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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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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第1篇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特制定2012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中心工作,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推进“两网化”建设步伐,实现监管范围由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由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加强征缴力度,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和义务;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机构建设,增强队伍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重点工作目标:

1、日常巡视监察10000户;

2、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达到92%以上;

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用人单位信息录入率达到92%以上;

4、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覆盖率达到信息采集户数的92%以上;

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

6、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8%以上;

二、重点工作

2012年,我们要以《***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为契机,重点开展好“1、3、5” 九项工程,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两网化”建设、保障金收缴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五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赋予新内涵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违法问题,实施 “一体执法”,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一是在劳动者集中外出求职打工的春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的“黑中介”等违法行为;

二是在农村“四小”企业用工需求量大的夏季,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氛围;

三是7月1日-8月15日,开展为期45天的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劳务派遣企业不及时与派遣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灵活就业;

四是8月16日-9月30日,开展规范劳动合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秩序,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五是在投诉举报案件高发的10-12月末,开展“秋冬战役”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劳有所得,顺利返乡。

此外,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劳动用工突出问题,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其他内容专项检查活动。

(二)以“两网化”管理为基础,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积极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监控指挥中心系统,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延伸和有效组织信息网络,逐步创建网上投诉举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基本数据库,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无缝隙、全覆盖”的适时动态监管,切实将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对区、县(市)“两网化”管理业务骨干的培养,开办“两网化”管理培训班,使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协管员及时全面掌握“两网化”管理的知识技能和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三是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情况,交流经验,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个别区、县(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稳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随着我市各类项目建设工程的陆续推进,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会处于高发态势,迫使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好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从而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一是通过“网格化”监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手册》制度,掌握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情况,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启动后不补缴的建设施工单位,除对其进行重点列管和限制招投标外,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手段,对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纠纷等争议案件,立即移送市建委清欠办,实施综合治理;发现涉嫌恶意欠薪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切实防止并有效处置欠薪逃匿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记入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五是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在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领域,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确保更多的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加强综合施策,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模式,形成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全面监控和适时查处的工作态势。一是在日常巡视检查工作中,坚持做到宣传警示在前、处理处罚在后,发现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力争实现执法检查对象覆盖到位、用人单位情况收集到位、职工名册掌握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四个到位”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试行网上受理举报投诉,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依法处理,杜绝行政不作为。三是以突出便捷性,高效性,体现全面性为特点,进一步完善书面审查程序、内容和标准,力求做到覆盖单位全、检查内容实、填报数据准。四是建立诚信等级评价督查和复查制度,对各区、县(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用人单位进行不低于10%比例的复查。五是做好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按照《***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要求,实施重大案件专人登记、专人负责、专人监督、专人催办“四个专人”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的效率和质量。

第2篇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有岗可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新的一年必须紧紧依靠发展促进就业。

1、全力办好再就业园区,打造统筹城乡就业平台。再就业园区是我县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及统筹城乡就业的平台,力争园区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

2、转变就业观念,推进组织就业、灵活就业。全民创业行动为契机,以组织起来就业为基础,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不失志,努力创办小型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转变就业观念。

3、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探索建立就业、求职登记制度,帮助农民逐步实现就地转移就业,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4、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发挥政策促就业效应。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突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

5、办好劳动力市场,构建城乡一体化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强化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平台作用。组织好招聘、交流洽谈会和日常职业介绍。

6、加强社区平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加快社区平台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健全劳动保障联络员制度。落实专职人员,并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7、积极招商入园,开发就业岗位。认真开展“招商引资突击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方面引进各类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平台,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二、技能是就业之本。“有岗能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新的一年必须以技能鉴定为抓手强力推进职业准入制度。

1、统筹培训资源,抓好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阳光工程培训、社会培训、扶贫培训、SYB创业培训、企业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

2、推进技能鉴定,培养大批技术工人。提高对职业技能鉴定重大意义的认识,以培养技术工人为核心,强化就业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并要求培训机构做好培训和就业结合的文章。

3、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职业准入。提高对职业准入制度的认识,加强企业用工资格检查,初步形成就业准入的用工氛围。

4、发展职业教育,力争引进一所新办职业技术学校。争取与上海客商联系,办一所以培养高端家政为主要对象的职业技术学校,为职业培训平台建设添砖加瓦。

5、“引凤返巢”引导有一技之长的民工回乡创业、就业。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吸引有能力创业的民工回乡创业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应尽早谋划,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民工回乡创业和就业,从根本上解决现在的“中青年在外打工,老幼弱在家看门”的乡村现状。

三、权益是和谐之本。“有岗愿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新的一年要以劳动合同为抓手,全面推进劳动关系的融合。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力推进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争启动生育保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五大保险的全面启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根本前提,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的征缴是扩面工作的重点。

2、加强劳动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确保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解决职工“当务之急”。工资支付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特别是民工工资拖欠,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焦点问题之一。要加大力度不定期开展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争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加大执法力度,首先必须有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

4、加强劳资纠纷调处,力争与相关部门组建职工维权中心,在民营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督促民营企业做好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劳动关系协调机构的组建工作,同时与工会、司法等部门组建职工维权中心,充分发挥就近、就快处理劳动争议作用。

5、做好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案件。热情接访,主动下访,慎重处理每一件,力争使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减少重复案件的发生。

6、加强宣传,办好简报,筹建歙县劳动保障网。宣传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下大力气办好歙县劳动保障简报,并积极筹建劳动保障网,使之成为宣传政策、沟通信息、解决问题的窗口。

