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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服务管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安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服务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许可。
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保安员从事本单位安全防范服务的(以下称自建保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负责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对保安服务企业、自建保安单位、保安服务培训机构(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纠正和查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违法行为。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行业自律、维权等活动。
第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七条保安员应当依法、文明提供保安服务,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对认真负责、恪尽职守提供保安服务的,以及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从业单位
第八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强制戒毒以及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拟招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行政法规有专业资格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
(三)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四)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
(五)有充分的保安业务需求,能够招用100名以上的保安员。
申请专门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的保安服务企业,招用保安员的数量,不受前款第五项规定人数的限制。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保安服务企业申请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对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规划和布局;
(二)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且由国有资本控股;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通讯、报警设备。
保安服务企业申请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其《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加注;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企业,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该《保安服务许可证》作废。
保安服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应当报经核发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自建保安单位应当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和保安业务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自建保安单位不得提供经营性保安服务。
营业性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企业招用保安员。
第十二条自建保安单位应当将招用保安员的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其中,属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自建保安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的,应当向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三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对拟招用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招用为保安员。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载保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将保安服务活动和保安员的情况分别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备。
第三章保安人员和保安服务培训机构
第十五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记录;
(三)初中毕业,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
承担武装守护、押运任务的保安员应当经过警械、武器使用培训,具备《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六条申请从事保安服务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属于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自建保安单位、教育或者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
(三)具备保安培训所需的教学条件。
申请从事保安服务培训,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事专职守护、押运的保安员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企业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保安服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对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制、保安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未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四章保安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保安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人力防范、技术防范手段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武装守护押运等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保安服务企业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不得含有违法内容。在保安服务合同存续期间,保安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停止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应当留存2年备查。
第二十条保安服务企业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保安员上岗时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
第二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员岗位装备的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保安员上岗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协助人民警察处理。
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时,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可以设立临时安全隔离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的保安员应当严格遵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法搜查他人身体;
(二)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
(三)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四)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五)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等;
(六)侵犯公民隐私或者泄露信息;
(七)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其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停止缴纳有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降低其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待遇。保安从业单位因此对保安员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保安服务。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客户信息、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客户明确要求保密的资料、技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七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有关的技术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保安从业单位对在保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不得修改,且应当留存3个月备查。
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查阅、复制监控影像资料和报警记录。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或者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和抚恤优待。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了解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数量、管理培训、制度建设、保安服务合同履行、事故投诉等情况;指导保安从业单位依法进行保安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培训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保安服务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未进行备案的;
(二)在保安服务合同存续期间擅自停止保安服务的;
(三)自建保安单位提供经营性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未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的;
(六)未将保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报备的;
(七)未按照保安员岗位装备的配备标准为保安员配备装备的;
(八)未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的;
(九)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由该保安服务企业从其他保安服务企业聘用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违反治安管理的,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装窃听、偷拍等监控设施设备的;
(二)违法使用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的;
(三)指使保安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他人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的。
第三十三条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侮辱、殴打或者唆使殴打他人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证件、财物的;
(四)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五)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为客户或者本单位追索债务、解决纠纷的;
