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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哲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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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哲学论文

第1篇

1.教学内容突出价值导向性长期以来,高校传统文化教学以应试教育为导向,偏重对大学生进行知识型灌输教育,这与传统文化课程的教育目标并不相适应。因此,明确教学目标、设计精到的课堂教学内容至关重要,是当前高校传统文化课程建设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决定课程成败之关键。就课程目标而言,中国传统文化课程重在唤醒和引导学生身上的“人文需求”,开发其内在本具的善性、德性与智性,培养综合人文素质,使其成长为一个大写的、真正意义上的“人”。因此,遵循“人格养成,道德提升”的教学目标和原则,针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现状,我们在《中国哲学史讲座》、《中国佛教文化》、《大学生生命教育》、《社会实践》等多门课程中,皆以专题形式对传统文化蕴含的民族精神、道德情操、人文涵养进行了深度的挖掘和宣讲,客观诠释和彰显儒、释、道思想中厚重深沉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传统文化教学的价值引领性。例如,在《中国哲学史讲座》课程中,对儒、释、道三大专题的讲解,皆落脚于结合当代社会、日常生活凸显三家思想的当代价值。儒、释、道为中国传统文化之三大思想支柱,在古代有“以儒治世,以道治身,以佛治心”之文化定位。而在信仰缺失、道德失衡、行为失范、价值观失落的今天,三家共通的深厚的心灵之学不啻为救治迷茫、困惑中的当代人的精神良药。在厚重的历史文化沉淀中,师生一起追寻哲人智慧的思想足迹,领略天地万物运行之道、人生之理,追问“我”之存在。通过哲学的反思,以“万物一体”的宇宙观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客观理性地定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反观内在生命,思维个体“安身立命”之处,从而建立健康而通达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并将传统伦理、道德的精神渐渐落实到当下的生活中来,达到和睦家庭、和谐人际关系,及变化气质、提高修养的目标。可以说,大学生如能在生活中依自然之道,行“孝悌”、“仁爱”为人之本,便是寻得人生的密码,开启真正的幸福之门。在传统文化系列课程中,《中国佛教文化》引人注目且不同寻常。长期以来,很多人包括有些大学生在内将宗教等同于迷信,或简单地以为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或视宗教与科学水火不相融。这种对宗教不正确的定位和认识上的偏颇,既使人们丧失了正确评判文化现象的是非标准,也错失了弘传优秀传统文化的良机。宗教同哲学一样,是文化形式中非常特殊的部分,它为人类提供终极关怀和精神皈依之处,也是人类为自身创立的抚慰心灵、寻找精神家园和自我解脱的独特方式。因此,关注精神与灵性的宗教与注重物质现象研究的科学,不但不互相冲突对立,反可互相补益,共助共创人类幸福生活。佛教虽为外来宗教,但在两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已与本土文化水融,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处世原则等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可以说,不了解佛教,就不能了解中国哲学、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就不了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所以,专题内容首先设置导论,主题为重新认识宗教,了解宗教的产生及其功能,区分宗教与迷信、,梳理宗教与哲学、科学之关系。事实上,只有去除内心深处科学本位的傲慢与偏见,客观理性地定位宗教,并对其持有同情之理解,才能还原并走进中华文化,开始佛教文化的学习。现代人包括大学生在内,精神上最大的迷茫和痛苦莫过于“自我”的迷失,而这种迷失正是由于越来越被自己所创造的科技环境所支配。当人的生活越来越多的物质化,当人沦为物欲之奴隶而不自觉时,即会越来越丧失个体自我本有的自由,越来越找不到人生真实价值之所在,这就是马克思所说“人的异化”。而佛学对宇宙人生、人类生存状态的洞察、对人类理性的反省,有着极其深刻而独到的见解,能够给予人们精神生活极具震撼力的新启发。在人生观上,佛教更强调主体自觉,崇尚变革生命,寻求生命实相,更把一己之觉悟和解脱与他人乃至一切有情生命之觉悟和解脱紧密相联,所谓自度度人、自觉觉他。在专题讲授中,我们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适当借助优秀的佛教纪录片、影视作品,展示出佛教开阔宏大的宇宙观、生命观、道德伦理观、修行实践观。而在讲述佛教历史、哲学、文化时,其落脚点依然在结合时代热点问题、现实生活,通过课堂及课外讨论,凸显佛教在净化身心、道德重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当代价值和现实意义。让佛教回归现实、回归生活,不仅激起了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内在学习兴趣,变被动的灌输式教学为自觉式主动研习;更使他们直观地感受到佛教文化的无穷魅力和高度实践性特征,自觉地反观内在生命,确立止恶行善的行为原则。同时,端正价值取向,从生命深处自觉生起慈悲仁爱的力量,以自利利他的精神接人待物,促进道德的提升乃至开拓更深层次的生命境界。

2.教学方法创新之实效性实现传统文化价值导向的教育目标,除需精要的内容安排,亦需生动、活泼的授课形式和教学方法为助,最忌“灌输”和“绝对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更重要的是直接推动学生对传统文化特质与精神的领会,当下启发悟性、身心受用。例如,在《中国哲学史讲座》、《中国佛教文化》课堂教学中,梵乐静心、经典诵读、内观静修几大亮点设计使课堂教学大为增色。其一,以儒道音乐或佛教梵乐静心、净心。在“化人”、“立人”的教育过程中,音乐之教化作用非同寻常。昔日孔子在齐国听“尽美也,又尽善也”之韶乐,竟“三月不知肉味”,并由此感叹音乐之美竟达如此之程度!正因至极之音乐是至真、至善、至美的统一,给人以善的教育、美的陶冶和灵魂的净化,故儒释道三家皆以音乐为教化世人之重要手段。就佛教来说,八万四千法门皆为净心之法,其中梵乐更是极方便、快捷、易深入人心的引导和启悟世人之重要方法。《楞严经》中说:“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即言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中,属耳根最利,最为灵敏。因此,音声教化最易感染人,最能产生教育效果。传统文化课堂当然也离不开音乐化人之绝佳手段,创设优美、宁静、高雅的课堂音乐情境是非常独到的教育手段。在课前二三十分钟,我们选择与本次课程内容相关的儒道音乐或佛教梵乐进行播放,或课中读诵、讲解儒释道经文时配以背景音乐。儒道音乐清雅、宁静、中和,佛教梵乐则具虚、远、淡、静、庄严肃穆之内涵,可谓雅而不俗、觉而不迷。这些至真至善至美的音乐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带给青年学子的心灵震撼是无与伦比的。大多数学生会主动提前到教室,静静地聆听梵乐,感受音乐带给他们的全新心灵体验,虽未上课却已然在自我教育、自我感悟、自我提升的状态之中了。课前和课中的音乐不仅达到静心、净心的效果,更创设了宁静、愉悦、平等、高效的课堂氛围。尤为难得的是,师生在共享美乐的同时得到了身心的净化,不自觉敞开各自的心灵,无形中消除了彼此间的心灵隔膜,加强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如此不但进一步激发了教师内心对学生的爱与期待,亦大大增强了学生对教师的认同感、尊重感和信任感。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学生只有在情感上接纳教师,在人格上尊重教师,才能听从师之教诲。从教育心理学角度来说,师生之间建立的“爱”与“尊”的情感认同,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前提,因为从本质上说教学过程就是建立起教师和学生之间一种“坦诚、平等和接纳”的人际关系的过程。所以,一切课堂之成败关键在于“师”与“生”、“教”与“学”这些关系通道是否通畅,而传统文化的课堂因更多人文关怀、终极关怀,更具打通这些关系通道之优势。触动灵魂深处的儒道音乐和梵乐教学法,便是打通关系通道的极佳手段,成为传统文化课堂不可替代的教学方法。其二,课堂内外开展经典和美文诵读。儒释道经典是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有价值的、具原创性、奠基性的书籍或文章,蕴含无量智慧精华。经典诵读是传承中华文化的钥匙,也是中国古代教育的根本方法和古代启蒙教育的首要方法,其中有着深刻的科学内涵。孔子曰:“诵书读书,与古人居;读书诵书,与古人谋。”专心诵读不仅可达到摄心、静心、提高专注力、记忆力和理解力的良好效果,而且反复诵读、吟咏、熏修就是与古圣先贤进行精神对话,必能促使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更深入地说,如能长期净心诵读渐次达到“随文入贯”,将智慧经文一一消归自性,便能直契经典深义,这就是经典内化、智慧开启的过程。当经典已然化为生命中的一个部分,必将在生活中起到巨大的指导作用,完成伦理道德的养成及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的构建。此为从诵读到悟,悟而后能用,用而后生巧的过程。因此,从教育角度看,经典诵读是达到智育和德育兼具的简单、高效、科学的教育方法,可惜的是,“五四”以来对传统文化的极端否定使经典教育法被长期摒弃遗忘,造成了教育的巨大损失。而在今天的传统文化课堂上,经典诵读法无疑是还原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必要方法。除了安排学生每日晨读、午读或晚读经典,为了创造高效课堂气氛,我们还在上课之始,让几十名甚或近300名学生齐诵儒学经典《大学》、《中庸》,道家经典《道德经》,或佛学核心经典《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金刚经》等。从教学反馈来看,学生非常肯定和喜爱读经尤其是庄严肃穆的集体诵读环节。当经典在他们的生命中产生作用,内在的纯真、良善、光明被激发出来时,他们的文字感受读来也是令人感动,甚至唏嘘不已的:“每次背诵心经,都有种清凉的感觉,如夏日一阵凉风袭过……。又好似与心灵进行了深层次的对话,对周围万物都有了一种不同程度的全新感触与交流,真想热情地拥抱自然,给与他人和社会最清新恬美的奉献。这让我感觉到了久违的轻松和自在,这是一个自我放松、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反省的有效途径。还有一种有与无之间的奇特感悟,一种大到没有边际又明净胜过月光的空间感,妙哉妙哉!”下课前,再让学生齐诵短文《能量朗读》。此文彰显中华文化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之特质与精神,多次诵读强化,不仅能激扬志气,帮助学生重获人生之希望、重寻人生之梦想,亦能促进学生树立感恩、包容、尊重、精进的人生态度和原则。“《能量朗读》很励志,激发人心中的希望。‘爱’不是口头上的,爱就在身边,原来生活如此美好。在诵读后,常常会释放掉生活中的很多压力,能心平气和地处理事情,并且知道如何取舍。更明确了应该心中有大爱,要放开心灵的境界,容纳整个世界。”其三,课堂内观静修体验。中国哲学是高度实践性的心灵学问,教理教义的理论探究并非谈玄说妙,而是用来指导身心变革之实践。儒释道三家皆有内观静修之法,其不仅可以修身养性,更是求学问道之入门功夫。宋大儒朱熹就曾教导其学生:“用半日静坐,半日读书。如此一二年,何患不进?

3.而在佛学中,禅即为静虑,亦指“心一境性”。禅的智慧不仅可以促进对事物本性和自心的了知,帮助人找到久已失去的精神家园,理性对待尘世的喧嚣和功利,还可以开发自性潜能,创造安乐祥和、洒脱自在、富有价值的人生。更为现实的是,禅的具体修习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消除热恼、平复情绪、抚慰心灵的方法和途径。在西方国家,一些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就很乐于用禅来引导人们顺归人性和自然,还有一些心理学家和精神病理学家,更把禅与西方心理治疗方法结合起来,将其作为调节心理和治疗精神疾病的有效方法。青年大学生也是社会中人,面临着来自学习、生活、心理多方面的压力,内心有着诸多的焦虑、迷茫和困惑,迫切需要由内观静修开启的智慧之引导,在实际生活中学会疏导情绪、掌握认识自心、调控自心、净化自心的方法与技巧,以摆脱痛苦、愤怒、沮丧、忌妒等负面情绪,改变浮躁、易怒、自卑等不好的品性,保持一个良好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课堂内观静修虽然条件有限,没有专用的静修室和坐垫,时间也很短暂,但是同学们颇感新奇,整个过程都能主动、积极地配合,取得的效果也是极其明显的。在静定内观的体验与学习中,同学们初次品味了禅的清凉甘露,惊异、震撼地体会和享受到内心深处久违的宁静、安详与博大。“课堂体验内观静修是很有趣且有作用的,觉得内心非常安宁,更加远离物质社会的喧嚣与烦躁,让人通达,让人更加冷静地去应对面前的世界,不悲不喜,不焦不躁。禅修启发人思考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它不是无尽的物质财富,而是无穷的、广袤的心灵世界……”而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的美妙感受,又会进一步促使学生以全新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看待世界、社会和周围的人,体悟“万物一体”之真实内涵:“课堂音乐禅修时,觉得身心正渐渐趋于平静与淡泊,此时周围的一切都已无法干扰我。而我,正全身心地与宇宙融会贯通,每一个细胞都是打开的,宇宙中所有的思想、能量都由我而不断传输,输入大地,流入星空,周而循环着。我,既是小小的我,也是影响着整个宇宙万事万物的我,我的情绪、心境、思想正时刻传向宇宙万物,影响着整个世界。”可以说,虽然课堂的内观静修因时间、地点等限制,不能深入内观修习,但正如运动可以促进身体健康,几次这样的课堂精神训练不仅已起到了培养心的专注力、控制力,激发学生自觉调控内心的目的,还让学生直观内在地体验到个体与他人、社会、宇宙的和谐一体,从而在内心中生发起平等、感恩、爱与慈悲的力量。更主要的是,内观静修还初步培养了一定的觉知力,这种觉知力会随着日常练习的增加不断增强。而这份觉知在平日生活中极其有用,它能让人洞察问题的实质,不会被错觉、假象所蒙蔽,不会盲目地跟随旧有的习气产生恐惧、焦虑、嫉妒和憎恨等等,进而以真实、自由、有创意的行动来帮助他人。这,就是心的自主力,就是独立人格的建立。显然,内观静修的作用,是言语说教所根本无法企及,也无法代替的。课堂内观静修体验,将成为传统文化课堂教学中必不可少、颇具魅力的重要部分。

