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成长汇报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个小小的壳,一对张望的触角,一条软软的身躯——这就是蜗牛。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等待阳光静静看着它的脸。小小的天,有大大的梦想,重重的壳裹着轻轻的仰望”。
尚记得刚入学时,在团学会面试碰了一鼻子灰,好不容易进了两个社团。那时就想:绝不能辜负学姐学长们的期望,她们给的机会我必须好好把握。现在是个干事,那就做一个好干事,磨炼自己的耐力;等大二时,我希望自己至少能是个部长,从另一个层面锻炼自己。从那时起,我就好好干着,像那蜗牛,背着重重的壳,在一片小小的天地里,怀揣着我大大的梦想。阳光洒满的树梢,会留有我胜利的微笑。
在“演辩”里,我是主持艺术部的小干事,部里就四个人:部长,晶莹,芳丽,还有我。虽然喜欢说,喜欢主持,可是内心掩饰不住那份自卑。“CCTV杯”,“纵横杯”,“雏鹰杯”,“议会制辩论赛”,听着这些名字都让我胆怯。第一次主持是和芳丽一起的,台词临时想的,又紧张又乱,心里完全没了底。可是那晚我就收到了会长的短信。她说我们主持的挺不错的,第一次就能这样说明我们很有潜力……看着这些,悬着的心便安了。我相信自己可以在这片天地中站起来。后来陆续的主持了不少,而且多数是英文主持。由于本身比较随性,我在台上台下没什么两样。于是学姐说主持人应该有主持人的样,不能随着性子来。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身份需要不同的仪态举止言行。我还竞选会助,但落选了。学姐说我很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一些想法不够现实。是呀,我这人有时就是把事情理想化,想当然化。不管怎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快一年了,成长了成熟了,付出也有回报了。部长选我接她的班,我从她肩上接过一份责任。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市妇联在这里召开全市庆“六一”春蕾女童成长汇报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现场救助贫困女童,很有意义。刚才,听了“优秀春蕾女童”和“爱心单位”的发言,很受感动。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积极参与“春蕾计划”,关心关爱贫困女童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表彰的“爱心单位”、“爱心使者”、“优秀春蕾女童”表示诚挚的祝贺!向今天受到救助的孩子并通过你们向全市儿童少年,表示节日的慰问!下面,就进一步实施好“春蕾计划”,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实施“春蕾计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女童的健康成长,影响着全民族的素质;要提高妇女素质,必须从女童抓起。实践证明,实施“春蕾计划”,扶持女童入学,是保障每个女童受教育权利的重要行动,是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乃至整个民族素质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女童的健康成长,把促进女童事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贫困女童的救助力度。长期以来,社会各界也纷纷捐钱捐物,积极营造有利于女童成长的社会氛围,支持女童事业发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女童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受教育状况有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仍有部分贫困家庭女童辍学或面临辍学。作为帮助这部分女童重返校园的一项爱心工程,“春蕾计划”为贫困女童敞开了通向健康成长之路的大门。它的实施是人们社会责任心的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人文精神的体现。各级妇联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春蕾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春蕾计划”的深入发展,为女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丰富“春蕾计划”的公益内涵
实施“春蕾计划”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让所有的贫困女童脱离失学、辍学的困境。这需要各级妇联、各有关部门、各行各业的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努力,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春蕾计划”的内涵,让这一公益事业永葆生机和活力。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重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女童的基础上,关注高中教育及城市特困家庭子女和城市流动儿童,不断扩大贫困女童的受助面,使“春蕾计划”覆盖到整个社会贫困家庭的女童。二是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更灵活多样的助学形式,开拓更有效、更有利于女童教育福利事业发展的募捐渠道,通过多种办学方式,方便贫困女童入学。三是在救助贫困女童的基础上,帮助贫困家庭实现脱贫致富。在城镇,要加强对失业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和适应职业要求的能力,推动妇女自谋职业。在农村,要大力实施女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帮助贫困家庭寻找致富门路,为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四是加强对春蕾女童的后续教育培训,增强她们的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春蕾女童完成学业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充分就业。五是客观评估“春蕾计划”的社会效益,认真思索、深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好“春蕾计划”对义务教育的辅助和促进作用。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春蕾计划”的有效实施
“春蕾计划”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社会支持、群众满意的公益品牌,但目前社会参与率和公众了解程度还比较有限,还需要继续扩大品牌效应,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儿童及儿童事业,继续资助贫困女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实施“春蕾计划”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为“春蕾计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妇联组织作为活动的组织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主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不断扩大“春蕾计划”的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关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使更多的贫困女童受益;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要积极引导受资助女童加强与资助者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增进资助方对春蕾女童的了解和信任。教育部门要把“春蕾计划”作为动员全社会重视支持教育事业,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宣传、绩效宣传、公益形象宣传等多种形式,传播“春蕾计划”的公益理念,增强“春蕾计划”品牌的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广大女干部、女企业家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关注身边的贫困女童,积极参与“春蕾计划”,为贫困女童奉献一片爱心,促进春蕾女童的健康成长。
开展《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书活动,推动德育发展是我校2008年德育工作重点工作之一。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了《奥运精神伴我成长》为主题的读书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本学期开展读书活动的具体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制定计划,明确读书活动的目的和要求,营造读书氛围,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教育局读书教育活动计划,我们认真研究并制定出比较详尽,又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读书教育活动方案。整个方案主要分为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要求、活动步骤、活动方式、人员分工等六个方面。利用班、队会和晨会时间精读此书,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渗透德育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还鼓励家长与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同读一本书。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教育活动,促进读书活动的顺利进行。
1.三月初,我校举办了《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书活动启动仪式,公布了活动方案,提出了活动具体安排。本次活动,要求各中队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利用不同形式深化扩展读书内容,并把读书的精髓运用到实际学习和生活当中。
2.本学期伊始,我校开展了“迎奥运、文明养成教育系列周”活动。每周都有专题,例如,“文明用语周”、“弯腰拾脏周”、“楼内安静周”等。明确活动的意义,让学生懂得中华民族企盼百年的奥运即将到来,作为北京奥运会的主人,我们应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我做起,以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风貌,迎接来自五大洲的朋友。
3.三月末,各中队还自办奥运手抄报,低年级收集了有关奥运冠军、奥运项目、奥运器械等方面的图片,还有的孩子通过自己绘画来抒发对奥运的向往。
4.四月初,全校各中队根据《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书阶段成果,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召开中队会。通过快板、小品、诗朗诵等形式表达同学们为迎接奥运在奥运知识上、文明礼仪上、增强体质加强体育运动上所做的努力和准备,同时表达了对祖国的无比热爱之情。其中选出三`二中队和五`一中队两节优秀队会代表学校参加了区里的评选优秀中队会活动。
5.同月二十五日,利用班会,各班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奥运知识竞赛活动,每班都评选出奥运知识百事通,对于<<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本知识的掌握起到了大力的促进作用。
6.五月初,我们与团区委、市交通局联合,分别开展了《我心中的奥运》、《迎奥运文明出行》征文和漫画竞赛活动,各选送了五篇优秀作品到去区团委和市交通局参加竞赛。
7、5月22日我们还与市少儿图书馆联合举办迎奥运图片展.一张张生动、激动人心的画面让孩子们兴奋不已,参观中,同学不时发出一阵阵惊叹声和赞叹声。参观后,同学们都把自己感受体会记了下来。
8、通过这一项项活动的开展,同学们心中系上浓浓的奥运情奥运牵伴着我们十九老师和同学们的激情与快乐。5月29日,借助全世界小朋友欢庆六一的日子,我校将读书活动的阶段成果以《庆六一,迎奥运》暨《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书活动汇报演出的形式汇报给领导和老师。每个班级都精心编排节目,诗朗诵、健美操、三句半、情景剧、奥运知识抢达等多种形式,节目新颖,参与面广,充分展现对奥运的期盼、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参加这次活动的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文化局副书记、市新华书店副经理及区关工委、区团委、区教育局的部分领导对这次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关工委李主任做了重要讲话,对此处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9、6月12日,我们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书活动知识竞赛(笔试),同学们非常认真,书写工整,准确率高。通过竞赛我们选出高年级六名、低年级5名优秀选手即将参加区级读书活动知识竞赛。
无法想象那一刻,有多少房屋倾塌,有多少学校、商场、医院陷入混乱,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在睡梦中失去了家园,有多少孩子睁开眼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再也看不见黎明的到来.但是面对这一切,我们束手无策,对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来讲,当我在网上看到那一副副悲惨的画面时,顿时憎恨自己为何如此贫穷,我多么想自己也能在灾后置身其中,为灾区的人民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哪怕是抬幅担架,递杯水,跟受伤的老百姓说说话.然而,这一切,对于远在天边的我来说,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默默的为他们祈祷,愿他们死者安息,生者坚强.
也许每一次灾难都是对人民的考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为自己的生活奔波忙碌,忽视了表达自己对身边的人的关心和爱护,仿佛世界变的很小很小,又把自己所谓的目标放的很大很大,生活之中除了自己的追求别无其他.忙碌的生活中我们忘了关怀一下自己的父母和亲人,忙碌的生活中我们觉得和朋友的聚会是种奢侈,忙碌的生活中我们不肯去看一眼身旁的路人.我们渴望富有,渴望功成名就,渴望有房有车有很多奢侈品.我们也向往美好,向往幸福,向往美好的明天.但是我们在向美好的生活进军的同时也错过了许多幸福,人变的冷漠麻木.灾难提醒了我们,让我们意识到灾难是最无情的,它让你来不及防范.从而提醒你珍惜没一次可以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珍惜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
其实我想,再且薄且脆的生命面前,一切繁华都只是过眼烟云.
生命太美好,又太脆弱,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无法坦然面对的是生离死别,亲人的逝去,朋友的分离,常常让我久久不能释怀.如今面对这么多同胞的无声离去,我只有默哀,向逝去的可贵的生命致敬.
