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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经理委派制
山东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由农房集团委派,接受农房集团的领导及监督,在此基础上山东事业部委派所属项目公司的财务经理,后者接受事业部的领导及监督。充分发挥委派财务经理的监督和服务作用,需要从管理体制和考核上全面的思考。山东各项目公司体量较大,对财务经理的要求较高。财务经理不仅要具有独立的房地产行业账务处理能力,熟悉农房集团的财务系统和报表系统,熟悉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和法规,还需要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在具体执行中项目公司财务经理负责所属项目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其薪资由事业部确定,月发放标准根据集团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事业部财务部做年度绩效考评后发放。
二、财务质量评估机制建立
根据财务质量评估要求,事业部财务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完成对各项目公司的财务质量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财务质量评估机制,作为项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首先财务质量评估机制是对项目公司财务部门的考核。对财务部门的考核通过工作质量分值考核表来完成,考核表分日常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两部分,每一部分包含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责任人、执行情况、分值统计。财务部工作质量分值考核表采取月初计划报事业部备案,月末自评报事业部核实的方式。其次财务质量评估机制也是对项目公司财务管理的考核。对项目公司建立一套可以量化和规范的财务管理监督考核指标,包含项目公司的年度经济指标、资金管理、销售管理、成本管理等内容。财务经理对这些指标逐一进行跟踪,如有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进行评估反馈。
三、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
为协调各项目公司的资金运作,事业部在集团资金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事业部资金子平台,管理所属项目公司的资金。资金收支执行预算管理制。各项目公司应按月在系统中填报《月度资金收支情况一览表》、《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表》,并按照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分类分项认真如实填写,由项目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确认后上报事业部财务部。事业部财务部负责审核和平衡,并根据事业部财务管理流程,上报事业部总经理核准。资金计划的排列是与实际项目的推进计划相关联的,或多或少与实际都不合理,财务经理应依情况分析,对经常计划失真的项目公司,分析是管理不到位还是相关人员未按照项目进度编制计划。月度资金的使用应遵循量入而出、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合同跟踪管理制
在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从前期规划到配套安装、从总包工程到甲供材料将签订大量的合同。这些合同涉及的范围广、资金量大、付款条款不一,从财务角度如何对这些合同执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减少风险,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山东事业部特规定了以下执行办法:事业部财务部指定人员须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参与合同会签,尤其对付款条款、保修金支付、发票内容、涉及税收落地的安装及材料混合型合同关注并提供专业性意见。对于集团有标准的格式合同,执行集团标准,其他合同由事业部总结合同履行条款标准;项目公司财务部须对采购系统生成的合同台账进行定期核查,合同台账核查须结合成本项目与相关会计会计科目的钩稽关系,如已付款金额、未付款金额、已收发票金额、保证金金额等,且合同台账的相关信息须与会计报表与账簿相符。财务部每月至少与采购系统自动生成的合同台账核对一次,及时发现合同增补或遗漏等问题,发现问题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如发现合同违规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上报事业部;项目公司财务部负责合同付款环节的审批,财务审批须结合相关部门提交的付款依据核对合同付款条款避免超额付款,验证发票的真伪及合法性避免税务风险,核对合同签约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付款单位的一致性避免法律风险。合同付款环节审批的关键是不能超出合同约定的范畴,且合同付款应与工程进度相吻合。如果发现实际付款超出了合同及工程进度的范畴,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如需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约定的,应要求相关部门补齐资料,完善合同约定,财务部门按照补充后的合同执行。
五、财务分析报告落实制
煤矿企业物资采购是煤矿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物资采购进行严格把关是降低煤炭生产成本的有效途经,是企业获取利润的重要源泉。而煤矿物资采购容易出现超计划采购、质次价高的情况,造成库存居高不下,再加上很多财务人员对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所应担负的财务监督职责认识不清,认为物资采购本来就是企业供应部门的事,作为财务人员,只要把账目管好,款项付好就行了,影响了企业经济利益。因此,必须加强煤矿企业物资采购中的财务监督作用,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下面就如何加强物资采购中的财务监督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财务对物资采购计划的监督
一是物资供应部门每月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应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财务部门应根据当月的生产作业计划、库存情况等审查物资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当然,财务人员要审查物资采购计划,首行应对井下生产工艺流程、材料、配件使用情况了解掌握清楚,如巷道支护方式、每米巷道需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计算所需数量。其次再看供应部门库存量,利用库存量、当月需用材料数量,确定需要采购的数量。如果财务人员对生产不懂、没有下过井,就无法审查供应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只能处于被动地位,按供应部门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谈不上对物资采购计划的监督。二是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应从下到上进行审批,先有业务人员审批,再有业务部门领导审批,最后经矿级领导审批,而不是从上到下审批。
二、财务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监督
依法订立采购合同是避免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的前提条件,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基础。首先,财务人员要对采购经办部门是否履行职责进行审查。审查采购经办部门和人员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包括供货方的生产状况、质量保证、供货能力、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合同履行情况审查,如供货质量、履行合同次数、准时交货率、合格率、价格水平、合作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审查,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是否作出选择合格供应商的正确决策,使合同建立在可行的基础上。物资采购招标是否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其次,财务人员要对合同中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账号、地址、运输、结算方式等各项内容,按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建立物资采购合同台账,将已履行的合同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发生经济经纠纷及中介机构审计、评估需要。