四、队伍是事业之本,“高效务实”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保证,新的一年必须着力锤炼一支思想解放、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特别能战斗的劳动保障队伍。

1、思想建设。继续弘扬“奋斗、兼容、敬业、爱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规范从政行为,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3篇

一、树立“广就业”理念,筑牢民生之本

(一)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搭建促进就业平台。加强镇街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镇街采取新建、置换或租赁等方式,确保对外办公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加强村居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服务半径约2公里、服务范围1000—2000户的标准划分社区,在每个社区选择一个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开设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服务窗口,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二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小额贷款贴息、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等促进就业系列政策,发挥好政策效用,引导劳动力多渠道实现就业。三是完善促进就业制度。确立80户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监测制度,采取企业报表、实地调查等方式,按季对企业岗位增减变化、参保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调控失业措施提供依据。严格裁员报告制度,对个别企业需要裁员的,严格进行审核调查,帮助企业制定裁员方案,避免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不稳定因素。

(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措施。一是优化就业信息服务。定期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加强与商务局、工信局、招商局、镇街的联系,摸清扩建、新建、投产、在产等各类企业用工现状,搜集企业用工信息,利用政务网、劳动保障网站、市情、镇街社情等媒介和就业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镇村政务公开栏等设施,及时对外公布,实现“信息无遗漏、信息覆盖全方位”。二是优化劳务对接服务。改变“以市内人力资源为主,以市外人力资源为辅”的就业服务观念,同时抓好市内、市外两种人力资源的就业服务。在市内,举办好每月至少一次的综合劳务洽谈或专场劳务洽谈会,组织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交流。对市外,加强与等劳务输出大省以及省内地区的联系,开展好市外招聘活动,吸引外地劳动力到打工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三是优化扶持创业服务。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广泛征集、科学筛选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储备库,并利用各种渠道,向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创业重点人群进行项目推介,实现人与项目的有效对接;加强对创业培训基地、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示范体系和创业孵化体系。四是优化就业援助服务。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对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确保及时认定率达到100%。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年度内每人提供不少于三次的就业信息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100%。

(三)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优化实训基地内设施设备,重点对服装加工专业设备进行更新,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实训基地的培训实力。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总体部署,制定出台《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途径、激励办法、资金投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通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的进程,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劳动者自主择点培训,完善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以其他培训基地为骨干的的多点培训格局。根据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情况,搞好“预约培训”、“订单培训”、“岗位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有计划地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四个系列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建立“全保障”体系,夯实民生之基

(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稳定正常参保缴费。将正常参保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大、人数多、管理规范的企业做为稳定缴费对象,定期进行缴费情况调度,确保正常缴费单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额稳中有升。二是推进新增参保缴费。将参保缴费不稳定的企业、新建扩建企业以及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推进缴费对象,采取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手段,调动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实现参保扩面增长。三是加强社保欠费清理。用好欠费企业信息预警制度,按月统计企业欠费信息,形成简报提供给各镇街及市直有关单位,确保各镇街及有关单位及时了解企业欠费现状,促进形成清缴欠费合力,督促欠费企业及时清理欠费。四是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安排好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环节工作,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确保年内参保率达到60%以上,确保6月底之前发放首批养老保险待遇。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一是设置基金管理机构。把握好全市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参照人社局机构设置办法,争取设置基金管理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优化保费征缴模式。优化“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划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模式,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代收单位管理,减少社会保险缴费环节,避免社保基金征缴过程中出现问题。三是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支出月报季审制度》、《基金运行定期报告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等基金监管系列制度,建立起基金内控责任追究机制和基金内部审计稽核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提高社保基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搞好四险市级统筹。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系统、基金、账目等方面的对接,确保顺利实现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市级统筹。

(三)落实社会保险各项待遇。一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用好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的死亡信息共享制度,搞好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普查,全面掌握所有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对死亡人员按规定停发养老金,防止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同时,关注重病离退休人员状况,及时停发死亡且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二是落实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优化住院审批、费用审核、门诊大病审批、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流程和办法,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继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指标控制,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疗费无违规支出。三是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规范工伤认定流程管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加强工伤认定前与企业及所在镇街的沟通,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对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落实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对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实行分兵把口、逐级审批制度,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不流失,保证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三、构建“大维权”格局,维系民生之安

(一)抓好劳动纠纷超前预防。一是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培训。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年内组织2次以上针对企业经营者以及劳资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开展3次以上送法到企业活动,走访50户以上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二是用好企业联络人制度。利用好全市规模以上的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按月收集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发现侵权苗头,将各类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搞好劳动纠纷排查。组建劳动仲裁、监察、联合执法小组,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非法职业中介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对各类案件的发案数量、案件类型、发案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同时,依托劳动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和建立在各镇、街道的劳动监察网格,指导镇级机构年内主动采集企业信息2次以上,并随时进行动态信息采集,实现企业的动态管理。

(二)完善劳动维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重心下移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对已经独立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的镇街,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以及调解方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对尚未独立开展工作的镇街,协助镇级组织直接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基层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30%以上。二是完善调解前置工作机制。突出使用调解手段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在案件立案前进行案前咨询调解,在送达应诉文书时进行庭前建议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庭中程序调解,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庭后事实调解,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自愿接受调解,从而避免因劳动争议加深而导致争议双方“反目成仇”。三是完善沟通先行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工伤认定“沟通先行”,对所有工伤案件,提前与企业以及所在镇街就认定问题进行沟通,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伤认定无异议,切实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

