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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大汇报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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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大汇报材料

第1篇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__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联络,并安排立案庭(原为办公室)专门负责落实和督查。今年以来,共接待人大代表24人次,处理代表关注案件7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受到代表们的赞扬。同时,院办公室、立案庭根据工作的性质加大了督查工作的力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了一案一结果,一案一汇报,及时向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反馈案件的处理情况,充分发挥了督查工作的监督职能和推动作用。[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__县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充分认识到: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履行宪法和法律义务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的客观要求,也是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院党组要求全体法院干警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重视联络工作、行动上积极支持联络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加强法院联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思想上重视联络工作、行动上积极支持联络工作,树立全院上下“一盘棋”的意识。采取了几项具体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网络和联络工作领导责任体制,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立案庭(原为办公室)为具体联络部门,配备一名专职联络员,并建立相应的联络工作网络。二是建立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定期向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制度。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每半年向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便于领导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联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指导,提出要求。三是各部门加强联络意识,克服联络工作仅仅是立案庭一个部门任务的错误认识,积极主动地支持立案庭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的信息和审理情况及时报送立案庭汇总。

二、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意见落实、整改到位。

首先是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需要作出说明的主动上门向人大代表进行说明,通过说明与沟通,使代表充分理解;需要进一步整改提高的,认真总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对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件和代表的来信来访,由立案庭联络员当日登记、当日提出拟办意见,并由分管院长列入督办督查范围,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限在5日内写出报告。由联络员负责向人大作书面汇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采取多种形式,通报情况

及时向人大及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旁听案件、视察法院工作等形式介绍法院工作情况。将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涉及审判执行工作、重大改革措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文件,都抄报人大常委会,便于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

第2篇

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受其监督,对其负责。近年来,闸北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让检察权在人大监督的“阳光下”运行,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有力保障,“强筋健骨”,促进了检察队伍素质的提升和检察业务的发展。

据了解,该院已连续十一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五届荣获上海市先进检察院,并荣立高检院集体一等功,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制度“自觉”:完善机制“有两手”

闸北检察院认识到:接受监督靠“自觉”,但没有制度保障,就会出现不确定性。由此,一手抓组织,一手抓机制,促进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组织建设上,根据市检察院有关要求,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指导和组织作用;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任命联络室主任,指定专职联络员,明确联络室的工作范围、责任目标,实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机制上,专门制定《对口联系、走访人大代表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规定》等,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明确了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汇报阶段性工作和经常性联系沟通等要求,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行动“自觉”:“上门”汇报,“来去”联系代表

据悉,近年来,闸北检察院通过编撰工作简报、动态信息和情况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相关重要工作,多篇汇报材料得到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2008年以来,还先后就反贪工作、反渎工作、检察建议等专门向人大汇报。

检察院注重“请代表进来”。聘请区人大代表担任特约检察员和廉政监督员,参与检察长接待,加强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通过积极拓展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三优一能”评选、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专题座谈、科学发展观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具体、更广泛地置于人大代表监督之下。

联系代表还要“走出去”。院领导根据责任分工,每年定期定向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并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此外,积极编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定期赠阅《检察日报》等刊物。

利用网络“搭桥”。在检察外网设立“检察长信箱”,并开辟“人大代表专栏”,与人大代表建立经常性联系。

“自觉”有成效:意见化为决议,赞成率100%

记者了解到,区检察院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或督办的事项,坚决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比如,建立健全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备案工作机制,定期梳理分析研究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努力将人大代表关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转化成下一阶段改进工作的重点和提升工作的重要方面,形成党组决议。

第3篇

一是要构筑接受监督的平台,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为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刑事案件进行监督,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陪审员,参与有关案件的审理,使他们充分了解在关案件情况,参与案件的决策。与人大政协联合成立保护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会,建立起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联动机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为杜绝审判人员吃当事人饭、喝当事人酒现象的发生,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凡发现干警吃请,一经查证属实,都应该严肃处理。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把自觉接受监督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全方位进行。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联络督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及时处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运转程序。实行重大活动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院领导亲自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责令限期完成制度。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上,本着“抓重点、保全面、求实效、促公正”的要求进行;在接受监督的目标上,以实现案件公正和高效为根本;在监督对象上,以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审判员为主,也不排除书记员、后勤服务等人员;在监督内容上,以监督法院是否严格执行法律为主,对具体案件反映的情况均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监督形式上,以法定的监督形式和手段为主,同时采用取座谈会、口头汇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无论队伍管理、干部作用、基础建设,还是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均实施阳光工程,将有关程序、内容全部公开。鼓励并诚恳请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胆使用批评、受理申诉等手段对审判人员违法、失职进行处理、纠正。

三是完善有关措施,确保监督实效。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和意见,安排专人处理。采取调查、院领导重点督办、限期完成等方法,确保贯彻落实。将法院信息、院务通报、总结、文件等材料,及时向人大、政协报送,征求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对所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及时作出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要通过自觉接受监督,使全院干警的自律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干警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人民法院通过自觉接受监督,还会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群众有冤敢于向法院领导说,有苦愿意向法官诉,相信法院、相信法律的就会明显最多,只有这样才会有效地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人民法院要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探索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新途径,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尊严,真正树立起公正公平司法形象。

