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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按照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以防范与化解并举、防范与化解共抓的思路,逐步完善地方金融风险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力度,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责任分工
(一)促防范,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组长:
成员: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工作任务:负责制订全市宣传教育方案,于4月末至5月初启动全镇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在利用电视、报纸、广场宣传等基础性宣传方式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开展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利贷等宣传教育;对中学生开展防范“校园贷”、“套路贷”等防范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对养老机构老年群体开展防范中介抬款返利、养生保健购物返利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等等,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风险危害性的认识和防范抵御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强排查,及时预警金融风险。
组长:
成员: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工作任务:负责健全镇金融风险“零报告”机制,每月月末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金融风险报告;负责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清理整顿违法违规操作的金融类企业;负责组织开展金融风险、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排查工作。
(三)重打击,形成严打金融犯罪高压态势。
组长:
成员: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工作任务:负责建立我镇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台账,动态跟踪案件处置情况;负责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等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派出所、司法所部门每月召开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协商打击处置金融风险举措,制订初步处置方案上报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强化我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落实交易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清理整顿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相结合、集中清理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交易场所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依法清理整顿,促进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使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违法违规的各类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得到全面清理,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制度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显著加强,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排查范围和清理整顿对象
(一)排查范围。
所有在我县注册的由省及以下政府批准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权益和中远期交易场所,未经批准自行开展各类权益和商品中远期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从事股权、产权、艺术品、金融资产、碳排放权等交易和稀贵金属、农副产品、医药产品等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以及外省、市上述交易场所在我县设置的分支机构,均属本次清理整顿的排查范围。
(二)清理整顿对象。
1.违法违规的交易活动。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本县内交易场所有以下违法违规交易活动的,均为清理整顿对象:
(1)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2)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少于5个交易日;
(3)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
(4)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从事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场所。
2.违规设立的交易场所。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自行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未经省政府批准、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所。
三、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县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坚决纠正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清理整顿期间,不得设立新的开展标准化产品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
(二)对已存在上述违法违规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立即停止交易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
(三)对未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在规定的时限内,经整改合格后,按照国发〔2011〕38号和皖政办〔2012〕1号文件规定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四)对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鼓励其通过重组、整合、引入新的投资者进一步做大做强,并按国发〔2011〕38号和皖政办〔2012〕1号文件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四、清理整顿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法制办、县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负责与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本县内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性质认定,共同研究非法证券活动的处理建议。
县工商局负责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交易场所的工商登记情况;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批准设立或违反规定在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不得办理工商登记。
县商务局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各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积极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0日前)。根据市方案制定我县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15日)。按照方案要求,对交易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清理整顿对象,提出清理整顿建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3月31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针对清理整顿对象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督查考核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15日)。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前一段时间清理整顿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清理整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清理整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县集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县清理整顿工作,抓紧将清理整顿任务分解到交易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金融强省”的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的工作要求,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过程中,依托金融创新加快推动以中央商务区为主体的金融总部核心集聚区的建设。采取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主导和地方政府推动的方式,在金融项目、人才、资本集聚的基础上,通过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丰富金融集聚的内涵、提升金融集聚的品质、促进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体经济的加快发展。以引进金融创新人才、开发金融创新业务、优化金融创新环境、构建金融创新机制等为重点,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中的催化和加速作用,通过创新放大金融对其他产业发展的辐射和支撑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年底前入驻金融集聚区的省级以上金融机构不少于28家,金融法人总部不少于10家,覆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主要业态。
