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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规范实习生管理,使新进实习生了解公司企业文化,掌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培养其对公司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所有实习生。
第二章 工作流程
第三条 招募
(一)综合部通过实习生计划、学校推荐、员工推荐等多种形式进行招募。
(二)申请实习的学生需提供个人简历,以及根据公司防控工作要求提供即时健康绿码、过往14-30天内(视疫情而定)的出行情况、两针疫苗接种完成凭证,符合公司关于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
第四条 入职手续
(一)实习期间实习生须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入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入职培训
综合部、信息科技部组织专项培训,就公司各项工作要求进行宣导:
综合部:员工行为规范及工作岗位基本要求。
信息科技部:公司网络安全及办公设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 实习考勤管理
(一)用人部门负责实习生工作安排、培训、考勤、实习考核。用人部门应认真落实考勤工作,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向综合部报送实习生考勤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用人部门应高度关注用工安全,合理安排实习生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安排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
第七条 实习待遇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100元/天实习补贴,每季度由综合部向总经理室申请审批通过后发放。
(二)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由公司提供早餐及午餐,每周由综合部发放餐券,如有晚餐需求可提前向综合部提出申请。
(三)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由公司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
第三章日常管理要求
第八条 实习期应不少于一个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三天到岗。
第九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如需请假,应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条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实习生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不对外散播有关公司的负面信息。
第十三条 实习生在实习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及后果(含患病),皆由实习生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根据《XXX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暂行)》(详见附件三),实习生应统一穿着商务正装,不得穿无领T恤、背心、短裤、超短裙、吊带、凉鞋、拖鞋、运动鞋。
第四章 实习鉴定或证明
第十五条 实习结束前一个月,实习生应向综合部提出实习鉴定或实习证明申请,如有学校模板请一并提供。
第五章 提前解除实习协议
第十六条 实习生因个人原因需提前解除实习协议的,应提前三天向综合部提出辞职申请,经用人部门及综合部签字同意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对违纪违规或作风散漫、表现不佳、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实习生,由综合部向实习生所属学校反映情况,直接取消其实习资格,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 其他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分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收发
第三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局的文件由董事局秘书核稿,属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核稿。
文件形成后,属董事局的由董事局主席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委书记签发。属于秘密的
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四条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或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
结果。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六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保密(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
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第八条文印室管理
第九条文印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文印室人员进入文印室,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十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部长)签署。
第十一条打印文件,发电报、传真、电传,复印文件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文印室人员必须按
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电报、电传、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迟误。工作任务紧张时,应加班完成。
工作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第十二条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进行复印。
第十四条文印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十五条文印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
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十六条严禁私事使用传真电话。违犯者除补交电话费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电脑室管理
第十八条电脑室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室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
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九条电脑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第二十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第二十一条电脑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
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二十二条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
除名。
第二十四条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
赔偿。
第二十五条办公用品领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第二十八条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二十九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三十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
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三十一条电话使用
第三十二条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防碍联系公务。
第三十三条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请示部
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三十四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三十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车队)报告,说明用车事
由、地点、时间,办公室(车队)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三十七条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三十八条下班后或节假日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车队)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三十九条公司领导出差外地时,其车辆归车队统一保管(使用)。
第四十条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队长安排。
第四十一条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四十二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四十三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四条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四十五条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
责。
第四十六条集体宿舍管理
第四十七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四十八条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住宿员工应自负房租、水电费、卫生费等,如过期不交费而被罚款、断水、断电等,责任自负。
第五十条集体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理。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先报告办公室或宿舍负
责人同意。
第五十一条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宿舍内各项文娱活动应在晚上11点以前结束,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准
在宿舍内干违法乱纪的事。
关键词:烟草基层 资金管理制度 审计实践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0-170-02
2005年,我国烟草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商业县级局(公司)取消企业法人,实行县级局(分公司)向市局(公司)报账制度,县级局(分公司)资金管理不涉及投融资活动。市局(公司)对县级局(分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费用中的不变费用基本上由市局(公司)支付,可变费用支付实行了备用金的限额拨付管理制度;卷烟销售货款回收实行专户管理。笔者所在市11家县级局(分公司)年可变费用约3000余万元,年回收卷烟货款达40余亿元,充分体现了行业资金密集的特点。在资金管理中,用制度、流程、节点规范资金收支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对烟草商业县级局(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计,不仅要检查资金支付、收缴是否规范,还重点要检查、分析其制度是否完善、流程是否规范、必要控制节点是否齐全,执行是否到位,以充分发挥资金管理制度的风险防控作用。
