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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监督检查对象
(二)专业监督检查对象
1、工业、能源专业:煤矿、机械铸造盛有限公司、彩陶制品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
2、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专业及建筑专业:煤矿、彩陶制品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铸造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劳动工资专业:中国农业银行支行、国土资源局、机械铸造盛有限公司、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第四中学,初级中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贸易专业:物流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
二、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情况,有否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有否不顾客观事实,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方式确定统计数据;有否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二)有否违反统计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六)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七)是否自觉支持、配合各种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
(八)检查2013年度和2014年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工作。
(九)各乡(镇)企业站是否执行村(居)、企业起报制度,工业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台帐相一致。
(十)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回访:去年被检查单位的整改的落实情况,有关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等。
三、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由统计局相关职能股室组织实施。
四、统计监督检查的时间
今年统计监督检查及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回访从2014年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检查时间由统计局另行通知被检查对象。
一、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一)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出台支持复工复产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原有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和小微企业信贷优惠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确保让企业得到实惠。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商业银行金融收费检查“回头看”,巩固检查成果。(5月—6月开展自然资源、人防、中介机构专项检查;7月份开展商业银行金融收费检查“回头看”工作)
(二)加强能源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开展水电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以能源领域为重点,检查相关价格收费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坚决取消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违法违规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4月份开展供水、供电专项检查)
(三)开展“进企业、送服务”活动。走访20家企业,倒查涉企收费情况,查找梳理涉企乱收费现象,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价费问题,确保企业充分享受到降费红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8月份开展“进企业、送服务”活动)
二、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保证市场价格稳定
(一)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疫情期间,密切关注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用品药品以及防控物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等市场价格,实现防疫物资全链条监管,及时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疫情期间,坚持每日巡查,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
(二)加强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监管。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疫情期间,坚持每日巡查,加强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监管)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问题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严守中央和省、市各项禁止性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及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建设。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2013年以来中央连续的15项禁止性规定。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做到只减不增。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出国经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浮散等突出问题,对服务不好、效率低下、制度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科室、人员实施问责,切实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好评议员信息库的建设与更新,加强纠风网站的动态管理。组织民评代表多方调研,认真查找不足之处和存在问题,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二、加强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5、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意见。认真落实《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做好财政部门承担的牵头工作和配合工作。
6、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实行税费归口,强化综合预算,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做到“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管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手段,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按照“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公务卡结算工作,抓好2-3个试点。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审核流程,纳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7、抓好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建立制度管用、可操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合理、安全。
8、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财政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9、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落到实处。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10、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财政内部审计,按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能。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审计,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财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措施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配合和支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11、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强化部门预算监督,继续选择部分市直部门进行预算监督检查。围绕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强化会计监督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大对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严厉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四、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12、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全市各级财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落实惩防体系规划、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三项主要任务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两个为主”的规定和“两种责任”的界定,认真学习领会“四转一强”的要求。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严守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监督检查,助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1.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达标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核心要求,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四大类30项44个现代化指标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就节能减排、生态绿化等部分指标达标工作建立任务分解落实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和督查倒逼推进机制,通过重点视察、现场办公、驻点检查、专项督办等形式,保障各项指标任务有效落实,全力推进。
