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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赔付率让一些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出现亏损
上周五,北京保监局公布的数字表明,今年第一季度,北京市机动车平均保费自2003年以来首次同比出现增长,平均每辆机动车的保费为3128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了46元。与去年车险市场“降价”声一片的热闹情景相比,今年的车险价格在悄无声息中又涨了回来。
保险公司悄然涨价
莫女士的奥拓车本月初保险到期,她在续保时发现,尽管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按照上年未出险的情况给了300元的保费优惠幅度,比去年200元的优惠又多出100元,但是最后车损、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的保费合计仅仅比去年少了30元。莫女士分析:“多优惠100元,却只少交30元的保费,保险公司肯定是涨价了。”业务员的解释证实了她的分析,她所投保的中国人保实际上从今年1月份就调整了车险价格。尽管莫女士的无赔款优惠幅度加大了,但由于车损险等费率上调,第三者责任险根据年限不同上升了几十元,不计免赔根据前2项的变化随之上调,所以最终的价格下降并不多。
但是,与去年年初刚开始车险费率改革时,各家保险公司大张旗鼓且争先恐后地吆喝“降价百分之几十”的表现截然相反,今年以来的车险价格上涨显得有些无声无息。
首先动手的是人保。凭借着市场最低价的卖点和几十年来积累起来的品牌、网点机构等优势,去年人保的车险业务再一次大规模扩张,其超低的车险价格不但让竞争对手望洋兴叹,而且丧失斗志,到后来一些保险公司甚至调整缩小了车险业务比重,因为“我们的车险价格怎么也不会降到那么低”。
但是,北京去年车市的红火使新车新手猛增,也造成出险事故率的大幅上升。不止一家保险公司发现北京市场去年的车险赔付率远远高于制订费率时的出险率预期,高赔付率让一些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出现了亏损,直接妨碍了保险公司对保户、修理厂以及商的款项支付。
海外上市后被要求必须对投资者负责的中国人保终于开始对这一只赚规模却不赚钱的业务动起了手。去年12月底,人保开始悄然调整私家车、机关用车、营运车等各车种的保险费率,对于经常出险的车辆保费提高了5%以上的幅度。
随之,3月上旬,平安产险也在其2004年版新款车险条款中,提高了桑塔纳、奥迪、帕萨特以及近来走俏的新款车如宝来、POLO车型车损险的系数,使这些车辆保费上涨。
涨价是保险公司理性经营的表现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傅安平表示,车险价格回升,使今年前3个月的车险业务质量有所提高,也是保险公司理性经营的体现。他说,自去年年初开展车险
费率改革后,北京车险市场上一度出现了各家保险公司比拼价格的恶性竞争,造成一些公司车险业务只见规模不见利润,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家公司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人保、太平洋、平安、华泰等多家公司纷纷采取了限制高风险车辆承保的措施,而不再一味比拼市场规模。
今年1月份,中国保监会下发《车险费率调整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车辆,但可以在+30%和-20%的范围内上浮和下调费率,对风险程度较高的车辆通过调整费率等手段促进投保车辆注重安全驾驶。这为保险公司之后的调整车险费率提供了政策依据。
涨价后保险公司开打服务牌
关键词:机动车辆保险高赔付率赔款支出理赔
目前车险赔付率直线上升成为了我国机动车辆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已经成为交通肇事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各种案件的发生使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大幅增加。就2008年下半年来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机动车辆保险的赔款支出占同期保险业务收入的比重高达73.5%;太平洋财产保险的赔付率也高达67.13%;而有的公司甚至超出了100%的赔付率。2009年我国车险赔款支出也呈同比增长之势,在总赔款支出中占比高达73.79%,其中的交强险赔款支出同比增加117.78%。1
一、我国机动车辆保险高赔付率原因分析
赔付率是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2赔付率由赔款支出和保费收入两个因素决定,高赔付率从静态分析看可能是因为保费收入的减少,也可能是因为赔款支出的增多。从动态分析看则是因为赔款支出的增长比例远远大于保费收入的增长比例。
随着我国汽车的普及以及车险业务的发展,我国的车险保费收入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因此导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高赔付率的因素主要是赔款支出的增加,而赔款支出的增加又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核保方面的因素是通过承保质量来影响赔款支出的,理赔方面的不足才是导致赔款支出提高的更直接、更重要的原因。
(一)保险公司理赔管理不足
1、理赔程序简化,查勘定损技术不高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流程本来比较复杂,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缮制审核、赔付结案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缩短赔付时间和减少麻烦,保险公司往往放松对车辆和报案资料的核查,简化交通事故理赔程序,特别是在查勘定损、审核和赔付上都不够谨慎。另外,我国大多保险公司在定损技术方面还不够高。
2、理赔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不高