(六)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1.严格执行公司的车场管理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令;
2.熟悉小区车辆和车场的行驶路线及各种交通指示牌;
3. 熟悉车场的地理环境,各个消防通道、进出口及车位的具体编号情况;
4.熟悉车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车场软件配套设施;
5.熟练掌握车辆指挥手势和文明执勤用语;
6.对进出车辆必须坚持“车到人迎,车走人送”的服务宗旨,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7.做好进出车辆的登记工作及验证工作,车牌号、车位编号、停车卡号一定要相符;
8.当值必须按公司具体收费标准执行,杜绝收费不撕票或乱收费现象,及时协助收费员催促车主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
9. 当值必须熟悉业主车辆的车牌号及业主的单元号,以方便开展工作;
10.当值必须坚守岗位,每班提前15分钟交接班,交代清楚停车登记表、车票和岗位情况;
11.定时巡查车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备案;
12.当值过程中,发现有车门未锁的,一定要先通知领班到场查看,并及时通知车主,若发现有遗留物品,保管并登记等候认领;
13.禁止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禁止在车场内洗车、修车,闲杂人等不得在车场内逗留;
1、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酒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巡逻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巡逻器械,不得随意开启巡逻钟,应及时更换巡逻钟电泄和打卡纸。注意维护保养,确保巡逻钟正常运转。
3、夜值巡逻人员,每班次巡查打卡不得少于6次。下班时认真张贴、核算打卡时间记录,报领班复审。
4、巡逻人员在巡查期间应与各岗位保持联系。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酒店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对巡逻期间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当班领班。
5、巡逻人员下班时应对所用器械进行交接,需下一班处置况应作完善交接,并有领班监督实施。
6、巡逻人员应服从当值领班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改运巡逻路线时应作详细记录。
三)保安部各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岗班组领班提前30分钟叫班。
(2)交班人员要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警械器材,保持完好,交于接班人员。
(3)交班班组要认真将本班值勤情况和遗留问题交代清楚。
(4)交班领班和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接班制度。
(1)接班班组听到叫班后,迅速按规定着装,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2)接班人员必须在上岗前10分钟到部门办理签字。
(3)接班领班要集合本班人员,召开班前会,分配值勤任务,并提出要求。
(4)接班班组由领班整队带至值勤岗位,与上一班交接。
(5)接班时,确认警械器材完好,了解上一班情况后,接班值勤。
四)酒店会客登记制度
1、凡来店会客者,均应主动出示证件,说明要会见人的姓名、部门,并填写会客登记单。
2、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地查验证件,并要求会客者严格按照会客单要求填写会客登记单,经核实后,主动指引客人到会见地点。
3、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得会客,值班人员应礼貌地向会客者进行解释,劝其离去。如会客者有要事须会见员工,值班人员主动帮助进行联系,
由会见员工进行接待。
4、来店会客者,如与酒店有预约,可通过电话联系有关领导,经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单并礼貌地向会客者说明"请接见者在签名处签字,会见后将会客单交于会客登记处"。
5、来访者会见住店人应问清姓名、会见何人及事由,经电话与住店客人联系得到允许后,访可带到客人指定地点或楼层,并通知楼层服务员,加强监控。否则,未经住店客人允许,一律不得让来访者进入楼层。
6、外来推销人员,如没有与酒店预约,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动与供应部有关部门联系,经回复后,填写会客登记单在约定地点会见。
7、会客完毕后,值班人员主动收回会客单,看是否有接见人签字,如没有签字,应礼貌地向会客者解释,让其返回签了,并特别留意离店客人所携带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丢失。
i、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窜岗、不脱岗、不睡岗。警卫人员每天上、下午必须提早15分钟在大院大门岗哨站岗(以上班时间为准),自由走动不超过大门警戒区×××米,中午与晚上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可以不站岗,站岗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出现勾肩搭背等不良行为,违者据情节轻重罚款或解除合同。
2、遵守工作职责,执勤时不准喝酒,不准看报刊、杂志、带耳机、看电视、干私活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之事。
3、按规定进行巡逻,巡逻地段(车库、县委、县府一楼至四楼)。夜间车辆、人员进出由值班警卫检查放行。
4、值勤人员应管理好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进大院内停放,杜绝外来人员进大院收废物和推销产品,对有疑问者有权检查和扣留。
5、提倡勤俭节约,按时关闭夜灯,大门口开亮中间日光灯,大楼内开亮路灯,遇特殊日子例外。
6、认真做好当班记录,不得漏记、追记和涂改,交接班时要做到交接清楚,如遇疑问可叫前班人员一起去现场查看弄清,再接班签字。
7、在巡逻中发现重大隐患、重大治安事件应及时制止,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措施,违者扣除当月工资或解除合同。
8、当班中,确有特殊情况需顶班者,必须找好顶班人后,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离开,擅自顶班者扣除双方工资,警示一次。
9、警卫人员必须服从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切工作任务,违者据情节轻重给予解除合同。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制度、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
1、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的仪表,每个保安都必须严格遵守,养成讲文明、守纪律、举止端正的良好作风。
2、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爱护公共财物,保管好警用器材,发现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和赔偿。
3、机关大院实行24小时值班警卫,在执勤时必须维护大院秩序,确保大院安全。树立良好形象,不打人、骂人,做到文明执勤。
4、遇有其他部门提意见或反映问题时,应逐级汇报,耐心解释,队员之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
5、上级在调查违反制度队员时,知情者有意隐瞒事实,给予警示一次。
(三)完善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1、开会、学习、教育训练不准迟到,不准请假(包括休息人员),擅自不到者警示一次。
2、遇有临时办任务,不论有否当班,都必须认真对待,擅自不到者警示一次。
3、队员不得将外部人员带入警队值班室和宿舍住宿过夜,不准打牌、饮酒和其他娱乐活动,不准在墙壁上、记录本上等乱涂乱画。
4、门卫值班室、岗亭卫生工作由当班值勤人员负责打扫,经常保持地面无尘埃,墙上无蛛网,桌面整洁,用具摆设整齐。
(四)奖励条件
一总则
1、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2、安保人员工作应确保景区员工及游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严3、紧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4、安保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5、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景区,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景区内开快车。
6、安保人员应对全景区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文物及其他财物。
7、严禁在景区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烟。纵火,酗酒等有损景区形象的行为发生。
8、安保人员值班岗人员在值班是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9、立即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10、安保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主要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景区治安管理规定
(一)工作标准
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
3、充分发挥景区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景区的正常秩序,确保景区财务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4、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
5、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6、开园后在岗位是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7、协助景区售票处做好票房押款工作。
8、负责景区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景区财产的安全。
9、严格执行景区关于员工,车辆进出园区的规定,按景区规定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10、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畅通无阻。
11、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
12、保持岗亭和大门清洁卫生。
13、门卫应站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对待游客热情礼貌。
(二)开园期间的秩序维护和检查
1、安保人员上岗后,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上报有关领导,并报工程部门维修。
2、负责维护景区游览,观光车,表演场所等地方的秩序。
3、巡查辖区的治安情况,清理三无人员,留意票房,广场,博物馆场所的可疑人员或闲杂人员。
4、对进出景区的车辆进行疏导指挥及检查,确保秩序井然。
5、各辖区安保人员应制止炒卖转售门票,无证摊贩,乞讨等不良现象。
6、安保人员每天协助财务所做好押款工作。
(三)闭园期间的检查和守护
1、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上报有关领导,并报工程部门维修。
2、闭园后,用礼貌的态度规劝游客离园。
3、检查园区内个商场,餐厅,办公楼,博物馆等的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4、夜间巡逻时,应密切留意和盘查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确保景区和承包组凭单位的财产,物质安全。
5、加强各通道口进出车辆和人员检查.
(四)交接班
1、各班次应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班组长安排岗位,交代任务,班后作简单工作小结。
2、各班组提前30分钟到办公室门前集合准备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3、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注意事项。
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的有关事项查点清楚。
5、交班前,应将值班场所打扫干净。
6、各班组长每天应填写《交接班记录》,对班组值勤情况,处理的问题,交接班事项及违纪处罚等填写清楚,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五)安保人员六条禁令
为了加强安保人员的管理,提高值勤保安的素质,特制定安保人员六条禁令如下:
1.
禁止安保人员在执勤中吸烟、喝酒。
2.
禁止安保人员在执勤中脱岗串岗。
3.
禁止安保人员无故旷工和私自调班。
4.
禁止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别人攀谈。
5.
禁止安保人员贪污受贿、参与赌博。
6.
