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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的文化水平有了普遍的提高,特别是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公共场所的不规范用字现象有所好转,但依然存在。费锦昌曾用“错”“乱”“差”三个字来形容公共场所用字的问题。“错”主要是指错字、别字。“乱”主要是指规范字、繁体字、异体字、自造简化字等并存混用。“差”指书写水平低下。由于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商店名称,所以可以忽略“差”这种现象,主要对“错”和“乱”两种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另外,商店名称的“乱”也出现了新的情况,主要是指简体字、繁体字、拼音文字、外文混用的现象。
为了摸清上海市商店名称用字的具体情况,进而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我们对上海市福州路的商店名称用字进行了调查。共调查了福州路上的208家商店,对1105个次汉字进行了统计。
选择商店作为抽样调查的对象的原因在于:首先,商店是社会的橱窗,商店名称用字的规范程度可以有效地反映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程度。其次,商店用字,不论是在字种还是字次方面都比较多。再次,商店是人们重要的社交场合,商店用字的规范程度可以代表整个地区的用字规范。因此,我们选择商店名称作为调查对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二、调查方法
(一)在选择调查地点的时候,我们主要考虑了文化氛围和繁华程度两个因素。首先,福州路是上海有名的文化街区,书店、出版社较多,集中了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商务印书馆等图书出版销售单位,相对来说文化氛围较浓。其次,福州路与上海市有名的步行街只有一街之隔,并且直通外滩,相对来说比较繁华,客流量较大。第三,由于笔者经常到福州路淘书,对这一街区比较熟悉,易于进行调查取样,这也是选择福州路作为调查点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我们对福州路的商店进行了穷尽式的统计。我们首先进行了拍照,然后再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所得资料进行了分类统计。共统计商店208家,统计用字1105个(拼音文字和外文除外)。
(三)我们的主要调查对象是商店,对路牌广告以及宣传标语不予考虑,这有利于调查目标和增强调查结果的针对性。
三、调查结果
首先,我们按照商店名称的组成成分进行了分类,共分为简体字、含繁体字、简体与拼音并用、简体与英文并用、外文五大类。其中,外文包括纯英文、纯日文和纯韩文。列表如下:
从上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到,纯简体字和汉英并用的情况较多,约占总数的77.32%,繁简结合的商店名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在我们统计的1105个汉字中,规范汉字占到了97.1%,非规范汉字所占比重为2.9%。在非规范汉字中,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基本消失,主要以繁体字为主,约占到了96.8%。错别字只有一个,占3.2%。相对来说,所谓的非规范用字主要是指繁体字。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所以,我们统计的31个不规范的繁体字均指印刷体。手写繁体字视为规范汉字。
四、简要分析
(一)在不规范汉字当中,以繁体字为主。我们认为,繁体字在商店名称用字中大量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有人误将繁体字和“老字号”混为一谈。繁体字可能会给人一种历史感,但是繁体字并不一定代表“老字号”。调查结果显示,用繁体字比较多的是一些书店或书画店,在31个繁体字中,“书”的繁体字竟然出现了4次,占到了12.9%。其中,像“艺术书坊”“陶书公社”“明天书画社”“外文书店”等都采用了繁体字。
(二)纯外文店名开始出现,占到了约5.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虽然我们在表二和表三中没有对纯外文的字数进行统计,但是毫无疑问,纯外文店牌应该属于不规范用字的行列。
(三)纯外文店名的出现,说明了我国对外交流的频繁。在这些外文店名中,纯英文店名为9个,纯韩文和日文的各一个。各国店名数量的不同,也说明了各国对我国经济影响力的不同。
(四)关于错别字的判断标准。本次调查中出现了一个错别字。我们判断错别字的时候,排除了修辞的因素,以字典和词典录入的字词为依据。这一个错别字为“那瓦佳食尚咖啡馆”中的“食”。可能这个字在这个店名中具有某种修辞义,但是,“食尚”一词并未被大多数人接受,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错别字。
(五)在此次调查中,没有发现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这说明我国近年来在语言文字规范方面所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大量繁体字的存在也同时说明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任重而道远。
五、改进策略
(一)早在20世纪,国家语委就确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思路,即“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主要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并且提出“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但全文只有4章28条1000多字,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非常复杂的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全部详细地写进去,而推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现代化需要涉及方方面面,需要针对不同情况有相应的、详细的、可供操作的依据,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按照本法,制定出相配套的法规。所以,各地政府有必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商店名称用字的范围及条件。
(二)我国的文字法律不属于惩罚性质的。比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对不规范用字者主要是重教育、引导,轻批评、处罚。对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的,主要是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而不是通过处罚的方法。即使是“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或对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也只能是“予以警告”,这是最高的处罚。这样的规定给相关部门的执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我们认为,国家有必要在商店名称用字方面加大处理力度,提高语言文字法规的权威性。
