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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项目考察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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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项目考察报告

第1篇

关键词:家庭小区结合;国民经济效益;企业经济效益;模式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X1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0-0166-03

1引言

一些发达国家较早就开始关注垃圾分类问题并取得很好地分类效果。在日本,垃圾以家庭为单位分成可燃烧与不可燃烧垃圾,并分别在指定的时间,用指定的塑料容器或半透明的垃圾袋装好后丢弃到指定的垃圾站[1]。在德国,生活垃圾则在居民家中实施分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居民根据不同成分垃圾的利用及处理途径,对其进行科学分类、收集,利用“三桶系统”和储藏容器,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开处理[2]。德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后,到90年代,玻璃的回收量已达到其产生量的50%,纸张的回收量达到其产生量的41%,塑料的回收量达到其产生量的5%,纸板的回收量达到其产生量的1/3[3]。在美国为了减少垃圾进入填埋场,当地政府推行多项回收和减少产生废物的计划,其中包括源头减量,改变垃圾回收价格,路边进行回收等[4]。

我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以卫生填埋为主,但并没有先分类再填埋,导致许多可回收资源浪费。在美国,为鼓励居民多进行分类,竞选活动通常会涉及到以社区为单位的相关分类项目[5],但目前我国并没有订制关于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虽然一部分拾荒人员和废品收购站在一定程度上对垃圾中可再利用部分进行了分拣,但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国鼓励民众自主进行垃圾分类,如在街上设置分类垃圾桶,但由于我国分类知识普及度不高,且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同时分类垃圾桶的垃圾没有分类回收而是混合在一起进行回收,导致分类垃圾桶基本没有起到作用。

当然也不能完全照搬他国的分类方式,要求国民将垃圾细分成十几种,而是需要一种更贴近大家生活的分类方式,简单方便并能让居民体会到分类对生活产生的益处,同时要鼓励企业及政府投入到其中,加大号召力及实施力度。针对以上情况,本文提出了家庭-小区相结合的分类回收模式,并通过对该模式产生的社会环境效益及企业经济效益做相关分析,来探讨该模式是否具有可行性。

2家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的参与可行性

2.1家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

根据重庆市镜园小区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一种简单的分类模式,详见图1。

2.2家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参与可行性

本项目在重庆市九龙坡镜园小区内进行,此次家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是基于居民的自愿合作,要求居民将生活垃圾简单地分为干、湿两类,通过问卷调查,有83.4%的居民在无偿条件下愿意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而有偿条件下为89.3%,说明如果在实施初期给予居民一定的物质奖励将能加强居民的分类意识,提高分类意愿,居民粗分类的展开是具有可行性的。

居民进行粗分类后需要依靠相关企业进行后续的细分类,即将干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进行分选,这就涉及到分选技术设备问题。在2013第二届中国(南京)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设备展览会上,不乏一些日常处理设备,如利用风选和磁选将垃圾中的塑料、纸制品、金属等从中分离的设备,有将餐厨垃圾中油水分离的设备,也有将厨余垃圾搅碎、离心、脱水及压缩的设备等等,展会上的许多设备都具有体积小,处理量大等优点,完全能满足小区内进行细分类的要求,从技术层面上来说该模式也是具有可行性的。

3家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的经济可行性

3.1国民经济效益分析

3.1.1国民经济效益评估

对该小区生活垃圾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收集分拣,根据《中国环境评价报告》(2012年)中指出我国的生活垃圾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以该增长率作为参考,对小区5年内生活垃圾总量及可回收部分的重量做一个估算,详见表1、表2。

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国民经济效益进行估算。

(1)可回收垃圾产生的经济效益。根据重庆市当时对可回收部分的回收价格及表2相关数据,得到纸类收益131328元,塑料类172805元,金属类28006元,玻璃类143956元,共计47.7万元。

(2)因垃圾量减少而节省的费用。由于湿垃圾的含水率达到90%,经过处理的湿垃圾体积及重量将会明显减少,从而降低了运输成本和处置成本。现有技术可让湿垃圾的脱水率达到50%左右,根据表1,5年内湿垃圾经处理重量可减少1163.7t,据调研,干垃圾经过分拣重量减少328t,重庆市九龙坡区每吨垃圾的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和处理费用为80元/t,垃圾处理站的费用为68元/t,所以5年内因垃圾量减少而节省的费用为22.1万元。

