册、有残疾人本人上学的或者子女上学的要填写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入户登记表或者残疾人子女上学登记表,要对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证、户口、救助证要留取复印件,还要对残疾人本人及房屋进行照相为残疾人建立电子档案。走访完结整后要对取得的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养老医疗保险情况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以便为每位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
二、 工作细化责任到人
从今年开始周桂芝、周立秋负责残疾人就业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要为辖区内有就业倾向的残疾人提供各类适合残疾人工作的招工信息。王丽红、史福玲主要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为重度肢体残疾、视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知识。可以短信、宣传栏、传单、上门指导等方式进行康复知识的普及。孙兴宇主要负责社区残联的全面工作。
三、志愿者活动要常态化
2013年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现将2013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村务公开工作:督促各村(菜场)完成了全年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执行。
二、城市低保工作:完成低保户全年复核及档案归档工作,目前办事处共有低保户495户,905人,做到了应保尽保,无人情保、关系保。对参加新农合的低保户进行了调查,低保由个人承担的资金,全部由民政局支付。
三、老年人工作:组织各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庆祝重阳节,完成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摸底及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办事处共有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1002人,8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330人,百岁老人1人,共发放生活补助365400元;
四、农村“五保户”救助工作:办事外共有“五保户”33名,有10名在南山田园养老院集中供养。都属于“三无”对象,目前这33人都在低保范围,分别享受金额不等的城市低保金,今年每人发放“五保户”救助款20__元,都已按时、足额发放到“五保户”或其监护人手中,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五、大病救助工作:按程序及时受理、审核低收入家庭大病救助的申请;严格审核相关票据;及时发放了救助金,共救助低保户住院人数68人,救助金额255330元;低保户日常门诊救助9人,救助金额17600元;低收入家庭救助60人,救助金额305290元;特殊困难户救助3人,救助金额25380元。共救助140人,共发放救助金603600元。
六、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组织市、区驻常青从大代表捐款对辖区内考入二本以上低保户家庭的大学生、义务教育以外仍在读书的孤儿进行了救助,共发放求助金3万元,受到困难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4年民政工作计划
(一)积极组织开展低保户劳动技能培训。将社保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家庭成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增强低保户职业技能和自信心、增加就业机会,拓宽就业渠道,为低保户再就业,减轻政府负担打好基础。
(二)优先安排低保户家庭成员就业。积极协调各村(菜场)开发就业岗位,同等条件,优先安排低保户家庭成员就业,提高低保户家庭生活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继续做好低收入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大低收入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宣传力度,让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四)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灾情发生后如实及时上报,灾款到位后公平、公正、公开发放。
,街道小城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建委、规划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结合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对重庆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解放思想,以开放思维开创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小城镇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m2、非耕地6406.9m2、原宅基地8907.3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村和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街道牵头,汇同县规划局、地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街道规划区内租用土地、违章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个村,清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养殖业、农家乐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共计719户,其中养殖业455户、企业233户、其他占地31户,占地面积5937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目前已对清理出的719户建章租地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向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
5、及时准确的上报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并积极做好县建委和规划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成立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m2、非耕地6406.9m2、原宅基地8907.3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村和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街道牵头,汇同县规划局、地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街道规划区内租用土地、违章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个村,清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养殖业、农家乐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共计719户,其中养殖业455户、企业233户、其他占地31户,占地面积5937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目前已对清理出的719户建章租地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向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
5、及时准确的上报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并积极做好县建委和规划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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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建科,城建科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并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
二、城镇化建设工作
(一)小城镇建设工作
(1)完成城镇新、改、扩建房屋面积582865m2。
(2)完成城镇竣工房屋面积379035m2,扩大建成区面积1.5km2。
(3)新建城镇砼道路面积1900m2。
(4)建城镇排水管道长度800m。
(二)农房建设及管理工作
(1)今年我科室共审批新、改、扩建农房258户,占用耕地7021 m2、非耕地6406.9 m2、原宅基地8907.3 m2,建筑面积42048.5m2。
(2)对街道XX年“7.17”洪灾中恢复重建的部分房屋进行了验收,并积极地为灾民办理房屋审批手续及确权。
(三)康居工程
启动并建设康居村2个,分别是xx村和xx村,其中,建设市级示范村1个,即xx村。完善了广场、篮球场、健身器材场地、绿化、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集居点人行步道8公里。
(四)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
规划编制、小城镇风貌设计建设工作严格按县规划局的要求执行。
(五)城镇化水平工作
1、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82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14%。
2、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1600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05%。
(五)其他工作
1、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完成3个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城镇规划管理、控制和保护严格按规划执行,城镇综合形象良好,主干道街景城镇建筑造型及空间景观美观大方。
3、严格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
4、我街道的建设项目全部按规定程序报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生活污水全部进行了净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和资料归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及时准确的按规定上报。
三、规划管理工作
(一)总规及详规
xx街道严格按照县规划局编制的规划及要求执行。
(二)规划管理
