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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为手段,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整合全镇消防监管力量,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和覆盖全镇、村(居)、村(居)小组的三级火灾防控网络,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综治、安监、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村主任为成员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各村委会要成立以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村委会成员和辖区警务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小组,并在村居流动人口管理站加挂网格化管理办公室。镇、村两级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实施要点
(一)网格化管理基本模式。构建三级消防安全管理基本体系:一是构建镇级“大网格”。各成员单位在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二是构建社区和行政村级“中网格”。以辖区社区或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建立镇主要领导分包社区或行政村的消防责任体系,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在每个社区或行政村中,以辖区主要道路、居民楼、村民组为单元,划分为若干责任片区,形成“小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督促整改工作。
镇政府加强对网格内的单位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社会单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及“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力量开办的学校及幼儿园、私房出租屋作为工作的重点,督促各类主体落实出租房屋、废品收购站点、小型经营场所等消防安全的各种规范,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专项检查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失控漏管。
(二)责任分工
1、镇级(大网格)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制定镇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和不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业务(点评)会,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通报检查情况,处理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区政府依法处理。(镇网格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实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内容,与村居签订消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消防目标责任制,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镇网格办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村居具体落实)
(3)每月组织综治、安监、派出所、工商、消防、城管等部门对各村居(中网格)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对工贸企业、小学、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等安全检查,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实行每周一查,同时督促指导村居和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工作。(镇网格办牵头,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具体落实)
(4)协调市政、水务等部门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按国家标准要求,在村(居)主要道路上或自来水管网供水干线上设置市政消火栓;同时在各村居进村路口设置大型的辖区水源分布图。(镇网格办牵头,安监站、派出所配合,各村居具体落实)
(5)设置专(兼)用消防工作室,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并在办公场所悬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结构图、工作制度、辖区消防水源图。(镇网格办负责,安监站、派出所配合)
(6)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调”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动,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镇网格办牵头,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配合)
(7)镇网格办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每季度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完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镇网格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村居(中网格)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落实消防安全小组工作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与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日常工作开展依托流管站的工作网络,并在办公场所悬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结构图、工作制度、辖区消防水源图。(村居网格办牵头,派出所、流管站配合)
(2)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流管站流管员兼责任片区(小网格终端节点)的消防管理员,在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同时一并对出租户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村居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兼任村居网格办负责人,综治协管员兼任兼职消防管理员,明确职责分工,与流管站合署办公,一同开展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居委会负责,村居网格办、流管站具体落实)
(3)完善市政消防设施与消防室建设。要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书面报告街道网格办,做到工作情况要记录有落实;年底完成村居消防室的选址与建设,消防室要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扩宽村庄道路,尽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村居委会负责,安监站、消防大队配合)
(4)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每月开展片区内出租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志愿消防队队员、巡防队员及保安每天结合各自岗位开展消防巡查检查;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单位或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辖区内小商场、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六小场所”均要纳入监管范围,“六小场所”实行标牌化管理,标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明示消防管理人员,提示消防注意事项,警示业主和消费者。单位保安人员要熟悉所在单位的消防设施,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一名专职消防安全人员,单位要有检查记录与宣教记录。(村居网格办牵头,流管站、派出所具体落实)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后没有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向派出所、消防大队进行移交,由派出所、消防大队对移交的隐患单位进行依法处理。(村居网格办负责,派出所、消防大队具体落实)
(6)落实综治组织消防工作制度,治安巡逻队将消防工作纳入治安巡防内容,认真履行查纠火灾隐患、扑灭初起火灾、宣传教育群众、报告消防动态的职责。(村居委会负责,综治办、派出所配合)
(7)落实专(兼)职消防队管理制度。逐步调整志愿消防队员的年龄结构,对体能相对较差的队员进行更换,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开展执勤训练、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队伍的实战灭火能力,每季度开展模拟联合演练,使志愿消防队真正发挥其作用,加强村居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及巡查工作,遇有突况可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打造一支具有战斗力的灭火队伍。(村居委会负责,综治办、新阳消防中队配合)
(8)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各村居、各单位要积极深入居民家中,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消防宣传、标牌、橱窗工程,利用每年的安全活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村居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并在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警示牌;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块村(居)民防火公约牌;要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群的教育和监护,每一栋居民楼要明确一名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村居委会负责,安监站、消防大队配合,派出所、村居网格办、流管站具体落实)
(9)村居网格办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订制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各小网格终端节点的消防安全信息,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与提出处理措施,每月底定期将有关工作情况书面汇报镇网格办。(村居网格办负责,安监站配合,流管站具体落实)
3、片区(小网格)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1)村居“小网格”的片区消防安全协管员由各村居流管站的流管员兼职,并以所辖片区划为网格终端节点。(村居网格办负责,综治办、派出所配合,流管站具体落实)
(2)做好检查工作计划,按照区里制定的有关《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各小网格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每月要对责任区内的出租房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有关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检查要有记录,有分析小结,并定期汇总上报给所属村居网格办;遇到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片区责任民警和网格办。(村居网格办负责,派出所配合,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片区责任民警具体落实)