一、烟草商业县级局(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区别
1.审计目的不同。传统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错误发生,审查各项经济活动是否遵欧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各项规定、制度,其目标相对简单。而烟草商业县级局(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审计目标主要包含制度完整性、控制有效性、执行到位性三个方面。制度完整性主要是指资金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经济业务的方方面面,是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控制有效性是指在具体业务过程中,主要的程序、流程是否有有效的控制节点;执行到位性主要是指制度、流程、节点是否得到执行,是否能达到资金管控目标,维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审计标准不同。传统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标准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内部规章制度,标准明确,易于执行,易于判断。而资金管理制度审计的标准是在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内部大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业务确定不同标准,对企业具体管控状况由审计者用职业实践与积累设计的标准对制度完整性、控制有效性、执行到位性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3.审计作用不同。传统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的主要作用是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资金管理制度审计的作用主要是夯实资金管理基础,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体一是加强财务基础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二是促进制度的落地执行;三是强化资金收支规范;四是通过完善制度及提高执行力,确保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初步实践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后,又了系列配套指引,2003年4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也了有关内部控制审计准则,这些都是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促使制度落地生根的基石及举措。通过内部控制规范的贯彻,通过烟草行业ISO9000―2008版的落地运行,烟草县级局(分公司)已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在持续推进。但是,烟草行业2005年县级局法人取消,财务职能归入综合办公室,财务会计工作边缘化,财务管控功能弱化,财务人员素质下降,专业人员缺乏,导致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有效性下降,资金管控风险在加大,对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审计是强化管理之必然要求。
1.审计标准。审计的标准包含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企业自行制定的制度,以及审计人员根据业务流程认为必须进行管控的节点。
2.审计方法。一般常规审计方法均可使用,包括审前调查,审中访谈、抽样、测试,审后定量比较、定性分析等方法。
3.方案设计。烟草县级局(分公司)可变费用支付和卷烟销售货款回收是资金管控的重点,围绕这个重点设计审计方案,包含确定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主要内容、审计程序及方法等。
4.检查测试。在审计主要内容确定后,进行制度测试。根据实际,确定主要测试的制度、程序、要求及岗位职责,具体见下表:
5.测试结果。测试完成后,汇总得出初步测试结果。从测试汇总表可以发现,汇总得出的有简单相对数,也有绝对值。绝对值直观,能反映个体的特殊性,但不能反映多个量间的关系,不能反映普遍性。烟草县级局(分公司)无投融资业务,卷烟销售货款回收属于强制性要求,可变费用年初预算控制,有节约要求,更有规范性要求。绝对值反映规范性要求更直接。普遍性要求用简单相对数不足以深刻反映,用以下相对值反映比较好。
(1)用坐标形式反映各单位管理水平的分布均衡或不均衡程度。以13个制度为X轴,以45个节点为Y轴,以制度建立、节点执行的平均数为新坐标划分四个象限,看测试单位分布于哪个象限及象限间分布的均衡或不均衡程度,由此反映管理水平较好及较差。
(2)用标准差及标准差系数反映当年波动及连续变动情况。计算制度建立、节点包含、节点执行的单位总体标准差,反映总体当年波动程度;计算标准差系数,反映总体样本间差距扩大或缩小程度。
(3)建立模型。模型应考虑无偏性、一致性、有效性、充分性性质的组合。测试结果模型要考虑制度完善、有效、执行及缺陷等指标。制度完善性、节点有效性、节点包含性指标权数以各单位年度“可变费用与销售收入之和”占比为标准,缺陷指标属于减项,划定层次,给定系数,属于哪个层次就选用哪个系数。
模型为:S=Σq(z+y+x)-缺陷系数
S―管控水平,q―权重系数,z―制度完善性占比,y―节点有效性占比,x―节点包含性占比。
制度测试连续进行才能反映提高程度。当S无限地接近1时,表明管控水平逾高。
三、相关建议
对烟草商业县级局(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计,改变了审计就事论事的现象,实现了以审计评价制度、评价执行、评价管理、查找制度根源的转变;改变了审计以账论事的现象,用制度完整性、执行有效性、缺陷风险性评估管理水平,实现了审计转型。
但是,由于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基于个人认识能力不同,审计中的主观随意性还较大,审计方法掌握运用还不一致,对制度的理解、要求也不同,制约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实施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还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1.提高人员素质。制度审计是一项复合性工作,对审计人员要求高,审计人员应提高基本素质,不但要熟悉法律法规,还要掌握行业规章制度,了解业务程序,才能满足制度审计要求。要做好资金管理制度审计,必须重塑知识结构,在法律基础、行业规章、财务会计基础模块上,增加资产管理、税务收缴、预算控制、劳动工资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票据管理、专卖打假经费管理、数理经济学等知识模块,打造复合型审计人才。
2.建立烟草县级局(分公司)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标准,寻找更客观的模型。
只有规范科学的制度审计标准,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结果,才能落实审计整改,才能推动审计工作有效转型,并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践中,审计标准的建立要以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以业务运行控制程序为基础,以查找控制节点为手段,以防控风险为目标,模型中要合理划分重大、重要、一般控制缺陷影响,提高审计针对性。
3.精心设计方案,必要时进行审计前调研。制度审计涉及到方方面面,加之经营政策、战略及策略的调整,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制度控制的节点必然发生变化,重大、重要、一般控制缺陷也存在转换现象,审计前必须清醒认识,才能做到从容把握,实事求是,确保结果客观真实。
4.风险延伸。审计中,如果条件允许,可给予重大、重要、一般缺陷一定的权重,计算缺陷系数而不是给定缺陷系数,由缺陷系数判断缺陷影响程度,从而更客观地衡量制度控制的总体健全性、有效性,才能更好地把握制度风险,从而更好地防控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沛林,褚立东.关注无形资产管理.冶金财会,2012(07)
【摘要】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制度安排,股权激励的作用最终要落实到公司业绩增长上。本文通过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激励方案总体设计不够健全;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备等问题并阐述了从而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激励方案总体设计不够健全
在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票期权模式受宠、公司董事和高管获得的激励股票数量过多、激励成本过低等现象。制定者没有考虑到在市场低迷时期,股票期权可能失效、给子公司董事和高管过多的激励数量会导致价值分配不均衡以及为了降低激励成本,一些上市公司低的行权价削弱了激励效应等问题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激励的实施效果。
2.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备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职业经理市场可提供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在竞争和淘汰机制的作用下,经理人由市场选择,经理人的价值由市场确定,形成一种合同契约关系。出于重复交易的考虑,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更看重自己的声誉,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即经理人为提高自己的身价会千方百计努力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也是股权激励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我国目前经理人市场还比较落后并且发展缓慢,现有的公司制企业靠市场竞争机制选拔的经理人所占的比例非常小,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经营者是由政府部门任命的。
3.个别存在使用股权激励机制时激励过度
在企业中,一些资深管理者,基于当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避免高位决策失误给自身带来的风险而丧失开拓进取的动力,满足于现状,丧失了许多企业发展的机会。激励过度同样会削弱激励机制的最终效果,目前激励过度还包括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利用手中权利以激励的名义损害企业利益,中饱自己。
4.考核指标体系不健全
我国现有的业绩评价体系的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不能全面、客观和科学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层的努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权激励的效力。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通用性、权威性很强,并且能够作为各行各业参考的统一评价规范与标准。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各式各样,指标参差不齐。部分企业曾尝试使用财政部颁发的业绩考核体系,但由于此考核体系设计较为复杂,可控性和可操作性差,而且多重指标之间的关系不够明晰,甚至指标与指标之间存在矛盾,执行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如何量化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的问题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股权激励缺乏一个有效的操作平台,其可行性难以令人信服。
