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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2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案件办理排查、海龙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孙永昌深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副局长佟辉深入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场,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工作;分别出台1份配套政策、制度、方案,进行了1次整改宣传报道;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二十七(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支流伊通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1、福民砂轮厂平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8月份已治理完成,正在组织环保验收。2、第三季度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水质检测已经开展并对各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累计检测26个点位,后期将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偷排现象,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达到要求才准与其向市政管网排放。任务四十六(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整改进展情况:1、9月份处理后期产生的垃圾渗滤液2万吨。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四(部分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要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容改造工程未按序时要求进行建设。)整改进展情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中红梅镇、山城镇等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实现服务企业标准化运营,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乡镇垃圾清运全覆盖。各乡镇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执法局依据每天进入垃圾场的垃圾量和乡镇日常考核结果对服务企业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核算、拨付。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3、8月份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等待设备,预计9月底设备到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5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1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按照2020年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李炉乡连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由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BOO”方式建设。项目分为二期,总规模为1000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项目前期手续立项、环评、水保、规划、土地已办理,综合楼主体框架已建完。因投资方山东凯远集团遇到经营困难,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市政府与山东凯远集团多次沟通后,与2019年6月21日,与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2019年6月21日,与山东兆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8月29日,市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20年6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现场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按时限完成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
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XX局长、XX副局长1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进湿地公园内栽植树木及退化湿地恢复工作,并要求做好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预算等工作。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1项,应完成整改任务1项,按序时推进1项,问题是“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
市林业局整改措施:“加强水库区域内涵养林的保护”。
现阶段XX水库林场正组织人员进行湿地公园内涵养林树木补植及退化湿地恢复,总面积为11.473公顷。生态监测保护系统已完成规划正在组织实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一、主要目标
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按进度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整改销号。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加快未销号任务整改进度,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任务。
2.扎实做好整改任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整改任务销号程序及要求,扎实做好已完成整改任务销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已销号任务“回头看、回头查”,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防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强化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认真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梳理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督察过程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二)坚决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科学制定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目标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本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二氧化碳减排示范项目。
5.持续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全覆盖“回头看、回头查”专项行动,严防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注重精准甄别和分类施策,坚决杜绝整治工作简单“一刀切”。
6.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研究制定全市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持续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进一步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成果,加快推进非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
7.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分级、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牵头开展工业污染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继续以化工、喷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指导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
8.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认真执行《省2021年工业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2021年夏季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旌阳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预警、启动和响应,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等特别管控措施的落实。
9.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制定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石亭江流域管理保护。组织开展石亭江流域工业企业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快推动石亭江流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三)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10.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市、县)政府。严格落实《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控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组织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低效变压器淘汰力度,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变压器。
11.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进一步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监察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扩大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范围。
12.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加强节能诊断服务第三方机构培育力度,面向机械、电气、电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全年力争完成20户企业节能诊断工作。
1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十四五”工业节水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钢铁、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大力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持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4.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磷石膏产消台账,加强日常调度管理,确保全年全市范围磷石膏“产消平衡”。大力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磷石膏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攻关,进一步拓展利用途径和产业链。
15.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借力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支撑作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五)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