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护士工作意见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自今年3月进入本院参加工作以来,在这不足一年的实践学习,感觉要想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临床工作相结合,就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并多请教带教老师,另一方面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研业务,体会要领。
外科手术病人相对较多,也就学到了术前术后的相关知识。术前准备有心理疏导和肠道准备、饮食指导。术后生命体征监测、切口观察、协助咳嗽排痰、观察输液量及输液速度、各种引流管的护理、尿管的护理、饮食护理以及术后并发症观察和护理等等。在日常工作中,就要求我们更耐心地去与她们交流与沟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护理质量,让病人信任我们工作。由于外科的节奏比较快工作比叫忙。琐碎。记得刚到外科时我还不适应,为了搞好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我不怕麻烦,向老师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在短时间内便比较熟悉了外科的工作。了解了各班的职责,,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楚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通过近一年的学习,除熟悉了科室的业务知识外,我还很注意护士职业形象,在平时工作中注意文明礼貌服务,坚持文明用语,工作时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发不过肩、不浓妆艳抺、不穿高跟鞋、响底鞋、礼貌待患、态度和蔼、语言规范。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积极参于医院组织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学习活动,丰富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安全保护意识。在护士长积极认真指导下,我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平时坚持参加科室每周五的业务学习,护理人员三基训练,在近一年的工作中,能始终坚持爱岗敬业,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了自身素质及应急能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市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明确区与镇(开发区、街道)的管理职责,形成适应我区的相互衔接、功能互补、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管理内容
辖区范围内市管、区管、镇(开发区、街道)管城市道路(不含县、乡农村公路)的市政设施(包括随路桥梁、雨水管、雨水井<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环卫设施、绿地及其他设施。
三、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区城市道路的市政、环卫、绿化行业管理规划及年度管养计划;负责区管城市道路的市政、环卫、绿化验收接管工作,并负责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的市政养护、环卫保洁、绿化管养作业权招投标工作;制定行业作业标准,按照相关养护规范和管理要求对作业质量进行监管、考核;负责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的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考核。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市管、区管以外城市道路的管护。对有产权主体的城市道路,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协调、督导管理主体进行市政设施管理和绿地养护;对无建设单位、无管理单位、无养护单位的城市道路,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负责落实管护。
四、城市道路管护权责及经费渠道
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辖区内城市道路等级和职责分工,明确相关城市道路的管护权责及经费渠道如下:
(一)市管城市道路
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养,市财政承担管养经费;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对接联系,协同加强管理。
(二)区管城市道路
1.市事权下放道路、市级投资建设由区政府管理的道路、太湖新城封闭运作委托管理道路:由区城管局负责接管,市财政、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分别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下放市属城市管理权有关经费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太湖新城中区、西区城市管理工作协调会议纪要》规定承担管养经费。
2.区政府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由区城管局负责接管,区财政承担管养经费。
3.河埒片区改造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由区城管局负责接管,管养经费由区财政拨付接管单位,年终统一与片区改造平台结算。
(三)镇(开发区、街道)管城市道路
1.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山水城、蠡园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城市道路(除市管、区管外):实行属地管理,自行解决所需管养经费。
2.其他镇(街道)辖区内城市道路(除市管、区管外):
(1)区政府投资新建或改扩建的次干道以下等级城市道路:由所在镇(街道)接管并落实管养经费,年度经区统一考核后予以适当补贴。
(2)河埒片区改造的次干道以下等级城市道路:由所在街道接管并落实管养经费,年度经区统一考核后予以适当补贴。
(3)镇(街道)投资(或封闭运作)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道路:由所在镇(街道)接管,管养经费纳入镇(街道)财政预算,年度经区统一考核后予以适当补贴。
3.开发商代建城市道路:在前期手续完善的基础上,由属地接管。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山水城、蠡园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由属地落实管养经费;其他辖区内的,由属地落实管养经费,年度经区统一考核后予以适当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我区城市道路综合管护工作,是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提升区域形象的重要保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全区城市道路综合管护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流程,分类接管。区财政承担管护资金的城市道路接管流程:道路接管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移交申请区城管局根据规划建设资料核定道路性质和等级区财政局按有关文件确定经费渠道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区城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区城管局接管。各镇、开发区、街道接管或自行建设、自行管理的城市道路,参照制定接管流程。
(三)完善机制,加强管护。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所涉城市道路综合管护工作,要统筹编制好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落实专业管养队伍,并执行全区统一的区域作业标准,确保全区城市道路综合管护工作规范实施、有序开展。
一、稳定增收对象,明确工作目标
(一)稳定增收对象。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去年政策已覆盖的人群保持相对稳定,重点是具有一定增收资源、劳动力条件和被带动能力的低收入纯农户。对已实现稳定增收的原低收入纯农户进行适当调整,对新进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调查、公示、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操作上做到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户建档。按照全区统一设计规范的式样,建立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台账和增收项目申报制度。分别建立健全区、街道、村(含涉农社区,下同)资料档案,做到逐户定帮扶项目、帮扶措施、帮扶形式。年终,对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措施、实施状况及增收成效的确认工作需由低收入纯农户签字认可。
(二)明确增收目标。20*年实现全区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经办、市财政局〈20*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并举,坚持造血开发和扶贫济困并行,坚持“短平快”项目和长效增收措施并重,努力提升低收入纯农户的劳均效益和亩均效益,着力巩固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成效。继续落实分类施策、多免多补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今年起,强化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勤劳、自助、合作,充分挖掘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内在动力。继续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带万户”等活动,提高帮扶水平。
二、突出项目建设,抓好整村推进
(一)积极建立增收项目区。按照有关要求,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财政补助资金中,将资金的增量部分和原有新建设施农业扶持资金及以奖代补资金相对集中,主要投向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村级项目区建设。结合高效农业规模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以低收入纯农户相对集中的村(社区)为重点,全区计划每年集中力量建设15个增收项目区。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村(社区)都建成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区,实现低收入纯农户整村脱贫。项目区建设实行申报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区委农工办和财政局提出项目申报(较大项目区可以联村申报),由区审核,经市级批准后实施。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区审批立项主要条件是:1、低收入纯农户相对集中。村内低收入纯农户达到100户以上,或者人数占总人口7%以上。2、预期效果明显。项目村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超过1500元,其中实施的项目能带动50%以上的低收入纯农户增收。3、各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除市、区补助外,街道及村(社区)对项目区有一定的资金自筹能力。4、基础条件较好。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大户等带动主体有一定实力。5、基础工作扎实。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组织领导工作较好,措施落实有效,增收台帐健全,项目可操作性强,实施责任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规范。
(二)继续实施一般增收项目。建立低收入纯农户增收项目库,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通过公示告知程序,由低收入纯农户自行选择实施,实现“菜单式”项目增收。将项目库建设的重点放在发展高效农业和转移就业上,鼓励低收入纯农户租用农业设施,扩大种养规模;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带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加大种禽、种畜、种苗补助,提高低收入纯农户发展生产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劳动力转移,实施政府购岗安置,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纯农户非农就业。
(三)广开增收新渠道。鼓励增收项目区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确保低收入纯农户土地收益逐年有所增加。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优势,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纯农户吸收为会员,带动他们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区内各级财政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产生的收益或股份分红专项用于扶持低收入纯农户增收。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区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与推进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区级支农项目资金,积极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业务督导等工作。区和街道要积极组织各级干部,把挂钩帮扶落实到每个村、每个农户,并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增收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