——课改特色汇报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我国教育工作一次深刻的变革。它犹如滚滚的海潮,浩浩荡荡,席卷神州大地,翻江倒海间,激浊扬清,对沉积已久的教育教学观念来了个颠覆与重构,课改带来的生机如春风拂过,如春雨入土,新课程在古老的土地上百花争妍,竟相开放。我们18小学作为首批进入课改实验的一所学校,在新课改的浪潮中,奋勇争先,勇于创新,大胆实验,迎课改潮流而上,并跟随新课改一起成长。一直以来,学校始终坚持“让每一位学生主动求知,让每一位学生生动发展,让每一位学生获得成功”的理念,以“基础扎实、师生和谐、质量稳定、特色鲜明”为目标,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校本教研为突破口,以教科研为引导,以改革评价方式为手段等,坚持了“在实验中成长”、“在实验中思考”、“在学习中积累”、“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提升”的途径,几年来学校荣获了:全国少年军警示范校称号;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创新学习研究与实验》优秀实验学校;第五、第六届国际中小学生美术书法大赛美术教育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市级《课程目标与开放式达标教学》课题先进实验学校;数学教研组被评为乌市“十五”教科研工作优秀教研组;沙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实验基地;沙区“十五”课题先进集体;沙区校本教研先进科任教研组;欢乐六一“放飞绿色梦想”少先队环保课题实践展示活动沙区优秀组织奖;沙区教育工会开展的“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学习型组织等。
回顾新课程探索实践的历程,我们从教师队伍的建设、校本教研的创新、校本课程的开发、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方面,全面构建了学校文化型模式,彰显我校课改特色。
一、以打造优秀教师群体为根本,走内涵发展之路。
教师素质的高低是课改实验成功与否的关键,新“课改”的不断滚动推进,使我们不再一味挑选优秀教师参与“课改”实验,而是致力于以校为本,加快每一位教师专业化能力的提高和教师整体队伍素质优质化建设,坚持为教师搭建五个平台即:
学习、培训的平台:加大教师学习、培训的资金投入,创造一切条件支持教师专业提升,力争青年教师向更高层次发展。
教师能力展示的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堂教学展示、教学成果展示、教育科研成果展、课件制作展示等。
跨学科互动的平台:坚持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举行教师论坛,教师沙龙。
交流合作的平台:校内合作、校际合作。
教育科研的平台: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在研究中成就人生。
平台的搭建增强了教师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五年的课改教师硕果累累:获全国级奖励约110人次,自治区奖励约130人次,市级奖励约160人次,沙区级奖励约300人次。
(一)以创建学习型学校为突破口,构建学校新的“学习”文化。
我们把创建学习型学校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把创建学习型学校当作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来抓,
从校本培训入手,积淀教师理论基础。
教师是课改的主力军,只有学习,才能转变固有的陈旧的观念,所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教师素质是课改成功的关键所在。使教师在培训中养成学习的职业习惯,加快教师队伍优质化建设。
培训内容丰富
(1)细学课标。我们把每学期第一次教研活动内容定为重温课标,进行语数教师课标测试,让课标深记在每一位教师的脑海中,在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过程中,帮助教师准确把握新课程、新教材的精神实质,彻底更新教育理念,逐步确立与课改相适应的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和学科观。
(2)开展 “营造书香校园、构建学习型学校”读书活动:开展教师读书活动①利用每次政治学习开展 “好书共赏”“快乐读书”读书交流,王瑞、马玉花、李粉梅等11位教师把自己读书的感悟与全体教师分享。②建立教师“读书摘记本”。我校教师每月摘抄四篇读书笔记,40岁以上教师不得少于200字,40岁以下教师不得少于400字,从校领导到普通教师无一例外,每一本都体现教师个性特点,每一本都体现教师成长的足迹。③开展“读书摘记”传阅交流活动,在传阅中学习,在交流中进步。④开辟“新书推荐”“好书推荐”栏目。由教导处向教师推荐教育、教学专著如《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等,激发教师读书的欲望。⑤开展师生“半日读书日”活动。开放半天让教师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读书,在浓浓的读书氛围中享受书中的乐趣,教师及时将所学、所感、所思、所悟记录下来,教师在交流中提升理论素养,在感悟中夯实基础理论,在参与中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这一个活动拉开了我校全面参与理论学习的序幕,有效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少先队围绕学校读书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题为“走向世界的中国”学生读书活动,希望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学校十分重视“走向世界的中国”读书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方案中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口号、基本策略和具体实施要求。各班级根据少先队读书活动方案制定了本班的读书活动计划,同时我们还向家长下发“读书倡议书”,倡议家长也参与读书,为孩子营造更加良好的家庭读书氛围。配合学校开展书香家庭,并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学期末,同学们每人为班级捐赠一本书建立了本班小书库,学校根据活动计划和开展情况全校评出六个“书香中队”和80名读书之星。通过读书活动,增加了学生的课外阅读量,提高了学生的读写能力,为积极打造学生的人生底色、建设学生的精神家园、全面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结合教师的困惑进行教学理论的培训。时时关注着教师的需要,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发现教师对什么是教学案例?如何撰写教学案例?教学反思应写些什么?什么是校本教研等认识较为模糊,于是结合实例组织全体教师对怎样撰写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进行等专题讲座,明确了教师的认识。
(4)以“致教师的一封信”形式提出教师假期自培要求,以鼓励教师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和自我研修的意识。
培训渠道拓宽。
(1)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我们极为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千方百计为教师的成长架设平台,特别是为青年教师的迅速成长提供优良的环境条件。一方面,在学校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派教师参加“标本制作”培训班学习、党员骨干学习、全国小语阅读大赛等培训学习,为教师提供了学习的机会,为大家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另一方面,聘请市、沙区专家、教研员、外籍教师来校指导课堂教学、教研活动、理念培训、解决困惑,鼓励教师与专家靠近,与专家对话,为教师的发展创设更广阔的空间。
(2)通过“学”与“教”,“帮”与“促”实施名师工程、青蓝工程,培养青年教师。遵循“发现名师、培养名师、用好名师、开发名师”的思路,1)开展拜师活动。根据教师的“双向选择”为各培养对象安排“导师”,并对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提出具体要求,期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每个培养对象都建立一份“成长档案”,记录教学实践中的点滴收获,期末,还要从公开教学、撰写论文等方面进行汇报。“导师组”成员并非清一色的中老年教师,其中不乏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各“导师组”和青年教师经常性地开展听课议课、反思点评等活动,指导教师言传身教,毫无保留;青年教师勤学好问,积极锻炼,进步很快,拜师活动促进了各年龄层的教师优势互补,共同成长,发挥真诚同伴力量,促进全体教师的和谐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2)加大校内选拔、自培力度,打造名师工程,积极培养 “三种人”。采用“定点、定向”的办法,公开条件、自愿申报、学校评选的程序确定名师候选人,经过严格选拔,评选出成世莉老师为学科带头人、高艺、王瑞两位老师为骨干教师、王春娟、马玉花、李粉梅、高菲、鲁鑫五位为优秀教师。以构建教育理念,形成教学风格,编撰教学论著为基本内容,通过导师引、讲座、考察、学术研究等形式培养。优先选送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王春娟、李粉梅、马玉花教师到山西、长春、上海等地学习。3)发挥骨干教师“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开展“骨干教师汇报引领课”锤炼教师,实施培养工程,促进全体教师的和谐发展。
(3)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计划,创建“教师成长档案袋”。45岁以下教师每人制定三年个人发展计划,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袋”,教师把自己专业发展方面的资料放入档案中,可以是自己满意的教案、学生作业、课件、自制学具,也可以是反思随笔、教育小故事、论文、荣誉证书等。“教师成长档案袋”是促进教师成长的一项新的举措,是在新课程理念下加强教师管理,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内容和方法,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的重要手段。通过教师成长记录袋的展评,使教师既能看到自己的教育教学成绩,又能反思自己的成长过程,一步步明确自己前进的目标,实现教师评价由鉴定性向激励性,由终结性向过程性的转变。促进教师自身可持续发展,见证教师成长的足迹,体现教师发展的过程。
(4)人文关怀。我们认为其核心是:理解、尊重、赏识每一位教师,只有进行对话沟通才能走进教师心灵,只有走进教师心灵,才能真正做到沟通、理解。学校领导经常与教师进行沟通:谈话、书信等等。同时做好:对教师及家属及时的关心与慰问,送生日蛋糕,为教师提供早餐、考勤制度人性化等等。努力使我们的教师感到在第十八小学工作有安全感、成就感,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辛苦却快乐着。
(二)以“个人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核心的校本教研活动,构建学校新的“研究”文化。
“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是对传统教学研究的一次重大突破。校本教研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教师即研究者,学校是教学研究的基地,课堂是教学研究的实验室。校本教研的实质是教学与“研究”共生互补,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我们紧紧围绕教师个人的自我反思、教师集体的同伴互助和专业研究人员的专业引领开展校本教研。让校本教研成为一种学校新的“研究”文化,成为教师的职业生活方式,成为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的文化价值追求。
(1)自我反思的形成。
我们积极倡导教师养成自我反思的职业习惯,五年的课改是我们深深意识到反思才能进步,反思才能提高。在校本教研活动中,我们强化反思环节,鼓励教师增强研究意识,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剖析并解决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教师们向“反思型”、“研究型”教师发展。
1)每日一反思。提倡以教学日记的方式,反思自己一天教学的得与失。2)每周一聊。以办公室为单位由负责人随时组织人员进行教学聊天交流,在不经意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3)每月一反思。提出月反思可以是①新理念的闪光点;②传统教学中的精华;③教学得失;④教材修订意见、建议;⑤典型片段剖析;⑥教师抒怀等等。教师在自我追问中、深刻的反思中不断的提升。4)教学随笔。以年级组为单位没有时间没有约定教师自觉主动记下自己在教学中的感悟、教学问题、成功作法等,逐步形成善于反思的行为。5)撰写教育教学叙事 。教师以叙事、讲故事的方式表达对教育教学的理解和解释,更深层的体现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教师成长变化。学期末教师们以“我的教育教学故事”、“我成长的足迹” 叙写一学期的心灵感悟,撰写的过程,就是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全程回顾、监控、分析、调整的过程,是更彻底的自我反思、自我培训的过程,真正能达到“为自己的教学进行研究,对自己的教学进行研究,在自己的教学中进行研究”的目的。这种以实践——反思——实践的个人反思行为成为教师前进的动力。教师乐于将反思当作常规工作,并分享课程实施的酸甜苦辣。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我校教师有几十篇论文、随笔、案例收入在各种书籍、教学杂志上发表。
(2)感受经历一种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的对话交流。
校本教研是教师教学生涯的展开过程,在彼此互动中,在不断地反馈、调节、体验中,表达自已的思想,汲取别人的创意火花,领悟到教学的技艺,体味到教学的乐趣和自已生命的意义。
1)狠抓教研,力促课改实效。教师的课改新理念从量化的积累到质变的飞跃是需要长期课堂改革的磨合与撞击。改革集体备课。出台《第18小集体备课流程》各备课组严格按照自研教材、集体研讨、分工主备、修改施教、二次备课五个流程进行每一次备课,主备人写出详细的发言稿,其他人略写自己对教材的理解的发言稿,主管学科的教导主任依据各组备课计划深入备课组参与、检查、指导,确保集体备课的质量,不走形式,不敷衍了事,让教师静心研究教材,强化了合作意识,做到优势互补,达到资源共享。提出“资源共享,留有余地,个人增删,课后反思”的备课制度。开展“我当主持人”及“我的教研我做主”教研活动及展示活动。以学科教研组根据组内教师的需要向学校提交教研并填写申请表,教导处依据申请表协助教研组开展活动,教师独立主持了教研活动,以课例研讨,以与学生对话,以观看特级教师精彩片段,以辩论会等新的教研形式进行了《课堂教学的延伸—课外积累》、《如何让小组合作更有效》、《在反思中成长—做研究型教师》等11个专题的研究,活动赋予教师教研自主权,激发教师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使教师在教研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主见,做出自己的决定;激发教师积极参与教研的热情,驱动教师全身心投入教科研之中,在浓浓的教研氛围中让更多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实现了教师自主教研的愿景。依托“集体备课观摩展示”,促教师快速成长,通过集体备课活动,不仅增进老师之间的相互了解,培植一种交流、合作、研究的学术气氛;同时开发学校现有的教育资源,推广了学校优秀老师的教学经验,缩短年轻老师的成长周期;更有利于资源共享,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2)实践,决战课堂,唱好课程改革重头戏。为了营造课改的浓厚氛围,以科研带动课改的步步深入,我们紧紧围绕课堂教学这块主阵地,让新课程与课堂教学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新课程标准下的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让新的课改理念真正在课堂上生根开花、结果。
抓住问题,开展小课题研究。我们以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先进理念,确定课堂教学的研究方向,以课堂教学为抓手,努力推进课改的全面实施。做到带题研究,带题上课。每学期末向每位教师下发《教学问题征集表》征集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困惑,对问题困惑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新学期教学研究的重点,分学科年级填写《小课题申请表》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制定实施计划并具体操作,保证了小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几年来语文学科针对低年级如何进行识字课的教学?如何进行阅读、作文课教学?进行探索让学生自主与合作学习超越课堂,超越文本,超越自我;数学学科在课堂中如何组织有效的数学教学活动?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审题习惯?如何让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发展?进行研究;科任学科为如何提高学生对科任学科学习热情?如何把握英语课堂教学的节奏?如何培养学生搜集资料的能力?进行研讨;围绕问题组织开展“希望杯课堂大赛”、“同题异构”“二度教学”的课堂研讨活动,教师紧紧围绕研究主题按照专题一备课一一度教学一重构教案—二度教学---群议—提炼的基本流程。进行“说一讲一评一议—思”等系列交流互动活动;开展教师案例分析会。由教导主任分别选取一线教师随堂录象课组织教研组教师对其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教学方式、学习方式通过观看课例—课例学习----课例分析(反思)----课例讨论----评价课例的过程分析讨论,在讨论中解惑,在分析中总结,较快地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水平;开展“三阶段二反思” 听课活动:即一名教师要听老中青三个年龄阶段教师两节课并分别二次与听课教师进行反思交流;开展了“对话----引领----成长”与专家共探新课程课堂教学现场交流会,与专家面对面的对话交流,教师在解决教学问题的同时吸收了最前沿的教育理念和专业知识,丰富了自己的理论储备;组织“教学问题大沙龙”活动, 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通过语文、科任学科“教学问题大沙龙”活动的开展,以教师自由发言和现场随机采访相结合的形式针对“如何提高阅读教学中问题设计的有效性”、“如何开展有效课堂教学设计”等问题进行教研;了解课堂教学如何扎实有效,及如何在教学中落实这些原则。通过活动我们深切感受到无论什么学科,教学中问题设计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一方面教师要思考如何通过提问调动学生的学习动机,发掘学生内在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教师要加强实践,深刻反思,改进和提高课堂提问的基本技能;进行校校间的专题互动大讨论,在教师当学生,师生同学习的微格片断教学的引发下不同学科谈到了自己评价学生的点滴经验;尝试实施分层作业、特色作业,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课堂中充分让学生去疑、去猜、去试、去探、去说、去发现、去解决,去运用,充分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在课堂上体现教学理论与策略的变革。
立足科研,推进课改。没有科研的教育是僵化的教育,没有科研意识的教师是没有生命力的机械的教师,课题研究是新课程实验的灵魂。我们提出了“人人参与课题,个个都会研究”的口号,促进教师逐步向“科研型”“创造型”转型。我们紧紧抓住每年“教科研活动月”这一契机组织一次次扎实有效的教研科研活动,驱动教师积极投入到教科研的活动之中。五年中我校确立了六个课题分别在国家、自治区、市级立项。一是国家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创新学习研究与实验》的子课题《小学创新学习指导的行动研究与实验》于2005年8月结题;二是国家实验课题《小学生个性化作文研究实验》;三是市级课题《课程目标与开放式达标教学》于2005年7月结题;四是国家“十五”课题自治区子课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正在实施。五是自治区课题《新疆地方课程实施及评价的理论与实践》正在实施;六是自治区课题《运用信息技术创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正在实施,研究中我们注重“实”与“活”,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主体,拓宽了研究的渠道,提升了校本教研的层次。