(3)垃圾分类后续处理节省费用。由于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并对湿垃圾进行脱水压缩处理,使垃圾成分相对简单化,后续处理更为简单,据有关研究结果,后续处理可以节省的费用P=20元/t,垃圾经过分拣后垃圾总量为2964t,再经过脱水垃圾总量为1800.3t,后续可节省费用为3.6万元。

(4)固定总投资折旧费用。为方便居民将干湿垃圾分类投放,需要配备垃圾桶,根据小区规模,5年中购置垃圾桶总费用为20625元。小区每年需对保洁及分类人员提供劳动护具及工具,每年的费用为2000元,则5年共投入1万元。同时在小区里设置一个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设备价格为7.5万元,使用年限为五年,则垃圾处理设备折旧费用为7.5万元。且五年的电、水费等经估算需5000元。

根据上述数据可知,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后产生的国民经济效益为65.4万元。

3.1.2国民无形效益分析

以上是从经济层面对垃圾分类所产生的效益分析,而在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对社会产生的无形效益也不容忽视。例如,生活垃圾经过源头分类后,垃圾总量是减少,可回收部分的再利用则减少了对现有资源的浪费,减少了焚烧的垃圾量,减小了焚烧过程对大自然带来的污染,同时资源消耗的减少能为我们营造一个更良好更健康的生活环境。总的来说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系列的改善。

3.1.3国民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以上对国民经济效益的评估分析,可知如果采用家庭-小区相结合的垃圾分类模式,5年中将会带来的国民经济效益为65.4万元,同时带来巨大的无形效益。政府可以将这部分的经济效益转移到推动分类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鼓励企业及居民投身到分类进程中,相信将会带来更大的国民经济效益及无形效益。

3.2企业回收经济效益分析

3.2.1企业回收经济模式

现针对提出的家庭-小区回收模式,在鼓励居民能够配合的提前下,更需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共同参与,以获得更有序更高效的效果。但企业的运营模式都是建立在盈利基础上的,如在家庭-小区模式的回收过程中,企业通过回收可再利用部分再进行出售,减少垃圾清运量从而减少油费等因素来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盈利模式,相信不少企业会参与其中。本文将从最基本的收支模式来分析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后是否会对企业产生经济效益,即企业收益=总收入-总支出。

3.2.2企业总收入

本文3.1.1的(1)部分中对此部分做出了说明,企业通过回收生活垃圾有再利用价值的部分,所产生的经济收益是47.7万元。

小区入住居民为1784户,居民每年须向物业缴纳物业费,物业费中的卫生费则是保证小区垃圾清理处置的费用来源,现根据重庆相关水平,每户每月所缴纳的卫生费大约为6元,则五年所收取的卫生费为64.3万元。综上所述,企业在五年内总收益为47.7+64.3=112万元。

3.2.3企业总支出

在企业或物业针对生活垃圾源头回收如不考虑湿垃圾的处理,只是针对垃圾干湿分类并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部分分离出来,那么主要的支出为设备投放及聘请员工的费用。

其中设备投入在3.1.1的(4)中以做出说明,为11.1万元。员工工资根据现小区配备的6名员工,每名员工的工资为1500元/月,外加福利300元/月,年底年终奖3000元。则五年6名保洁员的工资总费用为73.8万元。

由于垃圾分类后垃圾总量不会明显增多,所以清运人员的数量不需要增加,但需要专门的分类人员将可回收部分分类回收。在本次研究中,通过调研估算得到需增加2名分拣人员,五年的工资为29.4万元。可知企业如不对湿垃圾做另作处理,则五年的总支出114.3万元。

根据上述分析,企业总收入为-2.3万元,即企业或物业只是单纯的将干垃圾分类出来,5年后企业将会亏损2.3万元。

3.2.4企业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以上的数据分析,可知企业如果投入到家庭-小区相结合的垃圾分类模式中,且不对湿垃圾做其他处理的条件下,企业五年将会亏损2.3万元,并且实际操作过程比本文假设情况更为复杂,企业的亏损将远远不止2.3万元。所以只是单纯地依靠企业单独参与到小区里的分类中,将会给企业带来亏损,从而导致没有企业愿意参与其中。如果政府能对此项目进行经济及政策上的支持,相信将有不少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会投入到这项极具深远意义的项目中去。

