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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江苏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环境美校”为动力,强化职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开展以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和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为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公德、卫生健康意识,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师生健康素质和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作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公共卫生组织网络
1、调整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2、建立、健全学校、学院(部、处)、班级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校长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部、处)、班级设立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各学生宿舍设立卫生督查员。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1、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2、结合与学校卫生相关的主要卫生节日,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控烟禁毒、食品卫生安全、意外伤害防范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3、做好传染病多发季节或发生传染病疫情时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主动参加预防接种。
四、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病能力
1、进一步优化校医院(医务所)门诊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校医院(医务所)门诊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加强各种传染病防控检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迅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3、做好年度新生入学体检和大三学生的体检工作;完成一年一度的教职工体检,做好教职工健康分析、管理,提高预防保健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素质和水平
1、充分认识高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健康教育工作切实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细化学校健康教育网络组织成员,落实到人。
2、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组织开展的健康教育知识网络宣传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完善学校的健康教育专门网页“心湖网”,适时组织指导学生上网学习相关知识,迎接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开展的健康教育网页设计比赛及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高校预防艾滋病学生辅导员培训班活动。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省教育厅将指导各高校依托校园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参加市健康教育所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市健康教育所下达的各项任务,搞好市、区、校等各级健康咨询活动。认真参加有关健康教育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5、努力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和卫生知识讲座,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减少心理疾患的发生,并把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6、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充分利用学校个体心理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两个平台,聘请专兼职咨询专家,及时处理个体咨询中的特殊案例。开展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扩大心理辅导的覆盖面。
7、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继续办好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心翼》,通过《心翼》这一重要载体,让同学们分享成长体验、交流心情故事、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放松心情。不定期编印健康知识小报,制作《传染病防治知识手册》,做到新生入学时人手一份。
六、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
1、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2、积极组织开展四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并利用“五・一”和“十・一”节日集中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水泥、砂、石料和工程垃圾的运输、堆放规范;加强学校民工集中居住地的卫生监管,督促用工单位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定点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加大力度整治实验室周边环境,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实验基材和废弃材料摆放秩序,督促实验室对废弃材料及时外运处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3、加强除“四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除“四害”专业灭杀机构密切联系与合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鼠活动,确保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进一步做好夏、秋季灭蚊蝇工作,铲除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科学合理用药,最大限度地降低蟑螂密度。特别加强对厕所、垃圾箱、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杀灭工作。
4、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与有关餐饮部门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餐厅、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量化分级管理。坚持餐厅炊管人员持“卫生许可证”上岗,定期开展行业卫生检查(包括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工具售货、防尘防蝇防鼠、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食品保鲜等),确保食品和饮食安全。
七、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红十字会活动,弘扬“红十字会”精神
1. 加强学校红十字会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召开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调整红十字会理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逐步建立各学院红十字会,保证红十字会有组织、按计划、经常性开展活动。在学校现有红十字会成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实并壮大红十字会会员队伍。
2.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宣传,在大学生开展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红十字会员的整体素质。
3. 努力开辟红十字活动室,建立并完善红十字会会员档案和红十字会活动文字图片资料。
4. 开展多种形式的红十字会会员活动。办好红十字会宣传阵地,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及时地宣传报道红十字会方面的信息;加强高校校际间的红十字会工作交流,组织学生红十字会到其他高校红十字会去参观学习;举办卫生及救护知识讲座1~2次,组织观看《野外生存与自救》、《火场自救与逃生》录像,教会红十字会员自我保护的能力。
5. 利用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开展红十字会宣传活动。组织新会员学习《红十字法》、《红十字章程》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省红十字会组织的大学生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基本知识竞赛活动。
6. 组织参加高校学生普及捐献造血干细胞治病救人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报名动员工作;组织大学生开展两次无偿鲜血活动。
7. 组织预防艾滋病的同伴教育学习班4-6期;举办大学生急救员培训,争取培训40~50名取得省红十字会急救员资格的急救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中的安全生产包括教学、科研、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涉及师生人身与财物安全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成立“安徽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常委中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等单位组成。
第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定学校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学校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或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承办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其他副职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主管领导责任。