一是要构筑接受监督的平台,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为了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刑事案件进行监督,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陪审员,参与有关案件的审理,使他们充分了解在关案件情况,参与案件的决策。与人大政协联合成立保护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会,建立起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社会联动机制,有效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下降。为杜绝审判人员吃当事人饭、喝当事人酒现象的发生,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凡发现干警吃请,一经查证属实,都应该严肃处理。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把自觉接受监督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中,全方位进行。人民法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联络督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及时处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运转程序。实行重大活动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制度;院领导亲自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责令限期完成制度。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上,本着“抓重点、保全面、求实效、促公正”的要求进行;在接受监督的目标上,以实现案件公正和高效为根本;在监督对象上,以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审判员为主,也不排除书记员、后勤服务等人员;在监督内容上,以监督法院是否严格执行法律为主,对具体案件反映的情况均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监督形式上,以法定的监督形式和手段为主,同时采用取座谈会、口头汇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无论队伍管理、干部作用、基础建设,还是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均实施阳光工程,将有关程序、内容全部公开。鼓励并诚恳请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胆使用批评、受理申诉等手段对审判人员违法、失职进行处理、纠正。

第4篇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政府部门及所任命干部的两项评议工作,已开展多年,从几年来的实践来看效果是明显的。

一是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严格依法行政。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制化,各项法律法规正在建立健全,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使我们政府工作更加有据可循、有法可依,但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为行政机关执法的范围很广、执法的内容很多、执法队伍也很庞大。这就使我们的执法工作容易出现偏差,如以言代法、越权执行等,有损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是我们必须纠正和解决的问题。而人大开展述职评议正是把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的。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自觉性和执法水平,监督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这是人大对国家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部分。这种监督形式,实际上是把党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人大监督的实践中来,把监督人与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评议,述职干部向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全面汇报,实际上也是向广大人民群众汇报。不仅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也为我们提供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为民造福的机会,同时,也能更多地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往往也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通过评议,可以帮助政府不断克服工作中的难点、缺点和不足,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大评议的内容之一,就是我们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勤政廉政情况。总的来看,我们政府部门和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情况是好的,但也不可否认,在我们的某些部门、某些执法人员中,、奢侈浪费、作风浮夸等腐败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对此,群众是清楚的,是有意见的。开展述职评议,则是一种很好的廉政监督形式。通过评议,对被评议的部门和干部提出中肯、善意、客观、全面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是对我们政府部门和干部的督促,而且也是一种积极的鼓励,是一副很好的清醒剂,是保护我们干部,能促使我们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真正做到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版权所有

所以,我希望,这次被评的部门和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消除各种不正确的想法,积极、主动、自觉地接受评议。

二、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搞好两项评议工作

今年评议工作,是在全县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我们一定要把评议工作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配合搞好这次评议。被评干部要把整个评议过程作为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作为增强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创业的过程,作为促进和推动本部门工作的过程,认真加以对待。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整个评议工作的要求,在各个方面作好充分准备,有条不紊地安排好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部门日常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制订好迎评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受评的两位局长,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消除各种顾虑,敞开思想,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工作,写好评议材料,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汇报会情况,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敢于亮丑,敢于揭短,深刻反省各自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切不可消极等待,力争做到未评先改。各个没有评议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也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本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我们政府部门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三、要以述职评议为动力,努力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检察院按照市委“一三八五一”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部署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出发,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推动了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多年来,全院实现了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责任事故的“三无”目标。

(一)高度重视,推动检务公开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在充分酝酿、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为顺利推行检务公开提供全面的制度保证。

(二)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贪、反渎、监所、民行工作,组织上街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要做法:一是拓展宣传广度。认真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作宣传展板百余块,向群众发放“检务公开”材料等1万余份,耐心解答群众咨询;五年来,共接待上访群众1000余人次,受理群众控告申诉100余件。二是拓展宣传深度。坚持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工作中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取得各方面的监督和支持。深入开展涉检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和积案化解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下访巡访、送法下乡等制度,努力使涉检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多年来没有出现一起涉检案件。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法律地位和活动部署,向社会公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和民生检察服务热线96699;2008年12月,检察院建起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被市委、市纪委授予“十大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荣誉称号。截止目前,共有四万余人次前来参观,接受警示教育。

(三)坚持报告和通报制度,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检察院及时将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协和新闻界通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一是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近年来,检察院对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共向市委汇报12次;对检察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办理的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汇报,使党委领导对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有及时清晰的了解,同时也给予检察工作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二是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等情况汇报。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虚心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了3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担任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对于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代表反映的问题,视案情和不同诉讼阶段及时反馈办理进度,有效监督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检察工作社会影响。积极联系各种新闻媒体,通过撰写新闻稿件、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互联网站等形式,宣传检察机关的重要活动部署、重大案件进展等情况。

(四)协调配合,全面落实检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及时、主动、充分、如实地向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一是在侦查工作中,依法公开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立案标准、办案期限,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规定等内容。2009年以来,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59件71人,全部作了有罪判决。二是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依法公开审查逮捕期限,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等内容,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2009年至今,共受理批捕案件828件1134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00件808人。三是在审查工作中,依法公开不案件公开审查规则,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程序规定,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以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程序等内容,提高诉讼参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了规范、文明执法。三年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案件1203件1618人,提起公诉1110件1414人。四是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宣传检察机关的职权、职务犯罪案件的范围和立案标准以及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等内容,争取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五是在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工作中,依法公开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应当公开的案件办理环节、时限等内容,提升诉讼监督实效,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9年以来,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件,立案审查31件,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28件。六是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依法公开高检院制定的看守所检察、监外执行检察等“四个办法”等内容,创新探索了“未成年人犯罪维权帮教档案”机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七是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在接访大厅创立“民生检察服务中心”,建立了“检务公开”电子屏幕,把检察工作自觉融入全市经济工作大局之中,树立为群众服务的工作理念,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没有出现一起涉检案件。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一是公开检察工作纪律。结合高检、省市院从今年6月份开展的为期一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由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向社会各界公开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并将“九条卡死”、“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制成警示牌、桌牌放置在办公、办案场所,将“禁酒令”制成卡片随身携带,既方便了检察干警自我提醒,又方便了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制度。及时督促办案人员依法履行告知义务、遵守办案纪律,并在案件办结后由纪检监察部门逐一进行回访,征求社会各界、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对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执法情况以及执行办案纪律、规定情况的意见。2009年以来,对办理终结55件62人自侦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联动公开机制尚欠完善。检务公开同政务公开、司法公开一样,都是国家机关促公正保廉洁的重要措施,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形成联动公开的机制,应进一步加强与政法等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合力,使社会公众和诉讼参与人知晓的内容更全、更细。二是对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强。特别是与相关新闻媒体、网络等联系较少,有待进一步加强,确保检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意见建议

