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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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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督察报告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内容:

1.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2.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3.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建立情况;

4.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6.农民工流动档案建立情况;

7.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张挂农民工务工须知情况;

8.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无施工许可证施工情况;

9.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分包、转包和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况;

10.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情况。

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装饰装修、餐饮服务、加工制造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国务院和省确定的10件实事落实情况

1.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情况。

2.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3.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如何,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4.改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情况。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是否得到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5.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情况。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及时查处。

6.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情况。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否普遍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乡镇、村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建立情况。

7.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是否将农民工纳入普惠制培训范围,并对其进行了免费培训。

8.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是否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存在障碍。

9.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10.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情况。

(三)有关农民工工作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1.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农民工医疗、工作和失业保险制度,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探讨。

2.户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经常居住地落户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3.农民工社区管理服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开放型、多功能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治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

4.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方面规定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建设了农民工宿舍、公寓房、低价房和租赁住房。

5.农民工信息统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农民工信息统计管理制度,能否按时进行统计报告

(四)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农民工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尤其是农民工输入输出较多的县(市)区所属社区和各乡镇基层平台中农民工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一)时间

此次检查从**月**日开始,**月**日结束。**月**日至**日为自查阶段;**月**日至**月**日为检查阶段。

(二)方法

1.由劳动保障、建设、民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

2.听取受检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3.选择重点县(市)区、社区、乡镇和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4.对建筑施工、装饰装修、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工地或厂矿现场,开展地毯式排查;

5.以走访、组织农民工座谈等方式,直接向农民工了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工作专项检查对推动解决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5号)及省政府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真正把农民工工作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检查对象,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认真组织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切实把检查工作抓紧抓好。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及拒不交纳工资保证金的案件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资质单位非法施工和非法分包、转包工程和拖欠工程款案件,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缴纳工资保证金、无施工许可证非法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民政部门要认真解决城乡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部门负责农民工上访案件的登记、处理和协调解决。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及时严肃处理。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障工作,我部决定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

切实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体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以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以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争取20**年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突破2000万人。今后部里将逐年下达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指标,争取20**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二、相关政策和管理

(一)以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为重点,积极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要积极探索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参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农民工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参保缴费登记办法,方便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要加强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足额征缴,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农民工就医管理方式,以方便参保农民工就医。要根据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探索农民工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为患病后自愿返回原籍治疗的参保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扩面任务。各省(区、市)要根据部里制定的20**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指标(见附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将扩面指标分解到各统筹地区,将扩面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专项扩面任务。

(二)建立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统计报送制度,开展专项调度。各省(区、市)要按照部社保中心的规定,调整统计口径,建立专门的工作制度。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情况每月要向部社保中心报告。各省(区、市)要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进度较慢的地区,部里将进行通报和专项督察。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分析研究,不断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确保制度平稳运行。

第3篇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6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

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20__〕130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__年初,组织各地集中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重点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__年末至20__年两节期间,再次组织开展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参加)

(二)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开展“春暖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在3-5月份,农民工进城求职高峰期间,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签约时间短、工作时间弹性大等特点,推广适用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督促和指导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大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参加。)

(三)以促进返乡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培训行动。在一、二季度,针对春节后未能实现再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在岗农民工、农村贫困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农村劳动力,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以各类实用技能为重点的职业培训和公共培训。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鉴定补贴政策,完善和推广培训券的做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培训设施,扩大培训规模,适当延长培训期限,确保培训质量,促进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省农民工办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四)以加强进城求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为重点,开展“春风行动”。在春节后大量农民工集中返城和新增农村劳动力进城求职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加强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坑骗农民工的非法职业介绍行为,促进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五)以妥善解决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土地承包维权行动。针对一些地区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违法调整收回农民工承包地、强迫农民工流转承包地等突出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省农业厅负责。)

(六)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培训为重点,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和安全督查行动”。巩固扩大“平安计划”成果,争取年内实现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启动“平安计划”二期,重点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力争20__年基本实现有较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

。二、三季度,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完善和落实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相关制度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安监局分别牵头,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参加。) (七)以大型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标准化宿舍行动。鼓励和督促建筑企业重点解决农民工由简易工棚向适宜居住的标准化宿舍转变,切实保障农民工宿舍、工房符合抗震规范和消防要求。确保宿舍、工房质量安全,强化治安及环境卫生治理,并配备必要的生活、卫生和娱乐等设施。(省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参加。)

(八)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为重点,开展免疫规划实施督导和“共享蓝天”行动。上半年,按照《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要求,对各地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协调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和管理使用、以及组织实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贯彻落实。围绕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在文化宣传、人身安全、医疗保健、社会救助、家庭教育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以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和宣传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共享蓝天”行动。继续扩大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等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关爱活动,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环境。(省卫生厅和省妇联分别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总工会、团省委参加。)

(九)以构建公正、快捷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机制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行动。本着“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采取简易程序处理,对小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凡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通过开展“绿色通道”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仲裁程序快捷和无障碍,帮助农民工实现仲裁救济权利。(省劳动保障厅负责)

(十)以农村地区“四小”企业为重点,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三季度,继续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乡村劳动用工的监察力度。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超时加班、违反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规定等方面问题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参加。)

为了落实上述行动计划,省农民工办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督查内容包括各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市和部门做好工作。(农民工办牵头,全体成员单位参加)

三、组织实施

20__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由上述一系列具体行动组成,内容广泛,针对性强,在不同季节突出了不同的重点,整个计划贯穿全年。为保证整个计划的顺利实施,由省农民工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成立“20__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工作组。省农民工办负责总协调,根据工作进展需要,听取实施情况汇报,分析工作形势,研究突出问题,进行工作调度。

各项具体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进度等工作安排,并报省农民工办备案。牵头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主动配合。

第5篇

今年以来,区建设管理局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效果。两个重点:

一、以健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为重点,强化制度,严格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从今年3月份开始,认真组织了招标投标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邀请区纪委、检察院、政府采购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与招投标,实行全过程监督,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了监督力度。上半年,完成招投标工程#个,面积达到#平方米,中标额#亿元,清单的使用率达到#以上,公开招标率达到#。

二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质量和安全报监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把文明施工的奖罚记录作为企业升级、年检的依据。上半年,把20__年以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列入监督检查范围。主要以施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现象以及落实建设监理情况为重点,组织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余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份,整改率达到·以上。

二、以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配套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建设局督导总承包企业对本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上半年,在全区#个建筑工地发放份《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宣传企业和农民工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农民工工资元。有个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签定了(不拖欠工资)保证书,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分别按合同价款的#的标准交纳工资保证金#万元,严格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是坚持长效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工资)行为的企业上网公示;施工企业参加新的招投标,必须持有建设局(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资款)证明;建设单位办理新建项目,必须出具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和项目资金到位证明(担保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管理,在工程验收备案时,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的,不予验收备案。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投诉#起,清理兑付工资#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项措施:

一、健全责任保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三级联责”制度。成立了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管理局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局党委分别与下属单位、部门牵头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分管责任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细化、量化,逐项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网络。

二、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防腐抗变能力,先后邀请区纪委领导、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领导做专题讲座,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二是树立一个典型。环卫处保洁工#从部队退伍后,从 机关主动请战到一线,一干就是20年,无怨无悔,埋头苦干,以自己扎实的工作、高尚的人格带动了一批人,感动了一批人。今年,全建设系统开展了向贾绍仁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勇气。三是组织一次实地观摩。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到#等企业进行实地观摩,看变化,促干劲,强信念。

三、严格督察考核。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行风评议等措施,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活动,结合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等关系群众利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推动项目公开、投资公开、招投标公开、资产运作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与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相结合,定措施与抓落实相结合,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相结合,所负责牵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常抓不懈。下半年,将继续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拖欠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彻底杜绝拖欠行为的产生。

第6篇

一、以健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为重点,强化制度,严格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从今年月份开始,认真组织了招标投标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邀请区纪委、检察院、政府采购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与招投标,实行全过程监督,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了监督力度。上半年,完成招投标工程个,面积达到平方米,中标额亿元,清单的使用率达到以上,公开招标率达到。

