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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学者认为,多元化史学思潮在中国已经形成,而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理论缺陷,使唯物史观的理论影响在下降,故历史观应当发展成为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其中包括将哲学认识方式、科学认识方式相结合以探求各个文明地区和各个国家、民族以及各个社会分域的历史发展规律,从事历史理论研究;也可将价值认识方式与科学认识方式相结合。
有的学者认为,历史研究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的理论指导,自觉抵制“指导思想多元化”以及“左”倾思想影响下的简单化、概念化、公式化和教条主义等错误倾向.唯物史观传人中国之后,中国历史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唯物史观面临着来自诸多方面的挑战。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被误解或歪曲,在一些人的思想中造成较严重的混乱,澄清这些混乱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艰苦的工作要做;其次,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国际上出现了否定的社会思潮。并在国内思想界有所反映,历史研究领域也出现了否定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错误倾向;其三,外国历史学理论思潮大量涌人国内,但由于缺乏的科学分析,致使一些人误认为这些理论是可以代替唯物史观的“科学理论”;其四,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发展和科技革命都发生了许多新变化,提出了诸如“现时代的本质和特征”等重大的理论问题.唯物史观需要面对现实,在社会生活和科学研究的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的概念、方法和理论范畴,关注新的增长点,而不是故步自封,使其能及时地回应社会的呼唤,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为了应对唯物史观面临的严峻挑战,第一,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第二,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正确认识包括史学在内的所谓学术研究“与国际接轨”;第三,高度重视史学理论在历史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即不仅要重现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史学理论研究的辉煌,而且要在此基础上深刻理解当代中国和世界,把当代中国的历史科学、史学理论不断推向前进.
有的学者认为,坚持唯物史观,是指坚持基本原理.近一个世纪历史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这种理论才提供给了人们认识历史问题的最锐利的武器,而那种赋予唯物史观的过多含义.把本来不属于它们的范畴的东西也当作其基本原理去宜传的教条主义,反倒有碍于史学的健康发展。今天,我们还必须通过历史研究的实践,吸收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史学理论和方法,去丰富和发展的唯物史观。
有的学者认为,新的历史时期,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及其在史学中运用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同时也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挑战:第一,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缺乏深入的了解,教条化甚至是情绪化看待唯物史观;第二,迎合西方某些史学理论,对唯物史观作所谓的“修正”与否定;第三,打着学术创新的旗号.对唯物史观做剪裁与歪曲以至否定,第四,通过各种形式的历史题材文艺作品,宣扬与唯物史观相左的历史观念.所以,必须正确认识唯物史观在运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应付出更多的努力:其一,在对唯物史观及其指导下的史学研究进行认真反思的基础上,加強对唯物史观产生背景、时代意义、根本内涵等基本问题的研究,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灵魂与精髓,澄清当前史学界的一些模糊认识;其二,根据新的历史形势,将对唯物史观的坚持与发展辩证统一起来;其三,从学术发展的规律来看,唯物史观指导下的中国史学要在新世纪获得更大的发展,关键还在于要有一大批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的优秀学术成果;其四,作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唯物史观的学术根基广布于哲学、历史等各相关学科的理论与具体研究工作中,而作为学术与普通大众之中介的文化教育、文艺作品能否坚持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则是唯物史观能否深人人心的重要前提。
有的学者认为,目前研究中存在两种错误的倾向:一是在运用唯物史观之理论上的公式化与教条化;另一则是沿袭唯心史观的“从思想到思想”的诠释模式.实际上,唯物史观的思想源于“现实生活过程”的原理,为我们在这一学术领域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本体”论与方法论。按照唯物史观的要求,我们应在三个层面上展开研究,即从广大民众、统治阶级或日益崛起的新兴阶级与思想家本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出发,去分析相应的思想文化形态、思想流派、思想家的主张,唯有如此方能正确地阐明各种思想文化现象的本质,进而揭示其发展演进的历史规律。
有的学者认为,唯物史观也是要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的.虽然时下没有人会对应该丰富和发展持有异议。但是一旦涉及原创性的经典结论,人们便很难有所突破,往往使丰富发展流于一句空话。而新的文化哲学是对唯物史观的丰富和发展,因为新文化观具有它的理论生命力,对社会历史现实问题具有容纳解释能力,不像其他哲学思潮和流派很少明确阐述自身与唯物史观的关系,甚至有意回避或搁置。
有的学者认为,唯物史观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即这一理论系统不间断地且广泛、深入地与外界进行物质与信息的交换,之所以这样在于其具备下列特点:第一,这一理论体系是实践的理论体系,即理论之冲破象牙塔、学院的禁锢。摆脱纯意识之形式转化为社会物质力量,是通过实践实现的,而社会实践本身就具有广泛联系,从而构成开放系统;第二,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广泛的、长时间的社会适应性,从而既具长时间合理性又具有解读和发展的空间,第三,有生生不息的一代又一代学人、思想家薪火传承,宜传诠释,发展创新.开放的系统较之封闭的系统最大不同在于,它不是一次性地完成就终结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自我更新、自我丰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主要参考文章:
论文关键词:新历史主义;特征;文本性;政治性
新历史主义文学批评是舶来品,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英美文化界和文学界。20世纪80年代,在渡过了西方“历史主义危机”之后,人们又重新追问文学与历史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之下,新历史主义文学批评以反抗形式主义的姿态,登上了历史舞台,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特征。
一、历史与文学
(一)历史是什么。从历史理论来说,新历史主义的“新”是相对于传统历史观而言的,这最主要表现在它对历史的性质的再认识上。而对“历史是什么”的回答,构成了新历史主义的理论基础。传统的历史观把历史看成是一个可供客观认识的领域,历史是独立于历史研究者认识主体的、独立于他的研究手段(“发现”)和工具(“语言”)的实际存在。如果历史研究者在把握历史的过程中能够克服和排除主观因素,透明地运用其语言工具,他就能够再现般发掘出埋藏在时间风尘下的“史实”,并由此获得关于历史的不容置疑的“真理”性发现。在新历史主义看来,上述的历史观是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在历史研究中的反映,它本身就是非历史的。历史研究者的主体(“人”)和他的工具(“语言”)本身都是历史的产物。任何具体的人在借助语言而把目光投向过去的时候,他的视点和视野都已经被限制在某一现刻历史、语言的历史沉淀以及它们错综的复合影响之中。
展现在他眼前的不过是他所看见的历史,而不是“历史本身”。因此,新历史主义认为历史是现时的人对过去的一种“知识”,这种知识以话语的形式存在,它是被写出来的。至于历史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他们则不管,他们认为历史主要由一些文本和一种阅读、阐释这些文本的策略组成。
对此美国文艺理论家海登·怀特说:“从这种观点看,‘历史’不仅是指我们能够研究的对象以及我们对它的研究,而且是,甚至首先是指借助一类特别的写作出来的话语而达到的与‘过去’的某种关系。”在这里,历史是对过去事件的描述,而这种描述并非纯粹的客观再现,而是语言对事件的再度构成,其中必然渗透着语言运用者对事件的解释。
因此,历史被看作一个文本。海登·怀特还进一步论证道:“不论历史事件还可能是别的什么,它们都是实际上发生过的事件,或者被认为实际上已经发生的事件,但都不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事件。作为这样的事件,为了构成反映的客体,它们必须被描述出来,并且以某种自然或专门的语言描述出来。后来对这些事件提供的分析或解释,不论是自然逻辑推理的还是叙事主义的,永远都是对先前描述出来的事件的分析或解释。描述是语言的凝聚、置换、象征和对这些作两度修改并宣告文本产生的一些过程的产物。单凭这一点,人们就有理由说历史是一个文本。”
历史是一种话语,或一种文本。这种历史观带有明显的后现代社会的色彩,是后结构主义者历史观的延续。福柯等后结构主义者,把历史称为一种“历史叙述”或“历史修撰”,正是突出了历史的文本性,用福柯的话说就是,原先的一个大写的单数的“历史”(History)被小写的复数的“历史”(histories)取代了,展示在人们面前的历史,只是以文本的形式存在的历史。福柯的这种历史观正应和了当代文学批评的一种信念,即人们只有通过文本才能思想和感知,而文本之外的世界对于人的思想来说是不存在的,没有意义的。
作为话语或文本而存在的历史,带有一般文本的特征,想象和虚构因此而成为历史文本无法摆脱的特质。海登·怀特曾说历史的深层结构是诗性的,便是基于对历史文本的想象与虚构特质的理解而作的评论。这也就是说,历史从来就不能脱离想象而存在,历史在本质上仍是一种语言阐释,它不能不带有一切语言构成物所共有的虚构性。与此相关,所谓历史真实并不等于事实,它是事实与一个观念构造的结合,也就是说,没有一种绝对的真实,一种离开具体观念和阐释语境的真实。历史话语中的真实总是存在于一定的观念构造之中。
(二)历史与文学的关系。当海登·怀特把历史的深层结构解释为“诗性”的时候,他已经在历史与文学之间建立起了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加密切的联系。新历史主义者认为,历史和文学同属一个符号系统,历史的虚构成分和叙事方式同文学所使用的方法十分相似。在传统历史学家那里,历史的特质是“真实”,它记录的是真实的事件,而这种“真实”与文学的特质“虚构”恰成对比,两者是格格不入、不容混淆的。但新历史主义者打破了历史的“真实”假象,他们认为,历史文本的运作方式是“编织情节”,即从时间顺序表中取出事实,然后把它们作为特殊的情节结构而进行编码,这种编织情节的方式与文学话语的虚构方式几乎一模一样。
因此,在旧历史主义的文学批评中,文学文本被看作是一种历史现象,认为它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中,是对历史的一种反映。那么,旧历史主义批评家所从事的文学研究和文学评论的任务就是一种“还原”历史的工作,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通过把文学作品放到它所产生的历史背景之中,来试图再现出作者的原来的意义,从而把握作者的思想和作品的意义。旧历史主义文学批评关注的是历史的本来面目,这是因为它认为在文学作品之外,有一个真实的具体的历史,而文学作品只是对这个真实而具体的历史的一种反映。换一种简单的说法就是,历史是第一性的,文学作品是第二性的。或者说历史是背景,文学作品是前景。历史作为一种客观的真实决定了文学的存在和文学的内容。而新历史主义文学批评不再把历史看成是由客观规律所控制的过程,看成是文学的“背景”或“反映对象”,而是把历史和文学两者同时看成是“文本性的”,由特定文本构成。在他们看来,历史和文学同属一个符号系统,历史的虚构成分和叙事方式同文学所使用的方法十分类似。因此两者之间不是谁决定谁、谁反映谁的关系,而是相互证明、相互印证的“互文性”关系。在新历史主义者眼里,文学与历史并无明显的界限,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以一种复杂的相互纠缠的方式呈现出来的,他们所关注的,并非通常人们理解的那种虚构的、想象的、狭义的文学,而是包括文学在内的整个文化。换句话说,新历史主义批评从事的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文化研究,而在具体批评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我们既能看到“用文学的方法研究历史”,也能看到“用历史的方法研究文学”。
二、文学与政治
当新历史主义用“文本性”和“互文性”填平了历史文本与非历史文本间的鸿沟,拉近了历史客体与当代主体间的距离时,并不意味着要把历史文本理解成凭空捏造,新历史主义的目的是揭开作为教科书或史书的“历史”的神秘的面纱,让人看到其形成轨迹,发现文本的“历史性”。在这方面,它对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多有借鉴。福柯用“话语”连接语言与使用该语言的社会中的整个社会机制、惯例、习俗等,这就使文本作为一种“话语实践”指向社会历史。话语实践植根于社会制度之中并受其制约,总是体现着权力的关系。由此,新历史主义的代表人物格林布拉特指出,不论历史或文学,作为文本,它们都是一种权力运作的场所,不同意见和兴趣的交锋场所,传统和反传统的势力发生碰撞的地方。
同时,福柯挑战现存历史定论的勇气也给了新历史主义批评家以莫大的鼓舞。福柯说,在任何一个看似处于某种统一意识形态统治下的历史时期中,都充满了被压抑的它异因素,历史学家必须在他的谱系研究中对它异和断裂给予格外的关注。研究断裂就是研究特定的话语、社会形态的形成条件,并由此对它进行批判,而不是认可;昭彰它异不仅否定了统一意识形态的神话,而且通过历史定论对它异因素的压制过程和方式可以透视出社会、政治、文化的复杂的机制运作情况。
因此,新历史主义文学批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既然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对历史的批判也就必然包含着对现今的批判。这种批判的目的不在于马上颠覆现存的社会制度,而在于对此制度所依存的原则进行质疑。新历史主义批评所关心的不只是主导意识形态所维持的表象,而更重要的是这表象下被压抑的它异和破坏性因素。
1.教学条件。教学条件包括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文件,如教学日志、教案、教学检查记录、成绩分析等,要完备、配套;教学大纲要能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合理分配教学学时,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等;选用教材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使用效果好,同时要有辅助教材,如教学参考书、习题集、音像教材等。教学仪器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利用率高,实验开出率达100%。
2.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文件指出: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围绕特色专业建设需要,建设一支以学术带头人为骨干,教学和科研综合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要将优质教学与研究资源用于本科教学,鼓励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教师是课程教学的组织者与实施者,教师的素质直接决定课程的教学质量,因此,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是课程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师资队伍从数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即一门课程至少有两位以上的教师讲授。师资队伍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方面比较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这样,才能形成一支高质量的教学梯队,相互促进,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开展教学改革等。
3.教学组织管理。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包括教学环节、教学手段、教研活动等。要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采用启发式、引导式教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要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现场演示、投影、电化教学等;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以教研室为单位,坚持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要认真听取同行意见,及时总结、改进教学,有完整的听、评课记录;遵守教学纪律、教学法规,无教学事故,如上课迟到、提前下课、随意调课等,无违纪现象,如随意停课、考试漏题等。
4.课程考核。每门课程都要有试题库,且试题质量较高;试题内容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试卷难易分布要合理。统一评分标准,由教师实行流水判卷,考试结束后要有总结与试卷分析。
5.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要有明确的教学改革计划,计划切实可行;在教学改革某一方面,如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能力培养等,效果明显,并有与教学改革相关的教学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等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二、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赤峰学院历史学特色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围绕构筑四大课程模块、优化课程结构、完善课程体系展开。随着历史学的发展,新理论、新方法犹如老树新枝,蓬勃兴旺,与多学科的关联性日益密切,因此历史学的课程体系必须涵盖多学科门类。基于这一基本原则,对原有课程通过增、删、并、减、压等方式,实现“强干减枝”,增设实践性、跨学科课程。通过“学科基础课”、“主干理论课”、“科学研究课”、“实践教学课”这四大课程模块的建设,构筑基础性、专业性、研究性、实践性为一体的课程体系。
1.基础性。要突破以往在该专业课程设置上偏重于传统的历史学基础知识课程的狭窄局面,拓宽专业课程的支撑面,以“宽口径、厚基础”为重点,以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课程为支撑,构成学科基础课课程模块。
2.专业性。以掌握专业基础理论方法为核心,突出专业理论课教学,以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中国历史地理等课程构成专业主干理论课程模块。
3.研究性。以掌握专业基本研究方法为原则,强调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以中西文明比较研究、红山文化研究、契丹辽文化研究等课程构成科学研究课程模块。4.实践性。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导向,突出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本领,抓好实践性教学环节,继续坚持并不断改革“中学历史教学法”课程教学,以课程考察、历史专题调查、社会调查、学年实习、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构成实践教学课程模块。
三、建立课程建设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是课程建设客观评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课程建设要努力实现的目]。把课程评价作为实施课程建设的措施与途径,使课程评价寓于课程建设之中。经过长时期的摸索总结,赤峰学院历史学特色专业课程建设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课程建设评价体系。课程评价体系由两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有5项,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细化,有17项。一级指标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改革与教学效果等五项。二级指标具体包括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梯队规模、师资培养、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设备、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等。每一项二级指标都对应相应的评价标准,同时,划分相应的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A级(优)、B级(良)、C级(中)、D(一般)、E(差)五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分值,各项得分之和为评价总分。评价总分≥85分的课程为优秀课程;评价总分≥60分且<85分的课程为合格课程;评价总分<60分的课程为不合格课程。四、课程建设的成效在课程建设标准的指导下,在课程建设评价体系的监督下,赤峰学院历史学特色专业的课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
1.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历史学专业通过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学术潜力的青年人才以充实师资队伍,并通过进修、访学、攻读学位等形式来提高•82•吕富华/论国家级特色专业下的历史学课程建设———以赤峰学院为例现有教师的整体素质,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1)培育名师,鼓励科研水平高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使科研和教学相融合。目前,本专业已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校级教学名师1名。(2)注重教学、科研能力比较突出的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在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同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年来,本专业的青年教师2人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人获教育部项目,12人获自治区级科研项目。专业建设点还有计划、有重点地优先派遣青年教师外出访学和交流。目前,4位青年教师已先后到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内蒙古博物院等单位访学,其中2人顺利完成访学任务,并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先后有7名教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知名学府的博士研究生。不久的将来,这些学成归来的青年教师必定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3)是探索学校与社会联合培养教师的新途径。鼓励校内专任教师到历史学相关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聘请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资深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形成交流培训、合作讲学、兼职任教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成长机制,建设一支熟悉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同时,结合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引进、培养、调整等方式,有意识构建具有专业特长的师资团队,逐步形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基础稳固、研究方向明确、具有专业特长和影响力的师资梯队,为今后专业的发展和凸显特色奠定基础。目前,以红山文化研究为核心的红山文化研究创新团队被评为级科研创新团队;以契丹辽文化研究为核心的契丹辽文化研究创新团队被评为级科研创新团队,契丹辽文化教学团队被评为赤峰学院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
2.促进了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建设。历史学专业已有两门课程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即中国古代史与中国考古学通论,有多门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与优秀课程。同时,为突出地域特色,建设两门特色课程,即红山文化研究专题与契丹辽文化研究专题。
3.促进了图书资料建设。按照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学院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资料室、实验室及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依托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图书文献、期刊等现有资料基础,建立起一个与课程教学相配套的图书影像资料库,为课程建设提供资料支持。
4.促进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针对教学研究项目少,教学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特色专业的课程建设专门深入地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要求教研室有计划地组织教学研究,建立了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立项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在此政策支持下,先后有《运用多种教学手段上好文献学课》、《依据特色专业优势,丰富开放型实践教学内容》等六项课题予以资助立项,有效地推动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一、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人格
知识的创新是通过有创新欲望和创新能力的人实现的。因此,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首先要使学生具有创造性人格。
1、使学生具有永不熄灭的创新欲望。