一是切实加大检务公开宣传活动力度。检察机关要定期开展检务公开宣传活动,创新形式,方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各项检察工作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职权、机构设置、办案程序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大力讴歌检察工作,反映检察业绩,弘扬先进典型,展现人民检察官的精神风貌和队伍形象,增强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公信度。

第6篇

一是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实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严格依法行政。当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制化,各项法律法规正在建立健全,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使我们政府工作更加有据可循、有法可依,但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为行政机关执法的范围很广、执法的内容很多、执法队伍也很庞大。这就使我们的执法工作容易出现偏差,如以言代法、越权执行等,有损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是我们必须纠正和解决的问题。而人大开展述职评议正是把执法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的。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自觉性和执法水平,监督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这是人大对国家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部分。这种监督形式,实际上是把党的群众观点创造性地运用到人大监督的实践中来,把监督人与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评议,述职干部向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全面汇报,实际上也是向广大人民群众汇报。不仅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也为我们提供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为民造福的机会,同时,也能更多地得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往往也是人大监督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通过评议,可以帮助政府不断克服工作中的难点、缺点和不足,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大评议的内容之一,就是我们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勤政廉政情况。总的来看,我们政府部门和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情况是好的,但也不可否认,在我们的某些部门、某些执法人员中,、奢侈浪费、作风浮夸等腐败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对此,群众是清楚的,是有意见的。开展述职评议,则是一种很好的廉政监督形式。通过评议,对被评议的部门和干部提出中肯、善意、客观、全面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是对我们政府部门和干部的督促,而且也是一种积极的鼓励,是一副很好的清醒剂,是保护我们干部,能促使我们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真正做到勤政为民,清正廉洁。

所以,我希望,这次被评的部门和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消除各种不正确的想法,积极、主动、自觉地接受评议。

二、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搞好两项评议工作

今年评议工作,是在全县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我们一定要把评议工作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配合搞好这次评议。被评干部要把整个评议过程作为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作为增强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创业的过程,作为促进和推动本部门工作的过程,认真加以对待。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整个评议工作的要求,在各个方面作好充分准备,有条不紊地安排好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部门日常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制订好迎评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受评的两位局长,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消除各种顾虑,敞开思想,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工作,写好评议材料,实事求是地向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汇报会情况,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敢于亮丑,敢于揭短,深刻反省各自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切不可消极等待,力争做到未评先改。各个没有评议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也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本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我们政府部门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三、要以述职评议为动力,努力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第7篇

基层基础工作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基,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只有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意图,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以抓重点、难点、热点为中心,打破“壅蔽”,善于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提高新思路,实施新措施,才能有的“放矢”,扎扎实实做好监督工作。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把调研作为一项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提高调研质量,为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人大调研优势。人大的性质、地位、职能都十分有利于开展重点、难点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这种优势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人大调查研究权威性强,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二是人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反映民意的渠道多、方式多。人大是代表机关、民意机关,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体察民情的触角更灵敏,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乐于向人大反映情况和问题。可以使调查研究更全面、更深入、更实在。三是能够实行上下级人大联动,便于监督落实。根据调查题目和范围,上下级人大可以联合开展调查研究,这样既有利于展开调查,深入了解实情,也有利于营造解决问题的声势,开展监督落实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调研准备。这主要包括选题、人员组织及培训、制订方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工作,其中的关键是要抓好组织调研队伍和制订调研方案两件事。第一,调查组成员一定要精干。调查组人员一般应由分管这方面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吸纳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参加。同时,要正视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不利因素,如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人员少、调查研究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承担具体调查任务人员不熟悉相关工作等问题。为避免调研人员仓促上阵,应当围绕调研题目做好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准备。第二,制订调查研究方案要全面细致可行。一是找准调查研究题目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切忌贪大求全。牢牢把握“一具体就深入”的方法,仅就一个特定问题或是一定范围的几项问题展开调研,调查研究方案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调查提纲和调查表格的拟制要尽量细致、周到,以便统一统计依据和统计数字,减少无谓的调查反复,做无用功。二是调查研究的步骤、时间安排要切实可行。调查研究有其内在的规律性,应根据调查目的、调查难易程度安排好步骤和时间。

三是把握好两个环节。调查是研究的基础,研究是调查的延续和升华。“调查”是广泛收集信息的过程,决定着研究的价值取向、可靠程度。要把握调查的主动性,既要听取相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更要眼睛向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听真话、摸实情、掌握充分、确凿的第一手材料。调查环节要切忌三种情况:一是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二是背离重点,全部拿来;三是把调查当巡视,指手划脚。“研究”是对调查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总结提炼,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升华过程。三分调查七分研究。调查人员要真正坐下来反复分析研究,集思广益,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

四是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人大调查研究成果主要有四种转化途径:一是为同级党委、政府决策或改进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这就要求开展的调查研究必须围绕本地中心和重点工作来进行,在形成报告后,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行文。对因此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人大还应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人大还应列入监督议题,以推进工作的开展。二是为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工作提供事实和依据。三是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提供翔实的材料。这类调研应当吸收有意愿的人大代表参加,并协助人大代表整理好议案或建议的草稿。四是为人大自身建设提供支持。主要是把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改进机关工作、形成重要制度的基本依据。调查研究的目的在于运用。只有把调查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解决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取信于民,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人大的调查研究才会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第8篇