3)瞄准方向,拓展资源,创办课改集《足迹》、《求索》校刊、网站。2006年5月乌市第18小学第一本校刊《求索》诞生了,涉及“每期一星、我成长我快乐、学习园地、推荐推荐、身边的事情、校园风采”6个栏目的校刊以丰富的内容、真实的信息,人文的理念展示出学校特色、教师风采,为教师搭建了互动交流的窗口,至今已承办9期。2006年6月18小网站创建。设置学校管理、教学天地、名师工程、学生园地、家长学校等9个窗口33个二级目录。校刊的承办、网站的成立拓展了学校、教师交流和发展的空间,让教师拥有更广泛的平等对话的平台。网站的建立最大限度地保证网络交流的自由开放和民主,鼓励学生把自己关心和感兴趣的话题、存在的情绪与困扰,通过网络直接反映、直率表达,有利于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把握问题的关键,使学校教育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现实,最终达到入脑、入心、入情、入理的教育绩效。2010年9月创办《启航》教育科研专刊,展示我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以校本课程为依托,加强特色教育研究,构建学校新的“校园文化”。
1、进行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的整和探索,以此来加强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和特色构建,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活动课程。
我校以体现学校办学的特色,挖掘教师特长与潜力,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为宗旨开设军警班、铜管乐班、轮滑班、葫芦丝等特色班,民间剪纸、小记者、七巧板等校本活动课程,弥补了国家课程不足,每周四下午定为活动时间,每学期举行 “多彩的童年” 校本活动课程汇报。
2、弘扬我国书法文化的优良传统,开展写字上星级活动。
本着对祖国传统文化和几千年文明史的传承,铸造儿童的民族之魂,从小就把民族的根深植于儿童的心中,从2001年4月,我校开设了校本课程——写字课,启动了写字上星级活动,确立“人人写好一笔字”的培养目标,做到写字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特色的思路,普及:做到三个保证,时间上保证每周每班一课时排进学校总课表;师资上保证——配备专职、兼职写字教研组长及教学教师;教学内容上保证——自编写字教材。提高: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二是进行双姿检测活动提高学生正确的写字姿势。三是开展“墨香校园”写字上星级活动提升学校写字文化。2006年初在写字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自编写字教材。教材含概:前进中的校本活动课程--让“墨香”永飘校园、书写姿势及执笔方法、利用评价提高学生写字水平、中国书法发展史、名人小故事五个章节内容形成我校校本课程开发特色与能力;举办了十四届“墨香校园”写字上星级活动;形成每天固定20分钟全校性练写字的氛围,凸显了我校校本课程的特色。写字上星级活动采用滚动式评比,学生在六年的学习生活中,不断进步,始终有更高的追求目标。在近五年中,我校已开展了十届写字上星级评比活动,共有680名同学获得了“星级生”称号,680名学生家长收到了学校发的喜报。
3、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科技实践活动。我校在命名为“乌鲁木齐市科技特色学校”的基础上,以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为抓手,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培养学生尊重科学,献身科学的勇气和精神。如: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物理光束传递仪式,参观了板房沟新华联温室大棚的荷兰迷你黄瓜、樱桃番茄、无公害蔬菜种植,开展科普进校园,大手拉小手知识传播活动(科学环境知识讲座);举行七巧板比赛、风筝比赛、四驱车车模比赛、航模比赛等,学生们结合生活常识发明出“防盗信箱”、“吃垃圾的螃蟹”、“环保筷子盒”、“节水洗衣机”等分别荣获市级小发明奖;学生的科幻画获奖在市级也榜上有名。学校连续三年组织学生参加了全国“智力七巧板”比赛,获奖面超过95%以上,学校三年荣获优秀组织单位。科技活动使学生在动手、动脑过程中,增强了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提高了运用科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小崇尚科学,热爱科学。
4、拓宽渠道,活用资源。我校充分利用资源,让“课改”“立体”起来,将校园物质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将资源配置硬件与软件相结合,把学校建设成为花园、学园、乐园,使学校本身就是一部“课改”的大型“教科书”,每一面墙,每一块标牌,每一片绿地都能充分体现丰厚的文化底蕴。一进我校,最醒目的是校训“我努力、我成功、一生一世学做真人”,随处可见“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千教万教教人学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等育人的名人名言和“快乐地学习、高兴的成功”“相信自己、我也可以”这样激励性的凡人凡语。校墙以“四有”、“行为规范”、“课间生活”为内容进行了美化,让校墙“会说话”,渲染了育人的外部氛围,校门口、校内的橱窗、科技长廊,分别以“党的教育方针”、“三个面向”为内容展现教育的方向,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楼内悬挂“市民文明公约”,放置本周校务公开栏,每周文明提示。悬挂人性化的提示标牌、名言警句,提示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悬挂中国地图、世界地图,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了解祖国,了解世界。旧楼墙体由美术老师创作了以“喜迎奥运”“民族大团结”“儿童乐园欢迎你”为主题的大幅宣传画,就连厕所的墙体上也布置了“我是文明的小学生”的画面,新楼一侧还为学生准备了一块可以自主写写画画的大黑板,楼后巧用废旧轮胎为原材料,建立有色彩鲜艳、富有情趣的攀爬、秋千、坐垫等娱乐设施的儿童乐园,操场上画出了深受学生喜爱的棋盘、跳方格等场地,这一切不仅能满足少年儿童的审美需要,使我校的校园环境富有装饰性和时代气息,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了发扬个性、增强友谊、强身健体的场地空间,从点滴之处形象地引导学生的文明言行。这些使学生在优美的环境中陶冶情操砥砺品行,塑造美好心灵。
三、尝试评价改革,形成评价机制,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评价是课改的指挥棒,被称为“课改”的“瓶颈”。
1、 建立教师评价机制。
(1)实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新课改需要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率的教师队伍,面对新时期的需要我们把教师日常工作与质量效益紧紧捆绑,2004年3月我校实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赋予每人基数为100分,再依照德、勤、技、能加分与减分条例的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年级组组评价、考核领导小组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考核及教师聘任制的依据。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实施彻底打破了旧的管理体制,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热情,提出了优质+创新的工作目标,以人文的管理方法强化教师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2)出台教研组(年级组)团队建设评价细则。学校既是教师专业生活的场所,又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地方。其中教研组(年级组)更是学校中各学科教师发挥集体智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益的教学研究组织,是学校教学指挥系统的重要部分,教研组建设直接关乎一所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它建设的水平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学校教学工作的水平。因此,我校改变以往由学校单方面评价为教研组自评与学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包含师德、教研计划、活动实施、教育科研、资料归档、成果、创新与特色,其中前五项评价为100分满分,后两项为附分。评价体现教研组(年级组)与组内教师的评价主体意识,体现评价的多元化,将团队文化建设、集体备课、教学研讨、教学成绩的提高等综合评定,使每位教师都融入并参与教研组(年级组)文化建设之中,体现教研组(年级组)是新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创新的信息中心、指导中心、研究中心、服务中心,教师是推进课改的参与者、实践者、合作者、研究者,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融入学校整体发展之中。
2、形成学生评价体系。
(1)构建适应新课程需要的学生动态评价体系。2002年9月我校教师针对学生评价方式经过5年的辛勤研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合理的评价体系——“看看我的收获”,这套评价体系以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和作业评价体现评价的人性化,突出对学生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个性化作业用苹果、星星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图案代替了冷漠的“ˇ”、“X”。
悠久历史留清册,山歌传承润校园。XX小学始建于1906年,是一所具有深厚文化积淀、优良办学传统及深受家长信赖和社会赞誉的农村小学校。学校分为AB两个校区,托管XX小学。现有 5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270人,教师135人,本科以上学历人,高级教师13人,一级教师60人,江津区骨干教师10人。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人文江津·美好教育”工作愿景,秉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思想,把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用心推进教学管理与课程改革,以“育有爱,教有法,志当津梁”为教风,以课程改革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中心,以教育科研为抓手,扎实开展教学工作,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一、创新课程设置,推进课程改革
1.制定学校课程建设方案。以拼音“he”字为视角,统整课程资源、课程实施和课程目标,研究制定了“和乐”课程建设方案,在课程开发上有坚持,有创新,最终使学校课程中的每个参与者真正“和而不同”,助力师生更好地成长。
2.完善特色课程纲要。在《李市山歌文化课程建设实施》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山歌表演》、《乡土手工》《家乡美食》《种植》《知礼德育》《爱国爱家》六门学校特色课程纲要,让教师的特色课程教学有纲可依。
3.开展特色课程活动。在开足开齐国家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对国家课程进行补充、拓展、延伸,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色课程开设乡土手工、种养殖、家乡美食、器乐表演、书画活动、语言艺术、田径、排球、篮球等课程。每周星期四下午第三四节课,全校实行走班制教学。
二、扎根常规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1.学校对教学活动实行严格管理。校长、分管校长、值周行政每周随机进行巡视检查,如有私自调课、不按教学常规上课,课堂环节脱节、不完整,未按规定时间作息等现象,根据学校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惩处。
2.实行校级干部驻年级管理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主抓一个年级的管理。教学副校长黄安容驻一年级,办公室主任李清驻二年级,党支部书记刘明远驻三年级,校长刁宏驻四年级,副校长李均敏驻五年级和洞塘小学,党支部副书记胡朝霞驻六年级。每位管理人员时常深入办公室、教室,与教师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协调年级、班级教学和管理情况,对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3.加强常规检查的力度,做好教学常规反馈工作。教导处进一步完善教学常规检查评价制度,建立“备课、批改作业、听课、学习笔记”检查制度和教学常规反馈制度。年级组教师一周一互查,学校教导处两周一抽查,一月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教师会通报。
4.加大听课的力度。一是年级组教师上转转课,给青年教师提供学习平台,帮助教师快速成长,同时也让同年级教师间知己知彼,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二是实行推门听课制度,学校校级干部采取不定时推门听课,督促老师做好课前准备,规范课堂行为。
三、深入开展课堂研究,构建美好课堂
1.构建自主互助课堂。各班推广自主、合作、探究的“自主互助”课堂:“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其基本操作过程就是创设情境,生成问题;自主合作,点拨解疑;探究反馈,提升能力。在实际操作中,不要求死搬硬套“一个模子一刀切”,鼓励各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堂形态,做到“一科一模,和而不同”。力图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教学氛围,呈现出乐学善思课堂文化。
2.继续实行集体备课。加强集体备课制度和电子资源共享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集体备课的质量。由年级学科教研组长负责,驻年级行政参与,实施总体科学规划-分工精心设计-集体深入研讨-全面高度共享-实现个性完善“五步备课法”,备学生、备学法、备学案。
3.形成课堂教学新模式。变“讲堂”为“学堂”、变“重教法”为“重学法”、变“重传授”为“重建构”、变“学会”为“会学”,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4.加强课堂管理。制定完善了《课堂教学巡查课制度》《教师业务考核细则》等制度,扎实有效地开展课堂教学的改革与指导。同时,有效开展“两课活动”:一是常态课。把美好课堂建设落实到每一节课之中,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师深入研读每一课教材,明确每一节课的课标要求,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充分落实自主互助课堂教学模式,组织引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达成既定目标。二是特色课。各特色课程组制定好教学目标,做到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5.注重活动引领。在各学段广泛开展教学比武和练兵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和骨干教师讲评课、教学论坛、课堂教学改革研讨活动等形式,交流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展示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引领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抓实教师培训,促进队伍专业化
1.坚持开展教研活动。每周各年级教研组开展一次教研活动,解决在教学过程中的困惑,交流教学心得;每月学校根据教师发展中心的安排开展一次主题培训活动;每期开展一次校内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大教研活动,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2.高效开展校本培训。采取专题讲座、课例分析、沙龙等形式,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平台教学的有利条件,及时推出优秀青年教师上公开课,鞭策、鼓励他们大胆展示,推着他们专业成长。建立新进教师汇报课、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骨干教师公开课等制度,为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创设平台。
3.搭建多元培训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途径,拓宽教师视野,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在职进修。继续多方面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进修和培训的机会,尽可能多安排教师外出观摩、听课,参加各级各类研究会和课题研讨活动,以获取先进的教改信息,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全年安排各种学习活动300余人次,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五、遇到的问题困惑
1.如何把学校文化渗透于学校育人目标、核心素养、课程体系、课堂实施等,还需进一步深入探索解决。
2.学校少数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影响学生心理健康,隔代教育让学生思想、学习习惯方面存在问题。
3.在实施教学改进中,教师的教育观念、专业水平和专业态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教学改进推进力度不够;
六、发展需求及愿景
作为课改试验区“种子学校”,在教学改进方面,学校虽然在努力打造自主互助课堂,但因受教师观念以及专业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推行的力度还不够,没有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希望得到专家的引领,让我们的自主互助课堂,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于月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处及市直一至五大队的工作。月局党组调整班子分工,我协助局长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财务装备处。现将一年来履行工作职责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张利同志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抓好“城乡清洁工程”。“城乡清洁工程”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主战略、推进绿色转型的重大举措。今年我把落实“城乡清洁工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方案、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特别是针对工地乱象问题,组织人员制定了形象而具体的“九治”标准,相继组织个执法大队召开整治工地乱象现场观摩交流会,全市300余个建设单位参加了现场会,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推动了全市建筑工地文明管理。
二是抓好城管执法千分制考核。千分制考核是我局指导城区分局工作、考量市直大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去年根据城管执法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千分制考核方案。每月我都要召集指挥中心、督察大队负责人,研究确定本月的检点,并亲自带队深入到一线进行检查,现场打分,当场反馈,有力地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中,我还注重了解基层对千分制考核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和方法,力求实现考核科学化、公平化、合理化。
(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
(三)城乡文体服务
(四)城乡劳动保障服务
(五)城乡社会治安服务
(六)城乡环境服务
(七)城乡残疾人服务
(八)城乡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九)城乡民主法制服务
(十)城乡教育服务
(十一)城乡房产及物业服务
(十二)城乡志愿者服务
(十三)城乡党建服务
2.本文所称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城市低保家庭收入项目以《*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规定为准,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来源参照确定。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居民,家庭收入按申请低保前3个月收入平均数额计算;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家庭收入按上年度收入总额计算。
