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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
1987年底,原告自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公交公司)自筹资金,采用电动、声控技术,自行设计、制作完成了题名为《希望之光》的立体造型大型艺术灯组。原告以此灯组参加了1988年第二届中国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展出,并被自贡市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评为一等奖,选送到北京参加了北海公园龙年灯会展出,展出结束后,该灯组运回原告处存放。
1993年以来,被告自贡市五星广告灯饰公司(以下简称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许可,将《希望之光》灯组录像镜头自制成电视广告,作为本公司“五星”版霓虹灯产品的广告片,同时在自贡市及市辖区的电视台上播放。该广告片中未指明所用灯组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五星广告公司亦未向自贡公交公司支付报酬。
1994年8月31日,自贡公交公司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为推销自己产品的营利目的,未经本公司许可,也未向本公司支付报酬,擅自将《希望之光》灯组复制在自己的商业广告中,在市、区电视台上长期播放,此行为侵害了本公司对该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法院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令五星广告公司承担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答辩称:原告自贡公交公司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设置在室外公共场所的美术作品。我公司自制的广告片中,只是录下了原告公开展出的该灯组镜头,灯组名称和作者名称也赫然在目。我公司的这种行为应属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该行为并不侵犯原告对灯组享有的著作权。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大型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并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该作品是专门为参加灯会创作的,灯会结束后即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陈列。被告五星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自制的商业性电视广告中使用《希望之光》美术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之规定,该院于1997年2月15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五星广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向原告自贡公交公司赔礼道歉。
二、被告五星广告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自贡公交公司损失1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评析
这是一起将他人创作的立体美术作品录制后,制成宣传自己产品的电视广告在电视台上播放所引发的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该种作品著作权的确认,公开展出的作品在哪些情况下的使用是“合理使用”。
一、原告创作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其中包括美术作品这种表现形式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解释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原告采用电动、声控等技术,自行设计制作的《希望之光》灯组,是以线条、色彩、灯光等要素表达主题,具有审美意义的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它属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一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受案法院将该灯组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是正确的。
二、被告将《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作成自己的产品电视广告片播放,不属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十)项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本案被告使用《希望之光》灯组作品的录像,制成电视广告片播放,是为自己的产品作宣传,显然不是为了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是为了营利目的。《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参展后运回存放,不另在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不能认定该灯组为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该灯组作品曾在室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陈列而公之于众,应属作品的发表。据此,被告的行为不属该两项规定所指的合理使用的行为,而属侵犯原告灯组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按:通过本案,我们应当对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项所指的合理使用行为有深刻的理解。
一、关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行为。构成这种合理使用行为,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的他人作品,应当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作品的发表方式多种多样,如本案灯组作品创作完成后,参加灯会展出,即是以将作品设置或者陈列于公共场所而公之于众的方式发表。所以,案涉《希望之光》灯组作品属已发表之作品。其二,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他人作品必须符合适当的量的要求,即“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本案被告宣传其产品的电视广告片,是被告的作品,如果其中仅是偶而出现原告的灯组作品,并主要是作为一种客观现场背景,原告作品的出现就不会构成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如果原告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被告作品中,并是其电视广告片中的主要背景或主要构成素材,则原告作品的出现就构成了被告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其三,引用的目的限于介绍、评论被引用作品或其他作品,或者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本案被告的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灯组作品的录像镜头,不是为了介绍、评论原告的灯组作品及第三人的灯组作品,也不是为了说明展览会活动或原告创作作品的过程等,而是为自己的“五星”牌霓虹灯产品作广告,很容易使人误认灯组作品就是被告的产品作成的,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引用目的的。综上,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电视广告片中使用原告作品,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该种合理使用行为的要求,就不能认定被告的行为是属该种合理使用行为,被告关于其行为应属此合理使用行为的辩解不成立。
收到县政府转发县科技局《关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县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结合“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和“访十企、进百村、入万户”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各类非公经济组织调研,了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在技术、科技、创名牌产品等方面存在实际问题。3月份,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形成了《县非公企业发展调研报告》。5月份,在县政协领导组织下,对全县餐饮、物流、建筑三类非公企业进行全面调研。通过县上、局里组织开展多次调研,全面掌握了我县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在知识产权创造力、知识产权贡献率、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等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了今年工作思路,为全年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思路强化机制。根据省、市、县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要求,结合调研情况,从实际出发,经多次修改完善,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工业集中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起草了《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为中小企业在创新发展提出了新思路、新保障。
三是大力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依托省、市业务部门,与大专院校联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职工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等培训班8期,培训各类人员2600多人次。
一、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按照“升量、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全年进行联合执法5次以上,专利纠纷结案率达到90%以上;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及报告会不少于20次,其中县(市区)14次以上,培训人数超过3000人。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编制年度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统筹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纲要》贯彻落实。
——促进专利创造工作转型发展。完善专利工作督导机制,确定县市区年度目标,定期向县市区政府专利月度通报和季度通报,印发年度全市专利情况通报及排行榜;提高专利质量,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密切跟踪省、市专利数据,及时统计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相关领域开展专利调研,形成分析报告,为市蓝色之都的建设建言献策。
——全面调整专利资金政策。调整出台《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市专利补助资金管理;协助做好国际专利国家资助和省专利资助的申报工作。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
——推进市“5.26”知识产权执法试点工程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不断深化“5.26”执法试点工程建设,力争在制度机制、执法数量、委托与协作执法等方面取得突破,确保市在全国“5.26”工程中的领先地位。积极争取成立市型材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大型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抓好县域专利执法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县市区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执法职能,不断提高基层专利执法数量和质量。
——加大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平台建设。深入重点企业,主动开展维权援助,提高维权援助的针对性;开展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扩大宣传范围;做好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库的完善工作,为维权援助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推进《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深入实施“市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养方案》及《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标准》,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
——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发挥龙口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产业特色和品牌优势,引导县市区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培育更多的县市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不断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实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县的目标。
公司长期致力于山楂叶总黄酮和植物有效成分的提取工艺和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开发研制的新药有山楂叶总黄酮冻干粉针剂、胶囊和滴丸,并已申报了国家专利。通过技术研发和专利实施,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公司在科技研发过程中,始终将专利技术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了企业的技术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
多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专利工作机构,充实专利工作人员,落实专利工作经费,确立专利保护工作制度,将公司的专利保护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一、专利工作机构
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是绛县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从企业建立之初,我们就将依托科技进步,带动企业整体实力上升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为了规范企业的科技研发行为,我们先后制定了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企业突出技术人才奖励办法、企业人才库建设方案、企业科研开发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
我们针对公司科技研发工作的实际,成立了公司的专利管理机构——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科技研发管理中心。并从企业内部择优选拔了一批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到该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设主任一名(副总经理待遇),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协调公司内部的科技研发工作和专利管理工作。下设研发管理部和专利工作部,各设部长一名。其中,专利工作部专门负责公司专利法规宣贯、专利申报、专利推广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专利申报科和知识产权保护科,各设科长一名。专利申报科负责公司在科技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工作,并负责将形成的科技成果申报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公司已形成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重点是专利涉及法律的相关事务。