5.股权激励中约束力明显不足
管理者违背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其最主要的条件就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即管理者了解的信息比委托人准确完整。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出路就是委托人获取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对管理者进行约束。但有许多的国有上市公司直接所有者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主管部门,其本身的产权与责任关系就比较模糊,再通过其间接对国有上市公司进行约束和管理,客观上必然造成“所有者缺位”问题,甚至会造成内外勾结的严重恶果。
二、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措施研究
1.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
精细的设计是保证股票期权激励效用的必要条件,因此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合理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上市公司应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激励方案,避免与证券会有关规定相违背而被叫停的难堪局面。激励过度,很可能会影响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人都是有惰性的,不需努力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反而对公司的发展不利。同时会引起市场与股东的质疑。而激励的门槛太高了,经过努力拼搏也无法达到的目标,只能让人望而却步,同样也无法调动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那么以什么样的行权价来实行股权激励?权激励的范围和措施怎样?们何日能行权?制定力案时就必须全盘考虑的问题。
2.注重企业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作用
企业治理结构关键是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力绝公司经营者或日常管理者“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股权激励事关公司资本结构变动和公众股东利益,与一般的薪酬方案不同,它需要更严格的审议和决策机制,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在其中应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权计划除了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外,公司外部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和咨询机构的意见或建议也应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建议建立公司内部人、股东出资人、期权理论专家三方期权激励科学治理机制。公司内部人是期权受益人,股东出资人是期权决策人,理论专家是期权评审人或设计人。其次,完善公司治理外部机制。政府可以设置一个管制机构。在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中,一个有效的政府管制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早期发展阶段。政府的政策制定水平、管制过程的效率、机构的廉洁性,对于公司治理体系的形成至关重要。
3.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建立共同目标
委托人与人的具体行为目标是不一致的。造成了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然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委托人的最终目标,而人也要借企业的经营获取报酬,双方都不希望企业面临暗淡的前景,这就为双方的目标协调提供了契机。在委托契约既定的前提下,人的报酬应当是相对固定,委托人适当的让渡一部分增量价值于人,使企业能够分享增量价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委托双方的共同目标,产生双赢效果。现实中,在委托双方之间建立柔性契约是比较可行的。
4.注重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发挥金融衍生工具等作用
股权激励制度因其股票来源、行权价格等原因而与资本市场有密切的联系,因而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产生了巨大影响。所以,完善资本市场,稳定股市行情,是目前政府及有关部门首要的工作任务。首先是解决大小非问题。建议“大小非”解禁期限设计应该延长些,可以考虑设定10年甚至更长时间解禁完毕,每年只能解禁部分。这样,就不会对股市造成太大的压力;对大小非解禁后的交易,央企大小非解禁应该明确时间表,市场需要一定时间来吸收股改大小非解禁的压力。其次,引入卖空机制。“卖空”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高价上卖出他们并不拥有的股票,然后再在低价上补进等量的股票,从而获得差价收益的交易行为。在有“卖空”机制的情况下,如果股东们对公司的改组还有期望,他们就可以继续持有公司的股票,但会通过“卖空”的操作手法,一方面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向董事和经理传递出不满的信号。此外也会促使所有投资者,关注有关企业的负面消息,他们可以通过“卖空”机制在股价走低的过程中交易获利。如果做空机制能够到位,当价格偏离价值的情况发生时,很多可以选择做空,就可以把价格逼回价值,从而起到了稳定市场的作用。
5.完善评价指标,形成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
股权激励是建立在对经营者的经营评价之上的,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是股权激励效果得以体现的保证。股权激励的实施,实际上也是对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和薪酬体系的考验。建立一套能够科学、合理、全面地反映经营者努力程度和经营效果,综合评价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考评指标,对于推行股权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应该是全面而又系统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并重,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并重,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并重,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并重。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中应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和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也应该包括各种专业的金融、会计和审计等独立的机构,从而确保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准确的、科学的考核:既要应用财务指标,也要考虑企业成长的相关非财务指标,体现企业潜在的竞争优势和对经营者的长期激励效果。
[摘要]本文通过对现行工资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进行分析,提出了改革现行工资制度的模式,即改革现行的公司管理体制,调整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机制,调整总、分公司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改革现行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调整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一、现行工资制度的不合理性
根据马克思的有关理论全部生产要素可以分解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因此,劳动力通过市场进入企业是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
市场配置劳动力要素,首先要求劳动力作为商品流通。劳动力商品买卖的双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参照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妥协,最后达成共同协议,完成劳动力的买卖。劳动力商品流通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劳动力商品流通的法权基础。企业必须自主用工,有权选择劳动素质高而工资要求低的劳动者;劳动者必须自主择业,有权选择劳动条件好、工资水平高的企业。买卖双方自由竞争,对等谈判,双向选择,其结果就是特定劳动力市场供求格局的形成。第二,劳动力商品流通的经济基础。通过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调节的长期内的工资,必须同个别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相一致,即按劳动力的价值分配劳动报酬,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机制的真正含义,它构成劳动力商品流通的经济基础。由于劳动者在天赋、教育和学习努力方面的差别,必定会形成较大的个别劳动力商品价值之间的差别。现阶段,在我国高素质劳动者短缺的条件下,由于劳动力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在同一个企业内部,个别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别将会拉开。劳动力商品流通的经济基础必然形成多样化的劳动者之间的工资差别。
当前,国有保险公司分配制度改革的不合理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现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总额决定办法不适应现阶段保险市场发展的要求
几家国有保险公司都没有完全实现自主用工,一些富余人员不能推向社会,统配人员必须安排,不能根据经济规律的要求选派管理人员;目前实行的工资总额与保费、利润直接挂钩的办法,仍然是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干预的扭曲产物,很大程度上还是行政决定机制,不能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加入WTO后保险市场开放的要求。因此,必须以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化改革,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工用人权与自主决定职工工资水平结合起来,从而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为国有保险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创造条件。
