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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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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把解决问题、推动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测绘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做好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消防基础设施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审批工作。(负责任股室:国土综合利用股、行政审批股)

(二)推进矿业开发转型升级。科学编制实施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提高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大幅减少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数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淘汰落后开采技术与设备,推进建设数字化矿山,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和办公室管理制度、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深入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强监管严执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矿产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勘查开采以及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地下开采矿山主体资格管理,严禁以分包、转包等工程建设名义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好我县地质勘查、测绘行业日常监督管理。(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四)提高“打非治违”执法水平。加强矿产资源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我县矿山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标准、合法。强化行政执法处罚、行刑衔接、失信联合惩戒、约谈警示、公开曝光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股室: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政策法规及执法监督股)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州自然资源局、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和要求,制定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各股室的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各责任股室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归类,明确整治的重难点及下一步方向,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上台阶,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巩固提升与成果汇报(2022年)

采取措施巩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确保隐患不反弹;将行动取得的成果收集整理,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按期完成。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别重大事故根本杜绝,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山水城市”,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稳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安全监管基础明显增强,各方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结合行业实际,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开展对各类风险的基础调查、滚动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区交运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运输市场。

5.建快速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长效机制,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底数摸排,强化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严格挂牌督办,开展隐患清零。深刻汲取国内、区内近年来较大和重特大事故教训,对近年来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分析,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道路运输方面

客运市场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向汽车东、西站点派驻驻站分队,督促汽车落实对入银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和登记主体责任,对入银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核酸检测单查验制度;二是增强源头管理,认真开展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行为专项整顿活动。重点督促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杜绝客运站不按规定售票、不及时结算运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载体,以双随机为抓手,配合市运管处对辖区内客运企业主体资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动客运企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市场方面:进一步加大货运市场实行源头管理。一是深入全区货运企业、货物集散地等源头部位,认真开展调研,摸清底子,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积极协助市处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落实危货运输安全责任制,实行微机化管理。要求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危货车辆技术状况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配合市处和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综合评定,实现了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三是督促货运企业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指导货运企业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驾培行业监管方面:按照驾培改革要求,一是督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新的教学大纲,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驾校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教练员的管理,遏制驾驶员培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全面落实计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做到制度上墙,公开公示,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在驾校组织开展“优质课、公开课”活动,提高培训质量。推动驾驶员培训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促进我区驾培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驾校标准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四是加大驾培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方面:一是经常性的组织召开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例会,及时传达上级运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经营者学习现代机动车维修经营理念,为企业间相互交流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搭建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二是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对新申请企业的准入资质审核和已许可企业的改造升级,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三是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参加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规知识培训。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很好地规范了全区维修市场的作业行为,提高了维修质量保证系数。

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根据《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并公示以前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

2.公路安全及工程建设方面

(1)集中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桥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2)公路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为重点,开展工程施工专项整治,严防项目施工建设作业事故的发生。

(3)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至青城古镇旅游公路安装区间测速监控设处,振动减速标线17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乡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继续教育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保证培训质量。推进实施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五进工程”,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实操和履职能力现场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培训机构等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送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现场互动体验和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区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3.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4.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依法严格查处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增加违法违规代价。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局属站所、各股室要结合本领域实际,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至12月)。要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度,倒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区交运局将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好经验、好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督办重点工作进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动责任落实。局属各站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单位从严从重查处,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第3篇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 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 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 年 6 月中下旬至 12 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 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 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4篇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和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历史性、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科室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并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街道排查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校园、农林水、能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要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以危险化学品、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在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逐步淘汰、关闭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产能及工艺装备,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村级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及排查表格,定期开展网格巡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

(七)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配合上级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到2021年底,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为高危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支持。

(八)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检举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九)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按照《持续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在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2021年,全街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小微工贸企业达标比例75%,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积极鼓励企业提升达标等级,推动一批优秀企业建设成为一级、二级标准化企业。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督导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指导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统筹全街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武装民兵和森林消防,组建专业应急队伍,推行规范化管理、训练、作战和保障,打造一支地方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重点专业救援队伍装备的配备,结合行业特点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布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各村(社区)要通过动员部署会、微信助推、短信速递、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各负有安全职责的科室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并把方案传达到每个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方案,推动“十大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村(社区)、各科室及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抽调骨干力量(各村、社区要安排一名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村、社区和街办各相关业务科室及有关单位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街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在街道三年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书记为属地第一责任人,各有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业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实施细则,细化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相关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统筹协调。街道应急办公室,负责全街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研究解决。各村(社区)、相关科室、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年行动工作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推进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第6篇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三、整治目标