(三)推进劳动合同科学管理。一是推进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运用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开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调查,对不按要求办理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的企业,采取电话指导、实地督查等措施,督促企业进行网上备案。利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企业招用职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安排16至18周岁人员以及处于劳动保护四期之内的女职工从事高危、有毒、高强度体力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坚持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集体协商的原则,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集体协商的重点,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力争到年底,大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型企业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对未建立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进一步提高覆盖比例。三是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抓好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

四、创新“精服务”管理,心谋民生之利

一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根据全市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参照上级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办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职责,从严核定人员编制,坚持“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确保通过“三定”工作,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转变部门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实行学习培训层级管理,分层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为年度重点培训内容,纳入各层级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并结合各自工作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安排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氛围。

第4篇

1.加强就业工作应急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的六大工作机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做深做实为企服务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按照常规情况定时报、重大情况随时报的要求,完善就业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重点进行岗位流失情况监测、失业动态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监测和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2.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把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年度阶段性降低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按规定程序办理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税费政策,加大职业介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财政贴息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积极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同时加大失业调控力度,企业减员要按程序规范运作,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的,必须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稳定就业岗位。

3.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优惠政策,把支持城居民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扩展至农村、普及到农民,为农民创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重点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强化创业扶持,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融资、后续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积极推动全民创业,放大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力争全年完成创业培训400人,扶持创业240人,带动就业1200人。

4.拓展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将市、两级人力资源市场联网,实现市与各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求职实时联动、信息同步共享。充分发挥信息传导作用,全面推行网上招聘录用工作,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备案,形成全市范围内职工余缺调剂机制,达到保稳定保就业的双重效果。实施城乡统筹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数据库,对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发放《就业登记证》,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5.积极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市”为载体,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将城就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努力采集和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城失业人员、“4050”人员、被征地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等困难对象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年末要创建省级“充分就业”10个,完成“充分就业市”的创建和申报工作。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充分保障

6.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围绕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全覆盖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克服扩面难度,力保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4000人,完成新增参保8000人。对于可能出现的社会保险??作为,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稽核清欠,做好困难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基金征缴、基金清欠等重要考核指标的??96%、40%以上。

7.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在完善、健全上做文章,通过制度创新,努力在更高程度上实现成果共享、政策惠民。积极调研测算,全力做好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制度出台工作。健全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争建筑行业工伤保险100%参保。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的“刚性进保”机制。

8.实现新农保应保尽保。认真落实市委全委会议“新农保要应保尽保,农村低保人员全部纳入到新农保”的工作要求,积极动员农民参保和续缴保费,加速新农保全覆盖进程,确保所有(区)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续缴率95%以上。按照市政府新农保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农村低保人员参保的资金补贴,今年低保人员参保率要达到100%。指导各(区)建立新农保养老金领取人员信息台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生存稽核,保证新农保基金安全运行。

9.夯实各项社会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省政府36号令,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全面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率先完成“差额缴拨”向“全额缴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完善、规范。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征缴稽核、信息披露和要情报告等制度,加强对社保基金支付的稽核,防止欺诈冒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快技能人才培养

10.组织实施职业培训计划。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综合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以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等一系列培训活动,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为企业培养急需的技术工人,为我市拐点超越和新一轮发展储备技能人才。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要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人数3500人,取证人数3000人,国家统考人数350人。

11.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奖励基金的引领效应,继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扩大培训招生规模,多渠道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机制,今年在眼镜行业首先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室,打造高技能人才的品牌,在全社会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好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技术能手等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力争超额完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任务。

四、深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2.积极开展“用工服务促进年”活动。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平稳实施。指导企业采取弹性工时、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措施,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引导、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合作、相互理解、共渡难关。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继续实施劳动用??,落实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合同的履行质量,全市要完成劳动合同备案人数85000人。

13.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及时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等,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促进企业工资分配公平和谐。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形成岗位变薪变、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1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力度。在“网格化”管理覆盖到村的基础上,今年要力争完成监察“网络化”机制建设。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完善“两网化”工作程序和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乡劳??协理员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及时、反应迅速的作用。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规范涉企监察执法行为。注重事前告知和事中整改,实行首犯不罚、轻犯不罚和整改到位不罚,改善执??起来。

15.扎实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健为主,以裁为辅的原则,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加快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进程,加强仲裁员、调解员专业培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职业化、信息化和规范化。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创新案件处理协调机制,积极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做到快立案、重调解、慎裁决、速结案、讲效果,努力谋求和谐仲裁的社会效果。

16.切实加强维稳工作。以建国周年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维稳工作预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企业裁员欠薪预警及应急机制,强化对欠薪、劳资纠纷的预警监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综合运用监察执法、调解仲裁等措施,快速介入、及时处置,妥善处理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快,确保社会稳定。

五、统筹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17.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基层劳动保障所力量薄弱的问题,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关口前移,发挥基层平台在职业介绍、政策宣传、扩面征缴、新农保业务办理及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城乡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按照市委文件(发[]1号)的要求,推动各完成年按照标准在每个村建设劳动保障服务站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将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向农民覆盖。

18.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整合经办资源,优化部门设置,再造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领域,推行“一条龙”作业、“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高标准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标准化建设试点考核验收。不断推进劳动保障网站及电子政务建设,探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征缴等业务工作网上办理的新模式。着重从强化基础数据和基础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进程,提高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力争工作力度走在全国前列。按照“一网一卡一号”的思路,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力争今年完成社会保障卡的设计工作。