(二)初步构建起一个集合创业投资、股权质押、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信托投资、投资担保等多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三)着力提升金融集聚区在金融业界的知名度和社会关注度。
(四)对接、落实省、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高效率地使用2000万专项资金开展金融创新。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无障碍化区建设,加大金融业务创新对区域实体经济和民生保障的服务力度。
(六)探索形成中长期区域金融创新的平台和机制,深化对金融创新工作的研究,制定金融创新持续推进的路线图。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金融创新产业基础
1、十大金融项目开工开业。年内实现首都银行、北京银行、中大期货、安诚保险、民安保险、红土创投、华泰证券、康宏理财、国泰君安、紫金投资担保公司等10个金融项目开工或开业。
2、十大金融项目引进落地。新引进汇丰银行、利安人寿、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美国友邦保险、英国太阳联合保险、中英人寿、紫金信托公司等10个金融大项目。
3、拓展和储备50个新项目。重点吸引新进入的金融机构入驻。银行类侧重于外资知名银行和行业排名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保险类侧重于法人总部和外资保险公司,加强新兴金融业态相关机构的引进。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
(二)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成立市第一家市级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建立辐射全省的创业投资中心。
2、引进市场化运作的为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人理财服务的“一站式”投融资服务机构或平台。
3、探索利用债券市场为优质企业融资的模式,与银行合作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产品。
4、扶持2-3家企业上市或进入上市辅导期。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园办)
(三)支持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创新
1、大力支持紫金财险、乐爱金财险、首都银行、省再担保公司、太平洋安泰保险等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在区内先试先行。
2、利用金融创新产品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协助对外贸易企业获取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出口融资支持。
3、对金融机构开展的有利于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的金融创新业务给予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民政局)
(四)优化金融创新的发展环境
1、为入驻CBD金融机构统一规划并实施户外广告宣传。
2、编印标记有区内落地金融机构的区“金融地图”。
3、推进“金融无障碍化”区域建设,CBD区域及周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不少于20个、POS机、ATM机等自助设备的覆盖范围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民政局、市容局)
(五)构建金融创新交流合作平台
1、积极申办有影响力的金融会展活动,重点跟进“第九届年世界华人保险大会”、“第十四届全国地方金融论坛”、“第七次中美保险对话”等。
2、成立CBD金融企业商会,创立金融家俱乐部。
3、举办“第三届金融博览会”,打造区域金融会展品牌。
4、定期举办“CBD金融大讲坛”。
(责任单位:发改局、CBD管委办)
(六)创新金融招商、服务机制
1、成立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区域金融发展和服务工作。
2、依托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士加强金融产业链招商,对新引进的金融项目起到关键作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责任单位:发改局、CBD管委办)
(七)实施金融创新的扶持政策
1、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省分税制文件规定的08年起新进入金融机构50%营业税与地方分成的政策。
2、制订并实施全区金融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3、促请市政府延长针对CBD金融集聚区的相关市级金融政策有效时限,并根据情况适当提高扶持标准。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财政局)
(八)做好创新型金融人才引进培育
1、引进400名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引进金融专业博士后流动站、社区金融学院、金融人才实训基地等金融人才培育机构。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人事局)
(九)强化金融创新成果的展示宣传
1、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和CBD网站上关于金融创新的宣传报道力度。
2、增加在国内金融业主流媒体上关于金融发展的展示和报道。
3、在CBD内地铁站或金融机构集中的楼宇设置金融创新动态展示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CBD金融集聚区整体形象宣传。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宣传部、信息中心)
(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工作研究
1、定期开展入驻金融机构相关数据搜集、统计、分析工作。
2、跟踪国内外各项金融创新成果并吸收借鉴。
3、成立课题组对区域金融创新工作定期评估、总结,每年编印区域金融业发展报告。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统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金融创新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按时推进和完成。
(二)争取相关支持。在金融创新工作中应畅通与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的交流沟通渠道,定期向征集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指导,不断提高创新工作水平。
一、继续坚持信贷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做大陶瓷产业信用总量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年信贷增长实现历史性突破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信贷继续稳定增长,力争年全市金融机构新增陶瓷产业贷款10亿元。为确保信贷投放目标的实现,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抓好三个对接,即与总行规模调控对接,力争规模不减;
与相关部门项目的对接,力争项目不漏、不拒;与“两个规划”明确的金融政策对接,力争用好用足。市政府金融工作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三项对接,明确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各金融机构要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积极做好信贷投放的年度计划工作,加快信贷投放步伐和节奏,用足用好用活信贷政策,争取在上半年尽可能多地增加信贷投放。
二、进一步推进担保机构建设,有效缓解陶瓷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的机制,完善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体系,担保公司要多啃“硬骨头”重点加大对“四有三不”陶瓷企业,尤其是具备银行信贷担保抵押条件的中小陶瓷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为中小陶瓷企业提供1.5亿元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力争生长性中小陶瓷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完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创新对接形式、丰富对接内容,提升融资对接工作水平,力争今年政、银、陶瓷企业融资对接签约金额比上年增长30%以上。通过加快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与创新,稳定中小陶瓷企业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力争达40%以上。
三、做好产业转移的金融对接,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金融机构信贷部门要在产业转移升级中建立资金项目的无缝对接。要加大信贷配套措施,及时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放大金融资本乘数,积极组建区域银团贷款,加大对大型企业集团的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带动并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外乡企业,以合资、合作、参股、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参与外乡低效企业改制,促进产业升级;通过设立各类产业投资互惠型基金,如引进风险投资基金,搭建金融资本转移平台。