(三)扩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规范用字的自觉性。现在商店名称用的非规范字已经不是以异体字或错别字为主,而是以繁体字为主。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无心的,后者是有意的。繁体字在商店名称中的大量存在说明一部分人故意在商店名称中使用繁体字,以达到引人注意的目的。对于这部分人应该加强教育,使其认识到一味地追求吸引人眼球而不顾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行不通的。
六、总结
我们进行的商店用字调查由于时间、水平、经验的限制,不可能十分准确地反映出商店用字的全貌。但是通过这份调查报告,读者可以对当前上海地区、至少是福州路街区的用字状况得到一点感性的认识。
社会用字的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的文明程度,并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生活的节奏和效率。全社会应该从上到下都重视文字使用的规范化。商店作为社会的主要窗口之一,其用字规范更应该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在惩处力度上还有待于强化。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对于语言文字规范有了明确的认识,有了明确的规范标准,再加上强有力的措施,那么实现文字使用规范化是指日可待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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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梦娟.当代商业店名的社会语言学分析[J].语言文字应用,2006,(3).
比达咨询(BigData-Research,简称BDR)移动用户调研平台《微参与》调查结果显示:360手机助手安装率最高,应用宝和百度手机助手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名;用户手机中手机厂商应用商店约占2成市场,其中小米应用商店、可可软件商店和华为应用商店表现较好。在四家重点应用商店中,360手机助手在智能手机品牌中分布最均匀,小米应用商店分散性最差。
1、360手机助手用户安装率最高
2、手机厂商应用商店约占两成市场份额
第三方应用商店在不同品牌手机中的安装率相对均匀。三星手机安装率最高,为19.8%,小米以11.9%位居第二,魅族名列第三,其他七个品牌安装率相差不大。手机厂商应用商店安装集中在小米和华为两个品牌,其中小米手机占近五成份额。
3、360手机助手在智能手机品牌中分布最均匀
二、强化宣传发动,让平价商店建设成为构筑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平价商店建设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平价商店建设,扩大平价商店的社会影响,增强人民群众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信心。2011年下半年,市级农产品平价商店创建工作正式启动,短短的一个月内,有近三十家单位进行申报,创建热情空前高涨。2011年11月,首批平价商店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品德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益寿日用品店、市星联超市顺联加盟店、市如城镇家家乐超市东门店挂牌揭幕,吸引了2000多名市民参加,几家平价超市人潮涌动,顾客争先抢购,当天的营业额均翻了一倍多。应邀参加揭牌仪式的分管常务副市长向所有到场的群众介绍说,这种平价商店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社区平价店”的直销模式,可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转环节,构建“高效、畅通、平价、便民”农产品销售网络。平价商店建设将成为解决“菜贱伤农、菜贵伤民”、农产品流通中的“最后一公里”等重要民生问题的有力抓手。2012年7月,市物价局召开全市平价商店建设推进会”,城区各平价商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平价商店阶段性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存在的不足,部署和安排下一步创建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特别对已开办的4家平价商店提出规范管理要求,对新申请的10家平价商店进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平价商店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8月,该局召集新申请开办平价商店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对申报平价商店的硬件和软件作进一步的要求。通过此次培训,各平价商店经营者对政策、规范等有了更高的认识,他们表示将严格按照平价商店要求规范建设,力保平价常态化,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10月,第二批平价商店签约暨授牌仪式在市民中心会议室举行。市品德超市、家家乐超市等新培育的十家平价商店的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所有平价商店均签订了《平价商店建设协议书》,接受“市平价商店”牌匾,并郑重承诺以惠民为前提,按照协议书的要求经营的平价农产品以蔬菜为主(不少于15个以上蔬菜品种),并扩大到粮、油、肉、蛋等类农副产品。平价蔬菜价格应保持低于市场同类品种价格(以当地价格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下同)15%以上,平价粮、油、肉、蛋销售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同类品种5%以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各平价超市负责人还表示要做到诚信经营、明码实价,努力通过农超对接、产销对接等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构建稳定的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发挥平价商店在保障供应、平抑物价、稳价惠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3年1月17日,《市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确定了建立市本级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标志着物价系统推进的“农产品平价商店”这一惠民举措由城市首次走向乡镇。方案一经便引起强烈反响,各镇政府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安排相关领导具体落实,创建工作迅速而序推开。镇区的超市、卖场对申报创建工作热情踊跃,绝大多数骨干超市参与了申报,申报数远远超过方案拟定数。据悉,之所以在乡镇出现平价商店争相创建,主要是前期市主城区已创建的14家省级农产品平价商店发挥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示范效应,“农产品平价商店”这一品牌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同,在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同时,也带来了各商店客单量的明显上升,实现了“多赢”局面。