(3)片区民警做好所辖片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片区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指导,协助隐患排查和落实督查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等职能,定期督促片区内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消防工作。(派出所负责,片区责任民警具体落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和严格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加大消防工作力度,逐步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提高防范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一是强化责任,即强化镇、村(社区)两级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的监管责任,单位法人的主体责任,辖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夯实基础,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监管单位和全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防控火灾的物质保障;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日常检查监督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日常防火检查监督
日常防火检查作为消防安全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火灾隐患,控制火灾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在责任范围内按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的严重等级确定检查的项目、方式、间隔时间(附表1供检查监督时参考)。
(二)专项整治
1、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确定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制定本村、社区、部门年度整治计划,并抄送镇安办。
2、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根据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另行专项部署)。
四、保障措施
(一)责任范围的划分(附件2)
按照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划分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监督。按照镇直部门职能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相关的行业、系统、单位由镇直部门负责监管;除上述列举的单位和行业系统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村、社区负责监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应分解到各警务室,明确责任范围。
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检查监督职责,形成日常检查监督、隐患排查工作以分片负责的责任单位为主,整治工作以辖区公安派出所为主的工作分工机制。涉及到吊销执照、拆除、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的,工商、文体、卫生监督所、执法、电业、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二)工作机构的职责(附件3)
1、强化联席会议的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要求,镇政府负责部署、协调、统筹安排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阶段安排工作落实;通过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日常工作由*派出所指定一名副所长和一名经办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镇安办根据相关内容同时予以协助指导,镇直部门和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各村、社区和负责日常检查的镇直部门、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的负责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主动拟定方案,提出措施,掌握动态;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2、*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中的指导推动、检查监督、实施整改的作用;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平台,明确划分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各“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将辖区内“城中村”、“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3、镇直各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管理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跟踪挂牌督办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抽查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4、镇安办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同时对与本部门职能相关、本辖区内责任范围以外的消防防控目标也应主动掌握防范工作的动态,积极协助、配合责任单位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居活动,建立一个以上的消防安全示范村或示范社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验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要将消防安全作为首置条件,严格把关。城建办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并同步实施。监察室、效能办应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附件4)
各责任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时,根据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按附表中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所列项目逐项对照检查,作出评价判断后交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若被检单位对评价判断有异议或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应发给《整改通知书》,除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出口通道、“三合一”、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严重等级高的要立即整改外,其余的整改项目一般要求在7天内整改完毕,对整改项目在整改期满后7天内进行复查,并视整改情况当即制作《复查意见书》并送达,对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改的,应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予以处罚。上述书面资料均应分类归档。
(四)宣传培训
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是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安防人员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在不同的层面上,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1、各村、社区应大力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广泛普及防火、逃生等基本知识和公共场所、通道的消防安全要求。
2、配合区消防大队加大对机关、各重点单位、社区、物业的安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安防从业人员掌握维护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并作为健全完善安防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
3、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其他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其对做好本企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保证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也避免因消防安全问题被追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从而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物质投入,注重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
4、加大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专业市场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提高检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五)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人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工业集中区和专业市场,要按照镇政府的总体要求制定消防专项工作方案,并作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负责消防专项工作计划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作为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导督促下一级单位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部署落实,形成纵向逐级下达,横向逐项分解,环环相扣,具体到人的工作局面。
(六)例会、抽查及通报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召开的次数。会议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汇报年度计划、季度安排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二中队等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镇安办通报有关火情,镇政府部署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每次例会情况做好记录,收发各单位应报送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存档备查。
2、季度抽查制度
镇政府将根据辖区防火工作的特点,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对各村(社区)及其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工作,对抽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3、季度通报制度
镇联席会议将对各村、社区和镇直部门每季度日常检查、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火灾四项指标进行通报。
(七)资料收集、归档
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派出所都要建立消防工作专项档案,将消防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责任范围的划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记录,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基础台帐建立情况,各季度向镇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的书面汇报材料及其他专项工作的书面材料,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应归集到专项案卷,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镇长姚飞虎同志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主任,对消防工作负总责。镇武装政法委员为分管责任人,镇派出所、安监站为日常管理机构。各村支书为各村第一责任人,民兵营长为具体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消防工作指示,认真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落实人员和专用办公经费,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设置专职或兼职消防保卫人员,利用镇民兵应急分队成立义务消防队。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重大节日、重要季节、消防宣传(周)日的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文化、宣传、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义务,把消防宣传列入公益宣传计划,使消防宣传正常持久,要积极利用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途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吸取教训,增强全民的消防意识。