第5篇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四有六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p;  一是通过劳动年审和劳动用工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已发放年审资料53户(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已审查1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 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4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2009年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淮上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四幢厂房,建筑面积约114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 “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 “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2009年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淮上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三)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摸底调查工作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并积极配合区建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及审批工作。自XX年年7月1日至今,我区已经审批的被征土地有2557.1655亩,其中耕地1267.116亩;涉及小蚌埠、吴小街两乡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3288户11545人,符合参保条件有5266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1283人(以上数据不包括XX年年7月1日之前被征土地的农民)。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共计5055.36万元,其中我区应预留土地补偿金的70%为872.0935万元和提高的征地补偿费为1689.4881万元,两项资金共计2561.5815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兜底。截至目前,应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有1283人,每年需要支出123.168万元。共2页,当前第1页1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街居平台建设及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尽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淮政办[XX]24号)文件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作站,事务所平台建设现已较规范,工作进展正常有序,但各乡镇领导对事务所和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和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尤其乡镇的社区平台仍未达到“四有六到位”的要求,社区工作也未正常开展。二是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仍显滞后

   对于繁重的培训任务(除众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外,全区每年新成长劳动力近XX人)而言,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日显滞后,急需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以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重道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样一件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推行起来远非想象之中那么容易,其中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关政策的缺陷及资金的筹措等问题恐将影响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并为日后的上访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1、此次出台的《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针对同为被征地的农民却实行区别对待,XX年7月1日征地前后缴费和待遇均有所不同(7月1号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参保,与之后的参保农民不同,他们必须按年龄补缴4800、6400、8000、9600元四个标准的费用,才能领取每月80元的基本养老金),我区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都为XX年年7月1日以前被征用,这部分失地农民对《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意见很大,可能将会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2、此次实行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政策,其发放的养老金难以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养老提供充实的保障, 因而其吸引力不足。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尚未设立,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且未到位。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隐患,也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五、2009年工作计划

1、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尤其是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做到“四有六到位”,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做事、有制度理事;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落实到位。在下半年,依托劳动保障各级平台,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全年市区级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我局“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和“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两项保障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继续做好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4、督促区政府抓紧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在正在对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男60岁女55岁)将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第6篇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二)成立淮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7篇

 

一年来,我所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企业和求职人员的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1、企业用工方面。

为企业提供求职人员信息,为求职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是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的重点。年初下到各企业督促其做好春节后的用工计划,并及时收集好其用工信息,通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及时传送到各乡镇。

同时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的时段,与就业部门在罗湾乡、中源乡、城中花园举办招聘会、送岗下乡等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园区企业《新春招聘手册》一万余份,求职登记人,签订意向性求职人员人。春节后企业一开工即调度了春节前后用工人数、缺工人数和主要岗位的相关数据,在这些数据基础上对春节后企业招工、用工情况做出了汇报说明。

四月份,结合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积极深入企业搜集岗位信息,并协助就业部门汇编成宣传小册,下到各乡、镇、村和人员密集区进行宣传。

每月对园区企业用工信息进行了收集,并及时上传至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截止11月份,共为家园区企业上传用工信息余条。

2、政策宣传及服务方面。

年初走访所有园区企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享受贷款贴息、大学生见习岗位补贴、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为了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人员工资指导,对园区代表性企业人力成本情况调查。同时为配合企业提升在岗员工岗位技能和新录用员工的培训工作,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为企业争取优惠政策,组织企业做好培训申报工作,全年完成技能提升培训人。

3、劳动纠纷方面。

在做好了年度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登记表》工作的同时,平时利用好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及时掌握劳动纠纷动向,耐心听取投诉人员反映的情况,稳定情绪并做好细致的政策、法规解答。同时与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做好双方的调解说服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1、受企业自身技术工人培训体系不完善和青年工择业观念的影响,部分对工人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企业,存在招用合格技术工人较难现象。

2、目前社会发展趋势,从而使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难度有所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1、做好企业用工与富余劳动力就业对接工作。加强与企业人事部门和各乡镇劳动服务平台的联系,经常性的互通信息。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突发性的用工短缺,今后每月为园区企业在相关媒体上宣传用工信息。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对劳动纠纷调解能力。努力做到第一时间知晓和化解矛盾劳动纠纷,把予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一些确需进行劳动仲裁的劳资纠纷应做好指导性工作,不让事态扩大化。

第8篇

一、上半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506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81.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82人,完成目标任务2800人的8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66人,完成目标任务1100人的87.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34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122.9%。组织劳动力参加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4620人,完成目标任务3300人的140%。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467人,完成目标任务460人的101.5%;带动就业1899人,完成目标任务1840人的103.2%。《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1177人,完成目标任务1320人的89.2%。组织人员到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创业培训133人,完成目标任务330人的40.3 %。组织参加“志·能”激发培训283人,完成目标任务404人的70%。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市适龄城乡居民续保缴费154787人,完成目标任务165182人的93.7%;新增扩面1608人,新增扩面率1%;待遇发放准确率、信息数据采集准确率均为100%。城乡居民办理社保卡85124张,完成目标任务63000人的135.1%;发放社保卡回收工本费28850人,回收率60.2%。