4结语

通过以上对家庭-小区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经济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论:通过对该模式的企业经济效益分析,看出如果企业单独参与到分类项目中,五年后企业至少会亏损2.3万元,将没有企业愿意参与其中,即该模式不具可行性。通过对该模式的国民经济效益分析,5年中将会带来的国民经济效益为65.4万元,同时带来巨大的社会无形效益,从国民经济层面来说是,该模式具有可行性。如果政府能将相应的国民经济效益转接到企业中去,并能出台相应的法规加以保证实施的力度,鼓励企业及居民参与到该项目中去,家庭-小区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这个既能产生经济效益,又对环境具有深远良好影响的模式,将具有美好的前景及可持续性。

致谢:在此要特别感谢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城镜园小区的观江物业,业主委员会、老科协及九龙坡区环卫所对本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的支持与帮助。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政府赴日本考察团.日本东京都垃圾管理经验与启示[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1):74~77.

[2] 罗仁才,张莹.德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研究[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8,26(7):30~31.

[3] 徐海云,黎青松,翟力新,等.高级管理人员赴欧洲技术考察报告[J] .环境卫生工程,2001(1):39~44.

第2篇

,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深化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城市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调整充实了市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城管局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等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采取工作督查,检查调研,报送信息、报表等形式加强考核检查,切实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系统城管执法观念、思路、方式不断转变,城管法规适用率得到提高。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流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许可和收费工作。1-12月市局依法办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等事项1314起(其中占道许可145起,挖掘许可437起,建渣处置许可101起,市政设施赔偿314件,办理建筑车辆运输专用证300件,实施洗车备案17件)。1-12月市局完成行政收费873.6万元。收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1.24亿元。

(三)城管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五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月报等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文书化,执法结果案件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顺了火车北站分局的执法体制。截止12月,市局和中心城区执法局共制止纠正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542183起,实施一般程序处罚825件,简易程序处罚21件,警告321315件,执行罚款364.141万元,实行强制措施16起,拆除违建326493.56平方米。实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7件。备案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决定书365件。

(四)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广泛开展。年初,指导各区(市)县城管局参加区(市)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均取得好成绩。12月31日,召开了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会,参评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1次,评查简易程序案卷116个,一般程序案卷289个。市局和各单位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了市局199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拟废止的有10件;拟失效的10件;继续有效的22件,已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公布。协助市政府清理涉及城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42件。认真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审查并修改了《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代拟稿)》、《关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通告》、《关于核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的通告》、《关于清理整治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通告》、《新津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6件。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 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行“敬礼、告知、执法三步走”执法模式,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宣传城管法规。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服务进社区、入校园、到乡村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妈妈城管文明劝导”、“门前双五包”等活动。5月-9月在全系统组织了“四川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预赛,9月25日选拔出三名同志代表城管系统参加了建国60周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一名同志获个人一等奖。5月14日和11月23日两次到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行风面对面》热线直播节目,宣传城管法规,收到了很好效果。7月-10月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热潮,印发《条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9月29日在全市开展了《条例》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庆期间,在全市开展了宣传贯彻《条例》的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其间,各区(市)县局共设立《条例》宣传点103个,出动执法车辆210辆,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600余人次,纠正违法行为共计48270起。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重点的“12·4”城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全年开展城管法制宣传200余次,发放城管法制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万人次,较大提升了群众的城管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同媒体的合作,加强城管法规和城管工作宣传。9月19日利用《日报》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适用范围扩至“大”内容具体到罚款金额》的文章,全面解析了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月8日在《商报》上刊登了《四川省城市管理处罚权可望收归一个部门》的报道,宣传了我局正在代省法制办起草《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第一时间在市局网站上更新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6月-11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第三届城管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11月13日组织了全系统决赛,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整个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城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35场次,培训城管人员4500余人次。9月18日举行了“全市城管系统学习贯彻《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市局通过提供培训资料,帮助联系授课老师,直接派人讲课等形式,先后帮助新都、双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个区(市)县培训城管人员2500余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88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局列入市立法计划的修订《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工作下达了专项目标,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办理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20件,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涉及立法的建议、提案7件。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参与了《郊区(市)县城市管理问题调查与研究》的调研工作,撰写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京、宁、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报告》等调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在“蔚蓝青岛,和谐城管”全国城管执法论坛上做大会交流,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总结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代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并参与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 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工作思路

,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以《市容条例》、《广告条例》为重点,强化城管法规培训。开展城管系统第四届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