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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意见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学生工作意见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学生工作意见

第1篇

一、加强大学生创业组织和评价体系建设

(一)积极扩大基金工作网络。在全市现有十个分基金会基础上,积极发动有需求有准备的高校或其他机构共同设立分基金会。争取每年新增1-2个,进一步扩大基金资助工作范围。

(二)完善分基金会评价管理体系。将分基金会考评标准和激励机制长期化、固定化,推动各界切实提升认识高度,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

二、广泛宣传创业精神,培育创新创业意识

(一)加大高校宣传力度。依托分基金会的校园优势,组织创业知识讲座,宣讲创业案例,普及创业知识;发挥校园学生组织的主观能动性,组织高校宣传,提高基金的校园知晓度;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刊物等媒体,宣传基金政策,塑造成功创业典型,营造全社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组织举办创业周活动,形成传播创业文化的聚焦点。在成功主办两届“创业周”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举办“创业周”,通过一周密集的主题活动,汇集各界资源,吸引全社会关注创业、支持创业。

三、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一)推动高校逐步加强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组织具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和沙龙活动,弥补初创期企业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

(二)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将实践问题和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紧密结合,深入调研创业企业案例和发展现状,分析企业成功与失败的原因,总结普遍性规律。

四、拓宽基金资助范围,扩大基金受益面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基金进一步拓宽资助范围,扩大基金受益面。

(一)扩大基金资助对象范围

1、基金资助对象范围扩大到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

2、基金可对全职创业的归国留学生、非全日制MBA毕业生给予资助;

3、基金可资助已初步公司化运作的创业项目。

(二)扩大基金资助行业范围

基金在关注科技创业项目的同时,进一步支持文化创意类、现代服务业类创业项目,支持解决就业能力显著的行业。

(三)扩大基金资助地域范围

放宽基金资助地域限制,选取重点行业,试点建设面向国内高校的IT创业项目申报受理平台,吸引优秀创业人才汇聚*、创业*。

(四)适当提高基金资助额度

对市场前景广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效果明显的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认定,可适当提高基金资助额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包括:

1.MBA创业项目。鼓励具有一定商业经验的MBA学生投入创业实践或参与创业团队,提高创业成功率;

2.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创业项目。鼓励引导学生与导师共同创业,促进高校重点科技成果转化。

五、丰富基金资助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

为确保稳定的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应逐步探索项目预孵化及培育机制,引导大学生做好创业准备,进一步提高项目成功率。对参加预孵化的创业者可在其正式申请基金时给予优先资助。

(一)设立“创业见习资助项目”,提高大学生就业及创业竞争力。组织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到发展良好的创业企业参加见习实践,体会创业的经历、亲历各类困难、培养创业实践能力。

(二)针对以自谋职业为目标的大学生创业者,设立小额贷款创业项目。试点建立创业实践体验中心,为体验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及政策支持。

(三)着力引入社会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指引方向。通过与行业领先企业共同行业创业指引、建立创业预孵化平台等方式,探索创业项目的市场选拔及培育机制,帮助创业者了解市场需求,论证创业计划可行性,进一步提高创业成功率。

六、聚集社会化资源,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和后续投融资体系,切实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一)设立创业“接力基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投融资体系。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机制,吸引早期创业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关注优秀创业企业,推动企业长期发展。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超载、无资质接送、部分路况差、管理体制不顺、职责欠明确等问题依然存在,时刻威胁着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此,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接送工作。

到20*年6月底,全市所有学生接送车辆通过公安部门的审核,车型车况和驾驶员均符合接送要求,挂“*市学生接送车”牌上路,彻底杜绝无资质接送现象;所有接送道路会车方便,路肩坚实,基本符合接送车通行的条件;学校教育、管理到位,各接送批次统筹安排,学生上下车有序;接送车驾驶员定期接受安全培训,责任心强,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接送服务;超载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接送收费不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以校为单位的接送车驾驶员组织基本建立,加强学生接送工作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一)各镇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学生接送工作研究和部署,全面协调处理学生接送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着重履行好以下职责:

1.统筹研究本镇的交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学校到行政村、自然村的公路建设,不断改善学生接送车辆的通行条件。

2.按照村落分布、道路状况和学生人数等因素,精心设置学生接送线路和站点,因地制宜建设好候车点。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因线路、站点设置和合理收费等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

3.建设和维护好接送线路。加强对接送车线路的日常管理,对路况较差的地段要组织力量及时维修,经常维护;对会车不便的路段要增设会车点;对危险路段及学校附近的集镇道路、村镇道路设立警示标志,增设防护设施。