(三)劳动关系。完成用人单位信息采集254家,完成目标任务250家的101.6%。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年检135家,完成目标任务的56.5%;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调解组织62家,完成目标任务72家的86.1%。协助调处案件23件,达到预定目标。

(四)基础平台建设。镇(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正确使用率100%。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66篇,完成目标任务90篇的77.3%,完成调研文章2篇。

新增入库人才和农村拔尖人才届中年度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协助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工作暂未展开。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全力服务企业用工。今年以来,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按照局党组“服务再升级”的相关要求,坚持以服务企业用工为重点,立足实际,积极作为。

一是大力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帮扶工作。玉泉人社服务中心上半年成功为20名创业人员获得创业扶持资金100万元;为全处农家乐旅游经营户争取扶持资金,上报扶持户20户。其中为辖区鸡公岭农庄成功申报湖北省五星级农家乐,为王大岩农家山庄、张家坡农庄、吉祥园农庄、茗茶淡饭成功申报湖北省四星级农家乐,带动就业336人。淯溪人社服务中心在政策上优惠,在资金上优先,帮扶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90人,带动就业305人。王店人社服务中心对创业状况进行跟踪服务,帮扶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 28户,带动就业112人。全市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共帮扶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467人,带动就业1899人。通过帮扶成功创业,极大地带动了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

二是扎实开展“三对接”服务,认真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做好岗位对接是关键,玉阳、坝陵、河溶、庙前、王店等人社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对辖区内新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重点企业用工情况的调查摸底,健全台帐。同时通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农户”活动,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类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近就业。坝陵人社服务中心通过走访辖区企业,了解用工现状和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就业典型,联动西泉食品、金盛太阳能等企业洽谈校企联培事宜,缓解了就业和用工压力。王店人社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深入辖区16个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了台账。半月、两河、河溶、玉阳、坝陵等人社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劳动力参加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全市各镇(处)组织劳动力参加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共计4606人。做好培训对接是重点,半月、玉阳、玉泉人社服务中心把新招员工岗前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一个突破口狠抓落实,在新项目开工前提前介入,开展联合培训,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人才保障,三个镇(处)共组织人员到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创业培训133人。做好政策对接是保障。坝陵、两河、玉泉等人社服务中心勤走访,广宣传,主动上门宣传讲解政策法规、现场发放宣传单,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用工行为,确保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了企业稳定发展。

三是继续实施“志·能”激发关爱工程。玉泉、玉阳、庙前、两河、河溶、半月等人社服务中心把“志·能”激发关爱工作作为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效抓手,不断创新志能激发方式,组织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家庭子女到就业训练中心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提供就业援助,深化全程关爱,使“志·能”激发关爱工程真正成为困难家庭的“福民工程”、“惠民工程”。

(二)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

各镇(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新举措,强化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有力推进。各镇(处)党委、政府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安排人社工作,还以文件形式印发了《2014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2014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区)。玉泉、坝陵、王店、河溶、两河、庙前等镇(处)党委、政府还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全方位引导居民续保缴费。河溶镇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情况的 通报》,加强对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进度的督办力度,实施“三三制销号法”,全力以赴促征收。玉阳办事处采取“每天督进度、一天一结账”,半月镇注重对多缴长缴的宣传,人均缴费居全市首位。玉泉办事处做到早谋划、早发动,淯溪镇发扬“5+2、白+黑”的工作精神,开展一线前置服务,在田间地头,村民家中开展城乡居保费收缴工作,收效明显。庙前镇抓住在外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时间点,加大征缴力度,续保率达96.6%,新增扩面人数达1%。

(三)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维权工作。

10个镇(处)以人社服务中心为主体,不断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了自身执行政策法规的水平和能力,调处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技巧和经验得到展现,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就地、就近及时调处化解。坝陵、河溶、淯溪人社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了首届调解员培训班,玉泉人社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接受群众劳动争议法律咨询85人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8起,涉及22人,成功调解6起。玉阳人社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为辖区内企业调处劳动纠纷案件6起。上半年,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在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具体指导下调处案件26起。

(四)深入推进基层平台建设。

继续深化人社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形成了市、镇(处)、村(社区)层级管理模式,通过逐级分解任务、督办落实、考核兑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镇(处)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加快。今年玉阳、玉泉、庙前人社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已全部完成,进驻办公,加强了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河溶、淯溪人社中心正在建设之中,王店已确定新建选址,也正在筹建之中。各村、社区基本的办公条件得到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获得就业信息不出村、享受社会保障服务不出村。基层人社业务网络系统实现了数据集中、全市联网、信息共享。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镇(处)人社服务中心党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得到增强,能够做到主动服务、温馨服务、优质服务,让群众少耗时、少>:请记住我站域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填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表》数据情况和工作总结看,仍有部分镇(处)对局印发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考核办法》还缺乏认真分析研究,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填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表》数据不准确,未与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核对,有些工作数据相差太大;有的对目前还未开展的工作不能充分确定也填报了;有的工作总结过于简单,缺乏“新、亮、特”,没有全面反映出半年工作情况。

第9篇

一、责任目标

(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工作

推进实施《促进就业规划(-2015)》,落实就业政策,做好“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积极开展企业用工服务,进一步巩固校企对接合作模式。继续做好本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贯彻实施《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府[]219号),积极落实各项职业培训政策,开拓创新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工作,建立月报制,按时完成各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障

1.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府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2.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双月报制度,将提高参保率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评,其中46-60周岁参保率应达到98%,60周岁以上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3.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在人、财、物三方面予以保证。