二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质量和安全报监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把文明施工的奖罚记录作为企业升级、年检的依据。上半年,把××××年以来投资额在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列入监督检查范围。主要以施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现象以及落实建设监理情况为重点,组织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余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份,整改率达到?以上。

二、以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配套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此文来源于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建设局督导总承包企业对本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上半年,在全区个建筑工地发放份《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宣传企业和农民工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农民工工资元。有个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签定了(不拖欠工资)保证书,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分别按合同价款的的标准交纳工资保证金万元,严格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是坚持长效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工资)行为的企业上网公示;施工企业参加新的招投标,必须持有建设局(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资款)证明;建设单位办理新建项目,必须出具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和项目资金到位证明(担保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管理,在工程验收备案时,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的,不予验收备案。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投诉起,清理兑付工资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项措施:

一、健全责任保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三级联责”制度。成立了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管理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局党委分别与下属单位、部门牵头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分管责任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细化、量化,逐项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网络。

二、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防腐抗变能力,先后邀请区纪委领导、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领导做专题讲座,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二是树立一个典型。环卫处保洁工从部队退伍后,从机关主动请战到一线,一干就是 年,无怨无悔,埋头苦干,以自己扎实的工作、高尚的人格带动了一批人,感动了一批人。今年,全建设系统开展了向贾绍仁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勇气。三是组织一次实地观摩。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到等企业进行实地观摩,看变化,促干劲,强信念。

三、严格督察考核。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行风评议等措施,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活动,结合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等关系群众利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推动项目公开、投资公开、招投标公开、资产运作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与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相结合,定措施与抓落实相结合,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相结合,所负责牵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常抓不懈。此文来源于下半年,将继续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拖欠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彻底杜绝拖欠行为的产生。

第7篇

(万州区农业局 万州区劳务办)

按照区委办[]2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题调研小组,开展了对促进我区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相关情况的专项调研。一、 基本情况

(一)资源情况。全区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83.65万人,其中男性47.26万人,占56.5%;女性36.39万人,占43.5%。从业劳动力74.93万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89.6%。

(二)培训情况。,全区阳光工程、移民、扶贫、外经委、妇联等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14697人,占市下达培训计划的113.05%,当年已结业13775人,培训后已顺利实现转移就业12250人,就业率达到88.9%,比市里规定高3.9个百分点。

(三)转移就业情况。据统计,截止底,全区已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4.39万人,占从业劳动力的45.9%,比净增3.03万人。转移的劳动力中,按产业分,第一产业的有60906人,占已转移总数17.7%;第二产业的有121136人,占35.2%;第三产业的有161858人,占47.1%。按地域分,在乡镇、街道内转移就业的有70405人,占已转移劳动力总数的20.5%;在乡镇外区内的有57600人,占16.8%;区外市内的有44062人,占12.8%;市外国内的有171704人,占49.9%;境外就业129人。按年龄[,!]结构分,20岁以下的有74626人,占已转移总数的21.7%;21—40岁的有250016人,占72.7%;41—50岁的有13756人,占4%;51岁以上的有5502人,占1.6%。按文化结构分,文盲半文盲的有9629人,占已转移就业的2.8%;小学文化的有17195人,占5%;初中文化的有244857人,占71.2%,高中以上的有72219人,占21%。按转移时间分,年务工时间在3—6个月的有32899人,占已转移就业总数的9.6%;6个月至1年的有78567人,占22.8%;常年就业的有232434人,占67.6%。按职业分,从事管理工作的有22737人,占6.6%;从事技术工作的有45834人,占13.3%;从事体力劳动的有244785人,占71.2%;其他30544人,占8.9%。按组织形式分,自发转移的有290173人,占84.4%;有组织转移的有53727人,占15.6%。

(四)收入情况。,全区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实现总收入17.95亿元,比上年增加1.85亿元,增长11.5%。劳务净收入14.36亿元,比上年净增1.64亿元,增长12.9%。进城务工人员人均净收入4176元,劳务净收入全区农业人平1153元,比上年增长1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50.4%。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在今后5年内,按每人耕种3.5亩耕地计算,我区农业生产合理需求劳动力25.1万人,除已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外,还有15.44万人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据预测,全区每年约新增1.3万个劳动力,同时有1.4万个劳动力退出,但仍有15万个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绝对富余劳动力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自愿失业不需要转移,实际富余劳动力还有13.5万人左右,即每年需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7万人左右。

二、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文化素质低,缺乏充分就业竞争力。调查统计:我区已转移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9.0 %;高中及以上的只占21%。由于文化素质低,已转移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能力不强、就业层次不高、就业状况不稳的现象。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到非农产业就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剩下在家务农和打算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更低,更缺乏一技之长,据我们最近随机对120名年龄在20—45岁之间的在家农村居民调查,只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97 人,占81%,高中以上的23人,占19%。问他们为什么不出去打工时,几乎都是回答由于文化水平低,工作不好找,缺乏进城务工、就业转型的竞争力。

(二)转移培训力度小,提高自身素质难。一是,全区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18226人,仅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2.18%。如果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万人计算,则需要42年才能轮训一遍,这显然不能满足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二是多数农民“市场经济意识”薄弱,“小农意识”仍然存在,他们对转移就业前的培训往往是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参与;三是各类培训农民自己都要交纳一部分费用,有的是无力承担,更多的是不愿意支付。以阳光工程培训为例:国家拨给每个参训农民的补助经费人平大约200元左右。按照技能培训的要求,对每个参训农民培训至少15—90天,而国家给参训农民的补助是按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的30%补助,农民自己要承担70%。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时间一般要2—3个月,培训费用也就高一些,如缝纫、厨师、电子、机械修理等工种的培训费用一般在1500元以上,农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在1000元以上,所以对政府组织的培训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究其原因有:①有的农民不愿交培训费或交不起培训费;②耽误找现钱的时间不划算;③由于文化素质低,根本就学不懂。因此多数农民对参加技能培训不是很热心。四是一些下散力的民工,他们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条件较差的旅 社或民房内,早出晚归,既不看新闻,也不读报纸,工余之后,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聊天或打牌消磨宝贵时间,根本没有想过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问题。

(三)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力。尽管我区已出台了《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见》,给出了培训补助、输出奖励、扶持、费用减免、权益保障、回乡创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但通过一年多的执行情况来看,很多方面还落实得不够好,如培训补助标准低、权益保障政策不配套等,一些相关部门特别是市直管部门以市主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为由,拒绝执行,落实难度大。

(四)城市歧视仍然存在。调查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感到受歧视排挤。主要表现在不正常的超时劳动成了“正常”现象,平常超时劳动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得不到加班工资。从事同样的工作不能获得同等的待遇,有25%的务工农民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一,20%的人认为自己比本单位职工收入低三分之二或相差更多。在从事高危职业的民工中,他们不能象本单位职工一样享受“养老、工伤事故”等保险,若出现事故民工既享受不到赔偿,还因无法劳动领取不到治伤期间的工资,个人经济损失很大。

(五)“农民”身份的限制。本来现在户籍管理放得较宽,但至少有90%的农民工达不到仅仅是有“固定的住所”(以本人房产证为准)这一要求。在一些大城市,农民工户口迁入限制因素更多,因此这90%的农民中有相当部分由农民变为市民还要奋斗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由于户口的原因导致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不到市民的诸多政策。现在很多部门都没有把进城务工农民在劳动用工,公务员招考聘用、教育、社会保障及医疗等纳入市民一样同等对待。一些单位或部门招工和招公务员仍然要城市户口,子女入学要交择校费,农民工老了没有养老保险,遇到工伤事故得不到赔偿,生了病享受不到医保,家庭困难享受不到城市低保等。凡此种种,由于“农民”身份的限制,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市民的同等政策待遇。

(六)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农民一方面向往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又因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未建立或建立得不完善,农民工在遇到工伤事故、身患疾病等时,得不到基本保障,因而不愿放弃承包地,其矛盾心理的实质是担心一旦放弃土地进城,万一站不住脚,连退路都没有了。于是,土地就是进城务工农民的“保险箱”。