三、加强消防建设
要不断改善消防给水,道路、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功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有具体措施和费保障。坚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村道中防碍消防车进出的路桩应及时拨除,有条件的村要建有接水用的消防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成立专(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切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镇与村、村与组要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切实加强消防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模式。
五、大力开展消防工作专项治理。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队违章行为,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对易燃易爆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重点防火单位、季节性防火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整改防火隐患,杜绝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公安派出所要切实落实消防三级管理制度,融合警力,全警动员,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大务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良好局面。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王成1973年3月入伍,曾在原苏州市消防大队服役。他始终扎根农村,埋头苦干,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战线抗洪救灾先进个人”、“江苏省抗洪抢险爱民模范”、“江苏省人民满意警察”、“扬州市优秀社区民警”、“十佳政法干警”等,荣立过个人一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王成警务室”作为江苏省第一个以民警姓名命名的警务室被列为“江苏省农村警务室示范点”。在今年高邮市“春风行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王成是先进典型,因有消防民警这个身份,他所在的消防警务室也成了“金字招牌”。
郭集镇位于美丽的高邮湖畔,面积54平方公里,被誉为“中国路灯制造基地”,是苏中地区经济社会较发达的乡镇。作为“扬州市公安局维稳工作联系点”,王成所在的消防警务室辖3个村、2所学校、15家企事业单位、37家场所和商户网点、3000余户居民,多年未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说到当消防民警,王成义不容辞,操起老本行,更是得心应手。虽然对消防工作轻车熟路,面对快速发展的消防工作新形势,他还是感觉到了提高自身消防业务水平的重要性、紧迫性。他重新学起了消防基础知识和执法业务,虚心向消防大队警官请教。不仅自己学,还带领全所民警共同学,大大提高了派出所消防业务整体水平。多年来,全所办理的消防案件,无一起不规范执法行为,无一起有执法过错行为,无一起复议撤销、变更具体消防行政行为案件,无一起消防行政败诉案件,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王成是个有心人,他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写成“有心、有情、有为”的“三三三工作法”,在当地公安机关得到全面推广。
消防安全,意识先行。多年来,王成十分注重消防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自费购买了专用的影碟机、电视机,自制宣传牌,深入工厂、田间地头和菜市场,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宣传。结合入户调查工作,编印《防火知识》、《平安创建十劝歌》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亲自送到村(居)民家中。作为郭集中学、中心小学等学校法制副校长,他多次到各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消防讲座活动,传授消防常识和自救本领,使3000余名学生受到教育。
在王成的办公桌上,除了一些摆放整齐的资料外,还有几本消防工作登记簿,每本簿上都详细地记录了警务室每天的工作内容、每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为把消防监督管理落到实处,王成总结出“三化”工作法:即消防安全检查常态化、消防安全规范化、企业创安争先化。他大力推行重大节日必查、重要活动必查、重点季节必查、重点单位和部位必查的“四必查”制度,定期联合镇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他的努力下,郭集镇建立了党委政府为龙头、派出所为基础、相关单位为支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促使辖区单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
企业的消防安全时刻牵动着王成的心,他常年奔走在各企业间,向企业负责人宣传重视消防安全的益处,宣讲消防法律法规,帮助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引导企业争创安全合格企业。近年来,全镇100余家企业未发生一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30余家企业“创安”成功。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认识,处理好消防安全工作与提高乡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纳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全镇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3、镇政府、各行政村宣传板面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4、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
5、建立消防安全宣传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6、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做法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肖慧
为组长,朱文文担任副组长,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全镇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派出所严密防范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镇制订有“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本年度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
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
修订完善“**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并加强督查。
(3)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人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
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为认真梳理半年来我大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科学决策和部署,现将有关工作*”宣传彩页和建设指南。五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大队累计制作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档案500余份,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指南1000份,宣传喷绘15块,面积达150平方米,各类消防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各类群众咨询10次,群众满意度评价4次。
(三)以建党90周年活动为源泉,全面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执法队伍(四)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加大消防宣传,提高服务职能
1、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上半年,结合我县实际,在去年的监督检查基础上,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和资料,重新列管调整了 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新增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防火指导,并制作和完善了重点单位防火档案,定期对各重点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消防安全,促进了经济发展。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
项治理检查。上半年,按照上级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大队会同安监、工商、文化、建设等部门多次对辖区内宾馆、超市、加油站、建筑工地、学校、网吧等开展了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有效遏止了火灾事故苗头,为某某县的消防安全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强化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半年来,共检查单位场所 家,录入系校花网*统 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 处,督促整改 条。
3、严格行政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半年来,我大队在网上受理新建工程项目、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审核过程中,均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做到审核内容不漏项,审核意见明确、依据充分,及时出具规范文书。半年来,受理建筑工程网上备案 个,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份、完成材料送检任务 个。
4、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结合 火灾教训,尽可能消除火灾隐患,大队提请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方案,各单位、各部门都能积极按照方案要求去落实,半年来,各单位、部门、各行业在全县范围内普查并督促整改了 处火灾隐患,此外,大队还结合错时消防监督检查进行火灾隐患普查,不留死角和漏洞,努力做到了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
5、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指导,规范消防三级管理模式
为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我大队先后两次对责任区民警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了对分管所长的培训,为规范派出所消防执法行为,我大队对派出所法律文书的下达,行政处罚的审批和职责划分进行了规范。通过加大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力度,派出所消防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社会消防环境大大改善。
6、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大队现有重点单位 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家,为全面做好2011年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大队逐一对重点单位进行“四个能力”建设指导帮扶,并进行了达标验收活动,目前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为85%,下半年实现100%的达标任务。
(五)加强后勤管理,完
善保障机制