4.认真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保持在99%以上。

(三)劳动关系

1.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落实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劳动合同制度示范活动三年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各街道应努力提高各自辖区内、各类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用工8—30人)的劳动合同覆盖率和签订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1%。

2.积极实施“彩虹计划”,进一步推动以工资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要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实现区域内的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96%。要做好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质量。

3.继续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建设。完善街道、社区二级管理平台,完善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实现街道一级网格100%达到省两网化建设标准,社区二级网格50%达到省两网化建设标准。

4.健全劳动保障突发纠纷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群体性劳动突发事件处置参与率100%。完善群体性劳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行群体性劳动突发事件处置情况24小时报告制度。建立企业预警信息员队伍,确保及早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5.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继续加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辖区内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按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划分)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率应达到50%。

(四)基层平台建设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府办[]188号)要求,每个社区配备4名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含1名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促进就业、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

2.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18号)要求,区、街、社区三级信息网络更新(维护)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联网率100%,设备完好率100%。

二、保障措施

第10篇

__市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监督下和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就业为突破、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为基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健全社会保障体制为目标。扎实工作,奋力赶超,为建设和谐城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__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班人更加注重自身素质建设。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支部建设,党支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勇于把自己置身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下,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以理论指导业务,在学习中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三是坚持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两手抓,严格按照省劳动保障系统提出的“十不准”行为规范要求自己,注重作风养成,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四是以点带面抓工作质量,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局领导身先士卒,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增强集体凝聚力,局机关内部关系和谐,思想作风优良,工作积极性高涨,单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发挥街道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事务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向社会的服务窗口,是贯彻落实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开展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平台。我区14个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已运行了三年。今年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通过依靠街道、社区组织,利用社会资源,对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日常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动了我区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进程。

以促进就业为突破,推进和谐城区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 十七大报告指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开发了200个公益岗位,援助了200户零就业家庭,使这些零就业家庭实现一人就业。另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成功地举办了三期创业培训班、共培训91人,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创业培训工作机制,为学员提供了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就业指导服务,据统计,学员中71%,实现了自主创业,并且带动了其他人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奉行“无情下岗,有情操作”的理念,深入基层,大力开发就业岗位17003个,其中外地就业岗位5864个,本地就业岗位11139个,为3990人进行了求职登记,为下岗失业人员介绍岗位1944个。召开招聘会40场,为9387人次提供了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按规定发放《就业失业证》972本,《再就业优惠证》368本。

在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与城区其他职能部门协调,为煤气化总公司停产期间的职工提供1300个公益岗位。安置岗位主要有:综合执法大队、街道市容监察大队、城区治安巡逻队、环卫道路监管员、园林绿化监管员等11个部门。

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

我们始终把社会保险扩面摆在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扩面措施,强化扩面手段。截止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扩面8460人,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90%,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40人,医疗基金征缴收入60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45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48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0万元。社保基金缴费达1600多万元。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结合省印发的《20__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认真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专项检查,实行了“网格化”执法的新执法模式,把辖区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实行分片包干,落实监管责任人,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在执法检查中,实行统一挂牌执法,坚持宣传

教育、服务指导与依法规范、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相结合,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截止目前,在辖区内开展了三次以煤矿为主的大规模用工执法检查,共检查单位181户,涉及职工7329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2598份,。加大对企业拖欠工资的监察力度,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为劳动者依法讨回拖欠工资7万余元。得到劳动者的好评。把市政府办转交的案件全部妥善处理。至目前依法解决群众来访案件43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我区劳动争议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预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至目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起,结案21起,结案率在91%以上,其中:仲裁案件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17起,认定2件。通过仲裁为劳动者索还赔偿款134.3万元。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挥调解作用,如处理“小窑头煤矿”、“西风井煤矿”工伤职工案件中,虽然这两起案件涉及伤残职工级别很高,赔付金额巨大,但是我们力争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调解劳动争议,这样既减少了双方对抗,又节约仲裁资源和诉讼资源,提高调解协议的效力。其次坚持“四优先”办案原则,即外地农民工优先、下岗失业人员优先、行动不便者优先、矛盾易激化者优先。执行仲裁援助制定,创建简易办案机制,简化办案程序,提高仲裁效能,实行简易案件30日结案,做到了快立案、快结案、重调查、促稳定。

按照国家、__省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全面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历史的问题的要求,结合城区的实际情况,为把此项工作做好,使努力争取到的500万元资金真正运用到实处,我们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给各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快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通知》,将500万元资金全部分配到拖欠较多区属企业,并运用到拖欠工资的职工手中。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关闭煤矿的临时工办理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按规定监督发放补偿金121万元,正在配合区政府做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善后工作。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__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共培训800多人次,深入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份以上,现场接待咨询1300多人次,利用《城区报》进行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与城区工会共同举办了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共享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劳动合同法》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发放《__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手册》1000册,农民工维权口袋书1000册。逐步提高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二、20__年总体工作任打算