理赔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是导致赔款增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理赔人员由于业务不熟练,相关知识少,不能准确定损,造成多赔的情况时有发生;理赔人员道德素质低下,一些理赔人员把理赔视为发财致富的“工具”, 明里暗里谋取私利,如通过种种方式制假造假。
(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普遍
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是导致保险公司赔款增加的一个不利因素。其表现为被保险人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伪证、更改事故日期、制造事故、肇事后投保、冒名顶替、开具假药费单据等。另外,目前购买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新车销售量不断增加。而私家车的驾驶员有很大部分是新手,出险率比较高,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驾驶员经常工作疲劳而驾车,他们的谨慎意识不够,或者为了赶时间,或者饮了酒,又或者是为了追求刺激等都使得出险概率大大提升。
(三)汽车修理厂存在普遍的道德风险
4S店以及汽车修理厂是顾客以及保险公司的桥梁,他们作为独立的利益体,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保险金以获得额外利润。有的时候汽车没有坏或者只是轻微受损,修理厂就自主扩大损坏程度,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高额保险赔款。还有的骗赔招术有以次充好,将质量较低的材料更换给车主,却向保险公司索赔最高级的材料费等。
(四)医疗机构中不合理费用攀升
医疗机构中不合理的费用攀升导致了保险赔付上升。一是在利益驱动下,医院和医生都很乐意开处昂贵的检查项目及药品;二是事故的受伤者,也愿意多检查、多用好药;三是受害者将交通事故所受伤害和其它原有疾病合并治疗;四是小伤大治、挂床疗养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二、降低我国机动车辆保险高赔付率的措施
(一)强化保险公司理赔管理
1、加强理赔流程管理,提高查勘定损技术水平
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理赔规章制度,加强理赔流程的管理,使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加大查勘定损力度,保险公司要特别加强查勘定损工作;建立理赔监督模式,建立内审制度,严格理赔审核,对业务部门处理完毕的赔案, 对审核报批各个环节,都要认真审核。此外,保险公司应该向国外学习先进的查勘定损技术,对记录、测量、绘图、照像、询间、取证等重要工作进行严格规定;引入先进的IT信息技术,利用无线网络进行远程定损和异地处险,运用完善的业务处理系统和电子化的定损核价系统来对大量的案件进行处理。
2、加强理赔队伍建设、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同时,提高员工队伍思想素质。深化员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选择高素质人员充实理赔队伍,持续开展理赔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 此外,完善理赔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理赔业绩量化考核体系,提高理赔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
(二)保险公司应制定相关措施约束被保险人行为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虽然有无赔款优待的规定,但和其他国家相比还不够完善。我国规定的无赔款优待制度折扣应该有所提高,才能真正调动起老百姓自觉控制风险的积极性。此外,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应逐步建立投保人的信用风险评估和审核制度,引入一些科学和先进的测评手段,加强对于道德风险的防范。
(三)保险公司应有效监督修理厂并加强与其合作
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不仅要查勘现场,还要清楚修理厂的修理程序及方法,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修理厂的监督;保险公司和修理厂可以在物质上或资金上进行互相投资,加强一些环节的合作,优势互补;保险公司可建立全国4S店经营品牌车辆价格查询体系,调查厂家给经销商提供的零配件的成本价;被保险人应提高对修理厂骗赔的警惕意识,在维修过程中,经常去检查车辆维修情况,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察看实时的报案记录。
(四)减少医药费用方面的漏洞
医药费是第三者责任险的主要赔款支出。保险公司应加大与医院方的合作,争取政府特别是医疗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设立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可派人驻院,审核有关处方,减少与事故无关用药及检查费用。保险公司应规定第三者人身伤残医治,必须到保险公司定点医院,但生命垂危者可到就近医院抢救,危险期过,就必须转到定点医院治疗,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一部份或全部医疗费。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等.财产保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曾娟等.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亿辆,其中汽车1.94亿辆,汽车后市场达到万亿元规模,汽车保有量后市场规模节节攀升。
汽车后市场消费潜力巨大,产品种类繁多,消费者该如何挑选产品?在这个传统品牌和新晋品牌、自主品牌和进口品牌、原厂配件和第三方企业配件相互竞争的复杂环境里,消费者能放心消费吗?
