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理论武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际,抓好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努力构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依法划分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努力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最严格、管用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将2015年确定“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年”,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六)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厘清责任权限,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现场检查、问题排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排查问题,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七)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机制。建立信息机制,召开新闻会,及时公布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违法广告等信息,切实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八)进一步加大稽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突出稽查打假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日常监管效能的层级监督,确保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深入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及大宗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规范。
(十)积极推进我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力争我区零售药店今年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量化分级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药械安全的意识和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改进抽验管理,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处置力度,对投诉举报、违法广告监测等发现的严重问题涉案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验,依法查处质量问题企业。及时汇总检验、监测、监管、投诉举报等各方面信息。
(十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十三)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十四)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发挥专家在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以及科普宣传、风险应对中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把握引导舆论主动权。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一、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我县监管事权划分,细化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任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量化评价标准,开展绩效考核,落实监管责任,对在日常监督、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督促经营企业落实责任。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与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相对人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落实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责任意识。
二、完善各项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许可(备案)审批流程。健全完善现场检(核)查制度和现场检(核)查员管理办法,建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后监督制度,完善许可退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供货商审核制度、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产品台帐等制度,提高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
(五)严格许可管理。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审查要求,加强受理审查,规范现场核查,把好准入关。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严格广告审批。
(六)加强经营企业监督,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做好保健食品流通许可与食品流通许可的衔接。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频次,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强化综合治理
(七)突出监管重点。探索实施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八)巩固和扩大打“四非”专项成果。以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继续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通报过的重点企业、非法添加的产品、制假售假的窝点和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进行再检查,继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保健食品安全的信心。
五、健全信用档案
(九)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全面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完善“一品一档”、“一店一档”等档案信息,推动监管与信用信息的健全完善。
2006年要坚持从创建和谐的工作发展环境出发,实现“一个目标”,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和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二个工程”即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三个重点”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全面履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参与重大事故处理的职责;注重“四个结合”,即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内部执法与外部联动相结合;实现“五个突破”即在监督机制,监督水平、促进发展,队伍建设,行业形象上有新突破。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用药常识和辨真识假能力提高,为实现“依法治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继续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以用促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三是狠抓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开展以“三走进三服务”为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帮扶活动,主动为基层、为群众、为相对人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药监部门良好的外部形象。
四是坚持以行风建设统揽全局,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严把监督检查、调查办案、行政处罚等关口,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抓内部规范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强化外部管理,提升涉药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药监工作的整体质量。
六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药品监管力度,大力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强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推进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药库药房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矛盾,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有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健康发展。
二、大力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
配合《条例》出台,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结合监管事权和辖区实际,及时制定《条例》落实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一是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条例》学习和培训,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三是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注重日常化妆品科普工作,鼓励根据季节、用户人群等因素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科普,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
三、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
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整治,净化我市化妆品市场。
一是《条例》实施后,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利用网络违法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组织开展美容美发机构经营化妆品专项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创新对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网络经营者的监管措施,进一步降低经营环节安全风险,有力保障化妆品经营安全。二是深入开展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质量状况专项调研的同时,重点加强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等有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三是依法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加工、非法添加、经营假冒化妆品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快建立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衔接机制,将稽查执法力量充实到化妆品检查员队伍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动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注册率达到100%,产品备案完成后检查率达到100%。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备案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备案后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产品严肃依法处理。
五、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
为保证我市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安排,各分局要积极配合市局进行抽验,为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化妆品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依据。及时做好抽验不合格化妆品及上级交办问题和线索处置工作。
六、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规范和程序,增加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份/每百万人口。
一、持续做好食品销售环节疫情防控
1.认真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责任。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和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提前24小时报备”“预防性清洁消毒”“三个专、三个证、四个不得”等防控要求。加大对第三方冷库备案公示管理,加快销售环节“吉冷链”系统推广应用,依法依规开展销售环节涉疫食品应急处置,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和信息通报。要适时组织开展销售环节涉疫食品处置应急演练。
二、持续强化食品销售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2.加快风险分级管理。推动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逐步构建以风险评定、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管三位一体的差异化监管体系,引导企业自律诚信经营,减少对合规企业检查次数,营造
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2021年底前,全市食品销售者10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3.提升监管能力。按照《省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
(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普及,规范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规范监管行为。制定本级2021年度具体监督检查、日常监管计划。按照省厅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利用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同步、上传监管数据,提高食品销售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效能。
5.强化食品安全自查。重点督促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和销售企业100%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持续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6.强化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点推进农村食品销售行为规范行动。围绕2020年全县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证照不规范、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不健全、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7.强化冷链食品监管。督促冷链食品销售者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31605-2020),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义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对冷链食品经营场所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冷链食品温度控制、追溯等过程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抽样检验,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8.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持续巩固农贸市场4个100%建设成果,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强化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管理,以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核心,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配合做好“米袋子”“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场探索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分级、信息化追溯、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创新研究。