1、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2、在规划区内,各项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全部向规划局提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请规划局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3、我街道严禁未经规划局批准,在规划区内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若确须搭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必须报请规划局审批,并严禁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今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由xx街道牵头,汇同县规划局、地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xx街道规划区内租用土地、违章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共涉及全街道16个村,清理的对象主要是企业、养殖业、农家乐等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共计719户,其中养殖业455户、企业233户、其他占地31户,占地面积5937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目前已对清理出的719户建章租地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向县府提出了处理意见。
5、及时准确的上报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并积极做好县建委和规划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
2、合法生育率达98%以上;
3、群众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
4、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107以内;
5、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9%以上;
6、统计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7、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各项指标均达95%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20*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意见》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和国家、省、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街道计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开展《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与街道宣传科、文体中心等部门联合,充分利用广播、网络、人口学校、文化大院等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三是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及利益导向政策、违法生育查处等有关规定的落实。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重点管理”、“黄牌警告”制度。紧密联系实际,将工作着力点真正放到解决人口计生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上,放到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上,做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将中央、省、市、区做出的各项重大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调查与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密联系本街道实际,针对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措施,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二、继续推进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街道和社区服务站室基础设施建设。在已完成31个社区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在年内完成剩余3个社区的服务室建设。与此同时,对已建好的31个计生服务室继续加强设施标准化和形象规范化建设,对街道服务站在原有配套和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同时按照药具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使所辖50%以上社区药具室符合标准化,力争为育龄群众提供一个温馨的服务环境。
二是加强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科技大练兵活动要求,使从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
三是努力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通过座谈和演讲的形式宣传2007年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群众典型,并加强服务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计生流动服务车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多方位服务,正确宣传和引导群众自觉落实长效措施,有效降低生流比,保障育龄群众身体健康。
三、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力度,遏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促进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信息互通,每季度组织边防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进行流动人口联合巡检,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二是深化“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加强对现有加盟单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更多单位为流动人口提供优惠服务,让更多流动人口从活动中受益。
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以服务促管理,以优质服务构和谐计生”的流动人口管理思路。在流动人口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生育关怀、“关爱加盟”及“关爱关怀送温暖”等各项活动,针对流动人口举办以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及就业创业等为主题的各种咨询会、培训会和讲座,以人性化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的当地认同,引导流动人口更自觉地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更好地在王哥庄生活。
四是继续加强计生协管员的指导和培训,抓好商住小区、零星楼座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良的职业化计生队伍。
一是要抓好计生队伍培训。计划在4月下旬,对街、居计生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计算机业务培训。5月下旬开展为期4天的计生队伍系统化培训,重点是针对《人口目标责任书》和模拟上级考核的各项内容有针对性地培训,努力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能力,培养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另外,充分利用月例会的时机,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培训,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在街、居计生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基层计生队伍业务、素质水平。
二是要加强计生队伍配备。继续实行居计生主任“街道聘、社区用、区备案”制度,建立合理的工作考评机制,实现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对育龄妇女多、工作量大的社区,积极与社区协调,力争以适当的形式配备计生工作人员,并由街道组织系统培训,确保计生各项工作的高效展开。
五、做好奥运年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宣传工作成果、展现良好面貌、体现人文理念、追求精美品质”的主题,实施对外宣传项目,树立计生工作新形象。要进一步清理清查和规范张贴各种宣传标准口号,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旅游景点等重要位置,设置体现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温馨双语公益性宣传牌,组织计生干部礼仪、英语会话、外事纪律、应答技能的培训,为各国记者宣传报道人口计生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抓住举办崂山茶节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计生外宣活动,树立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以“甜蜜之家”为主题的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在育龄群众中广泛开展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人口计生科普知识讲座;引导和指导各社区根据实际需要举办以海产品养殖、茶叶种植、面点制作及旅游服务等专题的致富技能培训;指导和引导各社区利用“三八”节、母亲节、协会纪念日和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采用文艺演出、培训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宣传“甜蜜之家”创建标准、婚育新风、省、市《意见》及其他计生相关内容;以“五进农家”为载体,鼓励广大妇女家庭积极进取,争创“甜蜜之家”示范户,将“甜蜜之家”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三是积极将计生宣教融入新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在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中增加计划生育内容,开展人口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娱乐健身的同时,学习人口计生知识,切实把人口文化融入其中。
六、推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以WIS系统为主的综合统计应用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桌面信息查询系统,定期信息预告,为工作提供便捷、详细的信息资料。
二是加大队伍培训的力度。进行街、居两级计生工作人员技能专项培训,开展社区微机员操作比武竞赛活动,提高微机和网络使用水平和效率,组织好社区计生干部计算机等级考试,年内争取90%的社区计生干部达到市人事局中级计算机操作水平。