禁止安保人员打架斗殴、防卫过当。
凡是违反以上禁令者根据安保制定给与相对应的罚款处理或予以辞退。
(六)
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1、
对讲机是景区配备给安保人员的工资用具,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认真保管。
2、
对讲机要分配到人,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3、
对讲机不准借与保安以外的人员使用。
4、
对讲机从发配之日起,三年内景区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自行维修。
5、
对讲机要爱惜使用,不要违规使用,操作。
6、
要建立对讲机交接使用记录
(七)
保安巡逻制度
1、
安保人员应保障巡逻范围内的设施和游客安全,熟悉巡逻范围内各种物品和设备的存放位置,周边环境的安全,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明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
检查区域内电线线路有无损坏,如有可能出现火灾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作出妥善处理。
3、
巡逻途中如闻到异味,听到怪声要立即查明情况。
4、
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应在适当的位置上监控并立即报告。
5、
发现偷盗、流氓、打架、闹事等情况应立即制止,如抓获犯罪分子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立即采取扑救措施,如火情不在控制范围内立即报警(火警119)
7、
在保安值勤范围内,要注意每一个角落是否有来历不明的物品并查明情况,如属于危险爆炸物,要在报告主管部门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事后写出书面处理报告。
8、
在巡逻中如发现有歹徒袭击,盗墓者每个队员都应该果断制止,积极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9、
巡逻方式要灵活多变,要固定巡逻路线与不固定巡逻路线相结合,潜伏和明巡相结合,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10、
做好巡逻记录。
(八)巡逻车使用管理制度
1、
巡逻车是使用人巡逻执行任务的工具,使用人必须保管好、使用好、不得遗失和损坏。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
巡逻车只供巡逻岗执勤时使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外出,外围巡逻时遵守交通规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追究使用人责任。
3、
巡逻车不得乱写乱画,不得顺坏,严禁与其他物体撞击。造成损坏者,责令照价赔偿。
4、
做好巡逻车的清洁保养工作,每周以上午必须清洁外表一次,由白班巡逻岗负责,各班班长负责督促完成。
5、
巡逻车要严格地按规定正确操作,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乱调。
6、
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巡逻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做好巡逻车使用情况表记录存档备查,以便追踪巡逻车的运行状况并及时发现问题,如某班交接验收工作不负责任,而巡逻车发生遗失或损坏,则直接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7、
充电器由主管专人保管和使用,在巡逻车电池电量用完后,应交与班长进行充电工作。充电时间为8—10小时,红灯充电,绿灯充满。巡逻车电量未用完不得进行充电,充电中的巡逻车不得使用。
8、
巡逻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班长由公司负责修理。如何人员不得自行修理,如有违者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9、
执勤过程中,在特殊情况下照成巡逻车的损坏要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待调查做出处理,逾期三日者责任自负。
10、
巡逻时间为一小时巡逻一次,园内巡逻时速为10码一下、园外巡逻时速为25码以下,注意行驶安全。
(九)景区消防员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预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行政指令,接受专职消防机关的检查领导。
2、
协助队长对现场明火作业、涂装作业和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跟踪责任方消除事故隐患。
3、
协助队长做好园区内公共消防安全标识工作,包括消防点标识牌、安全通道、应急通道指引等,对消防重要部位进行识别和监护,并对园区内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布置、检查、维护和更换。
4、
负责组织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
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制止违规作业,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火警或火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向上级报告。
6、
检查园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正常、灵敏,落实各部门的消防工作。
7、
监督、检查、指导所辖区域部门、承包商做好每日的防火巡查工作。
8、
对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或园区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进行处理,对触犯刑法的消防安全事故,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调查。
9、
负责对一般火灾原因的调查,核实火灾损失并提出处理意见。
10、
负责编制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负责组织演练和监督实施。
1.履行好公司与客户单位签订的保安队服务合同,积极组织保安队员,全面深入地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2.努力搞好保安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基层业务建设,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学院保卫处的工作指令;
3.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队员进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及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素质与业务能力;
4.督促、检查队员工作纪律情况,布署执勤任务、做好队员的考核,考勤工作及填好各种数据报表;
5.以身作则,做出榜样,对工作认真负责,关心爱护帮助队员、搞好全队团结、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副队长职责
1.带领保安队员认真执行学校保卫处有关保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2.严格要求保安队员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履行职责、带领、督促保安队员积极完成各项日常执勤任务;
3.合理安排好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领导解决好问题;
4.组织队员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同时开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文体活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5.管理全班的装备及用具,带领全班保安队员爱护装备,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6.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向分管中队长(大队长)汇报保安队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并协助好队长处理日常勤务工作。
三、保安队员职责
1.保安队员必须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技能、文明值勤、热情服务、诚信做人、爱岗敬业;
2.严格履行同客户单位签订的保安合同,努力完成各项保安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客户单位安全;
3.严格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尽职尽责;
4.保安队员要努力学习政治,业务技能等各方面相关知识,发扬艰苦奋斗、不畏艰难的精神,树立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
5.保安队在执勤时,应着公司统一的服装,佩戴值勤标志,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既要敢于管理,又要善于管理;
6.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故事,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客户单位,并采取措施保护好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7.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治安隐患,立即报告客户单位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并协助予以处置;
8.保安员要严格保守客户单位的安防机密,保护客户单位的安全。
四、岗位职责
1 .门卫职责
(1)、.执勤中的对出入学校的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对出入学校的车辆、物资进行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4)、.做好岗位执勤工作;
(5)、提高警惕,在执勤中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尤其是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并主动配合工作;
(6)、认真搞好值班室内、外卫生。
2.巡逻职责
(1)、维护学校区域内和保护目标周围的治安秩序;
(2)、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处理;
(3)、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处理;
(4)、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保护好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处理;
(6)、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
五、 监控职责
按规定操作使用监控、维护器材,发现设备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员加强防范。
