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依法行政汇报材料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提高认识,充分体会交通运输法律自查工作的主要性,切实增强交通运输法律自查工作
近年来,我局对交通运输行政法律工作非常注重,自始至终把增强行政法律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景象的呈现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习尚建设的一个主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法律的有关规则,对上路稽察等法律活动进行不按期自我检查,保证行政法律工作准则化、规范化。做到既严厉依法做事,又积极实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渎职。把行政法律工作列入主要日程,切实增强对行政法律工作的认识和思想认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法律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法律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我局按照交通法律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本人的每一次法律行为。我们构成“帮扶”对子,互相监督,互相协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入而严厉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时机,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改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切实将此次交通法律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用。
一是法律顺序方面。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做到完全符合顺序要求处置法律事务。具体恪守了行政主体在施行行政处分时所必需遵照的步调、方法、时限、挨次,严厉了一系列法律顺序,无违规违程状况呈现。
二是法律文书方面。我们积极学习法律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则和填写法律文书的精确性,保证完全按照规范填写的。
三是法律用语方面。我们秉承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厉按照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习尚建设的规范执行法律工作。做到了无以机谋私、徇情枉法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呈现。
四是仪容风纪背面。可以果断做到按规则着装,果断执行着标记服的有关规则和留意事项,自觉维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形象。可以严厉恪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则,自觉塑造优越的工作形象。
三,坚持长效学习机制,增强岗位培训,切实增强全体职工的法律本质培育
一、关于推进科学民主决定计划状况。依据省县政府《省县级以上人民县政府严重行政决定计划顺序规则》,我局在严重决定计划进程中注重坚持民主科技决定计划。一是增强了科学民主决定计划准则建设。局里接踵坚持完善了党组议事规矩、行政大会准则、政务公开准则等一系列促进科学民主决定计划的准则规则,并认真落实有关准则规则。二是加大了科学民主决定计划执行力度。对大项资金安排、严重科技项目申报、主要人事安排等,坚持集体研讨或专家评审,保证决定计划民主化、科学化、准则化。三是增强了行政决定计划档案治理。对严重决定计划事项,局里确定了专人负责记载,专人治理档案,然后保证了科学民主决定计划有据有查。
二、关于推进行政法律规范化建设状况。为推进行政法律规范化建设,我局首要在两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方面,认真开展了行政法律清算。上一年依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对本单位行政法律行为的法律主体、司法根据、法律权柄、法律文书和法律人员进行了认真清算。经过开展行政法律清算,本单位行政法律主体执行的现行有用司法、律例、规章33部,详细行政法律权柄57项,其中行政处分45项,行政强迫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柄9项。在此基本上,将本单位行政法律根据汇编成《市科技局行政法律权柄汇编》一书,还编印了《市科技局规范行政法律行为文本》,对行政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强迫、行政确认、行政复议等岗位权柄、规程和责任予以了明确,对局机关行政权柄进行了分化。另一方面,规范了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工作。我局在年制订了《市科学技能行政治理机关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参照规范》、《市科技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合用规矩》和《市科技局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阐明理由和奉告等8项准则》等文件。本年在市法制办组织的优异行政答应和行政处分檀卷评选工作中,因本单位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法律行为,未报送有关檀卷。
三、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准则改革状况。经清算,本单位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四、关于依法行政准则建设状况。一方面,抓紧相关准则的建设。上一年以来接踵坚持健全了行政法律监督准则3项,详细是“市科技局行政法律责任制试行方法”、“市科技局行政法律民主评断准则”和“市科技局群众告发投诉准则和承受社会言论监督准则”;坚持健全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准则3项,详细是“市科技局行政复议人员资历治理准则”、“市科技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则”和“市科技局行政补偿和赔偿准则”;坚持健全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准则6项,详细是“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保护秘密搜检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依请求公开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断准则”、“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申报准则”和“市科技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查准则”等12项准则,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供应了准则保证。另一方面,对已建准则的施行状况进行了跟踪问效。准则制订后,我们依据准则建设后有关工作的分歧转变,对相关准则作了进一步修正完善。
五、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算评价和向社会状况。依据府办字[2012]196号文件要求,我局共清算出由我局草拟或负责施行的市县政府(含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件,以上规范性文件,经清算搜检,我局建议废止的0件、建议公布掉效的0件,建议修正的0件、建议不修正的1件;另由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2件,以上规范性文件,经清算搜检,其中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件,已公布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已修正的规范性文件0件,已不修正的规范性文件10件,清算后果已提请市法制办搜检。
一、主动赢得领导支持,全面优化工作环境
一是思想统一到位。区委政府认为做好物价工作不仅关系全区经济发展全局,而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形势下物价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工作职能到位。区委政府本着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合理设置的原则,强化物价队伍建设,2014年10月经区编委研究,增扩价格认证中心职能,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人,并在《区政府土地收储管理办法》中将全区农业设施和林业评估工作全部纳入价格认证中心。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区政府在财力、物力等方面全力保障物价工作,新购置执法车一辆,全部配齐工作装。
二、着力加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价格秩序
一是推进了“三个百分百”。举报案件办结率100%。建立局长每周一接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制度,健全完善价格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办结,2014年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22件次,办结率达100%,其中退还消费者费用9840元,实施行政处罚2件,处罚金额达10500元。收费许可证审验率100%。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严审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仔细核对资料、凭证和票据,认真登记、归档,圆满完成《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组织专人对中央、省、市近百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择其优惠政策汇总、明确和细化,并汇编成册。年内共审验《收费许可证》65个、收费项目96项,审验率达100%。刑事治安案件鉴定率100%。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夏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在人少、量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准确及时出具每一份刑事治安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报告,确保了司法部门办案、结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年内共承办涉案物品价格鉴定70件,鉴定金额达280余万元。
——涡阳县交通局依法行政工作交流汇报材料
涡阳县交通局近年依法行政工作,在市交通局和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交通工作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在开拓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强化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就,顺利通过四五普法验收,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五个到位精心组织实施
