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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风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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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风险论文

第1篇

设计,其含义是以上游水系为基础,进行的概率分布断面的洪水风险设计,其权值大于设计值。X:上游水库控制周期t内的实际库Wt,间隔λ。Y:在t时间(实际控制时间)内的最大洪水Wt。Z:设计控制期内的价值。的防洪标准为例外。X部分为水库上游施工中,对频率(P=1%)及洪水过程的洪水风险设计分析。可依据对历史数据做出的实际分析与具体计算得出每个部分间隔的统计参数。

2示例

洪水风险设计断面洪水开展实测包括以下年份:1963年、1964年、1967年、1964年和1981年,1964年7月份的洪水体现出的特点是峰型较细;1963、1967两年,1981年9月份出现了峰型肥胖的洪水峰值。分析设计中实际Z值,某些区域上游水库的15天最大值,15天间隔对应于实际的构成。Z中可知,上游水库构成其部分主因,洪水间隔则只构成其小部分。水年状况分析,不包括1981年,其余年份的每项流入都较大。1963年、1964年尤甚,属超频洪水。故经对各类因素分析之后,确定1964年为洪水典型年,15d为其实际控制面积注水期。JC法模型的极限状态方程是:Wc-P-Ⅲ,式中,Wλ-P-Ⅲ型分布;Wc-P-Ⅲ型分布。设计的最大时间平均流量是4450m3/s,这当中的最大区间所对应的时间平均流量是200m3/s。放大系数对1964年出现的典型洪水进行放大,同时把放大后的人库流量依据调洪规则进行推算,在推算至设计断面同区间洪水相同时段时进行叠加,以推算出设计频率的洪水过程线。结果是设计断面最大时段与区间相应最大时段的平均流量分别是4450m3/s和200m3/s。考虑到上游水库的最大下泄通常在4250m3/s以内,故仅把区间乘以1.32(换算系数),即可推算出瞬时最大流量,设计断面的最大流量是4520m3/s。上游水库下降至4520m3/s,受其影响而下降1150m3/s。洪水为百年一遇,上游水库将降低2170m3/s左右,与一般性规律相符。下游部分设计风险是0.3318%,显示出设计具有安全性。

3洪水保险方案设计

3.1“国家洪水保险计划”

作为一种特殊险种,洪水保险存在高风险性,在发生较大洪灾时,洪水经过地区的民众迫切需要大规模投资进行灾后的恢复建设,但是,灾区所积累的洪水保险基金数额通常无法满足恢复性建设的需求。我国的地理特点是地域辽阔,而七大流域所发生的洪水体现出显著的地域特点,几大流域在同一时间出现洪灾的机率微乎其微,即便是一至两个流域出现洪灾,就全国地域来说,也属于局部性洪灾。所以,编制“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可有效分散较大洪水在时间方面及地域方面存在的风险,同时还可加强对洪灾地区的援助,有效节约财政开支。

3.2组建洪水保险的组织机构

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品种,洪水保险的特点是,若出现较大洪灾,洪水保险赔付对象占全部投保客户的比例较高。故此,在某一区域开展的洪水保险业务,或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通常无法承担起大量的理赔费用,所以,在国内推广洪水保险,应组建国家级保险机构,由政府负责管理,组成人员以水利专家和保险行业专业人士组成。洪水保险机构至少设立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组织,对全国及本区域内的保险业务负责管理。

3.3建立健全洪水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国内的洪水保险事业起步较晚,至今仍未建立起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实施指导纲要》中规定,在蓄滞洪区将逐渐开展洪水保险业务,《防洪法》也规定,对洪水保险采取“国家鼓励和扶持“的政策,但在洪水保险的具体实施方面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使得洪水保险在实际当中难以推行。美国有《联邦洪水保险法》、《全国洪水保险法》和《洪水灾害防御法》等完整法律法规体系支撑起洪水保险业务的有效开展。我国要有效推行洪水保险,就必须完善立法工作,在法律层面对洪水保险提供支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洪泛区的各类组织和居民参与洪水保险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在出现洪灾时各类组织和居民可依照法律法规得到洪灾损失理赔金,为灾后恢复性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结语

第2篇

在水电建设过程中,采用由建设单位(甲方)统一采购如柴油、水泥、钢筋等主要的施工用材料,然后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水电站建设是一种通行的做法,俗称“甲供材”或“甲供料”。通过这种形式,建设单位可以有效的控制主要施工材料的采购渠道,进而控制工程造价并保证施工质量。由于水电站施工现场往往处于偏远的野外,施工用电通过架设专用线路进行供应,当地供电部门由于施工单位比较分散,回收电费存在一定困难,通常会要求由建设单位统一代缴电费,然后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电价(包含线路损耗)在与施工单位的结算中予以扣回。以上两种形式本无可厚非,但是其中却埋藏着巨大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认为,企业购入主材或者电力然后提供给施工单位使用,在与材料供应商和供电部门结算时取得的发票付款单位是建设单位自身,而提供给施工单位后又进行了结算扣除,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已经构成了视同销售行为,产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我们以通常的甲供材料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分析。企业购入材料时如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是以全价计入库存材料,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拨给施工单位使用,作为材料预付款,也可以视为一种“实物形式”的付款,施工单位以完成的工程量来冲抵,购入价与调拨价之间的差异则按照材料所用于的单位工程冲减或者增加相应的工程造价,代缴电费同理。这样分析下来,税务机关认为构成销售的是在调拨环节,他们按照以合同约定价调拨给施工单位的材料金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那么问题就很明显了,企业采取甲供材料或者代缴电费实质最终用于自营工程,为什么会多一块增值税呢?就是由于在购入材料和代缴电费时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未能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光有因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却没有用于抵扣的购入材料的进项税,企业因此受到了损失。

二、要规避这种风险,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必须加强在采购材料和缴纳电费这一环节的发票管理,要求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抵扣,在账务处理时将经抵扣认证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按照不含税价计算库存材料价格。在与施工单位进行甲供材料结算和施工电费结算时以合同约定价格进行扣除,并以此价格作为含税价反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最后按照账面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采用此种方式,企业可能负担的增值税仅仅是由采购价与调拨价之间的价格差所产生的增值税额,属于合理的范围,而企业在制定合同结算材料价和电价时采取的是合理补偿风险和线路损耗的原则,价格差异不会太大,因此产生的增值税额是可以接受的。

三、基建期业务招待费不可随便花

在水电站建设期间,财务人员往往有这样一种误解:“反正当年没有收入,也就没有利润,不用交所得税,况且业务招待费计入了工程造价,不在当期损益中核算,花多少都与所得税无关。”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加上基建期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点多面广,如果上级部门没有对建设单位的基建期业务招待费下达控制性预算,那么基本是敞着口随便花,基建期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度远大于投产之后。但是基建期业务招待费真的是没人管可以随便花的吗?让我们仔细研读一下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招待费的有关规定再做结论。2007年之前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的规定是“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2008年新的所得税法出台后,其扣除标准调整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了2012年第15号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其中第五条对从2011年及之后的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从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我们可以明确的得知,企业每年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与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是直接挂钩并有严格的比例关系的,企业处于筹建期间,当年一分钱的收入也没有,那拿这个扣除比例来匡算,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也自然为零了。因此在2011年之前,企业在首台机组发电之前的所有筹建期业务招待费都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但是如果首台机组发电,而其他机组还在建设,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额度可以用当年的销售收入来进行匡算,除了计入损益部分的可以扣除,计入基建造价的部分只要不超过扣除额度的也是可以扣除的。2011年及以后由于税务总局15号公告的出台,筹建期业务招待费不再受销售收入比例的限制,可以按照60%扣除。从上面的对政策的解读和分析来看,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不是可以随便花的,它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可扣除成本,尽管在筹建期当年没有销售收入,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须做纳税调整,并向后递延,一直到第一台机组投产的那一年实现了销售收入后直接体现在当期可扣除成本的减少。因此,为了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有效的控制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是势在必行的。

四、预计未完工程的所得税风险问题

第3篇

1.风水景观文化底蕴丰厚

我国古人认为,风水理论就是自然之道,自然之道也就是自然环境的运动和变化规律,采取顺应自然、符合自然之道的居住与生活方式,就会获得人生的和谐美满与平安快乐。中国是礼仪之邦,一向讲究“和”,凡事追求吉利,生活期盼持久祥和,所以,无论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都是以“和”为贵,追求和谐美满。而风水理论就是通过对自然环境的认识理解并人为地加以控制、迎合、引导、利用,从而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证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及后世的昌盛。这是人类世代不懈追求的生存目的,也是人类生存文化的根基。因此可以说,风水景观实际上不仅具有朴素的生态思想,也是一种附带了人类环境意识和活动形态的文化景观。文化背景是景观环境形成与变化的重要因素,尤其表现在人文景观环境上。景观环境的形成与其所处文化背景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文化塑造景观,景观又反映着文化。中国的景观文化,尤其是中国传统的风水景观文化,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独特的人文景观特色。风水理论既是中国传统景观文化的表达,也是中国特色景观的最基本的要素及文化渊源,具有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意蕴。

2.中国传统建筑与景观环境中风水布局的生态思想

在我国诸多传统建筑与景观环境的设计中,人与环境常被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人、建筑和环境是和谐共生、荣辱与共的,个人的兴盛与衰亡与其所处环境的风水布局密切相关,这实际上体现了一种朴素的生态思想。安徽歙县宏村的景观规划和人工水系,是建筑史上一大奇观。宏村水系由两处水源形成,即地表水与地下水。不仅在理论上遵循了中国古代的风水法则,在实际的运用中也显现了非常科学的一面。村内的月沼和村外南湖形成了“阴阳”二水,这两个水系互为补充,相互调节,使宏村的供水系统保持在稳定的状态,既可以有效地控制洪涝灾害,又可以保证水质洁净。这种别出心裁的科学的村落水系设计,不仅为村民解决了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而且调节了气温,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创造了一种“浣汲未防溪路远,家家门前有清泉”的良好环境。而世代居住宏村的汪氏家族,历代人丁兴旺,才人辈出,与这良好人居环境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

