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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板芙镇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镇专职消防队反映。
中山市板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重点挂牌督办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21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5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切实做好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社区消防工作,深入普及消防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实现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达标,并通过市政府验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组长:张义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廖国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赖仲宏(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锦华(板尾村书记、主任)
成员:唐涛(党政综合办)、卢金轲(宣传办)、夏远辉(综治办)、陈敬陶(城建农局)、李简(应急管理局)、陈丽娥(市场监督分局)、庞景林(公安分局)、罗沛明(专职消防队)、李剑辉(板尾村)。
领导小组下设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设在板尾村),办公室主任由赖仲宏兼任,副主任为罗沛明、梁锦华。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板尾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日常联系负责人:罗沛明(13715608732、23186696)。
办公室主要负责板尾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包括收集整理整治的情况,向市报送工作进度等。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全面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完成排查整治“一户一档”建档工作。
(二)全面推广简易喷淋装置及消防技防改造。
(三)在适当位置建设市政消火栓和简易的消防取水口,在公共场所(单位)配备基本的灭火及逃生器材。
(四)按照农村消防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完成村消防站“两室两库”建设。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验收迎检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
1. 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深入剖析板尾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和工作措施。
2. 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市政府精神,下发整治方案。
3. 镇政府与板尾村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
4. 制定板尾村市政消火栓和简易的消防取水口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完成初期消防宣传攻势和消防宣传资料的印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
1. 组织召开板尾村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动员各单位、场所对照治理标准积极自查自纠,消除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2. 完成板尾村火灾隐患场所的排查摸底工作,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建立台帐,按时保质完成网格化巡查任务。
3. 对板尾村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从严查处。
4. 对板尾村消防安全状况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制度建设、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并进行建档登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8月)
1. 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主要“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学校、十五类场所、出租屋及无牌无照经营场所等进行整治。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场所依法整治;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
2.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本行业系统的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3. 持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网格员“三率”(检查任务完成率、隐患发现率、隐患查处率)。
4. 9月底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和简易消防取水口实施计划。
5. 按标准完成板尾村消防站建设,配齐基本消防器材装备,农村消防站“两库两室”建设率达100%,消防站队员受培训率达100%。
6. 消防宣传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大范围的消防宣传,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消防整治氛围。
7. 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验收迎检阶段(2021年10月)
1. 10月上旬,板尾村对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自评自改,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
2. 10月中旬,按照验收细则逐项排查核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3.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消安委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随时迎接市政府检查组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五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要落实整治工作中的领导责任,责任人积极抓好负责区域的整治工作;二是人员到位。安排全体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保障充实整治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有人落实。三是整治到位。要严格整治标准,真正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经费到位。全面落实农村消防站标准化建设,也要加大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五是培训到位。坚决落实检查“五分钟培训”要求,每个单位场所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基本技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留“盲区”。
(二)抓住重点,注重实效。对于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于一体“三合一”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一律依法关停并上报镇整治办;对于其他火灾隐患,采取法律、经济和技防等措施进行整改。对照市级验收标准,利用中山市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打造工作亮点。力求高分通过验收。
一、政务公开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国防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外,都要如实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规范流程,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务公开任务分工
依照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如下分工:
(一)综合科:负责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更新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协调、联系、督办市人防办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务信息;受理向市人防办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处理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件;负责市人防办 “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 政务信息的公开;负责市人防办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政务工作公开;负责公开市人防办领导简介、照片及工作分工;汇总上传公共信用信息(除外)。
(二)工程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与进展等政务工作公开。负责市人防办“办事指南”相关信息的。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其他行政工作的政务公开。负责市人防办“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执法”等政务工作公开;负责公开国家、省、市有关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并及时对重要文件进行宣传解读。
(三)指挥通信科(民防应急科):负责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公开。负责市人防办政务公开的“疏散基地”“区县人防”等相关信息的公开。负责预警信息、应急预案、应急事件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公开。负责防空袭演练、警报试鸣信息的公开。