我局从依法治国高度,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议程,摆上位置,局领导经常过问依法行政工作,宏观把握,微观入手,为依法行政工作排忧解难。一、抓思想认识到位。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发的有利时机,以宣传学习来促认识的不断提高,使大家认识到交通行政工作当前正在由政策规范走向法制规范,所有交通工作者必须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自觉学好法和用好法,在全局统一了思想。二、抓组织领导到位。局调整成立依法治局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并向二级机构延伸,层层建立依法治理组织,健全网络。三、规划到位,为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制定了《交通局依法行政规划》,确定了以交通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为重点,将法制培训与执法资格培训相结合,由重点带动全面的思路,规划中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并逐年度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四抓制度落实到位。局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规范文件管理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等,使法制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学法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五抓落实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因地制宜,抓好平时,突出重点,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例会,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使交通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二、内外相促全方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是促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我局把法制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实行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学与重点学相结合,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一、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带头垂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学法、懂法、用法三位一体,坚持每月一学一考,做到有记录、有笔记、有考试、有成绩。二、重点加强交通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组织多种形式培训班,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实行一学、二抄、三考、四评、五奖惩,量化考核,达到重点法律熟练掌握,学以致用。近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5期,培训人数1000人次,全员普及《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公路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0余部,购置普法教材300余套,参加普法考试2000余人次,考试合格率100%,大大增强交通干群法制观念。去年4月份组织依法行政培训,开展《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学习,邀请市交通局和县法制办授课和现场指导。十一月局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组织运政、稽征、路政站队负责人40余人,参加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在长沙举办的《道条》及配套规章培训班。三、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同时,我局结合行业特点,抓好面上宣传,利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开展“三法一例”,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树立交通法律法规权威。四、利用法规宣传月、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几年来,共开辟法律宣传栏20余期,宣传条幅60余条,组织宣传月活动6个,出动宣传车160余台次,总投入2万余元,法制宣传丰富多彩,使交通法规深入人心,走进万家。
三、健全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
按照“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为规范化”的目标,层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局与运管所,运管所与站队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加强机关建章立制工作。局各股室针对工作业务特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局各类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并创造性制作台式工作制度,出台了《交通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局编制了《机关效能建设手册》,使局机关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规范法制业务程序,参照县政府法制业务程序,县交通局启用了“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和“行政复议专用章”,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交通局大门、走廊等处设立公开栏,公开法律法规条款,推行执法“五公开”,组织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贯彻《行政许可法》,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期限、收费等,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和社会监督,作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素质。
首先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印发了《涡阳县交通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考核。二、鼓励执法人员职后再教育,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人员90%以上。三是以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为契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交通执法人员作到了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四、开展“依法治交、执法为民”活动,加强交管站队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基础建设和法制建设,切实作到执法为民、依法行政。五利用执法证年审为契机,严格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岗位培训、奖惩情况年审,实行一人一试卷一总结,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明查暗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基础台帐等工作,每年局法制股牵头进行两次法制和执法检查,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促进依法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定期抽查5余次。从检查情况看,检查所到单位把执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行执法公开,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作到程序合法,建立执法档案,卷宗装订整齐,材料基本完整,取得了很好成效。通过检查增强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观念,有效减少了执法过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二、实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采取抽查和现场指导,从实体和程序等加强考核,提高执法质量。九月份,县法制办对交通执法案卷抽查合格率90%。三、拓宽监督渠道,按照县纪检委投诉网络建设要求,局成立投诉受理中心,截止目前,受理案件10余件,投诉满意率95%。四、开展行风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项检查,营造良好行风形象。
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以行政执法为核心,以检查和考核为保障,重点抓法律、法规的实施。针对运输市场黑车非法营运各种矛盾多等突出问题,多次印发宣传材料,向车主宣传交通运输法规,组织开展了道路运输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贯彻上级整顿客货运输市场文件精神,通过宣传动员、车辆更新、行政执法等手段,提高了运力档次,净化了运输秩序,加强“三优”、“三化”目标管理,基本实现“车进站,人归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趋于规范。加强《公路法》宣传,组织开展了超限车辆专项治理,规范了运输市场秩序。
总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同时,应该看到,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职能转变没有完全到位,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监督落实不够,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开拓进取,自我加压,求真务实,把交通依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局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我局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从实现“平安”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一手抓安全生产管理,一手抓法制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文明执法,使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规化、规范化的道路。,我县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县,我局被省安监局评为先进单位。下面,我把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建立严格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根据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和不廉洁的问题,进而提高执法质量,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针对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确立了“监察—审理—执行”的工作程序,制定了《错案追究制度》、《案件审理规则》、《监察员职业准则》、《执法监督制度》、《大队工作职责》、《学习会议制度》、《案件办理时限制度》、《案件归档制度》以及行政处罚月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全部制作挂板上墙,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了执法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监察大队机构和队伍建设,局党组更是把加强监察大队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来抓,为全体执法监察人员配备了执法制服、钢盔等装备用品,为每个中队配备了数码相机、摄象机、电脑、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在公务用车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两辆执法专用车辆,目前,监察大队在编人员已达12人,机构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长足进步。
