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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满考核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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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满考核报告

第1篇

一、基本原则

确定不胜任、不称职现职党政领导干部,要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必须全面地、客观地分析其表现,真实地反映干部的德才状况,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区别主客观原因,恰如其分、公道地作出评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的政策、党的原则为准绳,坚决反对凭主观印象,以及凭个人的私情和好恶,来评价干部。

2、现实表现为主的原则。评判干部是否胜任,要坚持以德为本,不仅要看其工作能力、知识水平,更要看其思想政治素质。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把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工作实绩作为判断党政领导干部是否胜任现职的主要依据。

3、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评判干部是否胜任,要扩大民主,让群众参与,要以群众对干部本身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是否受到群众公认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实现组织意见与群众意见相统一。

二、认定标准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和细化我县制定的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下、排名末位者下、试用不合格者下、诫勉教育不改者下的领导干部“四下”机制,对有下列情形的几类领导干部,应予以调整。

1、思想政治素质不适应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与“三个代表”相对照有较大的差距,因主观原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省市、县委决策、决议不得力的。

2、组织领导能力差,决策水平低,与所任职务的要求不相称,政绩平庸,任职两年仍打不开工作局面的;新提拔干部在试用期内三个月工作思路不清、半年工作无成效的。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精神不振,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

4、在班子内部人为制造矛盾,闹不团结的主要责任者。

5、思想作风不好,个人主义严重,,多数干部、群众不拥护的。

6、放弃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干群关系紧张,多数干部、群众反对的。

7、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但不具备担任党政领导职务所要求的领导才能,虽然努力工作,但难以适应现职的。

8、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发展潜力,但缺乏领导工作经验,在现职岗位上比较吃力,对整体工作有影响的。

9、因主观上存在问题和工作上失误,被县委诫勉谈话,限期半年整改到期未改的。

10、按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要求,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或在全县综合考核排名末位的。

三、程序方法

认定不称职、不胜任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选定考核对象。通过对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届中考核、换届考核、试用期满考核、领导班子和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考评、离任审计、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对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办案涉及到的问题,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尚未相应调整职务的干部,因领导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反映的问题等,来确定考核对象。由组织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报请县委审批同意后,组织考核。

2、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县委授权组织部门牵头,实行考核责任制。必要时可抽调纪检、监察、审计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参与考核。

3、组织考核。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民主评议、群众评议、重点审计、征求干部群众、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方法,实事求是地了解被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为综合评价提供准确的依据。

4、初步认定。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进行初步认定,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考核报告,经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议。

5、组织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核组报请县委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确定,形成结论后,由组织部门下达调整通知书。

6、个人申诉、复议。被调整干部,接到通知10天内可以到组织部门申诉或要求复议,经县委审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再次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不再复核。证据不足、复核复议后按重新认定的意见执行。复核、复议期间停止对调整意见的执行。

四、调整措施

1、降职任用。包括正职降为副职或非领导职务,副职降为下一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适宜在原地原单位工作的,要调出安排,按任用职级享受生活待遇。

2、贸级降职任用。即保留原级别,降低一级职务安排适当工作。留级降职的干部,按原职级享受生活待遇。

3、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在职数允许范围内安排)。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按新岗位确定有关待遇。

4、平级调整。安排到适合本人特点和专长的其他领导岗位。平级调整工作岗位的干部,按新岗位确定有关待遇。

5、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对符合责令辞职、引咎辞职条件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提出意见,经县委同意后通知干部本人,责令写出辞职报告。对于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干部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6、离岗培训。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安排到大专院校或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重新安排适当岗位。培训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培训结束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有关待遇。

7、待岗。近期没有合适岗位安排的,可以待岗。待岗期一般为半年至1年,最长不超过2年。待岗期间,可组织学习或安排临时性工作。待岗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岗位。待岗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待岗结束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有关待遇。

8、免职锻炼。免职锻炼的干部,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锻炼期原则上一至二年。锻炼期满,经考察,对在锻炼期间表现好的重新安排到原职级岗位;表现不好的,不再保留原职级待遇,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9、离职分流。根据本人专长,分流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其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2篇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范文一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董事长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职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 年。

三、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四、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1、总体目标每年实现利润(税后) 万元,今后年度每年递增 万元,利润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2、分类目标

五、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的报酬为年薪、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三部分组成。 计算方式为:报酬=年薪+考核报酬+奖励报酬

1、年薪:乙方实现总体目标年薪为人民币 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达不到总体目标按比例扣减。