3.依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具有以下12类情形的家庭不享受低保待遇,包括:
(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
(2)非因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城乡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的;有闲置住房的。
(3)近期购买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钢琴、空调、冰箱、机动车辆、金银珠宝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4)拥有并经常使用移动电话、高档电器、机动车辆等高消费物品的;家庭电话月费用达到城市低保标准50%以上的。
(5)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6)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7)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
(8)符合就业条件而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9)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违法收养儿童的。
(10)群众反映强烈、经城乡居民代表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
(11)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核查的;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12)区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
(三)保障内容:
1.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予以保障,并根据低保对象的不同种类实行分类施保和管理:
(1)对重点保障类(A类)(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居民;百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无工作的建国前老党员)实施足额救助,实行一年审批制。
(2)对特殊保障类(B类)(包括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盲人和其他残疾类别的一、二级人员;患大病且常年住院医疗费支出万元以上的人员;享受抚恤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如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伤残人、在乡复员军人;单亲家庭尚无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人员和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人员)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差额补齐,实行半年审批制。
(3)对基本保障类(C类)(主要指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但生活存在暂时困难或家庭困难程度相对较小的人员)进行低标准救助,实行一季度审批制,促使其早日就业。
2.在七贤、白马山两个办事处和十六里河、党家庄两个镇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年每人900元。随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价指数变化情况和区财力的增长,对农村低保标准适当进行调整,形成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四)工作程序:
1.由居民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在职人员的工作证明和其它能证明各家庭成员属性的相关资料。
(1)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收入证明;
(2)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和救济性收入的证明。申请人要如实提供其它合法劳动收入、家庭隐性收入及其它收入的证明。
(3)因病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其中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特困下岗职工出具经过年审核实的特困证,家庭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还要有接受赡养、扶养、抚养金的证明。
2.经所在城乡居委会(村委会)初审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暨审批表》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暨审批表》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审核。街道办事处(镇)审核无误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对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由城乡居委会(村委会)在辖区内张榜公布;申请人凭低保证,自下月起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社会事务受理中心领取低保金。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按上级政策规定,所需资金由市、区、镇三级财政相应负担,低保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六)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各办(镇)。
二、城区“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办法
(一)供养对象:城区“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二)范围界定:对居住在我区且有我区城区户口的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均列为“三无”对象范围;对在我区农村居住且有我区户口,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均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三)供养内容:
1.将城区“三无”对象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愿意到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集中供养的,由本人或亲属向所在街道城乡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街道城乡事务受理中心向区民政局申报,经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审核批准予以收养。
2.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五保”供养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
3.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通过临时救济、慈善救助等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每年安排对他们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同时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投入,改善其基础设施,提高集中供养率。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所需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供养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慈善总会、区残联、各办(镇)。
三、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一)救助对象:全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保障对象(包括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二)范围界定:
1.患普通疾病的救助对象,要求给予医疗收费减免优惠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区低保定点医院看病时,救助对象须持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证或“三无”对象证)、本人门诊病历和身份证;
(2)在区指定城乡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问诊时,须持区卫生局发放给本人的《爱心医疗救助卡》。
2.患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1)必须在区指定医院就医;确需转院治疗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2)所患重大疾病必须系经有关医疗部门认定的,包括:
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
②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
③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及并发症;
④经市政府公布需救助的其它重症疾病。
(3)其医疗费用必须系发生在实施救助的当年度内,并应剔除下列费用:
①医疗单位按规定减免的费用;
②救助对象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
③参加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的各种医疗保险金;
④职工单位或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⑤社会各界互助帮扶给予救助的资金、捐款。
3.对因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服毒自杀、酗酒伤害、器官移植、镶牙配镜、自购药品、救护车费、整容矫形和康复训练等产生医疗费用的情况不予救助。
(三)救助内容:采取减免医疗收费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相结合的方式,按不同对象、不同标准实施救助。
1.患有普通疾病的城区低保对象和“三无”对象,持规定有效证件到区低保定点医院看病,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门诊普通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及门诊诊疗费,教授门诊挂号费减免50%;
(2)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项目以《*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准)减免25%;
(3)常规化验、检查费减免25%;
(4)手术费、护理费、住院床位费、一般治疗处置减免20%。
(5)对上述费用,由定点医院按规定予以减免;其它费用,病患者自理。
2.患有普通疾病的城区低保对象,持《爱心医疗救助卡》在指定城乡医疗服务机构就医问诊,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挂号费、出诊费、诊疗费;
(2)各种治疗费、辅助检查(X线、心电图、B超、化验)费减免20%;
(3)药费减免15%;
(4)对上述费用,由定点城乡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随时予以减免;其它费用,病患者自理。
3.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城区低保对象和“三无”对象在市、区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费用,经审核后,按当年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金额,给予不同救助:
(1)个人负担金额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按25%救助;
(2)个人负担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按35%救助;
(3)个人负担金额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按40%救助;
(4)个人负担金额10000元以上的,按全年救助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救助。
4.对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
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患有重大疾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
①个人承担金额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按20%救助;
②个人承担金额1000以上至5000元的,按30%救助;
③个人承担金额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按35%救助;
④个人承担金额10000元以上的,按全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救助。
5.对重大疾病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超过50000元的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对象,由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给予专项救助,符合残疾人救助条件的,视情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1.城区低保对象申请办理《爱心医疗救助卡》程序:
(1)由其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报所在街道城乡事务受理中心;
(2)经城乡事务受理中心调查核实,并在本城乡公示后,由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区卫生部门审批。
2.城乡特困群众申请重大疾病救助程序:
(1)由其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证或“三无”对象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诊病历、医疗费清单等相关资料;
(2)经城乡居委会(村委会)调查核实,上报所在街道(镇)城乡事务受理中心,并由申请人户主代为填写《*市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在本城乡内公示后,经街道办事处(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3)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每年5月份集中进行一次,相关医疗费用减免优惠可按规定随时办理、落实。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区残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区医疗救助协调工作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其中,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费用由区民政局负责安排支出;个人负担医疗费超过50000元的大额医疗救助费用,由区慈善总会与区红十字会负责安排支出;对指定的区低保定点医院、城乡卫生服务机构的低保救助资金补偿,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确定支出。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六)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各办(镇)。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救助办法
(一)救助对象:
1.区教育局管辖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及公办职业中专学生中面临失学或中断学习者。
2.辖区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普通高中及大专以上在读困难学生。
(二)范围界定:
1.义务教育阶段及公办职业中专学生: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抚对象的子女(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父母双亡且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的学生(由监护人提供由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肢体残疾、盲聋哑和弱智的学生(由家长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鉴定材料及区残联出具的残疾证);父母失业或下岗且无主要经济来源的学生(提供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无主要经济来源、无承担子女就学费用能力的单亲家庭中的子女〔提供区民政部门和办(镇)提供的证明〕;父母患严重疾病,久治不愈,负债较多家庭的子女(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治疗费收据及有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其暂住地街道办事处(镇)及务工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
2.辖区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普通高中及大专以上在读困难学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三)救助内容:
1.对义务教育阶段及公办职业中专学生的救助,由区教育局采取减免和救助相结合的方式,除执行教育部门有关费用减免政策外,对区属中小学受助学生每学年救助150元,对公办职业中专受助学生每学年救助400元。
2.区民政局对本辖区内低保家庭中面临失学或中断学习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每学年救助400元、大专以上的学生每学年救助1000元。
(四)救助程序:
1.对义务教育阶段及公办职业中专贫困学生的救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报学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校复核。各学校将复核确认的贫困学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批。区教育局按照受助学生实际情况,每年将救助资金拨付贫困学生所在学校,发放给受助学生。自学生入学起至学业完成,每年救助一次,8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救助时间。
2.对辖区内低保家庭中的普通高中及大专以上学生的救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经所在街道(镇)城乡事务受理中心复核,返回居委会(村委会)张榜公示后,由城乡事务受理中心报区民政局审批。财政部门将助学资金拨付城乡事务受理中心,发放给受助学生。
3.涉及“春蕾计划”的贫困女童的救助,由区妇联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协调实施,避免重复救助或遗漏。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
1.对义务教育阶段及公办职业中专学生的救助资金,采取财政专项拨款、部门资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筹集。包括区财政每年拨付的“阳光助学行动”资金,团市委每年拨付的“农民工子女”助学款,市、区教育工会拨付的“爱心助学”捐款,以及经区教育局、学校引介,采取“结对子”等形式募集的社会捐资助学款。区教育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每学年开学初,公布上年度救助贫困学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辖区内低保家庭中普通高中及大专以上学生的救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市、区财政1:1的比例)筹集,由民政部门根据本年度实际发放情况编报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计划足额预算列支,资金使用要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
(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财政局、各办(镇)。
