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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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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开拓创新,贴近群众、注重实效,构造诚信、平安、和谐的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学法内容

今年我办普法的重点内容包括: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切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从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要求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作用,经常性开展法制教育。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利用法制教育基地、禁毒基地等阵地,多途径多形式帮助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要结合“法律进社区”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社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要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结合“法律进社区”工作,通过在社区进行群众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培训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标语、公益法制广告等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工作之中,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营造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

(三)抓好外来工人员普法工作

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触角向基层、向民营企业和向社区延伸。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单位或联合多家单位建立职工维权联络点,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四)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法律四进”活动(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和“法律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第2篇

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2009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市局、总队和区有关部门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东城局、队将按市、区有关考核规定充分准备,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迎接验收。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东城统计系统及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结合“*”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2009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

1、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东城区统计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继续利用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统计法宣传专题栏目,在栏目中,以普法问答、法律讲堂、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普法宣传开辟广泛的渠道。

2、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扩大宣传面

结合东城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打造宣传品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

(1)进社区

组织街道统计所普法力量,设立社区普法宣传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标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并在现场进行试卷答疑等趣味活动,赠送精美礼品,为现场宣传工作增添亮点,提高宣传普及率。

(2)进党校

要积极与区法制办、区党校、行政学院联系协调,争取把《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列入党校学习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制的培训学习。

(3)进功能区

配合功能区统计工作,创建“十分钟统计普法课堂”,送法进功能区,加大我区三个功能区内统计单位的普法力度,营造功能区企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3、借助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以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为契合点,通过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大型普查、专题调查培训等,对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地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活动特别是配合各种调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稿件的撰写

强化宣传意识,抓好统计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并对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需求,善于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高宣传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局队《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

2、加强学习和管理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作为执法者和宣教者,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管理,要想在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必须要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等培训活动,不断的充实自己,提自身业务水平。

第3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作质量年”的总体定位,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有利于统计人的全面进步”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1、树立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落脚点就是依法统计。法规、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及新入局队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加强考核。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统计法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履行统计法的要求。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2009年是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的第四年。要以修改《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统筹安排,利用电视、广播、《怀柔报》等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五五”法制宣传活动推向。

(2)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怀柔统计信息网“普法专栏”版块上,不断更新、丰富内容,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全局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对规模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采取座谈会形式进行普法,听取企业在执行统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以及需要统计部门改进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对村级统计人员采取统计普法培训班形式普法。使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内容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

(4)充分利用怀柔区统计局主办的《统计方圆》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5)积极协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普法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按时送交“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所需普法宣传材料。

3、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

2009年,各科、队、所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之机,对应查的近300家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普法宣传。

4、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普法宣传

2009年局内各专业科室已制定了培训计划,要在认真落实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法宣传内容以宣讲统计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份:

1、研究制定《怀柔区统计局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召开统计科、所长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我区2009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3、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4—6月份

1、迎接市局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7—9月份

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