要使学生具有创造性人格,首先要有不断创新的欲望和需求,有了不断创新的欲望,才能进行有意识、有意义的创新活动,才可能达到创新的目的。中国具有几千年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对于这些,中学生总是充满好奇,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在教师看来非常幼稚,甚至是无意义的。但对于学生来说,却是一种探索、一种创新,是一种好奇心的满足。故此,不管学生提出的问题多么幼稚、多么无意义,教师都不要简单地禁止和否定,都要给予热情的鼓励和正确的引导,从而使学生具有永不熄灭的创新欲望。
2、使学生具有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
创新就预示着风险。一个人创新活动的成功,也许是成千上万的人创新失败的结果。面对创新路上的困难,人们只有具备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始终不一的坚持创新,才可能获得创新的硕果。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应该是历史学科的优势。人类历史上科学技术的重大发明很多都是经过科学家的艰苦劳动和无数次的失败才创造出来的。另外,在近代史上,无数革命先烈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在经历无数次的探索和失败后,中国革命才取得成功。这些史实都能在学生的心灵深处产生震撼,从而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升华,逐步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
二、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
所谓发散性思维,就是围绕问题多方寻求解决问题的的过程。现行的历史教材,总的来讲比较重视科学性、逻辑性,而对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方面并没有足够的重视,这就需要历史教师在教学中来弥补。通过开展“历史小论文”“历史创作”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多层次、多角度的思考问题,培养他们的创作性思维。
一个学生在历史小论文中通过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名句,展开多方面的联想。首先“纵向联想”,指出林则徐视死如归的力量源泉来自“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和炽热的爱国之心”。接着“逆向联想”,痛斥当今社会上极少数只顾个人利益,而忘了国家利益的渣滓。还展开“横向联想”,联想到当今的青年学生应该继承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由一位历史人物,这位同学展开了如此丰富的联想,充分体现了创造性思维发散性的特点,如果经常开展这类活动,会极大地提高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三、培养学生思维的独创性
思维的独创性,包括学习过程、方法掌握与选择的独特性,思考问题角度与质疑内容的独特性,解决问题方式的独特性,学习结果表达的独特性。
1、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提出与众不同的见解。
对现成的科学理论和传统观点提出质疑是创造出新颖、超常成果的途径,也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需要。
历史教学中,教师应鼓励学生提出与众不同的见解。一个学生在《从隋亡唐兴看人才》一文中指出:隋炀帝心胸狭窄、不容贤才是导致隋朝迅速灭亡的加速器。而唐初之所以会出现“贞观之治”是与唐太宗爱护人才、善于用人密不可分的。该生从人才的角度分析隋灭唐兴,这在以往著述中很少提及。这种探索精神是非常大胆而可贵的。在指导学生学习历史的过程中,我们应引导他们善于大胆质疑,提出与众不同的见解,求得解决,这样才能进步。
2、鼓励学生标新立异
“标新”和“立异”都是一种创新。鼓励学生大胆独立思考,敢于标新立异,“反弹琵琶”这是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重要环节。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戈登在音乐教学领域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包括著述44部、论文79篇、研究报告16篇、测试工具和手册9套,他的主要著述已被译成多国文字。由于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和实践是在汲取当代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在大量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许多创新之处,因此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对美国等西方国家音乐教育领域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首先,众所周知,教学法是学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音乐教学领域主要关注柯达伊、奥尔夫、达尔克罗兹和铃木等音乐教育学者提出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教学理论和方法为音乐教学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指导,其共同点主要是从教师的角度,也就是从“如何教”的角度出发,而较少以学生为出发点。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戈登的教学理论更加注重作为音乐学习主体的学生,强调要以音乐学习者为主体来探讨音乐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着重了解儿童是如何学会音乐的。他积极探索学生学习音乐的过程,提出为了发展儿童的音乐潜能,教师要去了解为什么教(why)、如何学(how)、教什么(what)以及何时教(when)。戈登将自己的音乐教学理论称为“音乐学习理论”,凸显了学生的学习在其教学理论中的突出位置,也显现出他看待“教与学”关系的独特视角。
正因为如此,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戈登本人名字命名的“音乐教学理论”所架构和指导的音乐教学实践活动逐渐成为国外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主要模式之一。美国《音乐教育工作者杂志》(Music Educator Journal)1986年第6期出版了以“音乐教育的主要方法”为主题的专刊,将戈登与柯达伊、奥尔夫、铃木和达尔克罗兹等人所倡导的音乐教学理论和方法并列为当代最具影响力的五大音乐教学理论。③ 1996年,迈克尔・马克(Michael L. Mark)在《当代音乐教育》一书中列举了当代世界最为著名的八种音乐教学方法,其中也包括戈登的“音乐学习理论”。④
其次,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是建立在对音乐“教与学”过程长期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汲取心理学研究的相关理论,应用心理测量和分析统计等科学的研究工具,通过大量的实验研究和实证研究提出的。例如,作为戈登音乐教学理论的重要基础和出发点的音乐能力倾向理论,就是将科学测量和评价理论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的一个典型范例。戈登主持编制的数套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能力倾向测验,被看作是迄今为止最为深入和全面的,代表着20世纪美国音乐能力倾向及其测验研究的最高水平,为音乐教育提供了科学的手段和依据。以戈登的《音乐能力倾向测验》(MAP)为例,根据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施莱特(Stanley L. Schleuter)的分析,自1965年由美国著名的霍顿・米夫林(Houghton Mifflin)公司出版以来,还没有任何其他一种音乐测验工具超越它。⑤ 再如,戈登关于音乐“听想”的研究,也同样是以心理学和语言学等学科理论为依据,对音乐学习过程进行的科学探索,这种探索为音乐教育研究方法论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样板。
再次,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戈登对音乐教育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在音乐能力倾向、音乐听想、音乐学习理论、早期儿童音乐学习等方面建树颇多,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戈登本人撰写的音乐教学理论与方法的著述达三十多部,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音乐教学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Music Teaching,1971)、《音乐学习的顺序与模式》(Learning Sequence and Patterns in Music,1976)、《音乐学习的顺序:技能、内容与模式》(Learning Sequences in Music: Skill,Content,and Patterns, 1980)、《音乐能力倾向的本质、描述、测验和评价》(The Nature Description,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of Music Aptitudes,1987)、《儿童音乐学习理论》(A Music Learning Theory for Newborn and Young Children,1990),以及《音乐学习的顺序:技能、内容与模式,当代音乐学习理论》(Learning Sequences in Music:Skill, Content and Patterns, a Contemporary Music Learning Theory,2007),等等。这些著作所提出的关于音乐教学的理论和方法已经成为音乐教学的模式之一,在美国中小学和早期幼儿教育中得到逐步推广和应用。此外,戈登的许多著述已被翻译成日文、意大利文、韩文和中文等多个国家的文字。其影响已经跨越大西洋和太平洋,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传播。
最后,戈登以音乐能力倾向研究的成果为依据,长期以来致力于早期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在该领域享有盛誉。1984年,已在音乐教育界取得很高成就的戈登亲临实践一线,担任幼儿园教师,教授儿童学习音乐,并对幼儿音乐教师和家长进行培训。这一举措在美国等国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今日美国报》刊登专文介绍戈登的幼儿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他还经常亮相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 的“今日秀”(Today Show) 节目。从此,戈登的名字不但在音乐教育界,也在美国的普通家庭中广为人知。
上述四个方面说明,戈登是国际音乐教育界值得关注的人物,对其音乐教学理论和实践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国外对戈登的研究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而从国内,特别是大陆地区的情况看,无论对其本身,还是他的音乐教学思想,都还较为陌生。
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和方法首先在美国引起音乐教育界的关注,随后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逐步得到传播。自20世纪80年代起,国际上主流音乐教育杂志发表的有关戈登音乐教学理论研究的论文达数百篇。其中,仅硕、博士论文就有一百余篇。其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关于戈登音乐教学理论的传播、介绍和评价;关于戈登编制的音乐能力倾向(也有人称为音乐才能、音乐能力倾向等)测验工具的研究;关于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在音乐教学实践中的应用研究等。纵观国外有关戈登音乐教学法的研究,呈现出以下态势:第一,研究内容上,关注核心理论。“音乐听想、音乐能力倾向、音乐学习顺序”是戈登音乐教学理论中的三个关键问题,国外的大量研究集中探讨了以上内容并试图深入探究这些理论背后所蕴含的理论基础及其价值意义。第二,研究方法上,重视实证研究。大量成果采用实验法、调查法、统计法等科学研究方法,通过数据验证戈登音乐能力倾向测验工具的有效性、戈登音乐教学理论对学生音乐能力倾向发展的作用,并进一步探讨其在跨文化背景下运用的适切性。第三,研究类型上,注重应用研究。大量文献表明,国外音乐教育工作者注重将戈登音乐教学理论与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教学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借鉴该理论并运用于中小学音乐课程及钢琴、声乐、管乐等多种课程中,并关注到其教学理论对不同国家音乐课程价值取向的影响,以及对不同国家音乐教学实践的价值与局限。
台湾地区对戈登的关注和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二十年来经历了从引入、传播到结合其理论进行应用研究和推广的过程。戈登《幼儿音乐学习理论》(2000)及《即时投入》系列教材(2004)的出版,标志着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在台湾进入了实践应用阶段。诸多学者及一线教师尝试将戈登音乐教学理论运用于台湾地区音乐教学实践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大陆地区对戈登音乐教学理论的引入,可追溯至1989年其论著《论儿童音乐才能的发展基础》的翻译出版,此后约二十年间,对戈登其人及理论进行研究的成果数量很少,呈现出零散性、以介绍为主的特点。2007年10月,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音乐与智能研究中心主办了“2007年国际音乐智能教育研讨暨‘世界音乐教育之父’戈登首次学术访华”活动,表明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已经引起我国音乐教育界的初步关注。此后,学界陆续出现一些关于戈登音乐教学理论的研究成果,主要涉及其音乐“听想”理论、音乐能力倾向理论及戈登音乐教材研究等。总体而言,大陆地区现有的对戈登研究成果中,平面叙述多于纵深研究、介绍述评多于实证检验、理论探究多于一线实践,尚缺乏对戈登的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因此,对戈登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必要。
任何一种科学研究活动,其目的不外有二:一是发展理论,二是指导实践,研究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亦然。就发展理论而言,对戈登音乐教育理论及实践进行研究的意义在于以下方面。
放眼世界,拓宽音乐教育研究视域 音乐教学理论研究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外国音乐教学理论研究就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对外国音乐教育家、重要的音乐教学模式和方法以及教学改革等进行深入研究,可以补充和丰富我国的音乐教学理论。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主要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在音乐学研究领域中还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对外国音乐教学理论的研究广度和深度均有欠缺。以对外国音乐教学理论代表人物的研究为例,长期以来主要关注柯达伊、奥尔夫、达尔克罗兹和铃木等,对其他的重要教学论代表人物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当代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不仅应立足国内,更要放眼世界,学习和吸收世界各国的音乐教育成就和经验,进而开展自己的研究。大量资料表明,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已经具备公认的国际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戈登音乐教学理论的研究,无疑有助于拓宽我国对外国音乐教学理论的研究领域。
借鉴国外,构建音乐教学理论体系 世界各主要教育强国的具体国情差别很大,在发展教育的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也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长期以来都是“无不一方面自力更生,一方面从别国汲取经验教训”。⑥ 当代音乐教学理论的研究,不仅应重视立足国内,总结音乐教学经验,开展实证研究,更要放眼世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吸收国外音乐教学理论研究成果中有价值的成分,进而开展自己的研究。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也需要学习和效仿世界教育强国的先进音乐教育经验,为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作为20世纪成长起来的美国音乐心理学家和音乐教育家,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和方法以其独特的视角,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并被列入当代西方最具影响力的音乐教学理论之一。因此,了解和把握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有助于我们提高对音乐教学活动和过程规律的认识,为我国音乐教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和借鉴。
就指导实践而言,音乐教学理论研究的价值在于指导广大音乐教育教学工作者的教学实践活动。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为音乐课堂教学实践提供参考 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建立在认知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基础上,通过大量实证研究、教材编写、教学实验等,使其成果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系统性等特点,不仅在美国中小学教学实践中得到广泛推广,也大量运用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全面深入地研究戈登音乐教学理论,并取其精华,适当引入到我国中小学音乐一线教学实践中,可以为当前我国音乐教育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为儿童音乐学习提供科学依据 将科学的研究方法引入音乐教学研究,是戈登对音乐教学理论的最大贡献之一。学校音乐教育的成效如何,需要通过一定的测量和评价来体现。音乐测验的结果,不仅仅是为了发现和甄别具有音乐天赋的儿童,更重要的是去了解儿童音乐方面的个体差异,使得音乐教学更具针对性。音乐教育的测量和评价是我国当前音乐教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而戈登在音乐测验方面所做的贡献迄今无人超越,深入了解、研究、引进和借鉴其研究成果,有助于编制适合我国学生的音乐测验工具,为儿童音乐学习提供科学的依据。
《埃德温・戈登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一书以理论研究为主体,借鉴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运用心理学、历史学、教育学和音乐学等学科的研究思路,对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进行跨学科、多视角的综合研究,希望能为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本文为《埃德温・戈登音乐教学理论与实践》一书序言,
该书已由人民音乐出版社于2014年出版发行)
注 释:
① “音乐学习理论”是戈登本人对其理论体系的命名。在戈登的著作中,广义上的“音乐学习理论”包括音乐能力倾向及其测验、音乐听想理论、音乐学习顺序三大重要组成部分,狭义上的“音乐学习理论”则等同于音乐学习顺序。为便于读者理解并避免混肴,本书将戈登的理论统一称为“音乐教学理论”。
② 詹燕君著,《浅议埃德温・戈登博士的儿童早期音乐教育思想―略记“2007年国际音乐智能教育研讨会”》,第64至 66页。
③ 帕特里夏・ K.舍汉(Patricia K.Shehan)著,《音乐教育的主要方法概述》(Major Approaches to Music Education: An Account of Method),第26至31页。
④ 其他的音乐教学法分别是: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铃木的天才教育、曼哈顿维尔音乐课程研究、综合音乐感教育、卡拉博-科恩教学法。参见迈克尔・ L.马克著,管建华、乔晓冬译,《当代音乐教育》,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出版。
⑤ 斯坦利・ L.史劳特(Stanley L.Schleuter)著,《有关音乐能力倾向测验研究的书目》(Research Studies Relevant To the Musical Aptitude Profile:A Bibliography),第78至85页。
结果却自陷樊笼?《自由》通过叙事主人公“我”不由自主的生活,彰显了“我”向往自由的个人伦理感觉;同时,自由作为“我”的一种生命自觉,也是其面对社会与现实环境的伦理选择。“我”因为无故被要求辞职,对未来的人生道路产生了迷茫,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从一而终的打算”“不愿接受谁的领导了”,不断变换职业,曾做过装卸工、看门人,偶尔也做一些小生意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逐渐产生了一股厌世情绪,想要暂时自我封闭,过上一段平静安宁的生活,以求找到更好的生活出路。此时远行的朋友将他的房子托付给“我”照看,为“我”追求独来独往的自由提供了契机。然而这种自由生活自始至终不断地被外界所干扰或者打断,令“我”苦恼不已:一开始是房东的亲戚来访,后来是“我”小心翼翼地守护过的蜘蛛朋友的死亡,紧接着是与情人难以摆脱的纠葛。似乎“我”愈是追求自由,自由愈显得难以企及。仿佛个人与他人、与现实社会之间产生了某种程度的错位,而这种错位成为主人公追求自由过程中难以逾越的障碍。正如“我”在格言本上写下的那样:“当事物除了其本身以外,不再指涉其他任何事物,这时才开始有了自由”,人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关系作为伦理的基本要素,注定了个体进行伦理抉择时不得不面对沉重的道德伦理承负,承担起对周围人比如对亲人、爱人、朋友、同事等的责任,而主人公“我”追求的则是自我精神的绝对自由。这种绝对的“自由”使得他在面对现实时,不断陷入内心痛苦的矛盾纠结之中。爱情已经熄灭、自己的情人渐行渐远、对“我”而言已经形同陌路,但是,当主人公想要与自己的情人分手时,却始终难以迈出这关键的一步。当他没见到自己的情人时,他很容易“表现得冷酷而强硬”,可是一旦看到情人越走越近的时候,他所有那些“坚信的跟她分手的理由,以前从来也没有半点怀疑的理由,现在似乎变得虚假和可笑”。主人公这种态度的暧昧是出自同情怜悯之心还是源于爱情的余烬,作者并未明言,然而社会道德伦理观念对主人公本身的影响显而易见。也许主人公意识到,与他人的交往会致使个人自由的丧失,从而选择了逃避现实,将自己封闭起来。一方面他为了自由,企图摆脱现实中的伦理关系,另一方面却又无可避免地受到伦理因素的影响,这种无法摆脱的内在矛盾是其追求自由而不得的主要根源。主人公在主观上努力切断与周围事物的联系的做法难免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具有自己的道德上帝的个人在社会中生活,与他人交往,就会出现个体化的道德冲突,产生道德事件”。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亦写道:“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的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人更是奴隶。”的确,人要在社会上生存,就必须与他人交往,这是人生来无法回避、必然要承载的伦理重负,与人交往是人与生俱来的宿命。人无法忍受因脱离人伦关系而产生的孤独感,正如小说中蜘蛛乌尔苏斯不能离开食物而存活一样;蜘蛛会因缺乏食物而死亡,同样,人如果没有与他人的交往,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小说以相当多的篇幅叙述了“我”与乌尔苏斯在一起度过的一段生活,我们认为,作者之所以如此精心布局,正是为了强调“我”的处境与蜘蛛的相似之处。蜘蛛乌尔苏斯与主人公有着相似的冷漠,每当它捕获到猎物,它“并不向战利品扑过去,而是若有所思地靠近,不急着把猎物紧紧束缚住,甚至有些懒洋洋的,在它身上发现不了任何饥饿难忍的特征”。然而当楼道的垃圾通道被堵塞、蜘蛛因而失去了其主要的食物来源——苍蝇,生命很快就凋零了。为了延续它的生命,“我”试图给它喂蟑螂,不知何故它最后却死掉了。蜘蛛乌尔苏斯不看重食物,最后却因缺乏食物来源而丧命;正如同“我”不愿与别人交往,最后却因脱离群体而倍感寂寞一样。因寻求绝对自由而自我封闭所导致的孤独感令“我”难以忍受,这种沉重的情绪压抑着“我”的身心,这种与世隔绝的痛苦令“我”无法摆脱。主人公欲通过自我的封闭换取心灵的自由,结果却引发致命的孤独感,心灵的自由反而不知不觉间被自我的情感本身所束缚。
二、安德留哈——追求极致的自由,是不负责任
“叙事伦理学从个体的独特命运的例外情形去探问生活感觉的意义,紧紧搂抱着个人的命运,关注个人生活的深渊”,作者布托夫通过对安德留哈人生命运的叙事,展现了安德留哈为追求自由而不惜任何代价的生命热情。安德留哈与“我”在处事风格上截然不同,他为了个人的自由不计代价,更少顾虑他人的看法,也不惧怕与他人的接触。他在上学期间因为痴迷旅游没有参加考试而被学校开除;随心所欲地花钱却全然不顾欠别人的债务这一事实,导致负债累累,甚至不得不让父母替他还债,致使流氓对其家人纠缠不休,置亲人于危险之中而不顾;为了躲避债务,爱子心切的父母不得不将心爱的儿子暂时安置到精神病院,以躲避追杀,之后他又逃出了医院。虽然用常人的观点来看,安德留哈完全就是一副无赖模样,然而这一形象又体现出人类对自由的执着向往。主人公与安德留哈一起在冰天雪地中冒险畅游,当他与安德留哈失散并且由于身体羸弱开始产生悲观念头时,安德留哈的出现鼓舞了“我”继续坚持下去的信念,此时此刻安德留哈对“我”来说就像一颗闪耀的晨星,他的坚持不懈令人顿时肃然起敬,使得两人最后成功脱险。因此,可以说,在安德留哈身上存在着一种永不言弃、积极进取的可贵精神,无论作者是否有意为之,这一形象的塑造毕竟体现出一种超越现世的伦理诉求,即对人类求生信念以及积极追求自由的勇敢精神的肯定和认可。然而,安德留哈这种随心所欲、不顾一切的个人主义自由理念在客观上却不断给他人带来麻烦甚至危险,而且他自己也在主观上陷入了伦理道德的困境。不管怎样,“他都敏锐地感觉到社会上思想家的压力,思想家强加给人们并不轻松的义务:这样或那样的实现自我,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突然产生了冒险运送核弹的想法,之后,安德留哈因为处理债务问题而没有成行,放弃了这次痴人说梦的行为。由此可见,在他给家人带来危险之后,自己无法再心安理得地继续随心所欲、进行追逐自由的探险了,良心的不安和负疚感迫使他暂时放弃个人自由并着手解决家人遇到的麻烦。道德观念在每一个个体身上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因为人“不得不受自然界的支配,特别是不得不受他的同类的支配”。秉持自由伦理观的个体不得不面对整个社会所凝聚积淀的理性伦理观念的制约。基本的道德观念作为一种理性伦理,植根并且缠绕于每一个个体之上,如果极致地追求个人的自由,而全然不考虑周遭的人和事,势必会伤害到他人的感情和利益,从而破坏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存的关系,这也不是每一个秉持自由伦理观的个体所愿意看到的。深深植根于每个个体之内的普遍的理性原则势必会问罪于不负责任的个体本身,使其陷入自由伦理的困境。
三、结语