1、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审批制度。根据总队、支队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大队加强了对财务的管理,一是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审批;二是加强对部队资金、资产的管理,严格票据申领、使用、注销、收缴登记工作,根据票据的用途、使用范围,正确、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2、广开财源,多渠道拓宽经费来源。一校花网*是大队支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半年来,每一笔经费开支部都要经过反复研究,认为确有必要时,才去花这笔钱,力争用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二是积极拓宽财源,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规范财务行为。今年以来,大队破除“等、靠、要”的观念,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争取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密切与地方财政部门联系,加大了政府对消防的经费投入,按照《 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大队应列入业务经费 万元,在通过多方协调今年列入财政预算 万元,目前到账 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县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思想政治教育还不到位,仍有讲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政治业务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层次不齐,防火监督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各项制度的落实有待加强,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不严,仍然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
(四)对消防安全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少数单位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和大队实际,在下半年工作中,大队将按照总队和支队的统一部署要求,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当好地方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服从和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积极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队将在继续开展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好各项专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素质;
(二)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争取
上级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快营房建设工作步伐,力争实现新的营房入住。
(三)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实践讨论,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继续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创新消防宣传形式,定期将消防宣传送进社区、企业、农村和学校,培养义务消防宣传员深化消防宣传;
(五)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按照大队与公安派出所列管范围,指导和规范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关键词: 消防巡防;网格化工作体系;火灾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4-0328-02
0 引言
近年来,一些地区火灾高发态势和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监管存在“盲区”的现实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公安部提出的“部队勤务实战化、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工作要求,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实施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动态巡防机制,把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和保安都推向预防火灾关口第一线,彻底打破消防“单打一”的巡防模式,形成具有整体性、实用性、协调性的集巡逻、宣传、检查、处置为一体的“网格化”消防巡防体系谈些粗浅的看法。
1 “网格化”消防巡防的概念
“网格化”消防巡防作为一种主动发现以及及时查出火灾隐患的方式,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若干个“网”,每个“网”由若干个“格”组成,在巡查过程中主要加强对网格中社会单位的巡查。通过建立常态的火灾隐患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从而将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灾害,是开展“网格化”巡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2 探索实施“网格化”巡防的背景
2.1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增长,随之发展起来的饭店、宾馆以及娱乐场所等带来了很大的消防隐患。随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消防,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诠释也越来越缜密,从而使得我们的消防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由于还没有解决消防工作中体制性和机制性等问题,新旧问题的相互交错缠绕严重影响了我们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
2.2 火灾事故将达“井喷”状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
展,由于经济转型、利益分配以及务工就业等矛盾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不安定因素,从而导致火灾发生的几率以及潜在的灾害越来越大。开展“网格化”巡防工作正是贯彻落实消防局“五个第一时间”的总要求,不仅有助于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同时还有助于提高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战斗力。
2.3 消防监督警力严重不足 目前全省基层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数量普遍较少,面对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部队各级深感压力很大。公安部提出的“部队勤务实战化、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为巡防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必备的基础条件。
3 “网格化”消防巡防体系的探索
3.1 “网格化”消防巡防常设机构设置 在市消防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总负责人,各巡防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网格化”消防巡防联席会议,具体负责本地区“网格化”消防巡防中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定期听取本地区“网格化”消防巡防情况的汇报,分析巡防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的
意见。
3.2 “网格化”消防巡防的“组网”形式 第一,以消防官兵为主体的网。将市区划分成若干片区和网格,由一名消防监督员对每个网格实施动态监管,由一名支队党委成员对每个片区负责督导。按照大队监督员的人数将各县市划分成网格,且由一名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监督巡防。第二,以公安民警为补充的网。按照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将县市分片,按警区划分网格,每个片由一名消防监督员负责指导,每个警区由警长负责,警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小区由片警负责,城市主街道由街面巡警负责动态巡查。集镇由派出所长、消防民警、保安联防队员组成巡防小组。第三,以保安力量全覆盖的网。社会单位和居民生活小区由保安公司派驻的或物业公司聘用的内部保安联防员组成巡防小组,由片区民警负责指导。
3.3 “网格化”消防巡防的实施方法 “网格化”消防巡防分为平时巡防、重点时期巡防和重大活动巡防。消防监督员的巡防一般每周2次以上,巡防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1时;公安民警的巡防频次,根据各地治安防控的总体布置确定;街面巡防和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的保安巡防每天进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适当增加巡防频次,加强对“网”和“格”内的重要单位、场所的巡防。巡防按照“地毯式”、“拉网式”、“梳篦式”的方式进行,每月制定巡防工作计划,确保在一个时间段内将“网”和“格”内的单位全部巡查一遍。
3.4 火灾隐患的查处 对“网格化”巡防发现的火灾隐患,由巡防人员如实填写巡防记录,按照消防监督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要求,分别由支队、大队和派出所进行录入。参照三级组网的模式,消防监督员在本网格内发现的问题由消防监督员向支队分管的党委成员报告,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查处,对查实的按照绩效考评办法的规定进行加分奖励;对街面巡警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移交辖区派出所查处;对片区民警和保安员发现的问题,由派出所负责人分级负责查处,对其他的违法行为,由辖区派出所报本地区的消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社会单位保安员发现的火灾隐患,由保安员向单位的主管领导汇报,由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3.5 “网格化”消防巡防考评 充分运用参加“网格化”巡防社会联动单位的考评制度,将“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纳入其部门的考评内容。加大对发现火灾隐患巡防人员的奖励力度,消防支队每月、党委成员每周听取“网格化”巡防工作情况汇报,对发现隐患少的“网”、“格”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多的“网”、“格”进行奖励。同时,由消防支队公布举报电话,欢迎所有参与“网格化”巡防的人员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凡发现并查实的火灾隐患,按照每条50元的标准发放奖金;如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方面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另一方面按照300元的标准进行重奖。同时加大消防监督员的考评力度,把“网格化”巡防的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网格”内的火灾形势稳定、市民消防素质的高低、火灾隐患发现多少作为该“网格”消防监督员立功受奖、晋级晋衔的重要依据,提升全体消防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在日常消防监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4 开展“网格化”巡防的现实意义
4.1 有利于提高动态消防监管能力 紧紧围绕“网格”内的不同行业场所,适时开展“网格化”消防巡防,及时发现“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时段、不同任务,有重点地部署开展“网格化”社会巡防工作,确保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监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通过建立发现隐患和查处隐患的工作机制,调动全体消防监督员和广大公安民警、专职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每一个“网格”的安全来保证全市的安全,以每个场所的安全串联全局的安全,确保消防动态监管到位。