(三)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针对我们单位职责多、新人多、业务生的实际,聘请县法制局领导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并将内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逐个下发,做到人手一册,便于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使每个执法人员尽快了解掌握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执法程序和规定,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强化宣传,提高广大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展板、横幅、咨询点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走上街头,集中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的新组织、新机制、新举措进行广泛宣传,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管理,人人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行为规范,严格执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体系,今年以来,面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认真深入搞好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明确了责任。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在工作中提出了“
八个凡是、八个一律”的工作方针,即:凡是监管对象,一律按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凡是被检查单位,一律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当场纠正的,应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写明;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律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凡是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一律下发整改指令书;凡是下发整改指令书的,一律按期进行复查验收;凡是到期拒不整改,处罚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限额内进行处罚;凡是不履行处罚决定并在法定期限未进行申请复议诉讼的,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凡是执法主体不属安监局的,一律按规定填写《案件移送书》。目前,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从立案、调查取证、法律条款适用、处罚决定、文书制作等,都形成了一套比较严格、规范的程序,确保了执法监察工作不缺位、不越位。
今年以来,认真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联合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工程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改情况为重点,特别是通过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力度,提高了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及导致事故发生的成本,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树立了安监部门的权威。共依法下达整改指令书228次,立案调查218起,行政处罚罚款共计31万余元。
三、重视群众举报案件,人民满意度得到提高
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解决执法队伍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与执法队员少、力量不足的矛盾,拓宽行政执法渠道,丰富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因此,我们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接听市民举报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对我们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共计接受各类举报案件50 余起。对投诉举报,第一时间作出反映,落实责任科室进行处理,限时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了,在规定工作日期限内如数得到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四、工作正规化、管理制度化
××位于××市西北部山区,是我市地下矿山开采大县,目前有矿山企业××家,地下探矿项目×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家。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依法办事,未发生因行政处罚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群众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平安。我局连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20__年度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现将我局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些做法向领导和同志们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培训提素质
我局成立以来,局领导就充分认识到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在工作中既要遵从程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又要精通实体法的运用。只有两者都运用好了,才能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如果不能依法行政,将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提高安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为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周一讲活动,每月重点学习一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考后有讲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例如在模拟进行一个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时,在给予行政处罚时有不同的意见,通过讲评大家统一了思想,并提高了水平。此外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提高了干部队伍法律素质,促进了大家在执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
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融会贯通,掌握其内涵。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局党组经常组织专题研讨会,深入进行讨论。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几年来全体干部职工多次参加《纲要》培训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开展法制讲座,解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自我局成立以来,每年不少于2次,外聘县法制办、法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到我局讲解行政执法程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以上各种活动的开展,我局形成了学法、讲法、守法和从严执法的浓厚氛围,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了法治化的管理水平。
二、完善制度严要求
首先完善了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审批机制。我局自建局以来,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是涉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事项,都要签《安监局呈报表》,逐级审批。涉及停产停业整顿、较大数额罚款的事项,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其次健全了有关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为确保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局党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凡涉及安全生产执法的事项,都有具体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
再次严格落实制度,确保依法行政。一是规范机关行文。建局初制定了《行文制度》,规范了发文程序、发文格式。特别强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法制办审核、局党组研究后,由局长签发,并报县政府备案。几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制度,所发文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政府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规定
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的事项全部上墙公布,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规范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首先执法程序必须合法,运用法律必须准确。我局坚持每份执法文书都要总结点评制度,找出程序和运用法律不当之处,并及时进行整改。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持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在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使用中做到了规范化,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全部按期结案归档。三、依法行政强监管
在行政执法中准确定位很重要,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既不能错位越位,又不能缺位,摆不正位置就可能造成违法执法。因此,在几年的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赋予我们的职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我们的职责,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牢固树立“缺位错位即违法”的思想观念。在日常执法中,如果发现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我们只能提出建议,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比如,处罚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林业、旅游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如果我们进行行政处罚,就是违法,势必会引起行政诉讼。××××年初,我县××镇某村村民私自上山采石,发生了事故。在这次事故的定性上,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这次事故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不在的职责范围内。