二、经费配置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将专利工作当作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工作。除了在人员和队伍上予以重点保障以外,还在资金上给予了重点扶持。特别是在公司科技成果研发、科技成果申报乃至专利保护工作方面,更是重点予以资金扶持。自一九九八年以来,公司在专利工作方面的资金投入达到了近三百万元。
三、专利工作制度建设方面
针对当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定了一系列专利工作制度。从专利研发、专利申报、成果转化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均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公司所获知识产权的特点,专门制定了保密项。制度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公司专利保护工作的进展。
四、近年来专利工作取得的成绩
公司长期致力于山楂叶总黄酮和植物有效成分的提取工艺和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开发研制的新药有山楂叶总黄酮冻干粉针剂、胶囊和滴丸,并已申报了国家专利。通过技术研发和专利实施,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公司在科技研发过程中,始终将专利技术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了企业的技术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
多年来,我们通过建立健全专利工作机构,充实专利工作人员,落实专利工作经费,确立专利保护工作制度,将公司的专利保护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一、专利工作机构
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是绛县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从企业建立之初,我们就将依托科技进步,带动企业整体实力上升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为了规范企业的科技研发行为,我们先后制定了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企业突出技术人才奖励办法、企业人才库建设方案、企业科研开发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
我们针对公司科技研发工作的实际,成立了公司的专利管理机构——山西金甲药业有限公司科技研发管理中心。并从企业内部择优选拔了一批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充实到该中心。科技研发中心设主任一名(副总经理待遇),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协调公司内部的科技研发工作和专利管理工作。下设研发管理部和专利工作部,各设部长一名。其中,专利工作部专门负责公司专利法规宣贯、专利申报、专利推广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专利申报科和知识产权保护科,各设科长一名。专利申报科负责公司在科技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工作,并负责将形成的科技成果申报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公司已形成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重点是专利涉及法律的相关事务。
二、经费配置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将专利工作当作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工作。除了在人员和队伍上予以重点保障以外,还在资金上给予了重点扶持。特别是在公司科技成果研发、科技成果申报乃至专利保护工作方面,更是重点予以资金扶持。自一九九八年以来,公司在专利工作方面的资金投入达到了近三百万元。
三、专利工作制度建设方面
针对当前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定了一系列专利工作制度。从专利研发、专利申报、成果转化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均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公司所获知识产权的特点,专门制定了保密项。制度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公司专利保护工作的进展。
四、近年来专利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推动科技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加强县校合作工作,引导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1个,市级科技成果鉴定2个;转化科技成果10项,继续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力度,引进天麻新品种2个,培育__当地__新品种2个、老鹰茶适宜新品种2个,提高天麻、银杏、老鹰茶、__等特色产业科技含量。
(二)突出技术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借力引智共建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加强校企合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培育民营科技企业2家。
(三)强化引领示范、抓好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一是组织实施好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建设600亩__种源基地、建设5000亩的__规范化生产基地。二是继续抓好油橄榄高接换优及丰产栽培示范基地建设、山桐子高产示范基地建设及育苗示范基地建设。三是抓好老鹰茶苗大棚扦插示范基地建设。四是继续巩固好乌天麻丰产栽培示范基地建设。五是抓好林下魔芋种植基地建设和银杏密植园基地建设。六是积极参与三锅、桥楼、幸福岛等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四)搞好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分中心建设。一是依托产业组建科技特派员团队,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产业的作用,组建茶叶、魔芋、核桃3个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分中心。二是抓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人才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1000人次。
(五)、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个、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5个,储备科技计划项目30个。
今天我们隆重举行了*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授牌仪式,并对我市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刚才,吴岳静同志作了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新一轮的创建工作作了部署,请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讲三点意见。
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
我市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我市自2005年经国家局批准,踏上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征程。近三年来,我市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战略部署,精心策划,积极探索,迎难而上,不断开拓创新,有力地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向前发展,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明显增强,不仅得到社会各界积极认同和肯定,也得到国家局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1月,我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工作的评定验收,我市在8大类58项指标的考核中,全面达到了国家局的要求,各项指标综合分超过900分,名列全国各参评城市之首。我市创建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市综合部门和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对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从近三年的发展看,我市启动和推进创建工作,较好地把握了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科学策划,组织有力。这是实施创建工作的重要前提。我们在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上,从全市创建方案的制定到工作项目分解,从阶段工作到年度任务都做到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同时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和措施,这就为整个创建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又如试点工作谋划上,从开发区国家试点园区到花都、荔湾和天河等省试点区域,再延伸到优势企事业、试点单位,形成了不同层次衔接互动的合理布局,对全市创建工作起到了带动作用。这次创建工作迎评验收,全市的调研总结、材料收集和统计分析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一系列迎评汇报材料和各种宣传片制作、评定会议、现场考察,以及高质量的会务接待都给国家局专家们留下良好的印象等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策划。
二是整合运筹,协作到位。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部门及政策的协调互动,能否有效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非常关键。在这里,市创建办、知识产权办和各职能部门发挥了很好作用。如,我市开展一系列的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参与,运作有序,打击有力,得到国务院专项行动督导组的积极评价,省知识产权局也转发我市经验和做法。由专利、版权、文化、商标、经贸等部门联手实施的“正版正货”和“正版音像进社区”工程与“文明街道”、“和谐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对遏制侵权行为和净化音像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树立了*的良好形象。几年来,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政策加快与市政府和部门的重点衔接,形成了一系列的政府、部门规章,知识产权有关指标、措施融入市的文件、方案达30多个,有效地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知识产权是一个新的领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能否敢于和善于创新是检验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志。这就需要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在探索创新中力求突破。我市在法制建设方面是最早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保护制度较完备的省会城市之一;在机构建设方面,知识产权职能管理部门最早全部进入政府组成部门,最早成立知识产权专业稽查队伍,创建“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和“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中心”。在工作机制上,探索建立“广、深、佛、港(3+1)知识产权联动机制”、省会城市“联合执法工作平台”、“技术性贸易壁垒(TBT)联合应对体系”;还有我们的青少年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学院建设、专利与标准化结合、汽车自主品牌发展模式、海关和司法保护等都体现了*的创建工作特色。实践证明,创建工作的动力和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四是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一方面要强化紧迫感,把握机遇,力争新的突破,另一方面要注重打好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如,我市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有效的指导;设立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调整集聚各方面财政资源,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今年市委、市政府1号文在落实知识产权奖励、激励政策又有新的突破。与此同时,各区、县级市积极贯彻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迎难而上,在解决内设机构、人员力量、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尤其是开发区,荔湾区、天河区等试点区域把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推进自主创新,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都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获得“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称号,只是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如何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进创建工作新发展,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认真做好前段创建工作总结分析和检查反思。既要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又要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既要认真总结*的工作,又要善于跳出*看*,认真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今年市创建办将组织成员单位到成都、武汉等城市学习考察,我看就很好。各地区、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外地同行的交流和联系,探讨创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借助“他山之石”推动*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在新一轮的创建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弘扬创新精神,以思想大解放
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新发展