4.2 有利于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 组织公安片警和小区保安深入小区居民中进行消防安全巡防,及时发放居民家庭防火宣传单,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举报火灾隐患,及时查违纠患。定期联合新闻媒体单位,对“网格化”巡防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消防工作,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工作积极性,增强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4.3 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 通过“网格化”消防巡防,把全市用“网”和“格”来划分,明确这些“网”“格”的巡防人员,为发现火灾隐患增设了若干名信息员,等于增加了成千上万的“千里眼”,又等于增加了数以十倍数的消防监督员。他们在工作中发现火灾隐患,为消防部门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使消防监督员能迅速掌握火灾隐患信息,及时进行查处,实现了“精确查处”的目的,火灾隐患隐患查处率大幅攀升。
4.4 有利于增强“不放心场所(单位)”的防控能力 通过“网格化”消防巡防,能及时发现消防部门未掌握的“不放心场所(单位)”,通过落实“网格”内消防监督员、责任区派出所的责任,一方面逐步强化对“不放心场所(单位)”消防检查、法律知识宣传,明确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推进“不放心场所(单位)”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对“不放心场所(单位)”的巡防频次,切实掌握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进度,及时帮助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帮助单位出谋划策,尽量缩减经费投入,争取早日整改完毕。
4.5 有利于提升“信息主导警务”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每月进行火灾形势研判,及时向各巡防小组预警信息,将重点情况、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监管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及时提醒巡防人员把力量部署到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隐患方面来,积极提请市政府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
责任。
5 “网格化”消防巡防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中我们一定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5.1 正确处理好辖区监管与“网格化”巡防的关系 辖区监管仍是消防监督的责任主体,“网格化”巡防是辖区监管的有益补充,它们是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关系。
5.2 正确处理好执法与巡防的关系 “网格化”巡防的目的是重在发现、重在宣传、重在制止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行为不是巡防的目的。
5.3 正确处理好动态巡防与日常监督的关系 动态巡防是按照错时工作制的要求,利用“八小时外”的时间开展的一种有目标的、随机性的检查或暗访行为;而日常监督是消防监督员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的一种正常消防执法行为。
5.4 正确处理好借助社会力量与推进巡防机制落实的关系 充分发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力量的作用,是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推进火灾预防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我们应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因地制宜地发展,消防部门在推进时要重点抓好对这部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主业不丢掉,消防不落下”。
“网格化”消防巡防是一种新型的警务勤务机制,在工作机制、工作职能、工作责任、工作成效等方面仍要不断加以探索、不断加以完善、不断加以发扬,真正将“网格化”消防巡防工作做成消防的警务特色。
参考文献:
[1]范平安.河南省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11).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一)
甲方:翁家埭村委会
乙方: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全面落实责任制,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1、为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乙方全年不发生恶性死亡事故。
2、乙方全年无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不发生较大火灾和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受伤2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一般事故要比上年下降。
3、乙方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结合本村的实际,适时部署任务,积极宣传国家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
2、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
3、协调处理各类事故,督促帮助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度台账建设。
(二)乙方责任
1、建立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2、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落实专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履行三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建立各种安全台账;按规定配置各类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安全生产的禁(警)示标牌等。
5、发生各类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三、其他
1、凡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和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除追究当事责任人外,罚乙方主要责任人1000元。
2、谁主管,谁负责,甲乙双方签字人的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的负责签字人。
3、本责任书,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以签字日起至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签字: 签字: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二)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各村(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消防工作指示,认真制定并落实本辖区和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落实人员和专用办公经费,及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宣传教育。加强辖区内及本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并参加重大节日、重要季节、消防宣传周日的消防宣传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突出抓好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教育部门应认真履行社会消防宣传义务,把消防宣传列入公益宣传计划,使消防宣传正常持久,要积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传播途径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吸取教训,增强全民的消防意识。
三、基础建设。各村(单位)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成立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切实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镇政府要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要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
五、消防专项治理。各村(单位)要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优化消防安全环境。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季节性防火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化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整改火灾隐患,杜绝出现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同时派出所要切实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整合警力,全警动员,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线长、控制面广的优势,强化各村和社区消防监管职能。
六、奖励与处罚。镇政府每年对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对落实责任书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年内达不到责任书各项要求,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的重大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李墩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村(单位): 责任人: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三)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防火灭火意识。
四、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六、各部门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部位教职工的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八、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九、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校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工、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看护,并按操作程序)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现将《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乡防范火灾能力整体增强,消防平安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五个“围绕”上做好文章。乡年的消防工作,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
一、围绕单位责任主体意识的形成。继续完善消防平安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切实把“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到实处,督促各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二、围绕社会消防平安环境的改善。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平安要保障”总体要求,继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要有重点地抓好消防平安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存在火灾隐患,要开展专项治理。要重点深化“三合一”企业消防平安整治活动,防止回潮,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平安环境。
