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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侧节能服务管理的主要特点
专业性
玉溪供电局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一体化要求,成立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并设有专业岗位从事节约用电服务相关工作,在云南电网公司节约用电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为客户提供节能告知、节能咨询、节能诊断、节能宣传等服务,同时可以依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可研编制、融资、设备采购、监造管理、设备安装调试等服务。通过专业的节能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
高效性
需求侧节能服务所专注于国内外最先进、最成熟的节能资讯,可以根据客户不同的特点,采用最合适的技术,同时,所推广的项目都是经过市场检验及专业认可的节能产品和技术,节电效益较高,据统计节电效率一般为10%~40%。
低价性
需求侧节能服务为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者融资,向客户提供一系列节电服务,从客户节电效益及政府补贴中收回成本,再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并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相关收益。
需求侧节能服务管理的具体内容
关口前移,主动告知客户节能
从源头上控制,做到节能从用电报装开始,用电报装是供电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一环节,工作人员从接到新投资兴建的用电客户的用电申请开始,深入了解新客户的用电需求、用电设备以及用电设施的技术性能,宣传“绿色环保”用电,为客户用电所想,建议用电客户采用节能型的配电变压器及其他节能用电设备。
提高科技运用水平,助推节能服务
加大用电现场服务与管理系统的覆盖范围,100 kVA及以上直供客户专变负控覆盖率达100%,负荷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95%,并不断完善相关功能,充分发挥其对行业用电的分析预测作用;利用计量自动化管理系统监控客户负荷,对专用配变功率因数在0.9以下的客户进行实时监测,采用力调电费促使客户合理安排优化生产方式和技术升级改造;通过需求侧管理监测系统的应用,将客户节能诊断及节能改造信息及时录入系统,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实现节能业务的在线管理。
差异化服务,引导客户节能
结合实际用电情况,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开展节能服务。利用流动营业厅和宣传展板在广场、社区开展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展示,建设“电气化示范小区”引领社会节能;走进中、小学校以及高校开展以“小手牵大手”“节约用电,做生活中的英雄”为主题的系列节能活动;乡镇供电所服务三农,制订农排设备检查计划,对农排设备,农村用户配电室、变压器、抽水机等进行检查并为当地农民讲解科学用电知识,倡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制订大客户走访计划,定期开展客户走访,了解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搜集客户需求,同时为大客户免费开展节能诊断,举办客户节能交流培训,积极促成客户节能项目建设。
闭环管理,全过程开展节能服务
以往节能减排的需求侧管理模式,多为宣传加诊断,管理模式为单方向、不循环的运作模式,很难将节能服务效果落实到实处。玉溪供电局通过不断摸索,形成了“前期调研―节能诊断―项目跟踪―项目支持―项目落地”的工作模式,通过与客户沟通交流、加强项目跟踪、加大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等节能服务工作,全过程开展节能服务。
前期调研分为客户沟通筛选、制订工作计划、告知客户三个方面的工作。
客户筛选和前期沟通:节能诊断的大客户选择的依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一是在节能咨询、节能培训、节能宣传等节能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生产情况稳定,用电负荷稳定的目标客户;二是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重点推广节能技术或设备所涉及的客户;三是主动提出有相关需求的客户。
初步确定节能诊断客户的范围后,由大客户经理采用现场走访或者电话回访的方式,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节能技术需求,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节能诊断客户名单,为客户开展节能诊断。
制订节能诊断计划:确定节能诊断客户名单后,通过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调取客户电费、电量信息,联系方式等,确定玉溪供电局以及八县公司节能诊断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时限,配合节能诊断小组开展节能诊断工作,协调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告知客户:在制订出节能诊断工作计划后,提前告知客户,并按计划开展诊断工作,如遇客户停产、检修等情况,及时滚动修编工作计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节能诊断服务
2012年以来组织筛选玉溪电网内有节能意愿及潜力的,共涉有色金属、普通工业、化工、水泥、黑色金属、酒店、医院、学校等行业的70家客户,制订节能诊断工作计划和安排,为客户免费实施节能诊断工作。
涉及行业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煤矿、普通工业企业、水泥、医院、酒店、学校、商超、数据中心等。按照各个行业“分区实施、区域统筹、逐区完成”的原则进行诊断工作部署,每户平均诊断时间为两天,主要诊断内容包括企业合理用电评价(无功与电能质量综合治理、变压器节能、电机节能、照明节能、变频节能等)、合理用热评价、资源综合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新能源利用)、电能替代其他能源和产品用电单耗评价等,报告编写和审核、意见反馈、行业数据汇总等工作。(分布统计情况见下图)
70家客户每年总用电量为33.17亿千瓦时,若客户采用节能措施的建议,可实现年节约电量2.97亿千瓦时,年节约费用约为1.52亿元,项目总投资约为3.66亿元,主要节能潜力见下图:
最终经过层层审核后形成统一、规范的节能诊断报告。
传递诊断结果,跟踪实施情况