“期待视野”在姚斯的接受美学思想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但这一概念却不是姚斯最早提出并应用的。最先把“视野”这一概念引入哲学的是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和尼采,存在主义先驱海德格尔也曾在其文中提到过“视野”,他认为其构成了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并将这一概念称之为“先有”“先见”“先知”,阐释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伽达默尔更是在其著作中反复提及“视野”二字,并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科学哲学家波普尔和社会学家曼海姆是最早将“期待”和“视野”合并使用的两位大家,表明了与文化事务的先在联系。艺术史家冈布里奇把“期待视野”定义为一种“思维定向,记录过分感受性的偏离与变异”。姚斯将“视野”这一概念进行重构,以现象学美学和阐释学美学为主要文学理论基础,把伽达默尔和海德格尔所称的“理解视野”被姚斯改造成为“期待视野”。姚斯的“期待视野”以解释学为其基本研究思路,在他看来“期待视野”是指阅读一部作品时读者的文学阅读经验构成的思维定向或先在结构,读者通过调动自己的各种经验、兴趣趣味、个人素养、个人理想等积累,在作品面前综合形成的一种对文学作品的最高欣赏要求和欣赏水平,在具体的阅读活动中,表现为一种潜在的审美期待。由此,姚斯提出了期待视野的两种文学形态:一种是狭窄的文学期待视野,一种是在更为广阔的生活期待视野。阅读视野就是以上两种视域相互融合构成的。
二、“期待视野”的内涵
“期待视野”这一概念从内部结构上分析是三部分组成的,即类型的现在理解、已经熟识作品的形式与主题、诗歌语言和实践语言的对立。前两部分是指读者在文学接受活动中的定向期待,第三部分是指接受活动中的创新期待。
(一)定向期待划定了文学接受的基本方向。接受主体在文学接受活动过程中会构成一定的审美心理,并会在这个相对的时间内形成较为稳定的阅读心理定势。这种状态是由“主体的需要和相应的客观环境”因素决定的儿这种既定形成的接受主体的“心理定势”就是所谓的定向期待,它是读者进行文学接受的前提,也将影响或决定继起的文学接受活动。读者进行文学接受活动时,其生活经历和文学经历会对文本形成一种阅读期待视野,当读者以定向期待投入作品之中时就会自动填补文本中的空白并连接其断裂的部分,充分体会文本的意味。这种表现就说明读者的阅读期待是具有预期性的,也就是文学接受活动中形成的“自我世界”,并会试图将作家构造的“作品世界”纳入其中来实现同化。两者相重叠的部分就是作品被理解的部分,也就是所谓的定向期待视野。可以看出,定向期待为文学接受规定了基本的走向,对文本的任何理解都是定向期待的重新整合。
(二)创新期待使文学接受得以升华。人在进行文学活动的时候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会不断通过自我调节,积极地改变和应对新事物。所以说,如果读者在文学接受活动中以定向期待进入,那么在阅读过程中,读者的阅读视野就不会随其自身的文学经验的增加得到相应的充实与提高。也就是说,读者在定向期待的作用下,对作品进行理解,对读者而言,作家所创造的作品世界不一定与其定向期待视野一致,对于陌生与新鲜的作品世界,读者有可能会排斥,也有可能引起好奇,于是敞开已有的期待视野来接受新的文学经验从而顺应作品,这就是所谓的创新期待。读者应以定向期待为基础对文学作品进行主体理解,并在创新期待视野的推动下不断寻找和修正定向视野,伴随文学接受活动的发展,使其阅读期待视野得到升华
(三)审美距离说。姚斯认为文学史就是作品和读者的期待视野相互作用,不断产生审美距离而发生期待视野的改变,从而产生新作品的过程。姚斯将既定期待视野与新作品之间出现的不一致命名为“审美距离”。作品的创新与读者期待视野之间的距离,决定了文学作品的艺术特性。好的作品往往既满足读者的定向期待,又不断打破他的定向期待,以塞万提斯的著名作品《唐吉坷德》为例,人们在进行文学接受过程之中,既定的定向期待视野是对美妙神奇的古老传说的追求,但细读作品,读者就会发现,文章写的并不是他们心里期待的传统意义上的骑士小说,而是一部讽刺意味极浓的作品,这打破了读者在阅读初期的期待视野,被改变讽刺性地被现实。即便如此,这部作品还是成为了流传历史的经典作品,在全世界享誉盛名。引导并形成了读者对骑士小说的新的期待视野。所以说,文学的接受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建立、改变、修正、再建立期待视野的过程。
(四)个人期待视野与公共期待视野。姚斯认为,接受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公共期待视野。他将期待视野分为个人期待视野与公共期待视野,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共同期待的视野就是所谓的公共期待视野,它决定这这一时期个人期待视野的生成、变化与发展,使其在进行文学接受活动中所受到的公共期待视野下开始并完成。公共期待视野是群众个体期待视野的融合与升华,它伴随个人期待视野的发展而发展。公共期待视野作为一个时代的文化视野和水准的集结,决定了这个时代群众个体读者的文学接受的发展与方向。
三、“期待视野”的作用与影响
最早提出图式这个哲学概念的学者,是德国哲学家康德。上世纪初期,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首次把图式概念引入心理学。1932年英国心理学家巴特利特进一步发展了图式,并赋予了图式新的概念。1980年,美国人工智能专家鲁姆哈特经过一系列的研究,把图式这一概念发展成了完整的一套理论,为完善图式理论作出了巨大贡献。Carrel和Eidtelheld认为,任何文章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要理解文章,读者就必须启用已有的图式,再结合文章所输出的信息,不断构建语篇知识,才能完成对文章的正确理解。背景知识就是指读者在阅读前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这种背景知识也被称为图式。彭聘龄把图式称之为“心理图式”或“心理组织”,认为图式是个人已有类似经验的一种组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纷纷从事阅读理论的研究,并取得丰硕的成果,图式理论就是众多成果中最突出最有影响力阅读理论。自德国哲学家Kant在1781年最早提出图式这一概念以来,二十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期间Anderson,Rumelhart,Carrel,Johnson,Hudson都曾把图式概念引入英语阅读。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很多学者在英语阅读领域中,尝试应用图式理论进行研究实验,并认为图式理论在指导英语阅读理解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基于图式理论的英语阅读教学研究也日益增多。顾晔通过研究,得到这一结论:图式理论不仅在英语教学内容、英语教学环节和教学重点上起着指导作用,同时对教材编写有着导向作用。李慧敏指出图式理论能帮助读者掌握文章中所蕴含的语言知识、语篇知识和背景知识,同时揭示了这些知识与英语阅读的关系。吴学容在研究中之处怎样激活图式,并介绍在英语阅读教学过程中运用图式的方法。温焜用实验的手段来证明,在教学环节设计中,只有分层次运用图式理论,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阅读效率。
二、基于图式理论的高中英语教学
按照内容来划分,图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语言图式、内容图式和修辞图式。语言图式是读者先前已有的语言知识,包括词汇、句型和语法方面的知识。读者有了一定的语言知识,才能对文章的语言符号进行解码,语言图式是进行英语阅读的基础。根据语言图式,学生的语言知识直接影响到阅读理解的熟读和正确率。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扩大学生词汇量,教授基本句型和分析句子结构的能力,帮助学生提高根据上下文猜测生词的能力。内容图式是指读者在文章讨论的主题、内容和文化方面的知识。在阅读过程中,读者拥有的内容图式越丰富,对文章本身的依赖性就越少,阅读时难度就越低,阅读的速度就越快,理解的正确率就越高。由此可见,教师除了重视学生语言知识的积累,还应注重对学生文化背景知识的传授,特别要对英语国家的文化有敏感性和鉴别力。修辞图式是指读者在文章体裁和篇章结构方面的知识。要想进行有效的阅读,首先要具备篇章知识,不具备篇章知识的读者是很难讲究阅阅读效率的。因此,要想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教师必须教会学生掌握不同的文章体裁、修辞手法和篇章结构方面的知识。阅读理解是语言图式、内容图式和修辞图式相互作用的结果。读者对文章中语言符号进行解码,需要语言图式参与,而要对文章内容加以辨析、推测和验证,则需要内容图式和修辞图式的运用。要进行有效阅读,读者就得依靠这三种图式,缺一不可。
三、研究实验
为了证实图式理论对高中英语阅读有效提高的可行性,我设计了一个实验,以任教的两个平行班高一(2)和高一(3)为实验对象。两个班级总人数均为40人,每个班男生20人女生20人,出生于1997至1998年之间。两个班的英语入学成绩相差无几,分别为87.56分和87.42分。在我进行阅读前测前,两个班级的阅读课时一致、内容和作业统一。(2)班作为实验班,采取图式理论指导下的高中英语阅读教学;(3)班作为对照班,继续采取传统的阅读教学。在实验前,我进行了前测,以比较两个班的差异。前测测试题是在英语学习辅导报高一2013-2014学年中,5套英语考试卷中精挑细选的阅读理解题,四篇阅读,总分30分。为了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实验班和对照班均由班主任监考,测试时间一致,测试内容、容量及分值相同。从表中不难发现,实验班在前测中的平均成绩为18.6分,对照班的平均成绩为18.4分,均分相差无几,三个分数段的学生人数也都差不多,所以,两个班级的阅读能力在实验前是相当的。后测使用的试题也是从《英语学习辅导报》上精心挑选的,跟前测相比:题量一样,分值一样,难度相当,参加测试对象不变,同样均由两个班级的班主任老师监考。表中数据表明,在后测中实验班均分比对照班的均分高整整2分,阅读成绩要明显高于对照班。由各分数段的学生人数分布得知:实验班的高分段人数远远多于对照班,同时低分段人数明显少于对照班,低分段人数的减少说明学生的阅读成绩在提高,甚至已经进入高分段了。所以,实验班学生阅读能力的提高是非常显著的。
四、结论和意义
根据我国教育部的分类,法科类研究生主要有两类: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其中法律硕士又有法学与非法学之分。两者在培养理念上存在差异,法学硕士被定位为“学术型”或者“理论型”教育,重点是培养高等学术研究人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储备人才,而法律硕士则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实务发展之需要。前者强调知识的学习、理论研究和创新,是一种为了知识而知识的理念;而后者则更多是为了服务政治经济等社会实践,强调职业教育,是一种为了实践而知识的理念。两者的矛盾是知识本体与其社会价值的冲突或对立。然而,一味强调两种培养定位的区分,没有对培养主体、培养过程和方式以及社会需求等一系列因素进行科学考量,一方面使得两者更多地是走向同质化,没有定位上明显区分;另一方面又造成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培养与实践之间存在明显脱节。为全面了解法科类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我们针对重庆高校法学硕士生及相关授课导师、重庆法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以及银行等单位做了大量的问卷调查,尝试从法学硕士的教育培养到最终社会实践效果这一整个流程中去反观法学硕士的培养问题,以便发现“真问题”,从而更好地推动法学硕士的教育发展。
调查发现:第一,“理论型”法学硕士“弱理论”化现象明显。按照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学硕士应该是注重理论人才的培养,其培养的过程重点放在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上面,主要的去向也应是各大高校或者科研院所。但当前法学硕士教育,从其个人意愿到培养方式过程,再到最后的就业去向都与“理论型”人才定位相矛盾。一方面,很多法学硕士生从法学本科升至法学硕士,并没有致力于法学理论研究的心理准备,仅仅是因为本科是法学专业而选择法学硕士,在法学硕士学习过程中,大多数也并没有选择走学术路线,更多人职业规划倾向于社会实践;另一方面,从最终人才走向看,法学硕士去向没有像培养目标设想的那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者走向高校、科研单位等,相反大部分是走向公务员机关、银行、律师事务所和公司等实践机构。反映了师生对法学硕士“理论型”定位的看法。此外,从培养方案来看,法学硕士的教学方式与课程设置也并没有很好地体现“理论型”人才定位的要求。大班填鸭式教学、对学生学术要求的低质化以及课程设置上诸多弊端使得法学硕士强调“理论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失去意义。如:课程安排方面,就存在课程设置太少、课程设置与本科相同而没有体现研究生课程的理论深度、课程设置没有反映理论前沿和缺乏实践性课程等问题。特别是课程设置与本科课程并没有太大区分、课程设置不能反映理论前沿及热点问题,会导致授课范围非常广泛,但理论深度和创新度不够,从而使得法学硕士“理论型”定位大打折扣。
第二,“实践型”法律硕士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实践要求。法律硕士的设置,原本是为了解决我国法律实践人才的稀缺,但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律硕士并没有很好地解决我国社会实践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问题。众多单位和行业反映,法律硕士尽管有其一定的交叉学科的优势,然而在向社会输送专业“法律知识”产品时尚显稚嫩。从法检系统、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等实践单位对于法律硕士的反馈来看,法律硕士普遍存在法学理论功底不深、法律思维方式欠缺以及法律信仰不坚定等缺陷。而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一方面说明了法律硕士并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实践需求,另一方面也凸显了对法学硕士的需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高且实践性、独立性强的职业,需要在大学教育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专门职业培训后,才能进入其职业,担负起职业所要求的职责。法律硕士此等困境也正是说明法律学科是一门需要长时间专门训练的学科,没有长年累月的法律理论熏陶,仅仅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不可能形成缜密的法律思维和具备坚定的法律信仰的,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此外,法律硕士的实务性训练也没有达到预想效果,大多数实践性的教学仅仅停留在表面形式之上,很难帮助学生取得先机。
第三,法科研究生人才“假性过剩”现象严重。一方面,法科类研究生招生规模一直在扩大,就业形势却十分严峻,《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显示法学本科就业率连续3年垫底,法科人才供过于求,造成形式上的“人才过剩”现象;而问题的另一面却是过度扩张培养的法科研究生并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从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普遍反映看,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存在诸如缺乏现代法治精神,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学生的实践能力不强等问题。这种现象凸显了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与实践的错位,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培养定位存在问题。具体就法学硕士来说,其主观上“理论型”培养的定位,必然会导致法学硕士人才的过剩。法学硕士理论型定位,是为高校、科研单位储备优秀的教学科研人员,但对于此种需求的具体情况(如人才需求的容量、结构、层次等)没有深入了解,使得培养教育与社会实践之间存在脱节。从当前我国法学硕士的培养情况来看,每年法学硕士的招生规模与法律硕士的招生规模基本相当,而社会对实践型人才的需求与对理论型人才的需求则不成比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远远大于理论型人才的需求,如果法学硕士坚持单一“理论型”培养定位,就必然会导致大量法学硕士与社会需求脱节,法学硕士“人才过剩”。
二、反思:法学硕士打破单一“理论型”培养定位之必然性
法科研究生教育定位上的“理论型”与“实践型”区分,反映了人们对于事物认知的传统观念,即“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认知理念。然而正如美国学者伯尔曼所说,“新的时代将是一个‘综合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面,‘非此即彼’让位于‘亦此亦彼’,不再是主体反对客体,而是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克服渗入了一切分析形式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才能在更高水准上达到辩证的综合。”法学高等教育也应有此精神,要辩证地看待职业性与学术性、理论型与实践型,不能过分强调两者之区别。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诸多的困境,不仅从法学培养过程中可以发现,也可从社会实践中得到证实。针对这些问题,考虑到当前我国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长期并存的现状,以及社会对实践人才与理论人才的需求结构的不同,我们认为有必要打破单一的“理论型”定位,在注重理论的同时注重实践性教育,强调法学硕士的培养定位多元化,在健全法律人格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培养定位。
第一,符合法学硕士教育实际情况。注重法学硕士培养多元化,符合当前我国法学硕士的教育实情。首先,从法学硕士生的意愿来看,学生们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着不同打算,许多法学硕士生都是朝着实践部门进发。对于这些法学硕士生,应该鼓励他们多元化发展,加强实践学习以便更好地走向实践岗位,追求自我价值最大化。其次,从法学硕士的培养过程看,鼓励法学硕士多元化定位培养也是符合实情的,法学硕士一方面会去进行深层次理论上的学习,在导师的带领下进行科研活动,另一方面大多数法学硕士生也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且实践时间并不短。最后,这也符合法学硕士就业需求。单一的理论型定位,并不利于法学硕士的就业,因为社会对于理论型人才的需求是有限的;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法学硕士最终都会走向实践岗位,如果仅仅强调“理论型”人才培养定位,大多数法学硕士将很难适应社会需求。
第二,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实践要求。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研究生教育产生于社会对专业知识和专门人才的需求。专门人才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是促成研究生教育发生的动力源泉。法学硕士教育也应该回应社会实践的需求,而今天的社会对于法律实践人才的需求是巨大的,远远大于对理论型人才的需求。当前,法律硕士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实践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社会对于法学硕士的需求,法学硕士教育应该正视这个需求。相对于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在许多方面都具有优势。法学硕士学习法律一般都超过六年,其法学理论功底较法律硕士更为深厚,且经历长期的法律氛围的熏陶,具备缜密的法律思维以及坚定的法律信仰,这些优势都使得法学硕士在实践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反映了相关用人单位对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选择意向)。法学硕士的教育,应该打破单一的“理论型”定位模式,强调多元化培养,加强法学硕士的实践性培养,以符合社会实践要求。
第三,符合法学学科应用性和理论性双重本质属性。法学学科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但同时也具有实践性的本质属性,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从来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从某种程度上也说明实践性是法学本质属性之一。法律从其起源、发展到最终的目的,都与实践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法律本质是实践性的。学习法律知识,固然要重视理论学习,但也要具有实践性的属性和使命,我们不能脱离社会实践去研究纯法学理论,更不能用脱离实践的法学理论来指导实践。“法之理在法外”,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学习法学理论是为了满足社会实践的要求,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法学硕士是掌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强调其多元化培养符合法学应用性和理论性的双重本质属性。第四,符合高等教育“理论型”与“实践型”相融合的趋势。19世纪至今,人类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以及知识社会的巨变,高等教育从关注人的理智发展、满足学者“闲暇的好奇”到适应社会特别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从远离社会的“象牙塔”到游离于经济社会的边沿再到走入社会的中心,其适应性在逐步增强。具体从理论型与实践型教育的发展趋势看,以二战为分水岭,二战前的研究生教育,强调两者截然区分,理论型研究生“只进行纯知识、纯学理的探求”,而实践型研究生则主要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然而,二战后的研究生教育,在经历单一的学术性独霸天下的时代和职业性逐渐显现直至居于主流的时代后,进入理论性与职业性的共生融合时代。从两者最初的矛盾冲突到后来的和谐共处,是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表现。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也应该顺应此趋势,加强两者的融合,在理论扎实的基础上注重实践性培养。
三、出路:法学硕士应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础上实行多元化定位
高等法学教育非常重要。法治的完善、社会的进步、法治国家的理想等一切都根植于社会生活中的现实需要,都是法学研究生教育发生的逻辑前提。“因为这一切的实现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实现该制度的主体,……法治的实现有赖于法律家群体的才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学院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定位很重要。对此,我们认为法学硕士培养定位要辩证地看待,既要认识到培养定位的确定,有利于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定位,学生质量的提高,能对社会需求起到结构化调整的作用,也应看到定位的开放性与多元性,不能仅仅依据公权力、学校单方面的主观定位,还要兼顾学生的主体意愿、社会现实需求等因素。对于法学硕士的培养定位,应在保证具备健全法律人格的基础上,鼓励个体差异化发展,实现自我价值最大化。
(一)培养定位:健全法律人格基础上的多元化定位首先,法学硕士应该具备健全的法律人格。我们认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才首先要具备健全的法律人格,不管其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必须以此为基础。健全的人格教育,是法学院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令人尊重的法学院”的前提。无论是学术型还是职业型法律人才,最重要的素质是具备法律人的职业伦理与道德。健全的法律人格,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即法律学问、法律思维和法律信仰。关于法律学问,孙晓楼先生曾说过“我以为法律人才,第一要有法律学问;其次是法律道德;其三是社会常识。”法律知识是法学硕士生所必须具备的前提素质,也是区分法学硕士与其他专业乃至法律硕士的重要标准,其本身的特点决定法学硕士应该具备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说到法律思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律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是不可能应对好法律问题的,因此,“像法律人一样思考”是非常重要的;至于法律信仰,需要强调的是,拥有健全法律人格的法律人应该是拥有法律信仰的。当然,法律信仰不仅仅是一种理念、一句口号,更重要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上。这就要求我们培养的学生,未来在成为政府公务员以后,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作为一名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应当恪尽法律职守,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应当依法理性表达法律诉求,依法解决面临的矛盾纠纷。此外,法学硕士生还应该承担起传播法治,让更多人认识法治意义的任务。其次,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础上定位多元化。法学硕士的培养定位,一定程度上也在考验法学院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作用和功能,是培养学术型人才,还是社会实践型人才?从现代社会来看,法学院的功能应该是多元化的,任何单一的定位都可能既不符合社会实践也不足以引导社会向前发展。正如国际法律中心(ILC)在《时代变迁中的法学教育》中强调的“法学院,被视为多功能的中心,他们可以开发巩固法律体系所需的人力资源及其理念;他们可以确定研究及智力成果开发的方向;他们可以解决从到刑事司法领域的各类问题;他们可以将土著语言作为法律执行的工具以促进其发展;他们可以帮助其他机构培训法律助手;他们可以为公民在学校的普法教育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以及帮助媒体更为智慧地对待法律;他们还可以为需要取得特许技能的法律职业者组织或者帮助其组织高级的专业法律培训。”对于法学硕士的培养定位也应该多元化,一方面,现代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既需要学术型人才,也需要实践型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需要理论型人才,公司、律所等单位对于实践型人才十分渴求。从发展趋势来看,传统上对人才类型需求单一的单位,现在对人才的要求也逐渐丰富起来,律所、公司等单位在青睐实践型人才的同时,也注重理论人才的储备,高校、科研单位等对实践型人才也十分感兴趣。另一方面,这也是对个体差异性的尊重。个体对于事物的看法、喜好是不同的,我们不能按照一个预先统一不变的标准去要求具有差异性的个体。法学硕士在进入硕士阶段学习后,其将来的方向应与其兴趣能力挂钩,而不是预先设定。实现法学硕士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础上的定位多元化,是尊重个体差异性的表现,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各展其长,实现个体才能最大化、价值最大化。图1给出了法学硕士的1+N定位模式。
(二)培养方式:以健全人格为基础的多元化培养
