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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258”工作思路和任务,为在实施“2+1”战略和打造“中国迪拜”、“航母”中打头阵、当先锋,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学习重点
围绕2013年区、市重点工作,结合市志工作实际,确定以下学习专题。
(一)全国两会精神学习专题
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通过学习两会工作报告,深刻理解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把握新部署、新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力量,努力推动市志工作科学发展。
(二)党风廉政学习专题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勤俭节约和艰苦奋斗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
(三)区市会议精神学习专题
围绕学习宣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两会”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上来。
(四)《地方志工作条例》及业务知识学习专题
学习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实施办法》等知识。利用“5.18地方志工作”宣传日,组织开展好条例及法规的学习活动,加强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认清我市修志、年鉴工作面对的环境和形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着眼大局,着眼长远,积极应对,科学统筹做好市志办的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二、学习时间及方式
每个月在10日、20日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学习。
三、学习教育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
四、学习教育内容
第一阶段:开好“两学一做”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搞好思想发动,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教育活动热潮;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整治方向”,组织开展“弘扬精神、做理想信念坚定者”学习讨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第二阶段:学习《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谈治国理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学习同志机关党建中央论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摆脱困难》、《之江新语》、《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用典》。
第三阶段:围绕“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扎实开展“学党规党纪•知责明界”学习讨论。12月底前,我院要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对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林场转型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委中心组人员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采取专题研讨、讨论交流等学习形式,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落实自学制度,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年度自学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书目,研读必读篇目,选学相关理论知识,保证读书时间和阅读篇目。
(二)读书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组织撰写读书心得体会和理论调研文章。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积极撰写调研报告,交流调研成果。
(三)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利用网络干部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选学有关课程,年内至少完成上级党委所规定学习任务。
三、具体安排
全年集中学习专题如下:
1月学习县委十四届八次会专题;
2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
3月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专题;
4月党建(作风建设)专题;
5月生态文明建设专题;
6月学法用法专题;
7月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8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
9月全面从严治党专题;
10月学习贯彻“国庆”重要讲话精神;
11月高质量发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