主动衔接东部沿海金融机构先进的信贷管理理念,加快建立区域高层次的金融合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快金融机构引进步伐,把交通银行、浦发行等股份制银行,引进陶瓷基地来,促成金融体系多元化。要积极引进金融战略投资者参与构建和重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实现金融资本对外融合。要尽量吸收外来金融资本入股参股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通过不时完善金融机构担任组织,提高地方中小金融机构资本聚合能力。要通过外引内出方式,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走出去,通过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的综合投资业务吸纳境内外资金,推进区域金融资本的产融结合。
四、基层央行要掌握货币政策与区域产业结构的结合点,实现货币政策与陶瓷业的融合发展。
一是要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实际,灵活执行货币政策,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在引导信贷投放和调整信贷结构的积极作用,实现货币政策下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有效对接。
二是完善对陶瓷业信贷投放的动态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该行业信贷增长、不良贷款变化情况并及时预警,防止信贷投向的过度集中。
三是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提高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积极性,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信贷政策在引导资金配置上的积极作用,合理掌握信贷投向与投量。
五、商业银行要加强陶瓷行业风险监测,科学规避行业信贷风险。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陶瓷行业建设宏观规划发展目标,科学合理确定陶瓷行业信贷规模,既要横向总揽该行业在外地区及全国发展现状,也要纵向比较该行业近年发展趋势,分析全市金融机构对该行业信贷支持情况,此基础上综合评估行业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测算银行信贷支持的利润回报力和可能的坏账率,以此作为决策依据。
六、创新信贷品种、改进对陶瓷产业的金融服务方式。努力探索“银根”与“地根”相结合的联动贷款模式,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分步抵押,实现土地利用和银行贷款的联动。探索适应陶瓷产业特点的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股东贷款等方式,为陶瓷企业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拓宽融资渠道,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七、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支持陶瓷产业可继续发展发明良好的空间。
一是人行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使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认识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吸引信贷投入,促进陶瓷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建议地方政府建立金融生态环境监测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政绩考核内容。
二是充分利用央行征信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及跨区域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企业信息渠道、投资信息渠道,加强陶瓷企业和法人信用状况的监控。
(一)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整治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及区域内其他高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打击在商务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清理电视(移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各种场所非法金融广告,整治通过传单、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宣传非法金融产品的行为;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及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支持;整治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售卖不属于本机构的金融产品从而获得高额佣金提成的“飞单”行为。
(二)非法交易平台和交易行为。整治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贸易公司等为名,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为标的,违反国发〔2011〕38号文件、〔__〕37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
(三)非法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整治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原始股、非法期货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以保险名义进行非法吸储揽储的行为;保险领域的无证经营、非法传销的行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非法股权众筹的行为。
(四)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整治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故意以重组分立为名转移资产资金、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责任、以虚假租赁对抗抵押权或企业控制人直接逃逸等方式进行逃废债的行为;重点督办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密切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对已经依法判决的逃废债主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加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媒体针对融资类中介机构的评比活动;加强非法金融案件的舆情导控;督促市属媒体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广告及其他各类金融广告。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__”考核内容;督促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深入分析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以及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工作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部门推送等工作;重点将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报业、广电等广告媒体将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列入审查范围,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交易的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查处或取缔。
(五)市法院。负责对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金融债务等刑民交叉问题的案件,采取全案移送并裁定驳回、中止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打击程序;对逃废债主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力量。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建立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金融案件前期会商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七)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活动的,切实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等信息,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对异常活跃账户的监控,
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八)宁波银监局__办事处。负责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整治银行直接、间接代售理财产品的“飞单”行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负责相关风险排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依法停止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及公司在银行的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度。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负责制,负责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在选商招商中,对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甄别,强化背景调查,对有疑似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决不予引进;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季度摸底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10月31日前)