第九条 学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学校新设单位应及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书;因机构合并调整后的单位,其安全生产职责作相应调整。
学校建立安全隐患与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
第三章 安全职责
第十条 治安与消防安全,由保卫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涉校涉生治安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监控网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全校范围的防灾减灾技能培训与演练;负责学校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物业管理合同,负责对物业公司的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各单位利用场地场馆对外租赁,或组织、承接各类文艺、商业、会议及体育赛事等,其安全由场地租赁或组织、承接单位具体负责。
学校体育场馆、礼堂、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和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楼宇的安全分别由所属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学校所属经营单位和校内商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分别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和场所租赁方具体负责。
第十一条 校园交通安全,由保卫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校内道路和车辆通行秩序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校园道路标牌标识、道闸系统、停车场等校内交通设施;负责校园出入通管控和门禁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
校车运行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同时承担对服务企业提供的车辆安全日常监管。
其他类型的校车运行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食品卫生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生食堂、校内接待餐厅、学校自营超市的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食堂、校内接待餐厅、学校自营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各类食品经营摊点的经营许可,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取缔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摊点。
根据“谁引入、谁监管、谁负责”原则,非学校自营超市和餐饮等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由引入或监管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三条 卫生防疫安全,由校医院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卫生防疫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学校传染病等疫情的预防、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加强对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的监控管理,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和管控;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卫生防疫与救护知识教育培训,做好健康保健与卫生防疫相关知识普及工作;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教务处、科研处协助做好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院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统筹监督学院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品;制定和审定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以及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其中本科生实习实训活动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研究生实习实训活动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师生实习实训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审定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实习实训活动的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
其他单位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由组织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学生活动安全,其中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处归口管理,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留学生、外籍人员则分别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归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活动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学生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管理监督;制定和审定学生各类活动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组织开展或督促学院开展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建立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责任制;负责按照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和报告本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
其他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组织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根据“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单位归口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其中,
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安全教育,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与安全教育。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和督促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各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从业条件管理情况。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本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十八条 基建与维修工程安全,其中基建工程或一定规模维修工程安全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其他规模维修工程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
基建处主要职责是:对基建工程或一定规模维修工程承包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在项目立项审核、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措施;建立新建项目前期论证、设计、规划安全风险评估评审机制。
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所管理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校相关的维修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水电气管网线路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学校维修工程前期论证与安全评估机制。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由信息管理中心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以及主管部门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做好学校网络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网络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网络技术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路由路径控制等系统;负责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学校网络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做好校园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制定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其中实验室所用特种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建筑物内电梯、食堂(澡堂)锅炉等特种设备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相关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学校特种设备设施使用管理者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许可制度;制定和审定特种设备设施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相关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具体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设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使用维护档案,及时记录日常使用运行情况;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消除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或学校开展的特种设备设施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二十一条 校舍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学校校舍管理资料档案,建立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负责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校外建筑设施和地质灾害隐患。
