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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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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建设工作计划

第1篇

以小区智慧小区建设为试点,进一步完善街道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功能,优化智慧小区建设流程,控制建设成本,并主动对接有智慧小区建设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参与智慧小区管理平台技术标准、功能研发、推广运用等,通过争取上级资金、统筹本级预算、众筹社会资金等方式,在实现安置小区智慧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向商业小区推广,逐步打造“街道总控、社区枢纽、小区节点”的“智慧街道”。

二、完善功能,提升智慧服务水平。

引导小区群众熟悉智慧管理的同时,通过投放智慧售卖机、升级手机APP功能、配套可穿戴设施设备等方式,完善家政服务、自助购物、特殊群众关爱、党员学习等功能,并争取人社、司法、卫计等部门支持,链接就业招聘、医疗服务、法律援助等功能,拓宽“智慧平台”功能。

三、结合线下,增强公共服务效能。

将智慧街道、智慧小区建设与安全环保、重点事件、疫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智慧管理平台优化信息分析、快速预警、人员调度等优势,整合一批热心志愿服务、关心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或志愿者队伍,增强基层社区及志愿者、社会组织在处置突况、应对公共事件、提升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效能。

四、挖掘潜力,做强社区社会企业。

第2篇

第一条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景观街区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调动驻区单位、商户参与城市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景观街区建设的改造进度,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整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自主改造”的原则,由政府统一策划、规划,沿线产权单位、商户自主完成改造(整治)任务。

在资金的投入上坚持以下原则:

1、对于盈利性单位、企业,改造经费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

2、对于非盈利性、经济困难的单位、商户,政府给予适度补贴;

3、对于难度大,进度快,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政府将给予奖励。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按照《区城市景观街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以全区市政道路为载体,从规划设计、拆除整治、新建改建和精细管理四个层次,对城市立面、平面、空间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

第四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商户均适用于本办法。

1、积极配合、参与并实施区景观街区立面改造的单位和商户;

2、严格按照区景观建设立面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自主对沿街低层、多层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对建筑立面进行粉刷、清洗、改造,对主要建筑物进行亮化,对广告牌匾进行拆除更换,对沿街围墙、

绿化等工程进行改造的单位和商户;

第五条对已列入小寨商圈和市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项目,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章扶持办法

第六条建筑物立面装修、围墙改造扶持办法

1、对积极进行建筑物立面装修或围墙改造,并自行委托设计的单位和商户,规划分局、设计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面装修、围墙改造效果图和施工图的审定工作,并进行现场指导;

2、各街办指派专人,协助沿线单位、商户免费为其办理占道施工许可手续。

第七条门头牌匾改造扶持办法

1、对积极参与景观街区建设工作改建、新建的门头牌匾,区执法局免费为商户办理审批手续;

2、对不符合《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的门头牌匾,因城市景观建设需要拆除的,若商户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将免于处罚;

3、对配合景观街区建设的商户,区执法局将在年终评选文明经营户活动中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广告拆除扶持办法

1、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影响市容市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设置不规范的各类沿街广告和招牌的广告公司,若能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将免于处罚;

2、对于已审批过的户外广告,若能服从城市建设大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自行拆除的广告公司,区执法局将在今后市政广告招标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九条建筑垃圾清理扶持办法

因城市景观街区建设产生的垃圾,区市容局免收建筑垃圾处置费,并协调清运车辆及时清运。

第四章补贴办法

第十条拆除沿街建(构)筑物补贴办法

1、对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未规定期限但使用年限超过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2、对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根据剩余的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3、对列入改造范围的合法建筑,按照国务院、省、市拆迁安置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立面装修、围墙改造补贴办法

按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由产权单位、商户自主对影响市容景观的外立面进行粉饰、对房屋天面进行绿化或屋顶改造、对沿街围墙进行改造的补贴办法:

1、对盈利性单位、企业,改造经费由产权单位自行承担;

2、对非盈利性、经济困难的单位、企业,按外墙表面面积给予5%—10%的补贴;

3、对沿街商户,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建筑立面进行装修(或清洗),给予外立面改造工程补助。

第十二条门头牌匾补贴办法

严格按照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更换门头牌匾的商户,给予总造价10%—20%的补贴。

第十三条拆墙透绿、绿地广场建设补贴办法

1、拆墙透绿:根据项目配套绿化实施情况每平方米补助50—150元。(拆墙透绿项目透景墙内绿化宽度3—6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绿化宽度6米以上补助150元/平方米。拆迁透绿实施方案须报市建委审批通过)。

2、绿地广场建设: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设计方案经审定,纳入城市小绿地广场建设项目,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第十四条线缆落地补贴办法

凡积极配合政府进行电力线缆落地的产权单位、住户,按支线建设费用总造价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拆除,区政府将结合拆除工程量大小,给予街办相应奖励。

第3篇

一、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一)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魅力东升——我的中国梦”为主题,通过征文比赛、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先进典型评选等形式,在各文明单位、未成年人和群众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实现中国梦为指引,引导干部群众为谱写中国梦的东升篇章而努力奋斗。

