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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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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第1篇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密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治本和治标的关系、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关系。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总体要求,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制定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

(一)目标明确,科学可行。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确定我省安全生产五年发展的基本目标,科学规划,提高规划的先导作用。

(二)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在我省现有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产业结构高危行业比重较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偏低的现状,围绕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统筹规划,上下衔接。确定规划指标、安排规划项目时,既要做好与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又要注重与上、下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还要保持与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衔接。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及分工

《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既是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专项规划,也是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综合性规划,规划期为五年。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2、指导思想与目标;3、规划重点任务;4、重大工程(项目);5、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

(一)《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涉及的部门多、领域较广,本着分工协作的原则,由省安委办牵头组织规划的编制,涉及综合监管行业的规划,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煤监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并按照工作职能负责编写有关内容;涉及省安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规划,由省安监局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编写相关内容。

(二)设区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分别由各设区市安委办组织编制,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其中,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要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四、规划编制的步骤

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和文本起草(2010年3月~11月)

1、进行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总体框架的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

2、相关行业、省安监局相关处室就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提出建议(素材)。

3、在总体框架设计基础上,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起草规划文本(草案)。

(二)衔接协调(2010年11月~12月)

完成与全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和论证。

(三)公开咨询(2011年1月)

通过网站和其他媒体,印发“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论证(2011年2月)

1、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文本(草案)进行论证和评审。

2、根据社会各界的咨询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十二五”规划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五)审批(2011年3月~4月)

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文本报省政府审核,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

五、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

(一)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2篇

“十二五”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xx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xx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xx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xx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xx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 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11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11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1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1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1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就业、维护权益、保障民生,使劳动者充分享受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成果;围绕促进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三大主题,深入研究全市劳动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框架。

二、组织领导

成立《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编制工作小组:

1.收入分配、就业与技能人才建设编制工作小组:由王林同志负责,市就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基金监督与劳动工资科、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科参与,贾宏明同志承担汇稿任务。

2.劳务输转编制工作小组:由杨艾琳同志负责,市劳务办承办,__(来源:文秘站 )同志承担汇稿任务。

3.社会保险编制工作小组:由周侃同志负责,市社保中心、局机关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参与,__同志承担汇稿任务。

4.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编制工作小组:由__同志负责,市劳动监察局、局机关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科参与,__同志承担汇稿任务。

5.综合编制工作小组:由__同志负责,局办公室牵头、从局属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抽调人员承办。

各编制工作小组负责本业务领域规划内容的组织落实和起草工作,综合组负责总体规划的合成撰稿,负责与市发改委的联络、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工作。规划的研究和制定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相互联动的方式,以局属单位为主,充分发挥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广泛组织社会各界专家参与规划的研究、制定和咨询。

三、编制任务和工作安排

“十二五”时期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预计需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1.“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2.“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3.“十二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4.“十二五”期间的基础和保障能力建设

5.附件“十二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20__年1月至6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前期调研,各编制小组初步提出规划框架及思路、事业发展目标及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机构能力建设方面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对上述规划建议进行汇总衔接,提请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第二阶段为20__年7月至8月,编制规划草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十二五”规划工作小组按照确定的基本思路,修改完善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起草规划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成立专家组组织论证。

第三阶段为20__年9月至10月,审定通过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__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要求,修改完善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各编制工作组开展“十二五”规划起草,要建立在对以往五年计划实施情况(包括计划指标、政策措施和经济社会背景等)全面总结和回顾的基础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十二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市内外相关经济社会发展走势,认真分析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按照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提出“十二五”的规划建议。

2.各编制工作组初步提出规划框架及思路、事业发展目标及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机构能力建设方面的建议于20__年6月10日前报综合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结合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坚持镇政府组织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编,落实消防规划期内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检查督导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全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工作阶段,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从2016年8月10日至9月1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8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

(二)摸底自查(2016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19日)。

各单位要建立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迅速开展本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摸底自查工作。摸清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底数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

(三)跟踪整改(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31日)。

各单位要通过摸底自查,充分收集相应工作资料,建立台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剖析,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和推进进度,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镇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将于8月下旬对各单位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集中总结(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1日)。