二、风水思想具有现代景观生态学的内涵

中国传统的园林景观设计讲究“天人合一”的思想,而这一思想恰恰包含了现代景观生态学的内涵和设计原理。现代景观生态学思想强调要以自然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有利于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风水景观格局,讲究选择合适的自然环境,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共生共荣,实际上是对景观生态学理论的具体体现。风水理论的理想景观是“藏风纳气”,意即寻找生命之气,存续生存能量。这种有生气的居住环境应该是:避风向阳,山清水秀,流水潺潺,草木欣欣,莺歌燕舞,鸟语花香,生机盎然之地。这种风水景观也可以通过利用人工造景,规划设计出水景方位、水势大小、水流方向,同时有机规划和利用居住区道路分布和走向,以达到风水学中的理想山水区位环境,使人在其中可以产生各种有益的物理、生理、心理效应,思维清晰敏捷,身心愉悦健康,创造力也格外活跃。风水理论认为,住宅室外环境的规划与设计是以自然生态系统为摹本来构建的、人为形成的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将自然因子运用到人为环境之中,适应自然环境,改造自然环境,达到“天人合一”的目的。居住区景观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住宅建筑、环境、道路、交通、给排水系统,是一整套的环境与场地的设计,和建筑的概念不同,和园林的概念也不能混淆。因此,运用传统的风水理论进行居住区景观设计,将传统景观文化与现代景观设计有机结合,就可以营造出自然、宜人、生态的居住区景观环境,以期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三、风水理论所蕴含的生态设计思维

风水理论的本质是协调人与所处环境的关系,即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对于人居环境的建设,风水理论认为,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顺应天道,以自然系统为本,构建人工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随着工业文明的到来与发展,人们对全新的技术手段目不暇接的同时,困扰人们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接踵而至。近百年来,科技的进步似乎让人类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但人类的生存环境却日益恶化,工业与技术革命的恶果触目惊心,这一切使西方思想文化的基本观念被深刻反思,西方原有的机械自然观正逐渐向有机自然观过渡。而东方的文化理念,尤其是中国的文化世界观中的自然生态思想和景观文化理念,被重新认识和诠释,明确了人与自然不是对立的,而是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关系。从欧美的“都市美化运动”到奥斯曼的“巴黎改建”,再到霍华德在《明日的城市》中所提出的“田园城市”,都表达了人类与自然一起和谐发展的渴望。人们将目光转向秉承“有机自然观”的东方,探索中国风水文化的潜在价值。中西方设计者将风水文化及其核心思想融入自己的创作之中,试验性的尝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美国的景观建筑师中,赖特是最早提出“有机建筑”这一思想的,他设计的“流水别墅”是表达“有机建筑”思想的重要代表作。“有机建筑”源于老子的道家哲学。“道法自然”是这一思想的核心内容。赖特的“有机建筑”思想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内外结合,内部与外部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内部即是外部,外部即是内部。简单来说,就是有机建筑本身自然地存在于环境之中。流水别墅如同从地底自然生长出来,浑然天成。建筑、空间和环境相辅相成,依照自然的启示行事即是“道”,注重各要素的联系,并不是一味地模仿自然,万物皆有本源。在材料的选择上,因地制宜,选用当地的材料,且所选材料的使用忠于其原本属性。这也体现了设计师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与尊重。赖特认为:“建筑和其他自然要素一样是平等而有生命的,建筑是不能与一定的生存环境割裂而单独存在的。”这也表现出赖特对于道家“有机”与“和谐”思想的认知与追随。风水理论是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学问。若能从科学的角度去评析,以现代科学的方法提取其合理成分,摒弃其糟粕,这一古老的文化理论将会重新焕发青春,对当代景观规划设计学科的发展也将助力非凡。

四、风水设计符合我国城市居民的文化心理特点

近年来随着大量的城市改造的进行,设计师们对风水理论也进行了一些拓展性的研究,将风水理论运用到居住区的选址及布局中。虽然现代建筑以高楼大厦居多,少有山谷围绕、河流穿越,但也可以不失章法,将传统的风水理论运用其中,达到景观宜人、居住舒适的目的。在现代的居住区景观环境规划与设计中,具有风水格局特点的景观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这是因为,风水景观既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人居景观哲学,又符合人对景观环境的审美要求,符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行为特点。现代居住区景观规划设计中,常引入风水理论以实现“依山傍水”的格局。例如,可将高大的建筑安置在小区的北部,以阻挡强劲的寒风;水景可人工引入,形成明堂;居住建筑常以绿地所环绕,以阻挡来自于街道及以外地区的烟尘与喧嚣。通风和采光是人们对居住建筑最基本的需求,亦是风水理论中极其重要的部分。居住区内的建筑可以平行布局或自然错落来实现通风和采光的需求。小区内道路的设计应曲径通幽、弯曲有情,以达到藏风纳气的效果。植物的配置方面多选择乡土树种并与外来植物相结合,可使之生长繁茂景色宜人。传承“风水”文化,继续发掘、研究风水理论,为其注入新的活力,会创造出更加舒适、健康的人居环境。风水理论中所说的风水景观格局和形态,从本质上讲是人们追求安全需要的心理反应。随着社会的发展,设计的人性化以及对人们心理需求的满足等观念,越来越受到景观设计者的重视,他们开始研究人们的居住喜好、行为心理以及环境的影响,并尽量通过设计来实现人与景观环境的和谐互动。由此可见,认真发掘中国的风水文化景观内涵,深入理解其景观文化思想,会为现代景观设计注入新的生气。

五、结语

第4篇

    论文关键词:税务会计师;认识;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运行的发展,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从企业的前期注册,到基本建设、至正常的生产周期,人们针对各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设置了内控制度来防范,使我们的企业得到有序良性发展,其中涉税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涉及经济业务的重要控制风险。涉税风险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独的个体,他与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密不可分,这就需要我们应该重视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的涉税工作岗位——税务会计师,下面我就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和他在企业所起的作用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1 财务会计不等同于税务会计

    大家都认同财务会计在企业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感觉财务会计包含或等同于税务会计,其实不然。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在国家现行税法的范围内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进行纳税调整。税务会计带有税务筹划性,企业通过税务会计履行纳税义务,从“应交税费”账户上它反映了企业上缴和未缴税金的数额,未交数额它是体现企业对国家的一笔负债,其金额的大小、滞留企业时间的长短,可以反映企业“无偿使用”该资金的能力。因此通过税务会计的筹划,正确处理涉税会计事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税务会计还具有协调性和广泛性,财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事项及结果,只要与税法规定不悖,是与税务会计相同的,只有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才进行纳税调整,即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在日常工作中每年的所得税汇算就是一个典型的事项,当财务会计结束了一个会计年度的工作后,就要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确认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都要符合税法确认的条件,调增或者调减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最后方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与财务会计得出的利润总额是不一致的,这就是体现了税务会计的协调性。广泛性主要表现在小型企业,他们为了简化财务核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时,与税法不同之处直接按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可以称为税务会计,而不宜称为财务会计。

    2 税务会计师产生和发展趋势

    企业税务会计师是在企业从事与税务相关的会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的会计人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代替了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风险,原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分的企业会计已不适应企业经济活动管理的需要,企业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独立就显的尤为重要。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财务会计应遵循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两者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大型企业或集团,总部都设专业的涉税职能部门。因此,企业对具有涉税资质的会计师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将越来越迫切。

    3 税务会计师通过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经济利益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税务会计师将其所掌握的税收知识、会计知识、法学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综合知识运用到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在不违反现行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对各项经济活动发生之前就把税收当作一个内在的成本做出考虑,从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纳税义务发生前做出事先安排的可能性,合理合法的减少税收成本,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达到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得目的。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已经逐步认识到他的重要性,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我们要提前考虑到他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税负偏低的税种(必须是在税法许可范围内),在业务办理中要考虑保存与税法要求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便到时享有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抵免项目提供依据,业务完成后要考虑什么时间缴纳税款,尽量滞后支付税款,以延长税款在企业停留的时间,但不能逾期缴纳。

    例如:企业需要购置一套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购置费为75万元,安装调试费15万元,设备总支出为90万元。

    方案一: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费7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0.90万元税款,安装调试费开劳务发票15万元,设备入账价值为80.1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90万元。

    方案二:我们在设备进行招标前就进行纳税筹划,招标价格含安装调试费用,并且是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合同签订注明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交付。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总费用9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3.08万元税款,设备入账价值为76.92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3.08万元。

    上案例方案二,因事前进行了纳税筹划,比第一方案多抵扣税款2.18万元,减少了企业资金流出,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4 提高税务管理,规避涉税风险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对企业税务管理的认识,大致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首先是“无关论”这样的观点导致了人们对企业税务管理问题熟视无睹,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其次是“关系论”这种观点直接导致“人情税”“关系税”的屡禁不止,腐败滋生。再一种是“技巧税”认为熟练掌握某些偷逃税或避税的技巧,只要能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什么技巧都敢用,不顾法律后果。虽然侥幸过关占了一时的便宜,到后来也有“赔了夫人又折兵”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受到牢狱惩罚。全球跨国知名企业百事可乐(中国)公司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其原因就是:明知进口报税的商品编码有误,却因为想继续享受意外得来的低税率“将错就错”,当高管接到法院的传票追悔莫及。现代税收“无限期追踪制度”及“法人问责制度”使企业高管们越来越认识到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税务管理的实质是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税务管理应服从于企业管理的整体发展目标,服从企业管理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广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是节约纳税成本,降低纳税风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狭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准确纳税、规避涉税风险、税务筹划三方面内容。

    企业税务管理的具体活动是由企业税务会计师具体运作的,他在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谋划,全过程管理,把纳税意识宣传到每一个员工心里,而实施全员参与,并且注重成本效益,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

    5 税务会计师在应对税务稽查所起的作用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税务稽查分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由于税务会计师熟知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把经济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应缴纳的税款,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完毕,所以应付税务局的日常稽查、税收专项检查是胸有成竹的,至于专案检查,只要我们立足于诚信经营、依法缴纳税款是不用担心的。