2.现行的职工工资制度不适应国有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几家国有保险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典型特征。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1993]7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保险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34号)的精神,自1999年10月1日以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三家国有保险公司的职工一直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行员等级工资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国有保险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严重不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严重不适应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状况的要求。在我国加入WTO和开放保险市场的条件下,它将不可避免的成为国有保险公司迎接挑战、增强竞争能力的沉重负担。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建立新型的、与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市场化的职工工资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劳动评价机制,把那些高强度、高质量的劳动者的劳动辨别出来,并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从而适度拉开职工收入分配差距,这对于激发全体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国有保险公司的振兴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行工资制度的不可行性
1.较低的总体工资水平不利于国有保险公司提高竞争能力。据测算,在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几家国有保险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是股份制保险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3-1/5;中高级管理人员年工资水平差距更大,仅为股份制保险公司的1/8-1/6。国有保险公司较低的工资水平,一方面损害了国有保险公司广大职工的劳动效率;另一方面造成了国有保险公司高素质人才向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转移,降低了国有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2.较低的总体工资水平不利于国有保险公司更好地迎接加入WTO的挑战。我国即将加入WTO,根据有关协议,银行、保险和证券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保险业。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后,由于保险业经营的本地化特点,外资保险公司必定要从中资保险公司吸收人才,特别是那些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国有保险公司较低的工资水平事实上促进了人才向外资保险公司的转移,加剧了国有保险公司迎接外资公司挑战的严峻局面。
3.现行的行员等级工资制度,不仅不符合我国保险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不能准确反应保险公司职工劳动过程的职业特点。保险行业的劳动具有其特殊性,它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劳动过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承担的风险要高于其它金融行业;它也是人才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保险专业知识的生产和流通是其劳动过程的主要特点;它还是复杂劳动、熟练劳动比较集中的典型行业。因此,它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必定会表现为多倍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现行的行员工资制度完全没有反映保险行业劳动过程的职业特点。
4.行员等级工资制度的平均主义分配关系不利于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行员等级工资制不能够较好地评价职工劳动的质和量,造成了平均主义和“搭便车”的分配局面;它不承认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之间质的差别,也不承认勤劳努力的职工和不求上进的职工在劳动投入量的差别;它没有正确地引导和激发劳动者最大化地投入自己的积极劳动,成为了国有保险公司一些职工“熬资历”的重要制度基础;它也是国有保险公司在低效率状态长期徘徊的主要原因之一。
5.现行的行员工资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弊病。它是现阶段国有保险公司,特别是一些基层公司“暗箱操作”收入分配的直接原因之一,也是一些基层公司发生违规案件的重要原因;它还是基层公司有意隐瞒经营信息、隐藏市场行为的重要动因;它直接地促成了国有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在低效率状态下长期运行。
三、改革现行工资制度的模式
国有保险公司新型工资制度可供选择的模式,可以集中概括为三个主要分配关系的调整和解决。
1.改革现行的公司管理体制,调整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对几家国有保险公司要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国有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现阶段分布在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集中到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维护出资人的利益。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聘任,经理层的工资收入由董事会通过公司章程确定。通过领导体制的改革,比较彻底地实现政企分开,消除政府部门干预国有保险公司日常经营行为的制度基础,使国有保险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和法人实体,为国有保险公司自主制定收入分配制度创造条件。
2.改革现行的收入分配制,调整总、分公司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废除现行的行员等级工资制,采用与商业性保险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相一致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分公司对总公司的贡献度,对分公司实行等级考核,处于不同考核等级的分公司,其年度工资总额也不相同,而且拉开差距。分公司总经理实行年薪制,年薪的数量和构成与其所在分公司的重要财务指标的考核结果相一致。因此,要制定新型的能比较准确地考核分公司经营状况的指标体系。新型的考核指标体系应该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1)利润激励机制的特征。主要考核利润、利润增长率、成本利润率、人均利润等指标。(2)业务增长机制的特征。主要考核保费增长率、分险种保费增长率等指标。(3)风险控制机制的特征。主要考核正常年景下的赔付率、费用率等指标。(4)监督约束机制的特征。主要考核业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等指标。
3.改革现行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调整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关键词:公司理财;影响路径;交互作用
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或者说是一种人类在其中发生相互交往的框架,有时它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有时界定在什么条件下某些人或组织能够从事某种活动。通过不断调整这种制度规则,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可以得到不断提高。公司是在一系列制度约束下为实现既有目标而创建的组织,制度是组织的运行环境和结构框架,决定了组织的运营规则。公司在这种特定的结构框架和运行环境下追求特定的目标,制度与组织的交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
一、制度、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
制度决定经济绩效,而相对价格变化则是制度变迁的源泉。制度及其制度结构决定企业理财的环境,理财决策是从相关的选择集中做出的,即使存在相同的偏好,不同的制度结构下企业理财决策也会不同。
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与经济组织的相互作用是经济增长的要素。诺斯(1989,P1)曾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为激励人们的经济活动,恰当的制度安排促成了有效率组织的产生。在特定的社会制度结构下,创新者利用这种有目的的实体组织可实现财富、收入或其他目标的最大化(诺斯,1993,P100)。而组织活动的经济后果会带来经济条件的变化,经济条件的改变产生制度变化的需求。制度的变迁有两条路径(诺斯,1993,P9):(1)随组织发展中制度所提供的激励结构演进,其中激励结构是指不同的制度环境对交易成本影响的大小;(2)因人类对机会变化的认识与反应反馈为制度的演进。
威廉姆森(2001,P273)认为,经济组织在不同治理结构下的经营绩效取决于制度环境和经济主体的特性。1995年,他提出了一个制度环境与经济组织相互作用的三层次框架,对制度与组织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按照三层次框架,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既受到制度的影响,也受到微观个体特征的影响,其中制度是各种替代参数的集合,它的变化会引起治理的比较成本的变化,而个人则是行为假定的最终实际实施者。如图1所示,产权、契约法、规范、习俗等制度环境决定了“游戏”规则,如果它们发生变化,则会导致经济组织治理的比较成本发生变动,通常表现为经济组织的重组。影响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作为行为最终实施者的个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倾向所导致的交易成本的上升。
可见,无论是诺斯,还是威廉姆森,都是从效率的角度对制度与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进行的解释。组织与市场、组织之间以及组织内部关系的变化,也可采用效率原则来进行解释。效率是测量资源分配有效性的一个标准,效率机制是决定消费者和组织行的一个基本因果机制。经济组织效率目标的实现需要必要的制度环境保证,产权制度、契约法律制度等外部制度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与否,特别是基于产权形成的激励机制。处于经济组织中个体的选择和决策应该受到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限制,规制确保了经济组织参与者的行为与经济组织效率目标的关联。
另一方面,经济组织实际上是由单个的个体所组成的整体,这些个体参与者并不是“被雇佣的劳力”,他们带着个人的价值观、能力、抱负、计划和兴趣加入组织。这些具有不同个性的组织参与者依靠情感纽带,在同一经济组织的互动中逐渐形成了非正式的社会人际关系结构,这种人际关系结构的形成有赖于正式制度的约束,也受到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社会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的约束。风俗、习惯、伦理价值、道德观念等非正式的行为规范内化于行动者之中,约束着每一行为主体的行为,约定了交换的原则,限定了人们在资源配置中各自的责任、权力和利益,也包含着对违规者的惩罚等。可以这样说,强制性的制度的有效性,取决于制度合法性被受控者认同的程度,而在制度合法性的获得上,社会规范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制度影响公司理财的一般路径
这里的制度,指的是公司内部制度和外部制度。制度对于公司理财影响的一般路径,分为三条路线:
其一,公司内部的制度按照公司内部不同层级的委托关系进行制定,不同的制度对于公司运营中的责权利的分配不同,不同的责权利的分配意味着不同的财务关系,不同的责权利也导致了财务活动中各利益相关者不同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下诱发不同的理财行为,当然一定的理财活动会形成不同的财务关系,而财务关系的不同又会影响理财活动的进行,两者共同作用,形成不同的理财结果。不同的理财结果,自然会反馈到公司高层,如果没有完成公司高层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高层自然会微调公司内部的相关制度;不同的理财结果,实际上就是资源的不同配置,而资源的不同配置自然会造成不同的经济后果,经济后果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公司外部的制度。