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形成专题报告。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力求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规划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完成编制、修编消防规划任务,是否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修编消防规划。

(二)检查核定本地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摸清应建数、实有数、完好数,确定欠账数,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检查核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推动发展任务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具体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时间、任务、职责三落实。

第6篇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我县是重点山区县,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围绕生态立县,发挥森林资源的碳汇功能,加快林业经济和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好规划是制定各项林业政策,决定林业重大项目安排,争取政府投资的主要依据。规划的编制要集中多方智慧,力争做到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统筹林业中长期发展,统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经济的发展。

二、规划的主要指标

1、森林覆盖率;2、林木绿化率;3活立木蓄积;4、有林地面积;5、人工造林及森林经营面积;6、林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7、林业固定资产投资;8、其它相关指标。

三、规划时限

“十二五”规划期限从20__年到2015年,要提出分年度实施规划,远期展望到2020年。

四、分项规划内容及编制责任单位

1、人工造林(重点工程项目造林、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工业油料林、木本油料林),森林经营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办)。

2、竹林的发展及利用(项目办)。

3、林业科技(科技兴林及林业科技推广应用)(项目办)。

4、国有林场、苗圃、联营林场的发展(产业股)。

5、经济果木林、苗木花卉、林木种质基地、林下种养殖业的发展(产业股)。

6、森林旅游观光发展(产业股)。

7、木竹加工及林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产业股、林政股)。

8、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措施、森林采伐利用、公益林保护管理、木竹检查管理、保护区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林地征占用占补平衡)(林政股)。

9、森林健康、森防检疫及病虫害防治(森防站)。

10、名木古树保护,绿色长廊建设,集镇、村庄及全民绿化(绿化办)。

11、森林公安体系建设(公安分局)。

12、森林防火(生物防火林带、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扑救队伍建设)。

13、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计财股)。

14、林业队伍建设及人才保障(人事股)。

五、规划编制总体安排

1、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织。

2、征求意见(2月1日至3月15日),将编制方案分送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股室,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听取林业系统广大职工及社会方方面面意见。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度,集思广益,增强规划的科学新和社会的认可度。

3、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基础数据收集(3月15日至3月31日)。

第7篇

重点工作研究:镇和乡总体规划调整和镇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三月 1.镇和乡总体规划调整及镇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向设计单位询价并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设计。 2.协助乡镇开始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3.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算。 4.协调、督促安达做好大盐场五星级酒店的规划实施工作。 5.协助乡镇进行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6.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协调乡镇完成农村居民建房规划选址。 7.协调安达继续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开工建设工作。 8. 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6#、7#、8#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9.制订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规划科负责部分)。

重点工作研究: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工程和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四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的招标,并开工建设。 3.协助、指导乡镇完成重要节点部位的绿化设计工作。 4.项目建设的规划监管工作:检查续建项目规划实施情况。 5.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6.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11#、12#、楼和大甸街振海公司4#、5#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城乡重要节点部位春季绿化设计。

五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组织做好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并协调完成绿化规划实施。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做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提案、议案办复复工作。 5. 城建档案馆工作:跨海引水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6.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提案、议案办复。

六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协调安达做好XX年搬迁户回迁工作。 5.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6. 城建档案馆工作:獐子岛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看押所华龙住宅1#、2#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七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3. 城建档案馆工作:回龙住宅小区5#、6#、7#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4.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

四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的招标,并开工建设。 3.协助、指导乡镇完成重要节点部位的绿化设计工作。 4.项目建设的规划监管工作:检查续建项目规划实施情况。 5.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6.城建档案馆工作:广鹿乡柳条群众集资11#、12#、楼和大甸街振海公司4#、5#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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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研究:城乡重要节点部位春季绿化设计。

五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组织做好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并协调完成绿化规划实施。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做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提案、议案办复复工作。 5. 城建档案馆工作:跨海引水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6.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提案、议案办复。