第5篇

论文关键词:税务会计师;认识;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运行的发展,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从企业的前期注册,到基本建设、至正常的生产周期,人们针对各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设置了内控制度来防范,使我们的企业得到有序良性发展,其中涉税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涉及经济业务的重要控制风险。涉税风险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独的个体,他与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密不可分,这就需要我们应该重视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的涉税工作岗位——税务会计师,下面我就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和他在企业所起的作用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1 财务会计不等同于税务会计 

大家都认同财务会计在企业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感觉财务会计包含或等同于税务会计,其实不然。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在国家现行税法的范围内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进行纳税调整。税务会计带有税务筹划性,企业通过税务会计履行纳税义务,从“应交税费”账户上它反映了企业上缴和未缴税金的数额,未交数额它是体现企业对国家的一笔负债,其金额的大小、滞留企业时间的长短,可以反映企业“无偿使用”该资金的能力。因此通过税务会计的筹划,正确处理涉税会计事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税务会计还具有协调性和广泛性,财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事项及结果,只要与税法规定不悖,是与税务会计相同的,只有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才进行纳税调整,即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在日常工作中每年的所得税汇算就是一个典型的事项,当财务会计结束了一个会计年度的工作后,就要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确认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都要符合税法确认的条件,调增或者调减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最后方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与财务会计得出的利润总额是不一致的,这就是体现了税务会计的协调性。广泛性主要表现在小型企业,他们为了简化财务核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时,与税法不同之处直接按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可以称为税务会计,而不宜称为财务会计。 

2 税务会计师产生和发展趋势 

企业税务会计师是在企业从事与税务相关的会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的会计人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代替了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风险,原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分的企业会计已不适应企业经济活动管理的需要,企业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独立就显的尤为重要。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财务会计应遵循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两者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大型企业或集团,总部都设专业的涉税职能部门。因此,企业对具有涉税资质的会计师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将越来越迫切。 

3 税务会计师通过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经济利益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税务会计师将其所掌握的税收知识、会计知识、法学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综合知识运用到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在不违反现行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对各项经济活动发生之前就把税收当作一个内在的成本做出考虑,从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纳税义务发生前做出事先安排的可能性,合理合法的减少税收成本,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达到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得目的。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已经逐步认识到他的重要性,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我们要提前考虑到他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税负偏低的税种(必须是在税法许可范围内),在业务办理中要考虑保存与税法要求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便到时享有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抵免项目提供依据,业务完成后要考虑什么时间缴纳税款,尽量滞后支付税款,以延长税款在企业停留的时间,但不能逾期缴纳。 

例如:企业需要购置一套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购置费为75万元,安装调试费15万元,设备总支出为90万元。 

方案一: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费7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0.90万元税款,安装调试费开劳务发票15万元,设备入账价值为80.1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90万元。 

方案二:我们在设备进行招标前就进行纳税筹划,招标价格含安装调试费用,并且是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合同签订注明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交付。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总费用9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3.08万元税款,设备入账价值为76.92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3.08万元。 

上案例方案二,因事前进行了纳税筹划,比第一方案多抵扣税款2.18万元,减少了企业资金流出,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4 提高税务管理,规避涉税风险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对企业税务管理的认识,大致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首先是“无关论”这样的观点导致了人们对企业税务管理问题熟视无睹,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其次是“关系论”这种观点直接导致“人情税”“关系税”的屡禁不止,腐败滋生。再一种是“技巧税”认为熟练掌握某些偷逃税或避税的技巧,只要能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什么技巧都敢用,不顾法律后果。虽然侥幸过关占了一时的便宜,到后来也有“赔了夫人又折兵”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受到牢狱惩罚。全球跨国知名企业百事可乐(中国)公司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其原因就是:明知进口报税的商品编码有误,却因为想继续享受意外得来的低税率“将错就错”,当高管接到法院的传票追悔莫及。现代税收“无限期追踪制度”及“法人问责制度”使企业高管们越来越认识到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税务管理的实质是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税务管理应服从于企业管理的整体发展目标,服从企业管理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广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是节约纳税成本,降低纳税风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狭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准确纳税、规避涉税风险、税务筹划三方面内容。 

企业税务管理的具体活动是由企业税务会计师具体运作的,他在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谋划,全过程管理,把纳税意识宣传到每一个员工心里,而实施全员参与,并且注重成本效益,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 

5 税务会计师在应对税务稽查所起的作用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税务稽查分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由于税务会计师熟知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把经济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应缴纳的税款,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完毕,所以应付税务局的日常稽查、税收专项检查是胸有成竹的,至于专案检查,只要我们立足于诚信经营、依法缴纳税款是不用担心的。 

第6篇

    论文关键词:税务会计师;认识;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运行的发展,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因此从企业的前期注册,到基本建设、至正常的生产周期,人们针对各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设置了内控制度来防范,使我们的企业得到有序良性发展,其中涉税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涉及经济业务的重要控制风险。涉税风险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独的个体,他与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密不可分,这就需要我们应该重视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的涉税工作岗位——税务会计师,下面我就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和他在企业所起的作用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1 财务会计不等同于税务会计

    大家都认同财务会计在企业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感觉财务会计包含或等同于税务会计,其实不然。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在国家现行税法的范围内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当财务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围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进行纳税调整。税务会计带有税务筹划性,企业通过税务会计履行纳税义务,从“应交税费”账户上它反映了企业上缴和未缴税金的数额,未交数额它是体现企业对国家的一笔负债,其金额的大小、滞留企业时间的长短,可以反映企业“无偿使用”该资金的能力。因此通过税务会计的筹划,正确处理涉税会计事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税务会计还具有协调性和广泛性,财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事项及结果,只要与税法规定不悖,是与税务会计相同的,只有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才进行纳税调整,即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在日常工作中每年的所得税汇算就是一个典型的事项,当财务会计结束了一个会计年度的工作后,就要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纳税调整,从会计确认的收入、成本、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等都要符合税法确认的条件,调增或者调减纳税所得额的多少,最后方能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与财务会计得出的利润总额是不一致的,这就是体现了税务会计的协调性。广泛性主要表现在小型企业,他们为了简化财务核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时,与税法不同之处直接按税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可以称为税务会计,而不宜称为财务会计。

    2 税务会计师产生和发展趋势

    企业税务会计师是在企业从事与税务相关的会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的会计人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代替了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这就要求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因此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风险,原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分的企业会计已不适应企业经济活动管理的需要,企业税务会计在企业中独立就显的尤为重要。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财务会计应遵循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两者之间的差距呈扩大趋势,一些大型企业或集团,总部都设专业的涉税职能部门。因此,企业对具有涉税资质的会计师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将越来越迫切。

    3 税务会计师通过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经济利益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税务会计师将其所掌握的税收知识、会计知识、法学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综合知识运用到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在不违反现行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对各项经济活动发生之前就把税收当作一个内在的成本做出考虑,从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纳税义务发生前做出事先安排的可能性,合理合法的减少税收成本,降低了企业涉税风险,达到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得目的。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已经逐步认识到他的重要性,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我们要提前考虑到他所涉及到的各项税费,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税负偏低的税种(必须是在税法许可范围内),在业务办理中要考虑保存与税法要求相关的资料和文件,以便到时享有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抵免项目提供依据,业务完成后要考虑什么时间缴纳税款,尽量滞后支付税款,以延长税款在企业停留的时间,但不能逾期缴纳。

    例如:企业需要购置一套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购置费为75万元,安装调试费15万元,设备总支出为90万元。

    方案一: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费7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0.90万元税款,安装调试费开劳务发票15万元,设备入账价值为80.1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0.90万元。

    方案二:我们在设备进行招标前就进行纳税筹划,招标价格含安装调试费用,并且是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合同签订注明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交付。依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设备购置总费用9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抵扣13.08万元税款,设备入账价值为76.92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3.08万元。

    上案例方案二,因事前进行了纳税筹划,比第一方案多抵扣税款2.18万元,减少了企业资金流出,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4 提高税务管理,规避涉税风险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对企业税务管理的认识,大致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首先是“无关论”这样的观点导致了人们对企业税务管理问题熟视无睹,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其次是“关系论”这种观点直接导致“人情税”“关系税”的屡禁不止,腐败滋生。再一种是“技巧税”认为熟练掌握某些偷逃税或避税的技巧,只要能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什么技巧都敢用,不顾法律后果。虽然侥幸过关占了一时的便宜,到后来也有“赔了夫人又折兵”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受到牢狱惩罚。全球跨国知名企业百事可乐(中国)公司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其原因就是:明知进口报税的商品编码有误,却因为想继续享受意外得来的低税率“将错就错”,当高管接到法院的传票追悔莫及。现代税收“无限期追踪制度”及“法人问责制度”使企业高管们越来越认识到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税款,从而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成本最小化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税务管理的实质是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税务管理应服从于企业管理的整体发展目标,服从企业管理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广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是节约纳税成本,降低纳税风险,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狭义上讲企业税务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准确纳税、规避涉税风险、税务筹划三方面内容。

    企业税务管理的具体活动是由企业税务会计师具体运作的,他在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事前谋划,全过程管理,把纳税意识宣传到每一个员工心里,而实施全员参与,并且注重成本效益,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

    5 税务会计师在应对税务稽查所起的作用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税务稽查分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由于税务会计师熟知税收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把经济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应缴纳的税款,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完毕,所以应付税务局的日常稽查、税收专项检查是胸有成竹的,至于专案检查,只要我们立足于诚信经营、依法缴纳税款是不用担心的。

第7篇

论文摘要:税收管理员制度施行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得以强化,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然而,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分类不够细化、管理幅度过大、缺乏奖优惩劣机制等问题。本文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的实证分析,就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和手段做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税务风险就是在一定的税收政策下,企业因某些涉税行为不合规合法,影响了纳税的规范性,从而可能为企业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未来利益的损失。它的直接表现就是企业或多或少缴纳了税款。它是普遍且客观存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具有可转化性、损失性、无形性、积累性以及诱发性等特点。