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微机知识的培训,提高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应用率,启用国家流动人口管理平台。
七、强化依法管理与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干部、群众计生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观念。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
二是认真抓好各项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特殊奖扶及长效避孕措施奖励等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做好向自愿退回二孩《生育证》人员退还二孩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工作,认真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和微机信息,严格把关,确保退还对象和数额无误。
三是全面开展便民维权服务,完善人口计生法律救助系统,通过电子系统、电话、书信以及当面解答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现场答疑解难,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为群众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服务。
八、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深化生育关怀行动。
一是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积极与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完善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的计生协会组织建设。
二是要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足够、服务能力较强的计生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是深化生育关怀行动。继续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协会会员活动,积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空巢家庭精神慰籍”、“节育手术后遗症困难家庭帮扶”关怀项目工作。
四是积极参与人口计生群众自治,进一步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九、实施生殖保健工程,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科普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培训,增强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
二是做好生殖健康查体工作。分别在今年上半年(3-5月)和下半年(9-11月)组织两次健康查体。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动员育龄妇女自觉参加健康查体,使查体率达70%以上,并完善生殖健康档案,做好补查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实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炎症干预项目。以宣传栏、咨询、培训、讲座等形式对目标人群进行生殖卫生、炎症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发现患有生殖道炎症的妇女建立随访制度,保证跟踪随访服务率。
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加强计生统计工作,建立统计监测系统和相应的制度规范,探索统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定期与公安、民政数据分析对比、汇总上报制度,完善违法生育和出生错、瞒、漏报有奖举报的长效机制,提高计生统计和微机(wis系统)信息质量。积极探索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特殊人群超生、外出躲生等难题的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堵塞工作漏洞,建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村级计生工作规范》,继续做好模范社区的培养,持续开展对社区进行不打招呼抽查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街道指导、督促、监督社区工作的办法,及时做好产后术后随访服务和药具发放等工作。加大日常监控力度,科学设置指标,确保监控结果科学、公开、公平,更加真实的反映实际工作水平。
十一、加强计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通过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做表率”为主体的创建活动,和“人人争做政治思想上的旗手、工作作风上的强手、本职业务的行家里手”的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打造“优生服务惠万家”的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工作标准。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和示范点、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及“下评上”行风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的经济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的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全体干部群众乘势而上,真抓实干,奋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一会,杨书记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好落实。下面,我简要回顾一下2015年的工作,并对2016年的工作做以安排。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拓宽思路、扎实工作、团结一致、兢兢业业,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可喜成绩。
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农村经济总收入7628.07万元,增长率为7%,农村人均收入8296.33元,增长率为8%。新增10余户“农家乐”、“家庭旅馆”,总数已达60余户,创收突破900余万元;打深井4眼,埋设管道1200米,修建防洪堤260米;建设了育苗基地;组织开展了4期500余人参加的技能培训,引导各村积极与驻村企业、商务局协调合作,拓展农民外出务工的范围,已安排200余人就业,7人出国务工;野生皂角嫁接项目完成了2300亩,并影响带动了全省其他地区。
社会管理不断完善,社会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们积极应对、及时化解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了各项目的顺利进行。民生方面,大力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低保和新型养老保险顺利、公平发放,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加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资金有保障,有的还增加了休闲娱乐设施。安全方面,我们积极配合国土、公安等部门,及时捣毁非法采选矿点,对南山的私挖乱采现象进行了有效扼制。为了杜绝消防、防汛、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我办多次对辖区单位进行逐一排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加强了辖区内饭店和农家乐、一条龙服务队、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督,确保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居环境大有改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传承德孝文化为中心,充实文化图书室硬件设施;共举办了7次社区的德孝大讲堂讲座,举办了30多场极具特色的“德孝文化进社区”文化活动,城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扩大,进一步推动了我办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四城联创”和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使的环境卫生状况大有改善。
一年来,我们靠党建领航,带出了一支富有朝气和活力、充满理想和干劲的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发挥了聪明智慧,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以服务为宗旨,发扬民主、惠及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进步的大局;以干事创业为突破,兴办了一批富民利民的项目工程,全办继续保持着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区十三五规划的报告中,给的定位是发展生态文化旅游经济,打造城市后花园,我们要继续鼓足干劲,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的资源和区位优势,以项目为依托,以旅游服务业为龙头,加大力度建设特色旅游服务村、庙沟景区、环湖路休闲观光、荒山绿化等项目工程;坚持开展各种技能培训,依托城市经济的平台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充分发挥关公文化的辐射效应,深入发掘盐文化的精神内涵,促进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的有机融合,发展富有特色的旅游经济,努力实现环境优美、社会进步、生活改善的美好愿景,完成建设幸福的总目标。
(一)抓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通过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以及“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借助各方面的发展契机,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今年主要有以下7项工作:
一是与集团旅游公司合作,打造河东唐人街项目。项目的建成,必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村及周边旅游服务品质,增加村民收入。
二是积极与区政府、交通局沟通联系打造解杨路拓宽改造工程。
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争取修建好通往山庄的道路。
四是与水利局对接,雨季前完成村山口水道的改造工程。
五是完成村南北两侧枣刺清除,苗木补植补栽工作。
六是做好村北通村路两侧环境卫生彻底整治工作。
七是各村要解放思想,积极寻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和方向。
(二)抓就业培训,注入经济发展活力