9.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五毛食品”监管。按照各级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严厉查处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经营来源不明、“三无”、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10.继续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肉品经营场所冷冻库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全面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重基层基础,狠抓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要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职责,层层落实绩效考核,要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监管部门要与企业签订保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严格准入。要釆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企业自觉执行备案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和有关经营规范。三是要加强市场巡査,消除监管盲区。要不断拓展日常监督橫纵面,做到橫要到边,纵要到底。市局将对全市所有保化批发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査,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零售企业进行抽查。各区市县局不但要注重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还要注重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强化城区的日常监管,还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场镇的日常监管。市县要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力求监管的全覆盖。四是要建立监管信息平台。今年,市局拟对市局和各区市县局日常监管情况及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市局网站上予以。五是要加强示范店建设。各区市县局要打造2至3家规范经营示范店,同时,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整体提高。
二、重惩处,深入开展专项督査和综合治理
在工作中,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国家局要求整治的品种、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品种、高风险品种如减肥、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抗皱等类别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索证索票、查货验收、批发企业台账建立等重点环节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场镇、集贸市场、城市核心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要针对标签标识和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开展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集中宣传销售等专项整治。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氛围
一方面,要灵活宣传形式。一是要编制宣传培训资料及科普知识挂网宣传;二是要认真制定和实施好从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三是要印制下发保化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并在企业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宣传;四是要利用市县开展的卫生、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保化法律法规和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五是要在__主流媒体适时开展保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另一方面,要突出宣传主题和内容。在宣传中,要重点突出保化法律法规、企业规范经营注意事项、公众如何识别选购使用保化品等科普知识的宣传。
一、健全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二)严格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以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通过巡查、回访、年审、备案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建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体系,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网络建设。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13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源头在我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解决迟报、漏报问题;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等。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自律,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销售台帐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诚信制度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整合监管资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要按照“三位一体”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托内部联系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整合内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二要建立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健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网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享内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合力和工作的有效性。
(二)严格市场准入,实施长效监管。一是帮助企业按细则要求规范生产设备、卫生环境条件;二是督促企业按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三是对已获证企业在强化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加强获证后继监管措施,确保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合格;四是做好获证企业到期复查换证工作;五是加强获证企业递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严格审查工作,按照79号令的要求,对年度自查报告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发证部门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
(三)继续推行“三分监管”,提高证后监管效能。根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规定实施总体框架》,结合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按照对全县食品企业确定的监管等级及监管频次,制定监管计划(见附件一),对获证食品及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备案核准工作。对企业(作坊)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承诺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食品添加剂备案率达100%和“四个相符”,即企业提交的配料清单、经本局核准的食品添加剂备案表、食品标签标识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与企业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合。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
(五)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及新企业严把准入关口。已获证生产企业应当对发证时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生产设备、检验条件等环节持续改进。对相关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准入预审;对新获证企业开展证前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工作,提高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观念。
(六)加强对原辅料资质检查与质量评估。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此外,企业应及时关注原辅料生产企业的诚信情况,做好安全评估,如有问题应立即跟换原辅料的供给企业。
(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各类专项整治。做好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八)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九)认真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资源准备。
三、主动配合,积极履行行政职能
(一)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监抽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二)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实现环节之间无缝对接,互通情况。
(三)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食堂完善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大监管力度,全力防控学校食堂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人员管理、食品加工、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对于曾发生过食物中毒、受过行政处罚、在监督抽检中发现过不合格样品,以及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大检查。春季及秋季新学期开学前,要求学校食堂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开学后,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涵盖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帐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假期后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是否重新清洗消毒、新进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对各学校执行米、面、肉、油等大宗食品集中招标采购、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督促整改到位,并于开学后三周内上报检查情况。
(三)继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在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督促学校加大投入、提档升级、强化管理等措施,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比例,全面消除“C”级。推动学校食堂开展“透明厨房”、“眀厨亮灶”建设活动,逐步完善并落实原料采购透明、人员管理透明、加工过程透明、餐饮具消毒透明“四个透明”制度。鼓励学校食堂采用5S、6T等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中高考食品安全驻点监督。中高考前,对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等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落实保障措施,要对中高考供餐食谱严格审查;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程驻点监督,切实防范中高考期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校外学生小饭桌的管理。全面排查校外为中小学生供餐的“学生小饭桌”,实施备案公示制度,与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有需求的学生到经过备案公示的正规“小饭桌”就餐,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校外学生小饭桌。
(六)加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督管理。开展校园周边200米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持证经营单位的提档升级,无证的整治达标,或依法取缔,统一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标识,逐步规范其食品经营行为。
(七)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对高风险时段、高风险品种加大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全力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
(八)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日常行为。通过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辛勤努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监管体制逐步完善,监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调整、理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将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食药监部门,明确了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构正逐步完善和规范。在旧县街道、纳章镇和通泉街道设立3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局),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负责人及监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了监管信息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责任体系。
(二)强化领导,齐抓共管。为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食药监局,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涉及18个相关部门,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预案,每年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质量和水平。