1.由市金融办为牵头工作部门,成立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同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摸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3.各市级业务监管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同时要排查所辖行业,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线索以及建议重点查处名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10月底至11月20日)
1.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的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各业务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宣传、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逃废债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以打逃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__金融市场,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3.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认真总结。各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并撰写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监控、报告、处置、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建立非法金融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三是按照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各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监管机制并制定监管细则。
(一)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做好我市经济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平安__”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涉众型的非法金融案件,要做好舆情导控工作和社会公众教育引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外松内紧,开展排查处置。按照外松内紧原则,既要支持创新、适度发展类金融,激活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也要切实防范在排查摸底和打击清理过程中引发新的风险。对各类金融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衡量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损失程度及维稳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手段分类处置。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载体,构筑经济金融发展平台,塑造新型政银企关系,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1年内):创建市级金融安全区。
1.不良贷款清收成效显著。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偿还率达80%,金融信贷案件审结执行率95%以上。
2.诚实守信观念不断增强。积极争创全市“最佳信用县”。
3.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账户管理系统为载体,逐步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力争在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工程招标及年度单位、个人各类考核中对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率达80%以上。
4.有效信贷投入不断加大。全县贷款投放增长率与全县GDP增长幅度相适应。
(二)远期目标(3年内):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
1.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增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2.信用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经济金融信息采集和披露程序科学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具体严明。
3.金融机构实力大大增强。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98%以上,并实现整体盈利。
4.有效信贷投入明显加大。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尽力满足全县贷款的有效需求,积极支持全县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金融生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副县长任组长,县人行行长和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民银行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县政府办:负责对各乡镇(区)和县直各单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对重要活动进行统一调度、部署,牵头负责金融依法维权,协调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清收国家公职人员、社会人员拖欠银行贷款。
(二)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负责建立全县国家公职
人员银行信用档案,对不讲信用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信用问责和组织处理。
广电局:负责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金融生态建设工作营造好的舆论环境。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依法对金融信贷案件进行审判执行和对金融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与金融机构建立案件预防、案件移送、信息沟通、定期联席会等工作机制。
县农办:负责筛选、培植农业企业,协调金融部门为“三农”服务,对农业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
县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系统规划、日常调度、上下联络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相关经费,依法做好欠贷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扣划工作,配合金融机构搞好不良贷款清收。
县统计局:负责创建申报所需各类经济数据的整理、汇总和上报。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依法打击逃税行为,强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意识,加强对纳税依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县发展改革物价局:负责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和执法部门按标准收费,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防范乱收费现象发生。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诚信机制,实施分类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办理机械设备等抵押登记手续。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国土政策宣传,加强土地使用权管理,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县房管局:负责加强房产政策的宣传,加强房屋产权管理,依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定期监测房地产开发业务,协助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县工业局:负责筛选培植民营工业企业,加强银企合作,对工业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监督。
县建设局:负责科学规划城镇建设,防止房地产盲目开发,配合建立房地产金融联席会制度。
县商务局:负责对招商引资企业加强服务、管理和监督,为企业争取有效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付创造良好条件。
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邮储银行、信用联社:负责加强优质服务和业务创新,抓好金融知识宣传、新产品推介,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有效投入,加快对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的步伐。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年7月)
1.成立领导小组。
2.完成创建方案、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和国家公职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活动方案的制订。
3.完成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不良贷款清理工作。
(二)发动实施阶段(年8月——年12月)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信用”为主线,组织创建金融安全区的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氛围。
2.8月底前完成国家公职人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工作。
3.12月底前完成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不良贷款清收任务。
4.年底前完成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工程招标及年度单位、个人各类考核中对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率达80%以上工作任务。