(四)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市人防机动指挥所专业训练情况及训练成果等信息的。
三、政务公开形式
1.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并适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以xx市政府网政务公开栏、xx人防网、xx人防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
3.通过社会公示、服务对象座谈会和人防宣传“五进”活动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时间
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和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等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公开的时效性。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公开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公开。
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1.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提供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性文件、动态性或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2.按照“谁生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我办政务信息规定程序,各科室(中心)在拟制生成信息时,科室负责人要提出该信息是否应当对外公开的初步意见,报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对于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对口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市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内容后,予以公开。
六、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防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黄东升主任任组长,王海波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公开实效。政务公开要从人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依照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把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注意发现有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努力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贯彻落实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动省网上办事大厅分厅(以下简称分厅)建设,逐步提高网上办理事项的进驻率、办理率、对接率、满意率,确保今年2013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全市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并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网上办事大厅深度对接。
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分厅建设。
1.完成分厅所有功能的优化和完善。重点抓好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升级、市民网页、移动版网上办事分厅、e键通智能检索系统、星级评价系统、综合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等子系统建设。
(1)4月30日前,完成移动版网上办事大厅、e键通智能检索系统的功能开发并上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2)4月30日前,完成星级评价子系统、监控子系统的功能开发并上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3)4月30日前,完成网上行政服务系统优化升级部分功能的开发并上线,包括一表式申报、审批资源共享服务、审批事项管理、扩充一、二级审批平台业务协同、印章数据共享等5个子系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4)4月30日前,根据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系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5)5月30日前,建设目录同步系统,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目录数据同步,并实施动态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6)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与电信、移动、联通的话费查询接口开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
(7)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与违章信息数据、驾驶员信誉记录、驾驶人到期体验、换证、驾驶证状态、记分等信息查询接口开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交管局负责)
(8)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与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的行政审批状态信息查询接口开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9)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车船税缴纳情况查询、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接口开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税局负责)
(10)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用电信息、电费账单、网上缴费等接口开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供电局负责)
(11)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有线电视账单查询及网上缴费接口开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广播电视台负责)
(12)5月30日前,完成市民网页就业信息、旅游信息、天气信息、科普新闻等模块获取及主页定制、手机推送定制等其他管理功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13)6月30日前,完成自助填表及自助发证系统、网上支付结算子系统的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2.抓紧梳理、优化市直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并实现网上办理。
(1)4月15日前,梳理、优化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必须纳入网上办理的事项。4月30日前,完成服务事项的定义和工作。(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局负责)
(2)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4月底前,7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一级办理深度;6月底前,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二级办理深度、2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三级办理深度;年底前,95%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一级办理深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有关部门负责)
(3)实现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受理,10月底前达到60%以上,年底前达到90%以上。(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有关部门负责)
(4)6月30日前,实现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网上统一窗口受理,办理结果统一窗口反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有关部门负责)
3.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6月30日前,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省网上办事大厅分厅运维、安全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和制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4.完成分厅的测试工作。4月30日前,根据系统开发的不同阶段,完成系统测试工作,包括编写测试计划、测试用例,各阶段测试完成后,形成测试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5.开展培训工作。4月30日前,完成分厅的安装部署,编写用户手册、组织用户培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二)推进各市、区分厅建设。
1.4月15日前,各市、区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我市的有关要求,落实本地区网上办事分厅项目建设资金。(各市、区政府负责)
2.4月15日前,各市、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本地区网上办事分厅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并开展有关的招投标工作。(各市、区政府负责)
3.4月15日前,各市、区梳理、优化本地区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必须纳入网上办理的事项,按要求完成事项的工作。[各市(区)政府、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局负责]