六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 完成县镇街巷路改造、沿街建筑外装饰、重要地段绿化和铺设彩砖及居民区楼间硬覆盖工程建设。 3.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4.协调安达做好XX年搬迁户回迁工作。 5.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6. 城建档案馆工作:獐子岛农贸市场二期工程、看押所华龙住宅1#、2#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 7.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七月 1.组织做好进行中的规划编制工作。 2.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3. 城建档案馆工作:回龙住宅小区5#、6#、7#楼工程档案整理归档。4. 协调、督促安达做好三盘碾子低洼区改造、大盐场五星级酒店和环海公园挡浪堤的建设工作。

重点工作研究: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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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一、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5年5月

1、制定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研究上报我县需纳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和政策诉求等;

3、召开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

4、筛选安排“十三五”期间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规划。

(二)第二阶段:2015年5月--2015年7月底

1、学习考察外地先进经验,开展重点课题研究;

2、配合县委起草“十三五”规划建议;

3、起草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

4、起草并完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初稿。

(三)第三阶段:2015年8月--2015年12月底

1、编写“十三五”总体规划;

2、征求社会各阶层对“十三五”规划的意见及建议;

3、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十三五”总体规划。

(四)第四阶段:2016年1月--2016年3月底

1、总体规划提交县人大审议批准;

2、辑印出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方法

(一)着力规划工作创新。一要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系统分析、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以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化认识,找准问题,加强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二要认真研究外地特别是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立足于研究国际和全国经济发展要求及特点,广泛征集了解外地特别是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今后发展思路和战略定位,积极学习借鉴,以利在更大的范围中研究确定我县的经济发展方向、战略选择和战略定位。三要把项目谋划放在与规划编制同等重要位置,研究提出与规划目标任务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大项目,以项目实施促进规划有效落地。

(二)加强规划工作衔接。要加强专项规划之间以及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使各类规划之间的发展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政策措施等有机对接。有关部门要主动与省、市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省和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主动汇报沟通,积极跑办盯办,及时将我县“十三五”时期的战略意图、重要发展事项、重大项目等列入上级规划。

(三)聘请专家学者参与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从宏观经济研究部门,聘请专家参与我县“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我县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编制提供指导咨询服务;二是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筛选出专题,委托专家深入到我县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专题报告,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帮助;三是对我县编制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分别聘请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专家进行充分讨论论证,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四)吸引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参与。根据规划需要,利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信息报》、广播电视台以及有关部门网站建立县规划专题网页,进行信息交流,征集各方意见;同时,不定期印发各方面人士的“十三五”规划研究成果和“十三五”规划工作信息,报送县级领导、各镇(处)及县政府各部门,以利于规划的指导、协调、督促和信息交流。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行县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各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编制,并由主管副县长统筹本口的“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协调、把关、论证和审定工作,以便通过“十三五”规划编制论证审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梳理明确各口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提高我县“十三五”总体规划质量。

第9篇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的目的是为了理清我市工业产业发展和布局的总体思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提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方案、促进产业协调快速发展的措施建议,为修订“十一五”规划和编制“十二五”规划做好准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发展取得较大成效,产业层次逐步提升,促进了全市综合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但是,工业产业发展和布局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发展重点不够明确,产业政策导向作用不强;产业空间布局比较零乱,空间集聚优势尚未发挥;龙头企业领军作用较弱,产业链条尚未形成;各类工业园区产业雷同,集群创新能力明显不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商引资的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制约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编制全市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通过规划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当前我市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涉及行业多,工作难度大。这次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是弄清工业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以及工业空间布局方案。规划编制完成经过充分的论证后,报市政府审定批准后实施,并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实施细则,为工业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从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内容

(一)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以**年为基期,规划期限确定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市全部行政区域。

(二)具体内容

**市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对我市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的现状和基础进行分析,重点分析近年来我市推进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对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发展趋势以及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进行研究,找出差距,弄清我市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定位。三是通过比较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明确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和方向。四是对土地适宜开发程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工业产业布局总体框架和重点行业发展布局方案,确定重点产业带、产业基地、产业园区等相结合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五是围绕强化重大基础设施支撑、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等方面,研究提出促进工业产业发展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编制的组织形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作为一项战略性课题,系统性强,工作量大面广。为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发改委牵头,成立专门的规划编制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也要对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组成专门班子,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搞好协调配合。为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有关行业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规划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衔接。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各方面要给予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及布局规划建议;