二、中国传统文化课外实践模式体验式情景式拓展

鉴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高度实践性之特质,必须积极探索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注重学与思结合、思与行结合,大力提升课程的教学实效性。长期以来,不少课程的课外实践仅仅停留在参观游览的层面,难以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中国传统文化课外实践是辅助课堂教学的重要部分,应引入现代教学理念的开放性、情景性、体验式教学理念,达到全面提升教学效果的目标。事实证明,实地参访的体验式新教学模式在开拓学生文化视野、激发学习兴趣、开发善性、德性、悟性等方面功用非凡,实非课堂教学所能比拟。几年来,《中国哲学史讲座》、《中国佛教文化》课外实践以带领学生多地游学、拓展体验的多内容、多形式展开。儒家文化课外实践以合肥国桢书院为本校实践基地,学生在基地先后开展为期一周的活动。活动以儒学文化为背景,结合现代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时代性,实为传统文化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如,家庭礼仪实践以“孝”为核心,帮助学生树立“感恩知恩”、“反哺图报”的家庭礼仪意识,并学习家庭礼仪知识,开展家庭礼仪训练;职业礼仪实践以“敬”为核心,帮助学生树立“处事敬”、“与人忠”的职业礼仪意识,并学习职业礼仪知识,开展职业礼仪训练;生活礼仪实践以“谨”为核心,帮助学生树立“居处恭”、“言行谨”的生活礼仪意识,并学习生活礼仪知识,开展生活礼仪训练;社交礼仪实践以“信”为核心,帮助学生树立“诚则明”、“信则任”的社交礼仪意识,并学习社交礼仪知识,开展社交礼仪训练。同时,还指导学生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了文明礼仪现状调查和文明礼仪宣传,具体包括孝道文化、文明修身、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四个主题内容。整个活动过程由国桢书院老师全程带领,以讲座、观看影片、小组体验、讨论、分享等形式展开,实现了“探索中认知”、“体验中学习”、“行动中教育”的教学目标,在大学生中引起很大反响,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佛教文化课外实践更是依托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场所,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学习,形成了一个新型立体、系统有序、颇具震撼力的参学模式。为开拓学生文化视野,尽可能实现多地参访,。寺院实地参访由法师全程带领,活动内容十分丰富:参观以上四大寺院及东林寺大佛工地,感受千年佛教文化魅力;聆听儒学讲座,了解儒家文化实质,把握孝道、人伦精神;聆听佛学讲座,把握佛学文化特质,了知佛学精神对净化心灵、和谐身心、促进向上人生的积极作用;体验晨钟暮鼓的丛林生活和禅修实践,掌握心理调控的方法、感受心灵的震撼及来自生命深处的宁静感、愉悦感、尊严感和崇高感;举行传灯活动,体验合作、奉献、爱和感恩的真义;品味素斋,思惟五观堂“五观”之义,体会俭以养德、节用惜福的理念,生起知恩报恩、敬畏生命之心。从活动现场及学生的反馈信息来看,已采取的参观、听讲座、传灯、丛林生活体验等活动方式,文化内涵深厚、新奇多样,且紧紧贴近现代生活和大学生思想状况,学生们颇感欢喜,也收获良多,耳濡目染中不仅对儒释文化有了较为准确的理性认知、启迪关于生命、道德等问题的深度思考,且多能反躬内省、确立止恶行善的人生原则。几天的体验式生活虽然短暂,却得以零距离的感受佛教文化,成为大学生活中难以忘怀的记忆,其影响是长久而深远的。从这几年的教学过程来看,课外实践起着全面提升教学效果的关键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当然,还可以就实践地点、活动内容及形式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形成更为成熟、高效的参学模式。比如,在实践地点方面,为解决因经费缺乏导致的课外实践难以可持续的困境,计划通过多方沟通、协调,以合肥开福寺为大学生传统文化实习基地,长期合作开展活动;在有经费来源的情况下,则应尽可能拓展外出实践地点,如可就近参学古代四大书院之一的庐山白鹿洞书院,了解古代书院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制度,把握儒学精华。而就活动内容方面来说,可安排更丰富多元的课程内容,如可在参观、听讲座、禅修之余,增加山林行脚的活泼内容。在丛林山水间一路行脚、听法,参与讨论与分享,带给大家的感受应该是长时难忘的。既可沿途游访多个人文景观,感受文化魅力,又能让学生舒展身体、放飞心灵,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更重要的是,在亲近自然的行脚活动中,极易打开尘封已久的心灵,不管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还是学生与学生之间,都会显现出率真自然的一面,营造出一种自由轻松的学习与交流氛围。在融于自然、回归本真的状态中,享受听闻真理带来的内心的深度喜悦,感受生命的律动,启发内在的精神资粮,从而达到开拓生命深度与宽度的目标。而这些,其实就是大学素质教育的根本实现,仅凭课堂教学是无法达到这种效果的。

三、后课程建设新型模式探索

第2篇

众所周知,佛教以坚持无我原则著称,“诸法无我”在佛教的三法印中被视为“印中之印”,因此是否承认无我乃是佛教与非佛教最明显的判别标志。尽管佛教内部宗派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佛教诸派在“无我”这一原则性问题上并没有实质差异。事实上,导致佛教内部宗派分裂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无我见”,即对“我”进行破斥和否定的“见”。质言之,佛教的“无我见”就是要把“我”作为破斥或否定的对象,进而达到其特殊的价值诉求。佛教的无我原则在操作上带有典型的解构主义的特点。这表现在,无论是为一般人所执著的、认为理所当然存在的“我”,还是佛教以外其他一切理论学说所要关注和研究的“我”,都恰恰是佛教所要破的对象。佛教对所有这些“我”采取的都是一种欲破先立,立之而后破的策略。也就是先假设这些“我”存在,并对之进行梳理和分类,然后再一一破除。所以,要弄清佛教所说的“无我”,就必须先弄清佛教各宗派所要破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即佛教的自我观念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而言,佛教所谓的“无我”有“人无我”和“法无我”的分别,与此相应,所要“破”或者“无”的这个“我”也有“人我”和“法我”的分别。西方文化哲学对无我的研究只涉及到佛教所说的人无我这一部分,而对法无我则完全没有涉及,所以在此我们也只考察佛教所说的“人我”。佛教的“人我”就是佛教诸派对于人们所能用到、想到的“我”的诸种意义的一次彻底的梳理和总结。就类别而言,不同宗派对“我”的分类又有不同。如南传佛教将“我”分为两类,密宗的《圆觉经略注》则将“我”分为四种类型,而《宗镜录》则将“我”分为六种。这些分类标准不一,内容繁杂,但其基本的思路是“依蕴解我”,即根据与诸蕴的关系对“我”进行分类和对照:把身体和对身体的感觉作为色蕴,其他一切心理的东西作为受想行识诸蕴。因此,“我”的由来便与五蕴密切相关,或者是“五蕴即我”,或者是“我有五蕴”,或者是“五蕴中有我”,或者是“我中有五蕴”。如《杂阿含》卷一第2经佛言“见有我者,一切于此五受阴见我”,即是说众生所见的一切自我都不出五蕴,我是从五蕴中生起的。

在此我们参照法尊法师在《四宗要义讲记》中的方法,按“我”与五蕴的关系,把人我分为四种类型:离蕴我、即蕴我、不即不离蕴我和以自性为所执的我。离蕴我是我们一般人所体认并承诺的自我,在佛教这里又被称作凡夫妄计我或者神我。这种“我”的特点是常住、单一,有支配作用、统一性和自在性。佛教诸派都否认这种我的存在。即蕴我和不即不离蕴我的分歧主要是由对“我”、“自我”等语词名实关系的不同判断所引起的。如主张设立不即不离蕴我的正量部和犊子部注意到,不管是佛经还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用到“我”、“我的”、“我们”等,既然佛和世人都说我,就有必要立此一我。这个我既不能离蕴独立,又不是那个即是诸蕴且支配诸蕴的我,这就是佛教著名的“不可说我”。与佛教其他诸派不同,这两派认为不即不离蕴我是实有的我,不应否定和破除。与此相反,主张即蕴我的诸派认为,这个作为语词的“我”只是空洞的名相,没有实在性,是为了使用上的善巧方便而假立的,但“假必依实”。或者说“依于实法而必有假我”。至于假我所依赖的实法到底是什么,各派亦有不同解答,大体包括“内识相续”、“阿赖耶识”和“第六意识”等,此处不再展开。第四种以自性为所执的我是应成派的主张,它认为人无我和法无我所要“无”的我,既不是个别的蕴也不是作为整体的五蕴,而是所执五蕴诸法的有自性,以此自性为所执才有人我法我的差别,所以佛教和世间所说的一切我都是“依蕴假立”的假设。这个假我在我们的语言中是有存在地位的,只不过是没有自性罢了。法尊法师认为对于人我所做的上述四种类型的分类具有次第性,第四种说法可以涵盖前面的三种说法,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在对一般人所具有的自我观念进行破斥之后,佛教还辩证地安立了它自己所承认的“我”。佛教立我的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佛教认为,人身上虽然没有众生所执着的那种“假我”,却存在着世间学说所没有发现的“真我”。这种“真我”虽然人人皆有且须臾不离,但却是需要通过佛教特有的实践活动才能接触到的现象学事实。因此,在破“假我”之后立“真我”是如实认识人类心灵的需要。二是因为,一味破我而不立我,既会导致很多常见的心理和生理现象无法得到解释,也会使佛教自己主张的因果学说和涅槃理论难以自圆其说。比如,人身上客观存在的人格同一性和认识统一性,都要求有一个“我”为其提供依据。由此,佛教所立的“我”实质上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佛教用来说明涅槃德性和万物体性时所说的我,亦称“大我”,比如作为涅槃四德的“常乐我净”中的我,或者在做真妄之别时等同于真心的真我。二是为了语用的方便而假名施设的我,亦称“小我”。比如佛教经典中常说的“如是我闻”的“我”既是如此。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图,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独立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一直以来,人们对东西方文化哲学的分工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即认为:包括佛教在内的东方哲学是价值性的,其中即便包含有关于求真性问题的研究,也无足轻重,根本无法与西方文化哲学相提并论;而与此相反,西方心灵哲学则完全是事实性的,很少或者完全不涉及对价值性问题的探讨。但是当前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和德雷福斯等人所做的工作,却代表着总是在积极寻求并倡导各种“哲学转向”的西方心灵哲学可能会迎来一场名副其实的最新转向,那就是心灵哲学的“东方转向”。这场转向的诱因在于,西方心灵哲学在当前的发展中正遭遇一场困境:尽管心灵哲学研究成绩斐然,但对于心灵、自我、意识等心灵哲学主要问题的认识却并未见到实质性、突破性进展。麦金、查莫斯、弗拉纳根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为此,西方心灵哲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和努力,比如倡导“概念革命”、“跨学科研究”、“跨文化研究”等。而转向东方,向东方哲学寻求帮助,借鉴东方哲学中关于人类心灵认识的真理性颗粒,是当前很多西方心灵哲学家的共识。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在有我和无我问题上的比较是东西方心灵哲学比较的一个较为成功的案例。比较哲学具备的一些基本功能,如扩大比较双方的研究视野,增进各自的真理性认识等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西方文化哲学家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使得佛教心灵哲学更加现代化、国际化和规范化。他们用西方文化哲学的方法对佛教本身并不关注的本体论问题的创造性阐释,也为佛教本体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学者在自然主义立场上对佛教进行的自然化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从哲学视角研究宗教问题的值得借鉴的方法,那就是在坚持自然主义的立场的基础上,对宗教的哲学思想进行解释和重构,抛弃其中带有超自然性质的、神秘主义的和迷信的思想,用现代哲学的话语重新表述其中那些能够被自然主义框架所容纳的思想。比如,在对待自我问题上,佛教主张既破除“假我”又安立“真我”,实际上承诺存在有一个只有借助特殊的佛教体验才能够获得的“我”。但这样的“我”,在自然主义看来就是不存在的,因为它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第3篇

信仰不仅仅只是一种简单的认同感,它在道德人格的塑造、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具有更为强烈、更为持久的作用。祭祀活动则是通过种种方式制造了合适的场合,创造了一定的氛围、情景来勉怀先贤先祖,从而竖立对本民族固有哲学的信仰之情。当然,在整个祭祀活动中会包括一系列的严格正式的礼仪。这些礼仪加上一些祭品、陈设等营造出一种庄严肃穆的场景,它们的功能即是使人们对供祀对象的崇敬之情升华为一种神圣的体验。让人从对祭祀对象的认同上升到对一种道德哲学价值观念的信仰。这种信仰对社会各阶层都有着相当的影响。有些人会终身以推行民族文化哲学为业,这些将直接成为民间的礼仪、乡规民约的制订与推行者,他们在社会各阶层都有着相当强的辐射力,同时也直接对本地区民族的祭祀文化起着范导作用。比如在黔西南州的很多布依族村落都有着祭祖的习俗,也会有德高望重之人成为维护道德礼义的护道者,村民每逢年节之际会在祭祀的牌位前上香,遇到大事时会举行一些族群性的祭祀活动。人们通过这类祭祀活动,增强战胜自然和困难的勇气,从而对生活充满期望。这些都是为了树立起一个民族共同的信仰。通过群体性的祭祀活动,使人们产生一种共同的心理体验和情感,并由此升华为民族共同的信仰和意识,从而把一个个分散的个体粘合为一个整体。布依人在敬天畏地的同时,也有着强烈的祖先情节。咸丰兴义府志中有记载:“四时节序如元旦、上元、端午、冬至、除夕诸节,皆祭神祭祖,中元节自朔日始朝暮祀祖,夜焚(木者)衣谓之烧包,十五日送灯于墓,清明祭墓,以纸钱揖墓上谓之挂青。”在每年农历七月十三至十五之时也就是俗称的鬼节,当地的民众都会以烧纸钱、点灯摆祭品等以方式去祭奠祖先。每逢大的祭祀活动时,即使在外的游子也会回乡祭祖,这时的祖先是神与人的结合,也是道德标准的化身与监督者,是儒家哲学道德标准的体现。“这些神圣的信念、禁忌规定和行为规范演变而成为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形成社会的风俗习尚。外在的强制内化为内在的责任,行为上的‘必须’积淀为良心上的‘应该’,这就强化了源于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和伦理意识。”布依人通过对生命的感悟,对人的价值源头的终极追寻,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价值信仰,并以此作为德育教化民众的方式。在先秦儒家看来,天是仁道价值的终极依据,它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秩序建构的合法性问题,而人性是社会秩序建构的现实依据,主要用来解决社会秩序的合理性问题。儒家哲学将深植于人生命深处的天道性理落实到人间社会,让两种依据在秩序建构主体的价值创造活动中逐渐融合,使得道德诉求与对祖先的缅怀和对天地的敬畏相结合,共同形成一个能体现天道性理的文物典章制度,这个制度又反过来滋养着儒家的哲学信仰体系。“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对道德价值取向的认同度直接会形成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域性的价值信仰。布依族民间祭祀的源动力是一种朴素的民间信仰,这种朴素信仰是客观世界还未被人把握之前人们的心理安慰和精神支柱抑或说是一种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当人类社会往前发展,这种朴素的敬仰之情必会积淀成为一种历史的延续,在布依族民族文化发展当中,布依人对自然的崇拜传统让他们很容易接受以天道性理为基础的儒家价值信仰。人们透过各种祭祀活动祈求祖先的庇护。这里孕育了民族传统与儒家哲学的有机融合,是冲突与碰撞后的和谐共生。布依族人民朴实温和爱好和平,他们的文化是一种外扩式的文化。在与汉族杂居融合当中,布依人的文化与哲学都对儒家哲学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他们在祭祀对象的选择与祭祀的内容上更趋同于儒家的价值体系,这必然也会形成一种新的既带有融合性的又具备民族特性的价值信仰。当然这个价值观的树立直接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他们在保留自己民族特色的同时,很大程度地吸收了儒家哲学的价值信仰,也可以说这是儒家哲学的一种民族性与地域性的发展。

二、祭祀对象的哲学意义:儒家哲学与民族文化相结合,形成民族文化的合金性

具有开放精神的布依人在文化大融合中充分的吸收并诠释了儒家祖先崇拜的内涵。传统社会祭祀天、祖的一系列神秘化的制度礼仪,与世俗化、宗教化的政治行政制度力量一同成就了儒学。天道性理被落实到人类社会,儒家的信仰成为具有理性化和超越性的终极关怀,而这种终极信仰极易被民众所认同,也就是说它很容易融入到当地的文化当中去,尤其是对于一种排它性不强的民族来说,极易在儒家哲学的熏陶下形成一种合金性的文化,布依族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了这种合金性。

