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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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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第1篇

一、高度重视创建,组织领导有力

园林旅游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创建的布置、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设立专职联系人,进行责任分工,并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领导小组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使园林旅游系统各单位强化认识,全面树立起平安意识,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全过程,形成了统一领导、相关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人员承担责任、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

二、大力宣传发动,狠抓落实推进

我局按照创建工作的各项标准,利用板报、横幅、宣传册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创建,并结合我区旅游业的实际,将安全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防预能力,确保“5个不发生”。

旅游安全无小事,我局一直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紧抓不懈。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和综治工作,我局与区公安、消防、等多部门密切配合,深入细致地开展旅游系统安全“三项排查”工作,指导督促各景区(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抓好专项治理的措施落实,大力开展自查整改和工作考核,坚持每季度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一次考核讲评,在全区旅游场所范围内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深入基层共建联系点,加强调研和具体指导,积极帮助联系点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旅游系统上半年未出现一例安全事故和社会治安案件。平时,注重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及矛盾排查调解工作,确保了春节、五一两大节日的稳定。

三、大力开展平安景区建设

我局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园林旅游系统“平安景区”创建工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工,设立专职联系人,并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去。领导小组与各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平安景区”创建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指导各景区利用板报、横幅、宣传册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知晓率达100%,形成良好创建氛围的同时,也提高了景区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对景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定人定责,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上半年,各景区未出现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和游客投诉事件。

第2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紧紧围绕全省“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重点加大对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整顿和打击力度,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建立健全基层平安创建组织,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创建工作目标,确保年内通过“平安单位”的验收。

三、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平安创建工作,制定平安创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3、主要领导是平安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

4、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

5、抓好的治安防范工作重点部位落实技防、物防措施。

四、工作措施

1、坚持“预防为主,技防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

2、深入开展“打假维权”执法行动,强化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

3、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4、认真落实好本单位治安防范和其它安全防范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严格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

5、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局治安防范和其它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1、每月两次对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

2、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记好台帐。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大领导力度,健全组织,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落实扎实措施,确保活动实效,努力开创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平安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建设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使安全管理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灾害性事故,达到“案件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

3月底以前为工作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

4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照有关标准,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采取扎实措施,积极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创建动态,加强指导和协调监管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宣传阶段:

9月至11月为检查整改阶段

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新闻媒体,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