各县(市)区负责编制本地区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方案;

各省级以上开发区负责编制各自的发展规划方案;

各重点企业集团负责编制本企业发展规划方案。

(三)强化社会参与。为增加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要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一方面,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直接参与规划编制;另一方面,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咨询论证。二是认真采纳公众意见。通过网络等形式,征求社会公众对我市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的意见,提高规划的民主化水平。三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规划成果形成后,要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意见。

四、规划编制的时间步骤

初步考虑,工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研究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4月11日之前,动员阶段。主要是印发工作方案,制定调研提纲、进行各种调查图表的设计,通过动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安排部署。

(二)4月12日—4月30日,调研阶段。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开发区、重点企业集团提供相关资料,编制规划方案。市发改委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实地考察和座谈会等形式,与县(市)区、市有关部门、重点企业集团进行沟通交流,摸清基本情况,拟定规划大纲,确定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布局大体框架、鼓励和限制政策等。

(三)5月1日—5月20日,规划起草阶段。市发改委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以及调研情况,按照确定的规划大纲,完成规划初稿,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咨询论证。

第10篇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编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该《规划》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指导所辖市县落实本辖区在国家和省级层面主体功能区中的主体功能定位和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指导所辖市县在市县功能区划分中落实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要求,负责指导所辖市县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土地管理、人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中遵循全国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各项要求。同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省级人民政府在当地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19项具体的职责要求。

资料显示,继2007年5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相继召开了各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开始启动和安排本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时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的陈德铭在会上表示,要在2007年和2008年两年内完成国家主体功能区和省级主体功能区的规划。

大部分省区相继在2007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出台了各自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文件通知。各地的编制工作方案均明确了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此外,大部分地区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分工,成立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以求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家和各地方在“十一五”时期确定的重大任务,目的在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与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在大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的各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要求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划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从资料的情况来看,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全部覆盖辖区内的国土空间。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域按照法定范围或自然边界确定。依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情况,各地将本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规划期设定至2020年。

甘肃省要求,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从甘肃省实际出发,具体落实纳入国家规划的有关主体功能区,对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省域其他国土空间进行主体功能区划分与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由省人民政府会同市、州、县(区)人民政府编制,主要任务是:1.进行省域国土空间的分析评价,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2.划分不同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明确省级四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包括各类主体功能区的数量、位置、范围以及各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开发时序和管制原则。3.研究提出主体功能区政策及措施。4.搞好各类规划的衔接,做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市、州、县(区)的衔接落实工作,使各类主体功能区数量、位置、范围、功能区定位相一致。5.加强规划实施和试点工作。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试点工作,探索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区域发展政策。依据动态调整原则,探索和建立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及监管的评估和考核机制。

辽宁省要求,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由省政府组织各市、县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编制,主要任务是:1.根据国家提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指标体系,建立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形成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相协调配套的数据信息系统。2.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方案规定的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将全省除国家级主体功能区以外的全部区域划分为4类省级主体功能区。3.按照国家提出的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政策框架,在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绩效评价与政绩考核体系等方面的专项研究工作,提出全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导向政策。4.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做好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邻省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根据2008年甘肃省发改委确定的主体功能区划初步方案,兰州市四区和白银市白银区将被列为优化开发区;黄河沿岸地区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城镇相对密集地区及陇东的煤炭和油气资源基地列入重点开发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天然林保护的范围列入禁止开发区;其余地区为限制开发区。其中,兰州市四区未来将致力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构建兰州都市经济圈,将作为甘肃经济的核心地带。

时间进入2010年,部分地区已经制定完成并出台了各自地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当地媒体《羊城晚报》的《广东拟规划四大主体功能区》一文,介绍了已经出台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的主要内容。该文章指出,广东将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确定不同的开发内容,并确定一种主体功能,或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或提供农产品、生态产品。根据主体功能的不同,确定可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以及适宜的产业结构。据此,广东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发展四类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广东将根据不同功能区的分类给出不同的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的评价,像广州、深圳、珠海主要考核人均GDP增速、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高科技产业比重、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等;“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生态发展区域”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城镇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评价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第11篇