以总经理为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组织

成立“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 员:XXXXX

六、公司主要任务围绕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

4、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

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

6、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8、岗前培训教育、专项培训教育的落实

七、公司排查整治内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效;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培训完整有效。

(3)办公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工作期间需穿防静电服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车辆的关键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运行,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 ,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20年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深入现场排点区域

(一)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车辆的日常检查运行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做好专项预案。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知识学习。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半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2、认真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运输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违”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运输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第7篇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局机关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龙任组长,由副局长柳长春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组员。所有学校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县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学校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科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及各办公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处室、不漏班级、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插座;增加灭火器数量。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第8篇

各单位: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三)各区域督办人员将验证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报XXXXX统一汇总后在2021年11月30日报XXXXXXX。

第9篇

为进一步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根据现行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我区上一轮乡镇财政体制的执行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建立新一轮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与兼顾乡镇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满足乡镇行使职能基本需求与加强区级财政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调动乡镇积极性与兼顾区级财力可能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促进东部新区加快发展与兼顾东西部协调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总体办法

在执行现行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区对乡镇实行“划分收入范围、确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综合分成、短收赔补”的乡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三、收入划分

对列入乡镇收入范围的各项税费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结合市对区的财政体制口径调整后进行如下划分:

(一)中央级收入:消费税,增值税7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60%。

(二)省、市级收入: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0.8%(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40%为省级收入),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的52%以及契税。

(三)区级收入:增值税12%。

(四)区乡镇共享收入

1.区乡镇综合分成收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2%,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48%,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80%。

2.专项分配收入:城建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采矿权有偿出让收入、代征外来建筑税收、代征运输税收。

四、支出的划分

乡镇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管理等各项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五、收支基数的确定

(一)收入基数:以2011年乡镇综合分成收入为基数,2012年实行基数零增长,从2013年开始每年在此基础上织里镇、八里店镇分别环比递增10%作为当年收入基数,东林镇、埭溪镇、道场乡分别环比递增7%作为当年收入基数,妙西镇、环渚街道分别环比递增5%作为当年收入基数。

(二)支出基数:以上一轮乡镇支出基数为基础,适当提高行政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转移支付标准,按2011年底在编在职和行政事业离退休实际人数,结合行政区划调整,重新加以核定。具体按以下标准进行核定:乡镇行政经费,行政在职以2011年底实有在册人数人均2万元标准加以核定,行政离退休按2011年底实有在册人数人均4.23万元标准加以核定,其中在职公用经费按人均5000元加以补助;乡镇事业经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事业在职以2011年底实有在册人数人均1.35万元的标准加以核定,事业离退休以2011年底实有在册人数人均2万元的标准加以核定;社救、优抚等民政事业费支出按2012年初区民政部门核定的支出基数确定;教育支出,按2012年1月1日国家政策性标准由区财政重新加以核定,其中上一轮体制内教育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经费以及市以上的政策性增资经费由区承担的部分纳入乡镇支出基数。对以后年度教育公用经费的增长经费以及市以上的政策性增资经费由区、乡镇各按50%承担;对乡镇中小学校校舍维修经费以及其他临时增加的教育经费支出由乡镇财政承担。

六、分成办法

(一)综合收入分成

1.根据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按人均财力45元的标准核定区对乡镇财力性转移支付,对完成核定收入基数以内的(包括核定收入基数),以2011年度全区乡镇常住人口数占50%、学生人数占20%、教师人数占20%、机关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占10%四项指标加权后,对乡镇实行固定分成。

2.对乡镇综合分成收入超过收入基数以上的区得部分,实行三七分成,即区得30%,乡镇得70%。

(二)专项收入分配

1.城建税:在核定的支出基数的前提下,以2009—2011年三年城建税平均数作为固定基数,对乡镇当年实际征收数超基数的区得部分,小城市试点镇、中心镇实行二八分成,即区得20%,乡镇得80%,其他乡镇实行三七分成,即区得30%,乡镇得70%。短收按相应比例扣减支出。

2.教育费附加:按乡镇当年实际征收数区得部分(85%)的10%返还乡镇专项用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善办学条件等教育支出,90%由区实行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教育。

3.城镇土地使用税:以2009—2011年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平均数作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区、乡镇实行三七分成,即区得30%,乡镇得70%。若市级出台专项奖补政策再作专项调整。