五、农村家庭中小学生学杂费减免办法
(一)减免对象:我区“两镇两办”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学生。
(二)范围界定:具有我区“两镇两办”(十六里河镇、党家庄镇、七贤街道办事处、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常住户口,且在“两镇两办”辖区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中小学生。
已列入城市低保政策待遇的村居中的学生不在此减免范围。
(三)减免内容:对界定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全部减免其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
(四)减免程序: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减免范围界定,逐一核实在校生情况,编制减免计划,报区委批准。
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对属减免范围内的学生减免其新学年全部学杂费。
(五)资金来源:区、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列支。
(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相关派出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十六里河镇、党家庄镇、七贤街道办事处、白马山街道办事处。
六、低保家庭廉租住房救助办法
(一)救助对象:我区辖区内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特困户。
(二)范围界定:依照《*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租金核减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2.无房、拥有私有住房或者承租公有住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三)救助内容:对符合上述范围界定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其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后,政府按每人每月9.2元/平方米的标准,就其所租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的差额部分给该家庭计发租金补贴。即:家庭月租金补贴=租金补贴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租住公有住房的面积或者个人私有住房面积)。对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双困难家庭,将租金核减至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8元。
(四)救助程序:
1.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区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租金核减的,应当持现住房证件或者无房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证,向区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2.对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区房管局会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内予以公示。
3.对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区房管局会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并在街道办事处予以公示。
4.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报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准。
5.经核准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或者租金核减的,可持租房合同、市房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意见,到区房管局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到承租房的产权单位核减廉租住房租金。不予核准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转送市房产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及书面说明。
6.对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确认发放或核减均实行每年一核办。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按市有关文件规定,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六)工作管理和监督:
1.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区房管局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2.区房管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及时调整廉租住房待遇。
3.对不如实申报状况,骗取廉租住房补贴和租金核减的,上级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过享受廉租住房规定收入标准的,应当取消其廉租住房待遇。
4.房产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廉租住房工作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七)责任部门: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各城区街道办事处。
七、残疾人专项救助办法
(一)救助对象:我区辖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二)救助内容:
1.由区残联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每年给予价值120元的生活救助;按照“百户安居”工程要求,对城区低保残疾人家庭危房修建每户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对农村低保残疾人家庭危房修建每户一次性给予3000~10000元补助。
2.对辖区内残疾人低保家庭的子女就学或普通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元、普通高中、中专每学年600元、大专每学年*0元、本科每学年2500元和研究生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每年定期集中发放一次助学金;低保家庭残疾人发生重大疾病、年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10000元的,可向区残联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三)救助程序:对低保家庭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危房修建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以及对残疾人低保家庭的子女就学和普通低保户中的残疾学生的助学救助,均由受助人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报所在办(镇)残联审核,上报区残联审批。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残疾人助学金、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危房修建资金由区残联在残保金中列支。
(五)责任单位:区残联、区财政局、各办(镇)
八、困难职工专项救助
(一)救助对象:我区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职工。
(二)范围界定:持有我区《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在职职工。
(三)救助内容:
1.为我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区总工会有隶属关系的在职职工办理《特困职工优待证》,对其子女考上大学本科的,当年度内一次性提供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为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2.对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职工,住院医疗费支出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的,当年度一次性救助1000元;住院医疗费支出在15000元以下的,当年度一次性救助500元。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具有辖区户口的特困职工,依证按时发放水费补贴。
(三)救助程序:由受助职工本人持《特困职工优待证》、子女的大学本科入学通知书、近期病历、所在基层工会开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区总工会负责核查审批和实施救助。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在区总工会帮扶经费中列支。
(五)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九、农村救灾救济办法
(一)救助对象:因旱灾、洪涝灾、风灾、冰雹灾、震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侵袭而遭受危害和损失的“两镇、两办”农村居民。
(二)灾害核定:灾害发生时,区、镇(办)两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查灾、核灾、报灾、救灾,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在24小时内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灾情达到特大、重大或中度自然灾害时,给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保证其基本生活。进行灾后救济时,根据受灾群众的损失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认定灾民;对虽达不到低保条件,但因灾造成家庭困难的贫困户,及时纳入灾民救济程序,一并给予救济。
(三)救助内容:分救灾援助和灾后救济两项工作。
1.救灾援助事项包括:
(1)在特大灾、重灾或中灾发生后,根据灾情紧急启动相应等级的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各方力量,开展抢救、自救和互救,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把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
(2)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保障受灾群众的吃饭、穿衣、饮用水、住房、医疗等救助措施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主要措施有:
①通过投靠亲友、借住公房和调运搭建帐篷等方式确保受灾群众有临时住所;
②为受灾群众提供方便食品、粮食等,保证其有饭吃;
③为缺少衣被的受灾群众提供衣被,保障其温暖;
④保证受灾群众有干净的饮用水;
⑤保证有伤病的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医疗救治。
2.灾后救济事项包括:适时调查落实灾情,有计划、分阶段地发放救灾粮和生活补助费,妥善安排灾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积极帮助、指导和组织灾民生产自救,互助互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四)救助程序:救灾援助按照相应等级应急预案进行。灾后救济由居民申请,村委会初评并公示,镇政府(办事处)审核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认定为灾民的发放灾民救济卡,灾民凭救济卡分阶段、按标准领取救济粮和生活补助款。
(五)物资来源与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然灾害援助救济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分级负担,区财政应将政府预备金纳入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利用现有的物资储备系统,建立应急物资的调集、运输与发放等工作规程。全面推行灾民救济卡制度,实行统一制卡、分段发放、粮款结合,实现灾民救济的阳光操作和规范领取。
(六)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有关镇(办)。
十、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
(一)救助对象:居住在我区且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由民政局认定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仍较为困难的城乡居民。
(二)范围界定:临时救助是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为维持其基本生活提供的救助。具体救助情形有:
1.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出现暂时较大困难,在给予医疗费减免、补助等救助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救助内容:由区民政局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为500-3000元。
(四)救助程序:城乡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时,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报街道办事处(镇)城乡事务受理中心,经城乡事务受理中心调查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加盖街道办事处(镇)行政公章,报区民政局审批。由街道办事处(镇)城乡事务受理中心统一安排走访慰问救助。
对临时救助申请实行随到随核办。
(五)资金来源与管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所需资金主要由区财政负担,区慈善总会建立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基金”辅助支持。
(六)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各办(镇)。
十一、城乡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办法
(一)援助对象:在本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就业困难群体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二)援助方式:免费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助其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发城乡就业岗位,引导困难群众、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多渠道灵活就业。采取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扶持残疾人经营,按比例安置就业等。
(三)援助程序:申请就业援助时,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报街道办事处(镇)城乡事务受理中心,经城乡事务受理中心调查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加盖街道办事处(镇)行政公章,报区劳动就业办审批。
属残疾人救助对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办(镇)残联审核,报区残联审批。
区总工会按有关程序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安置岗位。
(四)资金来源与管理: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就业援助所需资金从区财政再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残疾人扶持就业所需资金从区残联残保金中列支。
(五)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就业办、区残联、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各办(镇)。
十二、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办法
(一)援助对象: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法律援助对象包括: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而无其他收入的人员;
2.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收养人员;
3.农村“五保户”;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人员;
5.因其经济困难而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法律援助机构认为可以受理的人员。
(二)范围界定: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所需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三)援助内容:根据*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法律援助采取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证证明等形式。以上法律援助均由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
(四)援助程序:
1.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按不同申请援助事项分别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当事人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法律援助的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
(1)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权的证明;
(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的有效证件或者街道办事处(镇)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案件材料。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为城乡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并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六)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办(镇)。
十三、社会捐助和城乡互助办法
(一)工作内容:
1.开展“慈心一日捐”等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最大程度地整合社会帮扶资源。
2.利用各街道办事处(镇)和城乡居委会(村委会)设立的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随时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作为临时救济补充。
3.建立基层慈善协会和“爱心慈善超市”,各城乡居委会(村委会)设慈善联络员,保证捐赠渠道畅通。
1.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设计。我国二元经济导致二元社会保障。大部分的农村地区的居民都是自己负担为主,国家财政扶持为辅,而城市的发展水平高,大多数社会保障是由企业支付、自己支付和国家三方来承担;资金运作方式也大有不同,城市的是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农村的社会保障则是采取的完全积累制。可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导致了城乡间的社会保障相差甚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几个重点着手,在很多方面如工伤、失业、生育等等,但尚未形成规范性文件。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上也存在严重的随意性,缺乏合理的目标定位,相对于城镇来说,政府的扶持力度可以是还是远远不够的。