(三)总结申报阶段(2010年2月)
1.完成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2.完成各类创建指标整理、汇总和填报工作。
3.申报。
六、工作措施
(一)以宣传发动为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搞好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二是坚持常年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对清收不良贷款进度、恶意逃废债务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二)以完善机制为核心,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1.完善政府指导机制。
(1)建立县政府牵头,各金融机构、经济主管部门共同参加的地方产业政策与货币信贷政策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
(2)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筹建县信用担保公司,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真正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3)建立银企座谈会制度。积极组织银行、企业通过项目推介、银企洽谈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促成银企合作。每年举行三至五次银企座谈会,搭建重点企业融资开发平台,搞好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最佳融合,提高金融资本的使用效率。
(4)完善信贷投入奖励机制。继续实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励政策,真正调动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2.完善金融服务机制。
(1)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县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监测和贷款投向引导,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的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建立信贷风险预警分析体系,为信贷投放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
(2)加大银行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努力增加贷款规模,创新信贷服务产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保证贷款总量的适度增长,确保信贷投放的均衡性和平稳增长。继续加大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稳步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家庭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涉农金融机构要继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范围,支持农村种养业和有市场开拓力的农户扩大生产经营。
(3)制订《县信用客户金融服务优惠政策》,让信用客户真正在贷款额度、利率、账户结算等方面得到实惠。
3.完善社会诚信创建机制。积极开展信用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信用乡镇(村、组)、信用社区、信用企业、信用农户的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步伐,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企业要恪守信用规则,不断提高自身资信等级;要严格执行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偿债责任,支持配合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金融部门的意见,不逃废金融债务,共同构建以诚信为基石的新型银企关系。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审计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以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创建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
1.大力清收国家公职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不良贷款。通过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一年内使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率达到80%,行政事业单位贷款落实率达到50%。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建立健全防范企业突发事件的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区域内企业突发事件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统一领导原则。企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街道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信息共享原则。鉴于企业突发事件具有时间、类型、程度、范围的不确定性,各相关部门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相互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或处置街道辖区内可能造成金融安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企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__同志任组长,__、__、__、__、__、__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协调小组。
(一)职工安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__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等安抚工作。
(二)维稳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中,聚众闹事、哄抢企业财务及伤害他人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三)财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__管理办公室牵头,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贷款情况、民间借贷及互保等情况;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协调实施工作;会同企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对突发事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并为领导小组提供法律咨询。
(五)资金链维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
由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监测辖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资金链维系情况,做好企业运行安全的预警、预报工作;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资金链维系预案并协调实施。
(六)舆论宣传组,组长__。
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企业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宣传报道工作,防止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好专人负责。
五、工作程序
(一)突发事件的预警
1、预警信息。建立预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企业运行、裁员、银行贷款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将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测预警纳入日常工作。
2、预警报告。一旦发现企业裁员、银行贷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业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掌握动态及趋势判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当辖区的企业可能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突发事件,或企业出现突发事件的趋势逐步扩大无法遏制时,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协调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关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的进度和相关情况。需向社会公布的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掌握舆论导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的信心恢复,社会稳定,经评估后认定应急行动已无必要,则结束应急行动。
一、时间:2016年3月-6月
二、内容:总结近年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分析十三五期间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对金融的需求,理清存在的短板和瓶颈,提出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措施建议。
三、重点协商部门单位:市金融办、银监局、人行、保险协会、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及部分市政协委员
四、活动安排:
(一)重点协商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市政协经济委、市金融办:负责整个调研的牵头组织,制定调研计划,起草调研提纲,协调调研工作及报告的起草、汇总。市人行:结合落实国家货币政策,根据东营实际,就银行机构创新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提出政策措施;提供各商业银行相关数据。市银监局:就各金融机构针对转型升级的机构设置,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及从银监角度鼓励银行机构支持转型升级提出措施建议。市保险业协会: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好做法以及今后支持转型升级的措施打算。市发改委:根据十三五规划,研究实体经济中重点领域、行业、项目、新兴产业以及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的金融支持,提出思路和建议。市经信委:提出工业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需要哪些金融支持及措施建议及指导工业发展的正面、负面清单。市科技局:科技金融方面的成功做法和今后对策措施。就金融怎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出建议。市商务局:外贸企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金融服务和环境。市财政局:提出发挥好财政资源和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方面的措施建议。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析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理清思路,全力配合开展协商调研。
请各单位将各自调研情况形成材料于4月11日前报市政协经济委秘书科。
(二)工作计划
协商调研活动分四个阶段:
筹备阶段(3月底前),在政协七届22次常委会前,成立调研组,制定调研活动方案,形成初步思路,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协商调研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修改完成向政协常委会汇报稿。
调研阶段(4-5月),根据常委会协商议政提出的意见深入基层、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调研,到先进地区学习成功经验,撰写调研报告,形成报告初稿。
1、实地调研、多方协商。调研组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及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赴有关县区、金融部门、企业等实地调研协商。由金融办会同人行、银监、发改、经信、商务、科技、财政等部门确定并联系安排到县区及重点企业的调研。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2、汇总梳理,形成初稿。全面分析、梳理调研情况,起草报告初稿,提交集体讨论。梳理需要赴外地做重点调研的问题,确定调研路线,提前做好函联。
3、组织外出考察学习。重点考察学习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消化吸收补充调研报告。
关键词:金融改革,银行,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2.23}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两者唇齿相依,互动发展,在社会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在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征程中,金融安全显得极为重要,金融稳定事关着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全面稳步发展社会经济,努力做好金融安全问题无疑是值得我们当前认真思考的首选课题之一。
一、当前银行安全工作中面临的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行业、高风险行业,社会现金收缴、发放的总闸门和蓄水池更容易倍受犯罪分子的“高度亲睐”。2001年4月始,全国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打击经济、金融犯罪斗争,目前仍然时有耳闻银行资金被盗、运钞车被劫、金融网点被袭、金融工作人员被杀等金融犯罪案件。尽管金融犯罪的立案数持续下降,高发态势基本得到遏制,但是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金融安全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新型金融业务不断衍生出的新型犯罪案件,不法分子的作案特点、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1)、作案目标直接指向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的基层营业网点。(2)、作案地点由偏僻、人口稀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金融网点逐步走向人口稠密、防范条件相对较好、现金流量较大城市营业网点转移。(3)、作案方式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现代化。(4)、作案手段极其残忍。(5)、作案时间短、速度快、现场破坏性严重。甚至有些国内不法分子以组织的形式与国外犯罪集团联盟跨地区、跨国境抢劫、盗窃银行资金的现象近年来活动十分猖獗。致使银行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银行资金风险增大,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新形势下银行安全工作任务更重、道路更远、挑战味更浓。
二、银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银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全面。个别金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银行安全工作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银行安全工作就是保卫部门的工作,只要保卫部门在平时及节假日多重视一些,安全问题就会迎纫而解。因而对安全工作只做安排、要求,或者有时只需在职工大会上强调或在文件中指示即可。平时很少亲自深入到一线搞调查,久而久之,造成对营业一线的实情不了解,职工人员的思想动态不掌握,营业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排除。甚至有时对安全检查也搞形式,走过场,给银行资金安全隐患埋下了人为的伏笔。
2、安全防范硬件设施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要求。当前不法分子作案手段更加狡猾、隐蔽,且向团伙化、智能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而许多金融部门的防范措施目前还处于原始初级阶段,一部分设施要么严重老化、过时;要么迟迟不到位,造成银行安全防范措施不足,职工的人身安全无保障,银行库存资金被盗的“机会系数”增大。
3、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流于形式。为了使金融工作走向正规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金融部门相继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墙上挂的历历在目,装订成册的比比皆是。但是从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功效并不明显。制度定得不少,可是从近年来银行部门陆续发生的部分大案、要案窥视,大多数规章制度未落实、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制度制约人、制度约束人、制度保障各项工作规范发展”的作用。
三、 目前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对策。
1、加强领导、强化安全防范责任意识。一是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管理观念,强化安全防患意识,排除一切饶幸心理,集中精力,扎扎实试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的高度,对国家资金安全和职工生命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一样,平等对待。二是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三是领导干部要多次深入基层营业网点,多查看、多了解、多研究、多分析,堵漏洞,除隐患,确保一方金融平安。
2、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金融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银行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照不同岗位和业务特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无小事”意识,形成“银行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氛围。二是加强法制纪律教育,增强员工守法、知法意识。三是按照金融业务拓展的需求,加强员工新业务、新技能培训。培训内容要以犯罪分子容易作案的“三票一卡”、反洗钱、反假币、银行结算为主题,通过培训学习,日常观察将那些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综合实力强、有安全防范意识、胜任新业务、具有反侦破能力的员工充实到基层营业网点及部分要害岗位上,以提高防范技能。
3、加大对安全防范设施投入,提高银行员工的技术防范能力。
一是舍得拿出一块资金搞设备投资,重点要抓好数码远程电视监控系统的配套建设和银行营业网点的防盗、防爆、通讯、消防等设备,加快技术设备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堵截、防范力。二是开展一线及运钞途中防抢劫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实际防范能力。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多了解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变造银行票据;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信用卡诈、盗取银行资金及一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采用爆炸、绑架、投毒、敲诈勒索、暴力抢劫等手段侵害银行案件的新特点、新技术,共同研究对策,提高防范措施,全力打击金融犯罪。
4、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落实基层营业网点业务操作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章、印、押分管制度;保卫守押、枪支弹药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上级业务管理部门或内部审计人员加大对基层营业网点的检查,每次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得到妥善解决、合理处置,尤其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对在基层营业网点某一岗位上工作超过规定时间的员工坚决实行岗位轮换,以避免某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工作所带来的人为风险。