(七)法制建设滞后。农民进城务工已有多年的历史,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上下下都认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但就是迟迟不能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导致一些地方,一些用工单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缺乏保障等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无法可依,执法部门无法对违规单位或部门给予惩处,又不能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加之农民是弱势群体,这些现象发生后多数人只能忍气吞声,使进城务工农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些农民工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甚至是对立的情绪。

三、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政策建议

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途径。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

(一) 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是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大量事实证明,整体素质高、具有专业技能的农民,一方面,进城务工后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也能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的收入。另一方面,也容易融入城市,接受市民观念,承担市民义务,得到市民认可。相反,有些农民虽然“洗脚上田”,但由于没有“进城洗脑”,即使进城多年,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仍然缺乏充分就业和转型的竞争力,更难完成从小农意识到现代市民的转变。因此,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应既要抓好当前,又要抓好长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一抓当前:继续坚持阳光工程 “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运作机制,着力打造劳务品牌。(1)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财政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政府要整合有关部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都能通过不同渠道了解进城务工的一些基本知识。引导性培训的重点是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常识、寻求就业岗位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目的是加强对农民的法制观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提高他们在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中的交往能力、依法维权能力和组织能力,引导他们自觉培养起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对城市生活的责任感。(2)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各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身培训优势和企业用工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大力开展定向、定岗职业技能培训。这种培训由于对技术掌握要求高,培训时间长,培训费用也就高一些。所以政府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也配套一笔适当的培训费来提高补助标准,减少农民个人负担,以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做好培训人员的技能鉴定工作。

二抓长远:在严格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特别是将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中,使农村广大学生在就业前就学到一技之长。具体办法可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即对所有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后的学生(“两后”)百分之百进行技能培训,百分之百实现就业(“双百”)。为确保“两后双百”工程的顺利实施,让每位学员都能如期参加培训,组织各乡镇(街道)、教育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学生及家长签订“五方联保协议”,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再收费,并坚持公办学校成本培训、民办培训机构微利培训,政府先全额垫付培训费用,待学员就业后有稳定收入再归还。

(二)广辟转移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一是向国家、市里规划在三峡库区重点发展的九大特色工业项目转移。围绕国家、市里对库区后期扶持项目落户万州,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促进优势企业做大,增加就业岗位。二是向小城镇和乡镇企业转移。通过“百强镇”和中心集镇建设,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大力招商引资,发展乡镇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尤其是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和新型的食品加工业。三是利用对口支援的契机,请求对方为我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四是区政府督察室要积极督促区劳动和就业部门尽快落实区委常委会已经确定的在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六省市设立驻外劳务开发办事机构,为更多地输出万州劳动力和为万州籍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五是开发社区服务。利用区委、区政府办公地点南北大动迁的机遇,以街道和移民新城为依托,以居委会为基本单元,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托幼托老、配送快递、修理维护、物业管理、社区保洁、商品递送、健身娱乐、社区治安等服务岗位。六是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向国家、市里对三峡库区重点布局的特色农业产业项目落户万州所需岗位转移。向国家在交通、农田水利、生态环境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国家、市里加大对库区扶贫开发力度所设置的项目岗位转移。向区里确定的“十大农业产业化项目”规模化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需岗位转移。围绕大力发展重专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设置的岗位转移。七是创办返乡创业园区。鼓励吸引在外务工、经商的成功人员返乡创业,减化办事手续,在资金、项目、税收等方面大力扶持。促进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健康发展,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实现充分就业。

(三)加强服务强化管理,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目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尽管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离农民工的需求相差甚远。根本原因是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到边。公安部门要做好户口和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司法、劳动部门要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权服务工作,监督用工单位在使用农民工时与市民一视同仁;就业部门要为农民工提供务工信息、介绍岗位等牵线搭桥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和更新、农民工进城后他们的承包地的管理工作;阳光办、教委、移民、扶贫、外经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要抓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计生部门要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建设部门要检查督促建设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务工工资;民政部门要抓好城市社区建设;工会部门要抓好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会联合会建设。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完整的服务管理体系。

(四)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工所从事的多为脏、累、重、险的职业,工作条件相对比较恶劣,而农民工由于所处的相对弱势地位,其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十分必要。据我们调查,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按重要程度分别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已为进城务工农民开设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深受农民工欢迎。但我区至今没有出台让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区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细则,让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低保等各种社会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首先是要尽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是公安、司法、劳动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尽量从低收费或免费为农民维权。第三是加快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会联合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

(六)彻底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难,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工子女入托入学问题不仅关系到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而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素质提高的问题,因此应该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列入国家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区教委要分别指定几所学校接纳农民工子女读小学、初中、高中,被指定的城区各中、小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指定的学校就读与常住本区的城区学生实行同一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农民工子女在我区就读期间,与本地学生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

第8篇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元旦、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等要素流动更加频繁,全镇安全形势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社会共同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打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执法

(一)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的自查和督察。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中心)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检查组,紧紧围绕“三个重点、两项关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关键场所、关键岗位)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面深入、严肃认真、不敷衍了事、不走马观花,对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摸,建立检查记录,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节前镇政府将组织工贸、安监、公安、电力管理等部门人员由领导带队,对规模以上的重点企业、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具体时间、方式、对象、内容另定)。

(二)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工贸办、安监所、农办、城建办、综治办等相关管理部门依照责任分工,在节前对超市、医院、网吧、敬老院、农家乐休闲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场、建筑工地、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企业迅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器材及应急措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标志是否明显,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电气焊,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在检查中发现一般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如有重大隐患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改,违法的责令关闭。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等高危企业的安全检查。节前镇安监所重点对辖区内的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制度设施及周边的安全环境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矿山等重点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于不安全的人、机、环境、设备及安全管理制度作全面检查。同时做好本镇烟花爆竹商店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对镇主要交通要道的检查和监管。镇安监所会同马渚交警中队,对我镇的61省道、过五线、青湖线、牟山至黄家埠线、青港至青山线的主要道路的畅通情况作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节日期间要加强主要道口的协勤和看护,马渚交警中队要加大道路巡查力度,杜绝无证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现象,杜绝各类恶通事故,确保春运安全。

(五)开展建筑施工场地以及危险建筑房屋场所安全检查。要对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在建项目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施工单位违法抢建、野蛮施工等违章违规施工行为,严防施工单位抢工期、赶进度等引发各类事故;各行政村要组织人员对村辖区内的个私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镇安监所,同时开展居民用电、用水、用气及各类危房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电、用水、用气的安全。

(六)加强对学校安全的专项检查。做好节假日前期和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落实校车运输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七)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工作。各规模企业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走的及时、走的有序、走的安全、走的满意,积极配合交通客运部门做好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农民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文明乘车,确保旅途安全。

三、领导带班,坚持节庆值班制度

第9篇

[摘 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农民工。他们在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工作和生活的挑战。医疗保险就是其中一个严峻的问题。因此,政府应推进农民工医疗保险进程,尽快制订农民工医疗保险措施,为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医疗保险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农民工;医疗保险;弱势群体

[中图分类号] X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6)06-0104-09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批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逐渐形成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次对“农民工”予以正式解释: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目前,也有称其为“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在改革开放的竞争大潮中,尤其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

农民工包括外出和本地两部分。外出农民工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民;本地农民工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民。目前,我国农民工人数持续增加,但是增速继续回落(见表1)。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7747万人,比2014年增长1.3%,其中,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增长2.7% [1]。与此相伴,农民工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年轻农民工比重不断下降,40岁以下农民工2014年较2010年下降了8.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例增加,2014年比2013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相应提高,2014年比2013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2]。

随着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的不断提升,农民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攀升,由1995年的2.32%上升到2011年的9.51%,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3]。农民工具有4大特点:流动强,规模大,文化低;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就业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维权意识薄弱,权益损害严重 [4]。这些特点决定了最需要得到社会保障的弱势群体――农民工的权益经常受到损害,尤其在医疗保险缺失方面表现突出。面对农民工在医疗保险中遇到的不公正待遇,社会和政府应该共同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何很好地为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显然已经成为了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全面掌握农民工的医疗保险现状和发展趋向,探讨如何维护农民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已刻不容缓。