三、围绕城乡防范火灾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力度。首先从实战要求动身,加大平时的检查、训练、演练和比赛,练就真本领,真正做到拉得出、打得响”起到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其次是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待遇及激励措施,积极引导资源共享、相互救应的协作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地区消防力量单薄的问题,增强自救能力;再次是要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时机,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改善农村消防平安环境。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一、各级政府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公安部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消防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是指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地区。城市市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促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定期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集镇消防规划与建设经费主要由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捐助。消防经费保障确有困难的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购置扑救化工、水上等火灾所需的特种装备可以由相应的受益单位承担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贸、农林、财政、建设、监察、工商行政管理、民政、文化等行政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纳入普法教育内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设立在农村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经营户)的消防工作,依法对本单位(经营户)发生的火灾事故和消防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适应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乡(镇)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年生产总值十亿元以上;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工企业较多;
(三)集镇常住人口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
(四)有重要港口和码头;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
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在公安消防队保护范围内的区域可以不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第十一条村和设立在农村的规模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适应扑救本村(单位)初起火灾的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者其他形式的消防队。
第十二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与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当建立必要的通信联系,其人员、装备和执勤训练设施建设应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专职消防队参照执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训练、执勤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由省公安机关参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三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按照特种车辆登记和管理,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已经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图册范围的,免缴车辆购置税;根据国家规定,经交通部门核准,可以免缴养路费。
消防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消防车辆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无关的事项。
第十四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单位应当与消防队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消防队员,不适用前款规定。
消防队员参加灭火救援牺牲,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第十五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社会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消防部门核定后,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被施救单位参加保险的,从保险公司偿付的保险费中补偿;
(二)被施救单位没有参加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补偿;
(三)保险费补偿不足或者起火单位无力补偿的,由被施救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章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机构的消防工作职责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编制集镇消防规划,建设和管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
(三)建立和领导乡(镇)消防队伍;
(四)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五)组织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消防工作职责:
(一)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参与集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四)组织实施本乡(镇)消防工作考评;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农村消防工作职责:
(一)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对集镇消防规划与建设实施监督;
(三)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乡(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四)指导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建设;
(五)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向政府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一)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三)管理乡(镇)保安消防队,组织、指挥保安消防队参加灭火救援;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乡(镇)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场所的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确定。
第二十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道路、水源等情况;
(二)承担责任区火灾扑救工作,参加责任区抢险救援工作;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活动;
(四)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责任区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一)制定并督促村(居)民履行消防安全公约,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第四章消防规划与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集镇总体规划中应当有消防规划。消防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内容。
集镇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规划的,上级人民政府不得批准。不符合集镇消防规划的建设项目,建设、规划部门不得批准。
第二十三条集镇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道路、水源、通信等其他公用设施同步建设和管理。
农村供电、供水、道路建设和房屋改造应当考虑消防安全需要。
第二十四条农村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水源、集镇供水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当建设消防水池。
第二十五条出售、租赁、承包建筑物或者场所时,当事人应当就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建筑物、场所出租后的消防管理由承租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生产、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设立在农村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整、有效。
第二十八条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并且有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
第二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或者使用期间,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安全出口严禁上锁,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保持完好并严禁覆盖、遮挡。
第三十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
第三十一条集镇和村庄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标志或者消防宣传园地。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本地区发生一次死亡六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对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本地区发生的一次死亡六人以上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对部门或机构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该场所应当停止使用,可以对该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或者使用期间,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或者被覆盖、遮挡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该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给予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责令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可以对该场所的经营管理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依法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经营场所”,是指用于生产、加工、储存、零售、批发、物流以及提供其他商业服务的场所。
(二)“经营管理人”,是指管理经营场所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三)“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员经常聚集,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第四十一条城乡结合部的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保卫科工作计划【1】一、参照消防部门意见,2月底前完成对婺城大厦行政楼消防设施改造工作。
二、1月底前通过“市级治安安全单位”考评,做好“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的申报工作。