2、考核报酬:考核报酬为人民币 万元,年终结算,考核范围为: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利润指标完成率、贷款额度计划完成率、不良贷款控制率、贷款回收率、风险控制率等指标,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3、奖励报酬:奖励报酬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提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部分的 %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乙方自主决定分配,其中不低于 %的比例奖励分配于乙方,其余用于奖励给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后发放。

4、休息休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5、社会保险: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承诺甲方交纳的保险金,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如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四川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六、乙方的职责: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2、主持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4、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拟订甲方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6、制定甲方的具体规章;

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甲方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甲方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水及辞退;

10、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11、批准单笔 万元以下贷款,单笔 元以上的贷款报董事长批准。组织对每笔贷款业务的风险评审和有效担保评审,单笔贷款业务在 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照前述的约定批准程序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其批准权限签字批准。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13、每月10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14、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15、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16、甲方章程和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发放贷款;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7、聘用经营时间,不得私自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贷款,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贷款须按甲方董事会同意批准方式进行;

8、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八、乙方议事规则

乙方研究决定除贷款业务以外的问题可召开总经理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会议

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乙方职权范围内(贷款业务除外)的重要事项。总经理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财务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参加,由乙方主持。总经理会议每月召开2-3次,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特殊情况下。由乙方提出,可召开临时总经理会议。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问题遵循民主集中制度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乙方集中多数成员意见作出会议决议。总经理会议决议以《公司文件》或《总经理会议纪要》的形式执行。对外报送的重要《公司文件》应经董事会同意后,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总经理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应事先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向会议说明。股东可参加总经理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协调、解决甲方日常经营活动的具体事项。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召集,有关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在充分听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召集人作出解决意见;难以作出解决意见的,召集人应及时提交总经理会议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意见,用《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下发执行。总经理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承办。乙方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3、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和议事规则按公司单独规定的《贷款业务审批规定》执行。

九、乙方违反公司法、章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发现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行为,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有权制止,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其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

2、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财物。非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财物为其本人及其亲属服务。违反此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财物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其侵占、挪用或服务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决定其职务的聘用。

3、乙方必须谨慎处理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因乙方的失误导致签订、履行合同造成甲方 万元以上的损失,乙方应引咎辞职。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不得改变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甲方职务,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针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独立董事、财务经理、部门经理及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提议,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长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当日通知董事长,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否则,甲方以其职责不作为对其予以处理。

十、担保:为保障双方切实履行本协议,甲方以本公司的 提供担保,乙方以 的财产提供担保。

十一、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干预经营活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总经理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6、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当年考核没有完成年度生产经营利润目标,且无董事会认可的正当理由,则乙方应自动辞职,甲方不予补偿薪酬。

7、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及任职期间审计,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8、因乙方的报酬为年薪制,无法确定月薪,故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董事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报酬,同时由董事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董事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董事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十三、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或相冲突的,以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十四、甲方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范文二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辽宁宝丰石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 务:董事长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以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现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用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辽宁宝丰石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责权相统一的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公司的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以总经理为主,公司的原料采购、市场销售及资金筹措以董事长为主,双方责任主次分明,目标一致,工作中能力互补,相互信任、相互支持。

二、聘用期限:

公司总经理的任期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协定,在乙方任职期间,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与支持,求大同存小异,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和出发点,开展全面合作。

三、聘用方式:

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四、经营目标:

乙方在任期三年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实行按比例逐年递增的考核办法进行目标考核,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下列经营目标(按10个生产周期,300个生产日计算):

1、第一年:每月加工生产原料气3500吨,(即每日应加工生产原料气120吨,至少不低于115吨)全年加工生产原料气总额不少于35000吨,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2、第二年:每月加工生产原料气4000吨,(即每日应加工生产原料气135吨,至少不低于130吨)全年加工生产原料气总额不少于40000吨,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3、第三年:每月加工生产原料气4500吨,(即每日应加工生产原料气150吨,至少不低于150吨)全年加工生产原料气总额不少于45000吨,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4、第一年完成年度纯利润500万元以上,利润率不低于3%;第二年完成年度纯利润800万元以上,利润率不低于3%;第三年完成年度纯利润1200万以上,利润率不低于3%。

5、生产加工的原料损耗率应控制不高于0.05%;

6、生产设备完好率应控制在95%;

7、产品合格率不低于98%;

8、应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将事故率控制在零;

五、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的报酬为基本月薪、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三部分组成。计算方式为:报酬=基本月薪+考核报酬+奖励报酬