严格掌握行政执法程序,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只有运用好了各种程序,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才能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只有掌握了执法程序,在工作中才敢于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才能使我们在执法中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强化程序意识,依法完善有关执法程序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程序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确保程序正当、合法。牢固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在这几年工作实践中,我们对每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处理,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到结案归档,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这样违法当事人就口服心服,法律的尊严就能得以维护。我们深刻体会到,执法程序的合法,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行政处罚的恰当裁量,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才是依法行政的关键所在。200×年×月份,我县××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塌方事故,死亡1人,矿主瞒报。我局查实后,按照多项违法事实,准确地运用相关法律对其给予了行政处罚,矿主心服口服。
我局自成立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全局工作人员已形成了人人讲法律、时时讲法律、事事按法办的良好氛围。没有因处罚不当或程序错误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上访事件。这是全局工作人员通过努力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运用好了法律武器的结果。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下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
第四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坚持体现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成果。
第二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第五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这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切实转变行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行政机关与相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三)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
(四)机关职能划分合理,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以供公众查阅信息;
(六)依法行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
第七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内容合法、合理,重大决策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决策行为规范,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八条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注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一)制定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内容和程序合法,重大问题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二)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三)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
(四)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评估实施效果。
第九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中无不作为或越权作为情况发生;
(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执法单位内部实行案卷评查制度;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
(四)行政处罚规范、合法、适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了规范约束措施;
(五)行政许可规范合法,后续监督到位;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条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三)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切实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五)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
(六)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一)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并组织考试;
(二)行政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熟悉法制,精通业务;
(三)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按以下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配备齐全;
(三)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参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应是当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被评为优秀以及当年度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没有被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未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无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
(三)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处以撤销党内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
(四)因出台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
(五)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引发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六)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决或行政复议决定的;
(七)法制工作机构职能不明确,人员配备在两人以下的;
(八)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为不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凡符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行政执法部门,于当年11月1日至30日自愿申报填写《*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表》,按创建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属法定授权组织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需经主管该组织的部门或县级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两份报送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第十六条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综合申报单位各方面情况后,决定是否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第十七条考评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申报单位有关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档案。主要查看有关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案卷材料。
(三)实地走访。必要时走访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听取他们对申报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媒体公示。在本市主要媒体公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评议决定。考评组对申报单位有关创建工作材料及调查了解和公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审定批准。对经评议决定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申报单位,报请市政府审定批准。
第十八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每年总量控制在12家单位以内。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十九条对被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颁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奖牌。
第二十条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奖牌,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二十二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行政执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书面报告当年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情况发生后30日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情况的;