接到省、州法院__号和__号明传后,执行局结合__工作实际,及时作出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进行了专题汇报,由分管副院长向院党组报告讨论决定,经院党组同意,从人财物各方面给予了全力保障。宣传周活动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开展执行款兑现会,二是组织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

执行款兑现会是将今年01至06月份以来在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和2014年集中强制执行专项活动中实际执行到位的56件144.23万元案件款安全发放到债权人手中。兑现会前后分四次进行了发放,其中20__年__月11日下午15:00-16:00时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开展的“执行款集中兑现发放大会”是规模较大的一次。

在组织开展与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工作中,取得了__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分管联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他们亲自安排各乡镇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积极组织配合法院开好座谈会。座谈会从06月13日至07月04日为期21天,主要是以执行局全体干警为主,副院长__、__、纪检组长__三位院领导亲自参加了座谈,法警大队、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也积极协助参与,法院干警参与座谈共43人次。在当地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委及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共召开9次座谈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数达到300人次以上,发放执行工作汇报材料300份以上,执行宣传材料250份以上。

1、执行宣传效果比预期要好。整个执行款兑现过程秩序良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非常好,大大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特别是在座谈会中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到执行款兑现会实际发放达到144多万元时纷纷给予法院高度肯定,确实感受到__法院执行工作的认真负责、措施有力。

2、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联络。座谈会上,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执行机构、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典型案例以及“六难三案”、执行联动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消极执行、司法腐败等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了执行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为他们今后更好的、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了解、支持、宣传、监督人民法院及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经梳理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第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广泛法律宣传。在宣传方式方法上多下功夫,建议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实际制作展板、小手册、宣传教育片等资料,法院可以积极参与当地法制夜校的普法工作,各庭室分工联系到每个乡镇,在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配合下等定期或不定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人民群众法制受教育面。第二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在与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建议执行工作创新可以邀请检察院介入执行监督,法院内部在立审执各个阶段加强配合,用好诉讼保全措施,加强与了解村情、社情、民情的基层组织执行联络沟通,及时把握执行时机,提高案结事了率,并避免一些暴力抗法、的发生。第三法院加强巡回办案、专项执行力度,起到以案说法作用,充分发挥审判庭审功能,真正实现法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第四法院多加强工作调研和矛盾排查力度,积极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特别是山林、土地、违法用地强拆、行政执行等比较复杂的案件。第五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强化干警群众服务意识,多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热情的司法服务,多为党委、政府提供可靠的法律参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六在办理特殊案件中关注涉民生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意未成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第七规范法院工作作风,廉洁司法,强化诉讼费用的管理,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和吃拿卡要行为。

3、密切了与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联络。接地气是这次活动中一大重要成果,在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络中,法院工作积极主动,不辞辛苦深入各乡镇进行座谈、开展法律宣

传,活动实效性强,内容通俗易懂,当地参与的人员具有代表性,起到了以点带面作用,为下一步加强联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4、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整个活动之所以取得非常好的实效,主要取决于院党组的重视,加强了院领导与局领导对执行工作的管理,活动有条不紊、可操作性强。

5、创新执行工作管理。活动中多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主要领导都反映,法院主动开展这样有效的座谈会是尚属首次或是第一次参加,希望__法院经常性、多层面组织这样的法律宣传工作。可以说这是在院党组领导下,今年执行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一方面加强了执行工作宣传,自觉接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另一方面提升了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强化了群众服务意识,转变了执行作风。

1、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事不关己,在组织活动中不注意小细节,出现一些小失误、小混乱,如在兑现会上会场次序安排、款物清点等配合不到位,材料没有事先打印准备好,今后需强化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再细化明确,干警间多加强沟通配合补台。

2、个别干警在座谈会上由于法律业务知识不全面,回答、解释问题综合能力、表述能力不强,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

3、活动参加人员单一,很多代表、委员提的意见和建议并不仅仅是执行方面的工作,参加过的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回来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请示,如能在工作允许下各庭室都参与效果会更好,另各个乡镇主要领导基本都亲自参加,本院院领导多因工作忙未能亲自组织全程参与,有失法院不够重视。

这次活动为下一步强化执行工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认真进行剖析整改,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在院党组领导下,协调好各种关系,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重点完善和健全执行工作联动长效机制,落实好执行工作监督联络制度,提高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及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执行工作管理,从__实际出发强化执行队伍管理,并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查问题,立行立改,努力提升执行干警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第9篇

一、代表建议件基本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涉及环境卫生1件,供热3件,基础设施建设3件,员工待遇问题1件,房产4件,建筑行业1件。其中冯连刚代表提出的加强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和俞东根代表提出的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合并一个为重点建议件,截至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答复满意率为100%,5件已办结,办结率为39%;正在办理或列入工作的有6件(B类),占46%;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待以后研究的有2件(C类),占15%。

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老旧小区改造基本情况

2019-2020年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43个小区,64万平方米,约8147户,计划总投资17928.67万元。

(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1、目前,已开工31个小区、118栋楼,施工面积为43万平方米。其中龙门街道海兰小区等11个小区、安民街道建设街审计小区等20个小区。完成自来水管网改造816米、供热管网1295米、污水管网8505米、外墙涂料25万平方米、内墙粉刷2400平米、修建沥青道路3.5万平方米、人行道3635平方米。完成总投资的27%。

2、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现由各街道、社区主导,已组织相关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建议办理主要做法

(一)成立了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出台“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服务、督导考核等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完成2019、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部分和楼本体部分项目可研立项、招投标、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积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工作。“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附属物拆除补偿的通告”等相关文件和老旧小区改造宣传信息。邀请电视台记者到老旧小区改造现场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让老百姓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氛围。