自去年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发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号召,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开展思想大解放的学习、讨论、调研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的热潮。这次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经验,克服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体制障碍,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具有深远的意义,对当前各行各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改革开放发展的一个新领域,近三十年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推进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时间不长,尤其是地方和城市不论在法制、体制方面还是管理、运用和市场保护,与先进国家、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还不能适应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作为华南地区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如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当务之急就是要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和契机,抛弃经验主义,冲破惰性思维,在解放思想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结合*的实际,我认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应牢固树立三种意识:
一是强化居安思危的意识。解放思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能够超越自我,在成功中查找隐患,在成绩中看到不足,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握改革与发展的主动权。中国治国古训就有“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之说,事物发展的辩证法告诉我们,发展越顺,形势越好,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这次*在全国示范城市评定中获得佳绩,但这仅是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事实上我市知识产权的一些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与追赶我们的兄弟城市差距正在缩小,而我们与先进城市的距离正在拉大。如,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我市经济总量已连续18年位列上海、北京之后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位,但自主创新能力仍是“短板”,我市高新技术产品中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仅是深圳的一半。专利申请量自2002年开始落后于深圳,而且近两年还被佛山、东莞超越。去年*已经从保持近十年的全国省会城市第一落到排名第三。还有,我们的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较弱,知识产权技术、信息支撑体系缺乏,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小、进展慢等等。所有这些不仅反映我市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现实问题,而且暴露了后续发展的隐患。如果在成绩面前我们还是沾沾自喜,满足于“小富则安”,不积极调整思路,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的知识产权工作在新一轮竞争中将处于相当被动的境地。正因为如此,小丹书记强调指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核心,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生命线。在科学发展要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城市竞争力“不进则退、不强即弱”的形势下,更需要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用理性的思维和科学的判断,直面发展中的关键性、实质性问题,把忧患意识转化为学习先进、追赶标兵的进取精神,才能在新起点上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迎接超越自我的新发展。
二是勇于破解难题的意识。解放思想的目的就是要破解在科学发展中的难题。增强破解难题的意识,一方面要发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在敢于破解难题上下力气,不要由于目前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环境和条件不足而怨天忧人、等待观望;不能片面强调知识产权工作制约因素多、突破难度大而放弃争取、无所作为。实践证明,许多我们认为很难解决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抓住机遇,坚持不懈,就能够实现新的突破。我市创建工作的成效就是很好的证明。另一方面,要遵循知识产权的规律特点,在善于破解难题上下功夫。知识产权的难点、热点问题,不仅产生于我们自身工作,而且渗透融合于科技、经济的全局,这就需要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的内在规律和方法,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几年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整合资源,联合执法的模式就是一个成功经验,否则任何一支专业稽查队都难于解决市场保护的问题。同时破解难题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在不同阶段确立重点,分轻重缓急,力求有效解决,这方面区、县级市的工作成效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总而言之,增强破解难题意识,要破除因循守旧观念,树立“敢于”和“善于”创新进取的思想,才能释放思维,打开思路,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三是争当排头兵的意识。“排头兵”的意识,就是探索在前、创新在先的意识。在新一轮的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要保持和发挥“先行者”的领引和带动作用,必须牢固树立排头兵意识,才能增强解放思想的紧迫感,才能在扬长避短、增创优势中迈出坚实的步伐。当前,随着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内各城市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支点,从而推动着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形势下,一是要增强历史使命感。我市是全省首个工作示范城市,肩负全省乃至全国城市知识产权带动引领的重任,各项工作要力争继续走在前列,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立足于*的工作,着眼于全省、全国的发展,脚踏实地,讲求实效,在巩固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努力率先实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目标。三是要增强城市荣誉感。知识产权工作是全市工作有机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全局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努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才能更好营造城市的创业环境和市场秩序,树立*的国内外良好形象。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通过解放思想,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上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良好精神状态迎接新一轮的改革发展,这是推动知识产权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狠抓落实工作,把创建示范
城市工作扎实推上新台阶
在认真总结我市近三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我市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思路已经明确,部署工作已经就绪,实现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目标,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弘扬创新精神,扎扎实实地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把创建示范城市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新一轮的创建工作,以实现示范城市为目标,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加繁重。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号文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抓紧做好机构整合建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工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协调工作的效率,形成在领导小组统筹下,主要职能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联动的工作运行新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关心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处室领导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工作,共同开创全市创建工作的新格局。
(二)切实加强市、区协作,推进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作为创建工作的两个基本面,能否有效配合,高效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非常关键。每年制定和实施工作分解方案,这是我市当年创建工作的主体性推进计划,也是各地区、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检查验收依据。今年创建工作分解方案,在去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补充,共有11大类62项。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内容,制定落实工作具体计划、方案和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创建分解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把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地区和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市建立联席协调督办制度和考评制度,市创建办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并通报市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区县主要领导,确保各项分解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区、县级市要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共同促进创建分解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三)有效整合创新资源,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发展
围绕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助推器”作用,是今年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号文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整合全市和各部门的创新资源,共同加大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要研究建立重大经济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核认证制度,制定专利奖励办法等,加强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扩展知识产权产出的资源和渠道,促进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的有效提高。要着力加强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园区的知识产权创新工作,科技、知识产权、经贸委、国资委等部门要协同推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发展,加快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进程,从而有效提升我市产业和技术竞争力,有效推动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自主创新的发展环境
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8-2010年)》,着力在政府引导、完善法规、加强管理和执法能力上下功夫,结合新形势、新特点,研究确定今年的执法保护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把日常执法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市创建办和市整规办统一组织协调下,围绕我市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会展等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加强全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企业、行业自律维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举报奖励工作,推进政府执法、企业维权和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把我市知识产权市场保护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要以营造知识产权文化为主线,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着力提高宣传培训的层次、质量和普及化水平。要重点抓好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并以此带动全年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面向企业,面向基层,努力造就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复合型人才。要充分发挥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党校、机关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努力提升企业、行业、机关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今天*市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也正式成立,是全省第一个专家顾问团,专家的层次很高,专业的范围很广,为宣传培训工作以及知识产权各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资源和条件,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形成*宣传培训工作的特色,打造*知识产权的品牌。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创建工作的基础
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从全市发展的高度,适应新一轮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规划、指导、管理等职能工作,做到宏观管理与微观落实有机结合。区、县级市要继续加快建立联席协调工作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局内设工作机构。要市、区联动,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人员力量不足、执法能力薄弱的问题,市编办、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最近市政府已就成立“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提出要求,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级市也要结合实际,推进信息平台和站点建设,逐步建立起全市性的信息、技术服务网络,为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