1.传承儒家道统,建立儒家式的伦理秩序祭祀对一个民族来说,可以团聚宗族家庭成员,使他们在祭祀的仪式之下获得重温感情与重整秩序的时机,因此祭祀对象的选择显得尤其重要。但凡有利于人们的生存与发展的人或物,或有利于文明的保持和发展的人或物,都可以被列入祭祀的对象。对祭祀对象的认定,主要体现的是人文精神的意义,而不是单纯体现着神灵的作用或盲目的崇拜。像在黔西南州布依族的祭祀对象除了“亲”与“祖”位的同时还有“天地”、“君师”位,它在某种意义上对家族、群体起着一定的凝聚作用,对文化起着一个传承功能,抑或说对这一地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起着一个调整作用,或者说是对文化的一种整合。同时也为一种新的、被广为接受的秩序的建立与形成作一个铺垫。秩序必须同时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它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无论是处于哪种社会形态,社会秩序都是人类社会通过规范手段自觉凋节而使人际关系处于一种有序的状态。任何一个社会或是民族,都有着自己的既定的秩序,如宗教教义、习惯、礼仪、法律、道德等等,它们都体现着不同的价值追求。它们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一样的存在方式,或者以一元的方式存在,或者以多元并存的方式存在。当然任何的价值系统都不会依靠自身而自动地实现,“价值通过合法与社会系统结构联系的主要参照基点是制度化”,要依靠制度化、社会化和社会控制一连串的全部机制而实现。儒家秩序建构最为关心的问题是社会生活的规则与制度建立在何种价值基础之上、以何种价值凝聚社会形成整体的问题。天道作为秩序建构的仁道价值的终极性依据解决了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也使得儒家所倡导的秩序具备了某种崇高性和神圣性。在儒家看来,个体生命与国家政治虽然有区别,但也有着相应的关联,如果在一个不利于个体生命成德成圣的政治环境中,儒家心性之学所追求的生命价值与道德理想是很难实现的,至少要受到许多压抑与委屈。儒家所说的天道、天理、天命、性体、心体、良知、至善都是生命信仰的终极目标与超越价值。所谓奉天道、存天理、知天命、见性体、明本心、致良知、止至善都是实现生命的终极目标与超越价值。而祭祀则很好的传达了儒家的终极目标与超越价值。祭祀对象的选择以及富有人文精神的祭祀礼仪的实行,一直被延续下来,逐渐演变成为后人祭祀的一种精神基础。无论是祭祀本身所蕴涵的人文精神,还是参礼者、观礼者对这种人文精神的体验、感受等无形的礼仪,比起固定有形的礼仪行为活动更加重要,这就是所谓的心祭重于形祭。这也是伦理秩序之所经建立的一个根本。李国钧先生曾认为祭祀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树立楷模,感发志向与信念,使学者入其堂俨然若见其人”[8]164。民间祭祀以榜样的直观性,对子孙后代进行日常的濡染,让他们不自觉的就会在实践中弘扬光大本民族的哲学,践行本地区的伦常道德,这在无形之中就开成了一种使命感。与此同时,祭祀也激发着子孙们的社会责任感。十分显然,在当地民众祭祀先贤先祖的行为中,也让有识之士依次为之反省:如何才能为负先贤创设、发展的先祖所寄的期望?如何才能做到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也许这就是儒家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思想的一种最为直接的体现。这种使命感与责任感融入当地,就直接形成了淳朴的民风、民德,自然而然地建立起儒家的伦理秩序。黔西南州虽属偏僻的山区,但这里的民风淳朴,人们性情温和,这与祭祀对象的选择,与儒家的道德哲学的浸染是不无关系的。

2.赋予民族文化新的活力文化的杂糅融合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全球化时代哲学反思的质料也只能以世界文明的整合作为基础,对民族文化来说,追求融合是其历史经验的总结,没有哪种文化可以在固步自封中前进。我国古代社会结构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这样就直接导致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一种伦理型文化。宗族一体可以说是中华文明伦理文化的集中体现,在这样一个文化当中,各民族各地区的祭祀便是加强文化构建的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从文化层次上分析,各地的民族文化一直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实际上,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以及它的价值导向都并不是纯粹的思想家的产物。从历史发展的层次来看,文化本身也是中国古代社会伦理道德的概括与升华。儒家文化不只是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祭祀礼仪的重要性,更随着人理性思维的发展,他们也从生命起源和哲学的高度,探索祭祀礼仪所蕴涵着的深刻的哲学内容。因而儒家的祭祀哲学也是从社会习俗文化中总结而来的,它反过来又对各地方的民族文化起着导向性与制约性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一个同化的功能。正如钱穆先生所言:“各地域各民族文化精神之差异,究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之分别,这种自然环境的差异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并由其生活方式而影响着民族的文化精神。”一般的民俗文化是自生自在、约定俗成的,超出了一定的范围便难以维系,它必须得经过理性的总结与引导从而成为一个共同的准则。一种文化的传承必然会经历许多,作为一个地域性和时间性的存在,它注定要接受时代、各种变迁以及外来元素的影响,没有哪种文化可以超然独存于一切之外,具有排它性的文化是不可能长存在于这世间之上的。民族文化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在人群中落实,在现实中展开,我们不能仅仅把注意力放置在民族文化的精神理定上,或则只是封闭于学院里,静处于文字之中。民族文化的合金性在于它与当代社会的完美融合,也是文化得以传世的动力与基础。民族文化本身具有普世价值。民族文化之所以传世,不仅在于它的地方特性,也在于它的融合性,同时还因其具有教化、规范、整合、凝聚、适应等功能。

第4篇

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由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的《201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142个经济体中,我国排名第35;中国高校排名指数第9,高科技制造第16。⑥长期以来,我国走技术引进和引资合资的发展道路,导致我国技术附庸、创新惰性和产业“空心化”等不良后果,2012年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以上,而美、日不到10%⑦。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2013年最新出版的《世界竞争力年鉴》显示,中国在被调查的60个国家中居于21位。⑧我国刚步入效率驱动型国家行列,离创新型国家的标准还存在一定距离,创新力不足与工科大学生创新力不强呈正相关。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统计资料显示,80.7%的美国工程师可在全球受雇,而只有10%的中国工程师满足同样的要求。2013年《洛桑年鉴》也表明,中国合格工程师可获得程度连续多年位居末尾。美国高校创业率为20%以上,我国2012届大学生自主创业率为2.0%⑨,创业成功率最高的浙江大学也仅为4%。工科大学生是我国创新驱动战略所依赖的宝贵人才资源,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强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背景下,提高工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工程师竞争力不足和高校学生创新能力低下所折射出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高校缺乏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文化氛围和体制机制。当前大学创新创业文化的理论口号多于实践内容,创新创业的精神理念及价值观、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不够浓厚,这些都严重制约大学师生内在创造力的发挥。

二、高校创新创业文化培育路径

高校应确定富有个性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物质层面的文化为载体,以制度层面的文化为保障,并寓于行为文化之中,着眼于精神层面文化的升华。

1.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规律、富有个性。高校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明确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在目标确定过程中,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原则,既要重视大学人才培养的共性内容,又要强调自身的个性及特色。共性的内容应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世界胸襟及良好的国际社会适应能力,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良好的创业道德等。高校个性目标必须体现出大学自身的历史、传统、定位、潜质、专业要求及地缘特点等。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造就有文化教养的、有实用价值的公民”;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育人目标是“培养能改变世界的人”,这都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结合。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设计普遍存在创新创业人才素质内容欠缺的问题,大学育人理念要更新,即在大学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使命内包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因此,在大学培养目标设计中要体现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2.创新创业精神文化:鼓励创新,兼容并蓄。创新创业精神文化是创新创业文化的灵魂,在整个创新创业文化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反映大学师生面对创新创业的内心态度、意志状态和思想境界,即是创新创业价值观、创新创业思想、创新创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概括,是创新创业的根本和出发点。要树立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一系列思想观念,坚持“鼓励创新、兼容并蓄”的原则,牢固确立以创新为荣的价值观,倡导“有创意、善创新、能创造、敢创业”的文化氛围,为推进教育思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鼓励创新,兼容并蓄”是产生创新的基础条件,也是大学创新文化的重要内涵。一是鼓励合作,协同创新。协同创新是“大科学”时代提高科技创新效益的必由之路,也是“后现代化”时代激活资源存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二是保护个性、自由竞争。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尼葛洛庞帝曾指出:“营造富有创新精神文化的最大难题,在于找到能鼓励不同观点发表的途径。”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因此,高校要鼓励学术争鸣,提倡求异思维,活跃学术气氛。三是宽容失败,不怕失败。美国硅谷创业文化的显著特征是包容失败的文化氛围,“Itisoktofail”是创业者的座右铭、安慰剂。我国高校要具备“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的包容胸怀,培养学生正视失败、敢于创新的态度。

3.创新创业机制文化:优势互补、协同共赢。制度建设是创新创业文化培育的基础。目前,我们亟须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激发创新创业意识、保障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创新创业思想和奖励创新创业行为。建立政府激励、社会激励和市场激励机制,确定创新创业价值导向。政府、企业、高校在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上高度契合,也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依据“协同创新三螺旋”理论,三方应优势互补、目标行为协同,才能取得较好的育人效果。政府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活动中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政策推动、行为主导等方面,高校则更多地体现在育人主体、整合资源等方面,企业和社会则更多地体现在资金支持、创业包容等创业环境方面。通过给予大学生荣誉、基金、环境等支持,使创新创业成为一种时尚、风气,从而使之有目的、有动力、无忧虑地进行创新创业能力实践。

4.创新创业行为文化:师生共创、教学相长。高校创新创业行为文化寓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外化在师生的“教”与“学”行为。教学模式改革包括静态的课程设置和动态的教学方法。在课程设置改革上可借鉴美国经验,即1/3以上大学在本科教学、1/5以上大学在研究生教学中设置创业课程、1/3以上大学同时在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中设置创业课程。麻省理工学院(MIT)开设的音乐和艺术课程多达几十门,旨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保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必要张力,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⑩对此,我国高校应积极借鉴并进行本土化改造。一是开设创新创业公共必修课,在课程设置上讲究新颖、实用。二是重视通识课程建设,注重学生人文素养培养。教学方法上,一方面可以采取小班教学方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制订个性化“营养套餐”,尝试采取“创新创业通识课+专业课”方式,既扩大创新创业教育受益面,又结合职业生涯规划,为在创新创业方面有强烈需求的学生提供小班化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要培养学生批判思维和探索精神。哈佛大学肯尼迪公园门柱上铭刻着“创造权力的人对国家的强大做出了必不可少的贡献,但质疑权力的人做出的贡献同样必不可少,特别是当这种质疑与私利无涉时”。三是注重实践能力培养。麻省理工学院采用“学生自行设计安装机器零件”的教育方式,培养了一批批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人才;日本的“第三次教育改革”也将社会实践作为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应坚持“能力为本、显隐结合”的原则,扩大教育空间,做到理论与实践、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二结合”,课堂内外、书本内外、学校内外“三统一”,采取“模拟公司”“创业茶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演习,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

第5篇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得社会对大学英语人才的需求量逐步增加,于是大学英语课程不得不进行全面改革升级。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教师应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知识实践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因此,探索一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新道路成为了高校迫在眉睫的任务,大学英语改革中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提高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这些方面成为了英语教学改革的内在动力[3]。

2大学英语文化哲学中渗入传统文化元素

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先进科学技术的高度应用,国家之间形成了文化传播以及文化交流的新局面。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要求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之间更进一步的相互学习交流和借鉴优秀的文化元素,然而在这过程中也带来了一定的矛盾和冲突。针对不同文化间的矛盾冲突问题,许多学派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观点,从总体来看,大部分研究者都把问题的焦点放在了外语教育的目标文化语上。在大学外语教学的过程中,通常强调的是对英美文化的学习,主要培养学生使用英语时的交际能力以及英美文化敏感度,很少在外语学习中加入本民族语言的文化学习。在跨文化交际方面,主要培养学生分析西方文化在行为规则、价值取向、思维模式等方面的能力,在西方文化模式的认同、适应方面得到了过分的强调。这样,使得具有深远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受到了威胁和挑战。目前,大多数高校开设的课程中,仅有大学语文等少部分学科与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相关,而且都基本上被设置成了辅修的课程,较大程度上忽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4]。在大学英语教学中,不仅应该把其中的英语综合能力以及英语跨文化交流作为主要的学习内容,而且还应该注重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传承和传播,从而增加我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3增强学生自主学学英语文化哲学的能力

大学英语在高校课程设置中属于一门知识面广、学习量大的基础公共课。在大学英语教学中,存在师资力量严重缺乏以及学生英语水平高低不一等问题,导致教师注重集体同步走的效果。教师忽略了英语优秀学生不能深层次的学习英语知识,而英语基础知识薄弱的学生则跟不上教学的步伐,从而不能很好的达到教学效果[5]。在多元化的教育模式推动下,大学英语课程相应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的人文关怀理念逐步发生了转变。大学教师在英语教学中逐步转变了传统的以教学为主、学生被动听课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教材,并合理选择学习的方式方法,使学生学会独立思考学习。同时,当学生在自主学习英语的过程中遇到难题和疑问,教师可以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水平。

4大学英语教学中创设外国文化学习氛围

在开展大学英语教学工作时,教师适当创设外国文化学习的氛围,让学生更进一步的了解外国文化,有助于学生文化素养的提高。教师在课堂上除了传授书本上的知识外,还应该结合课本知识收集一些有关的实物信息或视频资料等,当讲解到某一相关的部分时,利用多媒体进行多方面的展示,使学生产生身临其境之感,从而更为真切全面的了解外国文化。除此以外,大学英语教师还应该鼓励学生进行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学习,从而开拓英语视角,广泛认识外国文化。因此,教师在英语教学中应当培养学生的人文特质,对国际文化中的知识进行传授,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

第6篇

1 陶瓷造物伊始,在不自觉的状态中,古人便无意识地引入了数字因素,并发挥了它的积极作用。    

制陶出现以前,古人利用单纯一种物质造物以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例如,木器、石器及其他植物的造物等。制陶活动伊始,便利用钻土、水及火等进行造物活动。人类逐渐突破了简单的孤立的“一”,由“一”逐渐推进“二”、“三”物,乃至“万”物。

2 随着陶瓷生产的发展,陶瓷生产中对于数量变化的这种无意识状态逐渐转化成有意为之的状态。    

在陶瓷生产过程中,材料逐渐丰富的同时,烧成温度也逐渐提高,从露天烧成到封窑烧成,再到横穴窑、竖穴窑,直至龙窑的出现,窑炉在结构、大小上的变化,直接影响到窑温,为陶瓷制品的烧成做技术的准备。与以前封窑相比,商周时期出现了由窑室、火膛、火门、窑算等“四”部分组成的窑炉,这种在数量上细化窑炉的做法,直接影响陶器的烧成,进而提高陶器的质量。古代陶工为了某种生产目的,总是在数量上或增加,或减少烧陶窑炉的尺寸,旨在达到预想的生产目的。为了增加烧成温度,陶工有意识地将“火膛加高可以多容纳采草以增加火力,而算孔虽有所减少,但算孔径加大了,可以使火膛的强大火力集中进入窑室,以提高陶器的烧成温度。”

