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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整改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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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整改报告

第1篇

一是“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这实际上是从房屋供给的角度解决住房市场供求矛盾。这么做的目的不仅仅是通过未来住房存量的增加缓解高企的住房需求对房价的推升作用,更重要的一点在于保障性住房是对商品房市场的分流,而且分流出的绝大部分是自住型、消费型需求,而这部分消费者的福利往往最容易受高房价的侵蚀。日前,温总理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我国计划在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若这项计划能落到实处,那么我国住房压力、房价过高等问题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有效缓解。当然,如何将保障房落到实处,杜绝保障房建设中的权利寻租,保证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我们不难看出,打击投机性需求,将投资性购房从购房需求中剥离,使商品房回归自住市场,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着力点。长期以来遏制房价的政策之所以收效甚微,是因为在我国收入分配不均、通胀预期等背景下,有钱人越来越将房产作为首选的财富保有方式,引发了大量投机投资需求,扭曲了房屋的自住属性。从今年月出台的新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到等地推出的房产税细则,其效用旨在通过限购、税收、信贷政策、土地供应等一系列“组合拳”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使房地产市场只能成为像粮食、蔬菜一样的消费型市场,不能成为像股市一样的投资型市场。

第2篇

根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xx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检查整改的工作通知》要求,对我乡春节前后民间宗教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防盗、宗教节日安全、建筑规制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安全防范进行检查整改,现将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检查整改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月26日至27日组织民族宗教、派出所、安监、国土、规划、林业等站所,对辖区内民间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非法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房屋建筑安全、周边森林防火及场所内部预防管理、外来人员开展宗教情况、组织开展教规教义培训情况和信教群众私自到州外参加培训情况及是否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培训活动的情况开展检查清查。特别是禁止活动的xxx观音寺、xxx寺两个寺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防范检查,经检查两个寺已停止进行大型的宗教活动,有些信教群众还是去烧香祭拜但无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张贴了警示、提示,同时,加大对信教群众禁止活动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春节前后是宗教开展活动的密集期,特别是家庭式的小型民间宗教活动,对森林防火隐患较大,联合林业站加强森林防火意识。在我乡辖区内并无组织开展教规教义培训情况和信教群众私自到州外参加培训的情况,也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宗教培训活动的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3篇

今年三月,市六届党代会监督委员会与市委宣传部、市党联办、市科协以及部分市党代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市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我局在“四下乡”工作中,还存在“农资管理不够严格,农民反映种子有时一天一个价”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取得的基本成效

四个月来,我局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以农资市场监管为重点,从完善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入手,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机制,大力推行文明理行执法,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全面净化了农资市场,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利益,树立了“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了一套系统化的农资监管新机制。农资经营备案制、缺陷农资退回制、农资经营档案制、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资案件投诉一个号、信用等级公示一块牌、农资经营一本帐、价格信息一个源、部门监管一张网”的“五个一”监管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同。

二是净化了农资经营市场。在全市建成农资“放心店”106家,比去年新增82家。近年来,在我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农资坑害案件以及因农资质量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也没有发生因农资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全市农资质量总体上要好于前几年水平。种子、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药合格率上升了5个以上百分点,广大农民用上了“放心肥”、“放心药”和“放心种”。

三是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方式不断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整体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近年来,我市农民增收的速度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平实现现金收入3378元,同比增长7.5%。预计到年底,全市农村人平纯收入将比去年增长10%,达到6600元以上。继去年被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文明办、纠风办联合发文表彰为创建全国“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后,我市今年被正式列入全国31个“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名单。

二、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把健全监管制度,严把农资入市关作为加强农资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立农资经营备案制。对进入宜都市场的农资品种一律严格登记备案,得到我局农业执法大队认可后方可进行经营销售。对试验示范用种子,除登记备案外,还要按照规定要求设置。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滥批乱发种子的,由我局和各工商分局联合查处。四个月来,全市共备案农作物品种76个,农药品种141个。