2.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重大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型升级工程、城乡一体化工程、生态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重点项目联合督查、信息互通、协调推进机制,对重点项目审批效率、工作实施、任务进展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全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促进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结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人民生活及资源环境等指标实现为目标,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突出节约用地、科技投入、产业振兴等检点,分工负责,查纠结合,注重整改,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
4.加强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新增宅基地和农村住宅翻(改)建审批是否取消或停止,农宅置换、原宅拆除、土地复垦和一户两(多)宅清理等工作是否按规定执行。督查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完成农宅置换商品房建设任务,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加强对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督查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6.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等9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药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7.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八公开一监督”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过程中实行政策依据公开,征收程序及操作方式公开,评估标准及结果公开,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公开,公示地点和时限公开,安置房源及选房情况公开,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工作人员及纪律公开,特殊补助补贴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收和补偿行为,促进“阳光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三、深入专项治理,严格执纪执法,健全长效机制
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功能,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链接和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和共享专栏,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制定工作措施,综合运用信用信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9.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界定中介机构主体资格,加强资格审查,完善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从业行为,加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
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平台和诚信档案,推进中介机构信用分类和评级,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市场行为主体的积极性,提升我市中介机构的整体水平和档次。
10.严肃查处和纠正各地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大对各地法人(单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和纠正的力度,对各地,特别是村(社区)一级的违法用地、违法规划、违法建设的项目进行严格执纪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违法违规建设和出让或变相出让“小产权房”的,通过畅通投诉渠道,深挖案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完善信息报送、线索移送、责任分工、联合执法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一、切实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作用。一是努力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热线工作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新路子、新局面,逐步解决目前我市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二是科学界定热线服务范围。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热线工作职责、业务受理范围并在网站上、媒体上予以公布。对不在受理范围的电话,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对权属不清的办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权属界限。三是不断拓展热线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咨询、便民服务数据库等应用系统,全面升级系统的功能;进一步拓展现有的电子地图,扩大城区覆盖范围;探索建设村(社区)级平台,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网络平台。四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强化对热线考核工作的监督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确定考核内容、权重和分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12345”平台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相关部门的月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全市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巩固提升电子监察应用水平。一是继续优化系统功能。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努力打造运行稳定、操作便捷、功能先进、评价科学的系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对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电子监察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队伍,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强化日常监察工作。加强日常网上监察力度,重点下力气解决“体外循环”、事后补录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异常情形的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办件的“质”和“量”。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电子监察工作相关制度,提升电子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通报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运行绩效情况实行通报,并将结果应用于年终考核工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清理后的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集中四到位”工作。以抓督查、抓落实为重点,以部门进驻率、项目到位率、授权到位率3个100%为目标,确保“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市级服务中心的监管的力度。抓好14项服务制度的落实,制定出台相关监管办法。三是完善分中心管理。推进“四统一”,即分中心要与市县中心统一审批办件制度、统一日常管理制度、统一收费管理方式、统一监督考核模式;倡导“一中心一品”,鼓励各分中心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创新服务品牌。
五、扎实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一是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把监督改进机关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打造“效能港城”。二是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建设、土地、资金、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逐步减少和消除秸秆焚烧现象,努力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开展价格调控监督检查。不断提升价格监管能力,改善价格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物价稳定,保障民生。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适度调整考评范围,整合考评资源: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出《2015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实施目标任务的全过程监督。二是广泛开展公众评议活动。继续修订完善满意度测评方案和样本框,围绕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效能效率、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情况,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选择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民生事实工程实施绩效评估。
市绩效办根据《2015年度市行政机关绩效考评方案》,采取绩效自评、指标考评、公众满意度测评、察访核验、领导评价以及综合考评等方式对各区、市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考评。
1.强化绩效管理的监督检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做好选题立项工作,将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绩效监督、绩效问责各环节融为一体,认真开展绩效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2015年涉及到自治区绩效考评有关指标的部门单位,要加大过程管理和节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目标实现。