3 数量多寡的变化直接影响到陶瓷制作的质量,直接决定着陶瓷生产工艺的变革,甚至影响到生产总量。   

战国、秦汉时期,烧制陶瓷的窑炉逐渐变化成“龙窑”,龙窑的显著特点是装烧量较大,产量高。另外,龙窑的较长、较大的窑室可以提供稳定的窑温,这是保证烧制产品质量的前提条件。    

此外,人们有意识地细化生产的工艺流程,分为采矿、材料配制及制作、陶瓷产品成型、施釉与装饰、干燥及烧成等。实践表明,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在数量上的划分及其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陶瓷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一般而言,工艺划分越细,陶瓷制品的产量和质量越有保障。由此可见,一方面,陶瓷数理因素受到陶瓷生产实践的制约;另一方面,陶瓷数理方法论又直接指导着陶瓷生产实践。生产环节的增多直接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反之成本相对降低。例如,在青花瓷制作中,坯体分水与绘制,既可以分成两个环节,又可以合并为一个环节,这种分合需要根据产量需要来决定,量大时可以一分为二,反之,便可以合二为一。

4 数字体系贯穿于陶瓷生产全过程,使陶瓷生产、经营管理及产品销售和消费等得以更加理性地展开。    

第7篇

一、哲学关于生命的诠释

马克思在其哲学研究中,深受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影响,其关于自我意识的学说就来源自于黑格尔。马克思在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基础上,对自我意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使哲学把自我意识存在的矛盾推向了生命文化的高度。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文化哲学,他希望通过文化哲学,摆脱人在精神世界中的欲望,以及实现这些欲望所需的现实性与必然性,这是文化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通过对人的价值生命、感性世界及人的创造活动与实践关系的肯定,对其哲学思想体系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探讨,这种探讨着重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马克思针对哲学史关于偶然性认识论的规定进行了明确。他通过研究分析,确定了偶然性在本体论方面的意义。该意义的确定,标志着两种哲学思想上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即伊壁鸠鲁将偶然性确定为本体论范畴,而德莫克里特则将偶然性确定为认识论的范畴。它的意义在于,在哲学研究的模式上强调了偶然性的本质、本体属性,必然性则是偶然性的外部条件,而且需要不断地被否认。其次,马克思在哲学研究中,对伊壁鸠鲁哲学中的伦理学原则进行了吸收与改造,把人确定为一种价值生命在现实中的存在。马克思赞同伊壁鸠鲁的一种观点,即将伦理学的原则贯穿于哲学中,将哲学作为人享有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境界。马克思认为,伦理学是哲学体系中的最高境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才能获得人的价值生命,也就等于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同时,马克思并不认可伊壁鸠鲁的悲观主义思想,致力于消除其哲学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对感性生活赋予能动性的创造,将感性生活当作人的价值生命创造性的体现。最后,马克思借鉴了伊壁鸠鲁关于原子偏斜观点,对感性世界中存在的矛盾进行了探讨,从而对实践在生命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确定。哲学认为,黑格尔的现象学说的矛盾在于,其未将应有的原则,即将精神生成方面的辩证法贯穿于哲学体系之中,这就使体系和原则产生了矛盾。该矛盾表明了黑格尔对其提出的原则并没有真正理解。黑格尔哲学关于宗教的批判,仅从表面上消除了哲学原则与体系之间的矛盾,并未从根源上解决这种矛盾。马克思认为,哲学得以实现的最佳途径就是实践,实践是哲学内在的规定性与世界的历史性。人的感性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实践的力量决定着感性的世界要沿着人性自我完善与自我创造的轨迹发展,人性的自我完善与自我创造的过程,就是文化形成的过程,也是人的价值生命实现的过程。通过这一研究,马克思揭示了实践在文化方面的内涵,也确立了其哲学性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表现,而不是反映。反映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表现则是对生命价值的体认。人们为了实现生命价值,通过创造的感性世界和作品作为表现本质的一种现象。人的创造性的实践是本体,人们所创造出来的感性世界以及外部世界是一种现象。

根据以上分析,表明马克思在研究感性世界和对价值生命的确认上,在对创造活动与实践的关系进行肯定上,都融入了文化哲学精神,在其研究的思维方式方面超越了黑格尔学说及近性主义学说。因此可以确定,马克思通过对偶然性范畴的厘清和改造,创造出了实践哲学的范式。该范式因为运用了文化哲学思维,因此也可以被称为实践文化哲学范式。[1]

二、文化哲学的原则

马克思对实践进行了历史与理论考察,在考察生命活动中确立了历史主义的原则,即文化哲学历史主义的原?t。他提出,有意识的自由的活动,即为人的类特性。这个诊断对生命创造中的能动性进行了阐释。

所谓类特性,指一个物种整体的特性以及种群的类特性。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群整体的特性,决定于生命活动中的性质,其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把生命活动化作自身意志与自身意识的对象,是人自我意识的建立活动。在此活动中,人的精神实现了双重化,即生命自身与生命意识。双重化的活动是抽象能力实现和意识分离的过程,而抽象和分离能力又是进行文化创造的前提与基础,也是人的文化创造能力的一种。人之所以具有文化并创造文化,是因其生理上本来就具有文化创造的本能。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人的生命活动和动物生命活动的区分,本质上肯定了人创造文化的能力,并把这种能力看成是一种天赋。二是通过实践改造无机界、创造对象世界,证明了人是具有意识的、类存在的物种。

在对实践进行历史研究中,马克思指出,对实现手段进行异化的本身即为实践。[2]该论断以异化劳动的观点,对人类文化创造的历史性进行了说明。在马克思将人类的抽象能力与分离能力当作人类的特性时,其中就已经包含了异化劳动观点。抽象与分离即为异化劳动,二者意义相同,其不同仅体现于运用的范畴上。抽象和分离从静态的视角对人的生命活动特性进行了说明,异化劳动从动态视角对人类生命活动特性进行了说明。此外,异化劳动还蕴含现实生产活动的内容,这也是历史性活动的一种。马克思认为,这种活动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人与自然世界、外部世界相异化,指的是物的异化;二是人和自身生命的活动相异化,指的是人自身的异化,也称自我异化;三是人和自身类本质相异化;四是人与人的异化。这几种关系表现了人类生命活动外在的实现与内在的发展。前两种是人类生活外在的表现,后两种是人类生活内在的发展。马克思在对国民经济事实考察的基础上,认为前面两种异化导致后面两种异化,然而,根据人类特性,从人内在欲望与自我实现要求来看,二者的关系则相反。也可以说,后二者是前二者内在必然性和目的,前二者是后二者的外在表现与实现的手段。

三、文化哲学中文化发展的规律

第8篇

数字化技术显在的技术优势与潜在的哲学局限构成其同时并存的两极。这种哲学局限首先表现为数字标准化对事物个性意义体认的限制。数字化“比特”对信息的编码与解码、检测与传输是静态的、标准化的,它可能乃至必然抹煞事物背后的内在差异性,消弭视域内所有知识、技能、规则、标准、程度的个性特征。对本原性事物作技术化削足适履,有利于对象的量化处理和规范传输,甚至带来创造性转换和功能的提升,但同时也是对事物潜蕴意义的漠视和背离。例如,正如专家所言“比特不可能测试出组织的功效、文化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它揭示出的只是事件—关系—信息的一个新维度而已。[1](P8)例如,网络交友的方便快捷,让有情人“e网情深”,然而却难以获得对象个性和人品的真正体认,虚拟的网恋甚至可能使真正的有情人失去幸福。网上写作态情快意、发表自由,让无名者体验到“我也可以当作家”的,但降低“作家”的门槛、消除发表作品的限制后,创作成了电子符号的标准化生产,“作家”的速成与速朽、作品的速生与速亡却是互联网本身所无法逆料也无以评判的。网上阅读资源无限、应有尽有,可“读屏”时的图文链接干扰和快餐式填鸭,却让人再也难以悉心品味“读书”时细嚼慢咽的那种隽永的诗意和艺术内视的彼岸性。“比特”对“原子”的阻隔,很难让欣赏者获得文本个性的亲和力,去体察作品“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和“艺术里的精神”(康定斯基)。所以,在数字化风起云涌的时代,我们仍然需要警惕哈贝马斯曾经忠告的:“技术已经使一个不合理的社会得以合法化”,他说:“在科学技术发展的阶段上,生产力似乎进入了一种与生产关系的新的组合关系。现在,它们己不再为政治启蒙的利益而充当对流行合法性进行批判的基础,相反却成了合法性的基础。”[2](P84)

数字化的哲学局限还表现为数字的平面化对事物深度认知复杂性的限制。数字化信息处理是在失去时间深度的虚拟平面空间和思维外化的平面网络体中完成的,比特所模拟或虚拟的景象及其所简化的真理性,无论如何无法充分表征或完全替代本原事物,因为原初物本体的丰富性、自然性征的复杂性和动态的生长性与变异性,一定是超越比特仿真和数字模拟的。特别是诸如物理属性、真理认知、生命现象、心理活动、情感体验、神情变化等非表象因素,更是难以用数字化进行简单比量和仿拟的。即使是人类的基因图谱也只能是对生命的技术抽象和模型简化,真正的生命形态远比基因图谱复杂而多变;克隆的生命与自然生育之间不仅存在血缘人伦的矛盾,还存在生命孕育的自然性和生命过程社会性的双重落差。数字化生成机制在虚拟中实施循环逻辑,将对象的复杂个性转化为程序设定的类象(simulacrum)信息,原初事物的复杂意义和多样特征被规范化和标准化过滤得井井有条,不仅事物复杂性问题被简单化处理和技术性遗忘,程序本身的意义、价值与合理性也将被忽视。在这个过程中,数字化带来的是三重平面化:一是载体仿拟的平面化,即网络在线(online)没有时间的绵延只有空间聚合,把物理的时间转化为虚拟的空间,把历史的深度转换为此刻的“在场”,把立体的实存物转化为平面化机器仿拟品,用虚拟真实(vertualreality)替代客观实存,这种载体仿拟的平面化带来的不仅有信息处理时的形态改变,还有媒体过滤中的意义丢失和精神深度削平。二是思维的平面化,正如同普遍使用文字符号的指涉功能(能指与所指)使人们逐渐淡忘了直面事物的亲历感一样,普遍使用数字化“万维网”(www)会使人失去躬行生活时的反思性和思维的深度——当人们以网络的超常记忆体逐渐取代大脑记忆体时,人的思维就将逐渐趋于平面化,降低大脑记忆体在人类理解过程中的作用,就如同有了电话号码本就无需强制记忆一个个电话号码,电子媒介(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聊天、QQ对话、手机短信)交往失去握手、拥抱时亲切的深度体验感一样。哈贝马斯曾说:“无论如何,技术可以这样来解释:人类掌握了原本就植根于人类有机体中的目的—合理的活动的行为系统的基本要素,并把它们一个一个地透射到技术手段的平台上,从而使他自身能够从相应的功能上解脱开来。”[2](P87)不过哈贝马斯也许没有看到,这种“解脱”同时也会造成技术与精神游离,或生命原点复杂性的平面性简化。三是超文本的平面化。网络文本的最大特色就是其超文本(hypertext)结构形态,整个互联网就是一个由“万维网”(www)构成的数字化超文本。这一超文本话语里的语词、陈述、判断,随着体系本身链接和互动的扩张而倾向于在该体系内部自足地协同与印证,并且从体系所包含的其他词语、陈述、判断那里获得最终注解。在这一过程中,复杂的表象被简单化为数码类象,同时又将简单元素的复杂链接突现为平面化仿像,正如同无数简单神经元的复杂连接突显出思维现象一样。结果,超文本机智地复制了平面化的物象表征,却挤出了漫浸于物象中的精神水分,以至于一些超文本小说流于智力游戏和技术时尚表演。

还有数字的知识化对意志自由的限制。“技术(包括‘网络技术’)导源于‘求知意志’(thewilltoknow),人文精神导源于‘意志’的自由。因此在技术的时代(即以技术进步为主导的时代),人容易沦为‘求知意志’的奴隶;而在信仰的时代,人的自由意志被‘无知’所蒙蔽。”[3](P177)人类求知意志发明的数字化技术提升了知识的价值,甚至诱发“网络为王”的知识崇拜,却又限制了支撑“求知”的意志自由。按照康德的观点,思想为知性提供“意义”,理解则为感性提供“知识”,而互联网的接入和运用主要是基于“知识”——技术知识,而不是“意义”,是出于求知知识,而不是求知意志;不仅不是意志对意义的探寻,还可能导致人们对于意义求知的束缚——因为意义是价值层面的东西,知识则是客观认知的对象,数字化是知识性的工具载体和技术手段,它的炫目与神奇吸引的是求知者的眼球,却遮蔽了知识背后意义的光彩和对价值的意志追求。在互联网上,我们获得的是“知识”,而我们的头脑总是试图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意义”。我们生活的意义之所以必须要从我们自己的头脑里得来,根本原因在于生活的意义必须经过亲身体验才可能被领悟。知识是外在的东西,而意义是内在价值的体认,“意义”的意义在于它从来就不是一种可以置体认主体为度外的“知识”,而在于它是一种情感的投入,一种理性的沉思,一种意志的洞见,一种入乎其内的价值关怀,这不是靠知识(如数字化知识)的占有所能决定的。计算机及其网络知识对意义体认主体来说是外在的、非中心化的、非价值主体的,它与意义之间还隔着一条数字化鸿沟,人的求知意志需要迈过这条鸿沟并且把“鸿沟”变作“桥梁”才能真正求知其真正的意义。

有时候,技术的霸权还可能导致“知识至上”,用工具理性解构人文的意义,最终走向价值理性和意志自由的反面。尼采就曾说,现代科技正在把世界变成一个机械的世界,“而本质上机械的世界是一个本质上无意义的世界”[4](P256)。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如霍克海默(M.Horkheimer)、阿多诺(T.Adorno)、马尔库塞(H.Marcuse)、哈贝马斯(J.Harbermas)等人,从社会批判的政治和人文立场对现代技术及其文化工业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们认为,为什么笛卡尔新科学的“数学宇宙”的理想却在奥斯威辛集中营和广岛原子弹爆炸的噩梦中沦为泡影?为什么在培根、笛卡尔、伽利略所热烈呼唤的新时代里,人类并没有进人一种真正的人类状况,而是沉沦到一种新的野蛮之中?主要原因则在于“技术的解放力量转化为解放的桎梏”,科技构成统治合法性的基础,铸就了一种新型的以科学为偶像的技术统治论意识形态,造成“理性的黯然失色”(霍克海默)、“单向度的人”(马尔库塞)和“与文明”(马尔库塞)的悖反,因而,应该以“交往旨趣”代替“技术旨趣”,才能使人类“走向一个合理的社会”(哈贝马斯)。伽达默尔说,瞩目于技术的知识使现代人成了“一个为了机器平稳运行而被安在某个位置上的东西”,这样,“自由不仅受到各种统治者的威胁,而且更多地受着一切我们认为我们所控制的东西的支配和对其依赖性的威胁”[5](P132)。弗洛姆(E.Fromm)说得更尖锐:“人创造了种种新的、更好的方法征服自然,但却陷人这些方法的罗网之中,并最终失去了赋予这些方法以意义的人自己。人征服了自然,却成为自己所创造的机器的奴隶。”[6](P25)他提出,“是人,而不是技术,必须成为价值的最终根源;是人的最优发展,而不是生产的最大化,成为所有计划的标准。”[7](P96)技术的这些局限衍生出求知意志对求知意义的限制或技术知识对意志自由的束缚,这也许可以说是“科技与人文”的精神现象学在数字化时代所要面对的新的“斯诺命题”①[8]。