(二)国家、省、市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较为严重的;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强烈不满,且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其他认为应报告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发生前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被撤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二十五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经复评合格继续有效,但不再奖励。
第六章附则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效能办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七)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社会评议、现场检查、座谈会、执法案卷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作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档案文件材料。
(三)被考核单位于*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的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应文件一式十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
(四)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检查考核,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挂钩。
(五)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满分为90分,占评议考核总分90%;评议满分为10分,占评议考核总分的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六)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市政府按从优原则评选出10—15个单位作为“南宁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
(七)具体评选工作由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的工作要求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工作;
(二)开展《纲要》和《纲要五年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四)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
(七)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200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200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执行。
四、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材料审查与实地抽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20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200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量化考评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作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工作档案文件材料。
(三)被考核单位于200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的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应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公室)。
(四)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检查考核,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挂钩。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0~10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28号)和《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
[20*]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教材;二是结合本职工作,重点举办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邀请县司法局、县委党校等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辅导和讲解。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依法行政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拓宽了工作思路,在处理违法案件和土地纠纷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过去“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不正常现象。更加密切了党群关系,树立了单位的良好形象。
在认真抓好本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今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开展较大规模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普法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二是设置宣传咨询台、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巡逻、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三是专门编了《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手册》向乡镇、村、县直有关单位、县领导等发放赠送;四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在局域网站建立网上政务公开,所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
二、狠抓规范管理,严格履行职能
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狠抓了规范管理,专门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并要求各股室要切实按照所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全面融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之中,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做好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我县重点项目工程所涉及到土地征用多、房屋拆迁量大,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局坚持做到法律宣传在先,精心组织技术骨干人员,发放宣传材料,逐一上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做到依法征用土地,对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在旧城改造中,加强对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及划拨出让相关政策的宣传,配合指挥部依法进行有关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正确宣传和引导,大大化解了社会矛盾和压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坚决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把握政策,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三、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我局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五项禁令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确定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批准时限、收费标准、及工作纪律等予以公开,对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公布上墙,做到政策、程序、收费批准和依据“三公开”。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相关股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行为发生,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了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同时,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四、落实制度妥善解决矛盾
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根据国土资源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案件查办制度》、《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人民来信办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各辖区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批转到乡镇处理的问题,要求对来信来访当事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办结情况限期向我局反馈上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2006年,我局收到来信8件,接待来访8起,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没有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基本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市直部门及县、乡两级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09]28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09]34号)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嵩县、伊川、西工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二、拟定方案和标准,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指导。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09]2号),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洛政法[2009]2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09]2号)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09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政发[2009]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洛政法[2009]2号)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09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一、正视假卷问题,坚持依法行政