1.课程设置:法律伦理教育与专业课并重如前所述,法学院应强调人才多元化培养,但前提是保证人才输出质量,首要的是健全法律人格的培养。法学硕士健全法律人格的培养至关重要,包括法学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信仰。首先,在法学知识方面,社会对于法学硕士首要的期望就是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法学硕士的培养过程中,也一定要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设置必修的专业课就是帮助学生加强法学理论学习。同时,开设大量的选修课,让学生有大量的选课空间,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我国高校对于法学硕士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并不是十分合理,应该参照其他国家、地区高校先进经验加以改进。其次,在法律思维方面,法律思维就是要求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从法律人的角度去认知世界,这是对法学知识的更深层次的要求,法学硕士的培养应该开设一些法律思维培养的课程,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最后,在法律信仰的培育上,法律信仰不能抽象化,而应该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之中,将抽象的法律信仰转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如课堂上的角色模拟,让学生体验法官、律师、检察官等不同法律人角色,从而更好地把握法律信仰的深意。
2.教学方式多样化法学硕士的课程教学应该多样化,不应局限于课堂老师讲课。研究生的培养说到底还是要落实到具体的教学之中,而教学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学的效果,进而影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当前,许多老师迫于评职称、评优等现实压力,都偏重于科研而轻视教学,对于授课没有很多兴趣。教学的方式非常单一,基本上是以老师的讲授为主,还停留在本科教学的套路上。对于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的一些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方式,都视而不见或全然不会;教学过于以自己为中心,授课的内容多半是根据自己最近研究内容来定,方式更多的是个人演绎,很难保证学生听课效果。为此,有必要创新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听课效果,广泛地运用讨论式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新型教学方式。在这一方面,澳大利亚的法学教育非常有借鉴意义。当代澳大利亚法学教育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他们强调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的方法应该是学生能够感兴趣的、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的方法,注重传授学习的技巧和能力,认为这个远远重要于学习知识本身。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学习的方式,学习的效果得到保证,老师只是起到辅助作用。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案,不仅仅应体现在课堂之上,还应体现在教材的设计、教学课程的安排、教学场地的布置等各方面,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
3.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法学教育不应该局限于学校,还应扩张到学校之外,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联系。这样既能让学校教育有更加坚实的实践基础,也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法学硕士中选择从事实践性事业或者对此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进一步加强对实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走向岗位,或者通过实践来判明自己是否适合实践之路。理论指向与实践指向的研究性教学在教育过程中交融在一起,互相影响彼此促进,理论研究有利于实际问题的准确发现和合理解决,为学生的未来孕育发展潜力;而实践指向的探究又有助于理论研究的深入,为理论难题的破解寻找对策。实践与理论相互补充,彼此呼应。此外,我们在强调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同时,也要体现在对于法学硕士的评估上。当前我国高校对于法学硕士的评估存在形式化、单一化和片面化的问题,大多数评估手段还停留在所修课程的期末成绩上,没有发挥评估的激励作用和让学生发现自我的目的,相反很多学生为了评估刻意迎合。一个优秀的评估系统应该更多地激励学生反思未来职业道路、优缺点,指导学生获得相关的学习机会;激励并引导学生在整个法学院学习期间逐渐进行复杂的工作,积极承担更多的责任。为此,我们应该从多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估,以促进学生自我发现、自我激励为目的。
四、余论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经济集聚城市化
一、引言
城市经济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发展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早在古希腊甚至更早的时候,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就开始从劳动分工的角度关注城市经济问题了(Xenophon,BC.427-355;Plato,BC.380;WilliamPetty,1683);到了古典经济学的时代,城市经济学出现了一个小的研究,当时不仅有城市“劳动分工”说(AdamSimth,1776),而且还盛行另一种可用以解释城市的经济学说——古典区位理论(Thunen,1826;Weber,1909;Christaller,1933;Losch,1938;Isard,1956)。可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以后,城市经济学不仅没有在马歇尔天才的综合之后如虎添翼,反而却经历了长时期的沉寂、徘徊。其间,虽然也曾有过多次试图推动城市经济学的勇敢的努力,但它们最终均功亏一篑,以失败告终;到了199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经历了一番反思和调整之后,终于涌现了两股试图融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参见图1。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在1964年阿朗索(Alonso)出版了《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之后,城市经济学却在新古典经济学对城市经济现象无能为力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门具备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诞生。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的历史如此悠久,但为什么却在古典经济学之后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漫长岁月里相对沉寂,甚至长期被排除在主流经济学之外?还有,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曾经出现了几次试图将城市纳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为什么它们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再者,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再次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并使之融入主流的努力,这些努力是否能成功?等等。为了对这些问题做出较为系统的回答,本文将按如下顺序组织:第二部分回顾并评价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简评以屠能为代表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及其与城市经济学之间的关联;第四部分对新古典时期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的种种努力进行评述;第五部分对近年来十分盛行的“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进行评述;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以及对城市经济学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古典劳动分工”说——最早的城市经济学
早在古典经济学产生以前,有关城市的研究就已经出现了。古希腊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55年)就曾从分工的角度来研究人口集中和专业技能以及产品开发之间的关系(Gordon,1975)。人口集中无疑是城市出现的先导,而专业技能的提高和产品开发无异于专业化和产品的多样化,很显然,这已经是最早的有关城市的经济学说了。
此后,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380年)则遵循着色诺芬的这一思想路线,并将之向前推进了一步。柏拉图写道:“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是对人的需要的一种反应……由于这种对劳务的相互交换,大量的人便聚集在一起,并聚居在我们称之为城市和国家的地方”(Plato,Republic,Ⅱ,pp.369)。柏拉图的这段话为城市产生于专业化和分工确立了经济基础,并奠定了交换理论的基础。很显然,在柏拉图那里,是专业化创造了互惠的相互依存,而互惠的相互依存又确立了互惠的交换,在这当中,城市与分工和专业化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城市提供了对单个商品的相当大的需求,因而,分工和专业化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城市内的分工和专业化又提高了这里的工人们的技术和生产效率。
17世纪、18世纪,“古典劳动分工”说在解释城市问题时仍然占据一定地位,比如,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已认识到,大城市与劳动分工的内在关联以及专业化的好处等这些问题。尽管如此,只有到了亚当•斯密那里,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思想才日臻完善。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专业化、分工经济的独一无二的一般性分析方面,而且,也体现在他将专业化和交换视作为城市乃至整个市场理论赖以建立的基础方面,“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就是都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通商……这里,分工的结果就象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都市是农村剩余物的市场……都市的居民越多,其居民的收入愈大,农村剩余物的市场愈广阔……都市附近的农业家和耕作者,从谷物售价所得的,不仅是农业的普通利润,而且包括自远地运来出售地谷物的全部价值。此外,他们还节省了这些东西的远途运费的全部价值”。
在这里,斯密不仅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好处进行了阐述,而且也对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进行了阐述。若用希克斯(Hicks,1965,第38页)的一个简单公式,g=(k•p/w)-1,那么,斯密的上述看法则更为直观,其中,k代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比率,p代表劳动生产率,w代表实际工资率,g代表物质增长率。很显然,在实际工资率w给定的条件下,一国或一个城市的经济或财富增长便主要取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之间的比率k和因分工扩大而导致的生产率p的提高。在斯密看来,k的增长是有限度的,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劳动分工。由此看来,斯密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而且也是第一位系统地从劳动分工角度来论述城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经济学家。
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优点在于:它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的好处、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等看法均颇富创见性,但由于这些阐述比较零碎、散乱、没有模型化,因而其内部组织和架构颇为散乱,甚至根本不是以城市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因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它在后世的传播。
三、古典区位理论——城市经济学的摇篮
进入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在当时的后发展中国家——德国——萌发,工业革命的迹象已经凸现,但农业经济仍占据德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屠能以他对城市周围农业地租和土地利用的精彩分析受到了当时的主流经济学一定程度上的接纳。虽然屠能(VonThunen)开创的理论(TheIsolatedRepublic,1826)阐述的是农业土地利用和地租问题,但从另外一面看,它也是一部经典的城市经济学力作。
在屠能的理论中,一个孤立的城市(镇)作为整个农业生产布局的中心事先给定,在它的周围布满了为它供应农产品的农户;同时,每一种农作物的产量和运输成本也各不相同,相应地,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密度也各不相同。假定存在着农户与土地拥有者之间的竞争,并且每一个体均追求其自私利益,那么,农户之间相互竞争土地的结果,将使地租从中心向由高向低依次递减,直至为零。由于每个农户将面临地租和运输成本之间的两难,并且不同作物的运输成本和产量也各不相同,因此,农作物的生产将以同心圆的形式出现。给出了屠能模型的最直观的结果。该图横轴代表距离中心城镇的距离,纵轴代表租金。图中上半部分是均衡的“竞租曲线”(bindrentcurve),也即在任一给定的距离时农户愿意支付的最高租金。由实线组成的包络线定义了租金级差。该线的不同部分代表,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者愿意比别人出更高的地租,结果便会得到图下半幅同心圆式的种植圈层。越靠近最里层,土地的租金就越高,运输成本越省,而最外面的土地租金为零,但运输成本最高。
从上看,屠能的理论似乎仅能对很多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问题给出一个简化的解释,比如,它能解释不存在李嘉图式肥沃程度差异条件下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可能性,也能解释农户与市场的距离、农户售卖农产品所得的价格和租金之间的关系。然而,该模型在多方面的扩展也使得它成为现代城市经济学的一块理论基石,比如,该模型可被修改并用于考察城市的土地利用问题,这构成了后来的“新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素材(Alonso,1964),又如,在更近的时期,通过建立有关集聚经济的模型,该理论又可以被扩展到探索中心城市与次中心城市的内生形成问题(Weber,1909;Marshall,1890,1920;Christaller,1933;Hoover,1937;Losch,1944;Krugman,1991a,b;Fujita,1999a,1999b,ect.)。屠能生活在典型的农业时代,当时盛行所谓“规模报酬不变”的农业经济,这也许正是他的模型能够与以竞争范式为特征的诸多新古典应用相容的根本原因所在。然而,屠能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与古典和前古典时期用劳动分工解释城市经济问题的思想格格不入,前者的根本特征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的实质则是不完全竞争和报酬递增。更为重要的是,他以城市作为一个外生给定的中心作为分析的开始,也就是说,他的模型的重心在于理解如何促使经济活动远离中心的所谓“离心力”。对于使经济活动集中的所谓“向心力”,他的模型没有也不可能提供任何解释,这样,有关城市为什么形成以及怎样形成的关键思想便被他人为地假设掉了。
在屠能之后,古典区位理论形成了两个基本分支:第一个分支是要考察:在给定所有其他“经济人”区位的情况下,如何最小化某一特定“经济人”的成本问题,也即“最小成本区位问题”。该分支主要由韦伯(Weber,1909)、艾萨德(Isard,1956)、穆斯(Muses,1958)、萨卡世塔(Sakashita,1987)、贝克曼(Beckmann,1987)、师叶和麦(ShiehandMai,1997)等继承和发展;另一分支则要考察:在给定厂商相互直接竞争的条件下,厂商们如何寻找最佳的区位,以及在需求信息的条件下控制它们的市场区域问题,也即“中心地理论”和“相互依赖理论”,该分支主要由克里斯蒂纳(Christaller,1933)、勒施Losch,1938,1940)等继承和发展。这两个分支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城市经济问题的某一方面,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能够解释厂商在城市中心集聚的趋势,克里斯蒂纳的“中心地理论”能够解释城市体系在具有不同区位的市场区域上存在的原因,但是,它们在解释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均面临着难以克服的缺陷:
第一,它们在解释城市区位问题时大多借用了物理学、几何学而不是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结果便在客观上限制了它们在经济学界的影响力。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中运用了“物料指数”、“位置权重”和“劳动系数”三个工具来解释工业区位中的最小成本问题,但该决策问题中的决策者到底是谁,是一家工厂还是企业主?如果是厂商,它是私人厂商还是其他?韦伯对此并未给予任何交代,换句话说,韦伯所说的最小成本问题既不是关于理性决策者如何做出合理决策的问题,也不是这些决策者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从而产生一个特定结果的问题,因此,严格地说,韦伯的理论与经济学理论没有多大关联(Krugman,1995)。还有,克里斯蒂纳和勒施的“中心地理论”讲述的是在权衡了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之后,生产者决定集聚在一起形成一种城市结构,为相互交错的六角形市场区域提品,这的确是一个关于个体相互影响的决策问题,但是,它没有给出明确的决策者是谁,也没有言明决策者决策时的市场结构或者厂商是否存在相互作用问题,因此,正如克鲁格曼所说,“中心地理论提供的是某种纲要,一种可以把你对城市系统的思想和数据结合起来的方法,而没有提供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来解释观察到的结构的经济模型”。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中的很多变量均表现出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y)和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以及外部性的特征,比如,城市的人口聚居区在空间上是不连续的,大城市的人口在集聚到一定的规模后可能会停止增长并在它的周围产生出更多的中小卫星城,还有,由于外部性的影响,一定量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供多倍人使用等等,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经济活动具有非线性和报酬递增的性质,因此,成本和收益很难完全体现在商品的买卖价格上,这样,传统的边际分析方法便无能为力,而应该用专业化和分工的方法来求解。而事实上,大部分的古典区位理论均在一个轻松的假定中将城市形成以及它的重要特征剔除掉了。
总之,古典区位理论建构在完全竞争、利润最大化、完全信息、即时调整和局部均衡等原理的基础上,它所作的假定与农业经济或者不发达的小城镇经济相匹配,但是,当工业经济的发展日益走向成熟,知识、信息和技能的重要性以及城市的集聚优势日益彰显的时候,它难以对城市经济的核心——城市形成——做出解释的缺陷,便成为其致命伤。结果,古典区位理论便走进了其理论研究的死胡同。
四、新古典时期的城市经济学——无能而无奈的努力
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基本处于沉寂阶段,主要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学和古典区位理论一样,均与完全竞争和最低限度的政府干预相容,这就决定了它难以对城市经济活动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有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人理性,对价格和彼此之间的活动具有完全知识。企业被假定为规模较小、不能行事其权力的价格接受者;生产要素均在公平的市场上交易,因之生产者能为他们的生产活动支付全部费用,而消费者除非得到合理补偿,否则不会被强制地容忍污染和噪音;所有的商品完全可分,且能以极小的数量进行生产和消费;最终所有的经济活动在价格机制下均达致最优的均衡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城市经济是个非常不完善的领域,也即它以广为分布的外在性为特点,因此,客观上看起来比较理智的资源分配事实上很难办到,此外,城市的投资和生产倾向于“大批量、大规模”,这很难与“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相容(参见Button,1976,pp.3-6);更加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以空间上的集聚为主要特征,这样的客观现实均与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报酬递减等不相符合。
另一方面,在“马歇尔综合”的时代,经济学界流行的数学方法是所谓的“微积分法”。微积分法对于处理完全竞争和商品、要素完全可分的传统新问题得心应手,可对解释地理空间、城市等具有非线性特征的问题却无能为力,而用于处理城市和空间问题的数学工具——非线性规划、库恩—塔克条件等直到20世纪50、60年代才先后出现,这样,在经济学形式化日益盛行的19世纪后半叶,新古典经济学家只好满足于现实,在现有的条件下构筑城市经济学的大厦,结果便导致了城市经济学在新古典时期沿着两个完全不同的路径演进:第一条路径主要是继承所谓的“马歇尔传统”,将城市经济问题放在“外部经济”这一黑箱中来处理,从而演绎出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的诸多文献;第二条路径便是对屠能的理论进行简单地扩展和修补,也就是20世纪60、70年代“新城市经济学”的工作。
(一)用外部经济来解释城市
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现象的始作俑者是马歇尔,他不仅最早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而且首开了运用“外部规模经济”解释空间集中和厂商相互接近的优势,“当一种工业已这样选择了自己的区位时,他会是长久设在那里的:因此,从事同样的需要技能的行业的人,相互从临近的地方得到的利益是很大的……雇主们往往到他们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有专门技能的优良工人的地方去;同时,寻找职业的人,自然到许多雇主需要像他们那样技能的地方去,因而在那里技能就会得到良好的市场”。
更一般地,马歇尔所说的同一产业的厂商相互毗邻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地理上集中的产业可以支持专业化的投入品生产者;第二,雇佣同一类型工人的厂商的集中可以相互提供劳动市场蓄水池的作用,也即当一个雇佣者的经营不好时,工人可以在其他的雇主那里找到类似的工作,反之,当他经营好时,又可以雇佣到更多的工人;第三,厂商之间的地理集中可以共享某些有用的信息。然而,不幸的是,马歇尔对城市或工业集中问题的处理法,给那些试图进行正规模型化的后来者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外部性是什么?它到底是技术方面的,还是金融方面的,若是前者,则它会通过直接影响个人的效用或者厂商的生产函数而实现其作用,从而它与竞争范式相容;但是,若是后者,它将影响以价格机制作为交易中介的厂商、工人和消费者,比如,厂商相互临近可以相互借债、融通资金,但是,当他这样做时,一定会与整个经济的微观机制,比如规模经济的程度、厂商垄断权利的强度和商品和要素流动的壁垒的程度有关,也就是说,金融外部性与完全竞争的范式很可能不相容(Scitovsky,1954)。事实也许正如克鲁格曼(Krugman,1995)所说,正是由于技术外部性与竞争范式相容,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假定集聚来源于技术外部性,便可以回避自己面临的模型化难题,而这样做的结果却使此后的城市经济学在劳动分工之外的另一条道上越走越远。
比如,20世纪70年代,亨德森(Henderson,1974,1980,1988等)因为沿着马歇尔的外部性的思路解释城市经济问题而受到城市经济学界的重视。例如,亨德森认为,人口之所以集聚以及城市之所以存在原因在于:它能产生生产或者消费方面的技术规模经济。在城市中,存在贸易品和住房两种商品,贸易品在城市商业中心(CBD)生产,住房在城市其他地区生产,工人往来于郊区与中心商业区;这样,随着城市工业在一个城市内的集中所产生的外部经济,将与大城市的交通难、往来成本等不经济之间产生两难冲突,其结果是最优的城市规模由此给定。如图2所示,该外部经济的净效应产生的城市规模与代表性居民所得到的效用之间呈倒U形关系。但现实中为什么具有那么多不同规模的城市?亨德森争辩说,不同产业的外部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外部不经济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城市规模,与具体的产业关系不大,比如,钢铁产业的外部性大,故折中外部不经济的回旋余地也大,轻纺城市则相反,最终,轻纺城市的最优规模在O点,金融城市在P点,但不同类型城市的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水平将达到均等化水平Uz。
亨德森模型的主要问题在于,他通过假定将产生外部经济的活动布局在中心商业区来论述城市集聚现象。也就是说,他不能真正从微观主体相互逐利的结果中揭示城市形成和增长的根本原因,而仅仅诉诸于一个人们其实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匣子——外部性——来解决问题。比如,他在论述城市的数量和规模时,依赖一个假想的大型开发商或者城市发展商来解决问题。从现实和理论来看,发展商或城市开发商均有内部化集聚外部性的趋势,这一点肯定是对的,因为内部化集聚外部性能让开发商或者发展商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是,该大型发展商或者开发商本身就是城市外部性的受益者,那么,城市生产或消费的外部性又来自哪里?作者对此含糊其词,并没有给予多少解释。因此,尽管亨德森的模型比前几者均多前进了几步,但他在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犯了和屠能模型、新城市经济学模型一样的错误。
(二)“新城市经济学”
“新城市经济学”(Beckmann,1957;Wingo,1961;Alonso,1964;Mills,1967等等)主要研究的是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其经典模型是一个单中心模型(mono-centricmodel),该中心被假定为建立在平原上的一座城市,该城市拥有一个事先给定的中心商业区(CBD),它规模既定,从每一个方向远离中心的交通成本相等,城市的是土地和居住区,居住区被假定为一维空间;该城市地区人口给定,所有的人均充分就业;唯一的交通成本发生在居住区与中心商业区之间,中心商业区内的交通成本被忽略;偏好被定义为对中心商业区复合商品的消费和土地的消费;均衡时,消费和价格使所有的人效用水平相同;结果,城市的规模由收入、偏好、居住条件、交通成本和交通时间以及农业对土地的竟租方式等内生决定,土地价格、土地利用密度、城市人口的均衡区位等均由模型内生决定。