二、数字艺术的美学悖论

数字化信息传播技术是人类理性的伟大创造,但数字化的理论和实践,在技术性程序和人性化的编码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需要调解的矛盾现象。这种矛盾在网络艺术活动中则体现为数字化艺术的美学悖论,对这些悖论的理性反思将使我们在培植科技与艺术共存共荣境界时,持有一份真诚而清醒的诗意关怀。这里拟涉及这样几种观念上的悖论及其对立与统一:

数字虚拟与艺术真实。在传统的艺术美学中,“真实性”是一个艺术价值论、审美意义论的范畴。无论是写实文学的生括真实、浪漫文学的情感真实、象征文学的心理真实,还是荒诞作品的本质真实,都需要一个实存的现实物(人)作为参照系,以便为艺术品确定一个能被主体的知、情、意所认同的评判尺度。然而对数字艺术、特别是网络作品的“真实性”评判却失去了这个主客分立的逻辑前提——数字化网络创作是基于“赛博空间”缔造的“虚拟真实”,它既非客体,也非主体;既是艺术真实的对象,又是艺术真实的本体——网络艺术在表现这一虚拟时,需要借助这一虚拟,同时又是在创造虚拟本身。华盛顿大学的布里肯(W.Briken)对网络虚拟真实的表述是:

心理学是虚拟真实的依据,界面即我们的身体。

知识用经脸来表达,环境中存在着数据。

尺度和时间是探索的坐标,一次经验标价1兆。

要问虚拟真实的含义,就是实实在在已不必要。[9](P33)

这样的“真实”是虚拟的,但却是真实的,是可以感觉和把握的,它是数字艺术真实生成的背景,达成的是虚拟真实与艺术真实的融合;它并没有完全摆脱客观现实的认知和参照模式,却又独立于物理现实和心理现实而构成自主性艺术真实。创造“赛博空间”(cyberspace)这一概念的威廉·吉布森(W.Gibson)在他的“赛博朋克”(cyberpunk)小说《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中解释说:“赛博空间是成千上万接人网络的人产生的交感幻象,……这些幻象是来自计算机数据在人体中再现的结果。”[10](P67)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有条理的信息构成了一个非物质的虚拟空间;二是身体虚拟化,达成人机合一。[11](P25-26)这样的赛博空间用虚拟构成真实,又用真实表达虚拟,数字艺术的美学建构就在于从二者的悖反中获得审美创造的张力。

文学在线与文学性消散。数字化互联网首先是作为一种新的载体出现在文学面前的。尽管文学走进网络或者网络接纳文学是数字化时代的必然选择,但文学“在线”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为了文学,而常常是源于游戏、休闲、表达、交流、“孤独的狂欢”等等。此时,文学性(literariness)不仅可能被遗忘或遮蔽,还将被“祛魅”(disenchantment)和消散。文学的审美原点和价值本体在于其文学性,即如雅可布逊(R.Jakobson)所说的:“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即那个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12](P104)网络文学恰恰是用符码游戏性替代了文学性,用机械复制性替代了文学的经典性。在这里,“文学”是在线的,甚至是簇拥登场、火爆抢滩的,而“文学性”却是飘散的,逃逸的,无以言说的。法国作家吉斯·黛布雷(R.Debray)从媒体特征的角度解释过电子艺术的非文学性和非审美性问题:

关于媒体,可以用三个时期对人类社会进行说明:即书写(writing)时代、印刷(print)时代和视听(audio-visual)时代。与这三个时代相对应的,则是偶像(theidol)、艺术(theart)和视觉(thevisual)。根据这一理论,第一个时代是语言统治(logosphere)时代、第二个是书写统治(graphosphere)时代、第三个是视图统治(videosphere)时代。偶像是地方性的(起源于古希腊),艺术是西方的(起源于意大利),然而,视觉是全球性的(起源于美国);与这三个时期相对应的是神学(theology)、美学(aesthetics)和经济(economy)。[13](P7)

数字化艺术属于视觉读图(屏)艺术,它已远离了书写时代的“神学”和印刷时代的“美学”,而成为全球性的“经济”——以视觉图像(或图文并陈)作为文化消费符码,让数字艺术在线作为文化资本的生产和再生产,网络世界的文学漫游成为商品化的文化消费,文学的诗意正连同文字的修辞魅力一道消失。在由数字化编织的“类像时代”,计算机、信息处理、媒体、自动控制系统以及按照类像符码和模型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已经取代了生产的地位,成为社会的组织原则,数字化编码也取代了艺术的创作规范而成为新的美学规则。在线的文学空间里稀释了“文学性”的踪影,不再追求艺术的超越性和深度性,只有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和传媒权力语境的双重夹击下,网民操作的单向涉人与游戏化的符号。“文学性”承载的消散终于使得“E媒”文学的网际繁华蜕变为一片片无根漂泊的风中玫瑰。

个体中心与主体边缘。数字化网络是分权的,非中心化的,它的蛛网搜盖与触角延伸,从总体上解构了传统“金字塔”式权力话语模式,而让每一个体都享受在线平权并自成中心,同时又使每一中心成为他者的边缘。个体中心犹如恒河之沙,主体边缘则如玉石之阶,即所谓“人人皆中心,处处是边缘”。其实,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个不断发现自我、完善自我,不断从自我中心跌落又不断走向新的发现而向中心迈进的过程。有学者曾指出过,人类历史上除了逻辑哲学对本体论形而上学的消解、科技理性造成人的普遍分裂和神性消退造成的价值空虚以外,人类自文艺复兴以来所确立的以人为宇宙中心的“元话语”,在近现代已经遭受到三次实质性打击:一是哥白尼的“日心说”发现人类并不处于宇宙的中心,而仅仅是茫茫宇宙中一颗星球上的微小生命;二是达尔文的“进化论”发现人原来属于动物界,而不是神的造物;三是弗洛伊德发现了人的本能和无意识的力量,使“人是理性的动物”的说法遭到毁灭性的打击。[14](P430-431)人类历经“宇宙中心”、“上帝子民”、“理性君主”的三级跌落后,寻找自我根基、重建生命自信,便成为许多近现代哲人思考的中心,也激发出艺术家们“补天”的使命。互联网的个体中心并没有拯救人类总体上朝向边缘跌落,因为在哲学主体性上,网络活动的主体只能是“间性主体”或主体的边缘化。一方面,网民的所有上网活动都需要其他网民的交互与认同,是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闪客”聚会;另一方面,网络文本往往是合作的、接龙的、他者介人和共享链接的,其主体性也必将是间性的、边缘的。个体中心与主体边缘的悖论是数字艺术的宿命,也是网络创作活动的审美常态。

最后是精神临场与身体缺席。数字网络上艺术游子的“英雄聚会”是一种心灵相约的精神临场,而非身体的肉身躬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肉身缺席就使得虚拟的网络丧失了实际意义;恰恰相反,在信息沟通、系统控制、技术仿真等方面,勿需身体躬行的数字化世界已经显示了强大的社会效能,如网络炒股、电子邮箱、网上购物、虚拟社区交友、视频会议、远程医疗等等,都是人在非“临场”的状态中实施的。作为一种精神现象的文学艺术表达,数字化网络中精神出场而身体缺席的特殊意义在于:它要以临场的精神来铭写缺席的身体,或者说用精神出场的方式实现身体欲望。网络是一个宣泄欲望的自由空间,加入其中的精神表演多半是身体叙事。木子美的《遗情书》、竹影青瞳的《美体书写》等,不仅用文字写作“身体”,还配有个人肖像和生活图片来展示身体。那些在互联网上火爆一时的小说如《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风中玫瑰》、《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天堂向左,深圳往右》等等,无不是以在场的精神演绎着缺席的身体,让肉身化叙事成为灵魂漫游与精神自赎的无底棋盘,从而使得“身体的大地行走”成为这些作品的文化命名。

网络写作的身体叙事并非没有积极意义。在工业文明和媒体霸权的消费社会,“身体”不仅是一个由骨骼、肌肉、内脏和五官组成的实体,它的反叛性登场作为对于异化现实的观念抵抗已经成为一个文化事实,并已经与阶级、党派、社会关系或者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等理论范畴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马尔库塞在《与文明》中认为,文明对于身体快乐的剥夺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取缔身体和感性的享受是维持社会纲纪的需要,如果权力或者资本的运作还在加剧贫富悬殊,那么身体的快乐与异化的解除只有缩小到审美领域才能实现。伊格尔顿(TerryEagleton)指出:“对肉体的重要性的重新发现已经成为新近的激进思想所取得的最可宝贵的成就之一。[15](P7-8)约翰·奥尼尔提出:“我们的身体就是社会的肉身。”[16}(P17)当我们从数字化媒体中发现精神在场而身体缺席的观念悖论时,既要充分认识身体是处于精神飞地之外又期待精神表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体察到数字化网络审美仍然源于哲学对于身体的控制,同时又要谨防将身体欲望与被游戏化叙事插人到文化消费主义的槽模。身体缺席虽然不会影响精神的解放,或身体会成为精神解放的终点,但身体却无法承担精神解放赖以修正的全部社会关系。这将是数字化精神现象学需要面对的一个人学原道性课题。

注释:

①所谓“斯诺命题”是有关科技与人文矛盾关系的理论命题。1959年,身为物理学家和小说家的英国人斯诺(C.P.Snow),在剑桥大学作了一场著名的演讲,讲稿后来以《两种文化与科学革命》为题正式出版。他在演讲中提出,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由于科学家与人文学者在教育背景、学科训练、研究对象,以及所使用的方法和工具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他们关于文化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判断经常处于相互对立的位里,而两个阵营中的人士又都彼此鄙视、甚至不屑于去尝试理解对方的立场。这一现象就被称为“斯诺命题”。

在互联网触角延伸、无远弗届的今天,对数字化技术进行价值阐释,需要的不再是单纯的媒介认知,也不限于技术功能的效益省察,还需要有人文价值理性的意义阐释。探询数字化的哲学局限与美学悖论,旨在破除数字化技术对人类精神世界的遮蔽,将电子媒介革命的现象学诠释作为体认和建设数字化时代人文精神的思维平台和实践前沿,让网络技术的文化命意不断创生与人的精神向度同构的意义隐喻,使其成为人类“澄明的精神在大地行走”的一种生命安顿方式,以求达成高技术与高人文的协调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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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1845年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在这里,马克思开始批判“哲学家”,把自己不是作为新“哲学家”而是作为非“哲学家”和“哲学家”相对立。可见,1845年以后,马克思已经自觉离开了“哲学的基地”。当“思辨终止”,马克思这种“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了。从此,他彻底清算了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进入了“真正的实证科学”时期。在这个时期,马克思开始采取科学立场,这种立场绝不意味着进入科学主义,达致科学霸权,“用科学准则衡度每件事,然后宣布其他形式无意义”,而是强调马克思“真正的实证科学”相对于作为非科学“在场”的旧哲学的科学性。具体说来,首先,马克思通过批判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肯定唯心主义“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即它认为“感性世界”在人的活动中不断生成发展,辩证运动。其次,马克思同时又批判唯心主义“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因为“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所以在黑格尔看来,生成现实世界的只是人的精神活动,其中的辩证发展不过是精神运动的环节。最后,马克思认为要消解唯心主义的抽象性,“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为此应当走进“新唯物主义”,把从“天国”出发彻底“倒过来”转而“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正是由于把黑格尔抽象的辩证法彻底“倒过来”,马克思开始真正“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其人化自然观也迅速跃迁到了科学人化自然观。其一,他遵循“倒过来”的辩证法,“从物质实践出发”,不是形而上学否定而是辩证否定了自己从前的“哲学”人化自然观,保留了其中阐述的自然界是“通过工业”或实践形成的合理思想。毋庸置疑,“从前的哲学信仰”时期的“哲学”人化自然观有一定的局限,但它除了糟粕,也有精华。马克思“真正的实证科学”时期关于人化自然的自我意识正是“保存”了这些精华并以此为“阶梯”跃迁到了科学人化自然观。关于这一点,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开篇就批判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这意味着“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认为现实的感性世界仅仅只是自然存在或者自然感性,是既成的、先在的东西。马克思既然断定这一点是“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也就表明他和“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相区别,并不认为现实世界是先在的、既成的,而是生成的。另外,从马克思批判时使用的“只是”一词来看,他并没有否定“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坚持的唯物主义也即现实世界不是抽象的对象,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因此,在马克思的视阈中,人现实生活的世界决不是由人的精神活动生成的,因为从“无”不能生出“有”,它只能是一个人通过自己能动的物质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世界,是一个被人改造过的人化的自然。其二,通过彻底地把从抽象的原则出发“倒过来”,马克思“从物质实践出发”,批判克服了旧哲学的缺点。

第一,阐发了其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相互融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说:“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确实,只要进入社会历史领域,费尔巴哈就先验地假设人有抽象的“类本质”,极力张扬人道主义历史观,这和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及其运动史一样都“是倒立着的”,因此“必须把它倒过来”。而通过把“倒立着的”东西再“倒过来”,马克思不再从抽象的思辨出发,用先验的原则去生搬硬套现实,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指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这表明尽管人和动物的区别点非常多,例如人有意识,信仰宗教,动物没有意识,更谈不上信仰宗教,因此,可以根据意识和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但是,马克思还是看到了意识等本身却是需要由人的劳动、人的实践活动来说明的东西,它们“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所以,马克思并不赞成有意识与宗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而仅仅“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并没有把人和动物真正区别开来。只有“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的生产劳动才真正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的生产劳动是人的实践活动,说生产劳动把人自己和动物真正区别开来,就是说是实践把人自己和动物真正区别开来。这表明实践是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质也即人的本质。同时,关于人自己生成的人化的自然界,因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是其“主要缺点”,所以与“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相对立,马克思认为应该把人化的自然“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也即人化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这样,由于实践是人的本质,因此当马克思肯定人化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时,人化自然也就是人的本质。因而作为“感性世界”,人化自然并不在人自身之外,它就是人自身的本质性存在。可见,在“真正的实证科学”时期,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一方面表达的就是他对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的看法,就是自然观;另一方面也是阐发他关于人自身的意见也即历史观。换言之,此时马克思的自然观和历史观已经相互融合在一起。

第二,马克思也考察了人化自然的异化及其克服。费尔巴哈的“哲学”人本主义异化观,尽管“断言自己已经超出了黑格尔哲学”,也用了一些世俗化的范畴如“类本质”“人”等,但它“都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本质上都是黑格尔精神辩证法的变种。为此在科学人化自然观中马克思把它“倒过来”,开始“从物质实践出发”,从历史考察中去抽象“一般运动形式”来论述人化自然的异化。他指出:“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因此,在强制性分工存在的条件下,受这种分工制约的以人的实践活动“在场”的人化自然对人来说也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为此,人化自然的这种异化与“哲学”人本主义视阈中的“类特性”无关。首先,它只是人们物质生活发展的必然结果,表征着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一种存在方式。在这种特定的存在方式中,它就表现着人的特定本质,因而现实中的人并不是非人,而只是呈现特定本质的特定的人。其次,人化自然异化的客观根源不仅在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而且在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在于私有制,因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再次,由于分工或私有制是与社会物质生产发展与进步的一定水平相联系,因此,人化自然的异化不是永恒的现象,它“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就会消灭,即“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又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因此,随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不必再为争取必需品而争斗的人们之间就会建立起普遍的交往,因而“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这样,私有制就会被扬弃,进而人化自然也因为强制性分工的消亡而转变为人们能够充分驾驭的力量,即克服自己的异化状态。

