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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发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
1、强化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局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2、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创建法治为契机,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为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氛围。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增强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动参与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围绕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抓好与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全民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全局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深化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工作实际,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黑除恶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分层次全面推开“五五”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公务人员学法积分制,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规定,把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3、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2、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在全局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维护稳定的意识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进一步落实在价格系统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风尚。同时要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积极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指导。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三个文明考核。
2、推进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开设价格热线,协同媒体搞好价格法制专题报道,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充分运用“法制广场”、法制赶大集、法律一条街,举行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发挥其他宣传载体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板报、横幅、《价格法》实施纪念日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局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作为政府法律事务部门,县法制办积极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参与制度,具体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受政府委托处理法律事务以及协调或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依法处理网上舆情曝光的教育用房改建“别墅”案件,妥善解决市政工程新工艺价格争议引发的工程延误问题,平稳处置城中村农民住宅产权过户问题;又如,统一审批规范,制止违反规划用途的商业经营行为;针对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和欠薪企业关停事件引发的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和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和“非正常上访应对预案”制定,并在《政府法制》上刊出相关内容,指导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后,县法制办结合实际,起草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审制”。“一审”,即要求相关部门在起草时,其内设法制机构要出具法制初审意见,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取曾就相关事项有过争议、提出不同意见或提起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对人的意见;“二审”,即在县法制办审查时先提出修改意见,再将修改稿以网上和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审查、论证、修改;“三审”,即对县法制办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对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按规定报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按月汇编,刊发《象山县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定纷止争,行政复议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2009年,县政府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依法受理10起,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6起,责令履行决定1起,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3起。从被申请人情况看,涉及规划、劳动保障、 以往各部门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报、漏报现象严重,对此,县法制办通过考核扣分、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发送执法监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部门建立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到目前为止,各部门报备比较顺畅,不仅对报备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定性相当准确,而且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报备、月月报备;四是执法投诉问题解决取得实效。一段时间,法制办接到数起关于制止城区违规建房不力的投诉,反映执法部门虽然数次进行现场检查、制止,但违规建房者在被检查后或利用部门休息放假的时间里,加紧施工,周而复始,投诉者和执法部门一筹莫展,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经调查,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在于职能部门执法人手缺少,与辖区镇乡、街道分工不明确,日常监管出现空隙。法制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后,要求对违规建房者在整改不力的情况下,坚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此类事件的解决,不仅投诉群众非常满意,相关长效执法机制也得以确立。
五、夯实基础,法制队伍建设得到积极推进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新形势对法制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各地法制队伍总体力量比较薄弱,并且发展极不均匀的情况,法制办从我县实际出发,一方面抓法制办自身队伍建设,在县领导的支持下,配置了法制办专职副主任,并增设了复议应诉科;另一方面抓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指导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努力创造条件设立法制科室,其他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为法制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目前,全县法制工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各行政机关均确立了法制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了一定的组织保障。此外,由法制办牵头组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领导决策参谋,很好地弥补了政府法制在民事、经济、刑事方面法律业务的薄弱环节。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1、通过案卷评查和对执法案件个案指导,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纠正了行政执过程中一些错误的做法。特别针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没有将行政执法案件装订归卷、归卷文档资料不完备、作出行政处罚证据完全缺乏(既没有调查笔录、也没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证据)、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用简易程作出、应当听证的没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在案卷中没有体现当事人有权申辨和陈述的权利、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没有送达文书等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深入执法单位现场培训与个案指导。已在县拆迁办、交通局两单位进行了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与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实务交流,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执法难点、焦点进行了解答,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素养。
2、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机制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行政执法腐败,维护行政机关形象有重要作用。2013年5月,我办草拟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上报县政府,以石府办字[2013]175号文件下发到各行政执法单位。“办法”对适用的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可以预见,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监督、减少了腐败。
3、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功能与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成立了“县政府行政调解中心”,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对行政调解的主体、范围、行政调解的原则、程序、结案、归档均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能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的矛盾,决不走行政复议途径,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矛盾,决不推向行政诉讼,能终止于行政诉讼的纷争,决不流向的原则,尽量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
4、参与组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度评估
与县政法委组织了全县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培训,就风险评估应当遵循的程序、原则、范围、内容等进行了讲解,使具体工作人员具备了风险评估操作能力。
5、积极履职,推进其他业务工作上台阶。一是不仅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而且积极为其他文件出台,以及招商严把政策关,上半年审核文稿和合同近百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好参谋,注重了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制度的执行到位,就预留地管理意见认真组织听证会,广泛吸取民智、民意;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进步提升,上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6件,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6、积极做好“三送”等中心工作
“三送”工作既抓规定动作,更重创新。1-4月份,我办“三送”工作点为横江镇洋和村。一是帮扶1万元资金发展烟叶生产,洋和村历史上首次全面完成烟叶种植任务;二是扶持了小组番鸭养殖,扶持资金5500元;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和组织群众修好通组公路3.8公里,其中,鹅窝里1公里、至2.8公里;四是积极争取大排凉毛窝人畜饮水工程和七里迳水库南灌渠维修工程立项;五是筹措资金3000元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困难群众。5月至今,“三送”工作点调整至小松镇丹溪村,积极争取到了小松街至丹溪村王柏坑等两条通组公路计3.3公里的项目,已督促配合早日动工;同时正在争取水陂修复项目一处及村卫生室项目。
招商引资工作有初步成果。已于6月初邀请台商到县实地考察,达成到县投资3000万元开设鞋厂的初步投资意向。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做到政府出台的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的事前监督职能,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合规和符合上级政策措施,又能结合本县的实际做到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为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合法、准确的依据,为发展县域经济提供有利的法制依据。
2、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进一步实施监督检查。具体包括:1、是否及时承接下放管理层级、委托实施项目;2、是否重新进行流程再造;3、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是否对外公示;4、有关印章、书面凭证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实施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6、是否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7、是否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8、行政审批案卷是否立卷归档、立卷归档是否规范等。
3、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的新方法,使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和谐解决,使行政层级监督得到有利的强化,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以加强,进一步提升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