1、基本月薪: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实现经营目标,基本月薪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税前)。

2、考核报酬:考核报酬为每月人民币伍仟元,按月进行绩效考核,年终结算后按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考核范围为: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利润指标完成率、生产计划完成率、风险控制率等指标,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3、奖励报酬:奖励报酬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一年后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净利润的,甲方提取公司净利润部分的3%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完成生产任务的个人奖励奖金,另提取公司净利润部分的10%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乙方自主决定分配,但其中至少应将不低于50%的部分用于奖励给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个人奖励奖金及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发放。

4、乙方受聘后,在甲方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第一年度生产经营指标,甲方从公司长期发展和激励乙方继续努力工作的角度出发,从第二年度起给乙方3%的红利分红权,该分红从净利润中提取。

5、休息休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6、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比例缴纳三险一金,按葫芦岛市社会保障部门规定本市劳保统筹的最低标准承担,如乙方要求按高于最低标准线其他标准缴纳保险,则超出部分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六、乙方的职权、职责:

1、总经理应向董事长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董事长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全面完成董事长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长汇报;

2、根据董事长要求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方针,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和改进;

3、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由公司董事长裁定;

4、任免除需经董事长批准以外的其他公司管理人员;

5、为甲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提供足够资源,协助董事长共同进行融资活动;如: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短缺融资、设备改造融资、新建项目融资等;

6、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方案并配合董事长组织实施融资计划方案;

7、协助董事长为公司再建项目共同开展融资工作并负责项目前期的调研审核工作;

8、应定期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生产计划方案,报董事长审核通过。

9、主持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经营生产,并定期将实施情况向董事长报告;

10、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重点解决公司管理层及职工队伍建设问题,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公司生产经营和设备管 理的正常运转,具体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11、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工作;

12、负责公司生产原料、设备、配件等供应信息的管理及信息资源配置,保证公司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衔接与正常运转;

13、协助董事长共同负责开拓原材料采购市场及生产产品销售市场;

14、负责协助公司财务部门拟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亏损弥补方案,并对上报董事长的财务决算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进行审批;

15、负责制定修改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积极进行各项改革,推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16、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17、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各种费用支出及各分厂/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单笔壹万元以下,零配件采购支出单笔伍仟元以下,生活办公用品支出壹仟元以下的经营支出进行审批,超出部分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18、决定公司生产设备出现问题的相关维修事宜,对设备大修应向上申报计划,获批准后按计划实施;

19、制定公司营销方案,经营方案,经上报批准后按计划进行实施;

20、对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和项目投资提出合理化建议,报董事长审批;

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22、董事会(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乙方禁止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或融资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7、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8、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

9、其他

八、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合同。任何一方认为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总经理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5、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当年考核没有完成年度生产经营利润目标,且无董事会(董事长)认可的正当理由,则乙方应自动辞职,甲方不予补偿薪酬。

6、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任职期间审计,在确定无任何问题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及奖励的,按照乙方年度工资的二倍支付违约金;

2、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乙方职务,否则按照乙方年度工资的二倍支付违约金;

3、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因合并,转让或解散等事由的出现,无法与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按照乙方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乙方三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董事会(董事长)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董事会(董事长)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报酬,同时由董事会(董事长)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董事会(董事长)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董事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5、其他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一方或双方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 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或相冲突的,以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经理聘用合同书范文三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聘用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

二、 聘用期限: 自 20xx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期限内,须完成销售额(人民币) 1200万 元(大写: 壹仟贰佰万 元正),利润额(人民币) 1 元(大写: 壹 元)的总体目标。

四、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和利润分红四部分组成。 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利润分红。

A.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 15000 元;

B.绩效工资:每月(人民币) 5000 元(按照当月绩效考核评分发放,评分小于60分,无绩效工资;120分封顶)

上述 A、B 二部分当月考核,次月 15日前 兑现并发放;

C.销售提成:按 自然年度销售总额 * 1% 计提(未完成自然年度目标,不计提)

D.利润分红:按 自然年度净利润总额 * 10% 计提(未完成自然年度目标,不计提) 乙方同时享有 五险一金、年假、公休假 等公司所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 权利义务

(一) 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2.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 制订公司的整体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聘任或者解聘财务相关的管理人员;

6. 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 乙方职责

1. 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经营权、管理权、人事权及部分财务权限,并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正常经营,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2. 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在遵从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下,决定部门及岗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