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以十六大精神统揽审判工作全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践。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然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时,要结合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和目前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巩固我省“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最高法院“司法大检查”工作的成果,加强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开拓进取,造就一支廉洁、勤政、干净、高效的审判队伍,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维护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做出新的贡献。我们打算在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1、按院里要求和布置,完成各项学习和教育活动;
2、完善本庭政治学习、廉政建设和审判作风制度,规范本庭的政治学习;
3、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和完善各项组织活动,支部成员和庭领导与本庭干部建立起定人定期谈话和交心活动,必要时应进行警示谈话。
二、采取多种措施,争取多办案件
今年本庭的目标是“两增一减”,即审结案件数和人均结案数均比上年有所增加,存案有所减少。为了完成今年的审判任务,除了在机构上完善合议庭制度外,我庭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办案指标。每个审判人员(审判员、助审员)全年办案不少于35件。尽管目前对法官的年办案数量没有统一而具体的要求和相应的奖惩措施,而且案件的难易程度也不一样,但根据本庭实际受理案件情况,我们提出具体的办案指标作为指导,落实到每个人,使各自的工作目标更明确。
2、合理安排各项工作。首先是合理安排政治学习与审判工作。政治学习要贯穿始终,方式要灵活多样,审判工作是我们的本职,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合理安排好调研指导工作和办案工作,做到两不相误,并驾齐驱。第三,安排好审判工作与业务学习。通过办理案件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理论修养而促进审判。
3、统筹安排,优先办理积案。2004年初,要根据本庭的存案情况,对即将超审限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明确任务,优先办理。
4、严格办案程序。按最高院及本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案中有关庭前、开庭、合议、制作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等程序的规定,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5、适时组织集中评议。采取全庭统一时间集中办案是一种加快办案的新举措,本庭将视具体情况适时组织一、两次封闭办案。
6、加强监督。根据院里的统计,庭里要跟踪检查监督,提醒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尽快审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争取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都在审限内审结,实现良性循环。
三、细化合议庭分工,提高审判效率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和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我们要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功能,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今年的审判任务。今年拟请求院党组大力支持,尽快充实审判力量。
1、明确合议庭分工。我们将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合议庭的分工和任务,既有分工又不分家,第一合议庭相对集中审理专利、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第二合议庭集中审理商标、著作权等纠纷案件,在机构上基本与最高人民法院庭对应,有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办案效率,完成全年的审判任务,还有利于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指导;
2、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合议庭及审判人员办案规程,并认真执行,使办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总结办案经验,加强调研指导
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出现一些新类型纠纷,比如商标与商号、商标与企业名称、商标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专利与专利、专利与著作权等之间的权利冲突纠纷,网络知识产权纠纷、专利等同侵权案件等,近年来日益增加。而现行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新类型的案件,应当注意研究,并且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严格贯彻副院长在2004年10月27日在全国法院专利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坚持执法统一原则、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坚持适度保护原则、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因此,在审理前述新类型案件时,要慎重研究,及时汇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尤其是“首例”、“第一宗”之类的案件,根据适用法律的复杂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得到他们的指导。重视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具体而言,拟做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分析去年本庭审结的192件二审案件的情况。对本院改判的案件以及典型的案例,应当认真分析,归纳总结其中存在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于4月上旬,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知产审判工作现状,共同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
2、以“入世后,本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我们应对措施”为题,开展调查研究,争取获得调研成果,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相应司法建议。
3、每个审判人员就其审理的案件,写出案例分析或其他研究文章,送《法庭》杂志或者其他杂志发表,每人每年不少于三篇。
4、组织全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力量,积极撰写专题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争取每季度出一期《知识产权审判通讯》刊物。
5、积极撰稿,尽快出版《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经院领导批准和本庭多次联系,本庭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达成了合作协议,拟就知识产权审判和理论中的问题,共同研究,每年出版1-2期《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以提高本庭的理论研究水平,同时宣传我省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
6、对广州东山区法院、深圳南山区法院和佛山南海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做一次专门的调研和指导。2004年10月22日,本院下发了粤高法[2004]218号《关于指定广州、深圳、佛山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指定广州东山区法院、深圳南山区法院和佛山南海区法院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就该通知的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加强对他们的指导。
7、规范本庭的业务学习制度,使本庭业务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及时对新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办案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共性问题予以分析研究。积极参加最高法院及全国性的各种研讨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五、利用学术资源,展开合作研究
广东是工业大省,也是知识产权大省,拥有大量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因此,从事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协调、贸易以及相关法律研究、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较多,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领域关注和研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于法院来讲,主要是对知识产权进行司法保护。为了更好地了解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情况,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科技进步,我们拟进行以下工作:
1、拟8月下旬,召开一期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与西南政法大学知产研究中心共同筹办一期知产保护研讨会,力争扩展到港澳地区代表与会。主要针对我省知产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邀请省内大学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知识产权诉讼人、拥有专利、著作权较多的企业代表以及其他省市部门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和专家,共同研究,共同促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争取他们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广泛理解。
一、以司法为民为核心加强思想建设,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改进审判作风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大精神,坚持以大精神统揽审判工作全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践。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仍然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时,要结合我省关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和目前广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巩固我省“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最高法院“司法大检查”工作的成果,加强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开拓进取,造就一支廉洁、勤政、干净、高效的审判队伍,为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维护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我们打算在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1、按院里要求和布置,完成各项学习和教育活动;
2、完善本庭政治学习、廉政建设和审判作风制度,规范本庭的政治学习;
3、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和完善各项组织活动,支部成员和庭领导与本庭干部建立起定人定期谈话和交心活动,必要时应进行警示谈话。
二、采取多种措施,争取多办案件今年本庭的目标是“两增一减”,即审结案件数和人均结案数均比上年有所增加,存案有所减少。为了完成今年的审判任务,除了在机构上完善合议庭制度外,我庭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办案指标。每个审判人员(审判员、助审员)全年办案不少于35件。尽管目前对法官的年办案数量没有统一而具体的要求和相应的奖惩措施,而且案件的难易程度也不一样,但根据本庭实际受理案件情况,我们提出具体的办案指标作为指导,落实到每个人,使各自的工作目标更明确
。2、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首先是合理安排政治学习与审判工作。政治学习要贯穿始终,方式要灵活多样,审判工作是我们的本职,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是合理安排好调研指导工作和办案工作,做到两不相误,并驾齐驱。
第三,安排好审判工作与业务学习。通过办理案件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理论修养而促进审判。
3、统筹安排,优先办理积案。年初,要根据本庭的存案情况,对即将超审限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明确任务,优先办理。
4、严格办案程序。按最高院及本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案中有关庭前、开庭、合议、制作法律文书、送达法律文书等程序的规定,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5、适时组织集中评议。采取全庭统一时间集中办案是一种加快办案的新举措,本庭将视具体情况适时组织一、两次封闭办案。
6、加强监督。根据院里的统计,庭里要跟踪检查监督,提醒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尽快审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争取所有的知识产权案件都在审限内审结,实现良性循环。
三、细化合议庭分工,提高审判效率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和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我们要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功能,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确保完成今年的审判任务。今年拟请求院党组大力支持,尽快充实审判力量。
1、明确合议庭分工。我们将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合议庭的分工和任务,既有分工又不分家,第一合议庭相对集中审理专利、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第二合议庭集中审理商标、著作权等纠纷案件,在机构上基本与最高人民法院庭对应,有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办案效率,完成全年的审判任务,还有利于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指导;
