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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做好“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的学习贯彻。
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今年1月1日实施的《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一是组织基层老龄干部参加各级举办的新《条例》学习培训班。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新《条例》。制作印发各种学习宣传读物、挂图、小册子、明白纸,要在全县农村集市、城镇集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新《条例》宣传挂图,发放新《条例》明白纸,悬挂粉刷标语;利用新启用的县政务服务中心老龄委窗口等形式,广泛开展新《条例》咨询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权益的关注。三是突出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分工,协调督促全县各老龄委成员单位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争取年内为老年人办成1-2件实事好事;组织和动员全县企事业单位、家庭和社会各界积极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实事、做好事。扎实落实60-64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县内公交车政策。
二、巩固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强化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80-89岁老年人(无退离休金)每人每月3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高龄补贴标准,积极协调县财政、新农保部门,理顺发放渠道,让每一个高龄老年人及时、足额、便捷领到高龄补贴。二是做好高龄特困救助工作。在全县全年救助80岁以上特困老年人200人,每人每次救助500元的基础上,并进一步提高救助人数和救助面。三是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优惠政策。免除8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每人每年100元的个人参合费用,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制度,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保健知识教育与普及。四是深入实施“银铃安康工程”。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自愿参保”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镇村覆盖面和老年人投保率,确保覆盖率达到30%以上,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意外风险的保障能力。
三、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业。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进一步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和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制度,探索居家养老、社区(村居)养老和机构养老多种模式,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不同需求。健全并落实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供养型、养护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协调省市老龄部门,争取资金扶持一家民办老年公寓;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
四、深入开展“银铃五关爱行动”。
将普惠型老年民生工作与特殊老年群体的重点关爱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老龄部门综合协调职能,动员社会各界关爱老年人,为他们多办实事、好事,重点做好高龄老人、特困老人、空巢老人、失能老人、特殊需要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不断创新关爱方式和方法,使“银铃五关爱行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献爱心。不断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把高龄、特困、空巢、失能和特殊需要老人作为维权服务的重点,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维护老年人的生命尊严。
五、加大老龄宣传力度,优化老龄工作环境。
突出抓好老龄宣传信息工作,将其作为今年的主抓点和突破点,着力在增强老龄工作氛围、宣传省《条例》上下功夫。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级要充分认清老龄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议常抓,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措施。要利用召开总结会、部署会等时机,树立狠抓老龄宣传信息工作的导向,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上半年建立健全全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和镇街联络员全覆盖工作体系,发挥县老龄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密切与老龄委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逐步完善老龄系统上下协力、内外联动的工作局面。形成全县老龄系统宣传报道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突出老龄宣传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精神、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突出抓好《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突出抓好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的宣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的老龄观。
一、围绕主题,抓好市老龄十三五规划启动。
一是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就是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老龄工作的合力。二是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对市老龄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要进行细化与分解,合理确定重大项目和重点措施。同时抓好督促推动与工作落实。
二、打造特色,积极开展敬老爱老活动。
全年将通过系列老年文体活动的开展,确保敬老爱老活动更丰富。主要做好以下活动:一是开展好第29个敬老日系列活动;二是开展好重要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三是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老年文艺活动,比如书画比赛、钓鱼比赛、门球比赛,充分展示区各个层面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三、注重载体,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主要是在首届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动员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广泛参与,开展好第二轮“区敬老文明号”创建及向市“敬老文明号”推荐申报工作。扩大为老服务覆盖面,引领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助老”的新风尚。
四、完善制度,规范“政府购买养老信息服务”。
“一键通”项目自2013年实施以来,每年为1万多户6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了紧急救助、快速联络和通话“绿色通道”、生活助老等多项服务。运行2年时间,也产生一些问题,2016年我们将根据运行中产生的问题,清理区级不符合“政府购买家政信息服务”标准的家庭,加大对各镇(街道)的考核力度,争取出台规范化操作意见,完善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采取社会化运行模式,扩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发展扶持一批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老提供专业化、多元化服务。
一、深入开展老龄政策调研,加快推进老龄政策贯彻落实。
高度重视人口快速老龄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全局性影响,以省市老龄办、省市委政研室开展的“人口快速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影响与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问题”调研为契机,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通过调研,深化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特点、规律的认识,准确把握老龄事业发展重点、难点,从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协调发展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又促进人口老龄化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
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和普及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已实行生活补贴的村、社区,要根据条件水平逐渐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标准,没有实行老年人生活补贴的村、社区,达到全区人均收入水平的要拿出规划,力争在2013年实施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经济条件不具备的,也要结合实际扎扎实实的为老年人做一件事实,努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2013年全区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同时抓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和兑现,推进家庭养老法制化。