(三)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例行会议16次,邀请街道、城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管线单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对已开工的小区31个小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针对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造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设计变更;督促各施工单位针对施工中采用的各管线、阀门、防水卷材等必须检测的施工材料到指定的有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质量检测,保证施工质量。

三、存在问题

目前,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中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仓库、菜窖的拆除补偿工作和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小区内的平房、车库等违章建筑物和构造物的拆除。直接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推进速度。

第10篇

日前,青田县人大代表叶建利得知建设工期长达5年的青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即将竣工的消息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因为医院工程的起起落落一直牵挂着她的心。

让青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尽早完工投入使用,尽快解决县城老医院就医条件落后、住院困难的问题,既是许多人大代表的期待,也是青田县50万普通老百姓的呼声。

群众的呼声也正是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注的方向。这两年,就县人民医院工程建设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展开了持续的监督。

工程停工 问题凸现

位于青田县老城区的青田县人民医院,是丽水地区建院时间最早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保障该县及周边地区数十万群众身体健康的重任。

然而,由于地处闹市区,规模受限,再加上院内建筑布局不合理,青田县人民医院的门诊和住院压力逐年加剧,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就医需求。

一位正在县人民医院收费窗口排队的老伯说:“看病要排队,付费要排队,拿药也要排队,就验个血也要花大半天时间。”

县人大代表、月里湾社区主任叶建利最能体会当地百姓的心情了。她说,现在的人民医院院小人多,群众看病实在不便,好多群众都盼着新医院早日建成。

据县人民医院负责人介绍,近几年医院的业务量持续增长,2005年已实现门诊急诊总量25万人次,住院病人达7000多人次,现有硬件已不能满足病人需求,有时候实在没床位就只能在走廊上过渡。所以说,医院扩建已是迫在眉睫。

令人高兴的是,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于2005年12月在青田江南泥湾地块正式开工。据了解,这一占地面积近5万平方米,总投资达2.8亿元的项目,也成了青田县当时投资额最大的公建项目。

按照计划,医院迁建工程如火如荼地进行,2007年还提前实现了主体建筑结顶,完成了工程总量的80%。

然而,就在众人期待工程如期完工时,该工程却于2008年12月意外停工,而且一停就是数月。

一时间,有关该工程的传言四起,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了腐败、医院工程主楼地基下沉等等。而在青田县的官方网站论坛上,网友们更是众说纷纭,还愤然提议县政府要立即公布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的质量检测报告。

跟踪监督 全力推进

这边是老医院“人满为患”,那边是新医院“偃旗息鼓”,何时才能缓解“看病难”又成了一个未知数。

为尽快化解这一矛盾,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医院迁建工程建设情况依法开展监督。

2009年4月28日,常委会组织了30多位市、县人大代表就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开展专题视察。在施工现场,代表们的第一感觉便是“冷清”――既看不到工人们热火朝天的忙碌场景,也听不到机器隆隆的喧闹声,偌大一个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工人在整理着一些零乱的材料。这个备受关注的建筑工地,如今竟成了拾荒者常常光顾的荒地。

看到工地的冷清场面,代表们的心也跟着冷了,纷纷要求陪同视察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他们解释说,工程停工有很多不得已的原因,首先是项目经理因在外地涉案被检察机关羁押长达两个多月。其次是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巨额设备差价造成了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较大亏损,由于承包方对政府的补差政策不满出现了一些怠工情绪。再还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出于对工程质量负责以及医院发展的长远考虑,又提出了提高建设标准的建议。

听完这些,代表们总算明白了这些不为外人所知的因素,也表示理解,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严肃地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

“项目前期工作做得不够深、不够透,特别是规划,事先考虑不够周全。”

“这次人民医院工程的招投标,反映出了我县招投标制度的不完善,要好好反思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低价中标、多方转包等不良现象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能让政府成为工程亏损的冤大头!”

“建议县政府借鉴北山大桥工程复工的经验,在未完工的工程中,对设备采购的亏损以补差的形式建立工程激励机制,鼓励总承包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在次日召开的视察活动座谈会上,时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葛启寅义正词严地指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进展缓慢,群众反响很大,已损害了政府形象,希望县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对此次工程停工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进行一次梳理,该检测的请专家检测,该解释的作出公开说明,该解决的问题要一次性解决,如果再让工程继续拖下去,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会议现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个个表情凝重,他们要求政府一定要找准切入点,争取短期内破解难题,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推进工程。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视察活动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会后,县政府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尽快做好质量检测工作,并于第一时间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反馈检测结果。

令人庆幸的是,经省建设质量监督单位检测显示,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的主体结构质量为“优良”。也就是说,该工程不存在传闻中所说的“地基沉降、梁有裂缝”等严重质量问题。这一检测结果,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一直悬着的心稍稍有所放松。

随后,县政府又组织有关人员与总承包单位沟通,努力寻求一条能让承包方尽快复工的途径。不尽如人意的是,尽管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最终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工程何时复工还是个未知数。

直至2009年8月4日,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发现,该工程施工仍然处于停工状态。为此,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视察意见办理情况督办会,专门听取县政府关于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工价格补偿和水电设备重新询价采购的情况汇报。这一次,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有关人员也被一一“请”到了会议现场。

听取汇报后,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问题解决的意见建议,并要求县政府务必要在规定期限内,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切实推进工程建设。如果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按照合同规定,依法对工程队提出“清场”。

这一切,无不表达了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一督到底”,不见成效不收手的决心。

峰回路转 终见成效

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面对问题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决心,再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督办会结束后,青田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认真地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县政府主要领导还多次前往施工现场指导。对该工程资金短缺问题,最后采取压缩医院用地面积的方式,用压缩土地出让所得来补偿迁建工程的资金缺口。经各方努力,这一系列难题最终得以一一化解,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也终于在停工大半年后,于2009年8月底重新开工。