根据县审改办有关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方案》(【2020】1号)和《XX市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2号)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统一工作部署自上而下对国务院、省政府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了逐级认领、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并进一步进行优化提升,共梳理完善事项5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服务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正在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为了实现规定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联合技术单位,对规划工作进行分解,结合时间进行工作倒排,细化到每周工作安排,及时沟通联系,争取早日高质量、高要求完成XX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 (冀自然资规[2020] 4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业务对接,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2020年5月1日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行政审批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时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审批一次办妥。

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我局通过结合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等措施,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设立了企业办证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同时与各银行加强沟通交流,齐心协力,携手创新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方式方法,力争将“一网通办”工作精准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五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平台。严格按照各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许可、处罚、检查等事项清单,发生事项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实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制度建设、工作推进的速度上较为缓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还有待加强。

二是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不同的平台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也不一致,平台的对接也只是端口的对接,在内容、形式、要求、标准扔难事项一窗办结和“一网通办”

三是对机关各股室的学习培训、沟通交流、存在问题的研究方面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学习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完成 “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一是根据《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主要任务,制定我局2021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进一步梳理、清理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细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

三是严格规范审批事项流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各环节做好相关工作,对案卷及时做好整理归档,做到有卷可查、有法可依。

第12篇

会议指出:前期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从2015年年初以来根据在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101号)部署安排,我委共承担《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专题报告,共计33个规划及专题报告。工作涉及内容多,任务量大。省农委党组对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吉农办计〔2014〕4号),先后召开了2次党组会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以《率先规划》、《“十三五”总体规划》为牵头拿总的工作推进机制。李国强主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各个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各处室、单位积极谋划、科学研究,按步骤要求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率先规划》已得到省委、省政府印发施行,朝鲁书记批示:此规划报告全面性、系统性、操作性较强,同时也得到农业部等国家部委、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得充分肯定。《吉林省农业可持续规划》已完成了全部起草、征求意见、论证等工作,已通过省政府审核,近期将以八个厅局联文的形式印发。《“十三五”总体规划》已完成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其它专项规划、专题报告都形成初稿。

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下一个阶段的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启动年。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所有规划都要完成审核印发。目前已进入四月,全国两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并3月17日公开。《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也将于近期。国家和省里“十三五”发展的思路目标、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等都已明确,一方面为修改完善各个专项规划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另一方面也标志着要抓紧推进各个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及审核等规划编制收尾工作。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抓紧推进《规划》的修改完善。各个专项规划、专题报告大都是去年年底前形成的,使用的数据往往都是2014年的,国家和省里新精神、新部署都没有很好融入。这次修改必须紧紧围绕这些问题,凡是总结分析使用数据必须使用2015年统计公报数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必须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要求相符,准确把握国家和省里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体安排,做到方向清晰,思路科学,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二)做好《规划》的各方面意见征求工作。我委制定的各个专项规划、专题报告是《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子规划,是一个有机联系统一规划体系,也是全省“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规划》间是相互衔接、相互支撑,也就是说我编制的各个《规划》间不能“打仗”,并且与各省直相关部门制定的专业规划也不能“打仗”。特别是数据使用上、目标设定上、任务提法上往往出现相互矛盾的问题。为此,各个规划、报告修改完善后,必须扎实做好意见征求工作。要在委内各个处室、单位间,也要在业务相关省直部门间做好意见征求,比如,农业科技规划就应委内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求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人社厅、省农科院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再如,园艺特产业规划就应在委内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征求省林业厅、省畜牧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于各方面意见综合吸收,并做好调整完善。

(三)做好《规划》的论证审核工作。在做好规划编制修改、征求意见的同时,各个处室、单位要积极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可以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去电去函咨询等方式,发挥“外脑”的智力支持作用,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在此基础上,报请委里各个分管主任审核把关。比如园艺特产业等《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提出20项重点任务,都应提交委党组会进行审核。