其二,公司外部的制度,比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很多法律法规通过影响公司内部的制度,从而影响公司理财。
其三,公司外部的制度,比如《企业会计准则》,不仅可以影响公司理财,还可以直接影响公司理财的结果;《税法》等可以影响公司的财务关系,进而影响理财结果;公司IPO制度、股票增发制度、债券发行条件等,可以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活动,由于融资约束,进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活动及其他公司理财等。此外,公司外部的制度还可以通过调节利率、价格等而间接影响公司理财。
(一)均衡状态下制度对公司理财的影响
如图3,企业理财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企业的理财活动的结果表现为企业的经济业绩;在既定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理财行为受到国家政治、社会环境、心理等影响着的法律及其他制度安排的影响;而国家政治、社会环境、心理、法律及其他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它们所处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文化传统得以延续的驱动力量主要来自于习惯的力量、好奇心或创造力及习得,其中习惯的力量是指不必依靠理性来贯彻的力量,任何传统必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一力量,否则无以称之为“传统”;好奇心或创造力是与习惯力量几乎针锋相对的力量,它促使人类文化与时俱进、永葆青春,它是人类文化得以延续的另一种驱动力;习得,其实是一种学习的能力,它是所有具有“生命力”的东西的最显著的特征,它不仅是继承习惯所必需的能力,更是创造力产生的源泉。
(二)演进状态下制度对公司理财的影响
如图4,企业理财蕴涵于经济行为之中,文化传统与意识形态作为最基础的制度,无论何人,只要身处其中,都会受到它们的影响;当然公司不能脱离开具体的社会环境,不同的社会环境,其政治经济机制都是不同的;这些都会对企业理财行为参与者的心智结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企业理财行为参与者的心智结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决定了他们在理财行为方面的差异,他们的理财行为又决定了企业经济资源的配置与经营绩效;经济资源的配置,经过价格体系的调节和诱致性制度变迁,会形成新的制度环境和新的制度。公司理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化、专业化分工以及协调分工的过程,制度本身也是一个演进过程。
三、公司理财制度建立的基点——交易费用
目前,交易费用已经成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认识到交易费用的存在是新制度经济学区别西方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根本点,交易费用产生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分立,抑或产生于环境的不确定。科斯(1937)最早提供了交易费用的思想,阿罗(1969)最早作为术语使用了“交易费用”,威廉姆森(1975)则对交易费用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社会分工的出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技术知识的不对称分布和个人之间经济交往的复杂性,由此产生了获取和积累知识“制度知识”的必要性。当交易活动的双方以一种特殊的专业化方式通过购买和销售与他人交往时,都必须耗费一定的协调成本(机会成本)。这些协调成本已被阿罗(1969)称之为“运行经济系统的成本”。市场是个人和组织展开合作和竞争的场所,法治为所有参与者制定出一般普适性约束,这两者对于促进个人和组织协调其计划和行为都是必需的,这些制度安排的运作不可能不产生成本。
因为资源的稀缺性,每个人的选择空间都受到其他人的行为选择的限制。现实中,经营一个企业的大部分成本发生在协调活动中,包括企业职工的协调活动和企业与其在市场中交往的各类主体。一个企业的总成本中,大部分是用于管理内部组织、市场调研、技术研发、采购和销售、借贷、获得和使用法律建议以及其他协调活动。当个人或企业保有用于交易的某项资源的产权时,他们必须要为此支付排他成本;而当企业在构想一桩商务交易之前,必须获得大量的知识:存在哪些与该商务交易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它们的质量如何?他们属于谁?得到它们将付出什么代价?哪些个人是可能的契约伙伴?在履行契约业务上能否信任他们?到哪里可以找到他们?要这些契约伙伴支付什么样的价格?还必须掌握哪些必要的环境信息?这些信息的获取都需要付出费用,但这些也是企业成功进行交易活动所必须支付的;接下来,他们需要为了进行商务交易而进行缔约谈判并签订契约,这会进一步耗费资源;当产权被投入交易或与比人拥有的生产要素中的产权相结合,以及人们通过缔约在市场中运用他们的产权时,会持续产生协调成本;最后,他们必须维护契约的履行,并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如果必要,还有可能进行裁决和惩罚,这也是代价高昂的。依靠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这些交易成本,但是制度的制订和运作执行需要借助集体行动的组织支持。政府在运用外在制度时会发生成本,这些成本通常会通过税收的形式来收取,而除了政府的成本之外,企业或个人自身因此会发生相应的服从成本,如必须在按政府的规定行事上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保存相关记录、收集文书、填写表格、聘期会计及会计师,还必须向政府机构做出报告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这些规定等,企业所发生的交易费用日益成为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
一、试题特点分析
本次考试命题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教材及其考试大纲的要求,考核了考生掌握知识的水平、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作为注册会计师所具备的实际执业能力,相对而言是一次比较适宜的命题考试。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的试题来看,其具有以下方面的特点:
一是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紧密围绕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的要求,从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出发。考虑到本科目今年首次作为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实际情况,从难易程度分析,该科目试题命题的中度,难易程度掌握得较为得当,测试了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所需的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从命题范围和各部分比例来看,本科目试题基本涵盖了考试大纲所确定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两个部分的考试范围,并且这两部分的内容比重大体适当(相对而言,公司战略的比重略微大一点)。试题对每一部分的重点掌握得当,较为突出地反映了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各部分的中心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对基本概念、名词术语以及人物观点思想等方面的命题上,侧重运用性的知识点考察,如对swot分析法的考察、内部控制的理解和运用、风险类型等等,他们占试题基础部分的比重较大,这一点从客观试题中看得非常明显,从试题的难易程度分析,这一类试题如果能够认真领会掌握教材及其大纲要领,考生是能较为容易地回答出来的。
二是重视测试考生对知识的理解、实际应用和职业能力的需要,同时又能联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与注册会计师的实际业务相联系。这一点相对于前面第一条,即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而言,是较有难度的,它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执业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形成和发挥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无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灵活全面的掌握知识,更主要的是测试了考生具备运用基础知识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试题的难度是递进的,它们一般体现在是否能具有从所提供的试题信息中识别相关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这些试题初看,似乎是教材中的“原话”内容表述,但细细一看,似乎又是不熟悉的,它们略微高于教材。如试题第一题目中的第1、23、13、16、19、21、23等等,第二大题中的第1、2、3、4、5、6、7、8、10、13、14、15、16等等。这种考察考生从复杂变化的信息中(抑或人为的增加迷惑考生的因素),能透过现象做出判断的能力是依赖于对基本概念和知识的掌握、理解,只有在这一基础和前提上,才能正确运用。这也提醒考生在复习中,要想培养一种发现问题,并按一定的工作程序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认认真真地掌握教材及其考试大纲中的要求。此外,要求考生能够以合适的角色并根据这一角色的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方式提出建议、观点和意见,也是考察学生的一个能力。比如第三大题中所提的两问,即根据命题者提供的一些信息,来做出判断。本题中要求考生能够做出:判断甲公司上述有关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假设考生是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考生在招聘内部审计人员时将从哪些方面考察候选人是否具备所需的要求。这实际上考察了考生是否懂得考生所掌握的相关知识以及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掌握相关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这在简答题、综合题中是较为明显的,这些试题要求考生经过所学知识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实践经验、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将很难准确、全面地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是体现及时掌握新知识新内容,实现知识更新的要求。坚持终身学习,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是对注册会计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因技术不断变革而落伍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时代的要求给注册会计师及时更新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特别是相关领域所涉及的新知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强、涉及学科较多的课程,因此掌握并回答好本科目试题对考生而言,并非易事。本年度考试中对新知识、新内容理解和掌握程度的试题也占据了一定的比重,如结合金融危机、人民币和美元汇率等出的一些题目体现了这一特点,这些试题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如果考生的运用教材知识的能力较强,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将会变得比较容易。