4.6月30日前,各市、区进一步优化本地区网上办事分厅,并提高与分厅的对接深度。[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5.6月30日前,完成全市1316个社区(村)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区建设。[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6.6月30日前,完成对全市1316个社区(村)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区约3000名相关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7.8月31日前,在完成各市、区网上办事分厅建设的基础上,完成全市16个特大镇(街)网上办事分厅建设。蓬江区:环市、杜阮、荷塘、棠下;江海区:外海;新会区:会城、崖门、司前、双水;台山市:台城、赤溪;开平市:长沙、三埠、水口;鹤山市:沙坪;恩平市:恩城。[各市(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三)加强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察。
1.6月30日前,制定电子监察评价指标体系。(市监察局负责)
2.6月30日前,升级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网上办事建设进度和服务综合行政效能进行监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3月7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15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惠州现场会和4月27日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会的会议精神,迅速部署开展各级分厅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常务副职要积极协调解决有关建设资金筹措等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定岗定人,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服务事项进驻进度,优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落实工作倒逼机制。
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建设工作倒逼项目的通知》(江府办督〔2013〕4号)有关要求,从4月起,项目牵头单位每月1日和15日前将倒逼项目的落实情况书面报省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要把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纳入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作倒逼项目,促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高效、快速推进。
(三)加强督查督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监察厅《2013年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粤监发〔2013〕3号)的要求,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效能监察作为2013年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一季度对按照进度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二季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季度对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四季度对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实施问责。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行政为公、执法为民”工作理念;以提升城乡发展战略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为目标,积极参与创卫活动,以全县辖区范围为整治抓手,以实现城乡环境“畅、绿、亮、洁、美”为目标,监管并重,标本兼治,实现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建设为目标。
二、工作任务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着力乱推乱放、垃圾乱倒、车辆乱停等“九乱”整治,严格落实包卫生、包秩序、保设备、包绿化、包外观的“门前五包”,和城市管理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一)开展城乡环境整治。
1.加强户外广告、电线乱扯乱挂现象的综合执法,规范整治县城“蜘蛛网”现状。
措施:一是加大相关法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电线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依法拆除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的广告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匾额及时拆除或整改;三是督促商户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临街墙面、箱体、线杆等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违法张贴现象。
2.加大城乡“九乱“规划监察执法力度,做到城区“五个无”:无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
措施:一是充分利用车辆流动宣传、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栏、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加强市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建立市容市貌曝光平台,跟踪曝光影响市容市貌的个别“难缠户”,直至依法取缔;三是科学规划停车位,完善禁停标识。对在人行道上禁停路段停车、逆向停车、停车不入泊位、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清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的“僵尸车”,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对违章车辆进行曝光,严格按照处罚程序,依法处罚违章车辆。 四是加大相关法规和危房翻建修建申报流程宣传,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宣讲;五是摸排违建底子,开展巡视巡查,对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减少群众损失,并建立违建台账;六是按照谁负责谁监管、谁监管谁拆除原则,构建防范和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不按程序申报或者超标准建房依法处罚、依法拆除,做到当罚必罚、应拆尽拆。
3.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前卫生、绿化、市容彻底整治。
措施:一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领导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专职领导分管,专门部门主抓,建立工作制度,协调、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工作开展,并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人员,每日对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当约定“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电话以及法律责任,明确限期整改、履约责任保证等处理措施。三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联动机制和巡查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城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对巡查出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户,进行通报,责令整改,监督其履行职责。四是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执法。通过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方式,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进行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2.加强垃圾、落叶露天焚烧执法。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时空地的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对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城区露天熏制腊肉执法。按照规定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违规在露天熏制腊肉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4.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依法依规清理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提升烧烤、大排档经营作业,严控店外经营影响街容街貌行为,严格执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业务培训。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教育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认知,从而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开展整体执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支持的培训工作,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将责任列出清单,把任务分解到岗位、到人头,扎实开展执法行动。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法依规加大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测评目标
以改进服务窗口工作作风为核心,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对中心窗口进行评议,不断强化中心窗口依法行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树立“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测评内容