多方引导富余劳动力灵活就业,一方面要大力组织丰富、实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动员广大村民积极踊跃参加,提高劳动力素质和竞争力,使广大失地农民从传统的以耕种、开矿等技能为主转化为以电焊、修车、物业、园艺、餐饮、计算机、刺绣、布艺等技能为主,使农民拥有一技之长,打工时带着“资格证”。另一方面要提供优质的用工资讯,通过积极与驻地企业联系协商,促成企业优先雇佣失地农民,并付给可观薪金,提高用工比率;各村可以成立外出务工中介或劳务公司,向需要用工的企业提供经过培训的劳动力,组织劳务有效输出。
要积极引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寻找新的致富途径,如发展旅游服务业,开办农家乐,开发特色农副产品、旅游纪念品等,以争取更多的致富机会。对于不适合或没有能力外出就业的农民,要引导其走上特种养殖业的发展道路,帮助农民引进先进的养殖技术,通过建立农业合作社提高产量和收入。
(三)抓生态环境,助推经济持续发展
把生态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一是加强土地卫片执法,严肃查处占用、圈占耕地、变更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
二是要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行集中规模养殖,加强对牲畜养殖污染的管理与治理;加快对不合格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各村成立巡查队,加强对“户外三烧”的查处力度,杜绝火灾隐患。
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工作,组织农村“两委”干部走出去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打开新局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狠抓长效机制的落实,重点加强交、边界等处的环境整治与管理,特别是循环路线以外各巷道的彻底清理整治。
(四)抓社区创建,打造文明宜居家园
进一步推进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中心的“四城联创”工作。今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提质达标年,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社区干部文艺巡演、文明市民公约入户、长效机制落实这三条措施,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重点是要对干部包片和管理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以建设制度完备、功能齐全、网格优化、文化活跃、和谐稳定的成熟社区为目标开展标准化社区建设工作。今年要着力打造圣惠嘉园社区的标准化建设。
三是要以社区活动阵地为龙头,丰富社区文化活动、关心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做好日间照料中心的维修保障工作。
四是要优化网格化管理,完成安全稳定目标任务。
(五)抓社会管理,促进民生和谐稳定
要在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可能导致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于掌握的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确保做到矛盾化解在村里、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强化、细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防火、防洪工作,严防火种进山,杜绝社区火灾隐患。制定防汛预案,及时观测汛情。加强巡逻和查处力度,杜绝私挖乱采的死灰复燃。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督,对于饭店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规范一条龙服务,加强集体聚餐监管,确保“餐桌上的安全”。
要严格把关,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好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两免一补”的落实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配合市政府、区政府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认真做好辖区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认定核实、补助救济和关爱慰问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完善基层人口与计生网格化常态管理服务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兑现计生家庭奖励待遇。积极开展商会工作,解决辖区企业实际困难。做好新农合、养老保险的征缴等工作。
(六)抓文化建设,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核心,以德孝文化建设为主线,继续努力搭建群众性文化活动平台,充分利用农家书屋、远程教育课程资源等,大力开展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主的道德教育、学习活动;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主题日组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教育、科普、卫生活动,切实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群众动态的学习和文化需求。
要继续加强对社区、居民小区等单位文明建设工作的帮助和指导。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和居民区两级与区域单位的文明共建工作机制,激发共建热情,整合共建资源,完善共建机制,扎扎实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抓作风转变,强化经济发展保障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脚踏实地干一干。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有危机意识,不断提高抢抓机遇的能力,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推动发展,只要是切合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愿望的事,就要克难而上,一以贯之抓落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围绕“严纪律、转作风、抓效能、促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现象,把“三公”经费的开支压到最低限度。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对社区、农村,特别是农村居民小组的财务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审计,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更好地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以明查、暗访、问责为手段,从严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工作效能的持续提升、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要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来评价和检验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的工作,来评价和检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今日事,今日毕”,各项工作都要制定出明确的计划和进度,做到日清月结,我们将以实绩论英雄,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受尊重、不干事的人让位置、不干事还捣蛋的人受惩戒,让的软环境有大幅度地提高。
按季度召开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年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1、推进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深化完善包干负责制,各工作站(居委会)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管理的全覆盖。二是推广实行企业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试点。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机构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的沟通机制。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工作。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强应急求援和事故防范工作。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在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村、居延伸,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处置程序和考核机制;优化、整合现在的应急求援队伍和装备等各种应急资源;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事故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3、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我辖区实际,要突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定点销售制度,继续开展严打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和反“三违”活动。
⑵消防:继续以“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大型集贸市场、宾馆、公众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高效、廉洁的行政环境为目标,以“加快产业发展”为载体,树立“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政治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和拓展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使政府的行政决策更加科学,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投资环境更加优良,为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深化服务理念
1、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培训,培育公务员精神,提高公务员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投入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2、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坚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实现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二)完善推进机制