在《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中,还特别强调考察考生能否综合运用多种知识和技能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特别体现在第三大题,提出考生可用英文回答,分数要略高于汉语回答。这既有一定的难度,又为考生提供了一定的发挥空间。对于习惯汉语回答问题,分析判断问题的考生这是有一定难度的,也是富有挑战性的。
二、试题题型、分值及考察能力分析
忪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作为一门高度综合性的课程,有别于其他注会课程,不只是狭窄地集中于某一领域,而是跨越了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整个范畴,重点研究和解决企业长远性、全局性的战略和风险管理问题。增设《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这一科目,就是为了使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了解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掌握战略管理、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战略制定的方法,学会如何制定战略以及成功地实施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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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要求从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试题中,鲜明地体现出来。本年度试题题型分析,单项选择题共26个小题,计26分;多项选择题16个小题,计24分。上述两大题合计50分。其余为客观试题,其中第三大题4个小题,计20分,其中第1和第2小题如果采用英文回答可比汉语多5分。后两个小题各5分,计10分。第四大题为主观性综合试题共1个大题,计30分。从上述题型结构及分值来看,既强调基础知识,更强调知识的运用和综合能力。有关考试题型、分值安排和知识考点的情况,归纳如表1所示:
结合考试大纲要求和本年度的命题,以看到本科目对于考生的知识能力可以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等级,由易到难分别是:专业知识能力、基本应用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从本年度的试题构成来看,也体现了这样的安排。这三方面的能力和知识构成如同地核到地幔的向外扩展一样,三层圆代表知识核心、知识中层和
知识的外层。如图1所示:
据笔者统计,这三种能力的测试中,较多的是第二种能力的测试,其次是第三种能力的测试,第一种能力的测试比重并不是很高。可以预见,随着以后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的成熟和完善,该趋势还会加强。
三、课程复习建议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这门课程,在掌握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前提下,考生需要从应试的角度进行学习和提高。参加了注会考试的学员可能体会到,《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相对于其他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课程而言似乎相对容易一些,但事实上,真正要掌握这门课程并非易事,它的困难主要体现在实践和应用上。如何在学习中、在实践中提升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境界、意识和理念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较好地掌握该门课程,建议采用如下的学习方法:
一是理解和掌握每章的基础理论知识。考生在复习中要注意结合案例,来理解每章的相关知识和理论,并做到融会贯通。要像大家儿时玩的积木和魔方两种游戏一样,把知识点能够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进行堆积搭配,从不同的视角进行审视、分析和思考。长期下去,坚持不懈,相信考生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掌握一定会与日俱增,不断提高。
二是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各章考试大纲要求及习题能够认真练习,要针对各章的知识点。对每章内容进行梳理、回顾和总结。有一种复习方法——“过电影”,即晚上夜深人静或安静之时,能够在自己的脑海中,象过电影一样将各章的知识点、相关内容反复在头脑中回放,遇到不流利的地方要记下来,并及时复习。这对考生的复习、应试会有所裨益。利用这种“过电影”的思考方式可以检验考核考生是否掌握了教材的内容。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创新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大众关心的问题。由于各种施工因素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一直出现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使得建设工程不得不进行返修,从而延长了施工期限,造成企业的亏损。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当中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对如今的建筑市场而言,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变化需求,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质量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
如今,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是按照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进行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这样的模式过于死板,并且政策和法律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的制定上,有些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上也就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需要进行弥补修改。
除此之外,建设工程的施工工艺,还存在着一些技术上的不完善,甚至一些建筑企业还是沿用传统的施工技术,这就大大的降低了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的合格程度。这样因为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问题,即便再好的管理制度也无法解决施工技术所带来的质量缺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如今的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一部分是施工技术原因导致,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工程质量管理本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不健全
现今建设工程企业之间的规模差距比较明显,因此,各个施工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监督体制的执行力度和体制的完善程度上也存在着参差不齐的现象。很多建筑企业因为其规模比较小,所以企业内部甚至没有制定质量管理体制,进而造成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此外,一些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间虽然有质量管理体制,但在具体的质量管理条例上却存在很多管理上的漏洞,也就间接的导致质量管理体制的不完善[1]。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形式的单一化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中的问题除了体制不全外,质量监督管理形式的单一化也是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一个主要因素。无论是传统建筑施工中的管理监督还是现在的工程管理监督方式,都过于的单一化。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都是管理人员采用巡逻的方式对工程中进行监督管理,这种监督管理形式发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即便有问题出现也存在很大的随机性。由此可见,这种单一形式的工程质量管理根本满足现今建筑市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
现今的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成立速度,不仅造成了建筑市场的供求失衡,其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也使得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其中建筑企业内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管理监督的意识薄弱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的薄弱,归根结底主要是因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自身职业没有认识到位,因此对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所以在具体的监督管理上就采用敷衍了事的方式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这样一来不仅不能及时的发现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还可能因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思想上的不重视,给施工人员偷工减料创造了良好的契机。
(二)质量监督管理专业知识的不足
由于建筑企业内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管理水平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专业知识的了解掌握上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建筑施工企业,其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多数是企业领导的直接任命,并没有对任命人员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知识的考核。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因为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管理学上的相关知识,所以多数情况下都是按照自己以往的管理经验进行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这种经验占主导地位的管理方式,在工程具体的施工管理中很容易滋生很多质量隐患,最终影响工程的交接[2]。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体系的创新和完善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是改善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核心环节。因为有了一个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方便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还能规范和约束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同时也便于建设工程内部进行网络监督管理系统的构建。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建设工程质量在根本上得到保障,杜绝或是减少质量隐患的存在。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的多样化创新发展