1、24小时严密监控学院区域内的各种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当班保安人员处理,并向队长汇报有关情况;
2、要认真仔细地记录当班的监控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负责接听学校内各种警情电话,并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及时处理。
六、 行政办公楼岗位职责
1、着装要求规范整齐,注意仪容仪表,站姿威武,坐姿端正;
2、热情礼貌接待来访人员,仔细询问并填写好来访登记;
3、维护好行政楼前的车辆停放秩序,保持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携带物品外出,必须登记,并凭保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放行;
5、办公人员下班后,保安员必须检查每层楼的门窗,水电是否关好,排除安全隐患,并作好相关记录。
七、 执勤职责
1、保安员勤务通常分常规性勤务和临时性勤务。常规性勤务是负责学院的日常勤务工作,临时性勤务是学院根据需要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2、保安员在执勤时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3、执勤时按规定着装,保持容貌严整,举止端正,并携带好防卫器械;
4、执勤时,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
5、执勤时要保持高度警惕,熟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
6、执勤时,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八、上岗操作交接制度
1、提前15分钟到达执勤岗位,按规定交接对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2、班长对上岗人员按要求逐一检查,强调工作纪律;
3、交接班时,交班和接班人员要互相敬礼;
4、交接班时,如有遗留事项,必须妥善处理,并作好记载,告之接班人员。
九、 请销假备勤制度
1、队长因事外出,3小时内需向副队长请假,6小时内需向保卫处长请假,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延假,若延假,归队时需作出书面说明;
2、事假不得超过3天,病假视情况而定,丧假7天,婚假5天;
3、请长假需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队长审批,方可离队;
4、请假人员,请销假必须填写《请销假记录本》,由队长批准;
5、为了有效的应付处置突发事件,控防事态发展,每天各班必须安排一定的备勤人员值班;
6、备勤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备勤,不得无故缺勤,若有事需要离开,需有班长批准;
7、如遇突发事件,接警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处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十、 训练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增强队员的业务技能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培养队员的责任感。
1、每日定期组织训练和学习法律常识,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
2、训练和学习纳入队员考核评比,无故不得请假;迟到,早退,有事需请假,经班长批准,方可离开;
3、训练和学习的过程中,必须听从班队长和教官的安排;
4、队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训练和学习任务,每月评比3-5名训练学习标兵;
5、队员在训练和学习前,必须按要求作好相关准备。
十一、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突发事件指:发生在执勤范围内的抢劫、窃、凶案、爆炸、火灾、车祸、顾客急病或受伤,及交通事故等。
1、快速反应原则:保安班队在接警后做到闻警而动,快速反应在5-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学院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2、服从命令原则:全体参战保安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听从公安机关和学院保卫部门负责人的命令;
3、分工协作原则:保安员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团结一致,即有分工又有协作,形成合力,尽快控制现场局面;
4 、奋力拼搏原则:保安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需履行职责,发扬无私无畏和顽强拼搏精神,敢于同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
5 、灵活处理原则:保安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因地制宜,一句客观事件的变化,灵活处理有可能引发的其他突发事件;
6、 善始善终原则:保安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坚守岗位,直至事件处理结束之后再收队。
十二、 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一个清洁,文明的寝室,让大家拥有一个整洁,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规范寝室内务卫生管理。
1、寝室成员轮流值日,打扫寝室卫生,值日生早7:30必须打扫干净寝室卫生,包括打扫,抹窗,拖地,寝室内无灰尘,杂物视为打扫干净;
2、寝室成员必须把自己的被子、鞋子、行李等生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寝室成员不得乱丢垃圾,如有吸烟人员,必须自备烟缸,不得乱弹烟灰、烟头等;
4、寝室成员必须勤洗澡,勤洗衣物、被单、床单、鞋袜;
5、不准随地吐痰,影响他人身体健康;
6、 除公共物品外,使用他人物品时,必须先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使用。脸盆、桶、洗发水、洗衣粉等生活必备品,必须人人自备;
7、按时就寝、起床,保证睡眠时间。不允许在寝室内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8、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全体寝室成员努力争创文明寝室。
十三、 保安队公用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1、公司和学校保卫处发放的公用财产需登记造册,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保管;
2 、队员领取公用财产必须登记,由班长审核,队长批准;
3、公用财产必须是在上班期间使用,不得私自挪用;
4、故意损坏公用财产,加倍赔偿,遗失需照价赔偿。
十四、队伍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队长会议1次,全体队员大会1次,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例会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3、会议召开由队长主持,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4、会议召开具体形式为总结上期工作,布署安排下期工作。
十五、奖、惩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队伍管理,加强队伍的纪律性,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加强对全体保安队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的教育,树立高度的政策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为了建设一支赏罚分明,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保障有力的准军事化保安队伍,特制定如下奖惩考核记分办法:
〈一〉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发广大保安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扬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无私无畏精神,为维护学院利益和治安秩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坚守岗位,模范执行纪律,文明执勤,文明管理,优质服务,埋头苦干,廉洁奉公,成绩显著者;
(2)、工作积极主动,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刑事,治安案件,灾难事故,消防事故,使学院和师生免遭损失,成绩显著者;
(3)、 工作中认真负责,善于思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4)、工作中遇到犯罪嫌疑人挺身而出,勇于斗争,不惧危险,克敌制胜,表现突出者;
(5)、密切与师生关系,为师生办好事,拾金不昧,保护公私财物,事迹突出者;
(6)、其个人在考核评比中全月,季度,半年,全面无违纪情况。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7)、全班组织纪律严明,队员团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或者有突出立功表现的班队,视情况给予集体立功奖励;
(8)、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者较大贡献者,视情给予奖励,并申报立功。
〈二〉处罚
处罚是维护保安队伍的纯洁性,加强组织纪律性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教育违纪,搞好本职工作,提高保安队伍的战斗力和声誉。
(1)、着装不整齐,不符合本质工作的,不按规定佩戴标志和警用器械,违者给予3-5分处罚;
(2)、上岗迟到早退,不按时交接班者,5分钟以内罚1分,5-15分钟罚2分,15分钟以上视情节给予3- 6分处罚;
(3)、上岗执勤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看书、看报、睡觉、手机短信聊天,视情节给予1-10分处罚;
(4)、不按规定私自换班,未经请假擅自离队,请假超时,违者给予5-10分处罚;
(5)、执勤时精神面貌差,不积极主动,不认真负责,消极怠工,违者给予3-5分处罚;
(6)、执勤时对来访人员,车辆解答询问不耐心,不礼貌,表现厌烦情绪者,给予3-5处罚;
(7)、无故不参加集体劳动,学习,训练,队伍会议,未消假者给予5-10分处罚;
(8)、参与赌博,上班期间酗酒,内部不团结,打架斗殴视,视情节给予20-50分处罚,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上班玩忽职守,违规操作,造成客户单位损失,视情节给予20-50分处罚,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作开除处理;
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总体态势
住建领域涉及两大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即建筑行业、市政行业。1-12月,两大行业实现了零责任事故、零死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组织机构的制度建设:成立以我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即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事故约谈制度、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层级管理制度。
