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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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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工作计划

第1篇

(2007年-2009年)督查与评估工作方案

一、督查与评估目的

为加强对《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以下简称“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了解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价项目进展状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调整的意见,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计划进程,为项目总结工作打好基础。通过项目督查与评估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和管理的水平。

二、督查与评估原则

(一)重点项目与主要任务相结合。以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为评价依据,以各项目实施方案为基准,对各项工作任务和75个子项目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各级督查与评估工作既要符合和满足规定的形式要件,更要注重项目开展的实际效果,提升督查与评估工作水平。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不同的项目分别采取现场考察、访谈,问卷、查阅原始资料、文档以及相关数据、数量和评价指标等方式进行。

(四)外部评估与自我评估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的自我评估和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外部评估,多渠道、多角度地提出调整和总结要求,提升项目工作水平。

三、督查与评估内容

项目督查与评估的内容主要是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实际效果两大方面。

(一)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对项目支撑条件的配备和落实情况;项目是否能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进程有序开展;人员配备和项目经费等各项工作是否按项目要求落实到位;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影响项目进展的主要问题等。

(二)项目实际效果:主要指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能达到,项目达到的实际社会效果或效益,群众的受益情况。学科技术发展或机构人员能力水平提升等目标是否能实现,项目是否具有创新和突破。

四、项目督查方法

(一)项目督查工作按项目职能部门分级实行。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对区县相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局公共卫生三年办和相关项目小组负责对市级项目工作的督查。拟定2009年3-4月份完成第一轮督查,9-10月份完成第二轮督查,确保年内全面完成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二)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及进程,项目督查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也可与项目评估相结合进行。督查人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考察、查阅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总体情况后,形成项目督查纪要,反馈给实施单位。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上海市卫生局公共卫生领导小组报告。

五、项目评估方法

(一)自我评估。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评估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的中期、终期自我评估。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参与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分析发展趋势、影响因素及预期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需进一步强化和调整的措施等。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将项目自我评估结果和阶段总结报局公共卫生三年办和主管项目小组。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及要求见(附表1)。

(二)外部评估。项目外部评估工作由局公共卫生三年办和各项目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实施。根据项目不同性质,可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主持开展。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领域专家不少于3人。

(三)评估要求。评估一般以会议方式或现场查验进行,由评估小组听取实施单位的总结报告,查阅相关资料、核对有关数据,与项目人员访谈,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讨论评议等。涉及硬件建设应进行现场考察或验收。通过评估形成专家组意见,报局公共卫生三年办,并反馈给实施单位。对其中重大调整(中止、取消)项目,项目单位应作详细说明,报局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审定。评估意见详见(附表2、3)。

评估人员应认真、全面地了解项目工作情况。被评估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充分参与,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保证各级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评估费用。项目自我评估活动所需经费从该项目经费中列支。外部评估经费从局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

附表:1、项目评估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

2、项目评估专家评议表

3、项目评估专家意见表

附表1

项目评估报告编写提纲及要求

(供参考)

(标题4号黑体,正文4号仿宋体,A4纸、双面印刷)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组织管理:领导班子、责任部门、人员队伍、管理要求等落实情况。

(二)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思路、主要内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实施计划和措施等。

(三)质控工作:参与人员的培训,相关标准的制定,定期检查工作情况、文档资料的管理等。

(四)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

二、项目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执行情况,主

要影响因素;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前阶段工作对完成项目预期目标的作用和意义等。

(二)项目预期效果: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能如期实现;有关数据和评价指标的阶段性分析;与国内外或同期工作水平的分析比较;项目建立的长效机制对今后管理模式的影响;是否具有创新或突破性等。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提出针对项目终期总结和评估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实施方案的调整

如确需对项目原定工作内容、进度或目标作一定调整的,应写明调整理由、调整后对原目标的影响情况及专家组意见等。专题上报局公共卫生三年办。

五、其它相关资料

项目执行中已发表的论文及被引用情况;活动照片、原始数据;人员培训、培养情况;项目管理规定等。

六、评估工作情况

本次评估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建议和对项目的总体评价意见。

附表2

项目评估专家评议表

(供参考)

项目名称:

评估内容评 议 情 况评价

项目工作

情况1.领导班子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2.项目人员是否相对稳定

3.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4.项目管理是否规范

5.相关措施是否有效

项目完成

情况1.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开展工作

2.是否突出重点、亮点

3.目前项目所处进度(立项、启动、过半、收尾)好

总体水平和预期效果1.前阶段工作对实现项目目标的作用和意义如何

2.相关评价指标与国内外或项目前后相比的情况如何

3.阶段性成果的学术或能力水平如何

4.项目预期目标能否实现或突破好

项目经费

管理情况1.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单列科目 好

综合评价好中差

注:在相应评价等级上划“√”

“好”:执行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技术(学术)水平、服务和管理能力有明显提升,具有创新性、突破性。

“中”:虽能按要求开展,但尚需延迟完成,或预期效果不明显。

“差”: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问题,项目执行效果差。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项目评估专家意见表

(供参考)

项目名称:

综合评价:

请在认真听取项目总结报告,审阅、考察项目相关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和预期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1、对项目的总体评价(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工作管理情况,已取得的成绩与经验,项目重点部分或关键环节的实质性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项目预期效果(项目的目标、内容、方法是否可行,预期目标达到或突破的可能性,是否具有需调整的内容等)

3、几点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组长(签字):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0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管。至少抽查5家辖区内药店等经营单位经营的抗(抑)菌制剂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无检验依据抑/杀微生物类别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现象。

(3)开展采供血机构监管。对本地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监管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次以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或整改的行为,按要求进行处罚或整改,并加以落实。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7、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

(2)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查处违法行为。

(3)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1次卫生学评价并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选址、布局、基本设备、操作区卫生、仓储与运输卫生、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等。卫生学评价结果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和公告。

8、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和内容

①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9、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

②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不定期检查,查处非法行为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③巩固同公安局建立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及时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10、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及个人。

(2)监督内容

①开展广告监测。每月定期对报纸、电视、广播、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并按月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②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查处非法医疗广告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第3篇

为了加强科室管理,落实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各项政策与要求,结合我科实际情况,放射科拟开展以下一些工作:1、积极配合卫生部及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使科内人人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年”活动。1利用早交班时间或其它时间,把卫生部及医院对开展“医院管理年”的活动的各项要求、政策、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科室每一个人,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

2组织科内所有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积极配合及参加“医院管理年”各项活动。

2、根据卫生部及医院“医院管理年”的活动要求,结合放射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工作。1检查放射科依法行医的情况,主要检查诊断报告书写、值班等工作岗位各级医师依法行医情况,主要包括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证书及其它依法行医情况。

2检查规范行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各个工作岗位对病人的服务态度。

3检查病人进行X线检查时,对病人及家属等的防护情况。

4检查放射科诊断报告是否按要求及时发出。

5检查放射科病人预约时间情况。6自查医疗收费、一次性耗材使用及消毒情况,主要检查是否乱收费、多收费、加重病人的负担,一次性医疗耗材品是否重复使用,介入诊断手术室消毒情况等。

3、根据“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对科内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1进修医生、研究生、实习生及试用期医生在放射科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本科合法行医的医师在场指导,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及试用期医生不排单独值班。

2放射科诊断报告只能由本科有合法行医的医师才能签发。

3规范放射科的医疗工作,要按放射科的医疗常规进行,包括阅片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诊断报告签发制度,交接班制度,各项大型设备的操作制度及放射科医疗质量控制等。

4门诊透视工作岗位医师一定要按时上下班。

5尽量减少放射科检查预约时间,开展检查预约服务。尽量减少病人的检查流程。6放射科诊断报告应按要求及时发出:常规检查在30分钟内发出诊断报告,大型设备检查诊断报告48小时内发出。7加强病人X线防护工作,在X线或CT检查时,应向病人及其家属说明X线检查有危害,并对陪护家属一定要进行穿防护衣等进行防护,对于小孩性腺、甲状腺等X线敏感部位一定要进行防护。

8坚决执行市政府执行的“医疗收费”标准,不乱收费,重复收费。9严格按照一次性医疗耗材的使用原则,不重复使用,特别是CT、MRI及血管造影的高压注射器针筒,不能重复、多次使用,要按规定使用。

10加强放射科医疗消毒工作,特别是介入放射器材的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