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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监委会工作思路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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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监委会工作思路

第1篇

一、   突出落实成效,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督查室始终坚持把全县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能。一是围绕全局督大事。围绕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例会和专题会议、专项活动重大决策部署抓督查、求实效。对县委全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明确包抓县级领导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时限,分阶段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县委常委会议确定事项逐项落实,逐条汇总;对县委常委例会上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每两周进行督察汇总,在每次召开例会前印发送各常委;在开年开展的全县“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集中整治活动中对县党群部门及临设机构分阶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确保了活动效果,提振了全县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是关注民生督实事。督查室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扶贫方面问题,影响群众冬季生活的供暖方面问题,群众关心的教育方面问题快速受理,及时汇报,抓紧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今年共办理群众反映各类民生问题230余件,解决了一大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办理一起群众反映本村2017年保留贫困户34户不实问题时,督查室及时将群众反映问题上报,领导快速做出批示,我室立即响应,由室主任带队,深入该村进行调查。发现该村以前组织召开的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存在代表人数少,代表面不广泛,对贫困户脱贫资料统计计算数据不细不全面等问题。最后决定该村重新召开了包括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干部在内的20多人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2017年保留的贫困户进行重新审议和评定。经过评议, 2017年保留的贫困户调整确定25户,之后对评议结果重新在村上进行了张榜公示,再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我县脱贫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三是紧扣热点督难事。本着抓大事、顾小事、破难事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部门作风、占地拆迁补偿、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棘手”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按节点上报办理结果的进行销号,凡推诿扯皮,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的进行通报批评,全年共下发《武功督查》8期,有效促进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在办理一件群众反映多次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时,督查室牵头联系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普集镇街道办主要分管领导,当面协调,厘清责任,拿出措施,限定时限解决问题;在解决我县5名农民工反映拖欠工资一事中,督查室考虑到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情况,及时联系群众,指导其向西安市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并联系我县劳动监察大队全程指导群众追回拖欠工资,经过多方努力,最后农民工得到了自己的辛苦所得。

二、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督查服务能力水平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督查工作,督查室不断探索督查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一是采取“自下而上”逆向督查。以前督查工作的开展,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先等领导批示安排,再下去调查,按部就班。但在我们的实际督查中,越是深入到基层,了解到的情况越真实。因此,在办理一些涉及到基层的批示件时,我们采取逆向思维,“自下而上”,直接到第一线,与群众面对面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症结,得到第一手材料,更快更好的推进督查落实。二是采取“回头望”反复督查。督查回访,是确保督查效果的重要手段。在实际督查工作中,我们对一些群众反映多次,办理不彻底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回头望”,反复督查,避免个别承办单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使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把督查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三是采取“收拢五指”联合督查。实施联合督查,是加大督查力度,减少重复督查,促进决策落实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一些全县性工作、重点问题,仅靠几个人或一个科室的力量很难按时完成督查任务,督查室今年联合全县督查系统及纪检监察方面力量,对全县干部作风问题,节假日期间执行“八项规定”问题进行全面督查;对县委全委会确定的事项会同县联合督查室进行定期督查,弥补了因督查工作人员少、范围小的缺点,确保了各项督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四是采取“分级负责”强化督查。督查室在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中实施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构建了自下而上逐级抓落实的督办责任体系。各镇办(社区)、各部门对交办事项进行督查汇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核后签字报督查室,督查室负责同志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由督查室领导审核后签字呈送县委领导,待县委领导批示后,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回复。分级负责督查确保了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督查效果明显增强。

三、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全力做好今后督查工作

第2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值达到250元/月,较的180元/月提高了39%;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值达到1350元/年,较的753元/年提高了79%。,全市城市低保累计保障88.699万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597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67.3元;全市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32.17万人次,累计支出2.285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72.9元。累计保障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和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较增长49%,283%,157%;农村低保累计保障70.155万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118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6.82元;全市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38.295万人次,累计支出1.17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84.7元。累计保障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和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较增长97%,892%,404%。

(二)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城市医疗累计救助4418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66.21万元;,全市城市医疗救助累计2.36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923.27万元。全市农村医疗累计救助35719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56.761万元;,全市农村医疗救助累计2.81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738.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达到272.9元。全市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旌阳区、经开区已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除中江外,其余各县(市、区)均已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散居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120元、2400元,较分别提高1830元、1200元,增幅分别达142%、100%。

(四)市民政局下发了实施意见,对各县(市、区)制定本政区的惠民殡葬文件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文件,惠民殡葬保障人数5359人,政府保障费用446万元。

(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市324个城市社区的阵地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社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三委一站”(支委会、村〈居〉委会、监委会,社区服务站)组织体系已达到全履盖。服务站涵盖党务服务、群众工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在内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区延伸的35项基本服务职能。按照“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创新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民政社会管理创新“一二四五工程”。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为政府购买服务打下基础,促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

(六)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类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大幅提高,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补助金现已全部实现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我市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民政的民生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过程中,各种救助款项,救助物资最后都要通过镇、村(居)委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目前我市基层民政能力比较薄弱,很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救助工作,尤其是乡镇一级的民政工作力量亟待加强。建议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在乡镇设立民政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所辖人口数,配备一定数量的民政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体系。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层次防灾减灾体系;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慈善活动经常化,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二)推进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暂行)办法》,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三)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优抚事务公开、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推进安置工作新老制度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第3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值达到250元/月,较年的180元/月提高了39%;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值达到1350元/年,较年的753元/年提高了79%。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计保障88.699万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597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67.3元;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32.17万人次,累计支出2.285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72.9元。累计保障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和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较年增长49%,283%,157%;年农村低保累计保障70.155万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118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6.82元;年全市农村低保累计保障138.295万人次,累计支出1.17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84.7元。累计保障人次、累计支出保障资金和累计月人均补差分别较年增长97%,892%,404%。

(二)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不断增强。年全市城市医疗累计救助4418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66.21万元;年,全市城市医疗救助累计2.36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923.27万元。全市农村医疗累计救助35719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56.761万元;年,全市农村医疗救助累计2.81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738.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达到272.9元。全市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旌阳区、经开区已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除外,其余各县(市、区)均已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

(三)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散居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120元、2400元,较年分别提高1830元、1200元,增幅分别达142%、100%。

(四)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市惠民殡葬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于年1月1日起实施。市民政局下发了实施意见,对各县(市、区)制定本政区的惠民殡葬文件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惠民殡葬政策文件,惠民殡葬保障人数5359人,政府保障费用446万元。

(五)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市324个城市社区的阵地建设得到大幅度提升,社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三委一站”(支委会、村〈居〉委会、监委会,社区服务站)组织体系已达到全履盖。服务站涵盖党务服务、群众工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在内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区延伸的35项基本服务职能。按照“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创新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民政社会管理创新“一二四五工程”。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为政府购买服务打下基础,促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

(六)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类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大幅提高,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补助金现已全部实现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我市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二、主要问题及建议

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民政的民生保障任务日益繁重。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实施过程中,各种救助款项,救助物资最后都要通过镇、村(居)委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目前我市基层民政能力比较薄弱,很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救助工作,尤其是乡镇一级的民政工作力量亟待加强。建议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在乡镇设立民政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所辖人口数,配备一定数量的民政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四大体系建设体系。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层次防灾减灾体系;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步伐,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慈善活动经常化,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二)推进民政系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暂行)办法》,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三)做好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优抚事务公开、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推进安置工作新老制度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切实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