为了解工程进度,2010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再次前往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施工现场视察,与上次视察时所见场景不同的是,尽管是炎炎夏日,施工现场却仍是一片忙碌的景象,工人们有的在焊接钢材,有的在铺砌地砖,还有的在搬运装饰材料。一位正在铺砌花岗石地板的湖南籍民工说,他在这里已连续工作半年了,大家都在赶时间争取尽快完工。

据该工程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96%,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其中工程主体结构和人防区地下室结构分部工程已顺利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室内装饰、弱电智能工程和设备采购方面将在2010年10月底全部到位。目前,工地上还有300多位工人正加班加点赶后期工作,争取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工,2011年1月投入使用。

即将竣工的人民医院新院区建在青田县美丽的瓯江畔,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其中高83米的住院楼将成为青田县城区的又一大标志性建筑。而这家园林式、智能化的现代综合性医院启用后,将开放床位500张,年门诊量可达50万人次。届时,青田县老百姓“看病难”、“住院难”问题将可大大缓解。

而且,为了从医院迁建工程暴露的问题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县政府还就重大工程招投标问题,先后制定实施了招标文件专家论证、网上征求意见等制度。同时,还建立了招投标见证服务制度,对全县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资格预审、递送招标文件、公示中标候选人等9个重要环节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全过程见证服务。此外,为了确保今后县政府签订的重大合同有效、合法,县政府还出台了《青田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工作制度》,成立了法律专家咨询组,聘请专家参与以县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项目谈判,协助县政府审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文书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第11篇

为了加大执行力度,运用法律手段,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改善执法环境,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根据中院关于“月至月集中时间开展全市法院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目的

开展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是通过惩治拒不履行、拒不协助、非法处置财产、妨害执行等涉嫌犯罪行为,打造社会诚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执行氛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力地推动我院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二、整治的重点

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打击以下涉嫌犯罪行为:

一、被执行人涉嫌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涉嫌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己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涉嫌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涉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涉嫌其它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

六、涉嫌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抗拒人民法院依法执行除判决、裁定外的其他法律文书,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涉嫌非法处置己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三、活动的方法、步骤

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月日至月日:准备阶段。由本院执行分局对本院未执结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对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即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负有依法协助义务的单位拒不依法协助的、暴力抗法的、非法处置己被查封财产的案件,作一次全面梳理,并及时组织力量,落实责任,抓紧做好基本证据的收集工作,并报中院执行局备案。

()、第二阶段月日至月日:集中处理阶段。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具体实施整治活动,及时将有关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关注己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进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协调运作,拟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月底集中刑拘、逮捕、、宣判一批,以配合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达到震慑和教育之目的。同时,对拒不履行行为较轻,认为不构成犯罪,但应民事制裁的,准备好材料,在月初集中宣布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三、第三阶段月日至月日:舆论宣传阶段。挑选典型案例,集中进行公开处理,并借助新闻舆论工具,公开曝光,大造声势,扩大社会效果。

四、第四阶段月日至月日:集中执行阶段。要将本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与集中执行活动相结合。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人大等部门或上级法院、领导关注的案件、社会反响大的案件等开展专项或集中活动,力争××年底前立案的未执案清理完毕,并借以促进××年度执行案件的自觉履行率。

四、活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抓好这次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取得党委、人大、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

二、将执行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与加大执行力度相结合。善于并敢于运用纪律、法律手段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妨碍执行的人和事积极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政纪处理。要采用通过媒体对不守诚信者曝光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努力营造债务人自觉履行的氛围,以执结一大批案件。

第12篇

一、认真学习,严守法律规定

1.结合学习抓教育。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带头认真学习《》、《党规》和系列重要重要讲话的同时,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上好专题党课。结合“两学一做”和区委“学党规、守纪律、讲规矩、正作风”学习教育活动,撰写了讲课材料,并在“7.1”组织的系统党员大会上为全体干部职工讲专题党课。组织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党建知识竞赛活动,近期还将继续安排基层党员讲党课。二是进行廉政谈话。围绕廉政主题,不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且还与普通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提出要求。三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廉政提醒。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

2.强化示范抓自律。始终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自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重大事项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定《XX区林业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自觉反对“”。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大视察、审议

7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一行,在区人大的陪同下,先后深入2015年大青山南坡绿化二期工程项目区、阿贵沟嘎查2016年经济林建设项目区、黄河湿地公园黄河湿地露营项目区进行视察。沿线我向人大视察组介绍了我区生态建设情况和湿地保护情况,取得视察组一行对我区生态建设和保护情况的认可。

对区人民政府《全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报告》中区人大审议的5条意见:进一步优化全区林业生态建设的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保护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后期管护;进一步把林业生态建设与促进城乡建设、地区发展、农牧民致富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更好地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和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的答复,用实际工作业绩向人大汇报。

三、严格执法,贯彻依法行政

(一)森林草原防火

制定全区防火应急处置办法,与山区、林区、工矿企业签订防火责任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日常巡查、监控。在大坝沟口、乌兰不浪沟等重点沟口、路段通过高清摄像头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对门道沟防火检查站和?望塔进行维护,对乌拉山南坡坟墓已开设的180余座坟头防火隔离带进行清理打扫,对大青山南坡绿化造林项目区已开设防火隔离带的50公里进行清理维护,定期维护梅力更沟至黄花沟、乌兰不浪沟至大仙庙梁、大坝沟至巴彦淖尔市前旗柳八沟和哈达门沟至板石岩等4条44.5公里的主沟防火应急通道,今年以来,全区境内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险。

(二)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梅力更自然保护区管理。鑫达黄金公司、泉山矿业、大宇矿业、武警黄金部队4家企业的采矿区已调出自然保护区,现在除大宇矿业停产外,其它3家企业正在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和其它相关审批手续。对梅力更景区使用林地进行评估,并于近期签订林地有偿使用合同。

