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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稳定土搅拌站;电气系统;
为适应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机场、码头、运动场等基层材料施工需要所采用的专用搅拌设备。它可使用生石灰、熟石灰、土、沙石、粉煤灰、水泥等为原料。生产水泥稳定沙砾、灰土稳定基层、可压混凝土等基层物料。它生产的基层物料配比准确,搅拌均匀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稳定土搅拌站的电气控制系统安装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熟悉稳定土搅拌设备系统和工作原理:
稳定土搅拌设备系统构成:
1、配料供给系统:料斗、调速变频计量皮带机、皮带输送机、平皮带。
2、拌和系统:电机减速机、双卧轴连续式搅拌机。
3、水泥料供给系统:水泥罐、调速变频计量刚性叶轮给料机、螺旋电子称输送机。
4、自动供水系统:储水罐或储水池、潜水泵、水管道、减压阀、水流量计。
5、电气系统:电气控制柜及电气元件、操作室。
6、储料仓装置系统:双卸料口储料仓、斜皮带机,空压机
7、计量控制系统:电磁(变频)计量调速机、微机控制手动、自动两种形式、各种作用的传感器等电气元件。
稳定土搅拌设备的工作原理是各种选定物料如石灰、碎砂石、土粒、粉煤灰等装载机装入配料料斗,经皮带给料机计量给出送至皮带集料机。同时稳定剂如石灰、水泥等粉料经各种途径送至粉料储存仓,由螺旋输送机输入计量料斗,再使粉料给料机计量给出送至皮带集料机。各种骨粉料由皮带集料机送至搅拌缸,同时打开水阀门,水经过水流量计送入拌缸。搅拌混合好的成品稳定土经斜皮带送至成品储料仓。
二、合理布线做好线路连接
根据《电气布线图》敷设走线槽,根据《电器接线图》连接操作台、电器柜及各电机、电磁阀、传感器等电器件之间的连线。并根据《电器原理图》进行复查,确保接线正确无误。要求接线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以防外露。传感器等信号线应与强电信号线及动力电缆以不同路径走线,分槽布置避免走在一起,以提高控制系统的抗干扰能力。操作台、电器柜均已经安装在控制室内、各种测速传感器、称重传感器、信号放大器等安装在电子皮带秤或电子螺旋秤上。在外部接线前先检查各部分电器是否完好无损,固定是否牢固等,接线螺钉不得松动,焊接处不得脱落,腐蚀。电机在接线前应对电机进行常规检查测其相间及对地绝缘情况。电路安装时电缆线应遵循由高到低、由远到近的顺序延线槽通道拉至各电器元件及执行元件接线处。
三、做好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措施
系统采用接地保护作为安全保护要求安装现场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电机电缆的保护线,电器箱的外壳,水泥仓等结构部分的接地端子等均与主接地螺栓,主接地极做电气连接,且保护线不允许串联。如果外部电源允许接零保护,保护线PE与电机电缆的保护线,电器箱外壳,设备主接地螺栓连接。设备的主接地端子,水泥仓接地端子,主控制室支腿上的接地端子与主接地极连接的接地线可采用满足接地线相应要求的导线或扁钢等导体。设备做好等电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四、做好搅拌站的防雷措施
稳定土搅拌站为金属结构,且位于空旷地带,易遭到直接雷击。因此,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搅拌站应设有防雷系统装置。稳定土搅拌站防雷措施主要包括直接雷击和感应雷击两部分。具体如下:(1)稳定土搅拌站防直接雷击的措施主要是在水泥罐顶安装接闪器。搅拌站属于一般性工业建筑物,依据防雷分类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采用滚球法设计接闪器,接闪器包括避雷针和两个金属球,其中避雷针长1.5米,上滚球直径30厘米,下滚球直径60厘米,接闪器通过扁铁接地,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0欧。(2)稳定土搅拌站防感应雷击的措施是为防止感应雷电流沿电源线路侵入控制室造成设备损坏。电源部分应采用二级电源防雷措施。第一级防雷装置是在控制室总电源处安装一套三相电源防雷装置作为电源的第一级保护。第二级防雷装置是在控制室控制电源如PLC、仪表等端安装一套单相电源防雷装置作为电源的二级保护。电源经过避雷器后接地,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4欧。
五、做好稳定土搅拌站设备的调试工作
在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后,检查电气接线无误后方可进行电气调试工作。(1)接通主电源,根据各负载的大小调整其电流值以起到保护作用。合上控制电源开关观察各仪表及电脑显示是否正常。(2)各电动机逐个进行试运转,检查运转方向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立即停机并换相,并检查电动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阻现象。(3)开启空压机,使空压机系统压力达到0.7MPa。操作各电磁阀控制按钮,检查各电磁阀、各气缸工作是否正常,调整各油雾器供油量大小,(4)进行计量传感器的标定,设置各称参数用砝码对各称进行标定,砝码重量要尽量接近各称的量程,标定后再用已知重量的物体校对称是否准确。
六、稳定土搅拌站的操作使用方法
设备使用前,有关人员应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与电气原理图,辨识清楚各电气设备安装位置,作用。熟悉各操作按钮、显示仪表指示灯的功能。
开机前准备工作:(1)合上总电源开关、合上所有控制电源空气开关,通过钥匙电源开关接通电源。电器柜门上的电压表显示380V左右。(2)按响电铃,提醒现场工作人员准备开机生产。(3)启动空压机,打开水阀门。(4)启动斜皮带、启动拌缸、启动上料平皮带(5)启动各料斗变频器电源、启动电子螺旋称、启动调速螺旋机变频器电源。(6)启动水泥螺旋输送机将水泥送到储料斗里。(7)根据施工要求将配方输入到微机里进行正常生产。
生产结束后,关闭给料机(粒料、水泥)―关闭水泵―关闭平皮带(皮带无存料)―关闭搅拌缸(搅拌缸内无存料)―关闭斜皮带(皮带无存料)―关闭储料仓门―关闭空压机―清理搅拌缸―关水阀―关闭总电源。
七、稳定土搅拌站的维护及保养
1、每天检查搅拌臂上的叶片是否松动,否则应紧固调整。
2、清理搅拌轴及搅拌叶上的残料,清扫各皮带上下层表面上的粘料。
3、将成品料仓里的存料清理干净。
4、定期清理控制柜、操作台及接线盒上的积尘。
5、定期检查一次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元件接头有无松动现象。
6、定期检查各输送皮带磨损情况及搅拌叶片磨损情况,如磨损严重应更换。
活动目标:
1、区分红、黄、蓝、绿、紫五种颜色,并尝试着按颜色进行分类。
2、通过操作活动,感知5以内的数量。
3、学会大胆地与同伴、客人老师进行交流。
活动准备:
1、太阳妈妈图片,红、黄、蓝、绿、紫五种颜色的标记、花瓣若干,五只小篮子、背景图一张。
2、操作卡人手一份。
活动过程:
一、谈话导入,引起幼儿兴趣。
教师以太阳妈妈的身份与幼儿打招呼:“小朋友们好!”引导幼儿与太阳妈妈打招呼。“今天我带着我的宝宝们来到了幼儿园,你们欢迎我们吗?”