虽然其模型在向主流经济学前进的征程上大大迈进了一步,也产生了不少的真知灼见,比如,比如,它运用了经济学中最为有力的工具——一般均衡,又将厂商、消费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看待,又如,它的结论之一是均衡的或者最优的人口和居住密度是与中心商业区的距离的函数,而该密度问题很可能与交通体系的拥挤有关;还有,它的很多模型研究了城市市场失灵和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但是其经典模型和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一样,研究的是一个单中心城市(mono-centric)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另外,最为关键的是,它不能解释:在工业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的背景下,每个城市为什么会存在一个中心商业区,在它的周围会形成很多居住区和农业区。换句话说,它和屠能的缺陷一样,均不能将城市的形成作为一个变量而内生决定,而中心内生这一点在工业经济时代却变得比农业时代越来越难以回避。尽管如此,1964年阿朗索的《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成了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而形成的一个明显的标志。在此之前,城市经济学零星、散乱、分析工具落后、模型外生程度高、解释力差、适用面小,在此之后,城市经济学开始拥有较为完整的微观理论基础和学科体系、分析工具较为先进、模型内生程度大大提高、解释力和适用面大大扩展。很显然,城市经济学在“新城市经济学”之后作为一门具备较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真正诞生(Mills,1998,pp.1-11)。
总之,如前所述,传统城市经济学只提供了经济活动如何在城市周围扩散开来的有关理论,而没有提供经济活动为什么会在城市集聚起来,也就是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的令人满意的解释,这正构成了传统城市经济学的共同缺陷。毫无疑问,对城市形成以及集聚区位的真正原因的探讨无疑将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五、城市经济学发展的新方向:两股试图加入主流的努力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先后进入了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全球经济的联系和互动大大加强,这样,以研究单个厂商乃至一个行业的规模和资源配置问题为主体的新古典经济学已越来越难以适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一个以空间上的集聚、交易成本节约、分工和报酬递增为特征的城市化问题已越来越成为主载人类社会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一股强劲动力。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能深刻、完整地解释和分析城市内生演进的真正的新的城市经济学已成为时展的客观要求。
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60、70年展起来的很多有力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70、80年代开始应用于现实,另外,数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涌现有很多新的发现——混沌理论、控制理论、耗散结构理论、新进化论等等,所有这些发展均在客观上为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以19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DixitandSiglitz,1977)的垄断竞争模型为例,在该模型出现之前,城市经济学在“空间不可能性定理”的视野内没有多大进展,可是在该模型解决了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之间的战略互动行为以后,有关厂商和消费者在空间上集聚与分散的经济问题变得可以处理了。因此,该模型对城市经济学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一)新经济地理学
“新经济地理学”(NeweconomicGeography)以福基塔、克鲁格曼和维纳保斯(Fujita-Krugman-Venables)以及他们的学生等为代表,其主要解释的问题在于城市中心的内生性,还有,为什么在特定的地区或者地点出现厂商或者消费者的集聚,而在有的情况下却出现完全相反的过程?福基塔和欧格华(FujitaandOgawa,1982;OgawaandFujita,1980,1989等)论证说,如果要使城市中的所有人的区位同时决定的话,就必须在一个没有外生给定中心的区位上进行研究。为此,福基塔等人提出了决定城市区位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其中,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引入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ies)、报酬递增(increasingreturns)和放弃完全竞争而采用不完全竞争。不可分性意味着某些生产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作用会促使生产成本的下降。报酬递增则意味着一定的投入会带来网络正外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斯密所说的“分工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不完全竞争则是保证报酬递增和不可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当某个地区的制造业发展起来之后,形成工业地区,而另一个地区则仍然处于农业地区,这样,两者之间的角色就会被固定下来,各自的优势就会被锁定,从而就会形成中心和的关系。
更具体地说,新经济地理学所说的“城市中心的内生性”就是“集聚经济”的另一侧面。那么,集聚经济的源泉又来自哪里?福基塔(Fujita,1990;FujitaandThisse,2002,Chapter1等)解释说:第一是非市场相互作用,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换、知识的共享,这会产生区位上的外部性和“毗邻效应”(proximityeffects);第二是垄断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其中厂商生产差别化的产品,而消费者则偏爱多样化的消费;第三,由于相互竞争的厂商在地理上的毗邻,便会产生所谓的战略外部性。正像一个铜板有两个面一样,集聚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兴起的根本原因,但是,它也是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的主要原因。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由于集聚经济在产生正外部性的同时会带来两个“冲突”,第一是集聚带来的效率的提高与相应的内部运输成本的提高之间的两难;第二是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与其他城市之间的集聚的两难。总之,当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经济达到饱和时,它便会让位于拥挤、污染等“集聚不经济”,从而其他城市中心的集聚开始占主导,于是多城市中心或者网络化的城市体系会形成。
“新经济地理学”的模型(Krugman,1991;Krugman,1995,1996;Fujita-Krugman,1995;FujitaandThisse,2002等)主要有这样一些优点:首先,它处理了空间异质性、空间集聚与分散、城市的形成、多中心城市的兴起等关键的城市经济学核心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此以前的模型中均没有很好地解决;其次,它运用了非常坚实的微观经济学假设,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之上,他们合理地解决了报酬递增、垄断竞争与空间外部性之间的古老难题;最后,该模型的主要结论——更高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低程度的差别化与城市分散对应,而更低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高程度的差别化与集聚对应,这些结论大多已得到实践和现实的检验。然而,它也存在缺点,比如,这些模型仍然使用典型的新古典经济学消费者和生产者截然两分的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虽然恰当地降低了解决问题的难度,但是,因为城市经济活动中大多的人本身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事实,而使它的解释力大大降低;又如,大部分的集聚模型集中于某一种集聚因素的研究,但城市经济很可能与多种因素的集聚相关;最后,它不能预见很多与城市化进程共生的现象(杨小楷,1998,2002),然而,由于该模型能将地理学的生产布局理论、主流经济学的规模经济和报酬递增结合在一起解释城市的出现和城市化进程,所以,它却为以后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线索和参考素材。
(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主要有这样一些模型:YangandHogbin(1990),Yang(1991),YangandRice(1994),YangandNg(1993),Yang(1995),SunandYang(1998),SunandYang(2002)等。这些模型虽然数目较少,但内容丰富,且隐含了很深的政策和应用意义。
(1)从分工演进和专业化经济的独特角度解释城市经济现象。在这些模型中,新兴古典经济学家们建立了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并考虑了不完全竞争和分工经济,从而内生化了城市的出现、城乡二元结构、城市的交易效率优势、城乡低价差别以及与城市化进程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在这些模型中,第一,专业化经济和不同于新古典的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在一定范围内是递增的,但是,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则它的报酬便是递减的。而专业化经济的报酬是递增的,它不仅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能内生出产品的多样性。第二,每一对“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足够小时,专业化经济的增长将会引起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自发演进到生产和交易的完全分工状态。当专业化经济足够大时,城市化将能通过缩小“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而使市场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演进到完全分工状态。第三,在新兴古典城市经济框架中,市场的功能将更加复杂,其中,它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如何分配资源,而是寻找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这个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不仅有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商业化程度、人均收入的提高。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密切相关,而城市化本身不过是专业化和分工程度随着交易效率的提升发生变化和改进的一个表现而已,所以,交易效率越高,分工水平就越高,城市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城市的生产力就越接近生产可能性边界,正是这个正反馈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和城市化的进程。
(2)这些模型的内生程度更高,解释力更强。第一,它合乎逻辑地解释了城市的出现。在城市起源说中,既有“军事防御型”城市起源说,也有“社会分工说”,还有“私有制说”和“集市说”乃至“阶级说”和“宗教说”,但是,以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相结合来解释城市的出现既能从整个社会分工网络的角度解释城市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关系,又能从个人自利决策的角度解释分工和城市化背后的经济根源,因而,该说比其他的“城市起源说”更具说服力;第二,这些模型可以解释与城市化进程中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比如,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在城市生产的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城市居民对农村居民相对比率的提高、每个人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不同职业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度的提高、市场范围和内生比较优势程度的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和生产集中度的提高、人均真实收入和每种产品生产率的增加等等。福基塔—克鲁格曼等人的城市化模型虽然也能解释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但它不能解释个人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因为这一点在他们的模型中外生给定。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恢复了古典经济学中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精髓,并克服了古典经济学思想零碎模糊、体系组织性、逻辑性差、难以模型化等内在缺陷,能在一个具有严格组织体系的框架内将过去城市经济学的很多核心思想组织起来,此外,它的模型对城市化进程中很多现象能给出比其他模型更好的回答,但它也存在缺陷,比如,它的模型复杂程度较高,还有,很多人批评它的假设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比如,程炼,2002),另外,它的相关经验和政策分析还很少,这些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在经济学界的传播。
六、结论与展望
一部城市经济学的历史似乎就是一连串失败的累积史。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最伟大的洞见就是劳动分工对经济发展、城市和国民财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么重要的思想却在马歇尔对古典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遗弃。同样的是,以屠能等人为代表的古典区位理论尽管十分重要,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模拟了现实,但是它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漠视”;在此之后,虽然也曾有些经济学家拿着锐利的分析工具,试图为将城市问题纳入主流经济学而不懈努力,但无情的现实却将他们远远抛弃;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痛定思痛的城市经济学家们终于抓住了城市问题的症结,并找到了求解城市经济学的锐利武器,于是,过去几个时代的陈旧思想似乎一下子复活了,然而真正值得他们去做的也许只是记取这些经验和教训,保持一个清醒、理智的头脑。:
首先,简洁的数学模型是所有生命力旺盛的学科的共同特点,要想使一门学科步入科学的殿堂并成为后人传承的经典,模型化也许是不多的几条出路之一。因为数学在经济学的应用不仅能为给定的理论模型提供从假设到结论的最简捷和有效率的逻辑链条,而且经济学家还可以通过多次的反复假设和检验来剔除模型中非本质的因素,并更快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所在,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做的结果可以大大提升一个理论或者模型的严格和内洽程度,从而加速知识的积累和发展。很显然,古典以及前古典有关城市与劳动分工关系的学说尽管颇富原创性和说服力,但是由于它的概念很少进行严格的定义,且其理论没有用数学逻辑很好地组织起来,所以,它们只能是一些缺乏内部组织和秩序的理论片断的集合体,结果,在马歇尔对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这一缺陷便在客观上阻碍了古典城市经济学说的发展;一个可作为反面的例子的是“新城市经济学”理论,虽然它完全是屠能模型在新古典时期的翻版,且其城市中心商业区外生给定,但是,由于它拥有较为系统、严格的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基础,并且其模型均从“经济人”自利行为以及相互作用的结果推导而出,所以它反而成为城市经济学诞生的标志。
其次,一个理论或模型,不管它的目标多么宏伟,也不管它的假设是多么地不符合现实,但是,只要它能预测和解释现实,它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或模型。屠能生活的时代是典型的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时代流行的是所谓的“报酬不变规律”,城市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作用不大,因此,屠能的理论虽然在解释城市形成时存在很大的缺陷,但是,它合情合理地描述了现实,因此它是那个时代最具解释力的模型;与屠能相比,“新城市经济学”似乎显得比较幸运,因为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分析工具在那个时代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它没有观察到现实中最为普遍的现象——多中心城市的兴起,也没有把握住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结果,由于它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而未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重视;而笔者之所以相信“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可能有较大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把握了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城市经济活动的本质特点——报酬递增——以及相应的模型化技巧——不完全竞争、专业化和相应的数学工具。
再次,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实质问题、根本问题,也是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寻找并把握核心问题,把握其规律性,但也不能完全忽视次要问题。古典和前古典经济学中有关劳动分工与城市关系的学说以及古典区位理论被时代遗弃是一个时代的必然,因为他们观察到了一个当时时代里并不重要的经济问题,并且当时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并不是当时的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而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的兴起则是时展的必然,因为当代的社会已进入一个后工业化的社会,城市已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从而理解城市的内生形成已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和重点。同样的是,新古典时期用外部性来解释城市集聚的原因并不能有助于经济学家把握城市形成和它的区位本身,恰恰相反,它将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放进一个人们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箱中而试图掩饰自己对城市经济学问题的无能和无奈。
最后,当前的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综合、调整和融合的新时期,一方面,过去的传统理论不断在新的躯体上复活,比如,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就借用现代的分析工具——超边际分析——将前古典和古典时期的城市与劳动分工的理论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再现在世人面前,新经济学地理学则在屠能的地租理论、缪尔达尔“循环累积”(Myrdal,1956,1957)、马歇尔“外部性”、赫希曼的“产业关联”(Hirschman,1958,1968)等原理和概念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城市经济学的框架等等;另一方面,新的分析工具和方法不断涌现,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将计算机模拟、演化经济学以及动态学来描述城市的演进等,而新型古典城市化理论则借助于非线性规划和库恩-塔克条件甚至计算机模拟等来建构起理论模型。还有,不同理论之间已经在某解关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均看到劳动分工的重要作用。
因此,可以展望的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理论将主要由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组成:第一,两者均有一个比较接近现实的分析框架作为支撑,前者以不完全竞争、报酬递增和集聚经济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后者主要以劳动分工、专业化和不完全竞争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第二,两者均拥有一个具有相当高级的数学工具作为支撑,前者以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后者以超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第三,两者均看到以往城市经济学理论的缺陷,同时这两个学派又均熟知主流经济学的学术规范和演进路径。因此,可以这样说,这两个城市经济学派的复兴不仅是对古典经济学分工和专业化问题的某种回归,而且是对过去的古典区位理论、新城市经济学、以亨德森为代表的用外部性对城市的解释、经济地理学经验和教训在一定程度上的总结,同时也是对过去城市化理论的某种综合和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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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论及其争论从来都是经济学领域不可避免的主题。该主题也引起国内学者的极大兴趣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本文在其文献基础上以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来统领方法论的发展逻辑,从而为解释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及其方法论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框架。
关键词
观察-归纳逻辑;假说-演绎逻辑;证实与证伪;解释性理论;逻辑批判
一、国内文献及其缺陷
国内学者对西方经济学方法论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黄少安(1994)认为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为: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或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经济学的思维原理或方法;经济学的技术方法。在逻辑主义和证伪主义上,张斌(1998)指出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经验主义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特征。蔡仲(1998)对证伪主义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起因及其发展的历史线索进行了探讨。韩永进(1999)对波普的证伪主义及其对二十世纪经济学方法论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和评价。桂起权(1999)认为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是评价经济学理论的一种可以通用的概念框架,并对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纲领进行了比较分析,并(2002)扼要的阐述了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脉络和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若干代表性成果。在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上,林岗、刘元春(2001)对马克思制度整体主义与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个体主义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制度个人主义将陷入“人与社会相互决定、无限倒推”的二律背反的困境之中,汪浩瀚(2002)则认为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将出现整合的趋势。在方法论发展问题上,郭箭(2001)指出新古典经济学和进化经济学在经济理性、多样性以及时间和过程等问题上的差异。杨燕青、吴佳(1998)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仍在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内。汪浩瀚(2001)认为主流经济学的演进正出现方法论、范式转换;为宏观经济学寻求微观基础;为微观经济学构建宏观基础;非主流经济理论不断融入主流;基本假设宽泛化等特征。付耀(2002)将科学方法伦的发展划分为四阶段:前实证主义;实证主义;证伪主义;历史主义,并认为历史主义方法论将取代逻辑主义方法论成为经济学方法论的未来发展方向。
然而上述文献集中于西方方法论中的若干科学哲学问题而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分析逻辑或完整的解释框架,从而给人以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
本文认为,关于理论的方法论必须回答下述四个构成递进关系的问题:1.理论是如何形成的;2.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3.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4.理论是如何发展的。上述四个问题的递进逻辑如下: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形成的理论是否正确?如果理论正确,那么理论是否有效?理论又是如何发展的?前三个问题关乎理论本身的科学性,第四个问题则关乎理论的发展问题。本文将遵循上述逻辑展开对理论方法论的论述。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
二、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及其发展
(一)理论是如何形成的
显然,我们需要理论来对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解释。然而紧随而来的问题是理论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我们是如何获得理论的?