1、完善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相关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考评、奖惩机制,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2、进一步优化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本部门行政机关工作流程,在处内大力推广短流程服务和标准化服务,并邀请主要服务对象和基层工作者参与流程优化。(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审批责任,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4、强化办事处政务中心综合协调职能,继续扩大前后协同和上下协同办理事项的范围和数量。(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5、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内网,整合电子政务资源,完善公共信息平台;扩大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我处办公自动化;通过电子化管理,为领导提供高效、安全、灵便的指挥调度手段,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和跨部门协同。(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6、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审核程序和责任部门。(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7、细化处内及各部门、各社区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执行新闻纪律。(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各社区)
(三)提高服务质量
1、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将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事项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同时将规范化服务延伸到社区。(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2、全面建成区、街道、社区三级高效便民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站,逐步实现街道、社区“一门式”服务大厅的互联互通;继续推进街道社会事物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一岗多能”;按统一要求逐步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各社区)
3、按照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办公室门牌标示、工作人员座牌、挂牌、外出告知、政务公开栏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4、深化和落实“双深入”的调研机制,实施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加强形式分析和政策研究,完善发展规划,做好事前服务。(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科室、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督导
办事处各科室、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确定负责人和专门工作人员一线抓,加强公务员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知识的学习,加大协调、检查和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事处将不定期的通过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设,及时纠正偏差。
(二)深入宣传,提高认识
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投资者与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同、支持,形成全社会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合力。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责任,建立上下两级协众审批和前后台协同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政府负债等行为。探索建立以政府诚信承诺、政府信用评级、政府诚信反馈和政府责任诚信等制度为内容的政府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对外签订合同行为。(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三)严格执行《*区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制定《*区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区规服办、区信息办、区档案局;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
(一)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要在之日起15日内按要求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认真落实《*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把关,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不得提交制定机关审议和发文。(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现场监督和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探索行政监督的新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依法界定行政机关执法职责,完成以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行为为内容的“三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7月1日前对外公布。(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三)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对区政府及各部门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切实规范政府行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对我区行政听证工作的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行政听证制度,规范行政听证行为。(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探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新举措。(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常态联系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落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引入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法制办关于做好20*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宣传。(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组织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牵头单位:区人事局;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三)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作为行政学校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依法行政培训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学校;承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中力量解决我区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目标任务:*年6月底前,确保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辖区二环以内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年底,辖区全部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
二、创建主体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标准要求,加强创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根据*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的要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至11月)
1、*年11月上旬,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区政府与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扬尘污染整治责任书或生态保护责任书)。
2、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加强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掀起扬尘污染污染整治宣传。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培训工作。
(二)重点整治、典型示范阶段(*年12月至*年6月)
1、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要求,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施工、拆迁施工、市政工程、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区扬尘污染源信息系统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3、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逐步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数字化城管系统中,与12345热线联动,运用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