二、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具有一般企业税务风险的普遍性特征,在企业中是普遍是存在的。现实中,无论这个企业规模怎样,无论企业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也无论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和专业税务人员素质高低,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税务风险,而中小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要比一般的企业更大。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产生税务风险主要包含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原因。

1.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文章对企业内部税务风险进行的探讨,是建立在遵守税法各项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的,对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的税务风险则不在原因的探讨范围之内。

(1)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薄弱,对涉税事项重视程度不够

对企业的纳税意识及涉税项目重视程度属于企业的主观态度因素,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主观态度。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税款的缴纳会使企业的利润减少,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业绩往往会采取偷税漏税的违法手段,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而对企业本身的一些涉税项目重视程度不够也是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内部原因之一。一些中小企业认为企业的涉税事宜理应由财务部门进行处理,企业的税务风险也理应由财务部门进行规避和防范。实际上,企业税额的产生是在业务活动的过程中,而并非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因此业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税务及税务风险的认识[1]。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不健全

中小企业存在税务风险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就是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的不健全。制度在企业运营与管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与否更是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当前,一些中小企业制定的财务制度相当不规范,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就为企业的涉税事项埋下了隐患,成为了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源头。

(3)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与财务信息的准确度有待提高

企业的财务核算是进行企业涉税处理的基础,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务状况。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是企业涉税活动的基础,许多税额的计算都要依靠财务核算所提供的基础数据。在很大程度上,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就决定了企业的涉税处理情况。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巨大,利用一些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信息进行税务处理,其结果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4)中小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与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中小企业往往因为规模小,资金有限,在企业内部往往缺少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税务人员。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在防范税务风险的职责上不能够得到充分履行。中小企业内部专业机构的缺失,可以说是“先天”上的不足,这也成为企业税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中小企业的内部税务人员上,也存在着专业水平低和责任心欠缺的问题。很多中小企业中的税务人员不够专业,专业水平与业务素质都有待提高。专业的税务人员不仅要了解本企业内部的涉税业务和最近的税收政策,还应精通税法,对一些税制要素要全面掌握,这就对专业税务人员的要求相当高。但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税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很不规范,缺少对专业知识准确、系统的把握,很可能会出现问题。还有一些中小企业的税务人员缺少责任心,在工作中疏忽大意,造成一些失误与不当的行为,而这些都是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5)中小企业缺少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

企业税收的筹划与企业其他经济利益管理活动一样,都存在一定的风险[2]。只要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关注。中小企业如果忽视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控制,那么就可能会使企业出现一系列的税务问题,从而产生巨大的企业税务风险。

2.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1)税法和国家政策的不明确性、多变性与会计准则的差异性

税法自身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是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外因。税法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模糊、笼统或易引起歧义的条文,这就给中小企业在运用中增加了难度。并且,税法的解释权并不在企业一方,使得企业往往处在不利的地位。税法的多变性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之中,税法也在逐步完善中,因而一些法律法规都处在频繁的变动之中,这就给中小企业的税务处理增加了难度,企业税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导致一些违法违规操作,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2)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存在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外部原因就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存在。在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同纳税人之间在权力与义务上不对等。税法赋予了税务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它有权在税法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判断对纳税人进行行为认定。而中小企业作为纳税人往往只能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税务机关的执法不规范与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等行为通常都会侵害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

三、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树立企业全员防范意识

在对中小企业的税务进行风险防范时,最先要着手的就是观念的更新。我们应认识到税务风险绝大多数并不是来自财务部门,企业日常业务的涉税项目一旦开展,就会产生相对应的税务风险,财务部门也仅仅是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处理。中小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税务风险,业务部门在制定方案与签订合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税务风险,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处理、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同样也应充分考虑到税务风险。由于企业的涉税人员和涉税岗位较多,几乎所有的人员都是涉税活动中的一员,因而中小企业应当更新观念,避免一些误区,树立全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2.合理确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

由于增加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多,因而必须要合理确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这也是准确识别与评估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前提,同时也为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措施的选择指明了方向,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具有重大意义[3]。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一定要结合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态度,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与经营风格来确定,这样就能适当的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

3.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前,依据过去总结的经验与规律,向有关部门发出的传递风险的信息,从而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危险与损失的一种事前行为,它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整体。中小企业构筑的风险预警系统不仅能够发出相关预警信息,引导中小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为企业尽可能地减少损失,还能够帮助企业堵塞税务漏洞,完善中小企业的业务流程。主要可以从推行内部税务风险评级制度、及时税务风险分析预测以及合理设定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操作。

4.完善中小企业内部制度

制度是企业进行管理的基础,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是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制度保障。完善企业的内部制度,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完善内控制度与财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部的监察审计,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

5.开展合规税收筹划,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产生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开展合规的税收筹划也是中小企业降低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4]。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一定要遵循战略性、动态性、整体性和安全性的原则,重视税收筹划过程的风险控制,不仅要考虑到其自身的风险,还要考虑到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其他税务风险。

6.加强中小企业和外部的沟通合作

中小企业加强同外部的沟通联系有助于企业对信息的全面、准确把握。首先就应加强同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其次应加强同税务中介机构的合作;第三应积极参与到税收法制建设当中去,注意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明俊,李柳田.企业领导者如何“税”得香[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

[2]陈志勇,薛钢.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第9篇

[论文关键词]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纳税筹划

[论文摘 要]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会计工作的指导方针。由于我国实施了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只有准确理解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差异,才能更好地做好会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新准则与原1+16项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等相比,更强调公允价值,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本文试通过比较新旧准则的差异,系统介绍新准则的重大变化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一)国际上的客观形势

1.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会计与经济国际化协调的客观要求。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2.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二)国内的实际状况

1.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二、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二)新会计准则内容上的重大变化

我国政府推行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既积极,又不乏现实。新准则考虑到了中国经济目前的特点,针对特殊类别交易(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和特定类型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采掘业等)的会计核算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并保留了一些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不允许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针对某些政府补助的特殊会计处理和不具有投资关系的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企业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主要是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和会计核算广泛遵循的原则,是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依据。具体会计准则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1)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2)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3)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4)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5)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6)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7)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8)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9)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10)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三、新会计准则与税收筹划的融合

随着新会计准则新税制的出台,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会做帐做好帐,不仅要遵守好企业会计准则及新税制改制要求的条条框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会把各种准则与制度融会贯通,站在一定的高度,实现税企筹划。所谓税企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它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或节税,它具有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方面的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作为新型的财务人员应当为企业做好税企筹划。这不仅是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目前企业进行避税筹划活动的现状来看存在以下现象:⑴由于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试图“合理避税”而进行偷漏逃税,或者是只要能少交税款,怎样做都行。这种情况已严重地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影响了国家财税的及时、足额的入库;⑵没有理论支撑的盲目的减轻税负。这种情况并不利于企业从全局着眼进行系统策划,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升。以上两种情况都应是我们财务人员在进行税企筹划时所应避开的。中国的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差异较大,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由此,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而且还要当好一位税企筹划大师。真正把税企筹划落到实处,尽力争取税收政策的倾斜和照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更好的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减少涉税风险,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第10篇

论文提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税收风险的概念和特征,针对税收风险提出了防范的措施。

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预测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所谓筹划收益指的是纳税人因税收筹划而取得的税收利益,通常是由于采取税收筹划方案而减少的税收,而筹划成本指的是因选择筹划方案而付出的额外费用或放弃其他方案的机会成本。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企业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特征

1、政策导向性。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规划布局均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上。属国家鼓励的产业往往少征税款;属国家需要限制的产业,则大多加重征税。而企业税收筹划,则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以税法为依据,并在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和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缴纳税负最低的抉择。

2、选择最优性。因为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为此某项经济行为,当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选择时,或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案供选用时,就存在税收筹划的可能。也就是说,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在若干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案。

3、事前筹划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在应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就可以进行事先的筹划安排。如可利用税收优惠规定,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等。这从税收法律的角度来讲,税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从理论上讲,应纳税额也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但目前法律所规定的却仅仅是税收要素,如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收减免等,而无规定纳税人税基的具体数额,这就给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来减少税基提供了可能。

4、成功性不确定。企业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涉及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企业税收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预估的范围,不是绝对数字。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尽量选择成功概率较大的方案。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一)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风险是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不仅包括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还包括正面效应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同样具有不确定性。税收筹划风险是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中人们更关注的是风险的负面效应,即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对税收筹划风险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针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出现的筹划方案失败、筹划目标落空、偷逃税罪的认定及其由此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和成本的现金流出。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对税收筹划风险成因及其防范进行研究,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风险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上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所作出的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可能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

2、不依法纳税的风险。选择纳税核算方法是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有时纳税核算方法从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规定去操作了,但是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避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而受到查处就是一例。

3、信息风险。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务筹划处于盲目状态。如果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信息,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4、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进行税务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5、投资扭曲风险。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文提到的税收筹划风险,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一)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确立法制观念,认真选择,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这就要求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树立风险意识。

(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趋势。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即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三)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税收政策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因此进行税务筹划就是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这也要求不断增强筹划人员素质,使他们对税收政策有很好的了解,同时也可避免筹划具体执行上的风险,这就要求筹划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必须够“专心”,一方面要提高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具体需求,专心培养使用或聘用专业化的筹划团队,优化筹划队伍的素质结构,使其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要给予筹划队伍足够的信任,尽量减少对筹划具体操作的人为干扰,使筹划人员能专心开展工作,从而将筹划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苏强.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及风险防范,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1.

[2]吕建锁.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新探,山西大学学报,2005.5.