社会保障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是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法规的具体体现。一是继续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筹措再就业资金,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条件,减轻城区的就业负担;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继续组织实施创业扶持工程,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二是要尽快理顺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运行关系,让其保障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三是要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下,利用信息化手段,依靠各街道劳动保障平成政策法规宣传贯彻体系、统计报告工作体系、劳动力资源的动态监控体系、社区劳动平台工作程序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四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作用,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备案、就业环境的创新为重点,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加大办案力度,完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健全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11篇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委三方机制,健全各企业仲裁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强对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逐步在乡镇建立起劳动争议仲裁庭,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二、加大劳动仲裁受案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在适当时间举办两期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并参加省劳动争议仲裁员培训。二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三是加大受案力度,杜绝有案不立现象。《劳动法》明确把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作为一项权利载入其中,仲裁又是必经程序,我们拒绝任何一件争议,就会使当事人陷入“状告无门”的困境。因此,有案必受是我们的职责,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要求。四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执法。使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年末结案率达90%以上,重大案件当年结案。五是围绕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因地制宜,探索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运转模式,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仲裁体制。

三、加强仲裁监督,提高仲裁员素质。

要不断完善自身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评查和抽查工作,切实纠正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决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严格依法办案问题。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仲裁员业务交流,学习外地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年力争市直办理案件突破100件,全市办理案件突破200件。

四、加强劳动工作,重点作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和信息反馈。

劳动保障工作要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以预防、控制、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减少越级上访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畅通渠道,依法,加大办案力度,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五、搞好劳动合同鉴证服务,排查和预防劳动争议隐患。

劳动仲裁工作要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原则,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鉴证和审查工作。一是要把好私营企业和建筑工地劳动合同鉴证关,积极配合劳动检察部门进行一次劳动合同大检查,预防劳动争议。近年来,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成直线上升趋势,把这些企业作为鉴证工作的重点,严把关,早防范。二是作好劳动合同鉴证台帐登记管理,督促企业作好劳动关系清理工作。逐步实现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及时提醒企业对到期的劳动合同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对劳动法规和劳动仲裁工作的认识。

劳动仲裁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是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对劳动仲裁缺乏了解,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和一些私营企业职工还不知道有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不知道劳动仲裁是干什么的。我们要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让职工们知道劳动争议处理途径、程序,扩大劳动仲裁工作影响,正确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这个问题作好了,受案数量上升了,上访人数就下降了。只有依法处理,才能使数量减少。

第12篇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根据《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确保纠风各项任务的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尹晓华任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各股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以开展纠风工作为契机,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局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加大了劳动行政执法力度,纠正和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职工权益的案件。全年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件,追回被拖欠工资50余万元。

(二)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我局在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操作,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支出使用规范。在基金支付使用环节中,不存在人为调节基金支付的情况,基金支出层层把关,互相牵制,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挪用基金的情况;在基金管理环节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工作,及时按规定报销费用,未出现会计核算不标准和违规乱收费等现象,也不存在任何挤占挪用基金情况。

(三)加大检查力度,杜绝“吃空饷”现象。

我局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对单位在编人员进行公示,并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表、在岗及离退休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按要求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出现。

(四)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我局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在就业服务大厅、人才交流中心、社保大厅等窗口单位发放《政风行风评议调查表》,接受群众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做好政务公开,承诺事项公开,监督措施公开,责任追究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预防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纠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人社部门的职能职责,让社会各界了解我们,进而理解、支持我们切实履行职责。

(二)实行阳光运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第13篇

一、2008年工作情况

(一)切实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市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坚持“和谐仲裁、和谐办案”的方针,办和谐案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办优质案树劳动仲裁品牌,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依法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2008年全市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438起,涉及职工1065人,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98起,涉及职工845人,案外调解40起,涉及职工220人。其中,集体争议19起,涉及职工447人。各类劳动争议按用人单位性质划分,公有制单位86起,非公有制单位308起,机关事业单位33起,其他11起;按争议原因划分,养老保险争议216起,工伤待遇争议102起,工资争议31起,劳动合同争议67起,其他争议22起。本年度内结案376起,调解253起,裁决85起,撤诉及其它方式处理38起。

(二)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我市积极探索、优化办案方式,实施集体争议分案处理,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按照“先难后易”或“先易后难”的方法,分解矛盾、化解矛盾,把面上的问题化为点来处理,力争事实认定清楚,案件处理准确,同时有力的减少了群访案件的发生,今年,全市集体劳动争议明显减少,案件处理的精确度明显提高。同时我们十分重视案件处理的公开性、透明性,坚持上级监督下级,上下级共同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市仲裁委对县(区)仲裁委采取重点案件旁听审理,疑难案件专题汇报,差错案件督促纠正的方法。今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探索“和谐办案”新方式,灵活运用调解技巧,促成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并采取仲裁委监督执行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的方式,有力的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从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收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良好办案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三)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劳动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切实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努力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在“市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来信来访2375人次,其中:立案258件,结案235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们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使其平稳息访。做到就地就近快速处理来信来访,全市未出现一起越级上访案件。同时我市积极改进工作处理方式,对符合劳动仲裁立案条件的,引导职工通过劳动仲裁依法解决问题。全年共处理劳动仲裁案件102件,已结案96件,有力地减少了缠访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区域社会的稳定。