1、为加强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2、制订了200.7年孝感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3、组织开展了三次专项整治活动,即春节、“五一”黄金周期间及孝感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5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
4、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四进”活动,活动5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
5、编发了食品安全信息7期,通报了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6、制订了孝感市农村食品“三网”建设工作方案。
7、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度报表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表。
下半年工作规划:
1、继续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完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项目创建工程。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在农村药品“两网”的基础上,完善食品药品城镇乡村监管网络;二是建以义宁镇、宁州镇、渣津镇、太阳升镇四镇为重点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三是创建和完善县级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快速检测装备;四是创建餐饮较为集中的秀水大道、山谷大道餐饮安全示范街;五是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二、实施药械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全面实行药械安全责任约谈制度;二是加大对广告药品的检查和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特别是邮寄销售假药和无证网上销售假药,打着义诊或讲座旗号销售非法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三是严格药械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推行严重违规企业退出机制。四是加大对大型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
三、实施食品安全工程。一是全面履行餐饮日常监管工作,监管覆盖率100﹪;二是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大排档农家乐等餐饮行业的监管,实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备案制度;三是推行退出机制。严格餐饮经营企业的开办检查,加大对地沟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厨房废弃物及小型餐馆等专项检查。全年查处案件150起以上。四是切实保障县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以上应急培训和演练;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单位应急联络员制度;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机制,使城乡居民快速获取正确信息,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一、促规范,药械市场整顿不断深化
(一)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对全县药械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检查覆盖面达90。特别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检点突出:一是对涉药单位的药械进货渠道、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与使用是否依法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在城乡农贸市场内开展中药材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了非法销售中药饮片、国家限制的中药材、毒性中药材等违法行为,取得实效。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6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起,结案30起,全年共结案53起(其中去年立案,现结案23起),共处罚没款81691.07元,现收缴到帐罚没款51436.9元。
(三)加强药械持证企业的清理。今年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陆续到期,为组织开展好换证与gsp再认证工作,切实加强宏观控制,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企业上规模,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本着换证期间“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我局集中注销20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就涉药企业的换证与gsp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解释。截止8月底,药械持证企业的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并通过市局验收。
(五)进一步开展adr监测工作。年初积极部署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向各医疗机构下发了《××县2009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为全县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日常监督,对上报情况及时跟踪,及时反馈,确保adr监测有发现有上报。目前已上报adr报表106份,其中避孕环不良反应报表4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55份,全面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二、保民生,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及规范药房建设
一是抓好药品“两网”建设。今年,我局认真分析两网现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难点,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科学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在乡镇成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办公室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细化“两员”档案和机关药监政务网建设,创造性地实现了“三网结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抓好农村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市乡、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配合新农合制度,我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多次深入干河、白沙村等6个村级规范药房进行检查指导,不断提升村级规范药房管理水平。
三、维稳定,积极做好甲流感防控
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处理情况(含部门服务热线、领导信箱受理事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
先后制定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信息公开兼职人员,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二)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深入。
为了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局机关完成了“食品安全网”改版,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机关工作动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法律规章、医药零售企业行政审批等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对年月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业务类信息154条;其他类16条。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药械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方面,公开了《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年不良反应检测计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药品经营行政审批事项等五项行政审批许可程序及条件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局班子分工、中层干部任职文件
5.其他
局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在本机关“食品安全信息网”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局综合档案室
3.政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咨询处理情况无
五、复议、诉讼情况无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综合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网站维护、宣传等支出5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收费项目
七、其他工作情况无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局机关网站“食品安全网”的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是很及时。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重点工作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在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开发区内开展质量兴业活动;引导辖区内中国名牌、甘肃名牌生产企业100%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在主导产业、支柱行业中创建一批名牌产品,力争新增甘肃名牌2个;开展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的企业4户;引导、督促辖区单位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积极开展各种质量教育培训。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年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鼓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争创白塔奖、飞天奖和鲁班奖,年力争实现“白塔奖”工程4个。进一步在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力争国家和省市对辖区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做好落后产能的关停淘汰工作,对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生产企业100%予以取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使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得到全面消除。(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
3.切实做好标准化和计量管理工作。主要工业企业“采标”率要达到80%以上。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特色农产品生产采标率80%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数量达到2个以上,农、畜产品例行监测4次以上,对农产品自检12次以上,组织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4次以上。督促市场开办方足额配备公平秤,公平秤的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100%。(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农林局、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
4.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重大聚集活动、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旅游和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100%;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控制特种设备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区卫生局)
5.整体提升科技创新和节能降耗工作。争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完成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4项以上;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以上,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8%以上。同时,做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质监分局,配合单位:区科技局、区经委)
6.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加快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7.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的单位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票通”台帐,大中型超市、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5%以上。加强餐饮环节监管,集体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要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率≥95%。加强肉品质量监管,推进肉类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定点屠宰的覆盖面和机械化水平,确保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辖区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工商分局、东部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卫生监督分所、区商贸委)
8.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品、监管工作。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品、监管工作,防止品、流弊事件的发生,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局)
9.认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20家“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和50家规范化药房。(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10.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药品周六集市”活动。全年举办放心食品药品周六集市活动达到20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商贸委,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11.深入开展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活动,全年举办“饮食用药安全大讲堂”活动达到3次以上等。(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工作考核等制度。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质量兴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2.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快建全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在街道一级设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完善“一专三员”的产品质量及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