1.观察-归纳逻辑及其缺陷
按照经验主义认识论,理论的发现和形成来自于对经验的观察与实验并进行归纳。穆勒(J.S.Mill)在《逻辑、推理和归纳体系》一书中对归纳逻辑作了系统的阐述。然而,休莫(Hume)指出观察-归纳逻辑所隐含的一个难题:即单纯由过去的经验推断未来在逻辑上是否可行。没有什么正确的逻辑论证容许我们确认“那些我们不曾经验过的事例类似我们经验过的事例。”因此,“即使观察到对象时常或经常连结之后,我们也没有理由对我们不曾经验对的对象作出任何推论”。波普(KarlPopper)继休谟之后重新提出归纳逻辑的缺陷。“理论,至少是一些基本的理论或期望,总是首先出现的,它们总是先于观察。”如果我们一直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越来越原始的理论和神话,“这里并没有无穷倒退的危险。”最后我们将找到无意识的、天生的期望。波普认为人生来就有期望,就有“知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找到规则性。波普由此反对休莫将人类因为类似现象在经验中多次重复而产生的认为类似事件今后还会发生的习惯、联想和信念作为归纳法则的心理学解释,波普声称,科学发现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试探错误的方法,即“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或“演绎检验的方法”。
2.演绎逻辑的心理学基础
然而波普对理论发展的回答是有缺陷的,人们生来可以有期望或需要,但期望和需要与知识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心理学或遗传学先天所给予人们的并不是知识,而是人类头脑的记忆和思维功能,人类根据大脑记忆的信息进行逻辑推理,即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人们思考因果关系问题的唯一方式。归纳推理正是来自于人类头脑的演绎推理能力,由此,归纳逻辑只是演绎逻辑的反面,或者更进一步说,归纳是一种演绎。
一旦我们将人类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作为观察和归纳推理的前提,观察与归纳便不再仅仅是对事物属性的“客观”描述。观察总是以逻辑演绎推理能力为基础,这种演绎推理能力包括,对观察的事物要问一个为什么,即寻求因果关系的答案,这一点是与目的性相联系的,另一方面是,演绎推理使人们能够从观察中推论出因果关系的结论,并根据演绎推理使用已有的知识或理论。这样,演绎逻辑成为归纳逻辑的前提,演绎推理成为问题的来源从而成为理论的源泉,而归纳推理仅仅是演绎推理的一个环节。当我们将逻辑演绎推理作为人类思考因果关系的唯一思维方式时,我们也将不得不放弃理论形成的观察-归纳逻辑,转而寻求基于人类生理和心理的、与人类演绎推理思维方式相一致的假说-演绎模型(Hypothetica-deductiveModel)。
3.假说-演绎模型
观察-归纳逻辑由于上述无法解释的难题而被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假说-演绎模型”所代替。逻辑实证主义包括6项主要原理:1.科学论题的一致性;2.理论结构的有前提演绎模式,所有的学科都使用理论,这些理论可能被正式表达为公理、有前提的理论结构;3.间接验证原理:并非所有的判断都具有经验主义的解释,特别是包括概念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并非便是被认为“缺乏认识意义”的,在其所嵌入的理论被证实时,这些判断也便被证实从而间接的获得了认识意义;4.内涵实证原理(确认主义):作为理论判断的原则,理论是可证实的,则是科学的,从而是可接受的,可接受的程度取决于可验证性的程度。若经验主义的标准不适用,则采用非经验主义的评价标准如简洁、优美;5.演绎列线逻辑和归纳或然性涵盖科学科学解释定律:所有的学科解释必须采用演绎形式来表达;6.对称命题:科学解释和科学预言在逻辑推理结构上是相同的,唯一的差别是临时性:科学解释所描述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是事后概念;而科学预言则是事后概念,事情尚未发生。在亨普尔和奥本海姆(1965)看来,这种对理论的逻辑结构的公理化的表述被称作“假说-演绎模型”,用以表明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做出预言。
逻辑实证主义者将公认的作为理论结构的三段论演绎推理的前提假设解释为一种假说从而避免休莫难题,并通过上述间接验证原理得以证实。这样,假说-演绎模型重新获得了经验论的基础,理论演绎前提来自于由经验观察和对这些经验观察的不完全归纳所获得的假说。
(二)什么样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
然而我们如何判断我们所得到的理论是正确的理性呢?在穆勒看来,理论本身只要是从真实的假设前提出发进行逻辑推理得出,那么理论本身在任何场合都是正确的。凯尔恩斯(JohnElliotCairnes)认为,要否定经济原则,必须要么否定其演绎的前提假设,要么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但无论何时都不应将被否定的预言作为抛弃某项经济理论的理由。
按照上文的逻辑,要判断理论是否正确,我们只需要通过逻辑实证来判断该理论在从假设前提到逻辑推论过程中是否保持逻辑一致性。关键在于,我们必须对理论的逻辑正确性与经验有效性作出区分,在讨论理论的逻辑正确性时,我们既肯定凯尔恩斯将否定理论本身的逻辑推理过程作为否定理论的理由,又不同意他将否定前提假设作为否定理论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默认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的“假设无关论(Irrelevance-of-assumptionsThesis)”。只有在涉及理论的经验有效性时,我们才对理论演绎前提假设的合理性或科学性进行判断。
如果理论不能保持逻辑一致性,那么我们称该理论存在逻辑悖论。然而理论是否都存在逻辑悖论呢?罗素所说的逻辑悖论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可能性,虽然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最终的公理,但只要在理论演绎推理过程中将研究对象严格限定在假设范围之内,对概念的应用也严格限定在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范围之中,那么我们将可以避免逻辑上的矛盾。一旦我们超出了定义所允许的假设和概念范围,逻辑悖论就会出现。而一旦我们发现理论本身存在逻辑不一致或逻辑错误,那么就可以断言,理论本身肯定是错了。我们将这种通过寻找理论本身的逻辑错误来否定理论的方法称为逻辑批判。在这里,我们仍然没有涉及理论的有效性或经验的证实和证伪。
(三)什么样的理论是有效的理论
如果形成的理论在逻辑上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再考证理论是否有效。在这里,理论的正确性是指通过逻辑实证判断理论在形式逻辑上的一致性,而理论的有效性则指通过经验检验即证实和证伪来判断理论与其现实解释和未来预测是否一致,从而二者事实上是两个不同的命题。
1.原理论对证实与证伪的拒绝
然而,如果经验能够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有效的,或理论被证实呢?而如果经验不支持理论,我们是否便认为理论是无效的,或理论被证伪?证实的逻辑由于休莫难题而难以成立。波普证伪主义采用了休莫的非对称性论断进一步对归纳逻辑进行批判:如果A为真,则B为真;B假,则A假;因此,不存在证实的逻辑,而仅仅存在证伪的逻辑。波普由此对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进行否定:“应作为分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一个经验的科学体系必须可能被经验反驳。”弗里德曼在《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也以充满波普主义色彩的文字写到:“事实证据从来不能‘证明’一个假说的正确性;它只能证明假说的不正确性。”
然而波普证伪主义(Falsificationism)本身由于理论的假说-演绎逻辑结构而存在逻辑缺陷。“杜海姆认为没有哪一个个别科学假说可以对之进行结论性的证伪,因为我们总是检验全部前提,特定的假说是和辅助的论证连结在一起的,因此我们永远不能肯定我们所证实的或拒绝的是假说本身。这样,任何假说都能够不顾反对的证据存在下来。”。这即是著名的杜海姆不可驳斥性论题(DuhemCsirrefutabilityThesis)。波普意识到了证伪主义方法的这种困难,他写道:“从事实方面看,永远也不能得出对一个理论的结论性的反驳;因为人们总是有可能说实验的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差异仅仅是表面的,这些差异随着我们理解的进展而消失”。波普朴素证伪主义陷入尴尬局面:既不能构成证伪的逻辑,也不能构成证实的逻辑。
2.解释性理论的证伪
按照假说-演绎逻辑构建的理论拒绝证实与证伪,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无法通过证实与证伪触动到该理论呢?事实上,当我们进行经验解释和预言时,我们并非直接根据原理论进行,而是自觉不自觉的在原理论狭窄的假设前提和概念基础上加入新的假设和概念以符合检验现实的要求,我们称其为解释性理论,用以对经验事实进行解释和预言,从而所有的经验证实和证伪问题,事实上都是与解释性理论有关而与原理论无关。
然而对于解释性理论,证实的逻辑同样是不存在的,而证伪的逻辑是否同样不存在呢?由于解释性理论在原理论基础上新加入的假设或变量是经验的或现实的因素而非定义式因素,因此证伪的逻辑是存在的,杜海姆所谓的不可驳斥性并不成立。这样,当实际中出现了反例或根据解释性理论进行的预言失败了,我们就可以否定这种解释性理论。然而否定解释性理论并不等于否定原理论,因为并不是原有的理论错了,而是我们在应用原理论时即加入新的假设和变量构建解释性理论时可能构建得并不恰当。只要没有出现一种新的更好的理论,人们总是会在原理论的基础上再加入新的因素来解释那些反例。
(四)理论是如何发展的
当我们不能用经验或归纳法去证实和证伪原理论,也不能用归纳方法去形成一种新理论时,原理论是怎样被否定和被发展或新理论是怎样产生的呢?
1.波普的理性批判
波普对科学理论或知识的来源的回答是:通过批判其他人的以及我们自己的理论或猜测。波普声称,该回答概括了他所谓的“批判理性主义”的立场。波普关于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如下:
P1TTEEP2
其中P1表示问题:指的是一种理论内部,或两种不同的理论之间,或理论与观察之间的冲突和矛盾;TT为试探性理论;EE为排除错误:通过观察和实验的严格检验,对尝试性的猜想,假说或理论进行批判、反驳或证伪;P2为新问题。由于科学理论都是可以被证伪的,因此,科学知识的增长就是四个阶段的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然而假说-演绎逻辑的结构导致波普朴素证伪主义既不构成证实的逻辑,也不构成证伪的逻辑。这样,上述理论增长的“四段图示”便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理论不能被经验所证伪,那么人们是怎样提出问题的呢?波普的回答是,我们所凭借的是猜想和反驳。这样,在波普看来,科学发现依然是一种猜想、直觉和非逻辑过程的跳跃。
2.理论发展的逻辑:从理性批判到逻辑批判
波普的理性批判主义并未告诉我们如何批判。事实上,在前面采用假设和变量表示的演绎逻辑理论结构中,一个逻辑要求就是,作为模型的各个变量和参数必须相互独立,从而使模型保持稳定并通过比较静态方法来讨论参数值的变动对变量的影响从而作出预言。这一点是通过定义式的假设来保证的。而对于解释性理论,其理论结构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原理论模型中的假设和变量而得到的,正是这种根据经验现实加入假设和变量对理论进行应用的方法,蕴含着解释性理论逻辑矛盾的可能性,这时,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解释性理论的正确性而不是有效性。
在讨论理论正确性时我们曾经指出,一种逻辑一致的理论在其假设和概念范围内肯定不存在逻辑矛盾,但只要超出其假设和概念的范围就必然会产生逻辑矛盾,经验证伪就会出现。当解释性理论被经验证伪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理论本身的正确性或逻辑一致性出现了悖论。解释性理论的这种逻辑悖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否定(或肯定)原理论的方法,即逻辑批判。由于加入了新的假设和变量,我们转而需要重新检验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或正确性,借助逻辑批判由解释性理论指向原理论,而经验证实和证伪却无助于我们将问题指向原理论,因为经验不可能检验最初的理论,而检验的解释性理论却可能是一种带有逻辑错误的理论。逻辑批判要求我们指出解释性理论中新加入的假设前提的合理性,或新加入的变量与原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即变量向量之间的相关性,并通过重新建立假设或对变量进行重新定义来解释包含新变量的问题以保持解释性理论的逻辑一致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同意弗里德曼的“假说无关论”:假设条件的科学性对于理论能否经受经验检验而不产生逻辑错误同样是重要的。
通过逻辑批判,我们可以在新理论的假设和变量向量中包含新的因素而不导致逻辑悖论,从而可以比原理论更能够逻辑一致地或更有效地解释更大范围的问题。只要排除掉新加入的因素,这种新理论就可以还原为原理论,或者说原理论只是新理论的一个特例。这样,我们可以明确地断言,这种新理论是我们所获得的知识增长或理论增长。然后我们再检验新理论的有效性,如此循环。
借助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解释性理论作为通过逻辑批判从一种旧理论到一种新理论的过渡阶段。正是逻辑批判使科学家的研究建立在前人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或牛顿所说的“巨人肩膀上”并使观察建立在演绎推理的基础上,它使理论研究不再是靠波普意义上的直觉、猜想或非逻辑过程而变成非常的确定:只要我们知道原有的理论和所要研究的问题,依靠我们的演绎逻辑思维能力——即逻辑批判方法必然会使理论获得发展。
3.理论发展的形式
可以肯定,每一种解释性理论都可能带有逻辑悖论,那么是否每一次证伪和逻辑批判都将导致一种新理论的产生?这一点显然与科学史不相符。库恩(Kuhn,1962)由此向波普的证伪主义发起了反击,一种理论一旦产生后将会是相对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成为理论科学家解释问题的基础和应用科学家的有效工具,这就是库恩所谓的规范科学和范式(Paradigm)。拉卡托斯(Lakatos)试图将波谱的进攻性方法论(AggressiveMethodology)和库恩的防御性方法论(DefensiveMethodology)相融合并提出“科学研究框架(ScientificResearchPrograms)”概念及其退化和进步性质。与朴素证伪主义不同,人们并不是根据经验证伪来否定原有的理论,一种旧的理论要被否定和取代,需要一种新的理论体系或科学研究框架与之相竞争,该理论必须不仅能够解释另一个研究规划所不能预测的事实,而且还要能够解释更多的能够被经验证实的事实。也就是说,需要一种更一般的理论来取代旧理论,以免出现科学的真空而使人们无所适从。
三、结论
上文分别回答了我们所提出的关于理论的四个层层递进的问题。我们发现,上述逻辑为我们评价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状况及其方法论问题提供了清晰而完整的分析框架:西方主流经济学正是遵循本文所提出的理论发展的逻辑而得到发展的,而其对方法论的讨论则无非是对上述四个问题的回答。限于篇幅,我们不再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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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图书馆学理论创新 供给侧改革 问题意识 光明网
分类号 G250
DOI 10.16810/ki.1672-514X.2017.02.009
Abstract Guangming Net is “one of a few keys” in the mainstream media, and its “theory” and “academic” column is a sample of the Chines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status. Based on this column, this paper comes to a conclusion that the library scienc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needs the supply side reform, and the supply side reform boosters the ascension of the problem consciousness quality.
Keywords Library scienc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Supply side reform. Problem consciousness. Guangming Net.