三、编制保卫科XX年度工作计划,与临床科室签订“XX年度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重新修订《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工作规范》、《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四、继续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资料收集工作,逐项完成迎接省“平安医院”创建考核准备工作。
五、落实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院报、宣传专栏、橱窗等的宣传阵地作用,利用信息网络宣传,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六、继续在全院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治安安全设施,强化各项制度落实,确保继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省级“平安医院”创建考核验收工作。
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多种形式宣传新《消防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年内进行1—2次消防演练。认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力争年内全体医务人员都能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继续加强消防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做好医患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利用与城中派出所共建警务室的便利关系,请公安机关提早介入,防止矛盾激化,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九、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完善各种制度、措施,强化剧毒、麻醉药品管理,协助辖区派出所开展“无毒社区”工作。
十、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全院干部职工出国出境的登记和上报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和安全工作。
十一、 继续加强院内车辆管理,大力整治乱停乱放现象,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有序。加强出租房监管力度,与出租户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医院保卫科工作计划【2】市人民医院xx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开围墙办医院,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办院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求突破争创一流,抓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契机,狠抓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全方位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是我院今年的主要工作。
xx年,我院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结合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以维护医院政治稳定,治安消防安全为目标,为临床一线服务,立足基础,深化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开展维护医院稳定,xx普法教育,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纠纷调解等一系列工作,为医院的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管理年及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将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建立建全了管理和责任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医院强化了以邵敏书记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把医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真正落到实处,医院同各科室(病区、班、组)的负责人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第一综合治理责任人,同时落实月(季)度例会制度。
3、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治安防范措施,有效降低医院的刑事发案率,改变医院的政治面貌。医院是公共场所,我院又地处繁华的新华街,进出人员杂,每天有1000多人次进出医院,在如此多的人员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有一定的难度,根据这一特殊情况,我院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并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每个值班保安做好巡逻登记工作,做到谁上班,谁负责。增强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4、针对打开围墙办医院的方针,我院实行开放式管理。人员流动量大、杂,在病区、门诊容易发生钱包、手机被窃这一现象,我们采取了相应措施。①专门请婺城分局反扒能手在门诊、药房、抽点巡逻(特别是单人病房和电梯口病房),使我院失窃率大大降低。②对门诊楼各楼层的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了改造,优化了监控设备,并在门诊药房、付款窗口粘贴防盗警示标牌。组成人防和技防的双重防范,使我院门诊发案率明显降低。
5、抓好普法教育工作,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医疗纠纷。在医院的医疗服务中,特别是病人死亡,造成医院与病人家属的纠纷,是医院最头痛、最棘手的事情。病人家属寻衅滋事,大动干戈,有时影响到其他病人的治疗和正常办公。我们一方面用法律来教育病人,一方面利用与派出所共建警务室的便利关系,请公安机关提早介入给予调解,医院出现的许多纠纷都能及时平息。
xx年我院进一步深入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xx年我们将再接再励,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医院的安全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争取有更好的成绩。
二、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医院的治安、消防安全是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医院平安创建实际工作,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发动和依靠全院干部职工,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1、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医院治安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患者、家属及广大医护人员。医院始终将治安安全工作列为医院工作重点来抓。每年都将此项工作列入义程,我们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上级的有关文件通知,在院长办公会、院周会上反复传达学习,以邵敏书记为主任的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安全警钟要时时敲、月月响。医院利用横幅、黑板报、宣传窗、信息网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围绕医院的医疗质量安全、医患纠纷安全、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安全、科室外出活动安全、车辆停放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学习讨论。人人重视治安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发现不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整改。一年来医院未发生刑事案件、重大医疗事故和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全院874名职工,100多名临时工均无违法违纪记录。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谁主管、谁负责这是个很好的制度。医院的治安安全工作也是一样,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成立了消防工作管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全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消防工作和治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开出要事督办单,限时整改。院领导每季度要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进行大检查。保安部做到月月要检查,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隐患及时上报。
保安部与各科室、病区签定了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科主任、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落实月(季)度例会制度。年终院部对各科室(病区)进行考核,对消防、治安安全工作不合格病区(科室)实行一票否决。
3、以制度化管理,保障医院治安稳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必要的安全制度是提高医院治安安全的保证。确保医院财产和医护人员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建立和完善一定的安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我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门卫制度》、《临时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保安巡逻制度》、《危险品,(麻醉品)保管制度》、《财会人员现金保管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市人民医院消防应急预案》、《市人民医院急救长铃规定》,医院在节假日安排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双值班制度。由于有了以上一些制度,门卫白天把好人员进出关,晚间各楼道按时上锁。保安人员严格执行《治安消防巡逻制度》做到每二小时全院巡逻一次,巡逻病房后由值班医护人员签字,保证在第一时间掌握病区不安定因素及消防安全系数。医院财务科、药库、总务仓库、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们均安装了110防盗报警系统,病案档案室及有贵重医疗设备的科室均安装了防盗窗、防盗门。门诊楼、新病房大楼、内科住院楼、均安装有电子监控设施,有效增强了医院的安全系数。
4、警民共建,齐抓医院治安
我院与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建立共建关系,在医院建立警务室。城中派出所对我院的治安安全和普法教育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每周二、四、派民警到警务室值班,所领导每季一次到医院为医护人员上普法教育课,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使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让医护人员懂得如果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医疗纠纷。同时我们还利用警民共建关系。请城中派出所民警(反扒能手)指导在门诊、病房开展反扒窃专项行动,使门诊、病房钱包、手机失窃率大大降低,得到了病人及医护人员的肯定。
5、抓消防安全防范不放松
安全事故防不胜防,火灾事故也一样。多年来我院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医院成立有义务消防队。并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了一次消防演练。邀请消防队参谋到医院来讲课培训,使队员个个懂得消防知识,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我们还组织全院职工分批进行消防培训,让全院医护人员的消防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医院的十五层病房大楼配有温度探测器、烟感、喷淋系统,紧急逃生缓降器等先进消防设施。设消防控制中心一个,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在每个病房门上设置了应急疏散路线图,让住院病人及家属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紧急情况下怎样离开。为确保防火安全医院今年先后更新了部分干粉灭火器。更换烟感探测器30只,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牌10块,并在门诊检验科加挂了2只应急灯、4块安全出口标志牌,急诊输血科、急诊化验室各增加了1只应急灯,病房大楼的230只干粉灭火器已在请示更换当中。在此基础上保卫科还制定有火灾应急预案和消防知识宣传资料,在每个病区(科室)进行宣传学习。保卫科经常对全院各病区(科室)进行消防检查,通过检查整改,彻底排除了安全隐患。