一、中国政府推进农民工医疗保险进程的努力

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1883年德国颁布《劳工疾病保险法》,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诞生。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目前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有4种模式:国家卫生保健制度模式、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商业保险模式和储蓄医疗保险模式[5]。

现行的中国医疗保险主要有5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地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条例或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主要涉及前面4种类型。农民工参加哪种医疗保险,除了考虑这种保险对农民工是否准入之外,还需要考虑农民工本身的条件是否具备。

给农民工提供完备的医疗保险,既可以回报他们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也可以保护他们的权利,对实现公民平等权利具有重要价值;还有利于保证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稳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必须关注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值得肯定的是,我们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这一问题:

(一)国家层面的努力

国务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等部门从2002年开始,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法规,以推动农民工医疗保险进程。

(二) 地方政府的努力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级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地方法规(见表2),形成了多种模式。从全国范围看,主要有4种,由于各地政策不同,除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纳入模式以外,还有以北京、上海和深圳为代表的3种农民工医疗保险模式: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纳入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目前采用最普遍的一种农民工医疗保险模式,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各地相继出台并实施相关政策,到2010年基本实现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一项关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农民工调查显示,98.5%的受访农民工已在家参加了“新农合”;参保费每年10元至40元不等;少数为强制参保,大多数为自愿参保。多数农民工觉得“新农合”实用,适合本地农民工。但是由于异地打工,许多外出农民工无法充分享受“新农合”的利益。一些外出农民工反映,在外地的医药费可回家报销,由于报销起付线高(有些地方超过300元才能报),报销比例过低,而且手续相对复杂,除非医药费很高,否则不会费周折去报销[6]。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模式

这一模式以北京为代表,也称之为北京模式。这种模式要求为农民工建立专门的医疗保障卡,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体现了公平性,有利于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这种将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的模式,是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最有效的途径。

但是,这种模式要求个人缴费多,让农民工承担的医保费用相对较高,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低这一实际情况;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地区统筹模式不吻合。此模式貌似公平,却难以有效保护农民工权益。

3.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型纳入模式

这种模式也称之为深圳模式,以深圳、山西为代表,这些地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专门针对农民工建立了独立的医疗保险制度。

该模式将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合并使用,虽然有助于提高大病的抗风险能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转移续接难以实现,兼容性不够;由用人单位承担保费损失,致使农民工办理医保的积极性不高。

4.农民工综合型医疗保险纳入模式

该模式在成都、上海等地较为盛行,将农民工的医疗、工伤和养老3种保险捆绑在一起,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此模式采用市场运行机制,引入商业性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譬如无法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转移续接;市场化过度,导致出现商业保险公司利润较高、农民工补偿率过低的情况。

以上几种模式是不同地区对医疗保险的实践和创新,在某个城市或地区可能是一种比较符合实际的医疗保险模式。然而由于各种模式的保险政策不同,对于流动性强的农民工来说是一种流动,同时不一致的缴费标准对于农民工的缴费积极性也会有一定影响。

总之,虽然各级政府都付出了努力,但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建立起统一的农民工医保制度,各地区制度存在较大差异。而且,有些地区的保险模式也在发生变化。例如,上海在2011年7月以前主要实施的是农民工综合型医疗保险纳入模式,之后进行了重大调整,将农民工的综合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

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低,各地区和行业参保率差异大

2014年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7.6%,比2013年提高了0.5%,外出农民工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较2013年虽有提升,但仍然不高,而且各地区和行业参保率差异较大(见表4)。

从区域看,东部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最高为20.4%,中部为11.8%,西部为13.6%,东部与中西部存在较大差异。但在中西部务工的农民工的参保率增长却较快(见表5)。

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率最高为22.1%,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4.1倍。可见,不同行业的农民工参保率差距较大,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的参保率提高较快(见表6)。

(二)医保政策的地区差异大,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转移续接困难

随着农民工数量的迅速增长,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的问题日益重视。自2002年以来,各地陆续实行了各具特点的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不同地方在起付线、补偿率、封顶线乃至医保项目的设置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特点。

各地基本上是相互独立地执行地方性的政策,致使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困难,主要表现为同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在不同地区之间移续接困难、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转移续接困难。而且出于保护地方利益的目的,各地几乎都规定农民工等劳动力在跨区域流动时,比例较大的统筹基金部分不能随同转移,只能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以及医疗保险关系。一般来说,农民工经常要在农村与城市、城市与城市之间流动,一旦流动到异地,因为转移续接困难,此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就会付之东流,直接损害农民工权益。所以,当参保农民工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时,“断保”现象非常严重,致使许多农民工只能处于“无保”状况。

郇建立,王博勋(2011)通过走访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由于各地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不同,一些国家层面的政策如“农民工可享受当地退休后医疗保险待遇,农民工医疗保险可以在城市间转移”基本没有落实,还停留在设想层面。他们在与农民工交谈时,发现许多农民工希望全国各地的医保能够联网,通过一定形式,如一卡通等,在各地都能报销医药费[6]。

(三)缺乏完备统一的制度规范,重复参保问题严重

由于仍然存在城乡不同医疗保险制度间的分割,全国尚未统一医疗保险政策,重复参保问题非常严重。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保3大保险的重复参保人数一亿多,重复参保率高达10%。河南省卫计委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表示,“重复参保的情况确实存在,这恐怕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从河南情况看,部分群众在参加新农合的同时也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现象严重”[6]。

农民工重复参保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有些农民工虽然已加入了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但是在务工所在地又以外来人的身份再次参加“新农合”;二是根据《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些已经在户籍所在地加入了“新农合”的农民工,又受利益驱动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三是有些地方在推行“新农合”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规定对于已经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农民工若不加入“新农合”,其家人将没有机会参保,这种参保模式使一些农民工不得不被动重复参保[8]。而重复参保具有许多不良影响:

第一,增加财政资源浪费。据测算,重复参保率假设按10%至15%计算,政府每年的无效补贴将超出200亿元[6]。

第二,有违社会公平。公平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它体现在制度的建立、基金的筹集及受益等环节。重复参保会引起许多人重复受益,甚至会导致产生报销金额超过实际医疗费用总额的极端情况[8]。重复参保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还会导致新的不公平和社会矛盾。

第三,影响基本医保制度的构建。重复参保掩盖了真实的参保水平,会导致决策部门对制度运行效率的高估,从而影响完善的基本医保制度的构建。

三、引起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产生既有宏观原因,也有微观原因,既与相关制度密不可分,也与其特殊身份有关。

(一)宏观层面

1.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的阻碍

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是农民工医保问题不能很好解决的根本原因[9]。因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城市和农村存在着二元保障体系,城市和农村保障体系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农民工无法与城镇职工享有等同的社会福利和权利。

2.相关法规的缺失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对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够重视,主要依靠政策推动社会保障的发展。直到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以此为依据,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权益在法律上才首次予以确立。然而,对于如何处理地区分割利益、转移续接、累计缴费年限等问题,目前仍未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因而影响农民工医保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立法滞后。

3.医保模式的条块化

中国医保制度没有开展整体性的制度设计,主要采取渐进式发展思路。受此影响,农民工医疗保险采取属地管理,多种形式并存;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严重,重复参保严重,互联管理难以实现。

(二)微观层面

1.政府未能充分履行职责

面对存在的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有些政府机构存在作为不够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责任心不强,掌握的农民工信息不全,资金投入不足;相关部门监察不到位,为用人单位不履行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办理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不高;法制宣传不到位,农民工对相关权益了解不多。

2.企业逃避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职工办理医保负有法定义务。然而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和个体企业主,却故意拖延或不为农民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情况,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注意。

3.农民工缺乏保险意识和知识

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工不注重医疗保险,保险意识薄弱;由于收入低和流动性强,农民工更是较多关注眼前利益,参保积极性不高;又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所以,广大农民工所应了解的医疗保险知识却比较欠缺。

四、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社会转型时期任何一级政府都应该处理好的问题,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受到侵犯,就是政府管理的缺位。因此,应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中承担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医疗保险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立法建制、监督控制、宣传管理等。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