主要是测评服务窗口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勤政廉洁、服务质量等方面内容。
三、测评方式
主要通过一事一评、短信评价、电话回访、群众评议卡、现场回访、登门走访、民主评议七种方式进行评议。
(一)一事一评。由服务对象在办理完每件业务后,在电子评价器上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进行现场评价,评价结果自动进入电子审批系统生成考核成绩。
(二)短信评价。服务对象在办理完事项后,如不愿意使用电子评价器现场评价,电子审批系统将在半小时之后自动向其手机发送短信,请其对该事项的办理情况予以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回电子审批系统生成考核成绩。
(三)电话回访。每周从各窗口办理的事项中,通过窗口记录和电子审批系统存档,随机抽取50―100名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结果计入月底考核。
(四)群众评议卡。每天通过导办服务台向到中心大厅办事的群众,发放群众评议卡50份,对服务窗口进行测评。
(五)现场回访。在中心南、北两个大门口,随机对来中心大厅办事的群众进行现场回访,每周不少于8次,主要询问办事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办事程序和效率的意见,倾听群众真实的意见和建议。
(六)登门走访。每季度走访机关、企业、社区、村居、单位10―20家,与他们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机关建设、企业发展和群众的所需所盼,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七)民主评议。年终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各窗口的服务效能,进行民主评议,促进各窗口行政效能及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四、结果运用
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将计入当月各窗口考核成绩中,对办事群众不满意的窗口和个人,经中心管理办查实凡是因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造成的,中心管理办将按照专项考核办法的规定,取消该窗口和个人参加的“优胜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和“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该窗口年度“群众最满意窗口”、“群众最满意窗口工作者”和年度“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评选资格。
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管理中心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对标比拼勇赶超”活动部署,根据《金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双勇双创”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促进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力争各条线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和双向沟通,促进团队协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和执行力,确保当前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督查对象
市枢纽办、市建管中心在岗在编及全体集中办公人员。
三、督查内容
1. 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 上级和本单位领导批示或交办的重要事项;
3.年度工作要点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及工作计划(包括年计划、季目标、月任务、日安排)执行情况;
4.对工作例会、专项协调会明确的事项落实情况;
5.管理制度落实、团队协作及工作效率情况;
6. 对于上级收文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公文流转时一并进入督查台账,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7.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期间计算机使用情况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敏感行为;
8. 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督查方式
1.日督查。每天上下班时间对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在案;下班时对当天微信群布置需要完成任务的工作组或责任人进行提醒。
2.周督查。各部门对照自身已排定的月度目标任务,于每周五排定下周工作计划并报至督查组,要求细化到每半天,督查组不定期对每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3.月督查。每月底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与年度目标任务中细化的月任务目标进行比对,并出具督查通报。同时,将月度工作例会上明确的决策事项进行登记并交办。
4.季督查。按季度对督查台账作全面梳理,如有未按照要求截止时间完成任务的,要进行重大事项专项督查,承办部门须书面说明该项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原因、解决办法及下步措施。同时,将季度工作例会上明确的决策事项进行登记并交办。
四、督查原则
1.围绕紧扣中心工作,政令畅通的原则。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每一时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督促检查,对单位的重大决策、领导关注的重大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狠抓落实,维护决策权威,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实事求是,互相配合的原则。督查组要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各部门要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如实向督查组提供相关材料。
3.认真办理,及时报告的原则。对已立项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必须认真抓紧办理,按交办通知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同时按时限要求分段报送办理进展情况。办理结束后,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五、督查程序
1.立项登记。由督查组根据督办内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明确牵头部门、协办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督办通知。督办事项登记后,督查组要立即通知承办部门,明确督办事项内容及时限要求。对文件、会议已明确承办部门和办结时限事项,不另发通知。
3.督促检查。督查组要督促各承办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所承办的工作任务。过程中对决策实施和工作部署落实中落实有难度的问题,可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进行跟踪落实。
4.综合反馈。承办各项督办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负责起草反馈意见或报告,报督查组审核。对符合办理要求的,由督查组向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原部门重新办理后上报。
5.立卷归档。对督办事项的相关材料,督查组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及时立卷归档。
六、工作要求
1.明确督查和承办主体。督查组为督办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通报;各部门负责人是落实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办工作的落实负总责;各承办部门是督办工作的具体落实部门,对所负责的事项,要按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在反馈承办情况时,要力求做到快速、准确、精炼、规范。
1、通过不断学习、加强了财会人员的财务安全思想觉悟。半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计划财务科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进一步学习党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会议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等一系列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和各项业务的学习、培训、考试,同时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会人员专业学习、培训、考试,按照机关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严格规范、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取得较好效果。
2、加强对财务室的管理,注意硬件建设,财务室位置设置合理,墙面为砖混结构,门、窗应有防护栅。室内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并设有报警器。
3、专人对财务室进行管理,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做到人离灯熄,并关掉其它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
4、经常对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5、加强对现金、票据、凭证、帐目、印鉴的管理,按财务规定保存、放置。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6、存取现金,金额达一万元或一万元以上的,至少由2人或2人以上同往,并尽量缩短存、取款时间、路线及注意时间、路线的安全。
7、非财务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财务室柜台内,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1.参改单位总体情况。大余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2013年设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规划指导股、政策研究股、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股等4个职能股室。