2、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合议庭及审判人员办案规程,并认真执行,使办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四、总结办案经验,加强调研指导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出现一些新类型纠纷,比如商标与商号、商标与企业名称、商标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专利与专利、专利与著作权等之间的权利冲突纠纷,网络知识产权纠纷、专利等同侵权案件等,近年来日益增加。而现行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新类型的案件,应当注意研究,并且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严格贯彻副院长在年10月27日在全国法院专利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坚持执法统一原则、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坚持适度保护原则、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因此,在审理前述新类型案件时,要慎重研究,及时汇报,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尤其是“首例”、“第一宗”之类的案件,根据适用法律的复杂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得到他们的指导。重视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
具体而言,拟做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分析去年本庭审结的192件二审案件的情况。对本院改判的案件以及典型的案例,应当认真分析,归纳总结其中存在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在此基础上,于4月上旬,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知产审判工作现状,共同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
2、以“入世后,本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我们应对措施”为题,开展调查研究,争取获得调研成果,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相应司法建议。
3、每个审判人员就其审理的案件,写出案例分析或其他研究文章,送《法庭》杂志或者其他杂志发表,每人每年不少于三篇。
4、组织全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力量,积极撰写专题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争取每季度出一期《知识产权审判通讯》刊物。
5、积极撰稿,尽快出版《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经院领导批准和本庭多次联系,本庭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达成了合作协议,拟就知识产权审判和理论中的问题,共同研究,每年出版1-2期《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以提高本庭的理论研究水平,同时宣传我省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
6、对广州东山区法院、深圳南山区法院和佛山南海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做一次专门的调研和指导。年10月22日,本院下发了粤高法[]218号《关于指定广州、深圳、佛山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指定广州东山区法院、深圳南山区法院和佛山南海区法院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就该通知的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并加强对他们的指导。
7、规范本庭的业务学习制度,使本庭业务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及时对新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办案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共性问题予以分析研究。积极参加最高法院及全国性的各种研讨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五、利用学术资源,展开合作研究广东是工业大省,也是知识产权大省,拥有大量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因此,从事知识产权开发、运用、协调、贸易以及相关法律研究、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较多,他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领域关注和研究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
对于法院来讲,主要是对知识产权进行司法保护。为了更好地了解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情况,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科技进步,我们拟进行以下工作:
1、拟8月下旬,召开一期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与西南政法大学知产研究中心共同筹办一期知产保护研讨会,力争扩展到港澳地区代表与会。主要针对我省知产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邀请省内大学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知识产权诉讼人、拥有专利、著作权较多的企业代表以及其他省市部门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和专家,共同研究,共同促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争取他们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广泛理解。
关键词:电子商务;行政执法;专利
0引言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专利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也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办案量达13123件,同比增长71.4%。鉴于电商领域专利侵权行为较传统专利侵权纠纷而言具有隐蔽性强、更新快等特征,因此,在实际执法工作中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健全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的协作机制。
1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与责任划分
电商领域专利侵权与传统的专利侵权行为相比,其具有更强的隐蔽性,而且更新更加快速。加之法院在实践中判定电商平台专利侵权责任中凸显的诸多问题,要解决电商平台的责任问题,主要涉及对于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认定。
1.1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性质定位
根据当前电子商务的实践来看,电商平台类型大体包括自营型、非自营型以及联营型三大类。提供自营以及联营服务的电商平台一般承担直接侵权责任(消费者京东商城退货案),而非自营电商平台可能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是提供网络交易平台,卖家充当者的角色,在交易平台上出卖商品的信息;而买家则是受众者的角色,借助交易平台直接与卖家联系从而购得商品。在整个的交易过程中,电商平台充当的只是中介服务提供商的角色,电商平台将网络空间提供给交易方使用,用于交易所需的各种信息,这一特征也就决定了电商平台其既处于中介服务提供商的地位,又利用了网络存储的技术方法。
1.2专利侵权责任承担的判定标准
首先,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理解,“知道”是指电商平台对于侵权行为存在明确的认知状态,“应当知道”是指电商平台通过相关的事实和标准可以推定出侵权行为的存在。相关的事实和标准就包括权利人的通知和合格的把关者的标准。换句话说,当权利人发出符合要求的通知时,可以判定电商平台处于“知道”的主观认知状态。或者,当侵权行为显而易见时,电商平台作为一个合格的把关者,可以判定其处于“应当知道”的主观状态。其次,何为合格有效的“通知”?建议可以参照《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草案(建议稿)》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应当采用书面通知方式。通知需要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在实践中,不同的电商平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各自能接受的证据材料,但都必须满足“合格有效”的要求。第三,对“必要措施”合理性的认定。《专利法》第六十六条对“必要措施”的采取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没有担保就不采取措施,这无疑是加重了通知方(权利人)的负担,显然是不够合理的,另外,对于“必要措施”的界定,应当给予一定的弹性。
1.3增设“反通知与恢复”程序的必要性
王迁认为《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在专利侵权领域应作限制性解释。因此建议将其规定的“通知与移除”规则修改为“通知、转通知与移除”规则,或增加“反通知与恢复”。针对“知识产权流氓”在特定节假日期间发送恶意侵权通知的现象,实践中有必要增设“反通知与恢复”程序,允许被控侵权的用户提出恢复被删除的内容或链接的要求,通过“反通知”将被删除商品重新“上架”,以维护卖家的抗辩与举证机会。
2国内电商领域专利行政执法的典型实践
2.1典型省市电商平台专利执法模式介绍
(1)浙江省。浙江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着力构造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浙江省率先出台《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阿里巴巴签订《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电商领域专利保护实践工作。此外,浙江省还成立了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电商专利执法调度中心,建立维权协作长效机制。
(2)北京市。2015年12月29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与京东商城签署了《共同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工作备忘录》,共同建立专利侵权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建立保障消费者、电商平台运营方、商家和社会公共秩序为一体的电商领域专利保护制度。
(3)江苏省。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江苏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启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还与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苏宁易购共同签署《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合作协议》,探索设立“快速通道”,直接针对苏宁易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
(4)四川省。《四川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出台,旨在构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机制。
(5)辽宁省。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电商平台在审核确定后采取断网处理,推进网上执法与实际执法相结合。
(6)广东省。广东省电商领域专利执法主要包括选取重点交易平台加强沟通协作、通过“正版正货”树立正面典型以及制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维权与诚信档案管理规范等。2.2典型省市电商平台专利执法模式对比通过对专利执法模式的介绍,可以将执法模式从法律政策完善、执法资源整合、电商企业合作、调度中心建设四个方面进行对比。
3武汉市电商领域专利行政执法现状与挑战
根据《湖北省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20年湖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商普及率达90%,中小企业电商普及率达70%。“十三五”期间还将打造电商技术研发与商业模式创新、产业园建设等十大工程,同时配套启动技术创新跨境电商推广、农村电子商务推广、电商人才引进等19个专项行动。武汉市高度重视电商的发展,正在不断地加强电商领域的扶持和保护力度,促进电商的良好发展。
3.1武汉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态势
2013年,湖北电商交易额超过6000亿元,2015年交易额达1.1万亿元,位列中部第一,到2016年交易额接近1.4万亿元,较之2013年增长1倍多。武汉市电商产业在地理区位、市场潜力、人力资源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优势和极大的发展潜力。从产业发展的特征和趋势来看,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等知名电商纷纷在湖北投资落户。在电商产业扶持政策方面,不断加大对电商的引资和扶持力度。在电商配套服务体系方面,京东华中物流基地、国美和苏宁仓储设施、顺丰国际货运机场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对武汉市电商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2武汉市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的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大对生产、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涉及的专利商品和技术的监管,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监管工作机制。2016年全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检查3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涉及专利的商品89000多件,较之上年增长近40万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335件和调处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13件,比上年分别增长21%和190%。建立了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将纠纷处理时间缩短近一半。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互补与衔接问题;一方面为法院专利纠纷案件提供行政执法方面的证据,另一方面为专利侵权的判定提供专家咨询意见。武汉市电商领域专利执法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挑战。基于电商起步较晚等原因,武汉市电商专利行政执法体系较之浙江、江苏等省份还有待完善、典型电商企业的培育与引进工作有待加强;基于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自身能力的不足和大量人才流向北上广的现状,需要进一步探索人才队伍培养和优秀人才留驻等问题。基于湖北自贸区的发展契机,有效的跨境电商企业监管机制和快速便捷的专利执法协作机制有待探索和实践。
4武汉市电商领域专利行政执法机制完善
结合武汉市电商专利行政执法现状,从政策体系、执法协作机制、加大监管和宣传、加强示范企业维权以及维权队伍建设5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对策。
4.1电子商务专利执法政策体系的完善
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纷纷出台了本省内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行动方案。武汉市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文件精神和其他省市的实践探索,适时出台《武汉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指导意见》和《武汉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为本市电商领域专利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有力保障。
4.2电子商务专利执法协作机制的完善
集成各方优势完善电商领域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及专利行政部门多方力量的优势特点,集中各方优势力量,合理配置专利执法的资源,规范专利执法流程和协作程序,共同推进武汉市电商领域专利纠纷的有效解决。