统筹区域的划分为医保基金圈定了带有地方色彩的“势力范围”[8],只要全国医保统筹没实现,阻碍转移的分割动力就会一直存在。要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就必须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关注城乡统筹发展。针对融入城市的农民工,取消户籍限制,制定相关政策,使其享有与当地人口等同的医疗保险待遇;针对季节性农民工,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效措施,尽可能好地衔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医疗保险制度,以避免因流动性而产生“空壳”现象。因此,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全国医疗统筹是解决农民工医保转移续接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完善制度设计,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设计多种医保险种,供不同情况的农民工参保选择。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实行分类分层管理。例如,签有劳动合同、收入稳定,可以在城市长期定居的农民工,应及时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参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大病医保或住院医保;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以个人名义参保;流动性大,工作变换频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选择费率较低,个人负担较轻的“新农合”或医保当期的大病统筹等。

(三)强化督察与执行力度,维护农民工医保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农民工医保权益,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监督与执行力度,确认劳动关系,加强执法监督,消除制度漏洞。具体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要政府相关部门既要承担相应责任,又要加强协调。农民工医保问题不只是人社部门的职能,医院、工商、税务、街道办事处单位或部门等应该整体联动。二是要人社部门应严格监察,突出重点。开展监察时,把“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保”履行缴费的法定义务作为重点,鼓励农民工向相关机构举报和投诉不作为的用人单位;对有能力参保而恶意不办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三是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建立全国联网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提供快捷方便的费用结算体系等。四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医保意识。建议各级政府开展医保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农民工的参保认识,提高医保购买积极性,提高医保覆盖率。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 2016-02-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4年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R]. 2015-04-30.

[3]李芳芝,李 超. 农民工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统计测算[J]. 统计与决策, 2014,(13).

[4]向 彦,龙明卿. 推进农民工医疗保险进城刍议[J]. 学理论,2012,(20).

[5]王瑞明. 福州市流动儿童保健状况调查[J]. 中国公共卫生,2002,(06).

[6]郇建立,王博勋. 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困境与出路―基于北京海淀区三个工地的实地考察[J].社会工作, 2011,(08).

[7]林 娣,焦必方. 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北京、深圳与上海三市比较[J]. 中国卫生经济,2012(02).

第10篇

授学院领导的委托,由我来做学校职业培训工作报告。请在座各位领导及代表们审议。在过去的五年里,我校全体师生在学院领导、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广大同学的支持与配合下,在我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有声有色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一直以来,学校紧紧围绕着院团委的工作中心,结合我院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我学校特色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xx省xx职业技术学校,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校“雨露计划”工作的关怀、指导和支持,现将我校五年来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我校于XX年8月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五年来,学校遵循“省主管、市代管、区主办”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面向市场、订单办学、保障就业”的培训要求,在市、区扶贫办的直接指导下,采取转移培训与学历教育“一校两线、齐头并进”的方式,走“场地租赁制、设备股份制、教师聘任制”的新路,建立建全了五种新机制,从而有效保障了转移培训的良性发展,形成了“一校两分三制、定单培训、定向输出”的培训模式,打造出了具有巴山特色的劳务品牌——巴山汉(妹)子,真正实现“培训一期、学到一技、安置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五年来学校共培训学员7500多人,占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学校安置7356人,自主择业144人,安置就业率达98%。就业学员90%免费安置到沿海等发达地区,月收入在1300元以上。其培训成果在XX年年6月全国“雨露计划”成果展览会上作为xx省仅有的两家培训机构参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机关领导的肯定,有多个省扶贫办带领本省参展基地学校前来观摩、学习。

主要做法

一、优化就业维权服务,搭建输出平台

在转移输出上,学校努力搭建平台,以实现全方位就业安置。首先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采取“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厂校联姻、校企协作”等方法,主渠道安置培训学员。其次充分利用现代媒体,通过学校网站、电视广告学员信息,延请外地用工单位主动来校招工,多途径实现学员非农就业。

学校对每位结业安置学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至一半年以上,通过学校就业安置维权中心、企业工会、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等组织多渠道维权,通过切实履行“七项承诺”,使学员得到最优化的服务保障。而今,学校已在安置就业相对集中的江苏、宁波、广州、深圳等地设立就业维权服务中心,通过中心对输出学员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做到了订单培训—就业—维权—回引的全程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培训开展“四到位”

领导到位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培训中心主任,副校长为培训中心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机构,由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培训中心下设办公室、招生部、培训部、就业安置部,具体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宣传到位学校积极探索构建多层面、多序列的招生宣传模式。一是成立以区(县)为中心,学校为主体,乡、村、社积极参与的宣传保障机构;二是政府每年将送培任务下达到乡镇,各乡镇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工作;三是以市区扶贫部门为主导,学校在新闻媒体开辟扶贫栏目,及时宣传报道招生培训信息。学校深入乡镇、村组,采取放录音、发资料、送传单等形式,真正做到宣传工作“四覆盖”。

学员组织到位采取贫困学员自愿申请、村社公示、乡村审核、县(区)扶贫办审定的程序招收学员入学参培,严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招生。机制到位整合教育资源,构建了以巴山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各网络学校参与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使整个培训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

学校按照扶贫部门制定的《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一人、一表、一卡、一券、一单、一查、一维、两证、两合同、两台帐、四制”管理模式,广泛接受社会、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资金投入上,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初步摸索出一条“补、让、集、贷”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注重培训过程,打造技能型农民工

在强化技能培训的过程中,五年来,学校切实做到“两个规范”、“四个统一”、“八个结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要求,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立足市场和用工单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培训一期,学到一技,增长一智。从而打造出具有巴山特色的劳务品牌——巴山汉(妹)子,以品牌拓宽了劳务市场,以高技能提升了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身价。

探索经验

一、彰显与时俱进,扶危济困分国忧

汶川特大地震后,学校决定为灾区免费培训驾驶员200名。2009年底青川灾区的100名学员已顺利结业,汶川灾区的100名100名学员正在培训中,此举得到了省委李崇喜副书记的高度评价。

2009年底,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农民工纷纷失业返乡。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宣传转移培训政策,让返乡农民工走进学校接受技能培训,为再就业积聚力量,截止2009年4月,已有300多名返乡农民工接受了学校技能培训,奔赴新的工作岗位。

二、创新就业模式,实现优质安置

为确保就业高质、稳定,学校还逐步探索出一条“回访制”、“招回制”与“提高制”相衔接的就业保障机制。从而使受训学员出得去、留得住、能挣钱。根据学校的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情况,就业学员少部分素质较高,大部分能胜任工作,个别需要招回,就业稳定率在95%以上。

首先,在就业安置的基础上,学校加大对参培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引导,将向市外安置与本地非农就业相结合,引导学员自办公司、工厂及企业。目前,已有数十名学员学成后在当地或周边市区自主创业,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同时,学校积极引导已有成就的参培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办企业,这样即可对口安置参培学员,又可树立就业榜样,推动雨露计划持续,深入发展。

三、以政策为导向,创新培训对象

巴中是贫困地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基数大,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农民受益于国家的劳动力转移政策,学校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尽可能让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免费培训机会。

为此,学校在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准确把握对象。将贫困农村人口、城市周边失地农民、两后生均纳入培训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初三分流生实施两步走,对少数完成转移培训计划、考试考核合格、推迟就业又愿意继续深造的学员,经本人申请纳入中职就读,享受国家中职生补助,进而实现从短期培训转移到长期培训的目标。

同时,为顺应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潮流,学校因地制宜,尝试将农村农机操作手和农村实用技术人员纳入培训对象,严格准入关、对象选择关、就业转移本地关、政府督察关。

四、着眼学员实际,创新培训内涵

1、注重产教结合。整个培训过程中,学校严格实行三合一制度(教师与师傅合一,实习车间与教室合一,实习操作与生产加工合一),让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2、研发校本教材。参加劳动力转移的学员,大多知识水平低,市场上一般通行的教材并不适用,为此,学校根据情况自编适合农民工的教材。农民工教材,只讲怎么做,不讲为什么,让学员学到实际操作技能。

3、聘请高能高技教师。学校从厂企高薪聘请、引进重实作、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并与订单企业联手,实施校企联合,由订单企业派遣老师,实行定向定专业培训。学员技能学习针对性强,毕业后即安置到企业就业,从而实现了培训就业一体化。