2.加强招商引资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市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工作人员廉洁勤政,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招商引资项目服务零障碍,着力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
3.加强对“十大工程”及民生实施工程项目的绩效管理检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十二五”建设“十大工程”2015年推进计划》规定要求,对重点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推进状况和存在问题等信息及时进行采集分析。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督促检查,年终组织建设进度绩效考核;市绩效办对单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采取不定期、不定形式进行检查和抽查。在督促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4.认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市绩效办要对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努力塑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结合纠风工作邀请绩效管理监督员开展对重点窗口单位评议活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市法制办会同市编委办、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推动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清权确权工作,编制行政许可目录。加大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及流程的监督检查,修订行政许可指南,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2.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市、区两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建立高效便捷实现网上各类信息查询、网上审批等服务职能,督促指导有条件区、部门单位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早日实现与自治区联网。
四、加强效能投诉问题的受理和查办工作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建立市、区两级效能投诉反馈网络和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对办理投诉件的督办和反馈力度,不断提高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水平。及时查办效能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建立效能投诉信息月报送制度,各区、市政府各部门每月5日前向市绩效办报送效能投诉受理情况。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发现问责案件线索和问责程序机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
1.拓宽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各区、市政府各部门深入研究绩效管理工作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在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指导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摘 要 供电企业作为国家的重点企业类型,在很多方面都将产生持续性的影响。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特殊时期,如果在该时期出现了缺失和不足,将直接对今后的成就造成很大的威胁。供电企业是影响民生的企业,必须在各个方面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健全,保持平稳进步的同时,为国家创造出较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关键词 供电企业 纪检监察 要点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很多地方的供电企业都表现出了持续进步的特点,同时也得到了社会上的肯定与支持。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针对供电企业的关注度较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过程中,要从固有的工作内容出发,结合之前的工作成果和后续的工作要求,将各方面的要点内容充分执行,最终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国家效益等方面收获良好结果。
一、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分析
(一)工作人员认识不高、素质不高
对于供电企业而言,纪检监察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监察人员来完成的,他们的工作认识、工作素质,将直接对工作结果造成影响。
1.监察人员本身的认识,停留在表面层次上。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其并不是简单的工作类型,其隶属于社会工作范畴,归属国家工作直接管理。监察人员所代表的是人民大众的意志,所以在开展工作任务当中,绝对不能有任何的缺失现象出现。部分监察人员的权利范围、能力范围较为广泛,以此来进行中饱私囊,做出了很多的错误决定,导致供电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诸多的阻碍,甚至是失去了很多的建设机会,针对上述监察人员,必须开展严厉的打击。
2.监察人员的素质并不理想。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目的在于将供电企业的各项问题有效发现,并积极执行相关的策略进行解决,而不是仅仅的实施强制性打击。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
供电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将各方面的工作合理完成,不能单纯的考虑固有的工作内容。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建设进步的提升,多个供电企业都意识到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尽快的进行转变,减少缺失与不足。
1.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针对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工作时间等等,均未做出明确的规划处理,如果与供电企业发生了矛盾,则无法提供具体的工作依据。现下的供电企业正在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考虑到了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而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仅仅是在传统的层面上努力,机制方面无法提供规范的内容,在很多方面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此,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机制的改善将成为非常重要的内容。
2.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虽然意识到了本身机制的问题,可是在改善的手段上并不理想。一般而言,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改善,必须在大量的调研基础上完成,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以后,再执行新的机制。对于部分领导而言,他们所拥有的权利较为广泛,在认识到机制问题和供电企业的问题以后,直接强力执行“未成型”的机制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期内得到较好的效果,但对于长期的成就而言,并未达到先进的水准。
二、供电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
(一)加强人员素养培养
经过长久的发展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终于得到明确,首先就是要在人员素养的培养上不断的加强,无论是工作的态度,还是工作的手段,都应该做出明显的改善,绝对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层面上,要考虑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一,所有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必须得到针对性的考核,观察其工作过程中能否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是否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错误的举动和错误的思想。第二,针对所有优秀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应该对其进行深度的培养、训练。要求根据相关部门的标准和国家的号召,针对这部分工作人员进行进修干预,确保其能够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与方法,为工作团队的优化,以及工作任务的良好完成,提供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二)强化机制建设
供电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提高了认识,认为仅仅在人员方面做出努力,是非常不够的,还应该将硬性的机制建设合理完成。我国当前的众多供电企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较快,针对外部环境的需求也表现的较为强烈,应该采取合理的方法和手段,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能够顺利执行,获得较高的信服程度。
1.对于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其工作如何开展是由工作机制决定的,而工作如何合理、有效的开展则是由考核机制决定的。
2.供电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应该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尤其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应该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不能徇私枉法,,应该用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文化建设和纪律建设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桂虎.关于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探讨[J].四川水泥,2016(9).
[2] 李俏C.纪检监察专业延伸管理的实践与探索[J].广西电业,2013(6).
