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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换届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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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换届工作报告

第1篇

各位领导老师,大家好!作为19级辅导员兼团总支书记,按照院总支分工,今年我分管团总支、19级日常管理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注重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今年5月份以来,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的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党委要求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了个人承诺、评诺工作,以学院教学活动为中心扎实高效地开展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兑现承诺”。11月份,按照校团委要求,认真开展了“五赛五优五在前”活动,布置召开了学院动员会、推进会,使**学院各班团支部在活动中明确了目标,强化了责任,提高了工作水平,进一步浓厚了优良学风氛围。

分管学院团总支工作,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与引导。第一是以“团校培训”、“推优入党”、“主体团日”、“团代会”等活动为手段,加强青年团员的思想建设。10月份,通过召开全院团支书会议,经民主表决,组织审查,共推荐了46名同学入校党校学习;团校培训和结业考试,我都到现场进行了安排组织;组织了13个团支部开展了“庆祝祖国61周年”主体团日活动,共有2个班级获优秀组织奖;**学院成届次化得团代会已形成特色,今年的团代会也得到了学工部和校团委的高度肯定。我深知团员思想政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会议上教育、实践上推进才能为青年团员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是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全面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提升其综合素质。本年度扎实完成常规工作,保证日常稳定安全,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推进学风寝风建设, 开展了通过举行各种学习座谈会以及各种竞赛活动,如“爱我中华”演讲比赛、辩论赛,开展课外阅读等,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讲座,100%完成团费收缴,超额完成团属报刊征订任务,组织团校培训与学习,进行了素质认证的工作,精心组织了“寝室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推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乐于贡献社会的精神;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科技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具有我系特色的各项活动,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课外科技创新方面,我指导学生获得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寝室文明创建ppt制作竞赛三等奖;今年4月,院团总支举办了颇具专业特色的“**学院第三届建筑文化节”,包括建筑历史文化知识竞赛,CAD绘图竞赛,手工绘图竞赛,工程测量竞赛、学术讲座、测量竞赛等各项特色活动,在上届活动的基础上,增加两项专业活动,扩大规模,提高了影响力。在挑战杯中获得校“优胜杯”佳绩,其中获特等奖四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四个,在校科技创新节当中,19名同学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考赛方面,我院团总支组织了校物理竞赛、大学英语竞赛及其他专业考赛,组织承办的我校第二届结构模型创作大赛,我院27名同学获奖,选拔的两组选手在湖南省结构模型创作竞赛中,获两个二等奖;在湖南省力学竞赛中,我院学生获得一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在湖南省测绘大赛中,我院学生获得二个二等奖;在湖南省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非专业组)中获得二个二等奖等佳绩。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我院团总支配合校团委成功举办了“新余坪、新规划”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全国百个重点团队之一,服务团志愿者在对余坪乡28个行政村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余坪乡党委行政提供全乡“三集中”、“三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并在余坪建立了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本人也获得了湖南省暑期三下乡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体育运动方面:在2020年上学期的校篮球联赛中,我学院队员刻苦训练,奋勇拼搏,取得了篮球联赛全校第一名,实现三连冠的佳绩;乒乓球联赛全校第五名;网球联赛全校第六名;“阳光杯”校足球联赛获全校第二名;校运会上,我院代表队荣获团体总分第六名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此外,团总支还组织了学院08级班级足球赛、学院班级篮球赛活动等。文艺活动方面:3月底,成功举办了我院一年一度的Super King歌唱比赛;校华尔兹比赛中,我学院荣获三等奖佳绩;校健康活力操比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举办学院三.八节女生系列活动;11月,我院团总支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精心策划准备,举办了2020年**学院迎新晚会,盛况空前,赞誉不断。

第三是搞好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团总支的工作好不好,重点是学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过不过硬。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不断琢磨、思考、研究。针对我院学生获奖面不高的情况,我向陈书记提议系统评选2009-2010年度院级先进班级与优秀个人,此次共评选出3个优秀班级,3名优秀班主任,205名优秀个人,评优的推行倡竖典型,极大地鼓舞了我院学生努力拼搏,勤奋学习,使我院学生的综合获奖面提高到50%,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就业竞争力。每届团总支学生会换届我都会亲自对笔试精心命题,面试时我也会找该生的年级辅导员、寝室成员、上届学生及其本人多方面谈话,了解情况后再结合其平时表现、综合素养确定名单并报党总支审议。对成立后的班子,每两周一次的工作例会我必会参加,主要是部长述职,大家共同探讨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我特别强调班子队伍的团结,并通过团学干部球赛、联谊会等活动拉近成员的距离。我还制定出台团学干部奖惩制度,鼓励团学干部进行学习竞赛,淘汰考试不及格的成员。通过这些措施,我致力形成干部队伍团结一致、奋发上进的氛围,致力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今年校团委对四个学院的团总支进行了五四表彰,在院总支、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团学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团总支被评为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分管19级学生日常管理,主要从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带动引导19级学生。一是组织各项活动让学生树立目标,提升综合素质。我认真组织了全年级的职业规划大赛,让度过大一迷茫期,迈入大二选择期的学生尽快明确奋斗目标,找到工作重心。同时从抓英语四级、举办学术讲座和“英语话剧之夜”等各项专业活动等方面来促进学风建设,通过公布年级到课率、卫生寝室名单、设四级过级率专项班费奖励等方法引导学生形成优良学风、寝风。