4、辖区二环路以内率先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标准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5、在全区树立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巩固提高阶段(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
2、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全区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使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3、辖区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基本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要求。
(四)考核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年10月,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创建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自查结束后,区政府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扬尘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2、*年10月至11月,迎接市政府的全面考核。
3、研究制定持续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方案,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有关区直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市中区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区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建委主任杨先俊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任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参加创建办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各区创建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3、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参加各街道办事处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按职责分工制定各自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建委负责组织数字城管对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区域降尘情况及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考核办法;负责建立全区降尘监测网络;负责定期通报道路降尘监测情况;负责制定全区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3)区监察局负责对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的督察。
(4)区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制定本局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5)区拆迁办负责组织制定全区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6)区环卫局负责对全区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因道路保洁质量不高或道路保洁方式不当而造成的扬尘污染。
(7)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全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监管方案,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按执法权限开展工作。
(8)区园林局负责制定全区园林绿化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区园林局负责组织制定闲置土地、地面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9)区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协调市里重点市政工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0)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属各部门履行扬尘污染监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数字城管反映情况。
(二)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区创建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创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指标》及有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政府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区直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指导、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的创建工作。
2、建立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创建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创建进展需要,联席会议每季度、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及时听取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创建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区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落实的措施;针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协调解决,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3、建立协调督办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建工作,督导创建工作落实;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区监察局牵头,加强对区直各责任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创建工作的行政督察,监督创建工作落实。区创建办要通过巡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加大创建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进程中的问题。
4、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降尘监测评估网络,根据市中区降尘监测网络的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各街道办事处降尘情况,为各街道办事处创建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环保志愿者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暗查曝光;将公众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知晓率及满意率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一、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原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以国家、省、临汾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依据,按照“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条块结合、共同管理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应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凡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每月30日前应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三)群众参与原则
村、社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教育和引导流动人口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四)定点服务原则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定点服务约要求.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实行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共同管理,综合服务。
(一)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考核工作,掌握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动态,按时完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上报任务。
(二)有关部门职责: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部门,包括公安、工商、劳动就业、卫生、房管、市场管理、教育、城建等部门,要将流人口计划生育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本部门岗位工作作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共同履行好以T职责:
1、核查婚育证明。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
许可证等证照和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等服务时,应将核查其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作为一项审核内容;对持有未经查验婚育证明者,应告知其到现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
2、通报情况。
各有关部门在每月30日前,应将成年流动人口基本情况通报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3、通知催办。
对没有婚育证明的,告知其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下达催办通知书。