㈠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持把维护党的进一步摆在首位,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把区委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纪律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公路建、管、养这个中心工作,为公路有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㈠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不断整合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宣传教育资源,拓宽宣传教育的载体,继续深化党员干部岗位廉政、勤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权力观教育、先进典型教育以及警示教育。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教育。
㈡继续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月活动。把廉政教育与单位传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特色,增强效果。把廉政文化教育纳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践活动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活动,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
㈢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围绕保持党员政治坚定性、思想纯洁性、行动先进性,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点、作风建议、职业道德、廉洁从政等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营造比、学、赶、邦、超、创先争优的氛围,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㈣深化作风纪律整顿,认真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区委“三十条规定”,巩固去年机关作风纪律整改成果,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改进接待方式和职务消费,力戒形式主义、,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劳动、财务纪律,推进规范管理、素质提升、业务考核,实现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㈠坚持“一岗双责”。修订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做到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考核严格,奖罚分明。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责任,做到责任追究到人,量化轻重分明。凡与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都要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履职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
㈢严格奖惩,强化考核。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评廉、考廉制度,把“三同三廉”落到实处。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
四、从健全惩防体系切入,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机制建设,完善防控管理体系。加深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㈡要强化行政监察工作。突出行政执法、行政效能、工程效能监察重点,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效能和工程效能不断提高,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达到各项公路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㈢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工作。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免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局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创造性地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五、突出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政风行风
㈠要突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党员干部队伍。大力弘扬学习精神、创新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五个带头”,“六个尽职尽责”。“五个带头”:带头学习、带头转变作风、带头为民谋利、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廉洁从政。“六个尽职尽责”:在谋划工作上尽职尽责,在指导工作上尽职尽责,在协调工作上尽职尽责,在推动工作上尽职尽责,在督促检查上尽职尽责,在带好队伍上尽职尽责。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㈡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布署、要求,认真开展“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党群联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促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基层群众得实惠。
一、抓学习、强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松懈
一是创办“星期学堂”,探索“1+n”学习模式。为适应新型社会经济发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2015年我区将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按照“每周一学、每学一讲、每讲一查、每查一改”的学习要求,在周五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创办“星期学堂”,即:每星期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内容采取“1+n”模式,“1”就是纪检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中省市县纪检工作思路、重要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n”就是干部能力提升,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互动学习、专家讲座培训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思想觉悟。二是抓好法治学习。根据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力争今年年底开展3次以上的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会,主要学习《宪法》、《国土法》、《规划法》、《招投标法》、《税收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提升干部职工在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法治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党的政治纪检、党的政治规矩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越法律红线,不触党纪高压线。三是重视干部自学。园区干部职工争取在5月底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表并在园区动态信息公开栏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园区纪工委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努力在园区内形成“比着学。学中比”的学习风气,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强迫学”为“自觉学”。四是抓好反面教材学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和反腐斗争新要求,加强园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教育。主要做好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反面典型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三个方面的教育。通过观看反腐教育片,剖析腐败案件成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专项学习,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二、明承诺、改作风、规范从政行为不放松
(一)狠抓干部廉政承诺。以“四承诺”为抓手,即做好党员干部反腐承诺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承诺书、党员干部拒收红包礼金承诺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等四项承诺书的签订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承诺工作有责任,突发问题有担当,工作开展有成效。
(二)坚定不移改进作风。一是从严从实改进作风。在巩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始终保持反“”高压态势。在坚持中深化作风建设,在深化中坚持转变作风。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抓细节、抓具体、抓落实,看住一个个节点,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打牢“不能腐”、“不想腐”的习性基础,根据《市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十不准”规定》和《市机关党员干部生活时间“十不准”规定》,对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交友、娱乐、休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形成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设立园区党员干部重大实现公开栏,主动公开园区公车使用、领导住房、办公用房、出差公干、公务接待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党工委领导班子带头树立廉洁标杆,一想我看齐的姿态主动查找问题,严格管好自己,发挥示范效应,努力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压紧,层层落实,层层改进。
(三)聚焦问题严惩腐败。创新工作方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利用群众反映举报和巡视督查掌握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了解核实、情况通报、诫勉提醒、监察建议、工作约谈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控制、早化解,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重点在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插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挪用专项资金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加大查处力度。既要严查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也要严防各种“小贪小腐”,如公务活动中的“小吃小拿”“小卡小要”等,切实纠正失职渎职行为、久借公款公物不还、因工作变化不移交财务等错误倾向。