元月份,是考核办法实施的第一个月,分队出现了假卷问题,而且从队员到班子成员都出现了问题,普遍性和倾向性都非常典型。问题被大队发现后,特别是大队领导让分队全体做检查时,队伍的思想出现了严重的混乱。为此,分队召开诸葛亮会,讨论的结果出现了不应该的一致,大家认为考核办法对案卷工时标准确定的不合理导致了假卷问题的发生,甚至有的同志断言,案卷工时标准不可能不调整,我们没什么大错。一段时间以来,队员的思想出现了误区,没人承认犯了依法行政的严重错误。
针对这样一个不依法行政的原则性问题,分队没有采取高压制止的简单做法,而是采取靠教育解决思想问题、靠制度解决依法行政问题的方法,逐步地、有效地加以解决。一是认真查找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找到了分队单纯追求名次、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的主观原因;二是认真传达了大队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大队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用大队党委的决心和意图统一队伍的思想;三是组织了多次依法行政教育,从依法治国讲到依法行政,从城管依法实践讲到城管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地位,从城管队伍的前途命运讲到城管队员职业价值,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空前提高;四是健全了以案卷制作为重点的制度规定,一案一报制度、随报随批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登记检查制度,在工作中发挥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五是把假卷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来抓,分队领导亲自把关,对认识不到位的自查材料一律返工重写,旗帜鲜明地坚持依法行政,全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由于分队高度重视了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把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了队伍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认真落实了大队和分队制定的制度,分队再没有出现过这方面的问题。上半年,分队发生了相对人诬告分队有贪污罚款的问题,监察科对分队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反贪局对分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由于分队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坚持程序证据在先、处理罚款在后的制度落实的比较好,经受住了考验,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好评。到目前为止,分队每月的案卷数和小票数与执法实际相符,坚决反对压案卷来减少案卷评查出错率的错误做法,依法行政工作进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
二、重视环境治理,任务带动工时
考核办法实施后,工时任务压力很大,队员特别是执法组长整天为工时数发愁,为了工时出现假卷问题之后,又出现了工时任务完成而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问题。从××街道辖区环境治理情况看,三类大街并不是唯一的重点,需要整治的乱点很多,这些乱点又是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的问题,更是老百姓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问题。考核办法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分队敏锐地感觉到片面追求工时的现象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新的考核办法在分队能否正确理解和落实的问题。
分队经过研究,认为辖区的"十个乱点"应作为奥运之年环境整治的重点,三类大街应作为奥运之年环境整治的精品街。分队向办事处领导汇报后被高度认可,并受办事处领导委托在辖区物业和社区大会上,代表街道做了2008年环境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在分队人员工作分工上,共设三个执法组,两个整治组负责整治"十个乱点",完成整治乱点任务,一个大街组负责三类主要大街,完成打造精品街任务,全队的执法力量都放在了整治环境上。分队的每月分析讲评以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每月安排部署工作以环境整治任务落实为重点,工时任务几乎是自然完成的。分队班子成员,在执法业务上,把工作着眼点都放在了环境整治上,没有机械地把工作重点放在工时任务完成上,实现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化,把握了分队执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保证了新的考核办法在分队的正确理解和落实。
任务带动工时的做法,是二月份形成思路、三月份制定方案、四月份开始落实的,效果非常好。一是队员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了,单纯为了完成工时而工作的意识减弱了,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履行城管职能的意识增强了,实现了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的转变;二是环境面貌有明显变化,"十个乱点"取缔七个,三个乱点取得明显效果,三类大街环境秩序有明显进步;三是赢得了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好评,辖区居民对城管工作比较满意,城管队伍的形象得到了提高。
三、主动服务街道,争取协管力量
××分队一直没有协管力量,辖区大、乱点多、人员少、任务重,分队执法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争取增加执法协管力量成为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小广告泛滥的问题,一直也没能有效解决过,更没有清刷小广告的专用车辆,同样是一个增加执法装备力量的问题。辖区大、单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很突出,脏乱问题比较明显,协调社会单位参与管理的任务也比较重。
分队为解决这些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采取形式多、汇报多的方法,引起领导重视。口头汇报反复说,书记、主任、主管主任和相关科长,都听到过分队领导关于增加执法力量的汇报;会议汇报随时说,主任办公会、联合执法会、工作研讨会,都有城管分队领导建议增加执法力量的记录;书面汇报正式说,分队三次正式行文打报告,提出增加城管执法力量的建议;不同领导不同说,针对不同的领导采取不同的汇报方法,从不同角度争取领导的支持;友邻协管数字说,分队把全大队各分队城管协管力量的情况用数字向领导汇报,督促领导向保障好的街乡看齐;拉着领导找领导,分队陪同工委书记和管人事的副书记,到城管大队找到大队长,参与研究增加队员和协管员问题。二是主动作为、主动服务,争取领导满意。去年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解决了一批领导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了街道办事处在辖区的威信,维护了领导的形象。分队新班子到任后,遇到了街道领导给分队下达工作任务不一致的情况,分队班子经过研究,确定了依法办事、服务领导、分别汇报、积极作为的原则,经过艰苦努力,任务完成很快,领导们都很满意。三是多提有价值的建议,取得领导信任。今年年初,分队站在为辖区环境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为街道领导提合理化建议,质量高,决心大,领导采纳,提高了对分队工作的信任度。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思路的建议,给领导留下了工作负责、思路明确、
措施得力、决心很大的印象。建议购买小广告清刷车的采纳,特别是小广告停机和小广告清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有效地提高了街道领导对分队工作的信任。四是主动协调社会单位,取得对城管工作的支持。年初,由分队协调主办,以街道名义召开了辖区社会单位座谈会,明确了环境卫生责任,提出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年度奖惩社会单位的制度。按照大队领导多协调、多开会的要求,按照办事处领导抓大单位三包责任的要求,分队上半年主动给物业讲课、主动给社会单位开会、主动上门服务社会单位21次,城管社会知名度提高,社会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增强,城管执法的社会支持力量加大,社会效果已逐步显现出来。
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要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拟定方案,认真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标准。在深入基层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市法制局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与市司法局、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制定出我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
二是严格标准,初步完成了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和拟定工作。按照拟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自荐、推荐和考察的方式,经过层级筛选,初步确定偃师市政府等13家单位为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是加强指导,督促首批拟定示范单位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对拟定的13家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法制局采取座谈和不定期地检、抽查的方式,帮助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选定了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发改委物价办,不定期地给予指导、培训,以便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充分认清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必要性。
首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对此。我们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后,组织全市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学习了《关于印发20*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为推进此项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其次,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我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专程赴许昌市法制办学习取经,认真听取了许昌市法制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与此同时,局领导又分为三个调研工作组,分赴本市所辖*、*、*等县、区,就该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了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以上活动,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获取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
三、确定创建活动的阶段和程序,细化示范单位验收的主要内容