4、教学重点体现技能。在培训课时安排上,学校侧重技能实作,将实作课与理论课学时按3:1安排。理论课主要讲解法律常识及就业常识,让学员学有所用。

五、逗硬考试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学校采取“学校+扶贫办+劳动安监”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测培训学员。理论考试由学校出题,技能考试由扶贫办、劳动安监、学校联合进行,严格考试制度,检测合格后实名填券。保证了培训质量,确保参培学员学到过硬技术。

第11篇

授学院领导的委托,由我来做学校职业培训工作报告。请在座各位领导及代表们审议。在过去的五年里,我校全体师生在学院领导、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广大同学的支持与配合下,在我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有声有色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一直以来,学校紧紧围绕着院团委的工作中心,结合我院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我学校特色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省职业技术学校,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校“雨露计划”工作的关怀、指导和支持,现将我校五年来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我校于年8月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五年来,学校遵循“省主管、市代管、区主办”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面向市场、订单办学、保障就业”的培训要求,在市、区扶贫办的直接指导下,采取转移培训与学历教育“一校两线、齐头并进”的方式,走“场地租赁制、设备股份制、教师聘任制”的新路,建立建全了五种新机制,从而有效保障了转移培训的良性发展,形成了“一校两分三制、定单培训、定向输出”的培训模式,打造出了具有巴山特色的劳务品牌——巴山汉(妹)子,真正实现“培训一期、学到一技、安置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五年来学校共培训学员7500多人,占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学校安置7356人,自主择业144人,安置就业率达98%。就业学员90%免费安置到沿海等发达地区,月收入在1300元以上。其培训成果在年年6月全国“雨露计划”成果展览会上作为省仅有的两家培训机构参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机关领导的肯定,有多个省扶贫办带领本省参展基地学校前来观摩、学习。

主要做法

一、优化就业维权服务,搭建输出平台

在转移输出上,学校努力搭建平台,以实现全方位就业安置。首先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采取“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厂校联姻、校企协作”等方法,主渠道安置培训学员。其次充分利用现代媒体,通过学校网站、电视广告学员信息,延请外地用工单位主动来校招工,多途径实现学员非农就业。

学校对每位结业安置学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至一半年以上,通过学校就业安置维权中心、企业工会、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等组织多渠道维权,通过切实履行“七项承诺”,使学员得到最优化的服务保障。而今,学校已在安置就业相对集中的江苏、宁波、广州、深圳等地设立就业维权服务中心,通过中心对输出学员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做到了订单培训—就业—维权—回引的全程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培训开展“四到位”

领导到位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培训中心主任,副校长为培训中心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机构,由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培训中心下设办公室、招生部、培训部、就业安置部,具体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宣传到位学校积极探索构建多层面、多序列的招生宣传模式。一是成立以区(县)为中心,学校为主体,乡、村、社积极参与的宣传保障机构;二是政府每年将送培任务下达到乡镇,各乡镇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工作;三是以市区扶贫部门为主导,学校在新闻媒体开辟扶贫栏目,及时宣传报道招生培训信息。学校深入乡镇、村组,采取放录音、发资料、送传单等形式,真正做到宣传工作“四覆盖”。

学员组织到位采取贫困学员自愿申请、村社公示、乡村审核、县(区)扶贫办审定的程序招收学员入学参培,严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招生。机制到位整合教育资源,构建了以巴山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各网络学校参与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使整个培训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

学校按照扶贫部门制定的《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一人、一表、一卡、一券、一单、一查、一维、两证、两合同、两台帐、四制”管理模式,广泛接受社会、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资金投入上,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初步摸索出一条“补、让、集、贷”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注重培训过程,打造技能型农民工

在强化技能培训的过程中,五年来,学校切实做到“两个规范”、“四个统一”、“八个结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要求,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立足市场和用工单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培训一期,学到一技,增长一智。从而打造出具有巴山特色的劳务品牌——巴山汉(妹)子,以品牌拓宽了劳务市场,以高技能提升了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身价。

探索经验

一、彰显与时俱进,扶危济困分国忧

汶川特大地震后,学校决定为灾区免费培训驾驶员200名。年底青川灾区的100名学员已顺利结业,汶川灾区的100名100名学员正在培训中,此举得到了省委李崇喜副书记的高度评价。

年底,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农民工纷纷失业返乡。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宣传转移培训政策,让返乡农民工走进学校接受技能培训,为再就业积聚力量,截止年4月,已有300多名返乡农民工接受了学校技能培训,奔赴新的工作岗位。

二、创新就业模式,实现优质安置

为确保就业高质、稳定,学校还逐步探索出一条“回访制”、“招回制”与“提高制”相衔接的就业保障机制。从而使受训学员出得去、留得住、能挣钱。根据学校的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情况,就业学员少部分素质较高,大部分能胜任工作,个别需要招回,就业稳定率在95%以上。

首先,在就业安置的基础上,学校加大对参培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引导,将向市外安置与本地非农就业相结合,引导学员自办公司、工厂及企业。目前,已有数十名学员学成后在当地或周边市区自主创业,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同时,学校积极引导已有成就的参培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办企业,这样即可对口安置参培学员,又可树立就业榜样,推动雨露计划持续,深入发展。

三、以政策为导向,创新培训对象

巴中是贫困地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基数大,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农民受益于国家的劳动力转移政策,学校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尽可能让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免费培训机会。

为此,学校在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准确把握对象。将贫困农村人口、城市周边失地农民、两后生均纳入培训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初三分流生实施两步走,对少数完成转移培训计划、考试考核合格、推迟就业又愿意继续深造的学员,经本人申请纳入中职就读,享受国家中职生补助,进而实现从短期培训转移到长期培训的目标。

同时,为顺应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潮流,学校因地制宜,尝试将农村农机操作手和农村实用技术人员纳入培训对象,严格准入关、对象选择关、就业转移本地关、政府督察关。

四、着眼学员实际,创新培训内涵

1、注重产教结合。整个培训过程中,学校严格实行三合一制度(教师与师傅合一,实习车间与教室合一,实习操作与生产加工合一),让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2、研发校本教材。参加劳动力转移的学员,大多知识水平低,市场上一般通行的教材并不适用,为此,学校根据情况自编适合农民工的教材。农民工教材,只讲怎么做,不讲为什么,让学员学到实际操作技能。

3、聘请高能高技教师。学校从厂企高薪聘请、引进重实作、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并与订单企业联手,实施校企联合,由订单企业派遣老师,实行定向定专业培训。学员技能学习针对性强,毕业后即安置到企业就业,从而实现了培训就业一体化。

4、教学重点体现技能。在培训课时安排上,学校侧重技能实作,将实作课与理论课学时按3:1安排。理论课主要讲解法律常识及就业常识,让学员学有所用。

五、逗硬考试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学校采取“学校+扶贫办+劳动安监”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测培训学员。理论考试由学校出题,技能考试由扶贫办、劳动安监、学校联合进行,严格考试制度,检测合格后实名填券。保证了培训质量,确保参培学员学到过硬技术。

第12篇

授学院领导的委托,由我来做学校职业培训工作报告。请在座各位领导及代表们审议。在过去的五年里,我校全体师生在学院领导、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广大同学的支持与配合下,在我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有声有色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一直以来,学校紧紧围绕着院团委的工作中心,结合我院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我学校特色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省*职业技术学校,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我校“雨露计划”工作的关怀、指导和支持,现将我校五年来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我校于*年8月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五年来,学校遵循“省主管、市代管、区主办”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面向市场、订单办学、保障就业”的培训要求,在市、区扶贫办的直接指导下,采取转移培训与学历教育“一校两线、齐头并进”的方式,走“场地租赁制、设备股份制、教师聘任制”的新路,建立建全了五种新机制,从而有效保障了转移培训的良性发展,形成了“一校两分三制、定单培训、定向输出”的培训模式,打造出了具有巴山特色的劳务品牌——巴山汉(妹)子,真正实现“培训一期、学到一技、安置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目标。五年来学校共培训学员7500多人,占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学校安置7356人,自主择业144人,安置就业率达98%。就业学员90%免费安置到沿海等发达地区,月收入在1300元以上。其培训成果在*年年6月全国“雨露计划”成果展览会上作为*省仅有的两家培训机构参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机关领导的肯定,有多个省扶贫办带领本省参展基地学校前来观摩、学习。