第二十二条 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分别由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校医院等单位按现行管理职责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各自分工,制定并落实防范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与更新补充;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与人员培训;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适时修订与完善。
第四章 奖惩机制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投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一票否决制”;学校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作为职工晋升评优、单位评优以及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第一时间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各单位接报后要迅速按照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救,并及时向学校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漏报或迟报、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和组成人员。事故调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明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学校财务部年度工作计划(一)新学期开始了,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是学校经济工作的办事章程,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本学期特制定如下财务工作计划:
一、学校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严于律已带头执行财务制度。
二、必须坚持勤俭办校,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杜绝贪污、浪费、挪用公款的现象发生。来客招待尽量按上级规定,在食堂用餐,不能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开学工作。学校应制定出合理的绩效工资发放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节约有计划地使用经费,防止不顾学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超前开支或借贷开支。
五、根据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每学期结束10天内要对各项费用及时结账,学校不得有账外应付款。
六、健全财务审批手续,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再经学校领导审批,报账员审核后方可报销。学校领导、财务人员必须严把报销关,采购货物、办公用品、校舍维修等凭证,除手续齐全外,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特别是大额发票),不报白条。一般由专人购买。
七、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发票,对手续不齐,发票失真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或者拒付。
八、任何个人不能随意借支学校公款,若出差、购物暂借,回校后要及时结算。
九、认真做好有关个人所得税、医保费、住房公积金、防洪保安资金、失业保险金等项目代扣和宣传工作。
十、必须按中心小学的规定执行财务制度。
十一、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财务核查,并张榜公布。每学期末完小结账需全员参与,保障教师参与学校财务管理的权力。
十二、我校本学期应按上级文件合理安排校建资金。
20xx年学校财务部年度工作计划(二)为使财务工作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于全体师生,更好的为教学作贡献,学校财务人员在20xx年都基本以学校的标准完成任务,对学校的资金无浪费,将资金都利用在刀刃上。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巩固会计核算改革工作
搞好会计核算是做好学校财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巩固会计核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
2、进一步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去年年底陆续上了单位工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及年初上了单位预算编制系统软件,因此要加强财务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3、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
4、管好、用好各种经费
尤其管好、用好中央下拨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不得用于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偿还债务等。
5、做好收费工作
做好两学期的学生收费工作,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收费,做到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增强学校财务收支的透明度
积极实施实行大额财务支出公示、会审制度。大型采购、校建工程、每月财务收支都要及时公示,广泛接受教职工监督,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有效保证财务工作合理合法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支持财务工作。
20xx年学校财务部年度工作计划(三)送走了一个胜利的国庆年,又迎来了新的一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学校来说又将面临一个新的挑战,一个新的开端。尤其是在财务工作方面,学校也根据一些实际情况,不浪费一分钱的理念做出了学校财务工作计划。我校20xx年财务工作计划共同分以下内容:
1、进一步巩固会计核算改革工作
搞好会计核算是做好学校财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巩固会计核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
2、完善财务制度建设
我们将在xx年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些校内财务规章制度,诸如:《清华大学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办法》、《清华大学二级核算单位会计工作制度》等,使会计工作有一个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
3、进一步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我们将进一步开发财务专网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财务处网页建设,做好财务信息的日常工作,方便教师查询,提高办公效率;完善内部报表制度,开发财务分析系统,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配合后勤部门做好社会化改革工作
从财务角度认真20xx年财务工作总结xx年后勤改革的经验,修订和完善后勤单位的经济管理办法,使其在自我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良性循环;设立后勤专管员了解后勤财务状况,帮助主管校长进行后勤理财;扩大后勤改革的范围,制定饮食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等部门的管理办法,配合后勤部门把后勤改革推向深入。
5、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
xx年将定期对会计核算和使用天财财务软件过程出现的问题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xx年的决算和总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地对一些重点科目进行讲解。
6、拓宽、完善天财软件在管理上的应用
xx年将重点开发为各系财务负责人和系会计人员使用的财务报表分析系统以及开发离任审计的财务指标评价系统。
7、管好、用好各种专项经费
做好211工程的验收检查及财务文件的归档以及财务数据和财务统计分析工作。掌握985经费的使用计划(规划),加强平日管理、检查、分析和控制工作。
8、清理会计档案库,开发票据管理软件
对所有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清查和分类,开发票据管理软件,加强票据的管理和监督。
9、完成助学金一级核算工作
在工资实现一级核算之后,完成助学金一级核算的动员、说服、组织、协调以及数据的采集、核算、岗位责任方面的工作,实现助学金的银行,从而提高助学金管理的运行效率。
10、加强平安互助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核算工作
进一步加强平安互助基金的管理,落实财务处、校医院和工会三方面的责任,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平安互助基金管理体系。
11、拓宽结算中心业务,实现金融创新
恢复结算中心对公(主要指后勤资金)部分核算业务;配合校园卡工程,研究落实校园卡小钱包结算功能方案;研究资金增值方案及方式;参与全国结算中心工作的研究;在总结xx年学生学费收取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xx年的收费工作。
12、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工作,探索基层单位预算管理规律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总结大口径预算工作的规律,提高预算工作的预见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做好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院系等基层单位预算管理的规律,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基层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