(二)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公益广告表现形式,在公益广告载体创新、公益广告机制长效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LED屏等载体,注重运用彩信、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方式,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三)组织开展“三绿一志愿”行动。即开展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公益和绿色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风尚。

(四)继续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加大文明用餐、节俭用餐的宣传力度,为破除奢侈之风提供良好道德环境。

(五)继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加强文明劝导员队伍建设,加强机动车辆文明驾驶、规范停放引导力度,持续开展行人文明交通引导行动,为城市缓堵保畅提供支撑。

(六)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充分运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等“我们的传统节日”,开展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增强传统文化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大力弘扬和谐文明社会风尚。

二、以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一)积极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法制为基础,以金融、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信用等领域为重点,推动培育诚信文化与法规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教育引导社会各单位、各组织和公民将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做实道德宣传、道德教育、道德引导、道德评议、道德治理五件事情,着力构建起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治理长效机制。出台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强化对食品行业、银行系统、公共场所等领域的教育治理力度。

(三)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现、挖掘各类典型人物,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参与“好人”、市“道德模范”、“好人”和“百大孝子”推荐评选宣传活动,争取让我街道更多的典型人物获得省、市、区级荣誉。开展“道德模范讲道德”走进文明单位道德讲堂活动。通过开展上述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以先进的力量鼓舞人、感染人,在全街道掀起“比先进、学先进、当先进”的热潮。

(四)培育一批示范“道德讲堂”。逐步完善“道德讲堂”建管用机制,在街道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中建立“道德讲堂”,开展“五有”达标活动:即有道德讲堂阵地,场所固定;有经常化的活动,市级文明单位全年不少于3次;有规范化的流程,包括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环节;有“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和道德文化氛围布置;有活动记录和电子档案,做到“一堂一档”。

三、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强力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探索建立志愿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志愿服务积分换服务和换商品、志愿服务基金、项目化管理志愿服务项目等长效机制,加大向志愿服务信息网报送信息的工作力度。

(二)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双报到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引导市民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理念。启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合作伙伴”行动计划,支持民间志愿服务队与企业事业单位结对子,推进志愿伙伴项目并给予支持。力争实现社区志愿者工作站覆盖。

四、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

(一)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一是继续开展“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即: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市容环卫秩序、交通秩序、出店占道经营、市场秩序、文化环境、客运秩序、市民不文明行为、楼道环境等十大专项整治,做好迎接省、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志愿有我”为统揽开展系列活动,大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创作东升街道歌曲,并通过播放、专门人员教唱、“坝坝舞曲”等手段在全街道予以推广;开展征文、演讲、诗歌朗诵等比赛活动;开展“三不一要”行动,即:开展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穿马路、要文明排队”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动;继续深入“我是环保小卫士”和“建魅力东升”志愿服务行动;大力提倡、宣扬和奉行“新二十四孝”,打造新型的“孝文化”;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市民开展“抓拍瞬间•相约文明”的拍摄活动,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三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橱窗、专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典型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四是充分发挥机关干部以及其他广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深入开展文明单位(行业)等创建活动。改进文明单位申报备案工作,创新文明单位测评手段,突出社会化、实效化。让服务对象和媒体参与到文明单位测评中来。做实各级文明单位的“六个一”活动,即在各级文明单位中积极开展“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一帮扶”活动。发动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和标杆作用。

(三)深化文明新村创建活动。以“环境改善、乡风文明、美丽乡村”为重点,开展文明生态村、文明示范村、文明小康村的创建活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和企村共建、校村共建、军(警)民共建等联动共建活动。

五、以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为突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一)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述职考评机制。二是健全投入机制,做实帮扶机制。三是完善少儿节目刊播机制,积极引进优秀少儿节目。

(二)深入开展弘扬中华经典活动。整合资源,深化以学校、家庭为重点的中华经典活动,加强对学校校长、教师和家长等培训,扎实开展寓教于乐、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中华经典学习、传承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基础、文明素养、道德风尚。

(三)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社区心理咨询室等建设。组织各类心理健康专兼职工作者参加培训。以校园心理剧、心理漫画、主题班会、学生成人仪式、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断完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强与食药监、文化、派出所、交警、城管等单位沟通联系和配合,加大联合整治力度。继续抓好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网吧、电子游戏厅监管,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

(五)开展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大力配合团区委、区教育局实施“开展感恩教育、争做新时代雷锋”系列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感恩•奉献”为主题的特色教育活动。

六、以网络文明传播为抓手,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覆盖面

(一)打造文明志愿服务网络平台。一是搭建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市文明志愿服务网,利用建立链接、登载信息资料、播发新闻稿件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联动,增强工作效果。二是增强服务功能。通过设置服务主题,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满足服务需求。如,在文明志愿服务网“捐助平台”栏目需要资助的学生信息以及捐赠、义诊活动预告,鼓励和吸引热心公益事业的网民参与公益活动。三是开展文明单位网上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