6、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
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勤查勤检不放松。院领导根据医院工作特点,在每周的院长查房时,对全院的消防,治安安全工作都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视出租房管理,保卫科将租房户的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并与租房户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对出租房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卫科每周对各病区(科室)进行全面检查。查门窗、查电器使用、查消防设施,同时宣教病人及家属,不要在病房吸烟和使用电器。教育工友不在配电房使用电饭煲、微波炉,把事故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
医院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科也非常重视,为新区设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定时对宿舍区进行巡逻检查(2小时一次),晚上大门定时上锁,自行车、摩托车入库有序停放,谢绝外来车辆过夜停放。积极协助辖区派出所创建平安小区。
7、加强周边社区治安整治
医院的周边治安整治不容忽视。我院地处繁华的新华街,西靠市区最大的兰溪门菜场,外来人员过多,治安状况复杂。根据这一情况,医院保卫科请城中派出所协助指导,每天中午、晚上到四周巡逻。如发现围墙、栏杆有缺口破损,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维修。发现违章摊贩占道经营及时给予整治清理,若发现外来不法可疑人员能不畏,依法盘问查询。
8、规范院内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螺蛳壳里做道场是我们施长春院长对外常说的一句话。医院因地理环境及历史原因,占地面积不大,供车辆停放的面积不多,这就给车辆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保卫科制定了《停车须知》制度及职工车辆停放通行证,车管人员24小时值班,对进出库车辆认真指挥,并做好登记工作。为确保停放安全,医院给汽车停放处划定标准车位,安装了减速块,定位器等车库设施,并且利用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车管人员加强巡逻,做到谁上班谁负责。
医院治安消防安全是医院发展的根本,医院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必须长抓不懈。
三、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活动也是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医院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市人民医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生产安全、医疗安全、防火、防盗、社会治安等具体工作分解并落实到科室及个人。
2、医院定期组织院长行政查房,通过走访病人,现场查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个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人或事进行处罚,并做到考核有标准,检查有尺度,奖惩有依据。
3、生产安全的防范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特种设备及水、电、气、交通、通讯、信息网络等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奖惩相结合。
4、为确保医院安全,医院增加了安全设施、保安人员的投入,今年在原有监控设施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部分摄像机,有效增强了医院治安安全的系数。
5、xx年医院对一批老化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换,对全部烟感进行了全面清洗,更新烟感探测器30只,消防水带、水枪头若干只,更新干粉灭火器若干只,更换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牌10块,增加消防安全出口标志牌4块,应急灯4只,更新了消控主机,有效增强了消防安全系数。
关键词: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消防组织和消防工作制度、档案,确保消防工作落实。成立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组建由保安队、联防队和志愿者参加的社区义务消防队;制定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包括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安全警示措施、居民防火公约、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消防工作考评与奖惩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档案,包括社区基本情况、消防工作组和义务消防队、消防工作制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消防器材登记册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做到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2)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建有消防水源和室外消火栓,并有明显标志;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居民区停车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设置护栏不得阻断消防车通道;设置有人值守的消防服务站或者在居民楼、院内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内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消防器材;服务站内除配备消防器材外,还应设报警电话,应急照明手电筒、防烟面罩等。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安全警示牌、消防画廊、居民防火公约等;利用广告、宣传栏、画廊、社区网站、文化活动站等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家庭防火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在119消防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活动;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市民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适时组织居民参观当地消防教育馆和消防站,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每年组织居民和驻社区单位进行灭火与逃生演练,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火灾、会自救逃生。
(4)实施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预防和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组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检查情况有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有纠正措施,并督促落实。对经督促仍不能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社区义务消防队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提示居民注意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灭火训练,及时发现并扑救初起火灾。
2、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1)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社区消防工作。发动居民参与城市社区消防管理。与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实施城市社区消防管理。
(2)物业管理单位和驻社区单位、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协助和服从社区居委会的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社区消防工作。
(3)居民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其管理范围依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工作。
(4)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所辖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业务经费。将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指导、督促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
(1)建章立制,强化组织领导。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先后下发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整体规划,与社区建设总体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公安、消防、民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有的在城市社区成立了由社区主任、派出所民警、物业公司负责人、保安负责人、居民组长组成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组织机构,开展检查和宣传。1、依托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成立社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拟定社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领导和组织社区开展消防建设、消防检查、消防宣传和管理考评工作。2、依托治安巡防队和驻社区单位保安队伍,积极拓展消防巡查职能,担负起社区的治安防范、防火检查和扑救初起火灾等工作,实现巡防、保安、消防一体化。如河南全省各地保安机构普遍将消防工作列入日常的保安服务范围,30000余名保安人员和巡防队员担负起消防保卫任务。郑州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治安支队消防大队,落实正科建制,接受治安支队与消防支队双重领导,实现了治安、消防工作的有机结合。我专门到郑州去学习过,对保消合一,巡消合印像十分深刻。消防支队派员作为保安公司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业务指导。 3、依托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消防文职人员进驻城市社区,指导、协助片区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防火宣传,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4、依托物业公司及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建立社区消防志愿消防队,依照社区防火公约等相关规定,实现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提高。还有的在社区内居住的低保户、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中招聘社区消防协管员,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成为社区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
(3)严把源头关。首先是搞好消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科学、有效地抓好城市消防规划这个源头和龙头工程,并严格组织实施,促进社区从一开始建立就具备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其次是要搞好公安、消防、社会综合治理、民政、工商及城建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城市社区整体力量,坚持以人为本,以物为基,共驻共建,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