二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历史性及其价值选择

第10篇

一、学者型教师的特征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学者型教师即专家型教师、科研型教师。学者型教师除了有扎实的知识结构和过硬的专业技能外,观念新是学者型教师素养的核心。当今社会发展和我国目前教育现状,要求教育者要具备现代教学观,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同时,学者型教师要能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来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并加以研究、推广,实现由"教书匠"向"学者型"的转化。因此,我们把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过硬、有现代教育观念、会科研的教师称为学者型教师。

二、学者型化学教师的知识结构

一般合格教师的知识结构包括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知识,而学者型教师的知识不仅面宽,而且质上也很显著,他们不仅对问题的深层结构敏感,而且还能结合学科特点渗透科学方法论、创新精神、人文素养、科学价值观等。笔者认为,学者型化学教师的知识结构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必须掌握大学化学专业所涉及的经典化学知识和教师必备的教育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化学与STS相关的知识。当代化学教育发展的新方向是化学与科学、技术、社会(STS)相联系,其核心是全面反映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与社会的关系。学者型化学教师能结合人们最关心的健康、环境、资源、水源及食物等焦点问题展开教学,使学生能解决未来生活与化学有关的问题及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化学问题。

化学作为中心学科的前沿知识。当代科技飞速发展,边缘学科层出不穷,化学与相邻学科的交叉渗透使化学成为21世纪的中心学科。环境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材料科学、能源化学、地球化学等都属于化学专业发展的新方向。学者型化学教师力争将教学与科技接轨,使学生的视野与思维更加开阔。

结合化学史渗透科学方法论。结合化学史进行教学,使教学不只局限于现在知识的静态结构,还可以追溯到它的来源和动态演变,揭示其中的科学思维和科学方法论,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品德。

结合教材内容渗透人文素质教育。学者型化学教师应结合具体学科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伦理准则有所理解并产生热烈的情感,从而培养起积极的人生态度、高度的创造精神。

三、学者型化学教师的教学技能和策略

掌握策略性知识是学者型教师进行策略式教学的基础和前提。在课堂上不仅关注"教什么","如何教",还能有效地进行学法指导,并通过设计探索性实验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

1.能运用策略性知识,设计教学策略

一个经验丰富、教学策略掌握好的学者型教师,必须具备:①内容知识,即所教科目的内容;②课程知识,即有教学内容的组织设计思想;③一般的教学知识;④教学内容有关的教学知识,即教材、教法知识;⑤有关学生及其特点知识,包括智力水平、个性特征和学习风格等;⑥有关教育环境知识;⑦有关教学目的、教育价值等教育哲学方面的知识。其中⑤⑥属于策略性知识,即研究如何有效教的问题,是创造性的劳动过程。

2.课堂上教学实施学法指导,探究实验技能

学者型教师能针对学生学习规律进行有效性教学,把握学生的学习风格进行个别教学,根据教学内容、教学情景进行针对性灵活教学,研究自己教学个性,进行创造性教学,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教会学生学习这是素质教育的一项战略任务,这是针对我国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会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世界各国都在深入探索教会学生学习的科学理论、途径、方法,作为学者型化学教师,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期施行学法指导,培养懂得化学基础知识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在教学设计上体现学生的积极参与性,体现基本的学习方法。基本的学习方法很多,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自学能力和思维能力。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这是教育部2000年1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中综合实践活动板块的一项内容,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对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开发学习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化学以实验作为学科基础,实验操作与设计可培养学生大胆耐心的实践品质,果敢沉着的自信力,自觉自控的意志力,积极向上的进取心,并能养成尊重客观、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的科学态度,以及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发现和创新的能力。探索性实验,使学生始终处于不断探索的情景中,教师及时点拨、引导,学生的思维得到启发和活化,为发挥其思维潜能创造了情境。在我国教育转轨阶段,以新的视角开展实验教学,挖掘教材中探索性的实验,优化实践课教学过程,是学者型化学教师的当务之急。

3.课后反思能力

教师反思能力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把自我作为意识对象,以及在教学过程中,将教学活动本身作为意识对象,不断对自我及教学进行积极主动的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能力。学者型教师不仅要对自身的教育经验、教学策略进行反思、总结、提高,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而且还要对教育、教学活动的普遍规律进行反思。

四、学者型化学教师要适应现代化教育的要求

现代化教育与传统教育相比,是对传统教育的扬弃,并进行创造性转化的过程。它作为教育自身发展追求的一个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特定的、质的规定性。学者型教师必须在理解素质教育的特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提高自己驾驭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的能力作为当务之急。

1.素质教育的特点与要求

应试教育以升学考试为教育的唯一价值取向和终级目标,造成学生片面、畸形发展,而素质教育以全面性、全体性、主动性为特点,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把考试当作最终目的。

素质教育在指导思想上把重点放在学生个性和身心的全面发展上,在教学内容上十分重视教材改革,适应新科技潮流,吸收新科技成果,大力拓展受教育者的智力空间和思维广度,诸如环境污染、人炸、资源枯竭、生态恶化等21世纪人类共同关心的话题,均应贯穿于教学内容之中。在教学方法上,强调研究法、发现法、情景教学法等的应用及最优化组合,提倡自学、贯彻启发、重视反馈。在教学组织上,改变单一的班级授课制,辅之以合作学习与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应用等。

2.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1世纪是以知识的创新和应用为重要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的信息化,经济的全球化,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影响整个民族生存状况的基本因素。这是向我国传统教育提出的最严峻的挑战,也是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

把培养学生的创新教育摆在化学教学的重要位置,让学生学会创新是学者型化学教师的重要任务。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要求是:

具有创新意识,不因循守旧;喜欢质疑,爱独立钻研,敢于创新;想像力丰富,新颖独特,善于从多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思维能力发展较好,特别是具有较好的分析、综合能力;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培养创新精神的学生,教师的创造性人格特征是基础。有关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在教师的人格特征中,有两个重要特征对教学效果有显著影响:一是教师的热情和同情心,二是教师富于激励和想像的倾向性,即教师要有创造性思维。学者型教师善于设计开放性问题,培养学生发散思维,中学生正处于智力发展、能力形成最佳时期,为发展思维提供了条件,教师要善于诱导。

培养创新精神和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学者型化学教师要充分利用化学学科实践性强的特点,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起来。要从根本上把学生的能力提高到一个较高水平,关键是教师主动创设适于学生创新和动手的教学环境。

3.要有使用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的能力

现在正进行以电化教育为标志的教育革命,学者型化学教师应努力探索和拓宽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于学科教学的范围,把计算机带入文、图、声集成的应用领域,使教学过程得以优化。CAI软件是一种人工智能,在揭示化学教学的微观实质,展示化学思维的形成路径,描述化学思想的产生,化学概念的形成与发展等方面均有独到之处,而且还有利于形成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因为对未来一代,不在于仅仅是储备了多少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取知识的能力和速度有多大,获取知识的技术手段有多先进。

五、科研能力是学者型教师素养的重要内涵

科研能力是教师自身提高的重要能力,而且也是教师素养和价值实现的重要指标。学者型化学教师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要具备现代教育研究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的动态及趋势,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教学实践为基础,以教育规律和教学原则为依据,选择有价值的、可行性的、实用性的素材,运用调查、研究、提炼、综合、创新等方式,凡与传统的教育思想、目的、内容、方法及教育评价有关的教育领域都是研究范畴,都要身体力行,不遗余力地探索,不断总结新经验,构建新模式。

教育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意识、方法和精神,它是教师科研素质的核心成分。它包括三个层次: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认识能力和操作能力;教育理论的研究、教育研究方法的把握、教育实验设计等;创新性思维和创造性实践能力。

第11篇

关键词: 英语学习者 学英语 文化背景

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应该认识到,外语教学不能局限于语言本身的语音、词汇和语法,不能仅把语言看作一种符号系统来传授,还应该注意语言的文化背景知识。教师除了教授英语的基础知识,还应运用英语的交际知识和交际规则来传授背景知识。

英语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语言的理解和使用都以特定的文化背景为依据,语言的这种文化载体特征决定了英语学习的过程必然会涉及到所学语言的文化。在教学中,即将所学教材内容包括句子、语篇、日常交际方式与文化背景知识综合地导入。

一、英语学习者所学文化背景知识的表现

学习者学习英语时,经常说出一些使英美国家的人难以理解的中国式英语,这是因为他们在运用英语进行交际时套用了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交际规则。由于文化的差异,有时用汉语理解的方式去理解和翻译某些句子和词汇,往往是不正确的。以下是笔者在教学活动中,一些学生遇到的实例,可以体现出他们需要注意英语背景知识。

1.衣食住行。

快餐店在英语国家极为普遍,走到哪都会看到超级市场、火车站、娱乐场所、商业区、大学校园,在快餐店一般不必付小费,衣着趋向简单随便。但在许多场合有规矩可循,在正式的场合要求穿戴白领结的夜礼服,一般是在正式的舞会或特殊的宴会。付小费的风气在英语国家服务行业很流行。美国人喜欢庭院售物,每隔几年要处理一次家中多余的物品,为了方便买主,主人都用标签注明物品的价钱。

2.社交往来。

在英美国家,人们相互间的称呼与我国的习惯相差很大,中国人称呼家庭成员、亲戚或邻居时,用“大哥”、“大妈”、“大爷”之类。这些称呼不适用于英语,用英语称呼时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一般直呼其名就行了,他们通常在问候时问及天气,有时只需通过点头微笑或挥手致意等面部表情或体态动作。就称赞的内容来说,话题很多,包括人的才智、表现、技能、仪表、装饰、家具等。英语国家中,客人一提出告别便马上离开显得唐突,如是宴请活动,客人吃完饭后马上告别更是不礼貌的。

3.非语言交际。

比如女士优先;外国人礼貌式的亲吻或拥抱;英语国家的人常用扬头动作招呼人过来;他们比中国人目光交流的时间长而且更为频繁;“围观”会使他们感到反感;在中英交往中,他们感到很不习惯中国人往往采取沉默态度;有戴戒指的习俗,等等。另外,中国人到英语国家后,总是感到人员稀少、地域空广,而他们在我国会感到住宅拥挤,他们非常注重领地观念,维护自己的隐私。

4.有文化内涵的词汇。

他们把“龙”视为罪恶的象征,来源于《圣经》中的故事;在西方文化中,“狮子”(lion)被尊为百兽之王,“猫头鹰”(owl)却是表示智慧的鸟;在欧洲,“蝙蝠”(bat)是一种邪恶的动物,与罪恶黑暗势力联系在一起;“肥胖”(fat,stout),在我国,人们认为是富态、发福,但在西方,人们认为肥胖是不可取的,所以,肥胖作为形容词在英语中含有明显的贬义,在交往中应注意避免。

5.文学典故。

例如:伊甸园(The Garden of Eden)来源于《圣经》,是令人向往的乐土;阿基利斯脚肿(Achilles’heel)来源于希腊神话,指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致命弱点;希腊神话中有希神赫拉克勒斯(Hercules)的故事,塑造了一个大力无比的英雄形象;戈尔迪结(Gordian knot)也是希腊传说,在英语中是棘手问题的意思;扑剑而亡(to fall on one’s sword)来源于罗马,古罗马人尚武,一旦斗争失败,很多人就触剑而死,现在比喻某人在灾难来临之时,勇于承担全部责任的意思;在希腊语中,尤利卡(Eureka)一词表示与创造发明者有关的事物,现在西方人仍喜欢使用此词;挪亚方舟(Noah’s ark)故事源于《圣经・旧约全书》,现在指避难所。当在教学中遇到这些典故,教师应该查阅资料,丰富授课内容,在讲解时有必要告诉学生故事的主要内容。这样也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知识学“活”,而不是死记硬背。

以上几点是在英语学习中经常遇到的文化背景知识,教师在讲课时如果能够以一定的方式传达西方文化,学生就更容易理解文章。

二、传授文化背景知识

英语课堂教学必须从实际出发,安排好教、学双向交流的每一个步骤,精心设计活动,这样,教师就会对班级的情况一目了然,对学生的差异心中也会有数。教学中,教师应该围绕课堂教学目标与教材内容,计划一堂课应该进行一些什么样的教学活动,调动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以达到双向交流的目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1.教师要处理好教学内容、方法和技术手段。

教师本人应注重提高个人的西方文化知识的素养;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判断力、生动丰富的教学语言,科学文化素养、能力素养;要把教学活动能力、课堂管理能力和知识传授能力有机地相结合;以及要更新拓宽知识体系,扩展教学视野,扩充信息储存量,更新知识和教育观念;必须掌握所教课程的相关知识,及时洞悉新信息,指引学生掌握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生从被动学习转变到主动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求知欲。

2.教师在教学中要把文化背景知识分门别类,围绕教学核心内容授课。

在教学中,可以采取比较的方式把教材涉及到的内容分为几大类。衣食住行方面,包括:用餐、租房、吃饭礼仪、交通、学校、衣着、购物等;社会交际方面,包括:问候、介绍、致谢、宴请、送礼、约会、告别、交友等;节日庆祝方面、有文化内涵的词汇、非语言交际方面等也可以给学生作总结,使学生在习得背景知识时具有目的性。

3.外语习得中背景知识与共有知识的互动。

在外语习得过程中,学生需要重视语言、文化背景知识的学习,同时也应借助共有知识的帮助,而背景知识和共有知识可以通过母语的积极介入发挥作用。当最初见到一个句子时,有必要通过各种渠道查阅工具书、翻阅有关参考资料等,背景知识的习得是学生所接触课本时必然碰到且必须掌握的知识,这就要培养学生有发现新问题的能力,能够借助已有的英语知识解决学习中的新问题。

4.教师在授课时应寓教于乐。

学习英语语言的目的在于应用英语,而在我国学习英语的难题之一是缺乏语言环境。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竭尽全力为学生创造英语氛围,并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和掌握语言基础知识和文化背景知识,从而提高其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并加强记忆。我们可以利用课内或课外活动时间采取几人对话、歌舞表演、英语竞赛、看英语录像、猜词句游戏、模仿名人演讲、学习西方成语、谚语、文学典故等多种形式,为他们创造学习环境,使他们在活动中学习。教师和学生共同创造英语环境,营造英语气氛,使学生能够感到他们的确处在真实的英语环境之中,能够尽量在此环境中用英文进行思考、学习。营造文化背景知识氛围包括外部氛围和活动内的语言氛围两方面。外部氛围包括在教室内外张贴英美学生的照片、外国风景画,经常放英文歌曲,常让学生观看外国人生活及活动的影碟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邀请外国专家、学生与本校学生进行联欢。活动内的语言氛围,包括给每个学生起一个英文名,可以让他们在英语活动中体验到自己“确实”在扮演外国学生;在安排英语活动时,充分考虑英国、美国的风土人情等文化特点;在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应更多地、大胆地、流利地使用英语。

5.教师要激发学生对西方文化背景知识的兴趣。

激发兴趣有助于培养良好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初学英语时,大多数学生出于新鲜好奇,对这门课颇感兴趣,愿意了解很多国外的新鲜事物,此时教师若因势利导,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利用图片、幻灯、多媒体、实物、影片等作教具进行直观教学,教唱英语歌曲、讲解西方文学典故的小故事,可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情趣盎然,使学生觉得英语不是完全靠死记硬背,则教学效果显著。

东西方社会是在不同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所以人们的思想、信仰、习俗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笔者认为,在英语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而且应加强有关文化背景知识的传授,这样才能使基础知识掌握得更扎实,也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英语思维习惯,学会用英语来思考问题,把英语语言和文化知识有效结合,互相联系、彼此促进,以达到英语教学的目的,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综上所述,了解英语的文化背景,为正确理解和运用外语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学习者在学习英语时,应了解它的文化背景知识、价值观念等,把英语国家人民的生活方式及日常行为与自身文化中的相应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对彼此的文化有更深的了解。

参考文献:

[1]胡文仲.英美文化辞典.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5.