4.组织协调好辖区内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齐抓共管,严厉取缔无资质接送车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学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在进行学校布局调整时,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打破行政区划,实行就近入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做好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教学计划,结合实际和交通案例,通过生动活泼、浅显易懂的方式来增强教育效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培养中小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良好习惯,使学生不断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和学生拒乘无资质车辆,规定家长到站点接送学生时限,强化家长对子女的监护责任。

各中小学要积极配合做好乘车人数统计、接送线路及站点设置工作;有序组织维护好学生上车秩序并做好其它服务性工作;加强对学生接送车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反馈有关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三)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对学校周边地区,特别是学生接送车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要经常性设点查控,充实警力加强管理。从严查处学生接送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使用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驾驶学生接送车。严格审核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对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及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为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定期免费检测。

(四)交通、建设部门

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铺设减速设施、在学校门口和学生出入路口添加人行横道线,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五)学生接送车驾驶员

1.统一车型,原则上用中巴车接送学生,特殊路段(路况暂达不到中巴车行驶要求的)允许以面包车作为过渡阶段的车型。所有接送车辆必须挂“*市学生接送车”牌上路,并按要求参加座位保险,定时接受车辆安全检测。

2.善待学生,负责学生的上下车安全,按线路接送,不并车次,不抢车次,不漏车次,准时到点接送学生。驾驶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路况及学生乘车情况。

3.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克服生源“冷热”不均的现象,注意统筹安排,配合各镇尽可能延伸接送线路和增设站点,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有效控制接送车次,每车原则上不超过2车次,或接送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严格控制超载现象。

(六)其他部门

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物价部门要科学核定学生接送车的收费标准;交通部门要有效净化接送市场,严肃查处以盈利为目的的校外组客、“黑车”接送等营运行为,彻底杜绝无资质接送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学生接送工作事关成千上万孩子的生命安全,涉及到教育秩序能否正常,关系到我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3篇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秋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现有学校自备接送车将于2011年7月前退出运行。为切实解决自备接送车退运后学生接送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借鉴外县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学校自备接送车退运后的学生接送由专业公司负责承运,实行“公司负责、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政府奖励”的市场化运行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建专业公司

“市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暂名)由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自有营运性客运车辆10辆以上(座位数300只以上)的中标客运公司负责组建成立。学生接送服务公司必须为独立核算单位,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管理设施配套,管理人员充足且全部持证上岗。

二、配置专用车辆

学生接送专用车辆由“市学生接送服务公司”自行配置。车辆要求采用符合GB7258-2004第二号修改单《学生接送车修改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校车标识》以及安装好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频系统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

三、确定承运线路

“市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承运线路原则上在原学校自备接送车运行线路范围内,由各乡镇(街道)向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提出申请,由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报各职能部门审核。需由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承运的线路,由学生接送服务公司、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踏勘线路,确定车辆型号和接送方案。在新学年接送学生前,需要乘车的学生由其家长提出乘车申请,并与学生接送服务公司签订乘车协议。

四、落实管理职责

1.学生接送服务公司为学生接送车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参照省地方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要求》执行。公司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负责接送学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学生乘车规范;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基础台帐与档案;负责配备安全设备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固定停车场地,进行车辆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性能完好;要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管设备,加强车辆动态管理,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要建立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要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专项经费,确保安全工作投入到位。

2.交通运输部门要经常对涉及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学生接送车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负责专业公司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测工作;严把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和从业人员资质关,杜绝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进入校车驾驶员队伍;严肃查处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营运等行为。

3.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地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控,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充实警力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相对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路段的管理,坚决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超速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上岗资格审定,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会同教体部门就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铺设等提出方案,并督促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予以实施,进一步完善运行线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4.教体部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乘车规范教育。有关学校要负责制订学生乘车方案,做好学校门口乘车学生的组织和接送时间、趟次安排等工作,了解并掌握学生接送车工作的信息,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情况报告。

5.安全监督部门将学生接送专车的管理作为重要工作事项纳入监管范围。

6.各乡镇(街道)加强辖区内乡道、村道和会车道建设及养护,落实开通线路的安全标识、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运行线路路况良好;要加强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停靠地点、接送线路落实、接送公司对接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和候车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健全监管机制

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市府办、教体、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组成的学生接送车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相关工作,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机制。

交通运输、公安、教体和安监等职能部门依据职责,指派专门人员,建立专门检查考核组,由市教体局牵头,每月一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对专业公司学生接送车的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六、实行补助奖励

(1)成本补助。通过接送车辆成本测算、费用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车辆运行及管理成本额度,对车辆及运行成本缺口进行部分补助,补助承运公司每生每年900元(具体以实际乘车学生数为准),费用由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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