第11篇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涉外经济日趋融合,商品、资本、技术、劳务等创造了大量的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事务。非居民涉税业务日趋复杂、隐蔽、多变,而现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政策和手段落后,找出目前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措施,以实现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的进一步完善。

一 我国非居民税收收入结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商品、资本、技术、劳务等创造了大量的非居民企业的税源。2008年比2002年非居民企业税收增加了275.35亿元,增长了253.27%,其中预提所得税增幅达369.17%;2008年全国转让定价调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7.5亿元,补税入库12.4亿元;2006年——2009年以来该类税收一直在上升趋势,2009年上半年,中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总收入完成222.03亿元,同比增长40.7%,实现了连续6个月增长,而企业所得税尤为突出,完成了195.94亿元,同比增长51.2%。

二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执法依据缺失,操作性不强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尽管在对机构和场所的判定、营业人的界定进行了完善,对非居民企业的征税方法进行了修定,且原有一系列对外国企业征税具有指导作用的文件因新税法的实施而被自行废除,新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配套政策虽然已陆续出台(截至2009年止,大约已下发的有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相关的文件有26个,其中:申报汇缴:3个;管理文件:6个;管理文件:l7个),但许多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使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时,陷入了执法依据短缺的困境。如:对于对外支付的款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问题:

属于什么性质的款项?

收益人是谁?

是否来源中国所得?

有无实际联系?

申报还是扣缴,谁来完成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界定?(如:离岸股权转让往往采取“一次合同,分期支付”的方式结算,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对应的税款缴纳时间如何确认?)

......

上述问题的回答往往因政策的缺陷,造成理解的不一致性。

尤为复杂的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中还牵涉到诸多税收协定(安排)的使用问题,专业性相对很强,税务人员难以把握和操作。

(二)利用合同的不同签订方式规避税收

非居民企业的业务特点,使得合同成为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础性资料依据,其内容详略、真伪直接关系到税收管理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目前非居民企业利用合同避税的方法日趋多样,如:

针对我国与他国协定6个月的常设机构判定标准,因此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境内劳务时间不足六个月,从而利用常设机构的期限界定以逃避境内纳税义务。

通过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性造成收入属于境内收入还是境外收入的难以界定来逃避部分纳税义务。

采取签订劳务地点规定为境外的合同实现利用劳务地点的避税目的。

根据税法对涉税业务的规定不同,通过合同分解涉税项目避税。如:把特许权使用合同分解为特许权使用与劳务两个项目分别签订合同,把大量的特许权使用收人划归劳务所得,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在合同中签订较低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转让,再以合同补充件和附加说明等资料的形式反映真实交易价来规避税收。

(三)涉税项目散杂,信息互通性差,税源监控难度大

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的业务特点:涉税项目散杂、税源分布零散、发生时间不固定、涉税信息资料难以取得等,这些因素使得税务机关在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管理的可预见性差、监控难度大。况且跨国交易科技的不断进步,交易方式的日趋多样,使得税源流动性日趋强化、隐蔽性日趋突出。而我国目前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基本上依赖的源泉扣缴手段,源泉扣缴又是建立在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主动配合的基础上,目前我国普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扣缴意识和配合意识不强现象;售付汇税务证明管理尽管在加强,但售付汇税务凭证开具申请税务机关也是在被动受理,合同、发票等凭证的真假非常难以界定,无法准确界定到底在境外和境内完成的工作量是多少,使得审查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也就失去意义;另外,目前各管理职能部门并没有建立畅通的信息互换平台,都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和传递,一旦纳税人对批文不递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无法了解变更事项的信息和无法跟踪税收扣缴的情况,特别是行政许可实施后,许多审批事项变审批为备案,公文信息传递性更差,税务机关要及时掌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情况,难度更大;等等。这些状况必然会造成大量税源在税收监控体系外流动的格局。

(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手段落后,重视度低,专业管理人员缺乏

第一,除了总局征管软件ctais2.0能就非居民企业的身份认定,申报和征收提供技术外,对非居民税收的管理基本是通过手工进行分析和管理,管理手段落后,使得对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难以监控。

第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不是经常事务,税源零散,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较低,税务机关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力度不强的现象。

第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业务比较复杂,流程比较隐蔽,加之专业性比较强,知识结构新,一项业务往往既涉及税收协定的运用又涉及国内税收政策的综合判定,导致定性非常困难。

第四,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对税务人员和财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的要求高,要求他们懂得国际税收、外语、法律、国内外财务会计及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等多方面知识。目前,多数税务机关专门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人员很少,税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不高,造成管理和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本无法落实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三 强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对策

从一定程度上讲,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也属于“偏门”,税务机关在管理意识、管理经验、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处在探索阶段,无成熟的管理经验可言。

(一)针对执行依据的缺乏,强化政策体系的建立

简单明了、易于遵从、便于操作、时效性强的税收政策的建立,是强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主管的基本前提。尽管新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配套政策虽然已陆续出台,但许多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之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收协定衔接性不够强,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现象。为保证政策在实际使用中体现严密性、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或管理办法应更加细化和规范、具体。如:

明确关于非居民通过实物或者劳务形式取得技术使用权的回报、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等业务的纳税义务时间界定标准。明确对非居民企业股息所得的纳税期限,否则易于造成把非居民企业股息所得的纳税期限和股息收入的确认日期相混淆。

明确纳税申报所需附送资料的具体内容、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具体方法及合理标准、非居民境内停留天数等程序性问题。

明确优惠税率判定、所得来源和归属等认定实务性制度。

因此为强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在完善现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应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如:常设机构的管理、国际劳务的管理、协定待遇的管理、交易资料申报管理等办法。

(二)针对涉税业务的繁、乱、散、变特点,强化代扣代缴义务管理制度

由于非居民企业一般涉税的具体业务具有发生时间、空间的不固定特点,且多以“投资、服务、劳务”等为主,同时大量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机构和场所等等,导致税源监控管理的可预见性差,管理难度大,所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一般都由支付人代扣代缴。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防止国际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如税务机关在强化源泉扣缴制度时可考虑:

指定扣缴中“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掌握。

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根据工程或劳务合同的规定,判断非居民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可能性,从而确定是否指定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直接在境外转让境内股权的问题。

平时应注意管户的投资方、股权构成是否有变动,如果外国投资者的股权发生变动,应向纳税人了解股权转让的过程,要求其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如果劳务项目和支付人不在一地,如何获取非居民企业的信息。

可要求境内企业(支付人)提交纳税人已经登记、申报或者境外企业委托人的信息,如果没有以上信息,则应将境内企业(支付人)指定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可以在强化内外部信息管理、建立申报扣缴机制、协定待遇申请制度、税款追缴保障等措施来加强源泉扣缴的落实。

(三)针对征管手段的落后,强化信息互通渠道

因为非居民企业业务繁、乱、散、变特点,且经常把交易事项放在境外发生,加之大量的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缺乏机构、场所等物理性存在,导致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其信息和对信息的真伪做出判断。所以建议应加强非居民企业的信息互通渠道建设,强化征管手段,实现有效的税源监控。

1、实现税务内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应主动加强与流转税、所得税、征管、计统、进出口、稽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税务系统内部信息采集传递制度。

2、强化系统内外的信息互通。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外汇管理、发改委、海关、公安、银监、工商、贸促会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及时掌握非居民企业的基本及变化情况,加强国际间的信息情报交换,建立一个系统、严密的非居民企业协税护税网络。如税务机关应定期到外经贸局获得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定期到市外汇管理局获取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无形资产售让、外债等资料数据,到人民银行会计业务部门取得各商业银行的非居民企业离岸存款利息收人的信息等,堵塞漏洞控制税源。

3、完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人监控分析制度。在全面利用关联申报、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信息互通等措施,建立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统性国际税源监控机制。结合地方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定期对其收人及税源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建立重大项目和特定业务的登记备案制度。重点调查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企业的应税收人信息情况;重点关注扣缴义务人对应税收人的支付情况;重点调查外国投资者变更企业股权的信息;重点监控纳税人是否将其境内常设机构的应税收入转为境外总公司的收入偷逃税款的情况,等等。

案例实证:珠海市国税局针对珠海企业多牵涉香港股东的实际,利用反避税专项经费,向香港商业登记署购买了查找公司注册资料的会员资格,定期取得企业在港投资的所有基本注册资料,然后,根据这些注册信息定期到市外经贸局获得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定期到市外汇管理局获取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无形资产售让、外债等资料数据,到人民银行会计业务部门取得各商业银行的非居民企业离岸存款利息收入的信息,用以反避税举证和企业股权管理、境外投资者获取股息分红等非居民企业应税业务,获取了更大的管理空间。

【注】案例来源:珠海市国税局

(四)针对纳税意识和扣缴意识不强,应积极探索管理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通过政策的宣传,一方面可要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人意识和扣缴义务人的扣缴意识;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开展纳税提醒服务,拓展服务方式,帮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规避纳税风险、降低纳税成本。

2、加大对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及时了解纳税人的信息。因非居民企业经济活动流动性大、隐蔽性高、复杂性强,大量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无机构,且把交易行为放在国外实现,所以应通过强化扣缴单位来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业务情况。如:在实际管理中,辅导和帮助扣缴单位建立非居民纳税人收入支付台账和扣缴税款登记台账,以便掌握消息;提高扣缴手续费标准,以便激励扣缴单位的积极性;明确并加大扣缴单位的法律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和提高其涉税风险。

3、强化备案管理,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实行投资经营活动的登记制度,把未在境内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涉税业务纳入管理范畴;二是强化合同、协议备案管理制度,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复印件、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涉税内容及变动情况等分别在事先或事后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合同、协议的备案事项可包括: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境内单位或个人发包项目、股权投资(变更、转让)等事项的合同或协议或报告。三是建立企业付汇台账备查制度,以便及时了解项目执行进度、合同款项支付金额、申报纳税(或扣缴税款)的情况,强化对非居民企业项目、合同、款项情况的监控。

4、建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制度。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人日常纳税申报管理,及时对所得税的申报质量进行分析,掌握纳税人收人变动情况和原因;加强税务证明台账管理,充分利用数据控制税源;及时通报审核结果,作出对应的处理措施。