(三)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按照包头市林业局下发的《2017保护大青山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及XX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清理取缔违法企业的通告》有关要求,由XX区政府牵头,林业、国土、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区境内涉及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矿企业呼铁哈业胡同采石场予以清理取缔,在联合行动中针对其尚未清理完成的地上房屋建筑及部分基础设施,由多部门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拆除。呼铁采石场现已全部拆除完毕,相关清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同时,继续加大围封禁牧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清理整治和占用林地”、“保护过境候鸟”、“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打击毁湿开垦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湿地保护得到加强,湿地环境明显改善。

四、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

1.大青山(乌拉山)南坡生态修复工程。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青山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并多次对该项工程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我区把此项工程作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全力予以推进,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手研究、亲自动员部署,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各级干部对该项工程的思想认识,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抓好工程建设的思想和步调。工程实施以来,有关苏木镇和各职能部门各尽所能、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特别是在发动群众方面,区镇村各级干部不厌其烦、亲力亲为,使全区项目涉及区域的大部分群众感受到了生态建设与自己息息相关,很好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截至目前共出动机械1181台次,人工8081人次,完成整理地形2337.17亩,山体修复31459立方米。已完成投资6404.8万元,累计栽植各类果树14.95万株,生态乔木6万株,灌木0.7194万丛,铺设植草毯4536平方米,正在打机井2眼,完成本年度种植任务100%;新增绿化面积3000亩。

2.绿化后期养护工作。一是大青山南坡绿化工程一期养护,纳入后期管护面积10000亩,林木35万株;二是大青山南坡绿化二期工程养护,纳入后期养护面积0.3万亩,养护株数46.9万株;三是三线绿化后期养护,绿化养护面积8526亩,养护株数90.8万株(丛),主要涉及G6高速XX段、110国道农区段、高速XX出口的造林绿化养护任务。为了更好的完成后期养护任务,我区引进最先进的节水灌溉科技,与以色列耐特菲姆公司达成集成技术的合作,并已开始实施。

五、廉洁从政,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

第13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两院”一年多来开展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查。8日4日一8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邀请3名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聂小祥同志的带领下,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组采取“听工作汇报、走访座谈、案卷抽查”的方式进行。调查组在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先后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召开了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了解了相关情况,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院”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主要成效

区检察院、法院一年多来能按照上级院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的工作主题,以实现我区综合实力领跑张家界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xx”为己任,注重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刑事惩罚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了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领导重视确保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是人民民主的强有力的武器,体现了国家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两院”领导班子历来十分重视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把这一工作列入了“两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两院”党组每年都认真研究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定期听取刑事工作专题汇报,对刑事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以及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指导批捕、和审判工作。针对刑事案件特点,“两院”充分发挥检委会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不捕、不诉和宣告缓刑案件由检委会和审委会具体讨论决定,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

同时“两院”还十分注重加强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力量,抽调责任心强和业务素质高的检察官和法官调整充实队伍。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人员得力,近一年多来,“两院”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刑事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我区检察院、法院在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同时,按照“稳、准、狠”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先后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盗窃、抢劫、抢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等案件的犯罪分子,对严重暴力犯罪在符合“两个基本”的前提下,依法从重从快地加大打击力度,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我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年多来,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57件101人;区人民法院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239件39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

(三)从严把握依法惩处经济犯罪

“两院”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大了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保持了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效果明显。如在办理祟文派出所副科级侦查员陈光英徇私枉法一案中刑检部门提前介入,为案件的重大突破和快速批捕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以来,区法院共审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件27人,审理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8件9人,维护了我区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社会反响较好。

(四)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两院”充分利用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的岗位优势,把严格执法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结合,

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全力预防和减少犯罪。区检察院共对68名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23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区法院依法对33名未成年人宣判了缓刑切实做到审判一个、挽救一个、教育一批,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注重疏导,努力化解自诉案件及附带民事案件。此类案件大部分是因邻里之间、熟人之间因琐事发生的伤害案件,两院在公诉和审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注重疏导,化解矛盾,减少对立,大量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23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14件,调解率达60%,调解金额达68万元。三是“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院”结合我区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灵活公诉庭审方式,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案发地适时召开公审公判大会,进行公开宣判,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今年以来区法院针对破坏监管秩序、盗窃和非法开采镍钼矿的犯罪行为,先后在张家界监狱、南庄坪办事处邢家巷社区、三岔乡进行开庭审理,社会反响好,效果明显。

(五)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一是继续坚持公开审判原则。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二是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对一些案情较为简单,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审理,从而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三是提高案件的当庭宣判率。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当庭宣判,不给案外因素干扰法院审理留下可乘之机。四是理顺审判长、合议庭、分管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制定了《刑事案件程序操作规范》,由庭长、主管副院长层层把关,实现了刑事审判工作“零”超审限目标。

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去年以来,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刑事犯罪案件32件68人不予批捕,不构罪不捕20件49人,共追捕追诉3人,向法院提请抗诉4件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7份,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37名。使有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执行。

二、“两院”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调查情况看,刑检工作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应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面出现了尺度把握不准、不严、不一致,

另外受检察院系统内部考核机制的影响,对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案件,法院一律要判实刑,判缓刑、管制、拘役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就认为是逮捕质量不高、是有瑕疵的案件。因此,检察院在决定逮捕时就格外慎重,在一些案件捕与不捕的问题上争议较大,致使一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不利于打击犯罪。如沅古坪镇犯罪嫌疑人李英雄、龚仙婵等四人聚众赌博一案,仅逮捕1人。二是审查案件的业务能力和出庭公诉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向法院提起公诉撤回的案件还有一定的数量。