4.3加大对知识产权监管和宣传的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监管和宣传力度。结合产业链各个环节,借鉴浙江、北京、江苏的电商合作经验,指导和帮助电商企业加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将多次侵权、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恶意侵权的电商企业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4.4加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
加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执法维权。与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签署《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合作协议》,可借鉴江苏省“快速通道”的经验和措施,完善专利侵权投诉快速处理机制,通过专项行动推进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4.5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队伍的建设
加强专利维权工作队伍建设。专利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必定离不开优秀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由企业人员、中介机构人员、专家学者、学生等多方优秀人才构成的维权援助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解决电商企业具体问题。
5结语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日新月异发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行政执法作为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武汉市在借鉴浙江、江苏等典型省市专利行政执法模式的创新经验的同时,也要紧密联系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大胆进行探索。伴随着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如何进一步优化本市电商领域行政执法的环境,提升电商领域知识产权综合治理能力,仍是未来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研究工作中所必须加强和重视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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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雷闯.我省电商“十三五”规划出炉[N].湖北日报,2016-10-25.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6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以“五个有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有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实现了全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了“接、管、放”工作,及时重新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指南,全面梳理、清理过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今年1—11月,共公开政府信息50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项、行政职权事项3项、便民服务事项5项和行政处罚事项0项,每个事项均明确了具体内容。公布区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项。在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家具配套市场开设了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等行政服务窗口。
(二)有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财政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公开平台上了本单位的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情况表。
(三)有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我局在家具城设立巨型广告牌并开设服务窗口,开展知识产权受理及维权服务,并开通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信电话12330”,区维权工作网站;二是在区政务公开网站相关服务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00多条,其中2014年公开50条。
二、对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今年,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区维权工作网站了知识产权申请、维权等相关知识信息,并通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信电话12330”电话接受群众对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投诉,及时使群众的诉求得到回响。
三、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情况
近年来,我局在国家、省、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一是平台建设不断强化。以“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系统”,结合本局的实际,实现了部门信息公开和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基础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三是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明确分工,及时对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水平,提供了政务服务的制度保障。建立了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主导作用,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公开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较大,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一是领导意识还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人员紧缺,职责也明确不够。
林州市科技局孙存周局长告诉记者,近年来,林州市科技局紧紧围绕林州市委、市政府“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和“双进”目标的科技工作思路,确立了以开展“科技创新,贴身服务,引领发展”活动为主题,把增强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首要位置,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突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为“双创”目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当好企业“科技保姆”,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全面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
林州市1996年被确定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1999年更名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4年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河南省第一个县(市)级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林州市科技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钢铁、汽配、煤机等高耗能、高排放重点产业的节能减排科技需求,引进、消化、再创新了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同时积极发展高效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实施了一批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工程项目。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了6.9%,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减少比例分别达到16.94%、27.11%、12.82%。
建区以来,林州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发展区位优势,使可持续发展观念深入人心;实现了工业经济突破性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良性发展,旅游经济不断壮大,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载体服务功能日臻完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大好局面。先后被国家授予“科技工作先进县(市)”、“科普示范县(市)”、“科技进步先进市”、“造林绿化百佳县(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市)”、“名优特经济林之乡”、“文化模范市和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被河南省确定为扩权县(市)、省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市)、省城镇化建设重点县(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市)、全省20个县域经济强县(市)等。
如今,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林州市科技局不断优化科技进步环境,出台鼓励政策,着力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快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研发和推广,以更佳的业绩努力争创国家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加大科技投入,为创新提供财力支持
近两年,林州市紧紧围绕“全省进十强,全国进百强”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企业科技创新”工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已达52.3%。两年来,林州市申报并实施科技项目167项,争取各级各类科技资金350多万元;建成省级企业研发中心5个,市级企业研发中心4个;获省、市科技成果奖11项,市科技进步奖3项,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率达到85%;申报国家专利180余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家。2008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9.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9.84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27.89%。林州市被确定为安阳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2008年,在安阳市对所属五县(市)四区科技工作考核中林州市名列第一。科技局被安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姚村镇、茶店乡被评为安阳市科技进步先进乡镇,陵阳镇被确定为安阳市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
有序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2006年,林州市被确定为河南省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市)。根据本市山多地少的特点,林州市科技局与畜牧局通力合作,大力实施科技兴牧富民九大工程,支持引导养殖户走上一条科学养殖、规模养殖和标准养殖相结合的科技致富之路,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林州市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各方面运做良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畜牧业迅速崛起,成为大农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2008年,林州市畜牧业总产值达16.52亿元,较上年增长18%,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60%还多,撑起了林州大农业的“半壁江山”,农民来自畜牧业的人均收入达到1955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获得了“全国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全省养禽大县(市)”和“全省40个畜牧业重点县(市)”称号。
知识产权工作跃上新台阶
近年来,林州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林州市委、市政府和安阳市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以创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区域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林州”为目标,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活动。为此,林州市科技局不断完善制度,积极开展专利试点企业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并积极开展专利申请优惠月活动,搭建专利成果转化平台。在开展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扩大专利申请量、做好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组织构架
为了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日本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总部,由首相担任战略总部的部长,战略总部的成员为内阁所有的大臣,此外还专门聘请10位著名的企业家、大学教授和律师作为战略总部的成员。
知识产权战略总部下设知识产权战略事务局。知识产权事务局由25名成员组成,其中17名来自各部门,6名来自产业部门,2名来自大学,主要工作是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事务局还设有研究小组,对“推进计划”提出咨询意见。知识产权事务局每年6月出台当年的“推进计划”,各相关部门按“推进计划”的要求落实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其中经济产业省负责落实《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相关工作;文部科学省负责《著作权法》的相关工作:农林水产省负责《种苗法》的相关工作。企业和大学也按照“推进计划”开展各自的工作。
知识产权事务局下设3个专门调查会,负责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新的课题,为制定下一年度的推进计划提出对策建议。其中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专门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的课题;日本品牌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日本品牌振兴的课题;数字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专门调查会负责调查研究针对近年来数字技术发展和网络化普及的知识产权制度的课题和对策。