(五)针对专业管理人员缺乏,强化税务干部专业队伍建设

第12篇

【关键词】PPP模式;公路工程;风险管理

1公路工程PPP项目风险概述

PPP项目一般实施周期长、前期工作量巨大、资金投入量大、利益相关方较多,相较于传统现汇项目,其管理难度更大,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现以公路工程PPP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为主线,项目面临的重要风险概括为:(1)前期风险(合法合规性、征地拆迁、审批延误等风险);(2)建设期风险(筹资风险、技术风险、工程建设类风险、工程变更风险等);(3)运营期风险(运营标准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收费变更、税务等风险);(4)交付风险。本文主要结合公路工程PPP项目特点,就合法合规性风险、融资风险、工程建设类风险、运营维护风险、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和研究。

2合法合规性风险

2.1风险内容

合法合规性风险内容指由于项目报批、规划、招采、报建等环节程序的合法性,以及项目实施模式包括项目投资回收的保障模式,税收、土地等优惠,补偿政策等的合法性。合法合规性文件的不完善宜导致项目实施障碍甚至停摆等风险。

2.2风险案例

案例A:某公路PPP项目的一座大桥跨四级航道,施工图设计后,业主未办理航评手续。该项目主桥桥墩施工完成后,市航道管理部门下发了停工通知,要求办理航评手续。由于航道由四级调整为三级,大桥的通航净宽和净高不满足70m×7m的管理要求,桥梁的主桥位置需要抬高,大桥施工因此停工数月,工期和经济损失较大。案例B:某公路PPP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环保执法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环评策划中,混凝土、水稳、沥青和梁板均考虑外购,未考虑相关临时工程(搅拌站)的环境评价。因项目实际施工需要现场建站,生产混凝土等材料,由于环保手续有瑕疵,不能按时建站,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2.3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上述内容,关于合法合规性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3点:1)社会投资人应高度重视合法合规性手续,不仅要满足项目有手续,还要检查相关手续是否完善,和项目的实施是否匹配。2)若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手续有瑕疵,应及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善相应手续,避免对项目产生负面影响。3)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建议约定项目合规性风险由政府方承担,包括项目立项、报建等各个环节审批的获得,以及项目采购方式、政府担保、优惠政策、补贴方案、政府方参股下的项目公司组建等的合法性负责,若因合规性问题导致项目终止、进度延误、成本增加等不利影响,由政府方承担该风险并对社会资本方进行合理补偿。

3筹资风险

3.1风险内容

筹资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原因或社会资本方自身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变化、融资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的资金筹措困难,从而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风险。

3.2风险案例

案例C:某公路PPP项目中标单位为某央企的三级公司,项目资本金及融资额在建设期不计回报,在运营期的回报率为4.9%,项目条件一般。随着市场资金面的紧张,综合考虑到该央企三级公司的资信,按照4.9%的利率,多家银行均不同意放款,该项目最终因筹资问题导致项目失败。案例D:某公路PPP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资金来源共3个渠道,项目资本金占25%,省补资金占20%,银行融资占55%。由于省交通厅综合计划部门全盘考虑,新项目实施第一年往往投资金额较少,年初在审批全省各项目省补资金计划时,该项目批复的金额非常少。由于项目资本金多用于前期费用,先期实施的子项目省补资金占比较大,省补资金拨付的滞后已影响到项目的正常投资节奏,项目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3.3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上述内容,关于筹资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3点:1)在项目的运作和推进过程中,注重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手续,同时,完善项目审批、招投标、成立项目公司等各项流程,以满足金融机构的审查要求。2)根据项目实际,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投资模式及资金渠道等综合因素,通过合理资本结构和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缓释财务风险,保障项目筹资活动的顺利进行。3)社会资本在参与PPP项目的社会竞标活动中,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筹资能力以及融资财务费用,理性参与市场竞标,避免资金财务费用倒挂的现象发生。部分建筑企业应转变传统现汇项目的观念,不仅要考虑施工效益,还要重视项目总投资及资本金的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1】。

4工程建设类风险

4.1风险内容

工程建设类风险是指在工程建设阶段,社会资本面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的风险。工程建设阶段的风险防范是PPP项目管控的关键,是保障项目产出质量满足建设期产出规范的重要手段。

4.2风险案例

案例E:某公路PPP项目由于前期进度滞后,为保障年底通车的节点目标,项目部采取赶工措施在冬季施工沥青混凝土。由于温度较低且保障措施不足,在试通车期间,混凝土路面出现大面积的病害。因质量问题需要整改,该项目交工验收推迟,项目运营因此受到影响。

4.3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上述内容,关于工程建设类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3点:1)项目公司要优化施工组织模式,同时优先选择具有较强资信和工程能力的总承包商和承建商来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确保项目管控水平,保证项目产出质量满足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工程建设的完工风险。2)项目公司要加强工程管理力量,提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造价等方面的管控水平,保障项目产出物的质量要求。如项目公司要深入参与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要防范设计变更降低工程质量等级现象的发生。3)项目公司要强化过程管理水平,加强与项目各参建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保障项目管理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基本锁定项目的质量水准(竣工为优)、安全标准(符合平安工地要求)、进度节点(按期完成)、造价水平(规范有效),最终保障项目产出物的高质量。

5运营维护风险

5.1风险内容

运营维护风险是指项目在运营期,因运营标准变化、市场竞争、市场需求变化、收费价格风险等因素,导致项目运营维护的收入和成本发生变化,从而影响项目投资回收的风险。

5.2风险案例

案例F:某公路PPP项目,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标准。在该公路通车以后,实际车流量远超设计预测量,项目公司在道路维护保养上的投入远超预期,但由于道路维护保养费用在签约时是锁定的,项目公司面临道路维护保养亏损的风险。

5.3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上述内容,关于运营维护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两点:1)在项目可研阶段,社会资本方要充分识别影响项目运营的因素,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预测和评估。通过PPP项目合作模式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项目运营的不确定性风险,保障投资人的利益;通过风险因素的预先识别,在合同中对相应风险予以安排具体措施。2)项目公司需要强化项目运营能力,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政府方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绩效考核要求,防止或减少因绩效导致的扣费。同时,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需细化管理,针对运营条件变化等情况,做好运营期间的索赔管理工作。

6税务风险

6.1风险内容

税务风险是指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在项目公司设立、建设运营直至终止的各个阶段,因税收政策变化、项目公司设立模式不同、税务认定等原因,引起税务成本的变化导致项目效益发生变化的风险。

6.2风险案例

案例G:某公路PPP项目,建设期2a,运营期15a,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政策。项目建设周期短,运营周期相对较长,成本一般需要很多年以后才能回收。一方面导致有效的优惠政策因为建设期无运营收入来源而享受不到政策,另一方面加大了企业后续运营期间税收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6.3风险防范措施

结合上述内容,关于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3点:1)在项目可研阶段,社会资本方在进行税务测算时,要考虑不同税务处理对项目盈利水平的影响及其敏感性。要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避免因对涉税事项的不同理解,导致项目公司在投入运营后实际发生的税收成本超过期初预测【2】。2)项目公司要做好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应对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涉税环节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各项涉税风险并做好应对措施,确保PPP项目各个阶段平稳运行,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3)社会资本方需要在与政府的协议中对税收规范性规定发生变化的风险进行明确约定,即由政府方承担或者作为社会资本方调整运营收费的依据。

7结语

综上所述,在公路工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工作中,一方面,社会资本方要和政府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科学的风险分担机制与利益共享机制;另一方面,社会资本方要加强风险管理工作,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系统地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通过科学、系统的风险管理工作,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采取相应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第13篇

关键词:企业税务;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1. 企业税务及税务风险

1.1 企业税务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权力,通过法律标准程序参与国民分配,无偿并强制性地区的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被用来进行我国经济、社会、军事等各项事业建设,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基础。因此,企业向国家纳税,也是企业实现其社会职能的途径。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数额是由企业各项经营手段和所获取的利润决定的,因此,企业税务应该针对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进行筹划,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对企业的投资和经营等一系列活动进行调整,制定最优的财务操作方案,减轻企业税负,以此提高企业的利润。

1.2 企业税务风险

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系统地财务管理,以此尽量减少税负。但是,企业的税务管理是一项动态性的工作,是以企业运营为基础的。在实际的管理工作过程中,企业如果没能够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法规,就可能造成额外的税务负担;企业也有可能因为对税收法规的理解不利而导致交税行为方面的缺失,因此遭到国家税务部门的调查,需要交纳罚金等额外的税收支出,这些都是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可能承担的风险。除了额外的税务负担之外,企业还可能承受的税务风险是企业由于内部控制和对税收优惠的利用力度弱,导致企业应得的经济利益减小等。企业的税务风险的总体表现是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没有能够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

1.3 探讨企业税务风险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经济局势的形成,使我国企业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市场,与此同时,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类型也开始增多,也就是说,随着市场的扩展和企业自身盈利能力的提升,企业有必要通过更加多样化的税务管理办法以实现企业减免自身税负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很可能由于对税务管理处理不当而产生税务风险。企业的税务风险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可大可小,在企业面临严重的税务风险的时候,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收罚款数额可能超过所要缴纳的税款本身,更有甚者,企业可能因为触犯了国家的相应法律而必须承担责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探讨,以保证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风险,保证自身盈利和企业运营安全。

2. 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2.1 企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

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多种,除企业故意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原因外企业在内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由于企业法人在税务风险存有的安全意识较低所导致的税务风险是最为常见的。为了适应市场环境的发展需要,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要不断调整内部经济结构,可能涉及股权的变更或者与其他公司合作实现产品交易或其他类型的贸易交易等,企业需要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之前针对可能产生的税收进行规避。但是,很多企业以自身发展为先,忽视了可能造成额外税收的细节而没有及时缴纳税款,例如,将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采购的货物交由子公司或合作公司代销,企业法人在执行这一经济行为决定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子公司的股权成分或合作公司的销售资格,如果子公司的股权成分中有大部分比例不属于集团公司,则可以默认子公司的销售行为是“视同销售”的,集团公司需要为这样的销售行为另付一笔增值税。有很多企业为了迅速实现自身利益而忽视了这些小细节,结果导致额外税款的产生,或者使公司直接陷入了违法的困境。因此说,企业法人的税务风险意识低,是最容易造成企业税务风险问题的原因之一。