2.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水平比较。从城乡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来看,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2010年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的总额为11110亿元,财政补助的养老保险1954亿元,加起来的自己一共是有13064亿元,个人、企业、政府的筹资比例依次分别为24.4%、61.0%、14.6%。2010年新农保基金收入453亿元。个人、政府和集体的筹资比例依次为49.7%、50.3%,其中个人缴费有225亿元。虽然新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转变为“政府补贴、个人缴纳、集体补助”,但比较得出城镇地区的居民个人缴费比例24.4%远远小于农村地区的居民个人缴费比例49.7%。
3.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大。随着我国普遍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差距也在扩大。我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少数人掌握大量财富。城乡实际收入和福利之间差距接近6:1,相当于城乡平均20年的收入增长距离,导致入城打工者社会保障得不到及时解决。若能很好解决这些困扰和阻碍的问题,城镇中的社会保障才得以更好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对策建议
1.创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论社会成员的职业和身份是什么,只要他们有能力向社会尽了承担未来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他便应同样享受这个社会给予的各类保障。
2.完善城乡收入分配格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地区间收入差距大、行业工资差距大,城乡之间明显的收入差距的两极分化,同时导致了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两极化。缩小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确保低收入居民和农村地区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的社会保障,并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3.推动城乡产业互动发展。提升农村经济实力,推动农村地区发展,其社会保障能力也会随之上升。要实现城乡产业聚集和融合,形成城乡一体的产业组织体系,使农村的工业化融入全国的工业进程中去,可以在农村建设具有特色的产业园区和开发区,发挥农村优势,促进农村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能实现城乡劳动力互补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一年来。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张利同志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主战略、推进绿色转型的重大举措。今年我把落实“城乡清洁工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一是抓好“城乡清洁工程”城乡清洁工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从方案、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特别是针对工地乱象问题,组织人员制定了形象而具体的九治”标准,相继组织个执法大队召开整治工地乱象现场观摩交流会,全市300余个建设单位参加了现场会,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推动了全市建筑工地文明管理。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千分制考核方案。每月我都要召集指挥中心、督察大队负责人,二是抓好城管执法千分制考核。千分制考核是局指导城区分局工作、考量市直大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去年根据城管执法工作发展的需要。研究确定本月的检点,并亲自带队深入到一线进行检查,现场打分,当场反馈,有力地促进了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中,还注重了解基层对千分制考核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和方法,力求实现考核科学化、公平化、合理化。
第二条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按照本办法,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以下简称老年保障待遇)。
本办法所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是指: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退职费;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三)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
(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
(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老年保障待遇。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情况经公安派出所核实、经社会保障事务所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会保障事务所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准。
第五条符合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条件的人员,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享受老年保障待遇。
第六条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员在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期间失去享受条件的,自次月起停发老年保障待遇。
第七条建立老年保障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区(县)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对享受老年保障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第八条支付老年保障待遇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共同筹集,市财政资金根据区(县)功能定位,向远郊山区(县)适度倾斜。老年保障待遇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九条老年保障待遇资金应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十条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工作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老年保障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一,依法管理城建档案的水平高。建设系统从市到县市区、开发区,各级领导对城建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采取的措施得力,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套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有机体系,为城建档案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较好的保证了城乡建设各类基础资料的归集、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二,城建档案管理的体制顺。市和有关县市、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都设立了“城建档案管理处”或“管理办公室”,形成“处、馆(室)”一体的管理体制,不断强化了城建档案管理的行政职能。从“两书一证”的执行情况看,“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报送责任书”的签订和“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的发放,都分别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进行了把关,较好地保证了规范管理。
第三,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起点高。建设系统历来高度重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几年前规划局组织开发了的三维数字城市基础空间信息获取处理技术体系及应用项目,荣获由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颁发的“2004年全国地理信息系统优秀工程金奖”,这是我国地理信息系统最高奖项;2005年,该项目又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这个项目对的规划建设决策起到很好的效果。2009-2010年,市又组织了市区地下管线补测补绘工程,列为了市委、市政府的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完成了地下管线探测接近5000公里,这是相当不容易的;并且开发了“市地下管线信息共享平台”,据我了解,这又是一个高起点、高标准的地理信息应用项目,待整个平台全面调试运行后,不但能够做到与管线权属单位共建共享,还可以和规划局、国土局的信息系统实现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涵盖地上地下的直观三维系统,能够为各类决策提供一个更强大的基础支撑平台,这是非常值得可喜可贺的。
第四,城建档案综合利用的水平高。城建档案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在这些方面,也走在全省的前面。在各类的专题片的制作、《建设志》的编纂,尤其是在申报各类奖项方面,城建档案的查询利用做出了比较突出的成就。做出最显著贡献的是房产档案,因为涉及权属变更,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核心财产权益。我这次本来是带的第三组,先后看过了济南、泰安、德州、聊城,这次是受崔主任的委托又来到了青岛、烟台、,在我走过的这7个城市当中比较,市的城建档案管理是高水平的,这种高水平是全方位的,是比较全面的,从市到县市区、开发区都很好。这些工作成果的取得,是与各级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解放思想,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分不开的,是与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分不开的。
对下一步的工作,我提几点建议和希望:
第一,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建档案归集管理的流程,尤其是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集管理的流程。今年4月份在莱芜召开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省厅出台了7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明确确定从2012年开始全省执行统一的城建档案“两书一证”制度。这次全省执法检查之后将择时择机召开执法检查总结会,同时就“两书一证”规范使用情况做出全面部署,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两书一证”核发程序。要规范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流程。按照2009年省政府55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工业压力管道和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核发规划许可证之前凡是涉及管线工程的,必须进行地下管线资料查询,没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资料查询意见的,规划部门不准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不能进入规划设计程序,这是其一;其二,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资料查询意见后,才能办理道路挖掘许可手续,在道路竣工覆土前必须组织进行管线测绘,做到数据及时入库,动态更新。再就是规范《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核发流程问题,要召开几个小型的座谈会,寻求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原则上,一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冲突,二是保证各类正常工作运转,三是保证档案尽可能完整归集。
第二,着眼实际应用,进一步提高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目前,“市地下管线信息共享平台”已基本建成并初具规模,下一步要研究如何更好地使它的使用效应最大化。有这么几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集中统一管理。查询人员直接来查询、出图,因为管线信息是涉及公共安全的,可以满足保密的需求。第二种方式是权限查询使用。管线产权单位要有专用线,专用端口,比如说自来水可以查,但只能查自来水的,别的都不能查,只有几个人能进入全系统查看。第三种方式是共建共享。这个平台还可以与国土、应急、公共卫生以及110救援等实行有机联动,与数字、数字城管有机结合。第四种方式是管线产权单位建立子系统。管线权属单位要在这个大的基础平台的基础上,尽快开发各自的专业管线子系统,特别是有危险性的管线,既要实现远程数据交换和应用,又要实现各自的远程监控,遇有险情在第一时间关闭相关阀门,最大限度地减少管道挖断事故的发生,直接实现城市的节能降耗,实现对城市安全的维护。总之,一定要把这个共享平台建好、用好,要开一个高层次的科技鉴定会,一定要申报省或部的科技进步奖,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一、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的意义
城镇化是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渐进产生的社会现象,尽管学术界对城镇化解读的角度不尽相同,但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城镇化不仅是一个过程,而且还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城镇化的核心就是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农村逐渐向城市转变,由此引发人们在生活、思想、文化方面的变化。要实现城镇化就必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逐步完成产业结构升级,吸收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借以为农村人口转移提供条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目前已初步具备实施城镇化的条件,逐渐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促进城乡居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逐步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必将极大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有了物质基础做保障人们就会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提高自身素质上来,从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由此可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进一步来说,物质文明本身就是精神文明的物化表现形式。
2.有利于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
以实施城镇化为突破口,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发展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其意义不可估量。
二、社会保障政策存在的问题
1.农村中非农人口缺乏政策保护
我国农村存在着大量的非农人口,比如农民工,他们没有城镇户口,也不同于农村居民。土地被政府征用后,非农人口既不能享有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也不能享有农村居民的土地保障政策,转变为一种完全游离于社会保障政策之外的“边缘群体”。农民工不是工人,在社会保险方面,他们没有工伤保险;农民工不存在就业、失业,自然也就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农民工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家庭保障也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由于受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最终能依靠的还是土地保障,而土地对于失地农民已经不具有任何保障作用。因此,应尽快建立并完善针对农村非农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以此保障其基本生活。
2.城乡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差距较大
从公平角度而言,城乡居民理应同样享受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带来的福祉,但实际能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的农村居民却是少之又少。我国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时,也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很少考虑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其根本原因还是受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发展结构的影响。虽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近年有所增加,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
3.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就社会保障工作而言,政府资金的投入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那里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因此,各级政府应给予农村地区更大的财政支持。要建立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我国政府目前所能给予的资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在社会保障工作中,只有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切实解决财政资金缺口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机对接。
4.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制不健全
在党和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我国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镇居民中已经建立起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保障事业飞速发展相比,我国在社会保障立法方面却相对滞后。就目前情况看,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立法不仅层次较低,各地区标准不一,而且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甚至在社会保障的一些领域中存在空白地带,造成具体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这都与社会保障法作为一门独立法律的地位是极不相符的。