第2篇

仅供参考

各位领导老师,大家好!作为19级辅导员兼团总支书记,按照院总支分工,今年我分管团总支、19级日常管理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注重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今年5月份以来,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的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党委要求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了个人承诺、评诺工作,以学院教学活动为中心扎实高效地开展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兑现承诺”。11月份,按照校团委要求,认真开展了“五赛五优五在前”活动,布置召开了学院动员会、推进会,使**学院各班团支部在活动中明确了目标,强化了责任,提高了工作水平,进一步浓厚了优良学风氛围。

分管学院团总支工作,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与引导。第一是以“团校培训”、“推优入党”、“主体团日”、“团代会”等活动为手段,加强青年团员的思想建设。10月份,通过召开全院团支书会议,经民主表决,组织审查,共推荐了46名同学入校党校学习;

团校培训和结业考试,我都到现场进行了安排组织;

组织了13个团支部开展了“庆祝祖国61周年”主体团日活动,共有2个班级获优秀组织奖;

**学院成届次化得团代会已形成特色,今年的团代会也得到了学工部和校团委的高度肯定。我深知团员思想政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会议上教育、实践上推进才能为青年团员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是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全面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提升其综合素质。

本年度扎实完成常规工作,保证日常稳定安全,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推进学风寝风建设,开展了通过举行各种学习座谈会以及各种竞赛活动,如“爱我中华”演讲比赛、辩论赛,开展课外阅读等,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讲座,100%完成团费收缴,超额完成团属报刊征订任务,组织团校培训与学习,进行了素质认证的工作,精心组织了“寝室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推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乐于贡献社会的精神;

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科技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具有我系特色的各项活动,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课外科技创新方面,我指导学生获得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寝室文明创建ppt制作竞赛三等奖;

今年4月,院团总支举办了颇具专业特色的“**学院第三届建筑文化节”,包括建筑历史文化知识竞赛,cad绘图竞赛,手工绘图竞赛,工程测量竞赛、学术讲座、测量竞赛等各项特色活动,在上届活动的基础上,增加两项专业活动,扩大规模,提高了影响力。在挑战杯中获得校“优胜杯”佳绩,其中获特等奖四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四个,在校科技创新节当中,19名同学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考赛方面,我院团总支组织了校物理竞赛、大学英语竞赛及其他专业考赛,组织承办的我校第二届结构模型创作大赛,我院27名同学获奖,选拔的两组选手在湖南省结构模型创作竞赛中,获两个二等奖;

在湖南省力学竞赛中,我院学生获得一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

在湖南省测绘大赛中,我院学生获得二个二等奖;

在湖南省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非专业组)中获得二个二等奖等佳绩。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我院团总支配合校团委成功举办了“新余坪、新规划”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全国百个重点团队之一,服务团志愿者在对余坪乡28个行政村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余坪乡党委行政提供全乡“三集中”、“三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并在余坪建立了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年就业创业实习基地,本人也获得了湖南省暑期三下乡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体育运动方面:在2020年上学期的校篮球联赛中,我学院队员刻苦训练,奋勇拼搏,取得了篮球联赛全校第一名,实现三连冠的佳绩;

乒乓球联赛全校第五名;

网球联赛全校第六名;

“阳光杯”校足球联赛获全校第二名;

校运会上,我院代表队荣获团体总分第六名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此外,团总支还组织了学院08级班级足球赛、学院班级篮球赛活动等。文艺活动方面:3月底,成功举办了我院一年一度的superking歌唱比赛;

校华尔兹比赛中,我学院荣获三等奖佳绩;

校健康活力操比赛中获优秀组织奖,举办学院三.八节女生系列活动;