(二)市、镇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乡镇属地管理、市住建局督察巡察的分工协作工作机制。
(三)形成责任体系:住建局与系统各二级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12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32份、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6份、市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6份。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一)经费投入:本年度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当年预算专项经费130万元;执法装备等硬件投入资金83万元。
(二)人员投入: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核定人员编制6人,市政执法监督核定人员编制2人;
(三)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联合荆门市开展安全监督管理业务技能培训2次,全年累计培训学员480人次;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质量安全,举办农村工匠培训班3期,共230人次。
四、安全生产大督查落实情况
(一)经常化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2019年全市范围内共纳入监管范围在建项目88个,总建筑面积116.88万平方米,总造价43.28亿元。以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为主线,以季度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为补充,以开展二次特种设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是高支模、深基坑、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为重点,共发出隐患整改通知10份,停工整改19份,监督记录235份,实施行政处罚1次,罚款2万元。约谈建筑施工企业4家,监理单位1家,特种设备租赁企业1家。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验收2次,共检查验收安置点78个、安置对象 760 户;
(二)2019年3、6月,二次组织召开了全市建筑工程暨市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会,全面分析了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对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扬尘管控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三)开展重点督查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2019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专项整治的重点和专项整治的内容,我局认真开展了扬尘噪音治理、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模板垮塌、脚手架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从3月份开始,我们实行南、北、中分片责任到人的监管方式,确保每个点、每个项目都有人实施监督,不留死角。
(四)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展多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企业专题会议、悬挂安全生产标语、短信平台等宣传各类安全知识。6月15日,我局组织各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在文峰公园进行现场咨询,制作宣传展板4个、制作横幅30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人次。
(五)强举措,实重典,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为有效控制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提升大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我们不断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成绩显著。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我们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传超同志任组长,刘良学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建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全面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检查指导等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防治资金。我们加大了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未设置现场围挡、主干道堆料场未硬化、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未安装、裸土和物料未覆盖、喷淋降尘设施未安装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允许开工建设。一年来,我市建筑工地投入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约1200万元。三是严格执法检查,确保治理实效。今年以来,我们对市区38个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下达限期整改4份、停工整改9份、实施行政处罚一次,开出我市扬尘污染首张罚单,罚款二万元。四是实施扬尘管控公示。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扬尘管控公示牌,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人。
(六)大力开展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今年以来,全国掀起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月,住建厅印发的《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和市住建局印发的《京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坚持大事大抓,迅速落实部署,成立了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班,建立联络员体系,实行线索台账“一案一档”和销号管理。对市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和张贴扫黑除恶公告、对市区建设方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强化线索摸排,切实压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大胆改革,提质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们围绕市委作出的打造“五个环境”的庄严承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打造“便利高效的发展环境”,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提升服务效率。我们紧紧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短、效率最高”的工作目标,将我市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采取精简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的方法,取消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等审批事项,将办理施工许可应提供的资料从14项减到8项,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实行“一网通办”,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按照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工作部署,我们以工业项目施工许可为重点,推行“标准地+先建后验”审批改革,实行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我们在全省住建系统创新实施只要项目达到“四到位一承诺”条件,便可申请提前开工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强化事项改革,创新服务举措。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我们着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将消防、人防设计审核和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定了多图联审的规范和流程,实现了“多图联审、结果互认”;我们还制定了联合验收工作措施和流程,并率先在荆门市工业项目建设中实施了“先建后验”,变“先批后验”为 “先建后验”或“边建边验”。
五、执法情况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建筑企业停工整改8家,约谈企业2家,立案查处1起,行政罚款2万元。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购买、储存、配送、运输、爆破作业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
贸易、安监、交通、工商、物价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民用爆炸物品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销售、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发展民用爆炸物品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经营模式,本着先地面后地下的原则,积极推进民爆物品购买、配送、储存、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
