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各公路分局:
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XX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公路局制定的《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工作责任、检查监督到位,努力做好公路抗震防毁工作,确保公路安全与畅通。
二OO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地震应急预案印发通知
抄送:省公路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市地震局,本局领导、
工程科、机材科、办公室、安保科。
市公路局办公室2009年7月13日印发
市公路局关于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战备、抗震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在紧急和突发灾情状态下公路部门的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为局长XXX,副总指挥为副局长XXX、XXX和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各公路分局局长组成。下设交通战备、抗震抢险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局工程科,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的各项战备和抢险救灾任务,审定各项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公路交通战备、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另附。
三、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市局物资总库设在XX区XX,设有专用战备物资仓库,存储一定数量的贝雷钢桥等战备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公路抗震防毁物资,由专门仓库人员管理。抗震抢险办应随时掌握战备和抢险物资的储备数量并保持完好状况,同时根据需要增加储备数量和各类物资的保管、更新。
二运输保障。以我局现有的运输力量为依据,必要时,可依据紧急状态法,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运输保障队伍由市运输总公司组建的运输力量。
三通讯保障。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连网络和其他公用通讯设施。在公用通讯设施遭到破坏时,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通讯保障队伍由市移动通讯局组建或防汛抗旱指挥部专用通讯线路实施通讯保障。并准备备用摩托车、小车形成联系网络,确保紧急状态下公路抢险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组织实施
一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平时应处于战备和待命状态,加强对公路线上重要部位主要线路、大桥、隧道等的维修养护和日常值班巡查,及时将重要部位的当前状况信息报送局抗震抢险办公室,以便能及时、准确做好预测和决策,遇突况能果断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公路分局要迅速了解公路震情、灾情,确定应急抢险工作规模,并即向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汇总向市府办、市地震局报告,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及时落实组织、物资、人员、车辆等项工作的调度,负责部署、指挥、协调所辖区域公路的抗震应急抢险工作,并随时向上级报告组织落实情况。
三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一旦接到上级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应立即组织赶赴震区现场,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震区现场抢险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地震级别、破坏程度采取架设贝雷钢桥、迂回、绕道行驶、抢修恢复等应急方案组织实施。并现场成立公路抢险组、物资供应组、伤员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国道—重点省道—重点县道的优先次序,采取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确保抗震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尽快修复被毁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恢复公路畅通。必要时还必须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专人值勤、疏导交通,尽力将地震破坏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序。
附件:一公路抗震抢险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三XX市公路局重点保障公路。
市公路局关于印发《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公路分局:
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XX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将市公路局制定的《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工作责任、检查监督到位,努力做好公路抗震防毁工作,确保公路安全与畅通。
二OO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 地震 应急预案 印发 通知
抄送:省公路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市地震局,本局领导、
工程科、机材科、办公室、安保科。
市公路局 办公室
2005年7月13日印发
市公路局关于处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在我市公路遭受破坏性地震时,使各有关部门高效而有序地开展抗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第172号令)及《龙岩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及公路抗震防毁原则为指导,依托现有的战备资源和民兵组织,做到资源共享,不断加强资源与人员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在紧急状态下,服从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确保XX市境内G319线、G205线、S103线等入闽通道和通往闽南沿海地区主要通道及辐射通往各市县主要公路的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战备、抗震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在紧急和突发灾情状态下公路部门的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为局长XXX,副总指挥为副局长XXX、XXX和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各公路分局局长组成。下设交通战备、抗震抢险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市局工程科,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的各项战备和抢险救灾任务,审定各项具体应急方案和措施。公路交通战备、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另附。
三、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市局物资总库设在XX区XX,设有专用战备物资仓库,存储一定数量的贝雷钢桥等战备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公路抗震防毁物资,由专门仓库人员管理。抗震抢险办应随时掌握战备和抢险物资的储备数量并保持完好状况,同时根据需要增加储备数量和各类物资的保管、更新。
(二)运输保障。以我局现有的运输力量为依据,必要时,可依据紧急状态法,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运输保障队伍(由市运输总公司组建)的运输力量。
(三)通讯保障。利用现有的电话、手机、计算机互连网络和其他公用通讯设施。在公用通讯设施遭到破坏时,通过市交战办调用交通通讯保障队伍(由市移动通讯局组建)或防汛抗旱指挥部专用通讯线路实施通讯保障。并准备备用摩托车、小车形成联系网络,确保紧急状态下公路抢险信息的上传下达。
四、组织实施
(一)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平时应处于战备和待命状态,加强对公路线上重要部位(主要线路、大桥、隧道等)的维修养护和日常值班巡查,及时将重要部位的当前状况信息报送局抗震抢险办公室,以便能及时、准确做好预测和决策,遇突况能果断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公路分局要迅速了解公路震情、灾情,确定应急抢险工作规模,并即向局抗震抢险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 汇总向市府办、市地震局报告,并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市局抗震抢险指挥部 按照本预案及时落实组织、物资、人员、车辆等项工作的调度,负责部署、指挥、协调所辖区域公路的抗震应急抢险工作,并随时向上级报告组织落实情况。
(三)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一旦接到上级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应立即组织赶赴震区现场,全力以赴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震区现场抢险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地震级别、破坏程度采取架设贝雷钢桥、迂回、绕道行驶、抢修恢复等应急方案组织实施。并现场成立公路抢险组、物资供应组、伤员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国道—重点省道—重点县道的优先次序,采取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确保抗震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尽快修复被毁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恢复公路畅通。必要时还必须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标志或派专人值勤、疏导交通,尽力将地震破坏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序。
附件:(一)公路抗震抢险工作领导机构。
(二)公路抗震抢险保障分队人员名单。
(三)XX市公路局重点保障公路。
破坏性地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实施震区、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一章破坏性地震的类型与地震应急原则
一、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三类。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至1000人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地震;在大中城市或地区发生的6.5—7.0级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区或旗县级城镇发生7.0—7.5级的地震。