[2]李建夫.外语习得中背景知识和共有知识的互动.外语与外语教学,2003.

[3]张培基等.英汉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0.

第12篇

论文关键词:女娲,神话,精神

 

女娲神话研究的精髓在于女娲精神:超越自我的创造精神;无所畏惧的包容精神;母仪万世的生息精神;协调矛盾的和谐精神;无私无畏,坚忍不拔、冲锋陷阵、顽强搏击的拼搏精神。这些高贵的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之源,是人类至为宝贵的财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越自我的创造精神

关于人类的起源我们的先民们曾做过种种臆测。其中最为著名的要数女娲造人的神话了。《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演义》记载:“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洹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洹人也。”泥土捏人的神话产生于原始人类与泥土密切接触的社会背景,也是农耕社会的产物,但女娲造人的行为确实是惊人的创举。这不是一般的创造,创造的是人类本身,是宇宙天地间前所未有的惊人之举。在人民对人产生之谜未解之时,人类就通过女娲的双手作出了最根本的创造。她的创造完全超越自我,使沉寂的宇宙活了起来,一种灵性从此在无限永久无限开阔的时间空间中持续不断地运动和发展。这种伟大的创造精神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致后来出现了另一个关于女娲造人的故事。唐代李冗《独异志》:“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哲学论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取妇执扇,象其事也。”由女娲独立创造的人类的独创性到两性关系的出现,可见此时人们已渐渐脱离原始的胚胎,正逐步迈进科学的轨道,虽为神话,但已有浓厚的传奇色彩,女娲时代的创造精神渐显平淡。

二、博大宽厚的包容精神

在中国哲学中,“地”一向是作为宽容博大的象征。女娲精神与“地”具有密切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大地的象征。《抱朴子·释滞》说:“女娲地出”;《淮南子·览冥篇》所载女娲补天故事,也不仅与“天”有关系,同时与“地”也有密切关联。古人还通过这个神话来说明中国“地”势的西北高、东南低的特征,例如《论衡·谈天》:“儒书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东南,故百川注焉。’此久远之文、世间之言也。”《路史·后纪二》罗苹注:“世遂有(女娲)炼石成霞、地势北高南下之说。”其实,“补天”本身已表明她是象征“地”的,因为地与“天”正相对、互“补”。《列子·汤问》中载:“……共工氏……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就是对我国地势认识的很好说明。至于“抟土作人”的神话,也是把造人跟“土”联系在一起的。女娲从事的补天载地的工作,不是发动残酷的战争,而恰恰是疗救战争遗留下来的创伤。共工和颛顼为着争当天子的一己之私,竟然不惜一切代价,撞坏天地。女娲对这件事并不是首先对他们作挞伐,而是像母亲及时补救不懂事的小孩子闯下的大祸一样,挺身而出,消灾避患,终使地平天正。天可以补,地可以立。还有什么样的灾害不可以抚平?可见,女娲有极广大的神通,故无所畏惧,无所忧虑。因无所畏惧哲学论文,故能厚德载物,无限包容。总之,中国哲学传统中大无畏精神和博大的包容精神,正是女娲精神的胎传。

三、母仪万世的生息精神

上文谈到女娲造人引出生命诞生的源头,女娲补天却表现出了更为丰富的精神内涵,除了创造生命还有对人类生存的无限关怀。《淮南子·览冥篇》所载女娲任劳任怨,不辞辛劳地为人民平息灾难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后有女娲兄妹成婚再造人类的传说,因此被后世祀为生殖之神、送子娘娘等都源起于女娲造人神话。《路史·后纪二》:“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楳(高媒)之神。”罗苹注引《风俗通》:“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吕氏春秋·仲春纪》:“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高诱注:“《周礼》,媒氏以仲春之月合男女于时也,奔则不禁,因祭其神于郊,谓之郊禖。郊音与高相近,故或言高禖。”中国哲学是一种“生命哲学”,这种生命哲学,不论儒、道,始终关怀人的生命存在,关怀人的生存与发展、人的生命境界的提升与超越。《周易》讲“生生之谓易”,是这种生命哲学在轴心时期的确立;而这种生命精神,早已由女娲精神加以象征。如果像尼采所说,日神形象的诞生是“作为诱使人生活下去的补偿和生存的完成。”[1]那么,女娲形象的诞生就是使群体生命存在得以延续下去的生命精神的象征。

四、协调矛盾的和谐精神

“和”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突出的精神传统,而女娲精神就是其早期神话体现。女娲补天之前,天地之间的环境十分糟糕,自然环境与人类之间的不和谐使得人不堪命,民不聊生。作为拥有无限智慧和神力的神,她没有去推翻已有的世界,而是朝着符合人类生存的方向进行补缀和修葺,以协调世界与人类的关系。天还是原来的天,不同的是补缀了一块色彩绚丽的“五色石”,使其更加美丽,增加了数根用代表力量的“鳌足”做成的天柱,使其更加稳当;地还是原来的地,只是没有了“”的肆虐,猛兽的祸患。世界环境更符合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女娲她没有彻头彻尾的改换这个世界,而是通过局部的改变和提升来拯救世界,也拯救人类,使人类与环境最终达到和谐。女娲的这种“和合精神”,还表现在关于女娲发明音乐的神话传说之中。众所周知哲学论文,按照传统理解,“乐者和也”,“乐以和同”。《世本·作篇》载:“女娲作笙簧”,又据补注本《世本·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管,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又《史记·补三皇本纪》:“女娲氏……惟作笙簧。”另据《太平御览》卷五十二引《南康记》:“归美山,山石红丹,赫若彩绘,……名曰女娲石。大风雨后,天澄气静,闻弦管声。”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诸天音乐”,乃是一种西方式的和合精神;而中国哲学的“和同论”,则是一种中国式的和合精神。这种和合精神,也是始于女娲精神,是中国“天人合一”精神的根源。

女娲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魅力无穷,光芒四射。今天人类进入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种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一部分的女娲精神,仍然可以供鉴并弘扬光大。

参考文献:

[1]陈世珍.众神的起源[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2]李军.论民族精神在女娲形象中的孕育[J].文学教育(上),2009,02:107-109.

[3]徐丽云.女娲精神的失落与启示[J].大众文艺,2010,17:83-84.

[4]殷满堂.女娲神话的象征意义及其当下启示[J].黄石理工学院学报,2009,04(8):22-28.

第13篇

【关键词】重道;轻器;文化;修养哲学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226-02

中国传统文化是全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主要的文化形态之一,它是适应于中国社会在地理环境、经济结构、民族心理、语言文字、思维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和特殊需要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最终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华民族文化。它的身上既体现了世界性,又呈现了民族性。在我们中国的语言环境里,“文化”一词本是以“人文”“化成天下”之意,从此意义上,文化也就是人类对自然和世界的“人化”。因为它意味着人以其所创造的各种器用、制度、语言、行为和概念等非自然的产物来对所谓“天下”,实即人所面对的整个世界施加影响,从而使“人”区别于物,并使世界在一定的层次和意义上符合人的目的和需要。“人化”既然反映的是人的目的和需要,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就在文化诸要素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哲学的智慧正是从这里开始发源生长。哲学对人的意义、在整个传统文化中的地位,首先就体现在人们对“化成”世界的活动和人的日常生活实践给予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所以,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是密不可分的,要了解中国文化,就要学习中国哲学;而通晓了中国哲学,也就认识了中国文化。

在几千年中国文化的发展中,我国形成了一些文化传统,如重道轻器、重德轻艺、重人伦轻自然、重人文轻科技、重体悟轻思辨等,这与中国的生存环境和文化特质相关的,也形成了中国修养哲学的主题,两者总是交织发展的,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

一、重道轻器的传统价值观

《周易·系辞》是最早对道和器做说明的文献,提出了道“上”器“下”的二分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以可感知的、具有形象的存在物,便属于形而下的器;反之,以不可感知的、无具体形象的存在物,则叫做形而上的道。道与器相互依存,一方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存在但是其中内含重道轻器的价值取向。《周易·系辞》还系统阐述到:“一阴一阳之谓道。”这里对道作了抽象的定义,它把阴阳互补并使之平衡的机制称为道。认为道外化为“仁德”并孕化万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离不开“道”但又不易被觉察到的一种规律。那么,道的变化所表现的形态或者说是具体的形体是什么呢?毋庸置疑,是器。道是宇宙运动的总规律,器是道变化运动中的载体和具体表现形式,器随道变,把握了道自然就能灵活自如的驾驭器。冯友兰认为,在这里表达了其特有的哲学思想,形成了一种世界观体系,《系辞》围绕“一阴一阳之谓道”,阐述了“道”作为宇宙运动的总规律,是以阴阳双方的矛盾对立和相互作用为内容。而《系辞上》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下文是“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这两句是突出的是事物通过阴阳变化走向通达。故与“一阖一辟谓之变”相适应的,是“往来不穷不相通”;而与“化而裁之谓之变”相适应的,则是“推而行之谓之通”。可见,道与器的关系与阴阳之变是相应的。一句话,它们既上下相对,又上下相通,不能截然断裂。此外,在《周易正义·疏》中还描述了,形是物质,形在器不在道。可见,形就是物,形由道而立,道就是阴阳流转的规律,一切物都是阴阳构精而生。一切有形的事物皆可称为形,所以,天地所生万物和人类创造的物都属于形的范畴。

直到春秋战国时,“道”与“器”这种平等的辩证关系发生了变化。先秦诸子百家对“器”都持否定的态度。如:儒家对“器”采取一种蔑视的态度,认为“器”侵害了“善”。道家则从“器”中提炼出“道”的因素,说明“器”的完美不是终极目的,“器”必须近乎“道”,才是一种高尚的境界。

二、重道轻器价值观的文化本质

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本位的人文章化。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之下,重道轻器的价值观就随之表现出人文性。以人为本,以礼乐教化为本体的“道德人本主义”深刻影响着中国的各方面,特别是形成了中国哲学思想的特色。因此,重道轻器的价值取向具体表现在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身与名的关系、义与利的关系。

在社会和自然的关系上,表现为社会伦理重于自然。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遵循的就是以伦理为本位的原则,那么,他们在价值取向上必然采取的道德唯上,社会历史领域就成为人们思维和实践活动的重心。先秦“礼坏乐崩”,社会动荡,大多数中国的思想家们关注社会、人生问题的探讨,因而就形成了重视主体修养和社会治乱兴衰的思维定势,形成了中国文化重人事、重家族、重社会,轻自然、轻认知理性或者技术理性的文化传统。

在身与名的关系上,表现为重名轻身。人们热衷追求善,能否把一种道德保持到生命的终点是关键在于他是否有完整的道德人格,并强调人要注重主观的道德素质的修养以及自身素质的提高,整个社会道德观念普遍特征是重名誉尚气节。

在义利关系上,表现为重义轻利。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也认为“义之养生大于利”。到了宋明时期,理学派发展迅速更是将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推向高峰。正是这种崇尚“义以为上”的道德追求,使中华民族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公正不阿、廉洁高尚的人。

三、中国修养哲学中的重道轻器特质

如果说“爱智慧”是世界“思想”的共性,那么“希圣”、“闻道”则是中国哲学的特色。以道统来驾驭一切,道统是中国古人的最高理想。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道是一个最高范畴。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万物的根本,宇宙间的普遍规律,具有包罗万象的统一性。与道相对的是器,指有形的或具体的事物,是派生的。这一思想也成了中国修养哲学的核心。

“修养”一词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尤其是儒释道,是非常重要的哲学观念,整个中国哲学是以追求得道为最高目标的,而只有通过人自身修养的才能体会道,也才能把握道。如,儒家要达到成己成物、内圣外王须存心去欲、格物致知;佛家成善成佛则要通过顿悟修行、超脱轮回;道家必须以涤除玄览、反朴归真成就真人和圣人。所以,换句话讲,“修养”是中国人从事哲学的途径,不同之处就在于修养方式。

我们纵观各家修养方式,大致有两种路向: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前种路向致知由心向外物推广,格物指外物获得推广之理,简单说,就是通过经验获取知识,从而推动、提高个人素质;后种路向注重体验本心,通过内省觉悟获得体知,然后在现实活动中得以贯彻落实。需注意的是,这两种路向不是孤立、并行的,格物致知是基础并为诚意正心提供手段和前提,而是求知与为圣的统一,内省与实践的统一。

修养的目标是达道。但是,作为修养主体的人,要想真正悟天道、识天理,只有经过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的方式。无论是积极有为的儒家修身养性,还是涤除玄览、损之又损的道家修养方式,本质上他们描述的理想人格要通过有为的修身养性乃至艰苦磨练才能形成,是后天的而不是自然生成的。《中庸》云:“修身以道,修身以仁”。儒家认为,儒者践行必须以个人身心涵养为前提和基础在现实世界中进行人际交往活动。这种活动是形而上的体道,是一种使人在对自身生存状态的调整中获得人生自觉的活动。

由于在中国哲学史上为圣与求知是统一的,而求知方法等于道德修养的方法,和伦理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中国的修养哲学,既具认识论的意义,又有伦理学的意义。

中国人对人道和天道的认识是一种对存在的体验或体悟,把它作为有理性、有意志的生命主体去对待。中国哲学词汇中,有许多词就涉及了此类体验方式,如体察、体会、体知,等等。从字面上讲,“体”就是亲身体验的意思,即“体之于身”。人们在从事体验活动时,主体与客体,道德与知识是彼此和谐统一的。一方面,体验与感性紧密相连,是一种价值认识或意义认识。另一方面,体验在一种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又表现为“知”,它凭借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加以识别、理解和进行整体判断的一种认知。