2.2 企业财务管理出现问题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务问题的内部管理系统,企业财务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整体资金运营,也直接决定了企业需要为哪些经济活动交税,可以说,税务管理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将财务管理的重点放在企业成本核算和企业财务制度的建设上,以此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和运营的成本投入,然而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违背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行为。例如,个别企业将外勤和销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投入,即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部分经营成本,以车船票和餐饮收据的方式抵消,这实际上是逃税行为,但企业的财务管理并未对此进行相应的规定,也缺乏制约制度。由此导致的税务问题可能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税收罚款损失,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能有效规避此类问题,使得企业承受了更高的税务风险。

2.3 企业管理效力问题

企业的税务风险规避是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而企业税务管理的实际效力又由企业管理整体的效力决定。在管理效力不高的企业,由于管理者疏于对可能的税务风险采取管理措施,可能导致额外的税负;另外,管理效力不高的企业也无法对税法变更、税务政策变更对企业的影响,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企业未来营利预期的影响进行明细的分析并提交报告。因此,企业税务管理不能及时对企业税务问题进行调整,从而导致了严重的税务风险。例如,以进出口贸易为主要盈利方式的企业,必须时刻注意进出口税率的调整,并同时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根据进出口税率的调整预测企业当下或者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税款数额。这些工作必须由企业管理部门去完成,而企业管理部门中负责此类工作的员工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此进行详尽报告,则企业可能要为进出口的货物付额外的税款,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降。

2.4 会计核算问题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是直接影响财务管理行为的工作,而会计核算也为企业“应缴纳多少税款”作出了解答,因此可以说,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决定了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会计核算关注点都在怎样有效统计企业成本以及企业利润的分配上,而且由于会计准则的约束以及会计工作人员自身的能力原因,会计信息的质量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即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经营的全貌,因此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很难从会计核算报表中分析出企业经营中隐藏的税务风险。据统计,国家历次税务审查中都存在漏税问题,其中由于会计信息不准确、申报不实导致的漏税现象多达15%,这些企业都为自身的漏税问题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见,企业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是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

3.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经营者或企业法人有必要提高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意识,除了仔细学习我国税务法律并将税务风险规避作为企业运营的重要策略之外,企业经营者还应该根据企业经营本身的特点去分析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企业经营者应该确定税务风险规避的重点,这是准确识别和评估企业税务风险的必要前提,也是企业经营者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的基础。不同的经营者对税务风险持有不同态度,这与企业经营类型和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承受能力相关。企业经营者有必要确定自身对税务风险的偏好类型,大体来讲,企业对税务风险的偏好类型分为风险偏好型和风险厌恶型两种,根据风险偏好类型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例如,A企业是税务风险偏好型的企业,即企业经营者重视税务风险的规避,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出台很多应对税务风险的对策,其中包含了分析相应税法的细节等,则企业管理者应重视在税务风险规避活动中,由于对税法理解偏差而产生的未按照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所产生的违法行为,这样,企业就能够大量减少税务风险;B企业是风险厌恶型的企业,即企业经营者在实际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很少展开税收筹划工作,根据税法要求的缴纳基本的税款,B企业的经营者由于缺乏与税务局工作人员的交流,对很多新的税收政策并不了解,过多地选择了缴纳罚款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由此带来大量额外的税负,则B企业的经营者应该重视对税法相应的内容进行了解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总之,企业经营者需要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以及风格有明确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风险意识提高对税务风险规避的指导性更强。

3.2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财务核算以及企业正常运转意义重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现有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重新审核,必要时可借助中介结构对制度进行重新评估,对制度中不全面、不合理之处及时加以补充、修正;同时,要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的沟通制度,这也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的重要一环;结合企业税务风险评分制度的结论来看,如果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分过低,表明继续使用原有制度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这时应考虑重新设计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以满足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以及企业制度的要求;考虑到企业税务风险的特殊性以及涉税事项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税务审计应独立于企业其他的内部审计活动,即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开展;企业的内部税务审计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在进行时可以借鉴纳税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的涉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出税务问题,防范税务风险;企业应建立内部税务审计的报告制度,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税务审计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和税务管理建议书,及时呈递给相关部门。

3.3 提高企业管理效力

对税务风险进行规避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也有不少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对税务管理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很多企业也针对税务风险规避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企业仍不可避免地要为税务问题承担风险,说到底,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规避能力,实际上是由企业的管理效力决定的,但企业管理效力不足,却是我国大多数企业运营中的短板。因此,提高企业管理效力是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建议企业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提高管理效力:使用现代税务管理软件、对管理本身实施监督措施。某大型旅游产业集团公司因业务繁多,外勤导游更换频繁,企业税务管理无法及时处理税务风险,企业领导层决定使用某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税务管理软件,将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流动集中管理,在软件平台上,企业实现了财税管理、投资管理、市场风险预测等多种企业管理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税务风险问题;某大型软件生产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十分繁重,企业管理者常因为管理疏漏而使企业面临税务风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管理者号召全企业成员,尤其是生产和销售工作人员集体学习税务相关的法律,将企业运营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税费进行详细的区分,通过企业员工的税务分析,企业管理者很快找到了管理疏漏,有效避免了税务风险。由此可见,企业能够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监督的行为使企业管理效力有所提高。

3.4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核算的结果是企业经营者判断企业应缴纳哪些税款的基础,因此,由于会计核算问题导致的企业税务风险,应通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方式来加以规避。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点有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改善会计工作的效力。在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能力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储备和职业培训来完成。例如,某大型集团公司根据会计信息内容的需要设定会计部门的各个职位,重新界定岗位说明书,并且通过猎头招聘的方式网罗会计“骨干”,并且对已上岗的人员的知识水平及知识结构层次进行全面的调查,通过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发现其中的漏洞,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之后,集团公司会计报表中显示出可以由流动资产转为固定资产的生产成本,从而使公司的增值税有所减少。在改善会计工作效力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的引入,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提高,建议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引入电子技术,可以有效提高信息处理效率;拥有多个分公司的企业应在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应积极推广电算技术,简化会计核算流程,减少工作量,使工作重点集中于预测、控制和分析环节,以使企业各分公司的发展同步。另外,企业还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个部门配置都计算机和信息处理系统,综合地使用企业ERP,使会计部门能够准确并快速获取各部门的经济信息,同时使企业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快速获得所需要的会计信息,能够税务问题处理方面进行妥善的决策。

4. 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对企业运营的意义

4.1 通过税务风险防范挽回经济损失

积极进行税务风险防范 ,有利于企业规避税务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合法降低企业税负,在为企业节省税收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真正最大的经济效益;实施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可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常对企业进行税务审计,进行纳税风险控制,能够让企业依法纳税,避免受到税务机关的经济处罚。

4.2 通过税务风险防范实现企业的社会职能

企业经营实际上是经济组织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过程,企业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包括三个方面:以企业的信用形象来展示我国经济发展的健康程度;以企业经营为企业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平台;在经营的过程中建设和谐的经济管理。通过税务风险防范,可以有效降低或避免企业纳税风险,维护纳税信用;税务风险可能带来公司管理层的变动和人员受损,引发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通过税务风险控制,降低税务风险,可以减少相关管理人员的错误,减小或消除税务风险给管理层带来的影响,进而保证公司的结构稳定,保证员工不丢饭碗;实施税务风险防范,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创造和谐的征纳税关系。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税务问题可能导致企业盈利受损,严重者还可能导致企业资金运转不灵或者使企业法人承受法律责任,进而导致企业运营失败。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企业有必要规避税务风险,以保证自身的发展。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有很多,除了企业经营者故意忽视国家法律的强制力而产生的逃税和漏税等违法行为之外,最可能导致企业蒙受税务风险的原因在于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意识薄弱、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管理效力不足以及会计核算问题。因此,企业要对税务风险有所防范,就必须提高风险意识,并且通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管理效力的提升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效果;另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的细节也是十分必要的。相信通过这些税务风险规避措施的应用,企业一定能够在自身利益达成的基础上实现其应尽的社会职责。

参考文献:

[1]张丽.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J].财经界,2014(3):110-112

第14篇

【论文关键词】会计规定;税收规定;涉税风险

税收的无偿性及强制性决定了税法的执行结果总是偏向于国家税收。企业所得税等法律法规在企业涉及税务处理时,如果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规定与税法不一致,要以税法的规定为准。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税法,而两者的处理方式存在冲突,致使很多企业在缴纳税款上出现偏差,增加了企业的企业的税款、罚款、滞纳金等经济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而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提供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供利益攸关者决策使用;但当会计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时,应以税法规定为准处理涉税事宜。

我所在的企业是一个国有中型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历史较长、负担较重,企业办社会现象严重,产品销路还可以。财税处理的差异很多,集中体现在价外费用的处理,居民用水、煤气、电的处理,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进项税发票的管理,废旧物资管理,关联企业交易的税收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划分,税务稽查的应对等方面。本人结合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做法,与同行分享,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价外费用的处理

价外费用是指在货物销售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税法规定: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我公司日常产品销售火车发运较多,客户把产品运送到站所需款项全部转到公司,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公司支付。火车发货涉及主产品外的其他费用,有本单位提供的麻绳费、蓬布租金、铁路专用线过轨费以及车间人员装车费,由附近农村装车队提供的装车费,由个人提供的送蓬布费,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费,有火车站车务段收取位的费。会计核算时把本单位提供的麻绳费、蓬布租金全部随主产品缴纳增值税。对所有代收的款项均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全额支付给了各单位。

按税法规定,这样处理的结果,不仅本单位提供的麻绳费、蓬布租金、铁路专用线过轨费以及车间人员装车费要全部随主产品缴纳增值税,而且所有代收的款项均应随同主产品缴纳增值税。

针对上述情况,本人的建议做法是:

(一)将本单位提供的麻绳费、蓬布租金、铁路专用线过轨费由子公司-物流公司负责,我公司只负责主产品的销售与货款收取。这样一来,我公司只缴纳主产品的增值税,物流公司的麻绳款缴纳增值税,蓬布租赁费、铁路过轨费缴纳营业税。