(三)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组织有关单位定期为已婚育龄人员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收集、整理计生、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分辖区及时反馈到各村、社区。
4、汇总所辖区各村、社区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将变动情况和服务情况.及时上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5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
6、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建立联系,及时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相互沟通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避孕节育及生育情况。
(四)村、社区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是掌握和反债流动人口服务需求信息及落实情况的源头部门,其职责是:
1、在登记流动人口本人身份、家庭及随从少之员情况的同时,做好成年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登记,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2、对照核实乡、办事处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
3、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宣传咨询和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等服务。
4、为流动人口出具办理计划生育有关手续的情况证明。
5、每月向乡、办事处汇总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表。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办)、村(社区)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好、配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员,收集汇总信息,开晨经常性的培训活动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部门在开展自身业务时,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收集、整理和登记工作,并定期将掌握情况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乡、街道办事处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及时反馈给村、社区。由村、社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各种信息统一汇总,并逐级上报给乡、街道办事处、市计划生育流动八口管理部门。
(三)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时,应与计划生育部门加强联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内容融入其中。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和治理活动,解决流动人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实行行业管理和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对乡村公路养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2.建养并重,以养为主原则。从今年起,乡村公路的工作重点将以建设为主转为以养护管理为主,通过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提高投资效益。
3.有路必养、群专结合原则。近年来已建设的水泥路和重要砂石路,不分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都要进行养护管理。日常养护以季节性养护为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组织护路员实施;大、中、小修和病害处理及桥涵维修,以专业性养护为主,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实施;重要砂石路以群众性秋季公路整修为主。
4.健全体系、确保长效原则。逐步建立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立稳定的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养护管理队伍。
二、职责分工
1.交通局:根据交通局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主要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及长春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制定与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养护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统筹安排上级拨付的养护资金。
2.公路管理机构:在交通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集中对乡村公路进行常规性养护和危险桥涵维修工作;组织对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招投标和发包;负责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的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设置专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处理各类路政案件;组织护路员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对护路人员进行生产和安全管理。
4.行政村:根据辖区内的乡村公路里程,成立管护队,设专职护路人员,对乡村公路进行管理和看护。护路员要定期对管护路段进行清扫、清障;对水毁路肩进行培护;对桥涵进行清淤;制止损害乡村公路行为;保护路政案件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管理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三、时间范围
养护时间:乡村公路实行季节性养护,养护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
养护范围:20*年以来已建成的县级非专养水泥路和乡、村、屯水泥路。
四、管养标准
1.路基养护:路肩横坡顺适,无冲沟和杂物,割除路肩杂草,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畅通。出现水毁情况,应立即设立明显标志并及时报告。
2.路面养护: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障碍物。
3.绿化管理:公路绿化和美化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确保不出现空白段。护路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树木不丢失、不损坏,及时制止各种损坏绿化树木的行为。
4.桥涵养护:及时清理疏通桥涵杂物,保持桥涵排水畅通。汛期要经常检查桥涵险情,发生险情要设立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行人和行车安全,并及时逐级上报。
5.沿线设施:对已设立的公路标志、示警桩及限载设施要加强管护,做到随缺随补。
6.公路整修:每年利用秋季农闲时间组织一次公路整修,整修的重点是乡、村、屯砂石路。
7.除雪防滑:除雪防滑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入冬季,要在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备足防滑料并及时铺洒,保证安全。
8.路政管理:经常对公路进行巡视,制止各种损害公路行为,确保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五、人员选聘
1.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任组长,同时选配两名以上机关干部参与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
2.护路员要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距养护路段较近的村民担任。护路员的选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把关。
六、资金筹措
根据我市目前乡村公路的现状和资金情况,经研究确定,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为每公里420元。其中市政府投入日常养护资金为每公里210元,其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养护里程由交通局确定。市政府投入的日常养护资金,每年年终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套情况,同比例一次性拨付。
七、相关要求
1.护路员养护里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养护里程不低于5公里,不超过7公里。
2.护路员一经聘用,必须同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签订合同书,并建立相关的档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护路员,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公路部门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辞退。
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对乡村公路养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2.建养并重,以养为主原则。从今年起,乡村公路的工作重点将以建设为主转为以养护管理为主,通过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建设效果,提高投资效益。
3.有路必养、群专结合原则。近年来已建设的水泥路和重要砂石路,不分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都要进行养护管理。日常养护以季节性养护为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组织护路员实施;大、中、小修和病害处置及桥涵维修,以专业性养护为主,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实施;重要砂石路以群众性秋季公路整修为主。
4.健全体系、确保长效原则。逐步建立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立稳定的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养护管理队伍。
二、职责分工
1.交通局:根据交通局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主要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及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制定与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养护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统筹安排上级拨付的养护资金。