作橐患易ㄗ⒂谏唐酚敕务对比测评的机构,《消费者报道》从2013-2017年已测试的7个汽车后市场产品种类,59款产品,数以千计的检测数据中分析我们正面临的汽车后市场产品质量情况。
行车纪录仪、机油、刹车片、汽车破璃膜……从59款产品整体的检测结果来看,汽车后市场产品的质量现状以不良居多,“问题产品率”接近半数,达到41%,“质量良好率”为58%,没有产品获得本刊的优秀评级。
国标缺位衍生产品质量问题
《消费者报道》对比测试数据库显示,制动液和机油两类产品的整体质量较好,所有检测产品均达标,但行车记录仪产品100%出现问题。防冻液、汽车玻璃膜和刹车片产品的质量情况也不容乐观,问题率达到或超过了送检产品的5成。问题产品中,防冻液和刹车片的问题类型为“安全性问题”,其他则属于“功能性问题”。(如图1)
和世界其他知名的第三方商品对比测试组织一样,《消费者报道》并不仅仅满足于用国标来对产品作出达标与否的评价,7款问题产品中,行车记录仪、汽车玻璃膜、防冻液等均无国标规范。而汽车后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正是标准规范的缺失。
防冻液参照了发达国家标准;行车记录仪是一个新生产品,国标还未跟上;而对于汽车玻璃膜行业,2016年新出的国标可以说是一个遗憾。这份由汽车玻璃膜企业参与制定的国标,其试验检测对象为贴膜玻璃(即玻璃膜和玻璃共同组成的合制品),并非只针对玻璃膜。
国标缺位会衍生出很多消费质量问题。如果企业针对国内外消费者实行区别对待,那么我们将面临无标准可依的情况。一款从发达国家进口的不符合当地标准的防冻液,到了国内,转身一变贴上“进口”标签能大行其道。
国标缺位还会造成市场竞争乱象。行车记录仪行业因为缺失相对应的国标,企业对产品性能的把控“自成一派”,也降低了产品上市售卖的门槛,市场上存有大量鱼目混珠的产品。
汽车玻璃膜即使测出不合格,又面临到底是玻璃不合格还是玻璃膜不合格的两难境地。
价高并不一定质优
第三方对比测试让产品回归质量本身。《消费者报道》对比测试数据库显示,汽车后市场的“品牌效应”、“广告效应”和“价高质优”等均有所被打破。
比如,号称“欧洲第一品牌”的Remsa(耐磨土)刹车片是所有送检产品中唯一摩擦系数不合格的;3M宣称是世界上首个获得汽车玻璃膜专利的企业,其产品在全部4个检测项目中,最好的成绩也仅排在第三名,其余均为倒数一二名;3M的汽油清洁剂还出现了破乳性不达标的情况。
另外,价高者质优这一规律也未必见得都奏效,物美价廉也确实存在。本刊列举了汽车后市场5类产品的价格和质量的排名情况。(如图2)
数据显示,5W-30机油、0W-40机油和行车记录仪遵循“价最高质最优”的规律;汽车玻璃膜则刚好相反,价格最低的美基品牌汽车玻璃膜却是“质最优”;汽油清洁剂的最佳品质则是在价格排名第三的BP品牌。
此外,从59个汽车后市场产品的检测结果来看,很难发现一款各方面性能均优的产品。
以制动液测试为例,美孚品牌制动液在干平衡回流沸点表现优异,然而在湿平衡回流沸点和蒸发性能表现均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