二、区分红、黄、蓝、绿、紫五种颜色。
1、分别出示太阳妈妈的五个宝宝(五种颜色标记)。
“这是红宝宝,小朋友们好!”引导幼儿与太阳宝宝打招呼:“红宝宝你好!”依次介绍、认识其他四种颜色。
2、感知5以内的数量:“一共有几个宝宝呀?”师生一起数一数。
3、小结:“太阳妈妈一共有五个宝宝,它们是红宝宝、蓝宝宝……”
三、尝试按颜色进行分类。
1、幼儿找花瓣。“刚才,太阳宝宝在来幼儿园的路上捡到了许多花瓣,它们悄悄地藏了起来,在哪里呢?(贴在幼儿的小椅子背面)”“你找到了几片花瓣?是什么颜色的花瓣?”
2、幼儿送花瓣。让幼儿将找到的花瓣按颜色送还给太阳宝宝,边送边说:“红花瓣,我送给红宝宝……”
四、粘贴太阳花,巩固对五种颜色的认识及5以内的数量。
1、“这些花瓣开开心心地围在一起,看,变成了什么?”出示粘贴好的太阳花,引导幼儿观察比较:“这朵太阳花有几片花瓣?”“花芯里有几个圆点?”“花瓣是什么颜色?”“圆点是什么颜色?”
2、幼儿粘贴,提出操作要求:“你想来做一朵太阳花吗?”“做的时候要看清花芯里有几个什么颜色的圆点,就找几片什么颜色的花瓣做朋友。”
3、幼儿操作完后,拿着太阳花和客人老师一起看一看、说一说。
五、展示幼儿作品。
将幼儿粘贴好的太阳花布置在花园里。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决定,做好市级党政机关所办经营性企业的脱钩工作,经北京市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我市市级党政机关移交、撤销企业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移交、撤销企业人员的范围
移交、撤销企业的人员应是2000年6月30日前正式录用,并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在册人员。
二、移交企业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
(一)移交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随企业一并移交。对于编制在党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随企业去向安置,并与机关脱离行政关系;离休人员由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负责安置,不随企业移交;对于编制在党政机关的人员,参照市委、市政府《北京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意见》的有关政策,符合提前退休、提前离岗条件的,可以提前退休、提前离岗,不随企业移交。
(二)移交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于企业移交造成企业名称变化的,应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名称;造成职工岗位、待遇变化的,双方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移交企业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应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998年第2号)、《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999年第38号)、《北京市地方所属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规定》(市政府令1995年第6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市政府令1999年第48号)及有关规定,在企业移交前到企业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职工养老、失业、大病统筹、工伤保险等手续,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若企业无力补缴,2000年12月31日前所需社会保险经费由企业原主管单位筹资解决。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移交后应继续向所在区、县社保机构缴纳各项保险费用,不得因移交而中断或拖延缴费。移交企业中凡编制在党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在首次办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时,其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职工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年限。
三、撤销企业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
(一)撤销企业的职工,由企业主办单位本着“统筹安排、积极稳妥”的原则负责安置。
(二)撤销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劳动关系。职工被安置到其他企业就业的,原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职工与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新企业应将职工在原企业工作时间视同现企业工作时间。企业主办单位与职工就重新安置协商不一致的,原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比照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撤销企业职工自谋职业的,企业可以按照每人一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安置费由企业和企业主办单位筹措。
(四)撤销企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为五至十级的,由企业主办单位负责安置。如本人自愿自谋职业,由企业按照市政府令1999年第48号的规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企业和企业主办单位筹措。
(五)已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大病医疗、工伤保险的撤销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到其他企业的,社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自谋职业的职工,可将其档案委托存放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与存档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失业的职工,可由企业将档案转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失业人员进行求职登记,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