相比于之前的巡逻形式的单一化质量监督,发展多样化的质量监督管理不仅能够有效的提升建设工程的管理还能够及时的发现网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并对潜在的隐患因素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从而做出相应的风险处理决策。
其多样化的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包括: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巡逻式的监督管理、网络平台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人员施工工艺的监督管理。这三种质量监督管理形式,相比于之前单一化的质量监督管理可以大大的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并对于潜在的质量隐患也能做到及时的发现和解决,从而避免质量隐患问题的存在。
(三)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主要是其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的提升。质量监督管理专业知识的提升,主要依赖于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管理人员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另一方面,管理人员要将学习到的质量监督管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实践当中。管理人员技能的提高则需要长期管理经验的积累,以及对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上的借鉴和学习,通过管理人员自身技能的提高,才能掌握建设工程当中质量管理存在的缺陷以及明确建设工程中质量监督管理难点和重点[3]。
(四)加强建设工程管理队伍的建设
现代的建设工程管理人员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体系结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是管理人员的缺乏,因此,就需要加强对企业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的招收一些专业化的质量管理人才,建立一个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结构,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合格,不断的促进建设工程的长期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是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当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关键。如何科学有效的解决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就需要工程的管理人员对质量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系统化的分析,并根据出现的问题因素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例如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质量监督管理形式的多样化创新发展。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发展还不断的进行思想上的更新,使其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赞利.基于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与模式创新的分析思考[J].中外建筑,2011,(1):117-118.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内部控制;小股东权益;治理结构;企业发展
独立董事制度理论概述介绍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发端于美国。但美国与英国公司法均确立单层制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是说,公司机关仅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监事会之设。因此,独立董事在实际上行使了双层制中监事会的职能。而在德国、荷兰等国公司法确定的双层制下,公司由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但要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董事也由监事会任命。
二、我国与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区别
1.概念界限上的区别
在美国,“独立董事”就是“外部董事”,但是这些名称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
在美国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之初,就有大股东及其代表以非雇员董事身份进入董事会,这些人被称为“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从一开始就是代表大股东利益的,他们与管理层的区别是职务上的,被称为“任职限定”。
以后在钱德勒所讲“经理资本主义”时期,许多企业没有大股东,董事会被管理层控制,虽然也有非雇员董事进入董事会,但他们与管理层有许多利益关系。经济学家把这些人称为“灰色董事”,意思就是不是真正的外部董事。
证券交易委员会使用“独立董事”概念,就是与灰色董事相区别,是指有双重限定的外部董事。但是,无论“外部董事”、“灰色董事”和“独立董事”,都只界定了与公司管理层的关系,而没有界定与股东或大股东的关系。这是美国独立董事和中国独立董事一个最主要的区别。
2. 独立董事作用的区别
【1】美国独立董事的作用主要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投资公司(包括各种基金)。1940年法案规定,一个基金的董事会至少有40%的独立董事。2001年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告“投资公司独立董事的角色”中规定,一个基金的董事会至少有50%的独立董事,并且规定独立董事不是基金的雇员、发行商或投资顾问。
第二,对上市公司。只要求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2000年1月20日公告中指出:“新规定要求审计委员会最少要由3个成员组成,并且只能由独立董事组成。”50%以上的构成使独立董事对基金拥有了决策权;同样,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监督和信息披露也拥有决策权。拥有决策权是美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另一个基本特点。
【2】我国独立董事的作用
从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作用的规定可以看出,虽然规定的方面很多,但能构成决策权的只有聘请外部审计、咨询、财务机构,以及“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这样一些不确定的权力。
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相当严重
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时通常采取剥离非核心资产、以原国有独资企业作为唯一发起人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首发公募的办法,国家在大多数上市公司中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在我国现行制度安排下,这种股权结构势必造成大股东控制公司董事会,操纵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任免,决定独立董事的报酬,从而使独立董事的人格独立和利益独立难以得到保证。
2.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共存的“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导致职能重叠
我国实行的是“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依照分权制衡的原理和逻辑,从监督权力的角度看,在已经有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再设立独立董事会是多余的了,因为会造成双头监管,带来公司资源的浪费和监管权力的冲突。
3.独立董事不能充分发挥其独立的监督职能
【1】独立董事的选聘环节存在问题
《指导意见》规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这一规定,势必造成大股东控制公司董事会,操纵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任免,决定独立董事的报酬,从而使独立董事的人格独立和利益独立难以得到保证。
【2】独立董事报酬与其职责不对称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没有酬薪,只有津贴。要承担重大的责任而不给予足够的报酬,一来吸引不到一流的人才担任独立董事,二来权责不对称,很难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建议 1.明确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治理权力
首先,独立董事应有知悉权及相关的程序保障机制?独立董事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经营者决策权力的结构,达到监督?制衡的作用?经理层可能不愿意向独立董事提供与其利益相悖的资料,这就要求法律赋予独立董事明确知悉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同时予以有效的程序加以保障? 其次,独立董事应有重大关联交易认可权?根据《指导意见》,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提交董事会讨论?最后,独立董事应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权?根据《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提名和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独立董事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制度
要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独立董事产生机制?如果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以控制股东及其派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主要监督对象,那么就不应该由控股股东或其他控制的董事会选择或决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选举投票时控股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时,在选聘独立董事上应采取累积投票制?另外,独立董事要保持独立性,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的制约,还应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完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
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标准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着密切的关联,继而影响到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效果?我国并未对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给予重视,领取标准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任由公司自身决定,在已披露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高薪酬差距悬殊?加上独立董事薪酬要经股东大会通过,亦遭受控股股东的约束,不利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独立董事一旦过分依赖上市公司的酬劳,其独立性必然受到质疑?证监会应给出一个指导性的薪酬标准? 4.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