第七条保安服务公司、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爆破作业工程公司、使用民爆物品的大型企业等单位可依法设立爆破作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必须有具备运输条件的相应设施设备,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运输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有民用爆炸物品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爆破作业服务公司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爆破作业工作;从事经营性爆破作业的,需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经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第九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及其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第十条申请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其合法使用的证明和申请(载明名称、地址、购买的品种、数量、用途说明),并与爆破作业服务公司签订爆破作业服务合同,由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凭上述资料向公安机关申请。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并核定购买的品种、数量、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取得《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后,根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和安排,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购买、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
第十二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分别建立详细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登记台帐,规范储存、领取、发放、退库、爆破等手续,准确掌握爆炸物品的流向。登记台帐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将当日所需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计划提交给爆破作业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监督配送员在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领取并运输到爆破现场;爆破员现场向配送员领取爆炸物品,并依照《爆破安全规程》在安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爆破作业。
第十四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对爆破现场剩余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于当日或当班爆破作业结束时,由安全监督员、配送员、爆破员共同清点并签字,在安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配送员及时退回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五条爆破作业服务公司的安全监督员由公安机关在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中,安排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监督爆炸物品的领取、运输、使用、退库、储存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爆破作业服务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整改不安全隐患,查处涉爆违法案件。
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价格和“一体化”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其销售价格与服务收费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浮动。
第十八条对非法从事爆破作业、违规使用爆破物品以及存在不安全隐患的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将停止民用爆炸物品的供应。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爆破作业服务公司,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__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及时整理齐全工地资料,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下发文件及会议文件工作,并把原先没有具体整理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文件夹内,给大家查阅文件带给了方便。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档案资料管理职员年度述职报告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档案资料管理职员年度述职报告材料一
时光匆匆流走,转眼已是我担任项目部资料员第二个年头。
在项目上我主要工作是对A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并及时地与公司、监理单位、城改办及各分包单位沟通联系,认真处理好施工中变更洽商、监理通知回复及其它相关资料报验、对监理及其分包单位联系单收发,及项目图集、规范发放管理工作。尽可能配合项目部、监理及各分包单位工作,为他们带给所需资料做好工作。现将我个人年终总结做以下汇报,期望各位领导及同事提出宝贵意见及推荐。
1、工作方面
(1)及时整理齐全工地资料,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下发文件及会议文件工作,并把原先没有具体整理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文件夹内,给大家查阅文件带给了方便;做好各类文件、图纸,下发、传阅及传递工作并将文件原件存档,及时作好资料审查备案工作;对文件进行相关部门下发、传阅、传递,接收部门在文件原件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将文件原件存档,做好资料借阅登记表督促借用人归还资料。
(2)在经理指导下,核实工程资料完整状况,对折皱、破损、参差不齐文件进行整补、裁切、折叠,使其尽量持续外观上整齐划一,按资料资料特征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将属于同一卷资料用档案盒装订后入柜保存,并定期对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对遗缺文件进行追查,查明原因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一看一目了然,以便以后检查及归档带来方便,登记保管好项目部各种书籍、资料表。
(3)负责及时处理好项目部与城改办之间关系协调、资料报审。
(4)负责项目部内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写,文件录入,以及图纸、合同归档整理等其它文书工作,以及办公室电话接打。
2、思想方面
由于资料员工作本身就比较繁琐,但进入公司以来我一向以用心工作态度去处理工作中遇到事情,虽然偶尔会出现一些情绪问题,但我很快能够处理好自身问题,用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能够正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确保工作能按时完成。
3、存在不足及今后工作方向
虽然我以前一向在房地产公司从事资料员工作,由于我并不是土建专业毕业,因而所掌握东西都是不是很系统,有些东西还在逐步摸索与探索中,所以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会议纪要撰写,文档整理归档,都需要进一步学习与改善,个性是图纸识别,要不断学习。
今后,我会弥补自我在工作中不足,改善提升自我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多学多问,切实提高自我工作潜力。并且在工作提升中,加强理论学习,努力使思想觉悟与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公司明天贡献出一份力。
档案资料管理职员年度述职报告材料二
20_年一年来我做综合队的资料员工作。说是做资料员,我还是有许多工作要做,有领料工作、维修收费工作、水厂核算工作、经管工作及维修监管工作等,其次才是做一些资料。用前一任管理员的话说是:“一有空闲就来写资料。”到了7月份我把纯净水厂的核算员工作移交给了新来的一位同志。这样一来好像工作没原来紧张了,但是上级的各项要求更细致了,我还在毫不松懈的努力着。
20_年即将过去,我心中非常感谢站领导、队领导及各位同志一年来对我生活上的关心和工作上的帮助,感谢站领导给了我一个发挥自我的平台,给了我一个锻炼的机会,以更好姿态的为社区服务;感谢队领导及各位同事给我的支持和信任,为了得到大家的督促和相互协作,以求取长补短,把工作做得更进一步,我述职如下,如有不当之处,请多指教:
一、努力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一年来自己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我以较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处部及站上_年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和谐社区为主线,根据站领导及队领导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协助队长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我在努力学习、提高个人素质的同时,结合站上的工作安排和本队实际情况,协助队长带领全队员工认真学习处、站各项会议精神和上级的文件精神,上传下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始终把综合队的服务理念“服务追求完美,住户享受幸福”贯彻落实到各自的实际工作中去。
二、我日常要做的工作有以下这些:
1、每天14:30之前报日报、每周日14:30分之前还要报周报给物业办;月末要总结写出综合队这个月的月报;
2、上半年每天报电力春检记录,每周五报春检工作小结,到5月底报春检总结;
3、在雷雨季节每周五报防洪防汛小节,一见天下雨就报下雨情况;
4、每月18日前上报材料计划、每月20日前上报资金计划;
5、每月10日前后及时打印好申请单为水厂、公寓、队部领办公用品;
6、每月30日前上报综合队员工的考勤;
7、每月20日前上报水厂送水员工的考勤(半年后因提成增加不给报了);
8、维修人员急需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后打印好,送领导审批,领出来后及时交给维修人员(半年后因维修外包不给报了)。
9、每半个月按规定填写好嘉兴维修的高空作业票,按时打印出来,请示领导审批后,再让队领导签字、维修人员签字认定。
作为资料员,我要填写许多资料,主要有
(一)传达站上的队周会议记录;
(二)队上学习记录、培训记录;
(三)hse综合记录;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记录;
(五)消防安全要害保卫记录;
(六)材料计划登记;
(七)三级安全教育卡片记录;
(八)防洪防汛及各种应急演练记录;
(九)hse危险因素清单;
(十)队部各种资料等。后来上级检查整改后又增加了一些,但主要是这些。
三、主要工作成绩
近一年多来,我是第二物业服务站综合队的资料员、经管员、材料员和纯净水厂的收费员与核算员,时常早出晚归忙碌在综合队的各个班组之间,也常去物业办和综合办。
我被安排到综合服务队当了资料员、经管员、材料员后,当时人员不熟,工作头绪杂,常常忙不过来。队领导和同志们都支持我、鼓励好工作,还经常帮助我,让我的信心越来越强、干劲越来越足了!
