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林业草原工作要点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督查方式
旗政府督查室在接到旗政府副旗长的批示件后,立即与林业局和防火办取得联系,了解防火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准备等情况。根据全旗防火工作安排拟定了期间防火督查工作要点并以通知的形式在绿原网上进行公布,要求各防火责任单位和地区在前对照督查要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政府督查室。同时,以电话抽查的方式,分不同时段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
1、根据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安排,各单位、各地区认真落实了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并召开专门的防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多层次、大范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抓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大部分乡镇能够严格按照旗人民政府对期间的防火工作部署,加大了防火检查工作,对辖区内高火险地段采取站山头、守坟头等办法,看死看守,做到了“人员、设备、车辆、宣传”四到位。
3、期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据统计,全旗在期间除镇发生4起草原火灾外,其它地区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
1、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十分清楚,对各地区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防火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等情况掌握的不准确,工作缺乏主动性;
2、部分乡镇对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未按要求组建和培训;个别乡镇防火器材及设备未接规定存放和检修;
3、大部分乡镇及国有林场对辖区内野外用火单位(主要是矿山企业)的防火监管措施还未完全到位。
4、由于去冬今春我旗降雨(雪)量多于往年,降低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个别地区产生了麻痹思想,对防火工作有所放松。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地区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局办公室:
按照局领导安排,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现将科室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执法清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大林业和草原执法整治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现有持证人员56人,均通过2020年执法证件年度年审,无任何不良违法执法记录。新参加考试办证人员3人;(证件正在办理中)。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科认真清理,目前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个:一是今年修订的《阿坝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是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阿府办发〔2017〕35号)。
3.继续加强司法对接。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的对接,建立有关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嫌林草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提高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实效。2020年全局未发生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办事),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无职务(故意)犯罪。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治林草良好氛围
5.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形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6.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制定下发的《全州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序开展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规范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顾问和人民调解制度。并对单位开展普法信息工作及时录入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7.坚持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通过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事业和企业人员学法制度,坚持把普法教育纳入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在增强法制意识和学习公共法律知识的同时,重点掌握与本部门、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体林草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了《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补充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有关行政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8.认真落实州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级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标准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局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政务公开展开工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9.行政权力清理优化工作。按照省州相关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编写完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责任清单》,形成了《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报告》。
经清理,州林草局涉林涉草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19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在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11.认真贯彻“三集中”“三到位”,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将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集中,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我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和服务效率,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为基层单位和申报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做到当日办结。2020年至今共受理涉林事项190宗,在承诺期限内办结190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69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45件,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3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1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1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60件,临时占用草地审批1件,达到提速60%的要求,群众满意率达100%。
12.全力推进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了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认领工作,我局认领3项,配合做好了平台升级对接等推进工作。
1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全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并对各县(市)林草局认领确认工作进行指导和
督促。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积极服务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讲解规划、用地等政策,认真化解困难问题,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利用信息化政务平台建立了业务审批件网上运行监察制度,同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州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了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门户网站和业务大厅,统一公示要件清单、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做到业务件受理规范、透明。
15.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林业和草原社会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着力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履行诚信行为的能力,保障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围绕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2021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深入推进党委依法行政,持续深化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强化依法治州工作保障。
2.不断提升林草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有关工作的衔接。
3.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推进审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开展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
二、重点工作
4.做好示范单位创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相关工作。
5.加强普法宣传平台建设。以重大节日时间点为契机,利用好网络平台、服务窗口、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积极适时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局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6.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行政机构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等结合起来,落实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范围,确保执法者守住法律底线。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矛盾纠纷化解调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及提供法律意见等。
7.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延伸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及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贯穿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及执行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8.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将州本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和审查工作细则,实现事项名称、权力类别、法定依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五统一”。
局办公室:
按照局领导安排,结合科室职能职责并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现将科室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执法清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加大林业和草原执法整治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现有持证人员56人,均通过2020年执法证件年度年审,无任何不良违法执法记录。新参加考试办证人员3人;(证件正在办理中)。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科认真清理,目前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个:一是今年修订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二是**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阿府办发〔2017〕35号)。
3.继续加强司法对接。进一步完善了“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成“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与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台的对接,建立有关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嫌林草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规则、证据标准、法律文书等,规范案件移送等制度,促进“两法衔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提高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依法行政实效。2020年全局未发生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办事),无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班子和公务员队伍无职务(故意)犯罪。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治林草良好氛围
5.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形成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6.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因人员变动,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制定下发的《全州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序开展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规范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顾问和人民调解制度。并对单位开展普法信息工作及时录入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7.坚持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通过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事业和企业人员学法制度,坚持把普法教育纳入政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林草干部职工在增强法制意识和学习公共法律知识的同时,重点掌握与本部门、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全体林草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了《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补充规定》、《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有关行政管理、监督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8.认真落实州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州级法治示范县(市)、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标准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局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政务公开展开工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9.行政权力清理优化工作。按照省州相关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编写完成了《**林业和草原局权力清单》、《**林业和草原局责任清单》,形成了《**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报告》。
经清理,州林草局涉林涉草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19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5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
10.“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实施细则在局官网上进行了公示。
11.认真贯彻“三集中”“三到位”,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将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集中,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授权事项进行了逐一的清理和完善,我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和服务效率,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为基层单位和申报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力争做到当日办结。2020年至今共受理涉林事项190宗,在承诺期限内办结190宗,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69件,临时占用林地审批45件,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3件,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批1件,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11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60件,临时占用草地审批1件,达到提速60%的要求,群众满意率达100%。
12.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认领工作,我局认领3项,配合做好了平台升级对接等推进工作。
13.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全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并对各县(市)林草局认领确认工作进行指导和
督促。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积极服务对接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讲解规划、用地等政策,认真化解困难问题,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度。利用信息化政务平台建立了业务审批件网上运行监察制度,同步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州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了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在门户网站和业务大厅,统一公示要件清单、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做到业务件受理规范、透明。
15.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管理,落实奖惩机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林业和草原社会信用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着力强化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履行诚信行为的能力,保障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围绕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2021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深入推进党委依法行政,持续深化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强化依法治州工作保障。
2.不断提升林草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森林法》,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有关工作的衔接。
3.持续深化林草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程序、改进服务、提升效率,推进审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开展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只进一扇门”,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改革创新,努力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
二、重点工作
4.做好示范单位创建。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相关工作。
5.加强普法宣传平台建设。以重大节日时间点为契机,利用好网络平台、服务窗口、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积极适时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局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6.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与行政机构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等结合起来,落实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范围,确保执法者守住法律底线。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矛盾纠纷化解调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及提供法律意见等。
7.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延伸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及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贯穿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及执行等各个环节,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8.推进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将州本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现“一个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和审查工作细则,实现事项名称、权力类别、法定依据、事项编码、行使层级“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