主要做法

一、优化就业维权服务,搭建输出平台

在转移输出上,学校努力搭建平台,以实现全方位就业安置。首先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要,采取“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厂校联姻、校企协作”等方法,主渠道安置培训学员。其次充分利用现代媒体,通过学校网站、电视广告学员信息,延请外地用工单位主动来校招工,多途径实现学员非农就业。

学校对每位结业安置学员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管理至一半年以上,通过学校就业安置维权中心、企业工会、四川华西民工救助中心等组织多渠道维权,通过切实履行“七项承诺”,使学员得到最优化的服务保障。而今,学校已在安置就业相对集中的江苏、宁波、广州、深圳等地设立就业维权服务中心,通过中心对输出学员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做到了订单培训—就业—维权—回引的全程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培训开展“四到位”

领导到位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培训中心主任,副校长为培训中心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机构,由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培训中心下设办公室、招生部、培训部、就业安置部,具体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宣传到位学校积极探索构建多层面、多序列的招生宣传模式。一是成立以区(县)为中心,学校为主体,乡、村、社积极参与的宣传保障机构;二是政府每年将送培任务下达到乡镇,各乡镇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工作;三是以市区扶贫部门为主导,学校在新闻媒体开辟扶贫栏目,及时宣传报道招生培训信息。学校深入乡镇、村组,采取放录音、发资料、送传单等形式,真正做到宣传工作“四覆盖”。

学员组织到位采取贫困学员自愿申请、村社公示、乡村审核、县(区)扶贫办审定的程序招收学员入学参培,严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招生。机制到位整合教育资源,构建了以巴山职业技术学校为“龙头”,各网络学校参与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制,使整个培训工作驶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

学校按照扶贫部门制定的《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一人、一表、一卡、一券、一单、一查、一维、两证、两合同、两台帐、四制”管理模式,广泛接受社会、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资金投入上,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初步摸索出一条“补、让、集、贷”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四、注重培训过程,打造技能型农民工

在强化技能培训的过程中,五年来,学校切实做到“两个规范”、“四个统一”、“八个结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就业要求,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立足市场和用工单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培训一期,学到一技,增长一智。从而打造出具有巴山特色的劳务品牌——巴山汉(妹)子,以品牌拓宽了劳务市场,以高技能提升了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身价。

探索经验

一、彰显与时俱进,扶危济困分国忧

汶川特大地震后,学校决定为灾区免费培训驾驶员200名。2009年底青川灾区的100名学员已顺利结业,汶川灾区的100名100名学员正在培训中,此举得到了省委李崇喜副书记的高度评价。

2009年底,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许多农民工纷纷失业返乡。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宣传转移培训政策,让返乡农民工走进学校接受技能培训,为再就业积聚力量,截止2009年4月,已有300多名返乡农民工接受了学校技能培训,奔赴新的工作岗位。

二、创新就业模式,实现优质安置

为确保就业高质、稳定,学校还逐步探索出一条“回访制”、“招回制”与“提高制”相衔接的就业保障机制。从而使受训学员出得去、留得住、能挣钱。根据学校的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的反馈情况,就业学员少部分素质较高,大部分能胜任工作,个别需要招回,就业稳定率在95%以上。

首先,在就业安置的基础上,学校加大对参培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引导,将向市外安置与本地非农就业相结合,引导学员自办公司、工厂及企业。目前,已有数十名学员学成后在当地或周边市区自主创业,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同时,学校积极引导已有成就的参培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办企业,这样即可对口安置参培学员,又可树立就业榜样,推动雨露计划持续,深入发展。

三、以政策为导向,创新培训对象

巴中是贫困地区,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基数大,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农民受益于国家的劳动力转移政策,学校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尽可能让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免费培训机会。

为此,学校在严格准入制度的同时,准确把握对象。将贫困农村人口、城市周边失地农民、两后生均纳入培训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初三分流生实施两步走,对少数完成转移培训计划、考试考核合格、推迟就业又愿意继续深造的学员,经本人申请纳入中职就读,享受国家中职生补助,进而实现从短期培训转移到长期培训的目标。

同时,为顺应新农村建设的时代潮流,学校因地制宜,尝试将农村农机操作手和农村实用技术人员纳入培训对象,严格准入关、对象选择关、就业转移本地关、政府督察关。

四、着眼学员实际,创新培训内涵

1、注重产教结合。整个培训过程中,学校严格实行三合一制度(教师与师傅合一,实习车间与教室合一,实习操作与生产加工合一),让培训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2、研发校本教材。参加劳动力转移的学员,大多知识水平低,市场上一般通行的教材并不适用,为此,学校根据情况自编适合农民工的教材。农民工教材,只讲怎么做,不讲为什么,让学员学到实际操作技能。

3、聘请高能高技教师。学校从厂企高薪聘请、引进重实作、操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并与订单企业联手,实施校企联合,由订单企业派遣老师,实行定向定专业培训。学员技能学习针对性强,毕业后即安置到企业就业,从而实现了培训就业一体化。

4、教学重点体现技能。在培训课时安排上,学校侧重技能实作,将实作课与理论课学时按3:1安排。理论课主要讲解法律常识及就业常识,让学员学有所用。

五、逗硬考试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学校采取“学校+扶贫办+劳动安监”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测培训学员。理论考试由学校出题,技能考试由扶贫办、劳动安监、学校联合进行,严格考试制度,检测合格后实名填券。保证了培训质量,确保参培学员学到过硬技术。

第13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体系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县于20**年组建了就业服务局。随之在全县十八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站,配备了46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乡镇在所辖各村明确一名劳务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术培训、劳动保障事务、就业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以此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了一个载体,搭建了一个平台,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工作方针明确,相关政策完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开拓市场工作中,制定了“盯准**、开辟**、**,巩固老关系,广交新朋友,打品牌创信誉,完善服务,全力推进”的指导方针,千方百计扩大输出规模,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合理流动。由20**年开始,我县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黄金产业来经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列入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年终工作的考核,作为评定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为搞好劳务输出提供了保障。

三、基础工作扎实,劳动力市场建设不断加强

几年来,我县一直把强化各项基础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关键环节狠抓不放。一是建立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按年龄、专业特长和求职意向进行分类。在县就业局建立劳动力求职信息库,在各乡镇建立了劳动力资源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经过详细的调查摸底,我县共有农村剩余劳动力13586人。对有外出意向的劳动力出去打工者,为其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是完善用工单位档案。对每一个用工单位都登记建档,包括招工简章、招工委托书、劳务协议书、花名册等,做到“求职有去处,用工有资源,成功有合同”。三是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硬件建设。我们多方筹资16余万元,对原来的劳动力交流大厅进行了装修改造,安装了专门用于供求信息的电子大屏幕。四是健全信息搜集网络。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识到,要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职业中介服务,必须依赖于市场供需信息的广泛收集和迅速传递。因此,我们以信息网络为重点,多渠道、多方式搜集并及时用工信息。在周边各县区及各大中城市,建立劳务输出信息收集点,配备兼职信息员。对多方采集来的用工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后,在利用电视广告、下乡、广播、发放宣传品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于每月十日的劳动力交流市场及时予以。形成了以我县为中心,辐射周边各县的信息网络,做到了信息准确、可靠,供需对接方便、迅速。