(四)严把合同鉴证关,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为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减少隐性劳动争议的存在,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十分重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结合《劳动合同法》及时宣传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和权利,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564份,鉴证劳动合同9526份,纠正违法无效劳动合同3269份,制止招用童工153人次,督促补交社会保险费1215人。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2653人,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了企业劳动关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五)积极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是广泛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该法实施前,我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积极做好原《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相关文件及适用法律文书的清理整理工作,认真学习,积极宣传,主动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为顺利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做好准备。该法正式实施后,我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提纲精神,发文要求各县区劳动保障局认真组织学习,正确把握立法精神,全面理解制度内容,动员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工作。从6月份开始市局仲裁科在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劳动保障之声”专题栏目开播了为期两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政策解读,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积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性地开展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截止10月份,市、县(区)两级仲裁委员会共接待申诉案件558起,立案处理279起,是全年案件数量的70%。案件多、办案人员少成为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全市劳动仲裁工作队伍积极克服困难,从服务劳动保障事业大局、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干克难积极应对挑战,顺利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过渡,全年劳动仲裁工作平稳推进,为区域稳定奠定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同时在目前案件数量激增和案件数量将在较长时期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我们已探索性的拟订了“安康市劳动争议当事人先行调解告知书”格式文书,采取当事人先行协商处理的形式解决争议事项,促成单位与职工自主解决矛盾纠纷。自6月份以来,通过当事人先行调解化解劳动纠纷的案件有32起,占应先行调解案件数的75%,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08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严重不足,不能适应日益激增的劳动争议案件的需要;二是经费严重不足,不能保证正常办案;三是个别县对仲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此,各级仲裁委员会应争取主动,以干克难,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2009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新的形势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推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要继续把构建“和谐仲裁”作为2009年劳动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劳动仲裁工作放在谋和谐、促和谐、保和谐中去考虑、去策划、去拓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效实施

一要建立一整套适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办案制度,进一步促进案件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案质量。二要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努力适应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期限缩短、仲裁时效延长的法律规定,坚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三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体现高效的原则,要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结案,及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根据现行专职办案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适时聘请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

(三)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构筑劳动争议处理防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劳动争议调解作出专章的规定,对调解组织赋予了更高的法律和社会地位,对企业调解组织和调解的工作程序做出了更加规范的要求。为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作用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效实施,一是对中大型企业和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的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发展和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建议将此项工作列入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指标。力争在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立方面有所突破。二是抓紧将调解组织向社区、街道延伸,充分发挥就业与社会保险协理员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调动和利用人民调解组织这个有效资源,探索人民调解组织与社区街道共建劳动争议调工作站的路子。力争使调解组织切实发挥劳动争议处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四)不断完善和谐的仲裁方式

一是继续加强和规范仲裁调解。要进一步贯彻“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原则,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结案率作为仲裁机构的一项工作指标,切实把仲裁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立案时、开庭前和庭审后的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纷争。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应当尽量创造条件进行调解;对不适宜进行调解,通过努力不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决。坚持合法、自愿的调解原则,注重调解程序的正当性、简易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寻找恰当的调解平衡点,把握调解成功的切入点,千方百计提高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案件调解率应在60%以上的目标。

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关口前移。在新的形势下,重视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强化调解组织机构建立,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节约仲裁资源,有利于劳动争议双方实现双赢、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于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把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是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的重要职责。2009年要把调解组织的调整、充实、完善和调解员的培训作为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抓好。要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适时开展评选“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庭”活动,促进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化解矛盾、自觉减少争议的劳资管理机制。

第14篇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我市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国家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促进行政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实现执法考核、责任追究与评先评优、晋级使用有机结合。

三、深化行政机关公信力建设。开展群众评议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后评估”制度,完善“立、改、废”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征询、听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事关百姓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听证会程序。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突出宪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局党委中心组每年2次集中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学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刊、电视台、电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的法制宣传活动。

六、规范经济法治秩序。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不断提升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15篇

数字

8794公里

从日前召开的2008年中国液化天然气(LNG)国际会议上传来消息,我国西气东输二线建设方案已基本敲定,工程总投资预计为1434.9亿元(不含关税和增值税),建设一条干线,8条支干线,管线全长8794公里。

56名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从吉尔吉斯斯坦、南非、菲律宾、泰国、缅甸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缉捕重大经济犯罪逃犯56名。

56个

文化部日前向社会正式公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河南省56个项目榜上有名,位居全国前列。

92.9%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我国8个省(市)72家企业生产的72种食糖的质量抽查结果,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2.9%。

9.76亿户

到2007年年底,我国电话用户总数已达9.12亿户,按照信息产业部规划,今年我国将发展固定电话、手机用户6000万户以上,电话用户总数将达9.76亿户。

7833人vs4432人

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今公布的生肖名字真不少,7833人名字带“猪”字,4432人带“鼠”字。据悉,这些人出生年份多集中在猪年、鼠年。广东名字里带“猪”的人位居全国之首,甘肃、山西叫“鼠”人数过千。

3个月vs5100多万元

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消息,由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四部门联合开展的持续3个多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已于1月底结束。该行动共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133.57万元。

资讯

农民工工资可能在1200元左右

新农门网对1万多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有37%的农民工工资在800至1200元之间,有27%的农民工工资在1200至1500元之间。而根据新农门网对8000多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9%的企业表示一线员工工资在1200至1600元之间,有26%的企业一线员工工资在800至1200元之间。这说明当前大部分的农民工实际工资在1200元左右。

中国将建立社会治安综治巡视制度

中央综治委在近日的《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要点》提出,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制度,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重点督察、联合检查等方式,找问题、查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整改,兑现奖惩。充分发挥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五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制。

药品纳入今年政府采购范围

据财政部消息,2008年我国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并将中小学生免费教科书、药品、农机具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经济犯罪案件连续4年明显上升

日前,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活动走高态势日益显现。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4万起,比2006年上升4.2%,自2004年以来连续4年出现明显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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