为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纲要》要求和*号中制定的方法和步骤,建立领导组织,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基础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审定合格的进行命名授牌。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单位和部门,在市政府法制每年度工作总结时,可以直接表彰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市政府将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认定工作,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同时,我们又确定示范单位的程序。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行自荐与审查相结合方式确定,共包括自查完善、自荐申报、考察认定三项程序。在自查完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纲要》以及《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中制定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执法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采取自荐申报的形式,使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完善的基础上,认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可向市政府自荐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法制局报送自荐材料。最后的考察认定由市法制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结合申报单位自荐材料,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方式,组织进行考察,提出候选示范单位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审定合格者予以授牌。
目前,经考察验收已认定市卫生局等三家单位达到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近期将为其进行命名和授牌。
四、细化验收内容,注重创建活动的效果。
在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过程中,我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己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开展创建活动。市政府按照《关于印发20*年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十项示范内容,在自荐申报、考察认定的基础上,进行验收。验收侧重于开展创建活动的九大措施和效果:一是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提升措施和效果;二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推进措施和效果;三是行政层级监督的加强措施和效果;四是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措施和效果;五是行政复议发挥作用的措施和效果;六是依法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措施和效果;七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化措施和效果;八是依法行政运行机制的优化措施和效果;九是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保障措施和效果。总之,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使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法制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此,我市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扩大示范单位面,到2010年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全部达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
五、今后我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重点及措施
20*年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阶段,我市要在进行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适当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为了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顺利实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实施进程,完善命名示范单位的程序和标准。
完成市级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时地加以引导,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把搞好法制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扎扎实实搞好落实。培训中,要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行政机关性质和执法岗位的不同,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共用法律规范和专用法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认真清理执法主体。
坚持行政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经依法委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委托部门要对被委托机构适时进行监督,被委托机构要及时向委托部门汇报工作。
认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法制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执法资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坚决制止无证执法现象。严禁聘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努力培养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合法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缺少法定的步骤,颠倒法定顺序,超越法定期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实施严格的监督和制约。通过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程序,有效减少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法行为的执行力。
(五)加强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水利和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南民〔年〕75号)和县监察局《关于在全县水利和民政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光政监〔年〕1号)要求,精神及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定于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局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自查自纠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基本内容
局机关各股(室)依照我局“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对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本股室依法依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含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项有:
1、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规划、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2、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
3、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4、是否程序正当,有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5、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
6、是否廉洁自律,有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二)自点
1、婚姻、收养关系确认;
2、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管理审批及监督检查;
3、救灾救济款物分配;
4、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报批和资金分配;
5、社会救助资格的认定及救助金的发放;
6、优抚安置对象的审查及抚恤金发放。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各股室对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制定的各类文件(含规范性文件),办理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事项(可参照《省民政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资料汇编》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汇编》)逐一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形成文字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二)各股室依据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再次梳理确认,主要明确行政职权目录及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无遗漏、权力运行流程图各环节是否程序合法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合理可操作,梳理结果经报分管领导同意;业务股室没有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的,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图报分管领导同意,上述两项任务于6月30日前完成并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于7月10日前在光泽民政网站上公布。
(三)各股室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落实情况、是否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高效便民、是否廉洁自律,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和驻局监察室。
(四)各股室认真整理档案卷宗材料,做到目录清楚、要件齐全、内容规范、页码明晰,于7月20日前完成,存留各股室待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局机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自查自纠的认识,落实好自查自纠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