(二)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立案监督仅限于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对公安机关立而不侦、查而不细的案件缺乏有效监督办法;监督手段匮乏、监督效果不佳。如犯罪嫌疑人楚某等四人一案,公安机关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楚某一并报捕,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认为楚某构成犯罪,而且多次参与抢劫,运用法律监督程序进行了追捕,并多次建议公安抓捕,但效果不佳,致使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又如犯罪嫌疑人敬某、陈某等8人重大抢劫一案,6人在逃,检察发了建议,但追捕不力。诉讼监督考虑关系的多,制约的少,提起抗诉的案子较少,监督力度不大。

(三)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的现象依然存在

区法院比较重视把握自由裁量权和量刑平衡的关系,强调刑法的惩罚功能,要求法官在刑事审判中慎重适用从轻、减轻情节,但在一些同种类犯罪的量刑原则、量刑情节、量刑幅度上把握仍不够一致。去年以来中级法院改变一审定性的1件,改判3件,发回重审的两件。如胡某某聚众斗殴一案,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定性而中院以聚众斗殴进行判决;杨某某、李某某、覃某某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一审分别判处三人4年半、4年半的4年,此案中院发回重审后分别判处三人10年、10年的7年。同时在“两抢一盗”、“地下”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适用缓刑,社会反响较大,群众认为不利于我区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而且少数缓刑案件在判处罚金上,还存在审前商议、判前缴纳的现象。

(四)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两院”组织的专门培训相对比较少,而刑事检察部门和刑事审判部门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工学矛盾突出,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人员常常忙于个案的审理,未能静下心来对案件进行总结,对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形势进行分析的时间不够,法学理论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与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局限于传统和惯例,创新意识不强;对刑事检察官,法官队伍的业务培训尚未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重点,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力度。当前要重点加大对“两抢一盗”、赌博、“地下”、非法开采镍钼矿等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办力度,全力维护我区的政治和经济安全,为我区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审限办案,杜绝超期羁押。

(三)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结合刑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刑事案件,选择典型,适时召开公判大会,进行公开宣判,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要着眼于减少、预防犯罪,结合对各类案件的公诉、审判,认真分析犯罪的原因、规律和特点,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各种专项斗争,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及社区矫正工作。

(四)严格管理,进一步抓好刑事检察、刑事审判队伍建设。

要大力提高刑事检察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优化检察官法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刑事检察刑事审判队伍,为刑事工作的优质高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五)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制度改革。

第14篇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工作中,既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而未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捕、不,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将互相配合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中,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移。认真贯彻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和纠正只强调监督而忽视配合的错误倾向,做到配合不失原则、监督不伤感情,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虚心接受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特别是在侦查监督程序规定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强探索研究,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多做一些 有益的完善侦查监督程序的尝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和特点的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解决对证据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撤案活动告知制度,保障检察机关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侦查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第15篇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以及侦查过程中所作的决定是否合法所实施的监督,包括对刑事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和对刑事立案工作的监督。

一是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和深挖余罪漏犯为重点,对提请逮捕和移送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纠错防漏,保证了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4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次;

二是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10余条,经审查,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侦查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侦查4件5人。通过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中: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职责。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强化法律监督的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从公正司法的要求上,从履行职能的责任上,明确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使干警牢固树立起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二是寓监督于配合,建立合作机制。为解决侦查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沟通,制定了《公诉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实施办法》,通过提前介入、邀请听庭、提出取证建议等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了打击犯罪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7件次,提出取证建议50余条;制定了《轻伤害案件分流处理实施办法》,对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又明确请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的,探索试行非刑罚化处理,根据案情,分别作出不、建议侦查机关撤案处理。目前,已分流处理1起轻伤害案件,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保证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严格依法把关,确保监督质量。工作中,始终把保证监督案件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决策作用,做到“四个必须研究”,即:对拟不捕、不诉、追捕、追诉的必须研究;批捕、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的必须研究;审查认定的事实、数额变化大的必须研究;需立案监督和纠正违法的必须研究。保证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让被监督部门信服,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追捕、追诉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

二、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现行法律虽然对侦查监督的范围、内容等有较明确的规定,但至今仍没有立法意义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侦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无程序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从检察机关自身来看:

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存在“重配合、轻制约”的现象。

二是“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没有程序规定,什么样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如何选择提前介入时机,侦查机关与监督机关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和义务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三是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主要手段是口头或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没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作保证,监督效果不理想。

从监督的实际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问题。

一是监督滞后,监督意见的效力难以保障。由于监督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受案、立案、破案及处理情况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审查批捕、审查环节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一般发生在侦查活动过程中,很难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在侦查过程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立案监督工作,由于对侦查机关立案、撤案情况并无法定了解渠道,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当事人以及单位和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但因事过境迁,事实的查证和认定更加困难,自然也就说不上依法及时监督纠正。

二是个别部门和人员存在对监督意见不愿接受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立案和撤销案件拥有监督权,但侦查机关接到关于应当立案或应当继续追究犯罪的通知后应如何处理,法律并未规定配套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监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的想法和建议

监督侦查活动是否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冤、假、错、漏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侦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与监督任务相适应的监督形式是保证监督目的实现的关键。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侦查监督工作。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认真抓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切实把侦查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查批捕和审查工作中,既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而未的,坚决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同时又要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捕、不,防止冤及无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纠正,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将互相配合原则贯穿到侦查监督工作中,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移。认真贯彻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原则,讲求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和纠正只强调监督而忽视配合的错误倾向,做到配合不失原则、监督不伤感情,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虚心接受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特别是在侦查监督程序规定不完善的前提下,加强探索研究,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多做一些有益的完善侦查监督程序的尝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建立符合刑事诉讼规律和特点的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解决对证据要求不一致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发案、破案以及立案、撤案活动告知制度,保障检察机关适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提高侦查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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