(二)车间人员装车费单独注册个装车队,领取装卸费发票,只需按3%的税率交纳营业税即可。

(三)取消代收款项,和客户签订合同时只包含主产品,其他费用可以代为办理,但必须由客户单独付款、单独取得发票。

二、居民用水、煤气、电的处理

我公司远离市区,不仅要生产经营,还要兼管职工的生活。职工生活区的一切服务都由企业负责,再向职工收取费用。

税法规定:纳税人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部门的应转出进项税额,将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部门的应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我公司将非生产用用水、煤气、电均记入了管理费用,收取款项时直接冲减了管理费用。税务稽查时往往认为外购的水电气在计入管理费用时就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或提取销项税额处理,实际上计入管理费用的水电气不仅是职工用的,而且还有办公用的。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将职工生活区用的水电气一律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待按表收取水电气后再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提取销项税额,水、煤气按13%的税率提取,电按17%税率提取,因收取的职工款项为含税收入,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算。

三、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我公司有职工食堂、幼儿园、宾馆、物业管理,全部在一个帐套核算,这样就造成了原始发票混乱,如职工食堂、幼儿园采购的东西大都是二联单、白条,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扣除;另外象幼儿园、职工食堂免企业所得税的也都并入收入交纳了企业所得税。物业管理所需材料又领用企业仓库材料,进行税额转出较多。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作如下处理:

(一)职工食堂单独设帐套管理,和企业以往来账联系,职工食堂免税,相对来说单独核算。

(二)幼儿园、物业管理的收付款等业务也从企业脱离,让他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约定需付给他们的工资或其他补助可从企业福利费支出。

(三)企业的宾馆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帐,和企业的一切往来规范运行,宾馆只缴纳营业税。

四、进项税发票的管理

进项税是构成增值税的重要部分,也是历次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企业挣钱不容易,但进项税发票的管理不善往往就给企业带来了资金损失。经办会计往往只重视进项税发票的认证,认为认证即可抵扣。而忽略了对进项税发票管理,财务记账的进项税往往和认证抵扣的进项税不相符,发票传递不及时,材料入库较慢,有的进项税发票超过了认证期限。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作如下处理:

(一)要强调对进项税发票的取得,要求采购所有物资都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采购,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

(二)要加强对进项税发票的审核,坚持发票开具方与货款挂账名称、货款支付名称一致,杜绝不合格、不合理的发票流入。

(三)对税法规定的免税商品,或者购进用于消费的商品,即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四)把好材料的出库关,对已抵扣税款的材料,出库时用于外销、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或如幼儿园等非生产经营性部门的一律要视同销售,按市场价格计算销项税。

(五)严格增值税发票的传递程序,从业务员取得发票办理入库,到审计人员进行价格审计,再到各级领导签字审批,最终到财务部记账、送交税务会计抵扣,都要有时限要求,并且有台账记录、经办人员签字。

(六)加强进项税发票的核对,财务账面和已抵扣发票税额不相符时不要急于结账,一定要找清原因后再结账。

五、废旧物资管理

我公司废品收入较多,一个月就有二百余万元,废品品种也较多。企业成立了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专门负责企业的下脚料、废油、煤灰、废旧固定资产的收集与销售,在对外开具普通发票时,销货名称一律写成了“废品”,会计人员按17%的税率计提了销项税额。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于是建议要求企业今后应当分别核算废品收入,对报废的固定资产或转让的旧固定资产,收到款项时应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贷方,并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煤灰、煤渣等废旧物资一律按17%的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六、关联企业交易的税收管理

我公司将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水煤气、蒸汽直接销售给了关联企业,水煤气、蒸汽市场价格不明显,虽然当时双方确定价格并不低,但长时间价格未进行调整,且企业处于行业亏损状态,成本高于销售价格。税务机关往往就此事进行评估、稽查,企业虽认为没有少缴纳增值税,但依照税法就得补税、罚款。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企业与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按税法规定,企业在同时满足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和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三个条件时,可以与税务机关就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通过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等程序达成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等形式的预约定价安排。预约定价安排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有效,在此期间,只要企业遵守安排的全部条款及其要求,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均按照安排内容执行。既然我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且该项关联交易已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就应努力与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避免企业关联交易税收风险。

七、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

我公司生产有免税产品,在经营方面,免税产品销售方法和应税产品一样,没有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来为企业服务。税务会计师从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筹划,要求以产品送到价格“一票制”结算,即只给客户开具一张产品发票,运杂费等由企业承担并加到产品销售价格内。这样企业发生的运杂费等不用缴纳任何税款,将该费用计入“营业费用”,虽然价格提高了,但相应的“营业费用”也增加了,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八、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划分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我公司有一个建安分厂,该厂除为本企业提供检修服务外,还对外进行机加工、吊装等业务,并且到外地提供安装、维护设备劳务。会计人员将其全部收入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建安分厂收入”,虽然建安分厂提供的有非应税劳务,但按规定不能分别核算,就得计征增值税。

为减少税收支出、合理纳税,建议企业对建安分厂实行单独核算,将其变成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这样不仅方便了建安分厂对外业务发展,而且建安分厂提供的业务主要是设备维护、吊装等,为营业税纳税人,只需交纳营业税,不用缴纳增值税。

九、税务稽查的应对

第15篇

【关键词】纳税策划企业

为了减轻税负,企业的管理者们可谓绞尽脑汁,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采取做几套账、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等手段。其实只要认真研究税法,进行充分、有效的纳税策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也可以少纳税。

一、纳税筹划

纳税策划是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的行为。纳税筹划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与实务体系的标志应该是1959年欧洲成立的税务联合会,其成员遍布美、法、德、意等22个国家,由从事税务咨询的专业人士和团体组成,明确提出以税务咨询为中心开展税务服务,而纳税筹划就是其服务的主要内容。

纳税筹划应包括三个内容:一是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换句话说这是将节税与纳税筹划等同的观点;二是采用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将纳税筹划外延延伸到各种类型的少缴税、不缴税的行为,甚至将逃税策划、欠税策划都包括在纳税筹划的概念中;三是采用经济手段,特别是价格手段进行的税收转嫁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国家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采用一切合法和不违法的手段,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涉税事项的安排,以实现纳税人财富最大化和涉税风险最小化的财务管理活动。纳税筹划的核心是规范纳税,最终目标是既不多缴税,也不少缴税。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条件

(一)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了解不能够涉及私人领域,但对其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开拓精神、风险态度等方面的了解,可以知晓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市场占有等方面的情况,这对企业税收筹划很有必要。此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了解也有助于对其筹划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事宜。

(二)了解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要求

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要求应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经营管理、企业清算等事先筹划和安排,减轻税负,取得节税收益。在筹划节税这一点上,不同纳税人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这也是必须了解的。

(三)收簿划人员

税收簿划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收筹划主要靠筹划人员去实现,而筹划人员必须要了解税法、会计法、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也要了解国际惯例。要有娴熟的会计处理技巧和丰富的税务经验,懂得如何用好用活税收政策。税务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纪守法、诚信自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制裁。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心全意地为企业提供完整的税收筹划服务。只有这样,税收筹划的面才会越来越大。

三、施税收筹划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

目前,纳税人税费负担过于沉重,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是企业的唯一选择。我国纳税人的税费负担较重,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只有三条路可以选择:(1)逃税(偷税),即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逃税的违法性、注定7这种行为只能是一条“死胡同”。(2)纳税人产生逆向选择行为,消极对待高税负。如压缩经济活动规模,这种做法最终会被市场竞争所淘汰。(3)进行税收筹划,实现成轻税负,是企业的唯一选择。这才是企业迎接市场挑战,依法纳税的必由之路,是顺应目前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智之举。纳税筹划需要有广泛的理论知识,和坚实的实务基础,在对企业纳税筹划项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会计知识,征管知识和中介知识的深理解和把握,应用纳税筹划相关平台和技术手段,才能对企业和创立、融资、投资、采购和销售等阶段以及各具体税种进行成功的纳税筹划。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方案不仅会为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会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商誉。

(二)加入WTO纳税筹划变得更为意义重大

中国加入WTO后,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使得纳税筹划变得更为意义重大。中国人世后,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营销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同台竞争,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在企业财务成本的控制上,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过税收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显得相当关键。

(三)实施税收筹划是企业产权明晰化的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一些企业在纳税上往往想走“关系税”、“人情税”之路,逃税之风盛行。在当前国内企业市场化改革、股份制改造深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一旦作为独立的个体,就必然要构造明晰的产权机制和强大的动力机制,参与市场竞争。企业市场化改革、股份制改造深化,中国加人WTO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中国的企业一旦作为独立的个体,就必然要构造明晰的产权机制与强大动力机制,参与市场竞争。由于上缴国家的税收属企业的成本支出,因此企业需要通过深入研究税收筹划予以控制。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四)现代企业的财务机制

企业在资本运营过程中,由于受企业内外部财务环境变化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需要发挥财务调节的功能对出现的偏差进行调整和纠正,就要建立资本运营调节机制。财务调节机制主要包括财务战略调整、资本运营计划调整和经营管理调节等。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诸如扩大经营战略、资本市场筹资战略、资本投资战略、利用外资战略等。由于客观形势的不断变化,原有战略方针已不能适应新的竞争和发展要求,企业需要作出财务战略调整,以避免企业出现战略上的失误,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要通过财务管理调节的功能,调节企业资本经营系统的运行质量,加强资本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达到最佳的运营效果。

结论

总之、税收筹划不是单纯的一个用计算方法术解决的课题、而是一个综合课题,仅有专业知识(书本知识)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如何发现企业的筹划需求(或发现筹划业务空间)。关键是筹划的成果如何被税务机关认可。当前税务要从劳务性的服务向高智能服务转变,就必须向税收筹划、税务查证、税务鉴证、纳税信用评估、所得税汇算等方面发展。这就给税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税务人员应努力挖掘并解决企业需求,从而达到为企业提供最优服务的境界。

参考文献:(1)王永刚-巧转思维合理纳税策划-[期刊论文]《甘肃农业》-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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