三、建机制、添措施、狠抓纪检工作不怠慢
(一)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2015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将以“两个责任”为主体,在党工委书记抓方向、纪工委书记抓落实的工作基调上,制定和完善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责任制》着力在具体内容、实际效果、履职尽责、风险防控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主题责任系统,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责任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间隙,找准工作定位,细化工作举措,不断深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二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一方面,健全督查机制。持续加大从严治党、从严执纪、从严查处的力度,完善纪检监察专项督查考核机制,按照“分清主次、明确重点”的工作要求做到每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查处,一教育。通过不定时、不定期电话询问、跟踪调查、明察暗访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从政行为的督查考核,确保从政不触红线、办事不触底线、做人不松防线。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机制建设。健全并落实以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督查、测评、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纪检日常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切实加强纪检专干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充分运用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促进我区中心工作和纪检工作双落实、双促进。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行政领导班子对行风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政领导班子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检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责任追究。
2、进一步充实完善卫生行业特点的惩防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扎实推进卫生系统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管辖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职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6月底完成此专项工作。
3、加强廉洁自律监督。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扎实推进卫生系统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对干部及其选拔任用制度落实的监督,大力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轮岗交流工作,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问责制。
4、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实施《2013年市直卫生系统开展“五德”教育活动方案》。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深入宣传《刑法修正案(六)》和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本系统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二、坚决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1、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改进作风。对照中央省市《规定》,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2、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等制度。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4、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清风行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5、把监督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纪检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深入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1、开展卫生亲民服务。实现亲民服务承诺、卫生行业亲民服务标准及卫生行业“五条禁令”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亲民慧民服务,打响“环境温馨、服务贴心、百姓舒心”的亲民服务品牌,深化公共服务部门行风评议。
2、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教育形式,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吸引力,加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教育、法律法制教育和正面典型教育。坚持运用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制度,二三级医院全面建立电子医德档案。
3、扎实开展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医疗机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自觉做到亲自抓,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围绕加强职务权力廉洁风险防控、加强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防控、开展供应商诚信度管理和改进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内容,选择全部或部分先行。按照省厅要求,市一院6月底前上线运行。三级公立医院今年全面推开,其他医疗机构积极推行。
4、进一步改进患者满意度评价办法。继续开展出院病人满意度函调。不断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
四、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1、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大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
2、加强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行阳光用药。
3、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医院院长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等工作的规定。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安装防统方软件并正常运行,防范非法统方。
5、认真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和不良记录制度,坚决打击行贿行为。
6、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
五、强化监管与督导
1、强化对卫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认真落实《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医改、新农合、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等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健全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部门所属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规范开展活动。
2、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纪委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企业捐赠赞助行为。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3、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大对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行政许可审批全部网上运行,实时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药品网上采购监管。
六、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关键词】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要点
1 前言
施工图审查是为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是对施工图是否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审查,是政府监管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要点谈谈粗浅认识。
2 建筑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2.1 施工图的外在形式
是否按照设计合同的规定提供足够套数的施工图。是否所有的施工图都加盖了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是否设计人、校对人、专业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的签字齐全并且有专业会签。施工图图面的线条、字符是否清晰,有无污染等。施工图图号是否连续,没有缺页。是否分别按需要进行本装和盒装。是否按需要提供了电子资料。
2.2 施工图的内容
施工图的内容十分丰富,一般审查主要从以下及各方面入手: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是否按照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建筑面积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特别是计入容积率的面积是否核算准确。建筑装饰用料标准是否合理,先进,经济,美观。特别是外立面是否体现了方案设计的特色。内装修标准包括公共部分和单元内部标准符合业主的发展意图。总平面设计是否充分考虑了交通组织、园林景观,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各楼层平面是否分隔合理,有较高的平面使用系数。立面、剖面、详图是否表达清楚。门窗表是否能与平面图对应,其统计数量有无差错,分隔形式是否合理。消防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规范。包括防火分区是否超过规定面积,防火分隔是否达到耐火时限,消防疏散通道具有足够宽度和数量,消防电梯设置符合要求。结构设计总说明是否内容准确全面,结构构造要求交代清楚。基础设计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应对其进行核算。结构形式符合初步设计及其审查意见,楼层结构平面梁板墙柱标注全面,其配筋合理。结构设计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系统按照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布置。设备选型合理,管线布置合理。与建筑结构专业没有矛盾。消防设计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以及疏散广播系统等。