0 引言
“光明网”与“人民网”“新华网”等一样,都是中国社会科学主流媒体中的“关键”媒体,其中,备受中国人文学界与社会科学界(学界也称之为人文社会科学界)关注的两个专栏“理论”与“学术”具有三大特点:①具有强大的思想力量,是中国人文界与社会科学界最坚强的思想阵地。②具有强大的学术力量,代表中国人文界与社会科学界最高的学术水平。③具有强大的技术力量,依托“母媒体”强大的技术力量。所以,它们可作为考察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状况的优质样本[1]。这两个专栏对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研究起着学术“标杆”“旗帜”与“灯塔”的作用。
在当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供给侧改革”时代,“光明网的精神”就是人文社会科学供给侧改革的精神,是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研究者的精神支柱。通过对“光明网”创新理论文章的阅读分析、比对以及数据处理,我们认为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理论创新的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领会“关键”媒体的精神,即图书馆学“领头羊”要有供给侧改革的学术思想准备与实践:图书馆学必须经历供给侧改革的洗礼。(2)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理论创新的供给侧改革,诸如制度建设、大学教育、人才培养、理论宣传、研究课题动向的把握与评价体系的跟进,将大有作为,并给图书馆学界的“把关人”“关键少数”以及一般的理论研究者提出“精准”的要求,不会给太多试错机会,否则,必定带来社会争议,如“试座惹争议”[2]。因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工作面临着公众的监督,不能给以太多“试水”,要有“精准”设计。(3)图书馆学供给侧改革过程中对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研究者最大的“刺激”是:问题意识的品质必须提升。这不仅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而且是图书馆学中的问题意识品质提升,进行图书馆学供给侧改革的终极目的之一。问题意识品质是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研究的“形上概念”。图书馆学界应抓住这个机会,真正起到引领“问题意识品质提升”的关键作用。
1 图书馆学理论创新必须经历供给侧改革的洗礼
理论创新只能保持一定范围与一定时间内的“自由张力”,但不能大范围或长期处在“无序”“自由”钐。任何“学术民主”“学术自由”“学术争鸣”“学术试错”要基于一定的限度与原则。在这个限度与原则下,任何一个学科很难弃绝它的传统,很难抛弃固有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式是一把双刃剑,其中包含着宝贵的文化传统,也隐含着束缚人民心智手脚的陈规陋习。
当今的图书馆人处在大数据时代,面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时代格局,面对着“不确定的世界”,面对着社会群体对图书馆学界提出的“精准”要求,当今的图书馆学界在时代的洪流下同样面临着供给侧改革的挑战,图书馆学理论创新的供给侧改革也必然是时代的选择,经历供给侧改革的洗礼。
当前图书馆学需要更加灵活,更加紧扣时代主题,更能反映社会需求,在学术经营上更加高效。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学不可以“按兵不动”或沿袭以前的习惯与传统。如果当今的图书馆学界还把主要精力放在论述诸如“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等问题上,在供给侧方面不作为,图书馆学界仍将在“黑暗中徘徊”,仍将守持着陈规陋习。如果图书馆学不进行供给侧改革,进行问题意识品质的提升,几代图书馆学人为之奋斗的神圣使命将无法在短期内有效提升,图书馆学科只能停留于“自生与自灭”的状态,甚至停留在“落后”的状态,或者走向“反方向”。
2 图书馆学理论创新的供给侧改革的学术追求
供给侧改革的目的是占领图书馆学的“制高点”,抓准图书馆学的发展方向。图书馆学供给侧不改革,图书馆学科将付出沉重的“机会成本”。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成本中,图书馆学利益诉求这一“机会成本”是图书馆学发展最大的成本。图书馆学理论创新的供给侧改革的追求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在“互联网+”时代,探讨图书馆学存在与发展的合法性。我们需要论证的是站在人类发展的高度上,阐述在网络时代、社会转型期,社会更需要图书馆学这把“交椅”。在理论创新研究中强调中国图书馆学的存在与发展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选择。图书馆学合法性的进一步证明包括图书馆学在“互联网+”“大数据”“社会转型期”“业务外包”时代的逻辑支撑、发展价值、新境界开拓等的问题探讨、逻辑与实践证明。在当下或未来,中国图书馆学界需要把图书馆学的“责任田”耕好,需要论证“去图书馆学学科化”的危害,并坚决与“去图书馆学”作斗争。
(2)在社会转型期,增强图书馆学的合法性资源。我们需要探讨在大学教育、期刊建设、理论实践等方面增强图书馆学资源的必要性,大力培养理论创新性人才和图书馆网络管理人才,从“做大做强”图书馆事业的角度出发,增强图书馆发展趋势前瞻性的探讨。
(3)增强图书馆学的社会性作用,以得到社会认同。图书馆学界要厚植于中国国情,汇聚磅礴的力量,重视图书馆学在社会各界的学术话语权,增强公信力,加大学术关注度,让全社会认可图书馆学的专业人才。“图书馆学界要事半功倍地讲好图书馆故事”,把图书馆事业这个“蛋糕”做大,让人民群众普遍尝到图书馆服务于社会的“甜头”,增强图书馆学创新理论指导图书馆服务工作的成就感,这样才能在公共图书馆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让普通公民增强汲取文化的获得感。
当前图书馆学供给侧改革的攻坚点在于:(1)不断推动本学科的理论创新,完善理论创新体系。(2)结合时代背景,加强图书馆学科的专业特色建设。(3)推动理论话语权到传播话语权以及教材话语权到课堂话语权的转化。这三个方面是图书馆学中的问题意识品质提升的“剑指”。图书馆学界并非无事可做,相反任重道远。要从理论到实践论证“去图书馆学学科化”行不通,在社会转型期中探讨图书馆学存在意义、学术资源丰富以及如何提高公信力、话语权等问题。这三个方面的“反方向”最大的危害就是,图书馆学界失去发展机会,其中最大损失就是,图书馆学界失去问题意识品质提升的机会,俗称“找不着北”。
3 中国图书馆学理论创新过程不可能走出“独立行情”
要坚决反对意识形态的泛化与过度化现象再度发生。在图书馆学中,有的专业领域与意识形态存在直接关系。有的离技术较近,渴望汲取西方优秀的科学技术知识的精髓。虽然西方的人文学与社会学成果不能“一棍子打死”,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做好甄别、批判与消化工作。事实证明,当代中国图书馆学理论的发展离不开西方图书馆学理论,比如公共图书馆学理论、大数据处理技术,等等。但这些成绩远远不够,我们需要超越、发展,尤其要在人文学与社会学主体领域多下功夫。
但作为人文学科、社会学科与科学技术学科“混合体”的图书馆学理论,其主体实质上是社会科学,不存在绝对自由。理论创新一刻也离不开理论思维,人文社会科学不存在“要不要把握政治方向问题”,存在的只是“政治方向是否正确问题”[3]。
中国社会科学的当今状况可以用“命运共同体”进行概括,是所有中国社会科学学科的真实与客观的写照(见表一)。所有社会科学在“命运共同体”中都要“一荣俱荣”,中国图书馆学人难以逃脱这一“宿命”。
为了研究问题方便,人们通常把科研队伍分类、社会科学类、科学技术类三类。从学科性质角度看,中国图书馆学的主体是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是“问题集”。本文着重探讨图书馆学界中人文社会科学类的问题。在这里和其它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一样也必须探讨生存与发展问题,比如学科是这样[4],经济学、历史学、史学也是这样。在这个“命运共同体”中,图书馆学的社会科学类问题不可能走出“独立行情”,不可能与其它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脱轨”,比如图书馆学不能与政治学、经济学“脱轨”。我们必须把它放到整个社会科学大环境中去考察。
4 没有“压舱石”的图书馆学理论研究注定要消亡
图书馆学中的人文研究与社会研究的“压舱石”,是图书馆学需要遵循的根本原则。这一“压舱石”的基本原理,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对立统一规律。它的灵魂就是问题意识、领域研究意识、实践意识、创新意识等等[5]。
首先,没有“压舱石”的图书馆学中的人文研究与社会研究,注定要做“时尚的囚徒”。从总的趋势与发展来看,中国图书馆学取得了辉煌成绩,但也存在阶段性问题,甚至存在很严重的极端性问题。“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这句话从人类历史长河的发展过程来看是对的,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要有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某个时期,图书馆学如同其它人文社会科学一样,出现了“信马难,行马更难”的阶段性现象。在某个时段,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的思想有更多机会进行“渗透”。用“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来形容当今图书馆学某个时段的现状一点也不为过,比如,在整理图书馆学中的学派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图书馆学中的学派重大成果较少[1]。基于光明网“理论专栏”与“学术专栏”的阅读分析,笔者认为,从学术研究行为角度来看,靠“粘贴”“嵌入”“偷运”的模式发展图书馆学理论的研究方向必然走向末路。这些错误的思想包括:不认为是图书馆学理论学派的指导思想;否认图书馆学理论思维的价值。
其次,没有创新的图书馆学没有前途可言,没有“压舱石”的图书馆学注定要消亡,就容易做“时尚的囚徒”。这些时尚的“囚徒”包括:(1)西方人文主义的“囚徒”。例如,有的学者做了库恩“世界三”的囚徒,认为“世界三可作为图书馆学的哲学思想”,妄想用“信息”概念的“奇异性”与“歧义性”来对抗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x;有的学者做了西方“人权”“女权”“平等”学术思想的奴隶,用这些概念来诠释与指导当今图书馆事业,“创新”出“自由图书馆学”。这些时髦的学说在某些时段很有市场。有的学者“中毒”西方人文思想太深,对中国的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和社会科学持“悲观论”。(2)西方科学主义思想的“囚徒”。有的学者认为,科学技术能解决图书馆学所有的问题。作为过程的技术很有必要,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但如果不顾自己的研究领域,不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强调中国图书馆学“精确”“数字化”“量化”,过一段时间,那些靠“记忆”与“师傅带徒弟”的图书馆学研究领域将因学术体制问题而面临着消亡,比如古籍整理专业。(3)的“囚徒”。我们不能用“电子阅览室的消亡”来否定电子阅览室的历史功绩。(4)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囚徒”。这些理论看似时髦,但往往因为“割裂”与“孤立”的看问题,注定包含着不为图书馆事业的实践所接受的一些错误认识。
在“网络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公共体中”,仍将是图书馆学的“压舱石”,也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源泉。
6 供给侧改革能够助推图书馆学中的问题意识品质的提升
所有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都需要“供给侧思维”,“供给侧改革”既是一种方法,又是一种思维和理论。中国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研究仅仅有理论创新是不够的,还需方法论的创新。“供给侧改革”为图书馆学方法论创新注入了新鲜血液。
综述上文的分析,中国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与社会学的主流思想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对立统一规律。基于这样的认知,那么,可以认为图书馆学中的问题意识品质的提升要达到两个显著的标志:一是贯彻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的主流学术思想灵魂,并具有时代意识、问题意识、领域研究意识、创新意识与实践意识;二是丰富图书馆学中的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发展的学术流变史,并全面提升学术思想层面的品质,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提高理论与本土实践的创新水平,强化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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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李攀.南京大学图书馆“试水”微信预约选座惹争议[N].中国青年报,2016-04-17(2).
[ 3 ] 高校理论学科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校理论学科发展报告(2013)》摘要[N].光明日报,2014-12-08(11).
众所周知,文学的物质载体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经历了口传文化、印刷文化和当前的电子媒介文化几个阶段。作为口传文化时期的口头文学其物质载体是人类的口头语言,在人类早期科技文化水平不发达的时期,人类早期文学的伟大成果就是通过人类口头语言的代代相传而得以保存,像《荷马史诗》这样伟大的史诗作品就是通过人类的口传而得以传递的,人类最初的口头文学创作绝对不是任性而为的,它是对语言创作规律的自觉把握,同时也是对生活世界中生活事件与生命情感的自觉想象和诗意还原,因而在口头文学中也存在着当下文学所要具备的情感因素和生命意义。随着人类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印刷技术的出现,人类的文学有了印刷文本这样的物质载体,这对于人类文学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口头文学的发展主要借助于语言的口头化和记忆的便捷性,也就是说,口头文学创作只能基于“记忆和倾听”,离开了这两者,口头创作是不可能发生的。而文学文本的诞生则确立了文学自身的书面文本,人们通过阅读、分析和体认这些书面文本可以形成对文学的认知;它可以使创作者的思想意图永恒化,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文学接受的可能,从而使创作本身有了直接的可以体验和模仿的固定文本,因而印刷文化的出现确立了文本的“定型化”的历程,它摆脱了口头创作文体的模糊性以及意象单元和情节单元的非明晰性,这对于文学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进入了电子传媒时代,在电子传媒时代,文学的载体又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不可否认,进入信息化时代,传统文学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即以书面语言为载体的书刊的印刷出版,大有被网络传播的信息数码的形式取代的趋势,似乎一个文学作品‘无纸化’的时代即将到来。”[5]也就是说,随着电子高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出现,文学的创作和传播似乎越来越简捷,文学的“超文本”时代已经到来。文学“无纸化”时代以及“超文本”时代的来临对文学的发展应该说并非是一件坏事,文学作为精英文化的象征曾高居在“象牙塔”之中,文学的创作和批评一直是在狭小的知识分子空间中进行,当文学超越了纸质文本的束缚在广阔的网络空间播撒时,大众就可以直接参与到文学的创作和批评中来,这也就直接导致了“网络文学”的产生和发展。然而,面对信息技术时代的幽灵,文学也似乎品尝到了走出“象牙塔”的孤寂和无奈。电信技术的高度发展,图像制作技术也就越来越方便快捷,图像出现了几何级的增长势头,电影、电视和图像广告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文学这一传统的纸质媒体艺术逐渐出现了衰落之势,现在阅读文学作品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人们借助于图像的视觉感官来认知这个“图象化”的时代,诸如中国传统的文学著作被拍成电影电视、纯文学期刊的改版和停办等等,大有图像压倒文字的趋势。因而“在电视、电影、网络等电子媒体的强大攻势下,曾被视为人类精神家园的文学已节节败退,失去社会生活和公众意识的支持,循入日渐逼仄的‘边缘化’境地。”[6]正是在这种电信时代科技进步的时代背景下,文学的生存境遇问题成为了许多文学研究者思考的重心。法国的解构主义者德里达就认为“在特定的电信王国中,整个的所谓文学的时代将不复存在。哲学、精神分析学都在劫难逃,甚至连情书也不能幸免……”①,德里达的信奉者、美国加州大学文学教授米勒也认为过去在印刷文化时代占据统治地位的内心与外部世界的二分法在今天的电子媒介时代已经悄然逝去,过去在书中读到而在现实中无法见到的事物“出现在今天的电影和电视屏幕上,就如同旧日里潜伏在人们意识深处的恐惧现在被公开展示出来了,不管这样做是好是坏,我们可以跟它面对面、看到、听到它们,而不仅是在书页中读到。我想,这可能就是德里达所谓的新的电信时代正在导致精神分析的终结。”[4]这也就说明了在电子媒介时代图像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视觉欲望,而且还能够将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事物通过数字模拟技术给呈现出来,例如电影《侏罗纪公园》中的恐龙、《冰河时代》中展示的史前的古迹等都是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见到事物,这说明电子媒介时代的数字模拟技术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想像力,在影视中可以看到的事物在书本中也许根本无法看到。电子媒介时代“图像对文字的优势”被有的学者称为“读图时代”的“图文战争”[7]:在“读图时代”图像取得了文化上的“霸权”,文字沦为了图像的“奴仆”。如果这一论断符合事实的话,“图像”取代“文字”的时代将指日可待,“文学的终结”也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正如作者所分析的那样,“从美学角度来说,文字和图像本来各具特色,图像以其直观性和具体性见长,而文字以其抽象性和联想性著称。文字读物可以唤起读者更加丰富的联想和多义性的体验,在解析现象的深刻内涵和思想的深度方面,有着独特的表意功能。图像化的结果将文字的深义感性化和直观化,这无疑给阅读增添了新的意趣和。抽象的文字和直观的图像互为阐发,无疑使得阅读带有游戏性,从文字到图像,再从图像到文字,来回的转换把阅读理解转变成视觉直观。”[7]这说明了文字和图像是各具优势的,由文字语言组成的文学在思想深刻性和想象性方面具有自己的优势,而图像在感官化和形象性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这说明了在电子媒介时代由图像组成的影视艺术和印刷文化时代由“文字”构成的文学是两种有着不同表现形态和艺术特质的艺术种类,文学与影视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在各自的艺术特色范围内相互促进和发展。影视是现代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产物。影视艺术是通过画面、声音和蒙太奇等影视语言,在银幕屏幕上创造出感性直观的形象,再现和表现生活的一门艺术,它通过直接作用于观众的视觉听觉器官,使观众获得一种视听感官上的享受;而文学由于以语言文字作为媒介和手段,使得文学形成了许多自身独具的审美特征,集中体现在情感性与思想性、间接性与广阔性、结构性与语言美等几个方面。任何文学作品都包含着作家的主观情感。文学的情感性越浓烈,越能感染读者,就越富有艺术魅力。文学由于采用语言作为媒介,在表现人物的内心情感世界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正是由于文学作品能够深入到人的内心的情感精神世界,直接披露出人物最复杂、最丰富、最隐秘的情感,使得语言艺术作品塑造的人物形象更加真实、更加深刻。文学的思想性在深度和广度上也远远超过了其它艺术形式。虽然所有文艺作品总会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作家、艺术家的审美意识和对生活的认识,从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但在各类艺术中,还是以语言为媒介的形象最富有深刻性和思想性。语言艺术之所以具有这种优势和特长,同样是与它采用语言作为媒介分不开的,因为只有语言才能直接表达人的思想,在直接披露人的思想认识、评价判断方面具有最强的艺术表现力。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学作品的思想性总是被情感所包裹并通过艺术形象表现出来的,只有将情感渗透在思想里的作品才能具有震撼心灵的艺术魅力,使读者在激动不已的同时去深入领会作品蕴藏的思想内涵。另一方面,文学作品的情感性也离不开思想性,因为这种情感往往是在理性思想指导下成为具有特定爱憎情感的倾向性。文学作品的结构与语言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们不仅是构成文学作品的重要艺术手段,而且本身也具有审美价值。文学作品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就必须需要利用结构这个重要手段来完成。对于文学作品来讲,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直接关系到整个作品的成败得失。文学所具有的这些语言艺术的特征是作为视觉艺术的影视所无法比拟的,在思想深刻性、情感表现性以及语言结构美方面文学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即使以图像为主因的影视艺术再发展也不可能使文学消亡,因为“看图像”和“读文字”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消费方式,图像的感性形象和文字的理性抽象只是一种互补的关系,而不存在着彼此替代的关系。因而,西方学者所提出的电子媒介时代的“文学终结论”可能有着西方的学术背景,但是并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文学危机”另一方面的知识背景是文化研究的兴起所导致的“文学的越界和扩容”问题。文化研究的兴起对于文学理论研究的冲击是当前我国文艺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近几年来,“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在我们的文艺理论界吵得沸沸扬扬,持“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主张的学者认为“在今天,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占据大众文化生活中心的已经不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绘画、雕塑等经典的艺术门类,而是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门类,或审美、艺术活动,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居室装修等,艺术活动的场所也已经远远逸出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深入到日常生活空间。可以说,今天的审美/艺术活动更多地发生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街心花园等与其他社会活动没有严格界限的社会空间和生活场所,在这些场所中,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社交活动之间不存在严格界限。”