会议强调:为确保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必须高度重视。编筐窝篓重在收口。目前已进入春耕大忙季节,农业生产、农村改革等各项工作任务都全面展开,各个处室、单位的工作很忙。但这绝不是不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的理由。大家要统筹兼顾,两手抓,做到相互促进。要指派专人负责,留出工作时间。

(二)确保时间要求。到6月时间不到2个月时间,时间是很紧。鉴于省里“十三五”规划还没有印发,还需等待省里一些统计数据材料等,以及修改任务较重等,请各处室、单位按照以下大体时间掌握。要于4月20日前形成修改稿,5月1日前完成征求意见,在5月15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形成送审稿报委发展计划处。

第13篇

一要搞好调研活动,理清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是全县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对于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省政府、市政府对“十二五”规划编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了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围绕“实施四五战略、打造五大基地、建设小康壶关”的战略目标,按照《方案》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力量抓紧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县情实际,理清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规划的总体思路、区域环境、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城乡统筹、对外开放、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环境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基本框架思路,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要采取公示、听证等办法,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公众参与度、社会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使“十二五”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规划实施奠定广泛社会基础,变成社会各界自觉行动。

二要搞好规划衔接,形成发展合力。做好规划衔接,是提高政府宏观决策、微观领导、综合协调等驾驭发展全局的外在表现,也是形成政府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等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在要求。“十二五”规划编制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与相关规划有机结合。要做到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相衔接,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要相衔接,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开发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衔接的重点主要是部分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以及重大政策措施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相互协调,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三要突出规划重点,提高规划效能。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改革开放,都面临着许多纷繁复杂的任务,但有限的规划期限、有限的政策资源,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突出重点,增强规划效能,有重点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有重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快发展。特别是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划,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筛选提出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标志性、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只有这样,“十二五”期间,才能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才能把有限的政府资源用在多为人民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上,带动全局发展。

第14篇

一、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前期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事业,关系国家、国防安全和国家秘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加快发展基础测绘,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地区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本地区基础测绘项目,防止重复测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协调好本地区各部门对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和共享关系,逐步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推动信息化建设。同时,要通过实施基础测绘规划,逐步解决本地区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房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缺少基础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的问题,使基础测绘成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前期保障和先行作用。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由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围绕本地区**时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提供测绘保障。同时,统筹兼顾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旅游交通测绘服务等方面。组织各行业专家对编制的规划进行科学的论证。

(三)加强协调,促进共享。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征求财政、建设、信息产业、交通、水利、民政、旅游、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尽量满足各部门、各行业对基础测绘成果的需求,使基础测绘成果发挥最佳效能。各地基础测绘规划要与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相互衔接。

(四)确保资金投入和重点项目。各地基础测绘规划的制定要充分结合《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应按照《测绘法》的要求,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应尽量保障当地重点测绘项目的投入。

(五)基础测绘规划应兼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充分考虑农业产业规划、居民点规划建设、乡村道路建设、能源建设等方面对基础测绘成果的要求,切实发挥规划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作用。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基础测绘规划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本地区包括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在内的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二)1∶2000、1∶1000、1∶500大比例尺地形图覆盖和更新。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城市规划区1∶2000、1∶1000或1∶500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地图(DLG)、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高程模型(DEM)的覆盖和更新,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三)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包括:地州市级大地控制测量数据库,1∶10000、1∶5000、1∶2000及更大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地图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各种分辨率正射影像数据库,元数据库以及其他专题要素数据库等,满足构建“数字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的需求。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规划期原则上为**年到2010年,也可以规划至2020年。

四、规划编制程序及具体要求

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前期工作、起草、衔接、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审查等6个阶段进行,并于2007年上半年完成。

前期工作阶段:编制工作方案和进行规划前期需求调研工作。各地要组成专门的规划编制班子,安排相应经费开展需求调研工作。

起草工作阶段:根据前期工作的成果,提出发展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建议,编制规划方案初稿。

衔接工作阶段:将基础测绘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做好基础测绘规划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在规划理念、规划期限、规划形式等方面保持一致。

征求意见阶段:向本级政府各部门、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发展改革)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可采取发函、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形式进行。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09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