3 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要点
3.1 设计说明内容
3.1.1 编制依据
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3.1.2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3.1.3 主要部位材料做法
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3.1.4 节能设计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
3.1.5 防水设计
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
3.1.6 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
3.2 图纸要求
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型等。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
3.3 建筑防火
3.3.1 多层建筑防火
多层建筑设置中庭或自动扶梯超过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燃油、燃气锅炉房防火间距应执行工业厂房(丁类)防火间距的规定。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建筑物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0.5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1.0h的非燃烧体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40cm。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防火墙设置在转角处,内转角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底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3.2 高层建筑防火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内不同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应设置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的分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除允许设一座疏散楼梯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消防电梯前室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消防电梯前室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设防火隔墙,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比以往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工作质量有明显的好转。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受到重视,审查机构的把关作用日益明显。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我们应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严格实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水平。
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要点
为2019年进一步夯实农民工监测调查基础工作,全面提升调查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实数据质量,努力推进源头调查数据质量提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XX队严格按《住户监测调查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工作要点,确保具体有以下几点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
2019年要扎实做好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化工作执行力度,认真组织涉点区县开展好有关工作。
一是要求辅助调查员掌握好每季度各调查户基本情况;二是每月要关注调查户工作及人员动向, 正确反映调查点农民工工作动态及工资变化情况;三是针对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调查队员和辅助调查员要不断提高调查业务能力,牢记掌握指标解释,正确填写和指导调查户填写调查问卷,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市队管控,加大走访力度,确保数据质量。五是严格按调查方案执行农民工监测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力争 2019年调查工作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农民工监测制度。XX调查队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四川调查总队要求,进一步再研究再完善。XX调查队住户科及各区县需在一季度开展专题研究1次,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三、做好培训工作,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全力抓好学习宣传培训。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XX调查队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特别是意见、条例、办法和规定等的学习宣传,在二季度开展1次对区县调查人员、涉点调查乡镇人员和调查村辅助调查员的集中学习。(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综合科)。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辅助调查员业务素质
农民工监测调查的数据主要是辅助调查员上门访问的方式得来,数据质量的关键在调查员,2019年计划由XX调查队及各自区县进行培训1次,加强调查员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围绕详细讲解指标含义,总结工作存在问题,提出调查点工作情况和不足,展开交流、讨论。采取办法和措施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质量。(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四、认真做好基础工作痕迹化管理
(一)建立台账。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建好调查对象动态信息库。包括调查户家庭人口基本情况、从业情况以及调查小区举家外出情况等,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总队备案,以建立国家、省与基层调查对象直接联系的渠道。(责任单位:各区县)
(二)建立定期访户登记表。市、县调查队和统计局的调查员每个季度必须到所有点、所有户入户开展调查访问。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在每次入户调查访问时,都要填写调查入户访问信息(调查表封面信息),以备后续查询。(责任单位:各区县)
(三)建立数据处理登记表。在数据录入完成后,在装订好的农民工监测调查表封面记录数据处理操作流程记录。数据处理登记须保存完整,以便后续查询。(责任单位:各区县)
五、督导结合,夯实基层数据质量
(一)落实各级责任,提高业务能力
一是要求辅助调查员掌握好每季度各调查户基本情况;二是每月要关注调查户工作及人员动向, 正确反映调查点农民工工作动态及工资变化情况;三是针对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体调查队员和辅助调查员要不断提高调查业务能力,牢记掌握指标解释,正确填写和指导调查户填写调查问卷,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市队管控,加大走访力度,确保数据质量。(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二)强化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区县业务人员做到登记数据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家庭人员及其就业变动情况等重要指标数据进行重点审核,准确把握农民工家庭成员增减变动原因、就业变动等。数据汇总后,把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与住户调查数据结合起来,加强对调查问卷指标数据填写的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的对照审核,对有疑问的情况电话核实到调查户,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真实反映我市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等方面的情况。(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三)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力度,保障基础工作质量
今年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基层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在各市县调查队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抽查、督查工作,认真检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规范性、真实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确保基层执行方案不走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责任单位:XX调查队住户调查科、各区县)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总抓手,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培训,规范机制,创新模式等手段,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监察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执法监察的对象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社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
(3)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
(4)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其它企业。
2、执法监察的频率
(1)非煤矿山:县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共29家,尾矿库3个。对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非煤矿山每半年监察1次。
(2)危险化学品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共4家(其中联合化工公司3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共5家(其中药玻公司1处液化气储罐区、瑞丰高材公司2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半年监察1次。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家(成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每季度监察1次。