主要职能:
(1)负责《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
(2)研究提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对各项规划、计划进行指导、论证、协调、综合评估和衔接。
(3)研究提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设建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落实。
(5)研究提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资金安排建议,加强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6)研究提出我县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划和建议,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
(7)组织和协调向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对接汇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
(8)组织和协调开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交流协作和宣传推介工作。
(9)负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参改人员情况。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的通知》(余编字〔2013〕30号)文件核定大余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实有参改人员7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员及其他3人。
3.现有公务用车情况。我办无公务用车。
4.其他情况。我办在编在岗7名,主任(正科级)谭家福,副主任(副科级)叶际江、唐先锋,正科级干部际尚清,科员及其他干部朱春燕、罗振铭、蔡聪,无公务用车和司勤人员。租车费等其他相关支出7.38万元/年。
二、公务用车改革
我办无公务用车,无需涉改公务用车保留情况、保留车辆更换号牌情况。
三、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
我办无公务用车,无需处置公务用车。
四、司勤人员安置
我办无司勤人员,无需安置司勤人员。
五、车改经费测算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7.38万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6.83万元,节支率8.05%。
(一) 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
1.我办无涉改公务用车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
2.其他相关支出。2013-2015年年均租车费7.38万元。
车改前总支出为7.38万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
1.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参改人员7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科以下3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550元/月、科以下450元/月(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级别公务员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为4.5万元/年。
2.我办无保留车辆和保留涉改司勤人员,无保留涉改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及涉改司勤人员的支出。
3.其他相关支出2.33万元。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预计为6.83万元,较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节约0.55万元,节支率为8.05%。
六、方案实施
1 县级办公室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分析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城镇化建设,县级办公室作为市以下级别的政府直属单位,有必要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注重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1.1 对时展适应的迫切要求
县级办公室档案管理的有效性之一就是它是作为新时代信息产业背景下的重要构成部分,为县级地区政府工作人员查阅信息、调查资料提供了巨大便利,提高了办公室工作效率。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加入,也让县级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身地位更加突出。县级办公室应该注重与时俱进,更好为县域人民服务,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要把县级档案管理工作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体现工作价值,将其放在社会需要的第一位,体现其在县域整体社会服务工作中的有效性。
1.2 对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档案管理工作无论在哪里都讲求持续性和连贯性,县级办公室相对城市而言资源有限,应该采取符合自身实际状况与县域发展要求的管理手段来展开工作,合力维持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县级办公室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档案管理工作不是一次性形成的,它的形成一定存在具体的时间性与历史性,这些都是确保档案管理完整性的关键。所以为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可持续发展特性,一定要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1.3 对国民经济、社会协调的有利辅助
县级档案管理工作的第3点有效性就是它促进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进程。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发展与经济进步都是无法离开档案的。所以县级办公室一定要抓紧档案管理工作发展,以此来间接推动县域经济,争取早日实现城镇一体化发展目标。县级办公室要明确档案就是对过去的记录,对未来的参考,要时刻都体现它的有效性存在价值,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1]。
2 县级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的有效途径
县级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要走信息化路线,也要走基层群众路线,本文主要从这两大?用胬刺教炙?的管理工作效率提升有效途径。
2.1 基于信息层面的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途径
实质上,我国县级办公室在档案管理工作方面还在沿袭走老路,用传统方式管理档案,这在先进社会已经落伍,应该在档案管理方面走现代化路线,这其中就包括管理内容与管理技术手段的全面现代化。县级办公室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到对档案收集、整理、存储、保存管理的一体化进程,建设现代化库房和档案保护技术,计算机管理档案,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进程,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路线。另外,像缩微技术、激光光盘技术、静电复印技术、3D打印技术也应该融入到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实现对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解决途径,解决传统中无法彻底解决的档案管理问题。
再一点,要充分利用颇为人性化的人工智能技术,有效通过计算机技术来延伸技术人员智能水平,通过它们来解决对档案的收集与分类问题,推动县级档案智能化管理发展进程。
最后,要结合数字化多媒体档案信息管理核心,结合光盘存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宽带数据通信传输技术来为用户提供共享式多媒体档案信息资源库,实现对档案的全媒体完整数据管理模式,丰富档案开发利用手段,加快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规范化路径,同时对某些县内办公室的珍贵档案原件进行有效的数字化保护[2]。
2.2 基于县级办公室组织内部与外部基层的档案管理工作效率提升途径
县级办公室要围绕自身组织内部与外部基层来展开一系列的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优化方式,本文主要提出以下4点。
1制定文件,扎实培训
县级办公室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一定要避免少走弯路,要实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为此应该多走出去,向其他单位借鉴学习,更应该制定和引发相关业务文件,创建示范县发展体系,扎实搞好县内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对档案人员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全面培训。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协作工作
应该以县级办公室为核心,推动全县建设档案工作向前发展,为此,应该在县内各级涉农部门构建联动机制,确保他们各司其职,制定契合于县域发展现状与实际政务工作的《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全面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开展基于基层治理与集成民主建设的县级公共服务活动和社会管理改革活动。做好档案管理中有关职工管理、企业管理乃至土地管理、林权管理方面的相关内容,并对专项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有效归档,确保档案质量要求,也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的部署协调关系,争取做到县级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同实施、同完成。
3突出管理特色,创新管理机制
县级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一定要做到积极稳妥,要从县域发展的大局观来考虑问题,即确立多个乡镇和社区来作为档案管理建设试点,共同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添砖加瓦。为了突出县级办公室档案工作管理特色和创新机制,本文提出两点创新做法。