三、建议
1.完善农村中非农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
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正有计划地将工业重心向郊县转移,这不仅促进了中小城镇的发展,而且使传统农业获得了更多的外部支持,但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农村人口非农化使农村中被非农化的人口不仅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且无法得到社会保障待遇。如何统筹兼顾农村中非农人口的合法权益,扩大产业吸收范围,为农村非农人口参加社会保障创造便利条件,成为党和各级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社会保障始终是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最为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有条件地将农村非农人口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中,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促进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吸引更多的农村居民到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努力扩大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面
发展城镇化就是要努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面,以便使更多的群体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给他们带来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面是反映社会保障政策有效性及可行性的重要标准。我国要建立覆盖城乡的一体化社会保障政策,必须综合考虑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要逐渐创造条件,争取将尽可能多的群体纳入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范围内。我国在发展城镇化、扩大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工作中,要立足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历史与现实,高度重视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参保工作,着重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只有加大宣传力度,给予优惠政策,才能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体积极投保,进而扩大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完善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还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更多的群体享受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3.大力增加政府社会保障资金投入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工作离不开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城镇化进程中也应加大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以此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顺利推进。除社会统筹基金外,社保资金主要还是依赖政府财政政策及社会福利的支出。要增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调整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结构势在必行,要始终确保社保资金在财政分配过程中处于优先考虑地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为此还要全方位扩大社保资金的筹资渠道。要立足于政府的财政支持,还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彩票、社会捐助等方式,采取“集中管理,合理使用”方式,缓解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压力。在我国农村现阶段社会保障难以迅速普及的状况下,还要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从根本上增强农民自身的养老能力和投保能力,这种做法目前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4.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
依法治国要求法制先行,《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立法的空白,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相比,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工作稍显滞后,这也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障政策的统筹规划。因此,必须不断完善并强化城镇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工作,特别要针对特殊群体进行专门立法,以此改变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加强社会保障立法,目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农民工问题始终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有鉴于此,我国必须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工作进程,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对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及社会救济进行全方位的详尽的规定。唯此才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城镇化进程的顺利开展。
(2)全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维权创造便利条件。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充分整合资源,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不断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事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法律赋予农民工的权利转变为现实的利益。
(3)不断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法律援助机制。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促进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维权的案件各级法院要公正并及时地审理;对部分缺乏维权意识的农民工,应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建立法制化的社会保障争议仲裁机构和专业化的仲裁队伍,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及仲裁程序。
四、结论
【关键字】城镇化;快速城镇化;社会保障
推进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内生需求。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率虽保持上升态势,已初步接近世界平均城镇化水平,城镇化的体制环境也已逐步形成,然而城镇化的进程仍然缓慢,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于经济的发展是阻碍城镇化的深层因素。只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之与城镇化步调一致,才能真正促进城镇化进程。
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保障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自1949年初始建立以来,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与完善,我国已初步建立包括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及正在发展的农民工相关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其中国特色,社会保险是最核心的部分。整个社保体系在不断完善中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然而它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快速城镇化与社会保障的互动分析:纵观国际城镇化的发展可以看出,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保障制度呈现出一种相伴而生,互相促进的关系。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既能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受到社会保障发展情况的制约,只有协调好两者的关系,才能达到双赢。①快速城镇化能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加速发展:快速城镇化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城镇化进程中突显出来的经济、人口、社会层面的变化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与整合要求的实现;城镇化进程伴随的经济、人口、社会层面的变化体现为农村传统自然经济转变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聚集以及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与之相适应,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自我保障转向以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主体的保障方式、从城乡二分走向城乡统一、从单一自给走向多层次可持续;其次在城镇化发展下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给社会保障带来充足的物质保障,经济又决定财政,国家财政的充裕能充分保证社会保障的质量与水平,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的人群必然随之增多,社会保障系统也会随之完善,待遇水平相应提高。②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加速城镇化的进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城镇化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速度与质量;目前,衡量城镇化发展速度的主要因素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在城镇化初期,因农村集约生产释放出来的许多劳动力到城市发展,除了取得相应劳动报酬外,城市中优厚的社会保障也是农民流动最想得到的权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在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如果能够满足这些群体的利益需求,农民流动将会更加迅速,城镇化随即加快。同时,还要坚持城镇化发展的品质,积极推进其与环境资源承载力、与行政管理能力相适应,不得过快或者过慢。而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的"减震"是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引导城乡规范流动迁移的有效途径,社会保障的完善,将使这种调解作用发挥到极致,使城镇化发展更为稳定有序,合理突出。其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规范有助于城镇化结构的优化调整。当前我国的城镇化追求的是一种统筹城乡、格局合理、各类城市规模适宜的格局,从而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人口、资源及环境的和谐配置。如果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兼顾城乡人员流动,做好城乡之间的保障结构,保护好失地农民的利益,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保障体系,将有利于城镇化结构的优化。
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①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导致城乡二元保障格局:我国以“户”为单位将人口划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一方面,在城镇化进程中,国家通过这种划分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缓解就业及资源分配,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上,户籍制度的划分使社保安排倾向于城市,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相当齐全,而农村由于身份特征不同,往往享受不到那些以非农业人口为中心建立的医疗、卫生、保险等。同时,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大量更具特殊身份的农民工群体,他们非农非工,在城市里做着边缘性工作又得不到社会保障,往往回流返乡,回到农村后仍然没有符合条件的保障项目,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在城乡二元保障格局中,还有一些处于真空地带的农村非农人口,他们既享受不到土地保障,又不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因此,城镇化下许多家庭依靠征地赔款来维持生活,待到赔款吃光,就没有任何生活保障。农村“社会保障的严重缺失使得已转移和待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无法割舍与土地的联系,严重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减慢了城镇化发展步伐”[1]。②社会保障制度缺乏有效性:首先,处于社保制度核心地位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我国社保资金的运行管理是国家统筹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其中30%作为劳动保险基金上缴中华全国总工会,实行的是全国统筹;剩余的70%由企业负担。而后30年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统账结合”制度中,除十几个实施个人账户做实试点省份实现了账户基金省级统筹外,其余地区统筹程度都没有突破县市级水平。离省级统筹、国家统筹甚至社会化还有很大距离”[2]。由此可见,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不高,缺乏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保证社会保障在城乡之间的转移,在风险面前抵御能力自然有限;其次,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小,城镇化中的失地农民缺乏持久保障,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城市贫困人口约有1400万人,但到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数仅有416万人,还有近1000万人未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网,同时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中还有大部分人并没有享受到此保障,且城镇化中的大部分失地农民也没有相应保障说明。这些都将成为城镇化发展的阻碍。再次是老年农民的社会保障低水平,2010年我国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3%,农村老龄化率比城市高1.24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贫困发生率约为8.5%,是城镇老年人贫困发生率的3倍多。而农村的养老保险覆盖率却很低,且有逐年降低趋势。农村家庭的收入较低也时刻影响着传统的社会保障功能发挥,这无疑成为对社会养老体制最大的考验。最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法律化程度较低。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滞后带给其有效实施一定的困难,我国缺乏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专门立法,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定少且模糊。有些劳动立法中对在职工的保障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这都为切实保障农民利益,有效推进社会保障带来不便。
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策建议
对于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社会保障问题应用发展的眼光,全面客观的分析问题,创新对策,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有效,充分发挥其对城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改革阻碍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传统体制:一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主要工作是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结构,在户口登记形式上要以居民居住地为参考,清楚界定落户条件,确保落户者住所及生活的合法化,充分利用法制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建立适应快速城镇化发展的户籍管理制度;二要健全土地制度,制订可行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土地的信用制度,鼓励农民出租转让土地,创新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尊重农民财产,补偿要科学合理,为农民提供充分的物权保证。
加大政府的财政拨款: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比例很低,应进行合理的结构调整,确保社会保障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扩展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实行社会保障税改费,提高征税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提高慈善公益捐献比重,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同时大力发展公益彩票以及职业福利的作用,共同为社会保障积累资金。