4. 应于每月第7个工作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相关财务报表;

5.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外的管理人员;

6. 不得改变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和经营范围,如需改动,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

7. 不得以甲方名义申请贷款,如有需要,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8. 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 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10.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 财务权限

1.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年度销售计划》内所涉及的各项常规费用开支,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元的,由乙方签字,即视为有效,财务即可执行。

2. 经董事会决议,授权乙方可批准单笔(人民币) 5000 元以下,不在《年度销售计划》内的费用,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元;如超出,则乙方须向甲方申请,待甲方审批同意之后方可领用(为提高效率,甲方自接收申请24小时内未做出回复决议的,视为拒绝,因此造成损失,由甲方一并承担)。

3. 董事会保证公司账户流动现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元,作为日常经营管理等费用,具体支出项目包括生产物料、团队建设费、市场营销费用、供应商账款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费用。

七、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期限内,甲方未按约定准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履行管理职责,无重大失误,甲方无权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甲方除需按合同约束支付一切乙方应得报酬外,还需支付乙方三个月的工资(按乙方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作为补偿金;乙方工作失误的判定,需由公司全体主管及以上员工开会决议,以不记名形式投票表决;

3. 因甲方任何违约行为而导致乙方解聘,甲方需在公共媒体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真实原因,甲方不得诋毁乙方的名誉或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人身攻击,如有违反需向乙方支付全年报酬作为赔偿,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 执行年度经营计划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甲方董事会做出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等处理决定;

2. 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甲方董事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处理决定;

3. 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董事会做出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等处理决定。

(三) 甲乙双方如有不可预见事宜需中途解除合同的,双方经协商,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

甲方:

(盖章/签名)

第3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青委〔2007〕89号),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主体,每年要推出一定的岗位,以调动、转任、调任、聘用、兼职、咨询、讲学、社会实践以及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

第二章对象

第三条根据青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主要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评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具有硕士学位并有一定专业实践经验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在某一领域有重大突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七)由相关部门认定具有特殊才能的实用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章待遇

第四条事业单位引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人员编制限制,可先进后出,在今后自然减员中冲抵。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原任职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在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档案关系后,财政发给安家补贴和政府津贴。

(一)安家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15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5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10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安家补贴8万元,引进手续办理后支付3万元,服务满5年后,再支付5万元。

(二)政府津贴标准:前3年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3000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人每月津贴2000元。三年后,享受当地高层次人才同等政府津贴。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津贴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第三条1至3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5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服务满2年,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

第六条政府每年安排20套政策性住房,为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入住政策性住房前,财政发给住房补贴,第三条1至3款人才,每年补贴1.5万元;第三条4至7款人才,每年补贴1万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首个服务合同或协议期满后,续签了5年以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给予办理政策性住房产权证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转让政策性住房,由政府按当时的政策性住房价格购回。夫妻同属高层次人才引进,就高的一方享受本条款所规定的待遇。

第七条带科研项目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政府资助科研经费。

第八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调随迁,不迁户口不转关系的,凭《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单位证明、户口簿,公安部门给予办理《青田县人才居住证》。持《青田县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享受本县常住人口的同等待遇。

第九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随调,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允许调入对口对应单位,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协调落实;在企业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落实。随迁学龄子女凭《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由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就读学校;系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我县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待遇。

第十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中心实行人事。需调转人事关系而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的,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其新建档案,认定工龄,恢复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研究生给予一定的政府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津贴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津贴500元。

第十三条以柔性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工资待遇、住房等问题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工资待遇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期股制、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业绩工资和补贴等薪酬形式,鼓励以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

第十四条企业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政策列入经营成本。

第四章程序

第十五条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凡属特别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的,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十六条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组织行业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或考评。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加强监督与指导。

(三)用人单位提供意向人员下列材料,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

2、拟与个人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样本;

3、个人材料,包括有效的身份证明,个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业绩证明材料,体检结论;

4、综合考核报告。

(四)凭《青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章管理与服务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对服务期限、工作条件、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约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履行合同或协议情况,作为发放津贴、补助、资助等依据。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做好年度考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度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享受当年各项优惠待遇。

第十九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完成约定的科研项目、工作任务或受聘期满后,可由原单位续聘,也可重新选择单位。

第二十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或协议发生争议,按人事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领导联系优秀人才范围。用人单位要关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创造条件发挥其作用。

第二十二条关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服务满5年安排一次工会疗养。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体检费由财政支出,疗养费财政补助每人2000元。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