(三)特大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的地震;大中城市发生7.0级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区或旗县级城镇发生的7.5级以上地震。
二、地震应急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市范围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由震区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并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二)市范围内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震区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地震应急工作,请求自治区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三)发生在几个旗县区或乡镇交界处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主要受灾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其相邻地区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协助、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发生在邻省区与我市相邻地域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市级或旗县人民政府负责,其相邻地区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协助,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第二章地震应急机构体系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3个应急专业工作组、地震紧急救援队和地震现场工作队。
第三章备震应急
一、预案准备。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当参照本预案,从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并依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补充。
预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2、应急通信保障。
3、抢修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4、灾害评估准备
5、应急行动方案
6、疏散地点和抢险指挥地点。
二、积极筹措、储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震后及时有效地组织救灾。
三、加强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普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要采取拆除或抗震加固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制定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市区由红山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危旧房屋多、人口稠密等特点,制定城市人口就近疏散方案。疏散地点确定在交通便利,视野开阔,地势平坦的地区以及体育场和各大、中、小学校操场等。
第四章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按当地地震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旗、县、区地震部门,要迅速了解灾情震情,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地震局和同级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地震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在30分钟内测定出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快速上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地震局,并派出地震现场考察队、地震流动监测台,会同震区地震部门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震害评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紧急会商会,在地震发生48小时内,及时提出地震类型和地震趋势的初步判断意见,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震情。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要迅速到位,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方案;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视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第五章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同时,迅速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依据地震部门确定的震情和所掌握的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宣布灾区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并将所掌握的震情、灾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援助。
市人民政府向灾区迅速派出市领导同志带队的慰问团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队,赴灾区领导、指挥、协调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市长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震情、灾情,部署应急行动,视灾情协调驻军、武警,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并根据灾情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请求,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
二、震区所在地的旗、县、区人民政府迅速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区的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将震区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市各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按本地区大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做到统一指挥。市或自治区领导到达地震现场后,震区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由市或自治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指挥、协调。
三、市地震局应迅速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并向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地震趋势判断意见和应急工作的建议;定时向指挥部汇报震情和灾情发展趋势,并负责全面做好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的其它工作。
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各专业组迅速到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确保整个抗震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行。
五、各专业应急工作组(队)应急工作。
(一)地震现场工作队。迅速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对灾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和分析预报,进行地震科学考察和地震震害损失评估,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如有上级地震部门在现场,地震现场工作队要服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调动,积极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共同做好地震现场工作。
(二)地震紧急救援队。调动市公安消防支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消防灭火、控制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地震监测工作组。按照大震应急预案,迅速测定地震震级、发震时间和震中位置;派出地震现场考察队(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和流动监测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紧急会商会,在48小时内提出地震类型和趋势判断意见;加强监测,做好余震序列的分析和强余震预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平息地震谣传,稳定社会秩序。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
(四)工程震害与重建规划组。组织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受损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抗震鉴定,对危房提出拆除或加固的意见,负责指导或组织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参与灾区重建规划,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五)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组。调动驻军、武警以及地方力量,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关档案、抢修被毁道路、桥梁、水库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急救物资的运输、存放和看管等工作。完成指挥部部署的其它救灾抢险工作。
(六)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组织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迅速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卫生防疫、救治和污染源、传染源的处理工作,并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组建震区中心医院。
(七)交通运输保障组。组织交通、铁路、民航部门迅速调集本系统人员、物资,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机场和有关设施;调集本系统和社会有关部门的交通运输工具,迅速调运抢险救灾物资、输送救援人员和灾区伤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