二是执行缺陷农资退回制。种子销售前,要求先送检,对质量不合格的,我们一律责令经销商迅速退回;已少量销售的,要>!综合执法大队组织的正季鉴定。凡农药经销商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和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按要求退回。四个月来,共组织正季鉴定品种36个,退回缺陷农资品种3个。

三是完善农资经营档案制。购进种子要有随货同行的调运检疫证及购货发票,销售种子要有凭证,凭证要有完整的记录;经营农药要建立档案,进货要有凭证,销售要有记录,同时要加强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今年来,我们在全市106家农资经营户中执行了全市统一的销售凭证制度,积极引导消费者建立农资使用台帐,注明经销商户、品种、数量、规格等内容,目前已在全市“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中广泛应用,涉及农户3.3万户,覆盖农田面积14.5万亩,并已逐步推广应用到全市各乡镇处。从近年农残检测结果来看,我市农村使用高毒高残农药情况基本绝迹,农残超标率明显降低,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坚持把创新监管机制、净化农资市场作为提高农资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

一是开展分类监管。与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宜都市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并争取市领导以政府办名义全文转发。根据这一办法,我们与工商部门共同对全市397家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信用等级确认,其中,确认a级信用等级66户、b级298户、c级33户,同时,将统一制作的标识牌挂在各经商门店前的显著位置,推行“公示一块牌”。a类为绿色,表示为守信;b类为蓝色,表示为信用较好;c类为黄色,表示为信用一般。以此提醒农资消费者,加强对他们的正确引导,促进农资经营者自律。

二是公开经营承诺。要求全市所有农资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公开承诺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高毒高残留和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销售的农资品种,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坑农害农案件和不服从执法管理的经营者按规定降级,并向社会公示;对能规范经营,发生质量事故后能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足额按时补偿农户并挽回损失的,我们承诺在下一年度评定过程中保留原信用级别或调升一个级别;另一方面,对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a级经营户,我们尽量减少执法检查次数,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农资消费者购买其经营的农资品种;对守信度差、经营不规范的经 营户,则集中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其经营行为来升级信用等级或将其淘汰出我市农资经营市场。对2家违规经营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了降级处理;对3家有轻微违规经营行为的农资经营户给予了降级警告,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三)坚持把转变执法方式、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加强农资管理的根本目标

四个月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农资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将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积极转变执法方式,推动了农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接受监督。制定实施了《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实施办法》、《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宜都市农业生产事故鉴定专家库,配备各类农业专家34人;在全局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和办案任务交示单制,提高了办理涉农案件的权威性与准确率。为了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在设立举报电话的同时,为所有执法人员印制了“农政执法联系卡”,注明执法人员姓名、执法政号、联系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受到农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同。

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开展理性执法。我们坚持预警与惩治相结合,准确把握农政执法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变处罚为主为服务为主,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科学处理预警与惩治、管理与处罚、鉴定与调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四个月来,我们出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专车80余台次,共立案查处涉及农药、种子的违法违规行为27起,没收违法经营种子108公斤;检查肥料品种74个,抽检复混肥品种9个,查处肥料事故7起,结案率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60余万元。

三是加强部门配合,注重法规宣传。在贯彻落实《种子管理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规过程中,我们与市工商局、畜牧兽医局、质监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建立了良性、灵便的应急机制。只要一方接到投诉,即相互通报情况,明确牵头单位,及时组建专班,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展开调查,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一张全方位、全时段的农资质量监管网,彰显了部门配合的强大威力。另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宜都农业》报、宜都农业网及“农讯通”短信息等载体,坚持常年不懈抓宣传,免费发放涉农法规资料5000余份,组织全市农资经营户集中培训期314人,让经营户知法守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及今后的打算

回顾四个月来的整改工作情况,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领导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农资监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死角,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对农资价格,还需要采取经济手段或行政措施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势头,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执法人员的“参公管”身份既不利于其本人的职称评定,也不利于稳定队伍,稳定人心。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对、处理相对人时存在思想顾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执法工作力度。另一方面,涉及农资案件的办案经费难以足额保证,全部由农业部门承担目前不太现实,应该纳入财政预算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执法和监管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