有效解决各类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首先是失地农民群体,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认识到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及利益需求。农民在失地之前的土地保障是其主要保障方式,城镇化中,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保障应确保等值,在土地市场交易中,除给予货币方式的补偿金外,应正确引导农民接受更有持久价值的保障补偿,如就业安置、保险安置等;社会保障还应针对失地农民设立养老保险制度及医院保险制度,政府和集体应主动协助农民个人出资,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其养老问题,同时,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如社会医疗救援制度、大病及住院保障制度,并积极引导农民投保商业保险,鼓励社会组织多方捐助,共同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另外,应积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清楚了解失地农民情况,应保尽保,及时为失地农民“遮风挡雨”;其次是农民工群体,这类群体流动性大,很难用一个制度标准将其覆盖,必须建立多层次较全面的保障体系。如在社会保险上,要具体群体具体对待,对于那些较为稳定居住于城镇中且收入固定的人,可将其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中,享受应有的保险,对于流动性强,工作不稳定的群体应采用过渡的方法,建立个人账户,将社会保障全部计入账户,且对这类群体应进行适当的就业救助,提供就业培训;在社会福利上,主要体现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保障方面,国家应加大财政扶持,改善农民工子女的生活及受教育水平,缩小其与城市儿童福利差距;在社会救助上,应充分认识到农民工的贫困需要,将福利、保险和救助联合起来,帮助其尽快脱贫。
健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一要加强立法,对于农民工问题的立法空白,层次低的问题应及时弥补,立法中应明确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实际问题并做具体规范,对于农民工常出现的拖薪欠薪问题给予立法支持,明确规定违法惩戒措施;二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加大监督审查工作,对于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三要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仲裁制度,缓解农民工的劳资冲突。
社会保障与城镇化的发展彼此制约,互为条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城镇化的快速进程,因此,通过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切实保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市化 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
一、引言
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城市化浪潮悄然兴起。经过20多年的发展,至2001年5月,随着城乡分隔制度在小城镇的废除,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被大大提速,城市数量急剧增加,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一片欣欣向荣之景。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包括环境污染等在内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其中失地农民的出现就是城市化负面影响的一大产物。由于新城镇的建设及旧城镇的扩张,大片农田耕地被征用,许多农民被迫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由于土地兼具了六大社会保障功能(鲍海君、吴次芳,2006),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活保障,在现今社会保障体系无法全面覆盖的情况下,游离不定的失地农民成为了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对此国外已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陈信勇、蓝邓骏,2003)。
为了我国经济能够持续地稳定健康增长,有不少学者将城市化进程下失地农民所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研究方向,提出了不少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言。综合来看,大部分学者的研究分别从两个切入点着手:一是现行征地制度的不合理之处。卢海元(2003)就指出政府施行的补偿制度没有充分考虑其对失地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深刻影响,使农民的利益遭受巨大伤害。张翠云、王裕明(2009)也提到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保障水平低,安置方法单一的弊病。一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问题。张发恒(2007)、孙慧梅(2008)就分别撰文论述失地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下面临的严峻的养老问题。而杨雪(2006)、马弛等学者(2004)则对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通过对失地农民就业状况的调查、分析和研究,作出一些有益探讨。另外一些学者,如王凤明(2005)、嘉蓉梅(2006)、温皓(2006)、马强(2007)等,将他们的注意力投放到医疗领域,详细阐述了失地农民医疗保障缺失的现状,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对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向提出建议,并客观评价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效果。
然而,从研究内容来看,已有的相关文献存在着如下三个明显不足:一是相比于制度性保障问题,更注重分析征地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之处;二是相对于全面、综合性分析,倾向研究制度性保障问题的单一方面;三是相较于普适性较强的理论探讨,更强调个体间差异明显的实证分析。有鉴于此,本文将首先从城市化下的失地农民的现状入手,在详细分析失地农民损失的权益及承担的风险后,着重关注失地农民面临的,包括经济补偿不足和制度性保障缺乏在内的两大问题,其中会对现存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三大问题进行详尽的综合性理论探讨,最后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方面的社会保障问题分别提出解决方法与途径。
二、城市化进程下的失地农民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据2011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布,2011年我国共批准建设用地61.17 万公顷,其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1.05 万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25.30 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26.3%、21.6%、19.4%。随着建设用地增加和农用地减少,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上升。据测算,1999年至2010年,将近3000万农民失去其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而这一数字还将继续增加。农民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最大成就者,然而随着土地的流失,他们被迫作出巨大牺牲,丧失诸多权益。
(一)与土地相关的权益流失
1、失去宝贵的家庭财产
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由此可见土地是隐含巨大价值的家庭财产,能够为农民带来稳定收入。自2003年3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赋予了农民以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收益权及继承权等。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即无法享受这些权益带来的经济利益,这对失地农民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损失。
2、失去基本的就业岗位
耕作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工作岗位。他们学习到的、掌握到的知识与技能,皆是与耕地相关。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地农民的技能不再有用武之地。同时由于长期耕作的缘故,大部分失地农民缺乏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劳动知识及技能,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失地即意味着失业。
3、失去可靠的生活保障
农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土地的收益,这也是他们最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是他们抵御市场风险的一道屏障:土地不仅为他们提供果腹的粮食,还为他们提供晚年养老的方式与手段。农民失去土地,就是失去最可靠的生活保障,直面来自市场经济的各种风险和挑战。
(二)社会身份转换带来的风险
绝大多数失地农民都经历了社会生活的巨大转变,不仅包括从农民到其他行业工作者的职业转变,还包括了从农村到城市的环境转变,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他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将被迫城市化,与此同时却无法享受到城镇居民应有的福利待遇。这些失地农民被迫游离在城市与农村的边缘。在许多地方,失地农民已经沦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政府应当对他们给予关注与保护。
三、当前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失地农民为城市化所作出的牺牲是巨大的,然而他们却没有受到与此牺牲相应的补偿,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社会对他们未来生活所给予的保障与支持是远远不足的。
(一)经济补偿不足
由于法律规定的缺漏及实际执行的偏离,我国现今对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与他们的损失相比,显得杯水车薪。表1显示的是我国4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及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对比情况。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各地政府给予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仅相当于他们在3至12年内的人均纯收入之和(而事实上,大部分地区的补偿仅相当于3至5年的人均纯收入之和,仅个别耕种条件极为优越的地区可获得相当于12年人均纯收入总和的补偿)。在考虑了通货膨胀后,这点补偿远不足以为失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实际中大部分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都面临着收入下降、生活水平恶化的情况。
我们认为,经济补偿的不足主要由以下两点原因导致:
1、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过低
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则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简言之,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下限是10倍,上限是16倍,最高不得超过30倍。问题在于上述补偿标准根本不足以保持失地农民原有收入水平,不足以弥补他们的经济损失。
2、农民只能领取到部分补偿
首先,各地在具体执行补偿办法时,往往采取最低限度的补偿水平,更有甚者还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水平;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农民一人并不能取得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国土资源部在2010年7月发出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地指出,征地补偿费依法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作出规定。因为上述规定,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费用往往只有财政拨付的一半或是三分之一;最后,村集体、村干部截留征地补偿款现象严重。例如,自2011年12月以来江苏省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镇长就以“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他们‘坐吃山空’”为由,私自截留500多户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及安置费,款项总和超过5000万元。对这一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该镇长竟理直气壮地以“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作出回应。
(二)制度性保障问题严峻
经济补偿的不足已经使得失地农民面临生活水平大幅下降的危机,而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缺位更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尖锐与凸出。
1、失地农民面临就业危机
现代农业经济理论认为,每征用一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教育程度偏低:据中国统计局综合司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公报显示,2006年我国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中,文盲占1.2%,小学文化程度占18.7%,初中文化程度占70.1%,高中文化程度占8.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3%。低水平的受教育程度,再加上职业技能的匮乏,使得失地农民成为无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三无”弱势群体,再就业率不足20%。
然而,失地农民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并不能完全解释他们再就业时面临的巨大困难,征地制度与保障制度的缺陷才是两大主要原因。
(1)征地制度缺陷。现行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征地单位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但是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完善,该模式已经难以满足需求;二是把征地款付给乡、村集体,让其妥善安置失地农民。虽然大部分乡、村集体试图以乡村企业的形式来吸纳失地农民,但是,由于产权不明晰、监督不健全、管理不有效等问题,大部分企业遭市场淘汰,小部分存活企业也自顾不及;三是将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失地农民,这也是我国目前主要的安置方式。但是失地农民在以土地使用权置换生活安置费后,就被推向劳动力市场。在机制缺漏、信息零散同时卖方过度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上,缺乏工作技能和经验的农民便茫然失措,真正再就业的人不多,留下了失业隐患。
(2)保障制度缺陷。如前文所述,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直接造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城乡差异化特征。在我国,政府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良好的失业保险制度。而农村居民基本上无法进入失业保险制度的涵盖范围。因此没有城镇户口的失地农民一方面处于失业困境,另一方面却无权享受政府提供的较高水平的失业保险。
2、失地农民医疗问题突出
城镇居民享受着政府提供的较好的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也不断提高。然而,迄今为止尚没有较为健全的社会医疗保险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健康,原因归纳为以下三点: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问题丛生。受城乡二元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所限,城镇居民享受的是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等社会医疗保险,农民则是初具社会医保雏形的新农合。而且,新农合的制度设计不完善,问题较多,主要包括:一是保障水平低。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而普通的门诊、跌打损伤等费用不在责任范围内,因此农民的实际受益不如预期;二是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就参加保险而言,必须在户籍地参加新农合的规定使多数在外务工的农民缴费不便。就报销费用而言,占花费大头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对准予报销的住院费用来说,如果报销金额小于往返路费,同样得不偿丧;三是全国范围内制度设计不统一。新农合的制度设计因地而异,由此出现了不同地方交费数额不一,交费时间不一、报销比例不一,准予报销和不予报销的项目不一,报销所需证据不一等现象,造成了农民的迷惑和茫然。
五、结束语
本文通过研究发现,现阶段失地农民遇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征地制度的问题,也有制度性保障问题,还有文化上的认同感问题,我们通过对失地农民这一群体的专门剖析,得出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土地对农民而言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还是最基本的收入来源,因此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丧失了包括家庭财产、就业机会、生活保障等在内的一系列权益;另一方面,失地农民在从社会身份转换这一过程中,由于缓冲措施的缺失,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直接推向市场,直面市场经济的挑战,承担了过多风险。
(2)现行征地制度在制定补偿标准时测算依据不足,导致失地农民收到的经济补偿不足以维持他们的长远生活;同时法律规定的缺漏,村集体、村干部截留补偿款现象严重,使得失地农民实际到手的资金往往只有极小的一部分。
(3)失地农民还面临着制度性保障问题:一是受制于安置方法单一和综合素质较低,失地农民再就业十分困难,在政府没有提供相应的就业保障机制的情况下,失地农民还面临失业难题;二是由于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划分,失地农民既没有专门的社会医疗保障又无法进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较低的收入水平也减少了失地农民投保商业保险的可能性;三是农民拥有土地的减少直接导致农村传统的两大养老方式的衰弱,在现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无法覆盖的情况下,失地农民如何养老已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4)针对上述制度性保障问题,我们给出如下建议:一是政府应加强工作,完善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岗位,促使其向非农产业转移;二是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方式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通过教育、舆论宣传等手段充分发挥家庭在养老上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已取得不俗成绩,但也遗留下不少社会问题。失地农民作为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以其庞大的数量、尖锐的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国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现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同时也为我国未来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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