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方针和主要内容
日本在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的同时还制定中长期推进计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工作方针和主要措施。从2003年起至2009年,先后推出了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2003年制定的第一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首次提出了实现知识产权立国的目标,并提出知识创造循环活性化的工作方针。主要措施有:设置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设置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制定专利审查加速法,修改职务发明的规定;新设关于泄露商业秘密的处罚规定;制定数字内容产业促进法;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综合战略。
2006年制定的第二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提出的目标是实现世界最先端的知识产权立国。重点项目是:深入各地支援中小风险企业;推动大学内部的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学协作;改革申请制度,加速专利审查;振兴日本品牌;确保和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措施是:启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制定国际标准综合战略;引入地区团体商标制度;设置“知识产权避难所”;启动专利论文信息检索系统:5年内录用490名任期制审查官;着手修改著作权法。
2009年制定的第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与前两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突出“知识产权保护”不同,突出的是“扩大和推进运用知识创造的循环”,并正式引进政策评估循环制度。目标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力。基本方针是强化和促进创新的知识产权战略:强化全球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软实力产业的成长战略;确保知识产权的安定性和可预见性;构建针对用户需求的知识产权体系。主要措施有:综合评估专利制度的未来方向;大学知识产权本部和TLO的清理和专业化;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强化知识产权的高层外交;完成防止仿冒盗版商品扩散条约;完善数字内容的交易环境;研究审查运用外部智力资源的方法。
三、日本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最新动态
2009年,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外部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技术创新、市场变化、规模的飞跃性扩大,以及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运用的快速发展,促使获得革新的基本专利迅速有效地实用化,并投入世界市场的做法在世界上日益普遍。与此同时,二战后最大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都给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
根据2009年制定的第三期知识产权推进计划,近期要重点研究解决的有三个课题:一是获得革新的基本专利运用开放型创新迅速实用化的能力还比较薄弱。与欧洲的一些国家相比,日本来自国外的创新开发经费所占比重相对较低,英国国外来源的创新开发经费所占比重为17.2%,法国为8.83%,德国为2.47%,而日本仅为0.32%;其中大学自国外来源的创新开发经费所占比重英国为8.15%,法国为2.67%,德国为3.18%,日本为0.02%。二是在海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落后。与美国和欧洲相比,日本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比重较低。2007年,日本专利申请人中,在国内申请的占总数的76%,向国外申请(全球申请的)占24%;该两项数据美国为49%和51%:欧洲为38%和62%。三是尚未发挥软实力产业的潜在成长力。与美国相比这方面的差距也比较大,2008年日本国内数字内容市场收入约为14万亿日元,美国约为50万亿日元;海外收入日本约为6010亿日元,美国约为8.5万亿日元;日本的海外收入约为国内数字内容市场收入的4.3%,美国该数据约为17%。
针对这三个课题,近期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一是促进创新。修改先端医疗领域的专利对象,将显著减轻副作用的新用法、用量的医药追加为专利对象。强化综合制作的机能,完善产业革新机构的制度,改善加速大学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革新的知识产权创造基础和后援机制。完善针对开放型创新的知识产权环境,处理权利滥用问题,采取促进专利使用许可的措施。二是强化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构建世界知识产权体系的工作,积极扩大专利申请高速公路的网络;强化仿冒品和盗版对策,尽早缔结防止仿冒品和盗版扩散条约,强化对发生侵害的国家、地区的推动工作;强化对中小企业海外业务的支援,强化从获得权利到开拓销售渠道及仿冒品对策的一系列支援。三是将软实力产业作为战略产业推动其发展。振兴软实力产业,构建数字网络的交易支援系统,为文化资源建立档案、建立媒体艺术的国际传播中心、完善年轻创作人才的创作环境。强化对海外开拓的支援,创设数字网络的海外开拓基金,强化数字网络节等向海外传播的活动。强化对数字网络时代的对应,迅速增加限制权利的一般性规定,通过合同规定等促进流通,强化对网络上侵权产品流通的对策。
四、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及启示
日本虽然与我国的国情不同,但其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成功经验对我们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高度重视法律的修订和完善
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日本政府高度重视相
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目前,日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知识产权基本法》为基础,辅之以《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形成了日本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其中《商标法》、《专利法》等专门性法律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反垄断法》互为补充,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道防线。此外还重视研究新问题、新动向,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日本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修改非常频繁,有的法律甚至每年都进行修改,从而提高了法律的应用性、时效性和操作性。日本及时修订完善法律的做法,对于我国法律修改滞后的问题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大力推进世界知识产权战略
面对日益增加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日本坚持把推进世界知识产权战略摆在重要地位。一是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与国际相关法律接轨,力求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条约规定的一致性。当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出现矛盾时。日本的法院也会运用判例尽量使其与国际条约相一致。二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大力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化规则。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在海外的专利申请,近年来日本企业在海外的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四是探索寻求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方式推进国际间对假冒产品和盗版的打击。目前日本正寻求与美国、欧盟等对知识产权保护关注程度较高的国家开展讨论,并争取在2010年内缔结《防止仿冒品・盗版扩散条约》(ACTA)。日本的这些做法将会对我国的相关工作产生影响。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将是我们急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
日本的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执法有着较大区别,日本侧重于引导和服务。例如,经济产业省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保护商业秘密指南》、《中小企业知识资产经营手册》、《中小企业知识资产经营实践指南》等文件,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进行指导和服务。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许多企业都设置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业人员,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产品研发和营销的全过程,以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府这种服务的理念和做法与我们推行的行政指导有着相似之处,在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管理、保护能力时可供参考。
(四)注重工作措施的实效性
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实际问题,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其特点是:针对性强,力度大,特别是在必要的情况下,集中财力和人力,解决突出问题,取得明显的成效。为了改变专利审查周期过长的局面,采取了专门措施,充实力量,增加400多名专利审查人员;加大投入,加强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还设定了专利审查目标。预计到2013年专利审查周期将由目前的26个月缩短为11个月。为了适应知识产权争端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建立知识产权争端快速解决机制,2005年设立了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为加速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日本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践看,必要的投入就会有相应的产出。不久前,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增加商标审查和评审辅助人员的办法,解决商标审查、评审积压取得了显著成绩。由此可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问题。积极有力的措施是很有必要的。
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高校中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专利与著作权。2010年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为35098项,2011年为49436项,2012年为68971项,可见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是存在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知识产权流失严重,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
1.1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缺少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现今我国许多高校未设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而是成立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来负责本校的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处(室)或科研办的组成人员大都没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可能对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领域并不熟悉。管理部门在知识产权的管理过程中,往往侧重于科研成果的统计、科研津贴的核查、科研奖励的发放等方面,对专业性极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往往因缺乏专业知识而有意无意地选择回避。组织机构的不健全又导致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的缺失造成高校广大科研人员更加注重成果的创新,普遍忽视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及权利的市场推广,结果导致高校大量的科研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也没有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
1.2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高校知识权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国许多高校并未建立科技成果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导致高校科研人员的职务发明私有化,即职务专利被科研人员个人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未经高校许可实施了有偿转让;二是由于的数量和层次是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而是否申请专利和申请专利的数量却与考核并无直接关系,所以科研人员对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大部分科研人员选择将科研成果公诸于众,使其丧失了作为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新颖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费被世界各国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三是依法由高校享有的知识产权被无偿占有或使用,如高校教职工在办理离退休、停薪留职、辞职及调离手续时,擅自将其在原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等带离单位或私自使用、许可、转让学校的专利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四是由于高校对专利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不少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不予申请,也不支持科研人员申请,这些成果只作为科技鉴定成果;五是由于论文的发表、掌握技术秘密的科研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交流会议、科研人员为了校外兼职收入等原因会导致技术秘密公开化。
1.3 成果转化效率低