首先,可以考虑将县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提前接收入馆。这样做也是为了积极主动和提早谋划县内林改工作,指导林改材料的快速形成、完整收集和妥善整理。例如某县级办公室就按照相关业务标准对林改档案进行了整理规范,将县内的6000卷档案直接移交到县档案馆保存,基本确保了林改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更方便从业人员及老百姓随时查阅。该县由于林改档案成绩出色,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了“林改百强典型县”。
其次是可以考虑将婚姻登记档案提前接收入馆。县级办公室应该成立成立专门的县级婚姻登记处,方便老百姓生活。县级办公室应该主动联系县婚姻登记处,将每年所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接收入馆,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同时也非常利于老百姓利用查看。
以上两点涉及民生的话题都是现如今地方或县级办公室在档案管理方面需要作出的改变,这样做才能使民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也更有利于百姓的日常学习、工作与生活稳定。
4完善“三农”档案信息资源
县级办公室目前都已经建立了公众信息网,也要通过这一网络来实现“三农”教育。围绕县域老百姓所关注的话题开展“三农”政策方针、政务信息、档案法规、档案业务指示与查档指南的相关教育,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宣扬和相关信息资源,实现权限档案的资源共享,这也是县级办公室完善“三农”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工作与宣传工作的最佳手段[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切实落实乡、相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领域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着力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准入、淘汰落后、整顿关闭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管,力争全乡不出现一家非法非煤矿的生产,不出现任何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重点地区:以非煤矿山分布相对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采石场安全生产。
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的。
2、已吊(注)销证照应关未关或关闭取缔后反弹的;
3、超层越界、转借许可证照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
5、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建设施工、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的;
6、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制度缺陷
1、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4、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
5、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7、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8、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9、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工作步骤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治理集中行动阶段(3月上旬-5月中旬)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2013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和联合执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顿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矿点,及时提请上级部门按“六个不留”标准依法关闭到位;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由企业立即自行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逐级上报备案。对重点矿区,由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监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
(二)重大隐患全面整改和挂牌督办阶段(5月下旬-8月下旬)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治理资金,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停产整顿责任人和措施,相关部门暂扣证照和跟踪督查,确保停产整顿到位。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返还证照、恢复生产。停产整顿期间,企业按整改要求实施隐患整改确实需要民爆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执法文书,对其严格实行民爆物品限量审批。
(三)整治验收及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9月1日起,以安监站为主,组织对本区域内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整顿关闭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作书面汇报。
2、9月11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汇报市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设立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安监站。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整治。一要分析研究薄弱部位,确定本地区打非治违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增强打击整治的实效。二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打非治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注重效果,跟踪监管。要着力强化打非责任,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四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五要探索建立“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乡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打非治违”工作体制机制。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的总体目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全面完成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重点突出、统筹推进、量质并举、实现目标”的总体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中心工作有新突破、重点工作有新成效、全面工作有新进展。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将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科室,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协调解决问题
各责任单位要在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全力配合,共同促进工作落实。要善于突破难点,疏通环节,解决问题。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协调各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凡需要市上出面协调的,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任务分解中未提及的部门和工作任务,也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四、跟踪督查督办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对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督办,各责任单位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督办工作,重点了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目标,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重点检查,政府重点督查的原则,突出高危行业和重点域,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任”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现存隐患,依法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点和主要内容
检查的重点:马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兴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信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县鼎鑫屠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马关分公司、马关县农具厂、马关县磁选厂、马关白马化肥厂、县内已建电站。
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
3、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省、州、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善情况。