四、打造诚信品牌,工作成绩显著

为打造我县劳务输出品牌,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劳务输出严把关。在几年来的就业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双向把关,既为农民工负责,也为用工单位负责。把好用人单位关。做到“五个不输出”,即对用工单位的劳动条件、工资支付、工作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对没有正式营业执照的不输出;对从事不健康和违法活动的场所不输出;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不输出;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输出;对可能拖欠工资的不输出。得到了**县父老乡亲的一致信赖。把好务工人员质量关。为用工单位负责。为保证输出人员质量,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坚持“三个不送”,即体检不合格、身体素质差的不送;证件不全、有劣迹行为、政审不合格的不送;未经培训,文化知识和相关知识考试不合格人员不送。深受用工单位好评,打出了**劳务输出诚信品牌。二是跟踪管理搞服务。我们制定了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每年都努力协助用工单位解决最难、最敏感的伤亡事故问题。不管是星期天、节假日,还是白天、夜间都及时赶赴现场,予以调处。多年来,我们共协助用工单位处理了伤、病、亡等事故百余起,仅今年以来妥善处理伤工33起,没有引发任何不良事端,赢得了农民工家属和用工单位双方的信任。三是齐心协力抗H1N1。20**年春夏之交,我国突发H1N1疫情,**各矿工人情绪波动很大,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对输出和返乡人员制定了严格的措施,制定了两项制度,1、督察值班制度:在H1N1时期不分节假日,24小时不间断有人值班,随时向H1N1指挥部报告督察情况。2、体检制度:坚持对外出和返乡人员进行统一体检,登记、详细记录、人员流动的地址及体检结果,决不放过一个疑点。同时,我局及时与用工单位联系,并给外出务工的家属发去慰问信,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思想工作,从而使他们顾全大局,安心工作,保证了用工单位的生产。

第14篇

建筑市场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程序(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从业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市场行为(竞争、定价、质量和安全等生产行为)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证。近年来,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只有严格执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州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使建筑市场逐步步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州建筑市场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承发包、建设等环节;建设单位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建设;施工单位隐性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和使用伪劣建材;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隐性挂靠、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职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主管部门不依法行政,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工程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必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是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完成六项工作目标。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二是有效整治规避招标、干预招投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恶性压价和阴阳合同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扭转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建设状况;四是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严肃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使用伪劣建材的行为;五是努力为建筑企业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监理、勘察、检测、设计单位的职责,净化建筑市场,坚决清除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人员;六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二、严格建设程序管理。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

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监督。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要依法履行建设程序。

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2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对不履行建设程序的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依据《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严禁勘察、设计单位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

4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建设程序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要协助建设单位履行或者监督工程承包单位执行建设程序。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一律不得使用。对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修改。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进行修改或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

6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所有规定范围内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作出严厉处罚。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两道关。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

7勘察、设计、招标、监理、材料检测等单位。不得对缺少建设程序的工程开展业务。停业整顿。违规开展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通报。

8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和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受到处罚的工程项目一律取消建筑行业评奖选优资格。责令停止使用。

9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且不予改正的单位。对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做严肃处理。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

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三、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州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和资质年检关。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

4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程各参建单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停止其在一段时期内投标资格。并将违法违规行为上报资质审批部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出严厉处罚。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清出州建筑市场。

5州、县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建筑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出具虚假技术文件或者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取消在一段时期内从业资格。要依照情节依法暂扣或上报发证机关吊销资格证书。

四、规范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最大程度地节约投入,切实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减少资金和资源浪费,有效促进社会各类投资的效益最大化,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防止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失控,消除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概算和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的三超”现象。

2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材料市场的价格变化定期不定期的编制与各县市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对其他项目控制指标进行抽查监管。调整工程造价,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对全州保障性住房、灾后重建工程的控制指标进行全面审查。对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及合同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对于违反规定的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对于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工程验收和备案。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规定无理压价强签合同。并予以处罚。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

五、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

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招投标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1规范建设单位行为。依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按规定权限、程序报经批准。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限额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行招标。州纪检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严厉处罚。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运行。按规定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项目。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服务作用。都要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对交易活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不具备招标能力的要委托招标机构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组织招标。对于委托招标的工程。追究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的责任。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生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

4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并予以处罚。严禁“阴阳合同”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责令改正。

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六、强化监督。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承包承揽工程。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开通报,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要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册。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进行查处。

2加强对施工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行为的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严厉处罚。并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资质处理。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情节严重的扣押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件。

3建设单位不依法行使分包认可管理。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并将有关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州纪检监察部门。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七、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和义务。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伪劣建材、降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有偷工减料。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上报发证机关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3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违反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罚。

4凡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及建筑产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建筑原材料生产及市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5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州县市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受理行业管理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和共性难点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两个层次。受本级地方政府安委会委托对行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落实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督察。协调处理行业间涉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交叉问题,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督察时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以属地管理为主体的层级监管制度,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全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行业制度及管理措施,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对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管进行督察,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本县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同安监部门的协作。

6切实加强建筑特种机械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由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特种建筑设备生产、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格防止不合格建筑机械进入建筑市场。流通环节和检验检测机构及检测工作的安全监察。

7严格落实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职责。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建造师(项目经理)对所负责的项目负直接责任。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负直接监理责任。施工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监理工程负监理责任。

8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组织建筑专业技术调查。专业技术调查是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技术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要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技术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行业处理意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9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必须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依法向当地安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0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暂行管理办法》以企业为单位收取。

1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专门用于项目施工安全。因扣减和挪用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额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扣减和挪用该项费用。

12全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全州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工作。

八、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

1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将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规避招投标和围标串标行为、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行为、签订阴阳合同和不按期进行结算行为、偷工减料和擅自变更施工图纸行为以及劳务用工管理中私招乱雇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依法运用拆除返工、停工整改、经济处罚、清出市场等执法手段。使我州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2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机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依法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监督。加大对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与检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对于执法犯法或者要坚决清除执法队伍。

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行政审批。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加大查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建筑市场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都要排除阻力干扰,特别要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行为,严厉查处、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九、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建筑劳务培训

1州、县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甘政发(59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甘建建(326号文件精神。劳动保障部门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工程担保金。办理施工许可证时。

第15篇

一、开展专项督导的原则

坚持依法督导,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坚持均衡发展,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坚持规范招生,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专项督导的重点

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重点督导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的要求,本次专项督导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的违规情况: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下列情形:

(1)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

(2)以各种形式测试选拔学生。

(3)将开展学校教育实验研究、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各类初中学校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4.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时存在的下列情形:

(1)进行电脑派位或面谈以外其他形式的考试和测试。

(2)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

(3)要求学生提供在小学、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

(4)要求小学或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5)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

5.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大于本年级学生总数5%,以及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的情形。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服务区域以外学生的情形。

7.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未能统筹安排就读的情形。

三、专项督导的方法

1.专项督导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自查。第二阶段,上报各区县《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表》”),同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抽查。

2.专项督导综合采取以下五种方式:一是个别访谈(访谈对象包括学生、教师、学校领导和家长),二是召开座谈会,三是问卷调查,四是走访社区,五是查看学校招生计划、报名情况、招生方式等与招生有关的各种资料。

3.督导抽查小组的督导人员由市和区县专、兼职督学以及人民教育督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组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印制“**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专项督导工作证”。督导人员持证督导,不佩戴或不出具专项督导工作证的,学校有权拒绝接受督查。

4.专项督导的学校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专项督导抽查学校,按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10%左右的比例确定,其中民办中小学不少于两所。

5.根据相关举报,可采取向学校派出督导巡查人员督查的方式。

四、专项督导的具体要求

1.按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本通知的精神,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指导下,自行组织对本区县的专项督导,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的自查和随访性督导工作,并完成《统计表》填报工作。

2.专项督导工作人员要如实收集各方面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认真了解并及时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和落实“就近入学”工作的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收集招生入学工作的真实情况。

3.制止和纠正本通知列举的违规现象。对专项督导中发现的公办学校择校情况或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等问题,要根据事实,公正客观地作出分析并提出专项督导的具体建议,及时如实地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

4.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抽查过程中形成《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报告书》(式样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告书》”),写明对被督导学校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5.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情况向区县政府反馈。

五、对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情况的,应及时对有关学校下达督导整改意见,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2.在专项督导抽查中,发现违反《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存在问题事实清楚的,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下达督导整改意见,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3.对违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社会各界及舆论反响强烈的,由市和相关学校所在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开展重点督查,经查事实确凿的,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事实情况报市教委,必要时,提请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理。

六、专项督导的时间安排

1.5月—8月,各区县按照本通知精神及区县实际情况,实施专项督导自查工作。

2.9月上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项督导小组对全市各区县开展专项督导抽查、随访和暗访,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