将知识产权进行转化运用,是知识产权申请的最终目的。但目前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偏低,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专利成果应用性不强。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无视市场导向,忽视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的发展动向,造成研发转化与市场的严重脱节,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成果转化资金尚不足。科研成果转化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政府政策扶持却不够,资金投入也不足,导致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助推力;三是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积极性不高,使科技成果大多被“闲置”。四是评价体系不完善。许多高校重视科技成果,并以此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业绩考核和激励奖酬的内容,科技成果的转化对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并不大,大多数科研人员都是只是埋头于科研工作,并未意识到科技成果转化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就忽视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思路与措施
2.1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高校首先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稳定且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队伍,负责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以形成完整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其次要完善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围绕科研的立项、科技攻关、科研成果的产生、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市场前景的评估、知识产权的市场营销等过程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对每个环节的规定应尽可能细化,避免因相关规定过于原则而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为激发校内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学校不仅要明确相关知识产权取得后给科研人员的奖励,还要将相关知识产权市场化后所产生的巨大收益以较大的比例分配给科研人员。如果相关高校条件较好,应将相关知识产权的申报、评估、年费和维护的费用纳入学校的财政预算,避免科研人员因经济拮据而被迫放弃相关权益。此外,高校应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纳入相关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使广大科研人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2.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要必须充分认识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当中,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高等学校管理,特别是科研管理的全过程,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地位;第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制度,强化高校知识产权意识。高校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建立知识产权开发和管理制度;第三,完善激励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如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以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申请专利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从制度上转变重论文轻专利的思想;第四,推进技术秘密的保护。规范科研人员在学术交流活动中的行为,对涉及高校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要进行审查和保密。对承担课题尤其是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人员发表的论文建立审查制度,主要审查可专利性和技术秘密的内容,切实防止知识产权流失。
2005年科委科协简要总结
一、组织实施科技项目
1至10月,完成国家级、市级、区级各类项目197项(包括农医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完成262家科技企业换发证工作。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项目25项。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19项;申报国家级新产品1项;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2项;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3项。
申报市级各类项目93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32项(9项获资助),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9项(其中4项获资助),上海新市火炬计划7项,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1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再创新计划项目2项;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6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5项(获二等奖1个,3等奖1个);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其中首批获批7家);上海市科技创新人1人(神力)。
立项并实施区级各类项目79项。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8项;认定15家企业为奉贤区高新技术企业;区高转项目5项;创建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区级科技发展基金立项46项(农医方面)。
完成其它各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创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奉贤)基地1个;配合市科委完成上海市种子资金项目验收6项;配合市高新办完成现有5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其中:48家企业通过复审,3家企业自动放弃);完成国家863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查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跟踪调查2项;完成项目鉴定5项,成果登记3项。
完成各类科技计划统计。完成262家科技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换发科技企业联系服务证267份。完成完成2005年奉贤区春季网点土利用动态监测简析。
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至9月底,专利申请量640件,完成年指标任务的128%;办理专利申请专项资助22项,资助经费14600元;确定区第二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所;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6项,技术交易额3072万元;更多经典尽在组团参加《2005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有4项新技术成果及产品获金奖。
2006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市主战略,继续推进《奉贤区科教兴区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和《奉贤区科技兴区推进计划》,努力营造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科普“六进”工程,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科技工作目标任务:
申报、落实国家级、市级各类科技项目130项以上(不包括区级项目),同比2005年118项递增10%左右。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20项。其中国家级创新项目12项,国家级新产品1项,国家级火炬项目2项,其它5项;
——申报市级各级科技项目不少于80项。其中市级创新项目12项,市级新产品6项,市级火炬项目6项,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项,市级农业攻关项目6项,其它30项;
——落实区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32项。其中:区级科技领军企业1-2家,区级创新项目15项,区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项,其它10项;
——农医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不少于45项。其中农业类30项,医疗等其它行业15项,继续支持农业科技特色示范基地若干。
——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区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家,通过重点扶持,争取在2006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30亿,比2005年100亿左右增长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由2004年13%增长至15%。
——实施科技“小巨人”扶持计划。每年挖掘并着力扶持10家销售额800—1000万左右、科技含量和利润率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争取在3年之内形成一批5000万元销售以上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不少于600项,申报市级专利培育试点企业5家,争创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申报并争取批准上海市著名商标1个以上(原我区全国驰名商标1个,市著名商标9个,今年申报5个还没结果)。争取上海市名牌产品1—2个(原我区有市名牌19个,今年申报4个,还没结果)。
——申报市级专业科普博物馆2家。(其中:化妆品行业1家,食用菌行业1家),争创市级科普基地2个,创建区级科普示范工程12个;
——进行各类科技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拟在2006年年初,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科技大会,表彰科技“五大奖“,按照科教兴区纲要,总结2005年科教兴区工作,布置2006年工作任务;二是出台《奉贤区科教兴区战略配套政策》(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发展基金、专利基金等六个管理办法),使全区科技型企业申请各类区级项目或资质认定,有明确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三是利用科普“六进”工程、“科普宣传周”、“三下乡”、“科普教育基地”等载体和阵地进行全民科普教育;四是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现有的科技网站、科技刊物、科技天地、电子大屏幕和科普画廊等有效的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培育企业科技创业文化,优化科技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的科技意识。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化进程
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依靠现有的各类科技资金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科技企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科技产品水平。
一是实施科技兴区推进计划。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兴区规划纲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要求,形成并实施2006年科教兴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进一步构建社会所需,政府所能的全区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认真组织科技项目。坚持突出重点(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四个层面)培育特色项目,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科技部和市科委各类政策,了解掌握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和主要行业发展势趋,为区政府提供建议;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使一批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基金(资金)的资助,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成果转化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促进科技企业产业化。三是打造科技领军企业。按照我区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年内培育1-2家科技领军企业,鼓励支持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带动一个行业、一个产业科技进步向纵深推进。四是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政策聚焦10家目前1000万左右销售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3年内可成长至4000—5000万销售企业。五是支持社会事业类科技项目。关注农业科技特色基地建设,发挥农业、医药等传统基础业科技方面的软课题研究,重点帮助农业种、养植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
三、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专利申请的量和质
围绕实施科教兴区的主战略,以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抓手,积极鼓励发明创造及自主创新,加快知识产权传播、服务中心建设,为推动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我区2005年至2010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研究具有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情况,掌握信息动态,把握工作重心,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教兴区”战略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对创新体系建设功献率。要以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学普及和技术转移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产学研结合,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升我区专利申请的量和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能动性,抵制非法专利产品流入市场,积极主动介入纠纷调解工作,保护专利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发挥服务中心功能。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构筑一条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便捷通道,方便专利的检索,开展持证上岗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的工作水准。举办大型知识产权论坛报告会。
四、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对依靠科技进步的认识,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