通过举办“客户节能交流培训会议”,现场向客户交付了节电测试报告,并结合玉溪片区的节能测试报告内容,有针对性地向节能服务工作人员以及大客户介绍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及目前较为常用的节能技术和方式。同时,玉溪供电局根据节能诊断报告的节能建议,积极与客户沟通交流、加强项目跟踪、加大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等节能服务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客户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在节能测试的基础上,选取节能潜力较好、投资回收周期较短的项目申报云南电网公司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待研究分析和批复后,针对节电项目内容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谈判,取得客户认可后,签订节能项目合同,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启动节电示范项目。
政企联动,推动节能项目落地
对于客户采纳节电建议后自主建设的节能项目,玉溪供电局还积极配合市工信委等主管部门参与可研评审工作,在项目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备案后,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为客户办理并网批复、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引导和帮助客户节能。
需求侧节能服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企业管理取得效益
在办公区域的电源和用水点张贴节能宣传标牌,在机关各部室坚决执行“限塑令”,推广和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和办公设备。针对新购置设备情况,考虑设备功能的同时,必须强调节能功耗。如空调购置节能空调、生产及办公区电灯使用节能灯等。电梯使用严格按规定时间停运,上下班关闭电脑、电灯等电源,形成良好的节能氛围。同时,对本单位办公楼宇实施了绿色照明改造,通过实施项目可实现年节约电量44.95万千瓦时和年节约电费40.64万元。
完成国家需求侧考核指标
2012年,玉溪供电局完成节约电量3 328.8万千瓦时,节约电力0.796万千瓦;2013年完成需求侧节约电量3 253.407万千瓦时,节约电力0.876万千瓦,均达到云南电网公司分解下达的需求侧节约电力电量两个“千分之三”指标要求。
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实施了“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节能改造”项目,年节电量约为324万千瓦时;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云南澄江龙凤磷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1×2MW余热发电项目合同”,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在调试和试运行阶段,待项目验收正式运行后,年节约电量约为1 200万千瓦时。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一、计划编制原则:
1、按照国家、省年度稽察工作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和检查指导力度,推动市县稽察规章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2、按照中央、省、市扩需监督和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抓好中央投资预算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和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制度;
3、按照省年度稽察工作统一部署,抓好(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2012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二类项目专项稽察和省基建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4、充分发挥各级稽察机构作用。
二、稽察方式方法:
按照市年度稽察工作计划,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稽察;实地稽察采用全面稽察、专项稽察相结合,实地稽察主要采取听、看、查、核、谈等方式进行。组织好县市之间交叉检查,市县配合、上下联动,发挥县级稽察机构作用。
三、稽察主要内容:
1、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执行,项目法人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制度执行等情况;
2、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双公示制”制度等情况。
四、稽察项目范围:
1、2012年新增中央投资(未开工建设或未完工)项目;
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
五、稽察项目名称:
(一)2013年度下达稽察工作计划,尚未稽察的部分项目
(二)2013年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
1、城市建设: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部政策县供气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含省基建投资)建设项目,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2、社会事业:2013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赣县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章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南市街、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3、农林水类:2013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南康市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林业血防工程,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项目,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4、交通公路:信丰至定南细坳公路(定南县);
5、节能减排:2013年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龙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瑞金市、于都县城区截污干管工程,定南县利丰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窑炉改造项目;
6、高新产业:2013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7、能源发展:2013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