自去年的八月份后,我又义无反顾地承担了凤源纯净水厂的收费和核算工作,这一下工作更忙了,常常披星戴月、乐此不彼!我每天要按时向站上汇报综合队及嘉兴维修的工作情况,有时还要问清工作的质量和数量,以求汇报的准确无误,同时也让工作人员感到他们的工作成绩所在,无意中也在促进他们的工作水平;每半个月为了对维修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就按规定让他们按时、认真地填写好“高空作业票”,提醒他们忙于工作中不忘安全,督促他们在外工作时常提高警惕,保障安全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全监督的作用,同志们对他的欢迎是显而易见的。承担了凤源纯净水厂的收费和核算工作后面临的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最大的困惑就是繁忙工作中对水厂核算工作的“专业不熟”,一方面我刻苦钻研,一方面又不耻下问,不到一个月,我就能在这方面顺利地工作,也很快得了队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档案资料管理职员年度述职报告材料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_年已经过去,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我于20_年7月进入公司,担任现场资料员,主要负责中储粮唐山直属库现场资料的整理工作。
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经历,自我总结为转变之年。从一个学生身份转变为职员身份,从书本上的知识转变到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从年少无知转变到虚心求实。这些转变全是因这半年中的历练,让我对生活和工作都有了新的认识。
在这半年中,我主要负责现场的资料整理工作,在资料的整理方面虽然做了较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下面我就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20_年基本工作内容:
虽说学的是建筑工程管理,对建筑方面的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第一次接触资料方面的工作,开始接触,对什么都无从下手。开始工作的时候,正好是工程开工,对学习比较有利,在领导和其他同事的指导下,开始的从最基本的开始学习。
(一)工程开工要准备前期的开工资料,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到图纸会审、开工报审、安全备案等一系列的工作,我都仔细认真的学习,争取自己能独立完成,为以后能自己完成打下基础。
(二)工程施工阶段,对资料的跟进很紧。由于刚不如工作岗位,对工作不熟悉,开始只能进行整理工作,在整理的过程中,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直到现在,能独立完成一整套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跟紧工期,完成监理和甲方的要求。
(三)工程资料中,技术资料是一方面,还涉及到材料的报验和实验工作。我在同事的带领下,下工地,了解原材的取样、混凝土浇筑的取样等,并深入到实际,亲自动手,努力学习。
(四)工程资料的整理看似简单,但涉及面广,要懂得不仅是资料方面,对办公操作系统、建筑技术、图纸、材料、工地安全文明等方面也要了解并熟记于心。在这方面,我向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等老同志虚心请教,查看相关资料,不断的充实自己,为自己的工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自身的工作经验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与实际的资料整理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参加工作的时间较短,在工作的过程中,自己常会产生厌倦的情绪。由于经验不足,对工作很不利。
三、自我评价、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半年的努力工作,我能认真学习各种建筑规范,通过岗位任职磨练,思想逐渐成熟,已具备了一定的工作能力,积蓄了一定的资料整理经验。
在今后开展工作的同时,我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并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建议进行采纳,不断完善自己。同时我要努力的加强软件应用和现场技术方面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使自己的知识面更加丰富,为项目部和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
【摘要】本文主要从社保档案相关管理方面的特点入手,与我国实行的法规政策相结合,对我国完善社保档案的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加以分析,并对现阶段我国社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探讨,同时针对这种状况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意在加快我国社会档案的管理效率,最终为我国实现信息共享给予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社保;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
一般来说,人们把国家制定的相应的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合理化的配置,把其中一部分支出来对那些收入水平过于低下的公民加以相应的扶持,这就叫做社会保障。它是国家福利之一,会因国家整体上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从某种程度上可以改善我国相对贫困的人们的生活水平,这利于我国朝着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同时在促进我国GDP 有效增长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社保档案相关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一)由企业的有效改革决定。由于我国的经济不断增长,有相当一部分的私营企业为了让经济利益得到最大化,将原来传统的终身聘用方式进行了更改,跟其雇员签订了定期的合同,到期后可以跟雇员进行续签,这种方式可以说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新鲜的活力,将那些对于公司的发展没有益处的职员淘汰。然而企业这样的体制改制,将很多事业人员再就业的问题又抛向了国家的政府部门,这样一来,我国想要让这种和谐稳定的社会形态得到保持,就一定要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这种方式手段解决我国的失业人员生活问题,保证他们的基本生存。
(二)由国家性质决定。我国现在的社保体系分为四个部分,主要是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以及社会福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社会保险,它对于存在人们生活当中的比较突出的失业问题、养老问题和看病问题都可以有效地进行解决。而与之相关的单位如果想要将我国一直奉行的“为人民服务”等宗旨更好地体现出来,就一定要加强对社会保障相关的档案管理,促进我国的社保制度相关法制变得更加的完善化和合理化,将其积极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好让我国的社会矛盾得到有效缓解,让我国的人心得到稳定,进而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得更加快速。只有将我国的社保相关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才能够彻底把我国的“以人为本”的宗旨体现出来,才能让那些生活能力低下的家庭得到最基本的温饱,这也是为我国进入小康社会提前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二、社会保障相关档案管理制度的现状
(一)管理的部门比较多,管理没有合理化与系统化。现在我国的社保档案管理的部门比较多,这就造成了责任变得比较分散,没有对其进行合理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是造成社保体系得不到有效建立和完善的关键因素。我国现在实行的法律制度跟建设的组织机构模式都反映出了我国的社保体系得不到统一化的管理,相关管理中心只是对公民基本保障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比如医疗保险等这些资料,而民政部门只负责管理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社保中不含有社会保险的额外三项资料。这种将档案管理分散的方式,无疑对办事的效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一些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来办理其他业务的公民就不得不数次登门于不一样的管理部门,有的公民还有可能遇到各部门来回推脱的现象,让这种意在“便民的管理”变成了“忧民的管理”。
(二)没有足够的公开性跟透明度。在这方面,我国社保档案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我国公民没有对“涉保”记录的原件进行有效查询的权力,即使是得到了这种权限,也要他们满足其中的一些限制条件,让公民处于一个“有保不能查”的局面中,对此造成了社保档案的管理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不利于社保体系长久发展。
三、加强社保档案相关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社保档案相关管理机构。只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机构,才能够彻底将现行这种管理部门众多、责任比较分散的局面给打破,根据合理化的管理,使我国社保体系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只有将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效地建立起来,我国的相关部门办事效率才能得到提高,真正给公民带来便利,让我国建立的社保体系真正地实现便民和利民。
(二)使建立的社保体系变得法制化。将社保体系变得更加的法制化才能够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充分将“以人为本”这种观念给体现出来。政府部门应该把与之相关的制定法律法规等工作提到日程中来,并尽快将相关的方针和政策颁布出来,对现在的制度进行必要的更改,让法律法规不断地完善和明确,根据这种日益规范化的社保充分实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使社保流程更加规范,落实其中关键流程,依据这种法律的强制性对管理部门进行相应地约束,让管理部门提高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力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工作效率。
四、结语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开始意识到建立社保档案相关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但是在其合理性和公开性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相关管理机构,加强社保档案的管理意识,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前提和保障。
参考文献:
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勇于承担责任,做好工作,就能成为有益于人民的人,就能成就精彩的人生。我是企业的一名安全管理员,在目前我国生产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更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确确实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员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不担心安全问题,也不会因安全问题受到伤害。要担负起责任,做好安全工作,首要是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说人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我们工作的一切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人。我作为一名安全管理员,就是要把员工的生命放在首位,我的责任就是保证员工的安全,不仅仅是生命的安全,还要保证身体的健康,提高员工身体生活的质量。
承担责任,最基本的要求是熟悉自己的工作岗位责任,明白自己的工作范围。对自己工作责任内的任何事情,都要主动地去做,千万不要等领导来安排。同时岗位责任心体现在技能精、作风硬、讲诚信、肯奉献,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团结合作,敢打硬仗,不计得失。只要人在岗位,事情就要做足到最后一分钟。我一个安全管理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理念,讲求诚信,珍惜岗位,严守岗位纪律,能够立足本职,以远大的职业理想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在工作实践中,敢于承担工作风险和工作压力,具有长远眼光和吃苦耐劳精神。
我在企业里有我自己的岗位责任,我的基本责任就是实现岗位责任的目标,这既是对我责任能力的衡量和考核,也是我在这个岗位上必须具有的“职业责任精神”和强烈的“责任角色意识”。只有这样,我才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职,努力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安全产生的问题,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都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还要让每个员工的脑袋中把安全生产意识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在安全生产上出现思想麻痹、办事拖拉、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等现象,保证企业在生产中不出现大的安全事故,也尽可能杜绝小的安全事故,不出安全事故是我安全管理员的责任,也是我的心愿。
认清了自己的岗位责任,就知道责任的重要性,我一个安全管理员的责任确实是重于泰山,它关系到人的生命与企业的财产。知道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还要把它具体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去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不管是人的因素还是物的因素。要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订一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使每个员工养成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杜绝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我懂得一个安全管理员的责任,遵守一个安全管理员的责任,把它落实到自己的具体工作中,使企业做到安全生产,不出安全事故,那就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这责任也成就了自己的精彩人生,因为平凡平常的人生也往往是精彩的人生,任何事物都这样的。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建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五条本市允许经营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种类(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除外)参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年春节允许在我市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的规定执行,并由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局规划。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由市*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本市城市市区不得设置烟花爆竹批发场所。
烟花爆竹零售点规划按每2-3个相邻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布设1-2个零售店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经营烟花爆竹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场所、零售网点布局规划,并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其零售许可期限为农历腊月二十四日至正月二十四日。其余销售点的销售许可期限为一年。
第九条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当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许可的期限、地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销售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向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条烟花爆竹销售点销售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实施配送服务,承运人应当依法报经*部门批准,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临时销售点在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停止销售,其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收回。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七)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城市木屋毗邻区;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第十二条本市中心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四至为:
东至瑞亭街——瑞云塔一线;
南至龙江北岸;
西至福塘路及元洪路(至霞盛)两侧;
北至清荣大道——玉屏山——教育路——龙山一线;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农历腊月二十四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其他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以外区域,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第十三条单位、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购买,并按照*部门有关规定安全携带和运载。
烟花爆竹应当按照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二)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第十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允许燃放时间外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的,由*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其他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的;
(二)对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予以许可的;
(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的;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公司全体干部及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领导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各公司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工作人员的岗位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各公司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各级责任人要对所管辖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各公司应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资料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机械工岗位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生产安全责任人名单等报送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第二条突发事故通报机制
为了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反映问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至最低。我司通过对有关情况的通报使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燃。__*制定突发事故通报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第一个工作天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2、机械及伤人事故(指有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在做好紧急处理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3、较严重的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事故发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员拯救和报案工作后应第一时间向总经理办公室和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4、报告突发事故时应先以电话向各分公司经理及部门经理报告情况,由公司经理致电总经理室报告。此后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发生经过、处理情况、责任划分等汇报总经理室。事故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填报《突发事故报告表》(参考附表)交总经理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