5、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半年和年度量化考核。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按照元旦、春运、春节、“两会”、州庆、“五一”、“六月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雨季等重要时期,采取企业自查、县经济商务局组成检查组检查的方式,适时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企业要充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好。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工作敷衍塞责,检查流于形式,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企业,县经济商务局向县安委办上报工作情况,由县政府督查督办。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检查,要严格细致认真排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在节日、汛期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要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一、工作目标
实施“养老院安全达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患“清零”,根据消防安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安全服务设施标准化,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盯紧养老服务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养老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二)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强化安全用电动态监测管理。要加强电器产品使用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离岗、脱岗、睡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四)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宣贯。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培训班,宣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安全标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增树一批示范单位。
(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养老机构职工和院民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操实训。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月至3月)。认真总结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制定《深化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二)排查阶段(4月到6月)。全面组织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一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全员培训、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要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排查,完善台账资料。
(三)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零”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关执法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到位。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机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般火灾隐患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限期改正等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县局成立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王宁胜任组长,胡德平任副组长,组员:李小琼、刘兰、万润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助局,刘兰为联络员,负责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要与相关部门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第一时间约谈机构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发现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三)加强信息报送。县民政局继续实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及时推进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送县民政局307室。从3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将工作小结及附件2和附件3报送至县民政局307室,12月22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2.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3.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1
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络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附件2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检查情况
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
星级宾馆饭店
易燃易爆场所
客运车站、港口、码头
养老
机构
医院、疾病控制中心
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
培训机构、技工院校
施工现场
老旧
小区
群租房
城中村
“三合一”
场所
大型商业综合体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隐患数(处)
整改隐患数(处)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
2、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
附件3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家)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
建立信用体系
“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
能实操实训
2019年
2月以前
存量
2019年
2月以后
新增
政府挂牌督办
销案整改
媒体集中曝光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单位(家)
纳入社会征信记录系统(个)
纳入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个)
培训合格单位(家)
培训合格人数(个)
培训人员成功扑救火灾(起)
县级挂牌
市级挂牌
省级挂牌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个)
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套)
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单位(家)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起)
培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个)
消防安全达标社区(个)
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个)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查处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加强部门联动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全面开展环保后督察,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续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年以来国家和省上领导批示要求查处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局环境监察建议书督办案件,国家、省、市级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重复上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环境违法问题。
3年中办国办环保督查中要求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和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地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措施进行专项检查,以全面落实“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目标,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脱硫设施等重点减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查清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包括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水质和污泥处置的动态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没有按要求建成或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继续列为省级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单位,限期解决;对建成一年后运行负荷率达不到设计能力60%不含污水实际处理率达到国家要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造成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的要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批评;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的未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拒报或者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要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其运营单位进行处罚。对无正当理由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查清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以及地下水监测情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对已经封场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甘政发[]16号)确定的污染减排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全面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尽早发挥减排效果。