11月,我院团总支经过为期两个月的精心策划准备,举办了2020年**学院迎新晚会,盛况空前,赞誉不断。

第三是搞好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

团总支的工作好不好,重点是学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过不过硬。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不断琢磨、思考、研究。针对我院学生获奖面不高的情况,我向陈书记提议系统评选2009-2010年度院级先进班级与优秀个人,此次共评选出3个优秀班级,3名优秀班主任,205名优秀个人,评优的推行倡竖典型,极大地鼓舞了我院学生努力拼搏,勤奋学习,使我院学生的综合获奖面提高到50%,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就业竞争力。每届团总支学生会换届我都会亲自对笔试精心命题,面试时我也会找该生的年级辅导员、寝室成员、上届学生及其本人多方面谈话,了解情况后再结合其平时表现、综合素养确定名单并报党总支审议。对成立后的班子,每两周一次的工作例会我必会参加,主要是部长述职,大家共同探讨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我特别强调班子队伍的团结,并通过团学干部球赛、联谊会等活动拉近成员的距离。我还制定出台团学干部奖惩制度,鼓励团学干部进行学习竞赛,淘汰考试不及格的成员。通过这些措施,我致力形成干部队伍团结一致、奋发上进的氛围,致力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今年校团委对四个学院的团总支进行了五四表彰,在院总支、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团学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团总支被评为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

分管19级学生日常管理,主要从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带动引导19级学生。一是组织各项活动让学生树立目标,提升综合素质。我认真组织了全年级的职业规划大赛,让度过大一迷茫期,迈入大二选择期的学生尽快明确奋斗目标,找到工作重心。同时从抓英语四级、举办学术讲座和“英语话剧之夜”等各项专业活动等方面来促进学风建设,通过公布年级到课率、卫生寝室名单、设四级过级率专项班费奖励等方法引导学生形成优良学风、寝风。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和爱心教育相结合,通过个人方式带动影响学生。

我经常到课堂检查晚自习到课率和课堂到课率,严格考勤制度,以强调“五防”为手段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同时经常下寝室与学生交朋友,多谈心,设立家庭贫困学生、心理问题学生、重大疾病学生及欠修学分学生档案,跟踪关注,实时介入,以个人经验和方式教育学生成长成人,以期通过宽严结合的方法推动优良学风养成。

第3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2019]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 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 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 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8)有指导教师。

第十条 申请筹备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1)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学生社团的章程;

(3)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络地址;

(4)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

(5)业务指导教师名单及基本情况;

(6)业务指导单位的资格审查文件;

(7)成员范围及数额;

(8)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活动场所;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学生社团类别;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业程序及权限;

(6)经费来源、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团委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传成立。公布前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以会费、组织筹备成立以外的活动。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学院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2)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3)对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院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活动进行审查批准;

(4)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社团进行活动且不听劝阻者,团委将协同学工处强行停止其活动,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学校团委申请注册,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持相关资料向院团委申请注册。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团委批准。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报团委批准。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团委批准。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团委有权对违反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二条 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团委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会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团委审查后产生。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3)经补考仍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4)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五章 学生社团经费

第二十六条 各社团的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与自筹相结合,以自筹为主的原则。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勤工俭学、社会筹资等渠道自筹经费。社团举办活动可向团委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尽预算报告,学生社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经费。

第二十七条 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取一定会费,学生社团联合会可视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社团会费标准。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团委将不定期对各社团的会费使用和财产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提请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团委报告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 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 学生和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 社团会员有按社团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

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登记团委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7日内报团委核准。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当向学校团委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七条 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查。清查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查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当自清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第三十九条 学生社团处置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八章 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 院团委每年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一批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成绩特别突出者,推荐到湖北省参加湖北省高校标兵社团和湖北高校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

第四十二条 凡是在学院注册的合法社团的干部均有评选资格,优秀社团干部的名额为10名。

第四十三条 优秀社团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院团委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第四十四条 团委定期对全校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社团和负责人给予奖惩。评估细则及标准:

(1)社团基本建设情况(30分)

a.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用良好;

b.社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c.社团负责人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d.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

e.社团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2)社团活动情况(50分)

a.社团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

b.活动次数、参加人数、活动规模;

c.活动在学院中的知名度、影响力及社会反响;

d.活动是否对学生素质的提高有较大帮助;

e.活动形式、内容等是否有创新。

(3)社团获得的荣誉(10分)

a .社团获得的各级荣誉;

b.社团活动情况在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

(4)社团工作展望(10分)

对日后社团发展方向、活动计划等方面内容。

第四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3)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接受各团委的规定和指导;

(4)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5)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6)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7)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8)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9)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10)背弃社团宗旨,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活动范围不符活动,造成一定影响、情节恶劣的;

(11)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注册的学生社团名单每学期公布一次;

(12)社团连续两学期末进行活动的。

第九章 学生社团交际活动

第四十六条 社团开展全省范围的校际活动实行委托制。

第四十七条 每年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从命名的湖北高校标兵社团中委托部分社团负责组织下一年度全省相关类社团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