(4)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社会加油站共40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不计入监察计划),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共9家,年内监察1次。
上述88家生产经营单位为必查单位,共监察149次,做到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必须复查,复查率100%。
(5)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全年计划抽查30家(重点抽查网套厂、冶金、建材及规模以上企业),复查率100%。
(6)以下单位适当增加执法次数:当年或者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改制、转行等变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或者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的。
3、行政许可
配合市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申报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6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7号)文件要求,在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省、市验收,取得省局统一颁发的奖牌。
6、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实践培训教育,年内对各镇、历山街道办安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实践培训,轮流直接参与县大队的执法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具体培训教育计划另行通知。
二、执法监察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八)《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十一)《省安全生产条例》;
(十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五)《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六)其他有关规定。
三、执法监察工作的原则
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和其他工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并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合理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
四、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对监察对象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年度内首次执法检查的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必须认真填写《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一般工业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执法监察信息上传工作。《执法监察表》中列出的问题须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问题一致;
2、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各项监督制度的检查力度。
二、全面贯彻惩防系统工作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抓好税务系统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网络及任务分解,坚持定额核定、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票证领购等审批制度和税务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坚持人、财、物管理制度,强化相关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相关考核工作。强化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认真开展“纪检日”活动。坚持特邀监察员座谈联系制度,了解社会各界对税风税纪的反映,及时整顿行业作风。严格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实施考核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积极在全局开展“读书思廉”、“读书修德,以德律己”活动,开展上廉政课、召开廉政本文来源: ***教育大会、观看廉政教育片、传唱廉政歌曲,积极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运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的力度,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继续落实管理员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的联动,使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服务,自觉置身于社会各界的监管中。
四、深入落实政府两个“四项制度”
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勇于改变原有的思维定式,牢固树立纳税服务的理念,将服务的精神渗透在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在优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强化管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实施“阳光税务”、“阳光执法”、“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落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五、切实加大“两权”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2012年继续在全局认真实施“两权”监督巡视检查。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专用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及出口退免税的管理情况,税收征管基础、征管质量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税务稽核检查、违章处罚及执行情况,票证管理及票款结报情况,税务税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等;行政管理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及廉政教育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开展纪检日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情况。此外,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认真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做到警钟常鸣,为国税干部规范执法、依法治税构筑一道安全屏障。
六、坚持进行廉政公约回访调查
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各项监督制度的检查力度。
二、全面贯彻惩防系统工作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抓好税务系统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责任制网络及任务分解,坚持定额核定、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票证领购等审批制度和税务处罚案件审理制度,坚持人、财、物管理制度,强化相关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相关考核工作。强化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认真开展“纪检日”活动。坚持特邀监察员座谈联系制度,了解社会各界对税风税纪的反映,及时整顿行业作风。严格按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实施考核奖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积极在全局开展“读书思廉”、“读书修德,以德律己”活动,开展上廉政课、召开廉政本文来源:文秘114 ***教育大会、观看廉政教育片、传唱廉政歌曲,积极推进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运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的力度,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及时通报反面典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继续落实管理员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的联动,使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服务,自觉置身于社会各界的监管中。
四、深入落实政府两个“四项制度”
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勇于改变原有的思维定式,牢固树立纳税服务的理念,将服务的精神渗透在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在优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强化管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实施“阳光税务”、“阳光执法”、“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落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五、切实加大“两权”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执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2012年继续在全局认真实施“两权”监督巡视检查。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专用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及出口退免税的管理情况,税收征管基础、征管质量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税务稽核检查、违章处罚及执行情况,票证管理及票款结报情况,税务税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等;行政管理权方面,重点检查全局系统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及廉政教育情况,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情况,遵守廉政规定、开展纪检日活动情况,以及经费、财务、基建、和资产管理情况。此外,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认真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做到警钟常鸣,为国税干部规范执法、依法治税构筑一道安全屏障。
六、坚持进行廉政公约回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