三、财务对物资采购计划执行及付款的监督
供应部门必须按审批后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坚决杜绝无计划采购、临时计划采购,盲目采购。对物资采购付款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一是采购事项是否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超出计划未经批准的,不予报账,不予付款。二是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三是对采购计划的所有资料进行再审查,及有无审计部门比价采购单等。四是对物资采购的程序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局二级三审采购规定的程序,对未按规定程序采购的,不予付款。五是对物资采购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予以审核,对不符合财税法规要求的原始单据,不予付款。六是对于财务部门拒付采购事项,相关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完善相关手续资料,财务部门审查后,方能付款。七是对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相关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单后,财务部门方能付款。
四、财务对物资库存的监督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供应部门的库存物资进行盘点,主要查明物资的数量与账、卡是否相符,有无积压呆滞物资,检查物资数量有无变化,保管条件是否良好及库容整洁等。盘点方式要求全面盘点、临时盘点和永续盘点相结合。物资盘点发现的盈亏、毁损要按规定及进处理,并调整账面,使账实相符。盘点时要检查有没有以前采购的物资未用,如有,应查明原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特别是当前我局各单位库存居高不下,更应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应规定采购物资在三个月内未使用的还不及时上报的,视同超计划采购,对采购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五、采用先进的物资采购监督技术
在当今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不论是供应部门还是财务部门,都应该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利用网络收集物资信息, 建立供货商数据库、价格信息数据库并随时进行数据更新,建立物资采购管理的局域网,将采购计划申请、采购价格、物资验收、物资的仓储、物资的发放、物资的使用情况建立电子台账,使财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供应部门的情况,更好的起到财务监督作用。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采购、销售工作管理,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公司经济发展需要,完善购销结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管理
1、根据公司年度制定的经营计划指标,编制年度各种材料、物资、设备及煤类产品的采购计划,包括煤炭、木材、粮食、机械设备等各种材料物资的名称、种类、品种、质量、数量等,由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编制。
2、根据年度各项目的采购计划,搞好市场调查,积极组织货源,与各供货方建立长期关系,加强供需双方互利合作。
3、大批量的采购物资、购、销双方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必须签订供需合同或购销协议,合同一式四份,公司财务部门一份,受理业务部门一份,总经理一份,办公室存档备查一份。严格执行无采购合同不进货的原则。
4、购、销双方签订的供需合同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核,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严禁无合同进货。
5、公司业务部门按合同规定的项目种类品种、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
6、到货场的煤炭、木材、粮食等项材料、物质、设备等商品,必须实行三人验收制度,采购员、现场保管员、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联合签字验收,验收单一式四份。业务部门一份,储备货场保管员一份,财务部门一份,留存备查一份。
7、煤炭产品的采样办法,参照盛隆公司煤炭销售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木材、粮食及其他产品按行业规定执行。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按公司处罚条例严肃处理。
8、财务部门做好进场货物的采购统计工作,日清月结,并将每日的购、销、结存情况及时准确的上报公司领导。
9、各储货场每月盘点一次,公司领导、各业务部门、货场保管员、财务部门派员参加,保证库存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不亏吨、不少量。
二、销售管理
1、根据公司煤炭、木材、粮食等各种材料物资机械设备等商品的销售量计划,开发销售区域和销售市场。
2、根据公司全年煤炭、木材、粮食等各种材料物资、机械设备等商品采购量,结合用户的需求量,大批量的销售必须与用户签订供需合同。供需合同或协议一式四份,财务部门一份,业务部门一份、总经理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3、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前,由公司总经理审核,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严格执行无合同不发货的原则。
4、地销付煤单是付煤唯一凭证,一式三份,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储煤场各一份。
5、地销付煤单由业务部门承办,财务部门、总经理签字后,储煤场方可付煤。
6、地销单注明煤种、品种、数量、单价、提货期限,如不按期提货或由余量未提足,此地销单作废,余量部分重新办理地销审批单。
7、各储煤场之间互相调拨或上站台的煤炭产品,实行煤炭调拨单,一式四份,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储煤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调拨单注明煤种、品种、数量,严格按调拨单煤种、品种、数量付煤。
8、储煤场付煤时,必须实行三人付煤负责制,业务部门负责人、销售经办人、储煤场现场保管员,认真执行原始票据检斤制度。做到付煤手续齐备,车位准确,检斤准确,报数准确,记账准确,互相监督,不出差错。不跑车,不超付。
9、储煤场付煤时间,按照盛隆公司规定时间付煤,早8点至16点,其他时间不准付煤,确属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结算管理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煤炭、木材、粮食机械设备等各种材料物资的购销结算工作,根据购销合同具体条款,按各类商品产品的种类、品种、质量、发热量、级别、数量、价格等内容进行结算。
2、采购业务的办理,本着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每项经济业务发生时,业务部门经办人要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填制货物验收入库单,验收单的内容要真实、完整,详细填写货物名称、种类、品种、规格型号、材质、质量、级别、数量、单价、金额等项内容。经办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由计划统计员填制审批单呈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3、批量销售时,业务部门经办人要及时办理货物(煤炭产品、木材、粮食、钢材、机械设备等材料物资)出库手续,根据供销合同规定的条款,由业务经办人、储存库保管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由计划统计员填制审批单,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并为对方办理销货发货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