三、强化引导辐射,使平价商店建设变为创造优良价费环境的“有力抓手”。为确保全市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特别是十及中秋、国庆期间的市场价格稳定,市物价局充分发挥本市平价商店的价格引导辐射作用,努力创造优良价费环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自全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该局创新举措,强化管理,不断推进平价商店建设,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业务培训会,举行平价商店签约仪式,开展平价商店日常动态督查等,将平价商店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他们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相继推出绿色通道政策、价格优惠政策、差价补贴政策等一系列举措,从2011年下半年启动至2012年年底,全市已建成14家农产品平价直销区。省、平价商店建设考评验组及本市领导多次莅临指导、检查、验收,普遍对平价商店经营的品种、数量、价格表示满意,认为货源充足、销售价格较低,平价商店宣传到位、氛围浓郁,切实体现出平价商店在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稳价惠民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广大市民也对平价商店开展“农超对接”,诚信经营,为老百姓提供物美价廉质优的农产品表示欢迎,对物价部门付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据了解,在强化引导辐射方面,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检查预案。及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和部署日常及节日期间的平价商店价格监管,专门制定农产品价格异动应急方案,各职能科室整体联动、任务到人,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同时要求大棚蔬菜基地、冷库、平价商店做好有机联动准备,一旦农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将实施稳价联动;二是创新检查方式,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对平价商店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要求各平价商店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努力丰富平价农产品品种,提高品质,稳定价格,保障供应,确保市场农产品价格总体稳定;三是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平价落到实处。加强日常考核是实现平价商店长效监管的关键。通过明查暗访、“市平价商店农产品价格监测系统”平台和《平价商店考核办法(试行)》相结合,建立全方位的考核体系。1、明查暗访确保实效。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定人、定责、定时的方法,派专人对全市14个平价商店进行明查暗访。对照平价商店标准,对平价商店的平价农产品的销售品种、公示牌价格、销售价格、降价比率、明码标价等情况以及群众满意程度定期进行采集,并将采集的相关情况及时汇总。2、专人负责确保长效。要求各平价商店指定一名专职平价商店管理人员,负责店内平价商品的管理、每天数据的上传和物价部门的联系,保证平价商店每天提供的平价蔬菜品种不低于15个,平价蔬菜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15%以上,平价粮油肉蛋低于市场平均价5%以上。3、约谈机制确保绩效。根据《平价商店考核办法(试行)》,对明查暗访的情况实行分值管理,对得分高的平价商店通报表扬,得分低的平价商店及时约谈平价商店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于不能履行职能的、屡查屡犯的平价菜店将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平价商店资格。从历次检查情况看,全市所有平价商店市场价格秩序良好,能做到诚信经营,认真履行义务,主动承担保障供应、稳价惠民社会责任;平价商店网络发挥了引导市场价格、稳定农产品价格的重要作用,市民直观地感受到政府给群众带来的实惠,提升了市民对政府工作特别是物价工作的满意度。
四、几点体会(一)、价格诚信价值连城,必须倍加珍惜。诚信是获取信任与信誉的前提。价格诚信是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与服务时作出的承诺,承诺其商品与服务质价相符,并做到诚实守信。在当前价格总水平高位运行的关键时候,加强价格诚信建设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由物价部门牵头开展的平价商店建设无疑是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倍加珍惜已取得的成果,并集思广益,建立长效机制,让平价商店建设长期发挥好稳价惠民作用。近年来,物价部门强力推动价格诚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如涉农、涉企价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旅游价格诚信“承诺”广泛推介,价格公共服务实现进农村、商场、企业、医院、学校、市场、园区、社区的全覆盖,采取监管措施强化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等等。但是,不少企业和经营者为追逐利益的最大化、规避市场风险而扰乱市场秩序,价格行为不规范,大量的价格失信行为,甚至价格欺诈仍然屡禁不止,不仅影响了全市投资软环境,而且直接阻碍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因此加快价格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势在必行,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