第14篇

中国人的哲学是天人合一,而艺术归于道的本性后就出现了东方黑白无色彩的景象。“天人合一”的概念最早是由庄子阐述,后来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庄子》曰“: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在道家看来,天是自然,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人本是合一的。我们经常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那么“道”是什么,“道”又从哪里来?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就是不勉强的意思,所以我们说“道”就是“无”,无为也就是自然。如果有为,画画就会匠气。自然无为用事物表达就是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的品格非常高尚,可以居卑处微,只要有缝隙就可以进去,而大海可以容纳百川,拥有巨大力量,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下之至坚,所以不仅是在书画中我们受到道家影响,在日常生活中,道家思想一样影响着我们。追寻“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这是庄子的自由精神;恽格论画讲究“笔墨简淡处,用意最微”,而意的境界是无意,与老子的“无为”不谋而合,所谓“至平至淡至无意而实有所不能不尽者”(恽向语,见《宝迂阁书画录》)为上乘境界。为什么中国的水墨画是黑白的,是因为“道”,什么是道?平常心是道,道是无名、无象、朴素的,也就是中国书画追求的一种平静,平静无欲是道家浪漫、飘逸的体现,而水墨画则是在这种平静中“减之又减,乃至万物,”中国画就是在减,减到只剩笔纸,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最深刻的内涵,这就是从哲学最高境界审美中国画。我们常说中国人讲体会“,体会”是修道的词,王维在《山水诀》中说“:夫画者,水墨为上,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即以水墨画作为表现自然最得心应手又最理想而高尚的样式。中国人对自然的体会使西方人无法理解,如中国人会去关心蝌蚪、苔点、草这样微小的东西,关心自然到很微小的地方,把自然作为审美的最高境界,这是仁者以博爱为宗旨。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本来就是一。这就像一张普通的画,上面画有很多人、动物、植物,看起来每一种东西都是独立的、分离的,但是,就一张完整的图画来说,它们又是一体的,这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儒道一体,我们对道的追求成为全社会的取向,就连“有道明君”这个词中的“道”也暗含了哲学思想,所以“道”的哲学思想是全民性的,以此来要求所有人去关心自然,因为伤害自然就是伤害我们自己,我们常常拿来用这句话却不知道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

2、虚实统一

老子认为宇宙万物又是虚实的统一,这种虚空不是绝对的虚无,虚空中充满了“气”,就像南朝谢赫六法论其中之一的“气韵生动”一样,正是这样的“虚空”,才有万物的流动,才有不竭的生命。老子认为任何事物不能只有实,而没有虚,所以老子认为天地万物是“有无、虚实”的统一,有了这种统一,天地万物才能流动,生生不息。老子的这种思想对于中国绘画有很大的影响“,虚实结合”形成了中国绘画美学的基础。庄子亦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万象皆从虚空中来,又像虚空中去,此时无声胜有声,此处无墨胜有墨。一幅具有艺术魅力的作品所拥有的艺术空间是无限的,功力深厚造诣精湛的画家或书法家所追求的艺术世界也是无限的,艺术必须要虚实结合,才能表现出生命,才能真实的反映真实的世界。“计白当黑”就是虚实相应的美学形式之一,也是中国艺术中最迷人的部分。黑色与空白的辩证关系奠定了中国画基本形式法则,使中国画艺术笔墨高度简练。一条马鞭可以代替骑马,一支船桨可以表示船在水中行《。三岔口》中大白天翻来扑去的搏斗,但没有观众会误认为是白天 山水画幅上方的空白是天,下方是水,是地。齐白石老人的虾,活灵活现,但没有水,白纸即是水,也没有人去质问说为什么不画水,优哉游哉是群虾已经足够了。齐白石论画也讲气,所重的是“静气”,即“融合之气”:画中要有静气。骨法显露则不静,笔意躁动则不静,要脱尽纵横习气“。空白”空间成为其放置奔放感情和丰富想象的空灵之地“;无为”“、虚静”的人生观“,游心于淡,合气于漠”在绘画中得到充分的反映。画家们会尽量利用空白,为了使整个画面的主体突出。我们知道人的大脑和眼睛、耳朵会因为注意力的关系对我们视线中的物体和周围的声音加以选择的接收。人的眼睛不能够同时看清同一视野中不同的几样东西,人的耳朵亦如此,这是因为大脑注意力不能都分散的原因。例如,当人的眼睛集中在看一物体时,就不会在意旁边的物体,所以人的眼睛由大脑的注意力决定。注意力所在意的物体,一定会清楚,注意力以外的物体可以“视而不见”,这是人们在观看事物时的基本要求和习惯,而画面所反映出来的就是这样一个规律。黄宾虹先生晚年的山水,通常所表现的山是黑的,整个画面都黑成一片,而满片黑中画了些房子和人,他所画的房子及房子四周却是很明亮的,房子里又经常画些小人物,就会更亮更突出。人的四周也总是留出空白,使人与人的轮廓很分明,这样人和房子都能很空灵的突出,而空灵的感觉正是东方审美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利用空白使主题突出而又让人感受到东方美学的魅力。倪云林的作品,笔简意繁的境地中寄托着他的感彩。同样是画面上的“空白”,基于这种笔调,更多导向的是他内心所特有的深层意念,我们从《渔庄秋霁图》这一作品中可以看出,超脱空灵、淡泊清远的意境给人以世外之感,大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界之像。作者将穷困潦倒的生活背景和一片扁舟漂江湖的出世态度,使之将画中静寂的“空白”和惨淡的笔墨化为“无为”境界的追求。塔式心理学在解释这一现象时,曾举例说明:被截去的三角形,对视觉的刺激仍然可以把人带入三角形或类似于有三角形,对视觉的刺激仍然可以把人的理解带入三角形态的组合中。例如,维纳斯的断臂,我们可以自由想象断臂的各种形式,给观众留有想象空间,这样作品才会耐看。换言之,空白所所围绕的具体形态是“空白”内涵形成的诱因,对意识由“虚静”“、无为”、“空”的认知转入观者内心深沉的思考,形成对空白意义的产生有着明确的引发作用。如果没有这一诱导,“空白”归于无意义,由此我们可以再次回到“无为”。老子不愧是哲学大师,后人恐怕再无此理论了。老子他的“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可以直接用于我们对书画的研究,在书法中,如果说画出的线条是“阳”的话,那么被留下来的空白即是“阴”,两者相辅相成,犹如阴阳太极图,缺一不可。当然我们由此会想起老子的另一句名言:知其白,守其黑。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譬如篆刻中的阴刻阳刻等等。“禅家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道出画中之白,即画中之画,亦即画外之画也。”(清•华琳《南宗诀密》)。空白的意义是很重要的,它并不是被动留下的,当我们在画出一道黑线的时候看到了它的白,这些白是为了界定黑而存在的,这似乎是被动的,但是空白可以给我们的视觉带来空间感,线条越粗,这种感觉越强,所以空白绝不仅仅是平面上的,而是有纵深感的,中国的书画艺术所追求的最高审美情趣就是淡泊、空灵、含蓄,而要达到如此境界主要通过空间感来体现。阿恩海姆在《艺术的视知觉》中写道“:在纸面上画一条直线,这条直线看上去就不象是位于纸面以内,而象是悬浮在这个平面上方的空间之中。”于是,平面变成了立体。衬托一道黑线的空白,并没有与黑线处在同一平面上,,而是在黑想之下。形成空间纵深的关系。一般来说,空白的面积越大,越显出空旷,纵深空间可能越深,反之则浅。中国画讲究“水墨为上”,即使用色,也讲求“意足不求颜色似”。这是因为它所注重的是神似而不是形似,同时在方法上,也更容易配合以笔墨为主的表现和尽量利用空白以突出对主体的处理。王维的《山水诀》“:夫画道之中,水墨最为上,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画中的“空白”内涵与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道”相携,与周庄“彷徨忽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的无为观相携,成为寄托道德心灵和艺术观的价值领域和自由空间“。计白当黑”在具体的形态刻画中追求形式无限性,在中国画的“空白”里,在深层的审美领域中,去提高、发挥我们的智慧,使我们的艺术通向无边无尽,超越时空“。空白”的大度空间显示出巨大的包孕性和协调性,空白与墨线这种黑白、虚实关系在美学的形式范畴中也是一种阴阳互补的“道”的神奇所在。要想使黑白绘画变成生命的艺术,必须在笔墨与空白之间产生内在的张力,只有在笔墨与空白之间具有张力时,绘画在每时每刻才会处在一种息息相通、生生不灭的状态之中。作为欣赏者,如果只看到笔墨、物象间的关系,就是没有欣赏艺术的眼睛,因为空白与笔墨相遇才是绘画。

3、忘形忘我

第15篇

一、罗蒂认识论中的反主体性倾向

后现代主义认为,主体是现代性的一个发明或“杜撰”,这种“杜撰”的主体自发地需要一个客体,由此导致了主客二分。后现代主义者反对主客二分其实主要是反对主体性,对主体性的超越和消解自然也就摆脱了主客二分。一般认为,这种反主体性倾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反对二元论和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以认识主体为核心的反映论;反对理性中心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和普遍主义。这几个方面在罗蒂的认识论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第一,罗蒂认为,反二元论是现代西方哲学中一种重要的思潮,这种二元论传统具体表现为“本质和偶然、本体和属性、表象和实在之间的对立”。然而,如果不消除这种二元论,就无法摆脱真理符合论及其面临的困境,也无法避免笛卡尔式的怀疑对认识论造成的危害。19世纪以来,一些哲学家认为可以通过语言的澄清来填补这种鸿沟,然而罗蒂不赞成这种观点,他强调语言不是再现客体的工具,而且认知主体不可能通过语言来再现客体。

第二,在罗蒂看来,反映论预设了主体与外在对象的符合以及做出判断的正确标准,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其实体现了主体对外在世界的控制和支配,因而传统的反映论在本质上预设了真理标准的存在,进而也和权力相联系,这就为权威和独断权力的存在创造了可能。罗蒂反对把知识看成反映外部世界的镜喻式的知识论哲学,反对传统的表象主义、基础主义和反映论,认为主体性哲学必须要被终结。

第三,罗蒂反对理性中心主义,要摧毁传统的“中心”、“基础”和“原则”。他认为没有人能达到永恒的基础和绝对的真理,不存在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予人以指导的永恒原则和模式。他要消除“大写的哲学”,挑战宏大的柏拉图式精神气质,提倡“小写的哲学”和后哲学文化。

由此可见,罗蒂的认识论中蕴含着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的颠覆。他在《哲学和自然之镜》一书中指出,柏拉图主义、康德主义与实证主义者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致力于发现各种本质是人具有的一种本质。因此在这些传统哲学家看来,哲学的根本任务就是张扬人的主体性,在人的镜式本质中去准确地映现周围世界。罗蒂认为,“心灵为自然之镜”的认识模式是完全错误的,与认知主体完全分离的客观现实并不存在,也没有永恒的本质、普遍的真理或道德法则。

此外,分析哲学也遭到罗蒂的批评。他认为分析哲学是另一种形式的康德哲学,它并没有展示哲学观念的根本变革,仍是要为认识提供一个“基础”。在分析哲学中,心灵与世界之间的再现模式不再是心理的而是语言的,然而这种模式实际上并没有改变笛卡尔-康德式的哲学气质,因为它也在致力于将一切知识与文化纳入一种永恒和中立的构架之中。分析哲学预设了人的一切认知活动必然遵循某种恒定的理论结构或模式,这就仍然无法脱离“认知主体”、“外部实在”和“表象论”框架,只不过将认识论的分析与综合方法代之以语言分析方法。

总之,分析哲学并未消除镜式的反映,它只是通过“检查、修理和刨光这面镜子”来提升心灵对外部世界映像的精确度。因此罗蒂认为,如果说分析哲学构成了对笛卡尔-康德式认识论传统的一种挑战,那就是一场失败的革命。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小写的哲学”与后哲学文化,试图为处于困境中的传统哲学开出疗救的药方。

二、“小写的哲学”与后哲学文化

如果将后现代主义看做一种新的哲学形式,那么它是对宏大的柏拉图式精神气质的挑战,这里不需以任何形而上学的普遍范畴作为前提或基础。因此,后现代主义并不寻求“真”或“善”的本质、人的本性与普遍真理,语言也并非要表达某种不变的实在。罗蒂认为,后现代哲学的这些观念蕴含着疗救哲学药方。柏拉图、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人都是“大写的”哲学家,他们追问某些规范性的观念,追问“大写的”真理、善和理性,以使人们遵循这种普遍的规则,使日常的得更为合理。类似于这种追寻普遍性和规范性观念的哲学可被“大写”,它可以检查文化的各构成部分以某种方式认识世界是否正确,并告诉我们应该怎样精确地描述实在。这种“大写的”哲学、真理、善和理性是彼此联系的柏拉图主义概念。实用主义者不主张去实践“大写的”哲学,因为它无助于我们去言说“小写的”真和从事“小写的”善。“小写的哲学”实际是一种与实用主义相结合的解释学,要与其他意识形态进行平等的解释学对话。罗蒂进而提出要以一种“后哲学”和“后哲学文化”来取代坚持基础主义与表象主义的镜喻哲学。

罗蒂指出,后哲学的出发点在于克服这样一种传统信念,即认为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与某种永恒的东西建立联系,诸如上帝、柏拉图的“善”的理念、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实证主义的物理实在本身或康德的道德律等。他认为,“传统的、前实用主义的哲学充满了德里达所谓的‘出现的形而上学’,即希望发现某种固定不变的、使我们有可能用认识来代替意见的东西。”因此,只有“放弃这样的希望,连同现象与实在、意见与知识之间的对立”,后哲学以及后哲学的文化才是可能的。罗蒂强调他的“后哲学”是一种“无镜的哲学”,它代替了镜喻式的传统哲学,不再把知识看做是外部世界的反映,摈弃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无谓争论。在后哲学时期,哲学的思维并未终止,它应该以与实用主义相结合的解释学形式存在。在后哲学文化中,哲学不是文化其余部门的基础并给予它们以指导,而是与其他文化形态和谐共存,彼此促进;哲学不再体系化,而是一种苏格拉底式的教化哲学。每个人都不会认为自己比别人更“理性”、更“科学”、更“深刻”,没有一种文化的特定部分可作为其他文化的衡量标准和普遍规则。毕竟在“后哲学文化”中,个体是“松散而灵活的,以感觉、情绪和内在化过程为旨归的,并持有一种‘成为你自己’的态度。”所以人不是通过追求永恒真理,而是通过不断克服旧我并努力创造一个新的自我来塑造和完善自身。这里没有普遍性规则可供遵循,也没有一个“理念世界”中的实在或“形式”让我们去追求,我们不需假定一个永恒真理的领域,也不存在绝对的关于人性的任何说明和社会道德的基础。#p#分页标题#e#

对于后哲学文化中的科学、文学和政治状况,罗蒂同样有自己的见解。其一,实证主义者十分推崇科学,但罗蒂认为科学与文学艺术应具有同样的地位。罗蒂在这里并不是要贬低自然科学家的地位,而只是说把他们当做牧师一样来看待。其二,他认为文学语言是隐喻性的,这种隐喻性意味着语言的逻辑空间永远是敞开的,具有创新性,但是文学不能替代哲学或科学,哲学也不能消融于文学,二者应互相合作,因而“后哲学”仍有自己的话题。其三,在后哲学文化中,政治是自由的,它既不是其他文化形态的基础,也无需其他文化形态作为其基础,哲学、文学、道德等不会对其加以限制。总之,罗蒂的“后哲学”不在于寻求终极真理、普遍性规则或规范性,而是倡导不同范式之间的开放和平等“对话”,以扩大交流和促成共识。

三、普遍性规则的缺失与后现代个体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