4.资源税:以上一轮区对乡镇财政体制年度内资源税平均数作为固定基数,基数内区得部分实行八二分成,即区得80%,乡镇得20%;超基数以上部分实行分成,即区得60%,乡镇得40%。

5.采矿权有偿出让收入:对区域内采矿权出让所得收入,区得部分(50%)按实绩数实行三七分成,即区得30%,乡镇得70%(其中10%需经区考核后返还乡镇)。

6.代征外来建筑税收:按当年实际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的区得部分与乡镇进行4:6分成,其中超过2011年实绩数部分区与乡镇2:8分成。

7.代征运输税收:当年实际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的区得部分全额返还,同时对市补部分进行一并返还。

8.土地出让金结算:对经营性用地投资项目,按其净收益的20%实行区级集中;对区级现行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在政策执行期内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涉及到经营性用地区级土地收益分配优惠政策的,区级集中至少不得低于总地价款的5%,专项用于弥补社会保障支出;对引进总部经济等重点服务业用地项目,采用“一事一议”办法。

(三)区对乡镇的收入返还

以2011年度实际税收返还数为基数,从2012年开始,区对乡镇净上划中央收入(仅指增值税的75%部分和消费税)比上年增加的部分,参照市对区的收入返还办法,按1:0.1系数进行返还,即上划中央收入每比上年递增1%,返还0.1%。

七、政策承担

(一)财政优惠政策的兑现。从2012年开始,凡区级及以上政府确定的对企业的优惠政策,按体制的收入划分范围和分成比例由市、区、乡镇财政分别承担。

(二)为鼓励外贸出口,出口退税区级承担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三)对乡镇之间引荐、迁移的企业所产生的税费,按以下办法进行分配:对引荐企业新增税收的乡镇所得部分,前5年50%划归项目引荐的乡镇,以后分别按20%与80%由项目引荐乡镇和项目所在乡镇分成;对市直企业及区内原有企业整体迁建的,以迁入企业前一年税费收入为依据进行调整;对区负责引进并由区直接负责基础设施配套的企业所产生的税费,不直接参与乡镇体制分成,但考虑到项目所在乡镇做了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对乡镇按照该项目税收收入区得部分10%进行补助。对特殊情况的由区协调后另行确定。

(四)对市已经政策明确的扣款事项,如援疆建设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建设资金、学生接送车运营补助等按区与乡镇各50%进行承担,在体制结算时一并结算。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除市以上的补助资金外,区级负担部分由区、乡镇各按50%的比例进行承担,其中乡镇承担部分先由区级财政垫付,待乡镇财政体制结算时再一并清算。城镇居民低保由区财政承担。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后,新增经费支出除市及市以上补助以外,区、乡镇财政总体上各按50%承担,其中: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运行经费中的事业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其余区及区以上补助资金由区财政结合乡镇应承担部分与乡镇财政结算。

(七)在各乡镇范围内,凡未能完成区定节能减排目标以及被区级以上部门列入环保、安全生产整治不达标的企业所产生的税费,不参与当年乡镇体制分成,直至达标后的次年方可纳入。

(八)各乡镇当年所属规模企业亩均税收达不到全区规模企业平均亩均税收的,其税收差额部分按6%的比例进行上解。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实行分类奖补机制。凡乡镇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确保完成当年社会保障基金征缴任务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凡乡镇当年财政总收入达到区本级财政总收入的增长比例的奖励2万元;凡当年乡镇财政体制内综合收入超过全区平均增长水平的,对超平均增长水平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0.3万元;凡乡镇负责协助组织征收的外来建筑企业营业税、小税种代征协征的税收收入,在专项分配收入政策的基础上,再按区得部分的8%进行奖励。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和协税、护税网络,加快发展经济,通过经济总量的扩大、产业结构的优化来增加财政收入,确保辖区内各项税费的及时足额收缴,不断增强乡镇实力。进一步深化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与促进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完善预决算制度和乡镇集中收付制度,规范预算内、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行为,逐步加大预算执行公开力度。按照体制中明确的区、乡镇职能,严格按照规定分级确保教育、支农等法定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的增长,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按照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债务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对乡镇债务的管理。有债务的乡镇在超收分成的安排时,不得少于超收分成的10%用于偿债准备,市、区明确用于偿债的土地出让金集中款必须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指导与体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对体制运行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变化、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波动等情况,要及时研究,提出完善方案,确保本体制的顺利实施。

(三)各乡镇的财政收支基数,由区财政局核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另行下达。

(四)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政体制及其与乡镇(街道)的体制关系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