大力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坚持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原则,不断完善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和办法,提高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水平,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纳入城乡低保范围,认真落实区老龄办和区民政局联合制定的提高低保老人保障比例的规定,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统计审报和发放工作,做到一人不落。抓好以“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各处镇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筛选审查上报工作,真正解决贫困老年人的生活困难。要认真做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纯老年家庭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将农村贫困老年人无房户、危房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进一步巩固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发放制度。严格按照《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步骤、程序做好统计、公示、申报、发放工作。特别是做好符合补助条件、随子女在外地生活的高龄老人的审报工作。根据财力,2013年争取适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
提高老年人医疗保健水平。2013年全区所有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继续做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60岁以上老年人的参合率要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行减免老年人参合费用的优惠措施,达到全区人均收入水平的村社区必须减免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区直单位、处镇、村社区每年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体检率要达老人数的95%以上。
继续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安康工程是省老龄委在全省推广的一项惠老活动,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各处镇、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参保老年人的登记和保费的收取工作。2013年我区投保率要达到老年人的50%以上。
三、加快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2015年实现全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在全省逐步建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全方位服务的信息平台”的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继续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区直各涉老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业务特长和工作职责,分解量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的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创造一个全社会关爱,全民参与的良好环境。各处镇、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内容向多元化延伸。如开办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把工作向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延伸,做实做细,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2013年,全区69个社区,要达到一站一室一场三店四队(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1个老年活动室、1处室外活动场所,1个饭店、1个商店、1个药店或卫生室。1支专业服务队伍,1支志愿者服务队伍,1支居民互助服务队伍,1支老年文体队伍)。126个村必须达到一站一室三店三队(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1个老年活动室、1个食品店、1个商店、1个药店或卫生室,1支志愿者服务队伍,1支居民互助服务队伍,1支老年文体队伍)。
积极开展“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安全实用、为老服务”的工作方针,本着以点带面、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建设全市幸福家园经典工程,打造全省知名具有区特色的养老服务项目。“幸福家园”的创建主要在全区村居建设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生活居住的老年公寓、之家、老年服务中心等范围中进行。创建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创建至少20家,其中今年创建7家。每个处镇至少1家,达到高质量,高标准,高影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老龄工作,促进我区村居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六个老有”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全省知名服务经济文化强区发挥积极作用。下半年区老龄办将组成检查小组对申报的“幸福家园”,从规划建设、设施配备、管理运作、规章制度、活动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为保证建设任务的完成,各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一次调查摸底,拿出工作方案。
四、加强老年文化建设,加快发展老年文体事业。
加强老年文化设施建设。七处镇都要建起综合性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城区五个办事处和2镇至少有1处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68个社区和30%以上村全部建立老年活动室(站)。
加强老年文体组织建设。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老年文艺、体育团体,区老年体协要充分发挥现有文体队伍的带头作用,加强管理,配训骨干,在动作的规范和演出的质量上下功夫,打造一批规范、稳定、水平较高的老年文体活动团队。要加强老年文体活动指导,按照处镇管理区域配置老年文体活动辅导员,推广一批适合老年人的文体项目。有条件的处镇和区直单位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老年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广泛开展。
加强老年教育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7处镇要建立健全老年学校,定期组织活动。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开办老年人学校或老年人课堂,普及法律、科普、生活、保健等知识,提高老年人的自身素质。要发挥文化大院的作用,强化对老年人特别是老年党员的管理,引导老年人积极关心和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2013年,全区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在校(注册)学员不低于老年人口的10%,条件好的处镇力争达到15%以上。
五、加强引导,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要建立健全老有所为管理服务机制,各处镇建立健全老年人才档案库,按照老年人的年龄、学历、个人特长分类建档。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老有所为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要加强老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处镇老年人志愿者分队要加强老年志愿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和近期工作目标,扎扎实实的组织开展活动,打造不老松品牌。
六、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加强敬老文化建设,突出抓好老龄化形势、敬老传统美德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推广各类先进典型,特别是为老龄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级组织、社会团体和为老年人献出爱心的各类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新风,优化发展老龄工作社会大环境。
加强老龄宣传队伍、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网络。抓好平面、网络和视频媒体的宣传。组织好老人节的敬老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有线电视台,宣传我区老龄工作。办好老龄网站,同时做好省内和全国主要新闻网站的投稿工作。积极争取在省市日报和老年报纸刊发稿件,2013年每处镇在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发表反映本地老龄工作的新闻稿件不低于10篇,市以下不低于20篇。年内区老龄办将对新闻稿件进行统计通报。
加强户外宣传物建设,充分利用新农村和文化大院建设的有利时机,普及老龄宣传一条街、一面墙工作。处镇驻地要有高标准、永久性的敬老标语牌,社区要建一处固定敬老标牌或敬老宣传橱窗,每个村都要有老龄宣传一条街、一面墙或敬老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