也就是说,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就是要消解传统的精英主义美学思想,促进审美进入日常生活领域,“它的性质就是企图以大众文化、消费文化来取代审美文化。”[9]它在美学文艺学领域的主要表征则在于对人文精神的消解,让消费文化进入正统的审美文化之中。落实到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提出一方面消解了文艺理论研究的人文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促成了文艺学的边界移动和扩容。日常生活审美化对人文精神的消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日常生活审美化使雅俗文化的区分丧失意义。雅的文化为了表示自己“亲民”的姿态,主动纡尊降格;俗的文化也在现时代的怀旧情境下披上了精英的外套,在技术的包装下翩然走上文化的T形台。其背后的动力更多的是商业化原则在操纵;雅俗文化不但丧失了彼此曾经有过的界限,也在物欲化的世界里丧失了各自的主体性。其次,由于审美主体性的丧失,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对感性解放的功劳就要打折验收了。主体感性的解放在此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艺术审美能力上的真正提升,而是消费社会的商业化原则在作祟,主体好像在“日常生活审美化”中得到了感望的满足,而实际上这一切在其深层处处受到经济权力话语的制约和商业化原则的左右。文化大众化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负面影响,比起它在审美上的积极意义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它在商业化原则下所强调的物质性与当下性,如今正不断地使人与人的关系产生疏离感,人存在于这个社会的自由感、社会感乃至安全感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侵蚀。其结果是,审美活动在摆脱了理性强制之后又遭到物质化的清洗,演变成了一种适时转化个人物质欲望的代偿性活动,更多地依存在物质享受之上。由此我们自然可以推论出日常生活审美化对人文精神消解的最后一个症候式表现,即,从文化领域看,高层文化或雅文化也与现实同一起来。高层文化本来与现实相疏远、相脱离,而这种疏远化的特征正是高层文化能够保存与现实不同的另一个向度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高层文化超越现实向度的体现,即任何高层文化总有理想的向度。确实,高层文化过去总是与社会现实相矛盾,而且只是具有特权的少数人即精英知识分子才能享受它的乐趣,描绘它的理想。现时代,高层文化与现实的“间距”已经被克服,在“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看来高雅文化与俗文化没有任何的界限,这样就消解了高雅文化的精神内涵,丧失了对社会的批判和介入功能。“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所导致的文艺学边界的移动和扩容则是引起文艺理论研究界争论的核心问题。“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的倡导者认为,文化活动、审美活动、商业活动和社交活动之间并不存在着明显的界限,在审美泛化的理论语境下文艺学的出路在于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紧密关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文化/艺术活动方式、及时的调整和拓宽自己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这样传统的文学研究所关注的文学经典将会终结,在文化研究的大潮中文学研究的未来方向在于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因为“日常生活审美化以及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化深刻导致了文学艺术以及整个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和消费方式的变化,乃至改变了‘文学’、‘艺术’的定义……这应该视作对文艺学的挑战,同时也是文艺学千载难逢的机遇”[8]。挑战在于对文学经典的背弃并转而研究日常生活的审美感性问题,而机遇则是“它已经极大地超出了体制化、学院化的文艺学研究藩篱,大大的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范围和方法。”“其研究的主旨则已经不是简单的揭示对象的审美特征或艺术特征,而是文化生产、文化消费与政治经济之间的复杂互动。”[8]很明显“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所倡导的文学研究向文化研究的扩容已经与经典的文艺学研究有着很大的不同,经典的文艺学研究的对象是文学现象、文学问题和文学活动,其主旨在于揭示文学活动各个层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审美规律,文艺学的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研究的对象是文学事实、文学活动和文学问题这一点应该是无可怀疑的,无论文艺学边界如何移动也不可能抛弃文学活动自身规律去研究“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因为文学活动的“审美”功能在于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使人们走向作为精神意义的超越之境,其含义是“无利害静观的自由愉悦”,而“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中的“审美”却是一种欲望的消费,其功能是的自我满足,其实是一种“非审美”,按照康德的观点来说,它只不过是一种,并没有普遍必然性,它是资本主义文化工业操纵下所制造的审美假象[10]。因而通过倡导“日常生活审美化”来认定当下文学的危机也是不成立的。电信时代的文学处境和审美泛化的事实并没有从根本上撼动我们的文学研究的根基。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当下的文学研究根本就不存在着危机和困境,形势一片大好呢?当然也不是,我们当下的文学研究的确出现了危机和困境,但其根本的原因不在于外在的客观社会氛围的变化,而是在于我们的诗学研究者在研究方法上出现了问题,他们关注文学理论自身的建构,直接从某个哲学体系或者抽象命题出发来推演诗学体系,相对忽视了对具体文学作品的分析和阐释,即使有对作品的阐释也只是作为其体系的例证而存在,这就不可避免造成了文学理论和文学作品之间脱节的现象,如果诗学理论远离了自己的研究对象——文学作品自身而只是在哲理化的形上高度自我欣赏和满足,不出现危机才是怪事。因而在诗学严重理性化的今天,诗学不应该再在逻辑化、体系化的封闭结构中继续兜圈子,我们呼吁一种重返文学文本自身的诗学理论建构。
解释学-接受美学的兴起
本文诗学作为隐含在具体文本中的一种诗学思想,它是诗学的原初形态。诗学的原初形态,实质上就是批评家立足于文学本文,从本文出发,将作家创作的文本中隐含的“本文诗学”进行理性化的归纳与呈现的结果。通过“文学本文”,建立诗学的基本立法,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与刘勰的《文心雕龙》就是这样的范例。当然,也必须认识到,没有荷马,没有悲剧家,就不可能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同样,没有先秦两汉的文人墨客,也不可能有刘勰的《文心雕龙》。当然,后起的传统以诗学思想史为依托,寻找诗学与人文学科的沟通,评价文学的功能价值,超越于具体的文学本文之上,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学科领域和独立思想立法。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本学诗学作为创作者内在文学意识与文学观念的创作诗学,其形态是隐含着的,它隐含在具体的文学文本之中,这种内在意识的诗学观念在接受美学看来是一种虚假的观念。按照现在接受美学的观点,当作家创作出作品之后,作家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作品已经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物在历史的视域中接受读者的审阅,也就是罗兰.巴特所说的“作者死了”;当然,我们今天重建“本文诗学”也不是要回到亚里斯多德和刘勰的水平上,因为亚里斯多德所建构的本文诗学虽然是建立在古希腊文学的基础上,但是由于理性诗学的作祟,亚里斯多德试图为整体的文学立法,他采用了科学主义的完全归纳方法来建构本文诗学,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试图在古希腊的全体的文学作品中归纳出诗学的基本话语主要研究路径,在研究对象上虽然具有本文诗学的特征:即从文学本文出发的特点,但是在方法论上则是科学主义的本质归纳法,并将文学的本质归结为“摹仿”,这样就造成了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内在矛盾,从而导致了本文诗学的衰微和理性诗学的勃兴。亚里斯多德的这一方法论困境在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兴起时逐渐被诗学家认识到,从这个时期开始人们对希腊文学的认识就不再企图对整体的希腊文学发言,而是从某一个视角切入古希腊文学,采取“诗思”的方法重构古希腊诗学,这种超越亚里斯多德的诗学方法就是不断的返回古希腊文学文本自身,以“诗性之思”为中心,重新建立文学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关联,达成对诗学观念的更新。例如,席勒首先将古希腊与近现代文学进行了一种有趣的对比,从而认识到,古希腊文学偏重于一种素朴精神的表达,是一种素朴的诗学,而近现代诗学则偏重了一种感伤情调的表达,构造的是一种感伤诗学,尽管他并不否定近现代的感伤性诗学,但他似乎更推重素朴的诗学。落实到古希腊诗学的具体分析之上,他特别重视希腊人所具有的一种自由而质朴的生命文化理想从而达到重构希腊诗学的目的;尼采通过解读荷马史诗和古希腊悲剧艺术,特别是建基于对古希腊语言和古希腊神话的深刻理解,尼采认为古希腊诗学的根本精神在于它的日神精神与酒神精神,特别以狄奥尼索斯为象征的酒神诗学,这是一种生命化诗学。这种以“诗性之思”为中心的诗学方法论就是本文诗学所追求的目标,这一思路也应该是我们今天重建本文诗学所遵从的基本范式。刘勰的《文心雕龙》虽然是建立在先秦两汉文人墨客的作品之上,但是由于当时纯文学与杂文学没有区分开来,《文心雕龙》在研究对象上就包括了骚、诗、乐府、颂、赋、赞等35种体裁,有些体裁则根本不是文学文本,虽然在“文”的本体论“原道”的统摄下展开,但是具体落实在文学创作、批评、发展等环节时,刘勰采取了诗话和词话的方式,对具体的诗学思想不能明确提炼出来。这是中国古典文论的基本精神:虽然能够对某一文本发表高明的见解,但是缺乏系统性,也就是说,它只具有特殊性,而不能成为普遍性的诗学观念。因而今天我们重建本文诗学,就是要深入到文本的深处,透过本文的形式要素探寻隐藏在本文中抽象的、必然的具有普遍性的思想,具体来说,就是要求批评家通过对本文的分析、论证和思考,去考察这些抽象、必然或普遍性的诗学思想是怎样由本文建构与消解的,因而本文诗学考察的不仅仅是文学的形式要素,更重要的是文本的思想要素。在西方现代文论系统中经历了由“作者中心论”范式、“文本中心论”范式到“读者中心论”范式文论的转换。“作者中心论”范式文论主要包括象征主义、表现主义、直觉主义、早期精神分析文论等类型。它们的共同特征在于,从“作者中心”的角度出发,将文学视为一种幻象、直觉或白日梦,把主体的直觉、表现、乃至元欲(性本能)作为文学的根本动源。“作者中心论”范式文论强调作家的中心地位,主要考察作家的创作实践问题以及在创作中所涉及到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天才”、“想象”、“白日梦”和“无意识”等;在“文本中心论”范式中,苏俄的形式主义开创了文本中心主义的先河,再到布拉格结构主义,巴黎的结构主义,20世纪30年代以后英美的新批评也重视文本的阐释。俄国形式主义只关心文学作品本身的语言形式和结构,以及由语言形式和结构所组成的“文学性”问题,而对作家是如何进行创作的,作家创作的心理状态如何则完全不予考虑;英美新批评的“意图谬见”说和“感受谬见”说更是把文学作品与作家、读者的相互关联彻底隔断,而只是孤立的研究文学作品自身的特性;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文学作品之所以不同于日常语言,主要因为文学语言具有某种特殊的“文学性”,这种文学性还必须通过语言书写的陌生化来加以表达,就整体而言,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主要想通过一种内在的结构理论来阐释文学作品的基本结构。比如俄国的普洛普就在《民间故事形态学》①一书中通过一百多个民间故事的分析,认为故事虽然是不同的,但是人物所承担的功能却只有31种,这种从文本的内在结构出发去解释文学作品的方法直接导致了结构主义的兴起。到了结构主义阶段,更是把文学文本作为了唯一的研究对象,因而出现了“作者死了”的呼吁。
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的脱节
德性伦理学的阐释需要从它的最为基础的那个原理开始,那个原理就是实践原理,实践或者践行,是人的一种重要的、可以理论地区分出来讨论的活动。中国人的“践”“行”本是分开讲的,它们在意义上的关联出自《礼记•曲礼上》“修身践言,谓之善行”一语,意思是对所说过的道理身体力行,使自己言行如一,才叫做好的行为。所以,践行是人要表里如一地、持之以恒地从事的好行为。之所以要身体力行,是因为这些道理都是日常生活活动的,这些活动我们每时每事都要去做的,如果我们松懈了,就可能没有做好;我们坚持自觉努力,言行如一地做,才能成为我们的自然而自由的生活活动。这种活动亚里士多德把它称作人的“实现活动”①,即其目的就内涵于那种活动本身之中那种活动。这种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从属所欲实现的目的的性质,也不因为活动的变化和有过程而不完满:它只要在继续着,那目的就已在其中内具了。亚里士多德把实现活动与一般意义的活动相互区别。一般意义的活动表现为一个运动过程,它所要实现的目的是在那个活动之外的。例如,减肥瘦身就只是一种活动,它指向的那个“好”是在减肥过程终止时才能实现的②。实现活动则是那目的就在于活动本身之中:那活动在继续,那目的就在其中内具;那活动没有了,目的也就没有了(《形而上学》1049b25-26)。例如,幸福就在于“过得好”和“做(实践)得好”,而不是在“过得好”和“做(实践)得好”之外的一个好。没有“过得好”和“做(实践)得好”,也就没有所谓幸福(《尼各马可伦理学》1095a16-18)③。亚里士多德作出的这个区别是有道理的。
实践或践行是人使自己成为一个人,一个具有健康人格的人,或者,用中国先贤们的话说,是一个人“修身”的生命活动。这个“成为人”“修身”的目的与这种活动同在,而并不在这种活动之外。简言之,我们可以说,实践或践行是所要实现的那个好就在所从事的活动之中的那种每日每时都要从事的生活活动。我们或许需要做一点修正。因为,人们的生活活动常常是不同类型的活动交织在一起、兼有不同性质的目的的:既有内涵于那种活动之内,只要努力从事就获得实现的目的,也有要在完成一项活动时才实现了的外部性的目的。这是真实的。但是,承认这种真实并不迫使我们放弃实践或践行概念。因为,在一种活动兼有的目的之中,毕竟有一种是主导性的。所以,一个修正的结论可以是:一种这样的生活活动才是实践或践行,当这种活动内具的目的是这种活动的主导性的目的。德性伦理学的实践原理需要从两层分疏。它的第一层含义可以阐释为,生活可以是实践性的,生活对任何人都具有成为实践的可能④。这个原理意味着,一个人只要没有被自然严重剥夺其生命的正常发展生长可能性,生活就对他具有这种可能性。这个原理在孔子的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有非常清楚的表达。孔子讲的生活的实践的可能性,就是“行—学”对于人的可能性。行对人可能,首先因为日常的行,如“洒扫应对”,非常简单,看着就能够照着做,不需要先理解了再做。人自出生就生活在伦常的和朋友的关系中,人从小受到周围的人们的行的影响,通过跟着做就可以行。其次是因为,日常的行也是人人都熟悉的,常常不需要讲解,例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入则孝,出则悌”(《论语•学而》),这些事情只要肯去做,人人都能做到。所以,依孔子,人皆可在日常的行上有余力,“行有余力,可以学文”(《论语•学而》)。行是初步的实践,学是更高阶的实践。所以第一,学必是在行的基础上,人必得先行了,行有良习了,才可以学。其次,学不是不需要行了,而是更高级的行,是在边行边体会、边扩展内心世界的基础上的践行或实践①。不仅行对人可能,学也对人可能。“三人行,必有我师”(《论语•述而》),因为,凡人之中,便有学上优于我者,因为“为学”是人人都可以做的事。圣人可“生而知之”,凡人不能,但凡人都可“学而知之”。学而知的道路对凡人从不关闭,关闭者是自闭于学,但他们尚有“困而学之”的可能(《论语•季氏》)。
依照亚里士多德,在交往与政治事务方面,我们至少可以先照着正义的人所做的那些正义的事情的样子来做,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开始。在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们还不是一个正义的人,因为我们还没有那样的内心状态。但是,在一件件事情上坚持这样去做,我们就在内心获得这样倾向,我们这样做就感到快乐,我们就成为做事正义的人(《尼各马可伦理学》1105b11-15)。当然,一个人的生活可能最终没有成为这样的实践,如果他终生都没有去发展他的实践的可能性的话。一些人可能由于终生处于紧迫的需要之中而终生操劳,更多的人则可能由于他们的生活的方式,而几近于将这种可能性泯灭。但重要的是,无论一个人曾经如何生活,如果他从现在开始去发展这种实践的可能性,它就对他是可能的。概言之,在道理上,生活的实践的可能性在任何时候都对一个还活着的人存在,都对他开放着。“浪子回头金不换”,是说一旦一个人开始改变其不行不学的生活,新的可能性———实践的可能性就对他开放,这是他的最重要的转变。佛教教导恶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所言之真实在于,即使是作恶之人,改恶迁善,也终不为晚。当然,我们也必须补充,对这样的人来说,早些这样做比晚一些要更好。实践原理的第二层含义可以阐释为,“生活实践可以是德性的”。“涂之人可以为禹”②这句话,非常恰当地表达了实践原理的这一层含义③。德性是卓越的优点。在人的实践方面,就是人生实践上的卓越优点④。我们可能在人生实践上做得平平。例如,我们可能仅仅满足于做事说得过去。但是,我们的确可以做得更好,甚至出色。“涂之人可以为禹”却不是说“涂之人”容易成为禹。圣人古来罕见。我们说人人可以为禹决不是说我们会经常处在一个人人皆圣人的世界里,而只是在说这样一个可能性:它是一个更高的可能性,但实现起来要更困难。依孔子,即使要接近成为圣人,我们也要付出非常的努力。例如,要从一般地学变得像颜回那样“好学”(《论语•公冶长》),而且坚持不懈。这样,我们或许最终能达到“闻道”的境界。从这一层意义来说,实践的优点同时也是实践者的内具的优点,并且仅当把这两者联系起来理解,我们才对实践概念具有一种恰当的理解。所以,“为禹”不大会是多数人的,至多只是少数杰出人士或某个范围极小的特殊群体的人们的理想信念。#p#分页标题#e#
多数人内心秉持的是做人做事说得过去和无过失。多数人做到“做人做事无咎”也要做持久努力。因为,一个人可能有时候做得好,有时候又做不好。但这种努力是随时随地的,只要认真做,就做得来。但是,要在生活实践上做得有德性则困难得多。这难在于三者。其一,难在坚持。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儒家因此讲“修”“持”的道理。“修”是以“诚”来培育内心,“持”是保存好在培育中的内心,不使失其善⑤。其二,难在内心。德性并不在于行为的表面,更在于内心,亚里士多德这样说,它要出于一种内心状态,才是德性(《尼各马可伦理学》1105b2)。其三,难在融入心性,成为自然。德性要真的成为内心的定在,就要不仅出于中正,而且发于中和。中和是得于内心的心与自然(性)融洽和谐的状态。孔子把得于内心的状态生动地描述为“随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所说的就是不仅出于中正,而且发于中和的自由状态。德性,亚里士多德说,就是和困难的事情有关的,也正因为难,做得有德性的人才受称赞(《尼各马可伦理学》1105a9-10)①。这样的人,人们称赞为好人、君子。好人或君子是在生活实践中用心地以好的方式去做,并持之以恒地这样做,并且这样做变得似乎出于自然的人。所以虽然难,德性地生活仍然是人的一个可能性。这也就是德性的概念表明或向我们呈现的真实。而且,像生活的实践的可能性一样,这个可能性也并没有把任何一部分人拒绝在外。德性没有人种谱系学意义上的“种”。所以,没有人可以保证有德性的人就能够把自己的儿子教得有德性,柏拉图在《普罗泰格拉》中通过“苏格拉底”这样说②。德性伦理学的实践原理的这两层含义可以阐释为这两层可能性原理:生活的实践的可能性,与德性地生活的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性更基础,第二种可能性更高阶;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些,第二种可能性则较小;第一种可能性的涵义比较简单,易被理解,第二种则更为丰富,展开给人的精神世界更广阔,也需要通过或更丰富的实践生活来体验。所以,一个人如果没有在他的生活中发展第一种可能性,没有能够做到“做人做事无咎”,就会受到人们指责。然而,他不大会因为没有生活中发展第二种可能性而受到这样的指责。但另一方面,一个人也很少因为他在生活实现了第一种可能性,做到了“做人做事无咎”,就受到称赞,因为,那是多数人都能够做到的,仅当他通过生活充分展示出第二种可能性,仅当他通过他的生活展示出人生的完善与充实,他才受到称赞。
所以,这种高阶可能性也从不可能成为广泛地实现了的现实性。我们不大可能看到德性的真正“流行”,看到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都在德性地生活。没有人会必然获得德性。一个人可能终生仅仅以“做人做事无愧”,而在对德性上毫无理解和收获。同时,德性地生活是无比广阔的精神世界,获得德性是程度上可能差别非常大的事情。所以,非常自然地,人们在实践德性的发展方面会展现出极大的差异。即使生活经历相近,一个人都可能与另一个人在实践地获得德或德性的状态方面差别极大,因而,人生和世界在他们各自内心呈现的面貌也非常不同③。那么,为什么人们试图说明道德的普遍性质时常常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句话并非没有说出真实。但是它所说出的真实需要从两层上解释。第一层真实是在实践原理的第一种可能性含义上的。在日常实践事务上,我们多数人都能够做到“做人做事无咎”。这个实践原理所含的道理是能够在我们多数人的心灵上呈现得相同相近的,是多数人都能够懂得和理解的,因为这种心相同相近。它所表达的第二种真实与实践原理的第二种可能性含义有关。人的实践生活的真实意义,人的德性地生活的真实含义,在两个相同地发展了德性地生活的可能性的人的心灵上也展现得相同。“德不孤,必有邻”(《论语•里仁》)。两个人的确可能在德性上相同或相近。如是,他们的心灵便相近,他们心灵上的呈现便接近,他们关于人生实践事务的真实的所言(道理)也就相同或相近。在德性上接近的两个人之间,的确非常可能达到对人的生活的真实状况及其可能目的的许多相同或相似的理解或体悟,德性上接近的人们常常能够获得甚至说出对于德或德性的非常接近的理解与体悟,并且可以在内在经验上相互见证。这见证并不在德性上差别极大的两个人之间,而只在德性上接近的人之间。这是由于他们的实践生活相似,心灵所达到的状态相同或相近的缘故①。
2.设计相关实验验证科学假设。带教教师协同学生依据凋亡相关理论提出检测方法,学生自行设计相关实验验证假设,并论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重难点问题,完善设计方案,并最终确定实验的主要仪器(倒置荧光显微镜、凝胶电泳和成像系统)、流程和可能的结果。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学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实施的可行性。在给予必要的协作基础上,给学生留有积极思考的空间,注重训练学生的自主创新思维、综合运用知识解释现象的能力。
3.按照预定实验设计方案验证科学假设。带教教师协同学生依据预定实验方案,对已经过小分子药处理的LL/2细胞凋亡进行初步检测。带教教师采用引导和提示形式参与实验过程,不过多干预学生的实验流程和操作步骤,引导学生运用所掌握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验现象和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其中LL/2细胞DNA的提取及琼脂糖凝胶电泳是本实验的重难点,为帮助学生熟悉实验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带领学生观看DNA提取和琼脂糖凝胶电泳相关的教学视频或幻灯片,强化学生对该部分实验的操作规范化。
4.记录实验流程步骤,完成实验,撰写报告。带教教师从实验设计开始就要求学生做好实验记录,待实验完成获得结果后,协作学生总结实验结果,并分析实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解释,最后撰写并提交报告。完整的实验报告应包括实验设计方案、流程步骤、结果的呈现形式、分析与讨论,旨在训练和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素养,同时体会整个实验过程的科学合理性与可行性,使其意识到科学素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