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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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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第1篇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深化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执业公信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进程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作机制,扩大设立医患、交通、婚姻、市场、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环县、环乡(镇)边界联合调解组织,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和部门的衔接,确保纠纷调处“联得动、调得好、化得了”。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完善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分析”的工作机制,按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维稳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树立人民调解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GPS手机定位监管,尝试对严管级对象使用电子手铐,防止“人机分离”、脱管漏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整治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及。四是严格执法,认真做好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对于不服从监管有再犯罪风险或有严重违法现象的矫正对象,及时启动收监程序,予以收监。五是利用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加强入矫、日常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是加强矫正机构建设,根据省厅统一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局,逐步解决矫正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是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增强“守法免疫力”的重要防线。加强安置帮教信息日常管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有效对接。突出核查假身份、假姓名、假地址,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无缝对接。深入开展“帮助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培训安置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因难,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的三帮一促和“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坚定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生活的信心,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三、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探索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利用传统方式和现代大众传媒相结合,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普法从应付考试走向实用,要求每个国家公职人员有一本普法读本,每个农民家庭有一份普法简易读本,县城区内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二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服务法治”、“服务助改革、助发展、保民生”等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使法治精神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三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及现场推进会,实现县、乡、村联动推进。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开展百场法制讲座、培训千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进一万户。四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县村(社区)全部建立群众认同、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五是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各级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司法公正行”法制宣传活动,打造“文化”的法治品牌。

四、突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聚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大力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权益保障、就医、就学等涉法难点、焦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建全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一乡(镇)一顾问”、“一村(社区)一顾问”的目标。二是注重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法制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执业良知,提升职业素养,促进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分级和公示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者基本信息公开、诚信状况披露。健全投诉查处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全面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无业可执、违法执业者无处可藏。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使受援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多惠及困难群体。积极开展“法援苍生、与你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援助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五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提高鉴定质量,减少鉴定投诉。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健全完善公证质量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第2篇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

要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服务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自身发展。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要加快推进我区信息化建设,要在充分运用好现已建成的政法网络,发挥好其功能作用的同时,要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规划部署,加强已开发司法行政业务软件的使用管理、实现业务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要加强“市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安排做好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的对接。

(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好群众工作

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政投诉处理办法》,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行政复议与衔接机制,建立和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请求识别区分制度,做好投诉的甄别处理。要加强工作,抓好初信初访办理、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把好工作“第一道关口”。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督导检查,开展积案难案化解。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启动“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要按照全国、省、市“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编制好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坚持普执结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责任明晰的“普法责任清单”。要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细化“法律七进”规范,明确工作标准和规定动作,加强“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普治融合,全面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形成一批有示范作用,可复制的基层依法治理典型。要积极整合普法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有效平台,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栏目,推送优秀法治宣传节目,编印“以案说法”等宣传图册,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工作影响力。

(二)抓好基层工作,努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1、人民调解工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要努力探索建立民间纠纷经常性排查预警机制,重点聚焦劳资、医疗、环保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的提高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确保不低于97%。

2、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十三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的机制和制度,探索培育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要加强重点刑释人员的管控工作,做好衔接,落实“必接必送”制度要求。要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做好与公安、综治、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作。

3、社区矫正工作。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调查评估、收监执行等重点工作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工作,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用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使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公共服务经费。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到工作有据可查。要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积极对接全省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综合系统。

(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依法治区为着力点,要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业务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执行、依规执业、诚信执业。要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要认真贯彻《省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暂行办法(试行)》,积极探索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机制。基层法律服务以服务基层群众为重点,要努力打造良好社会形象,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为政府实施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支持。公证工作要以抓公证质量为重点,做好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公证工作。

(四)做好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要认真落实《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要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紧扣“农民工讨薪维权”等难点热点开展法律援助,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追踪,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制度,完善申诉法律援助的受理、办理、监督、保障机制和程序。要落实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依法、依政策使用。

三、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一)抓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四好”班子创建活动

要结合“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开展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驾驭新时期司法行政新情况的能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新时期履职能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严从实抓党建,强化队伍政治和业务能力培养,努力推动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能力提高。要认真组织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要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尽可能完成上级机关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任务,认真落实职工学习计划,完成全年学习任务。要继续坚持“司法助理员讲堂”,并不断总结创新形式。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要规范队伍言行,用文明语言,文明举止为创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廉政监督,保证廉洁从政、廉洁执法从领导班子开始,实现“一岗双责”,让领导班子成为职工廉洁的表率和榜样。要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党《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要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检查、测评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政风行风,使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第3篇

一、加强县镇大调解中心建设,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县大调解中心实体运作能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综合督察室。设1名专职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和5名兼职副主任(县综治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使专职调解员人数达4名以上,办公室6间,200平方米以上。中心专职副主任和司法局基层科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工作。二是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驻外省、市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帮助相关建筑企业、水运建造企业、服装企业等建立企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县大调解体系更趋完善。三是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完善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制度。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坚持每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

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提升优秀司法所创建面。

一是加强6个优秀司法所创建。在现有两个省优秀司法所(固城所、阳江所)的基础上,加快淳溪、东坝、古柏、漆桥、桠溪、砖墙6个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做到人员满编、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硬件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体现司法行政实战能力强的特点。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创建工作的同时,根据各所的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东坝所在帮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桠溪所重点在法制宣传上有所突破;砖墙所在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坚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实行通报制,确保工作不松懈。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提升普法实效性。

一是建好一个学法网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开发一套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应用系统,启动网上学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考试的独立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台和亮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三是筹建一个功能设施相对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宣传部、法宣办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组织、学校共同参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力量,联手共建。四是筹建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整合全县文化(文艺)人才资源,依托现有文艺骨干,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五是加大对普法器材装备的投入。购置装备一套便携、实用、灵活、面向基层一线的普法宣传装备,实现静态教育与动态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进度,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达标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保证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迎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级验收。

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主渠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形象。强化“148”服务窗口形象,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的需求。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推动特色法律援助向前发展。在以法律拥军为龙头的特色法律援助中,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简化放宽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法律援助条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基层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在县城栖凤花园和全县建筑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条件,加快县法援中心建设,达到省级新一轮规范化建设要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承办过程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整体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例会,及时总结和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新机制。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矫正和帮教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进一步建设好社区矫正县、镇公益劳动基地和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二是修订出台《县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拓展安置途径,鼓励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及有关组织引导、扶持其就业为辅,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途经。三是开展延伸帮教,亲情帮教,组织有关单位及服刑人员家属定期不定期到监所帮教。同时认真组织年度排查工作,严控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七、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县律师行业党支部,健全完善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律师的执业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二是推进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农村各类经营承包合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案件,依法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协助政府部门认真做好工作和涉法工作。认真做好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公证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稳定发展、有形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公证业务数量和质量同步发展,全面落实市局公证规范化考核指标和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合理的公证处目标考核办法,提高公证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