加大对燃煤电厂和有色冶金行业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综合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1重点检查年以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
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各地要根据年制定的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彻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生活污染源直接排污口,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企业死灰复燃。
2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对威胁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对近年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加大对重点流域地区造纸、制革、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要及时报请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要在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的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3对年开展的造纸、电石铁合金和涉铅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能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电石铁合金行业的现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年未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的企业在年内全部安装到位。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全面落实。
4加大对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要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单位进行排查,加大居民集中区、重点流域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市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动员和部署。务必于7月30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行业和重点流域存在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8月底、9月底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月20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市政府成立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发改、经委、国资、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和电力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各级环保、发改、经委、国资、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和电力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大督查,严格考核
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区域的集中整治情况,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和考核,重点对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工作开展及总结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挂牌督办
各县(区)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查处重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各阶段工作重点,各县(区)要加强挂牌督办一批污染严重、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违法案件。同时,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四)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各县(区)要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物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加强对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续督察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治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五)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各县(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同时,不断在产业政策、金融信贷、产品运输、流通和消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行政部门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经营业主或企业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XX区委第X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XX区委巡察办:
2020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XX巡察组对XX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1年X月X日,XX巡察组向我本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公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为全面落实巡察意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巡察整改。
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针对性和指导性强。指出了公司党支部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3个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巡察意见反馈后,X月X日下午我们立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我在会上首先指出,我们要明确政治态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服从上级党委的安排,虚心接受整改建议,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组织落实、考核评价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支部书记王军兼任,办公室负责问题整改的具体布置、检查和督促。
二、统一思想认识,带头谋划整改方案。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做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梳理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范围、划出责任重点、明确整改时限。巡察反馈会后,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公司全员逐条逐人发表了看法,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整改建议。我牵头主持制定和修订了临桂物资总公司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4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司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的工作,各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并带头严格执行,让制度真真落地。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人,要求各责任人立即部署研究制定反馈措施,并立即开展整改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从严执行巡察意见。
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严格巡察整改工作,我们坚决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强调要求公司上下端正“基层有问题、根子在管理层”的认识,树立“业务问题是表面、思想作风是根本”的意识,逐条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从严强化党支部“党要管党”责任,规范了党支部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实“”等基本制度,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落纸”不“落地”现象。强化明责、履责、尽责的压力传导,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全员纪律意识与行为,自觉着力解决廉洁从业要求“入耳”不“入心”的问题。我们注重将“四种形态”的第一、二种形态充分运用和压实在基层,推动党员廉洁从业意识真正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