结束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改革形势下面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且交易范围越来越广,经营规模也逐渐扩大,操作风险等问题日益显著,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和依靠,内部控制必须随时得到强化,公司治理机制必须随时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 张浩. 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08(02)10-1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aa6325462”为你整理了这篇经济发展局1-2月份总结和3月份重点工作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1-2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经济稳增和综合监测。完成全年指标预计完情况分析和指标计划上会;完成2021年经济主要指标监测体系;做好商贸业、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有关工作。
(二)抓好项目促进和有效投资。印发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及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起草年度投资考核办法;完成项目前期管理办法意见征求、“标准地+承诺制”容积率调整上会和2020年度征迁费用申报;完成上半年新开工重大项目协调会和省市集中开工项目补充申报;抓好士杰路与海毓路接通工程、梅东疏港二期等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做好吉利项目协调服务。
(三)抓好战略谋划和综合能源管理。按照党工委会议纪要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抓好长江经济带、环保督察整改牵头工作,组织召开长江经济带工作会议,部署落实 “举一反三”相关任务;完成进一步加强与吉利合作相关情况上报;做好综合能源管理。
(四)抓好产业培育和企业服务。完成冷链物流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初稿,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完成5G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意见征集;配合做好数字化改革摸底和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起草灵活用工试点企业UKey托管补贴方案;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
(五)抓好金融风控和改革创新。完成金瑶QFLP基金注册落地,并继续推进自贸区梅山区块金融领域工作创新研究;继续开展私募机构专项排查,做好梅山地方金融组织年报工作。
(六)抓好小镇建设和人气集聚。开展小镇申报创建方案编制及红线调整、小镇3A景区创建工作;做好三创基地综合保障并食堂运营服务商采购公告;做好三创基地入驻企业2020年补贴。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利用“周二夜学”开展经发局“争先创优”系列课堂活动,完成主题读书活动。
二、3月份重点工作
1、抓好年度指标任务分解、一季度“开门红”部署安排和1—2月份商贸业、服务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入库。
2、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服务业指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初稿。
3、做好省市集中开工活动前期工作。
4、“十四五”规划纲要。
5、抓好长江经济带、环保督察整改牵头工作。
6、会同口岸局、商贸集团、梅山开投做好冷链物流平台项目落地前期工作,开展项目主体组建、建设方案和政策配套研究。
7、推进灵活用工平台试点工作, 做好第一批灵活用工平台试点企业监测与风险防控。
8、推进医用同位素项目可研工作,2021年5G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9、落实上级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部署。
10、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探索,持续排摸区内企业QFLP政策需求,对接人行持续跟进蔷薇保理对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区内存量未备案私募机构排查摸底。
省金融办担保处:
根据辽金办发【2014】18号关于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办于5月初对全市4家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摸底了解,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这4家机构进行清理规范。
我市4家非融资性担保机构都未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其中有2家机构已同意注销营业执照改为一般工商企业,其他2家机构按照要求其提交规范材料,截止目前尚未提供任何规范材料,按照规定未能在限定限期内提交规范材料的机构我办将出具鉴别认定意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取消其公司名称中的“担保”字样及担保业务范围,逾期不办理的,依法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一、充分认识组建农村银行机构的重要意义
农村信用联社组建农村银行机构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农村信用联社摆脱困境,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组建农村银行机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做好组建农村银行机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科学制定组建农村银行机构工作方案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组建农村银行机构3年规划和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一社一策的原则,尽快制定农村银行机构达标规划和组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监管达标升级,加快消化历史包袱,加大弥补亏损力度,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今年内达到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明年全部挂牌开业的组建工作任务。
三、大胆探索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
各地要探索用现金或资产捐赠、现金等额置换、划拨政府拥有的房产、土地、林地使用权等各类资产置换方式,消化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资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组建农村银行机构过程中,涉及资产置换、不良资产清收、抵债资产处置以及办理财产确权过户、资产评估、固定资产重估增值、抵押贷款手续等环节的有关税费进行减免;运用市场化手段,帮助农村信用联社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荐法人股投资者,弥补资金缺口,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四、切实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
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通知》(政办发〔〕61号)精神,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大清收工作力度,加快消化历史包袱,确保按预定计划完成清收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全力清收国家公职人员、行政及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各地要协调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提高结案率和执行率,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农村信用联社债务行为,切实维护农村信用联社的合法权益。
五、正确处理产权改革与业务发展的关系
壮大资金实力,加快业务发展步伐是农村信用联社化解历史包袱、实现经营效益快速增长的关键所在。各地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向农村信用联社推荐优质项目和优良企业。农村信用联社系统各单位要坚持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立足社区,面向“三农”,进一步发挥机制灵活、政策优惠、网点众多的优势,不断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益和社会形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为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工作方案》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有效性的重大举措。企业成本归属微观主体范畴。政府帮助企业降成本,涉及政府与市场、宏观与微观、经济政策与市场运行之间的关系,核心是实施恰当的政府调控。财税、金融、交易制度、用工制度、能源电力、土地制度、物流配送、政府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安排,都会影响微观主体的成本要素,进而左右企业效益变动。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实体经济企业普遍困难的宏观背景下,制定和实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既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进一步拓宽宏观政策回旋余地的重要体现。