2.公路管理机构:交通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乡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集中对乡村公路进行惯例性养护和危险桥涵维修工作;组织对乡村公路养护工程进行招投标和发包;负责乡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设置专职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处置各类路政案件;组织护路员对乡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对护路人员进行生产和安全管理。
4.行政村:根据辖区内的乡村公路里程,成立管护队,设专职护路人员,对乡村公路进行管理和看护。护路员要定期对管护路段进行清扫、清障;对水毁路肩进行培护;对桥涵进行清淤;制止损害乡村公路行为;维护路政案件现场;及时向上级演讲管理养护中存在问题。
三、时间范围
养护时间:乡村公路实行季节性养护,养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至月日。
养护范围:年以来已建成的县级非专养水泥路和乡、村、屯水泥路。
四、管养标准
1.路基养护:路肩横坡顺适,无冲沟和杂物,割除路肩杂草,疏通边沟,坚持排水疏通。出现水毁情况,应立即设立明显标志并及时报告。
2.路面养护:及时清扫路面,坚持路面整洁,无杂物、障碍物。
3.绿化管理:公路绿化和美化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确保不出现空白段。护路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树木不丢失、不损坏,及时制止各种损坏绿化树木的行为。
4.桥涵养护:及时清理疏通桥涵杂物,坚持桥涵排水疏通。汛期要经常检查桥涵险情,发生险情要设立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保证行人和行车安全,并及时逐级上报。
5.沿线设施:对已设立的公路标志、示警桩及限载设施要加强管护,做到随缺随补。
6.公路整修:每年利用秋季农闲时间组织一次公路整修,整修的重点是乡、村、屯砂石路。
7.除雪防滑:除雪防滑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布置。进入冬季,要在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备足防滑料并及时铺洒,保证平安。
8.路政管理:经常对公路进行巡视,制止各种损害公路行为,确保公路完好、平安和畅通。
五、人员选聘
1.乡村公路管护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任组长,同时选配两名以上机关干部参与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
2.护路员要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距养护路段较近的村民担任。护路员的选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把关。
六、资金筹措
根据我市目前乡村公路的现状和资金情况,经研究确定,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为每公里420元。其中市政府投入日常养护资金为每公里210元,其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养护里程由交通局确定。市政府投入的日常养护资金,每年年终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套情况,同比例一次性拨付。
七、相关要求
1.护路员养护里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养护里程不低于5公里,不超过7公里。
2.护路员一经聘用,必需同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签订合同书,并建立相关的档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护路员,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公路部门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雇。
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镇公路的管理养护,实行行业管理和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对乡镇公路养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对乡镇公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
2.建养并重,以养为主原则。从今年起,乡镇公路的工作重点将以建设为主转为以养护管理为主,通过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建设成果,提高投资效益。
3.有路必养、群专结合原则。近年来已建设的水泥路和重要砂石路,不分行政等级和技术等级,都要进行养护管理。日常养护以季节性养护为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组织护路员实施;大、中、小修和病害处理及桥涵维修,以专业性养护为主,由公路管理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实施;重要砂石路以群众性秋季公路整修为主。
4.健全体系、确保长效原则。逐步建立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乡镇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乡镇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立稳定的投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养护管理队伍。
二、职责分工
1.交通局:根据交通局的工作职责责任范围,主要负责全市乡镇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及长春市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制定与乡镇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养护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和指导乡镇公路日常养护,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统筹安排上级拨付的养护资金。
2.公路管理机构:交通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乡镇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集中对乡镇公路进行常规性养护和危险桥涵维修工作;组织对乡镇公路养护工程进行招投标和发包;负责乡镇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要求,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镇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乡镇公路管护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设置专职乡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监督养护工程的工程质量;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处理各类路政案件;组织护路员对乡镇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对护路人员进行生产和安全管理。
4.行政村:根据辖区内的乡镇公路里程,成立管护队,设专职护路人员,对乡镇公路进行管理和看护。护路员要定期对管护路段进行清扫、清障;对水毁路肩进行培护;对桥涵进行清淤;制止损害乡镇公路行为;保护路政案件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管理养护中存在问题。
三、时间范围
养护时间:乡镇公路实行季节性养护,养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至月日。
养护范围:年以来已建成的县级非专养水泥路和乡、村、屯水泥路。
四、管养标准
1.路基养护:路肩横坡顺适,无冲沟和杂物,割除路肩杂草,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畅通。出现水毁情况,应立即设立明显标志并及时报告。
2.路面养护: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障碍物。
3.绿化管理:公路绿化和美化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确保不出现空白段。护路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绿化树木不丢失、不损坏,及时制止各种损坏绿化树木的行为。
4.桥涵养护:及时清理疏通桥涵杂物,保持桥涵排水畅通。汛期要经常检查桥涵险情,发生险情要设立明显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行人和行车安全,并及时逐级上报。
5.沿线设施:对已设立的公路标志、示警桩及限载设施要加强管护,做到随缺随补。
6.公路整修:每年利用秋季农闲时间组织一次公路整修,整修的重点是乡、村、屯砂石路。
7.除雪防滑:除雪防滑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进入冬季,要在陡坡急弯等重点路段备足防滑料并及时铺洒,保证安全。
8.路政管理:经常对公路进行巡视,制止各种损害公路行为,确保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五、人员选聘
1.乡镇公路管护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任组长,同时选配两名以上机关干部参与乡镇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
2.护路员要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距养护路段较近的村民担任。护路员的选聘,由村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把关。
六、资金筹措
根据我市目前乡镇公路的现状和资金情况,经研究确定,乡镇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为每公里420元。其中市政府投入日常养护资金为每公里210元,其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养护里程由交通局确定。市政府投入的日常养护资金,每年年终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套情况,同比例一次性拨付。
七、相关要求
1.护路员养护里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人养护里程不低于5公里,不超过7公里。
2.护路员一经聘用,必须同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局签订合同书,并建立相关的档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护路员,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交通、公路部门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