税费调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调节企业显性成本的重要抓手。成本有多重含义和多种划分方法。从经济成本看,显性成本和会计成本是宏观政策的主要作用领域,而调整企业隐性成本往往涉及制度变革。税费与企业成本呈现交叉关系。部分税种由企业承担构成企业成本。如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契税、印花税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在理论上构成企业生产成本。部分税种理论上不由企业承担,价内税设置下是否构成企业成本取决于企业能否成功转嫁。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出口关税等绝大部分流转税种,虽然从税负归宿角度讲是对最终消费者征税,但对那些竞争处于劣势不能转嫁或者不能完全转嫁的企业来说,则会构成该类企业的企业成本。对于政府收取的绝大多数规费来说,基本类似于政府提供具体服务所收取的服务价格或者折扣价格,本质上属于企业的生产投入,构成企业成本,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降低税费一方面可以为企业节省更多资金,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刺激其扩大投资规模。税费调控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企业成本最为重要的政策工具。
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多项有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开始,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在交通运输、邮政、电信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信息、文创等7个现代服务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全国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累计减税6412亿元。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试点范围,原则上延续了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允许所有试点纳税人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预计年减税额达5000亿元以上。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正式实施,将从价计征改革推广到全国所有矿产品,并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其中水资源税首先在河北省进行试点,同时研究对森林、草场、滩涂等占用自然生态空间征收资源税。近年来,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从2015年10月起,又将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陆续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严肃查处违规涉企收费,降低征信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区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有298张养老床位。其中,区社会福利院200张,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张,扬子洲镇敬老院26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87家,绝大部分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其中,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3家,农村颐养之家14家;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区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非吸案件处置情况
由于东湖区所处老城区,老年人在常住人口占比高于其他县区,造成在全市“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件中受损人数较多。据统计,三大案件受损人数约3428人,目前2405人报案(金三江1246人、“老庆祥”788人、“中华情”371人),报案金额约1.287亿元(“老庆祥”约7964万、“中华情”约4902.98万)。
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制定并印发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由区处非办牵头,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组建专项行动微信调度群,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1、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含农村14个)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110个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排查整治期间,集中宣传63次、发放宣传资料4960份、制作宣传展板98块、投放公益广告280条。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2、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金三江”、“老庆祥”、“中华情”等非吸案中投资人名单,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涉稳人员动向,根据涉稳人员的上访时间、地点和次数等对涉稳人员名单进行动态管理,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3、应急处置。4月1日至今,我区共接上级部门关于“中华情”维稳警令单110条、涉及人次289次、涉及162人;“老庆祥”案维稳警令单10条、涉及29人次;“金三江”案维稳警令单2条、涉及4人次。妥善处置了八一公园等地群体聚集事件2次,劝离带回了1名在新建“中华情”公司门口静坐人员,有效防止事件升级。特别是“五一”、全国“两会”期间,提前屯警,加强对八一广场等重点地区的巡逻、值守,以强有力的震慑,切实防范了“中华情”等群体串联聚集事件发生。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公安、市监、审计、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商场、超市、菜市场、公园、广场、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区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区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XX县深化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金融行业治乱专项整治,维护我县金融安全,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黑恶势力侵害,我局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为扎实有效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行业治乱专项行动,首先排查出破坏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其次排查出破坏金融秩序的问题,着力解决影响金融秩序的涉黑问题,积极稳妥的进行专项整治,为我县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最后进行反洗钱行动,促进我县反洗钱工作规范有序、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
二、工作原则
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底线。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明确重点问题,分类施策。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同时坚持公平公正开展整治,不搞例外。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当前金融组织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开展整治,有效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共同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三、整治重点
对排查范围内的单位,重点排查以下八类问题: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者协助开展业务的;四是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五是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的;六是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的;七是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为实际控制人的;八是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
1.由我局作为牵头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邀请各乡镇协同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查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进行会商,确实涉嫌从事涉黑金融活动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
1.将汇总后的涉黑线索报送至公安机关,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并定时进行回头看检查。
2.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
1.认真总结。梳理在本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意见建议等)。同时撰写本次专项活动的工作总结,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利用乡镇、村委会等群众预警的“群报”作用,银行和第三方机制机构的“情报”作用,将金融领域治乱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净化我县金融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局,负责金融领域涉黑防范日常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