为避免风险和收益之间的失衡,应给予独立董事必要的激励机制?因为脆弱的社会责任感?微薄的津贴和虚幻的社会名望显然不足于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应该把独立董事的个人经济利益和监督成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挂钩?在国外的公司治理模式中,独立董事比例较高,其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工作业绩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采取给予股票期权?非股票收益?一次性离岗补偿付酬的方式把独立董事的工作质量与公司命运捆绑在一起?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采用这种付酬方式可避免独立董事短期的功利行为? 5.建立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并非作为公司的荣誉职位或挂名闲职,他应具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监督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重大权力?因此,必须对公司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违反这一义务也应对公司或公司股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注意与谨慎义务,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对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包括建立独立董事市场,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使独立董事成为一种职业,优胜劣汰,这样才能不断促使独立董事精英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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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侯大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运行问题探讨[J]》财务与会计,2002(6)
(德州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德州 253023)
摘 要:企业作为管理会计的“微观”对象,其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而财务资源优化配置是企业全部资源优化配置的重中之重,通过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因此,企业应注意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合理设定企业财务资源配置目标,并采取相应措施。本文在对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措施。
关键词 :财务管理;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资源配置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3-0030-03
1 公司简介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于1999年设立的股份公司,于2002年10月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股票代码:600532),是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化工经济效益500强、中国名牌企业、第二届中国农民喜爱的农资品牌、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出口名牌企业、山东省百强重点企业集团、拥有省级技术开发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 财务管理分析
2.1 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可以分为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通过对企业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分析,从而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风险,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提供企业偿债能力的财务信息。
2.1.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2012年为0.45,2013年为0.52,2014年为0.64.该公司流动比率近三年呈逐年升的趋势,表明该公司管理层开始加强短期偿债的整治,使得短期偿债能力回升。一般地,流动比率越高,企业流动负债能力越强,流动负债得到偿还的可能性越大,即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障。一般认为2:1的流动比率较为合适,但该企业流动比率较低下,反映企业拥有的营运资金较少,抵偿债务压力较大,债权人遭受的损失风险大。
速动比率是指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后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其相对于流动比率,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为1:1时比较合适。该公司速动比率2012年为0.40,2013年为0.47,2014年为0.54,2012至2013年公司的速动比率低于正常范围,且大体维持在0.4左右,说明企业整体偿债能力不高,但在2014年企业速动比率指标有所上升,需加强偿债管理。
现金比率反映了企业直接偿付能力。现金作为企业偿还债务的最终手段,它的缺失,会使企业发生支付困难,面临财务危机。对于该企业,现金比率2012年为12.91,2013年为17.52,2014年为31.40,作为扣除应收账款后的余额的财务指标,现金比率一般认为20%以上,但也不能过高。公司的现金比率最近三年一直处于稳定状态,但整体水平较低。综合以上三个指标,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弱,尤其是流动比率有待提高。
2.1.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资产负债率2012年为45.71%,2013年为45.50%,2014年为50.04,该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状态,企业应保持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以确保不会发生较大的财务风险,吸引更多投资。
从产权比率方面来看,它反映了债权人提供资金与股东提供资金的对比关系,有助于揭示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股东权益对债务的保障程度,该企业2012年为84.20,2013年为83.47,2014年为72.69其比率在三年内持续下降,说明企业长期财务状况好转,债权人贷款的安全保障程度提高。综合以上两个指标,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良好,企业长期的财务风险较低。
2.2 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反映了企业资金周转状况,对此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的营业状况及经营管理水平,资金周转状况好,说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资金利用效率高,营运能力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数据如下表:
应收账款平均收账期是指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平均收账期越短,说明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越快,企业流动资金使用效率越高。
从该企业2012-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先上升后下降,但应收账款平均收账期先下降后上升,尤其是2012-201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了13.65倍,说明应收账款变现速度越来越快,资金被外单位占用的时间很短,资金管理效率高,而2013 -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2.6倍,巨大的前后变化说明企业资金管理环节问题开始显现。
存货周转率反映了企业的销售效率和存货使用效率,该企业2012-2013年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说明企业存货周转速度加快,企业销售能力逐年增强。营运资金占用在存货上的金额越少,表明企业资产流动性较好,资金利用效率较高,单就2014年该指标下降了约6个百分点,说明企业销售能力下降,营运资金紧张。
2.3 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通过对其分析可以对投资者取得投资回报、债权人收回本息的资金来源进行了解,它既是衡量企业管理者业绩的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和债权人外部评价企业的重要指标。对盈利能力的分析,本文只分析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涉及非正常经营,包括三项费用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净利率。数据如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13-2014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开始下降,其中2014年相对2013年分别下降了8.22%、2.1%,以上个数据可以看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先上升后下降,但从三项费用率来看,2013-2014年该比率变化幅度较少,一定程度上使得企业盈利能力近两年趋于稳定。
2.4 现金流量辅助分析
现金流量表作为企业的“温度计”、“晴雨表”,通过它可以读懂企业的健康状况,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得出的企业偿债能力相比,可以一定程度上验证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质量,监控企业资金链环节,加强企业自身财务管理。
从购买商品、接受支付劳务所支付的现金量来看,企业生产规模在迅速上升后成稳定态势,企业销售规模也呈同样态势。2012-201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支付劳务所支付的现金的差额分别为2947.20万元、16049.3万元、14301.8万元、13870.10万元,说明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下降、现金回笼慢,企业的现金盈利在下降。近三年营业收入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中还有一部分未收回现金,在以应收账款的形式存在。但是通过查企业资产负债表,可知应收账款占企业流动资产比重低,所以通过应收账款无法对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有较大影响,同时在营业能力分析中高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使企业具有较高的变现能力、资金管理效率,这一点反映了企业较为合理的财务管理。
3 财务资源配置的改进措施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企业进行资源配置、企业规模扩张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企业财务管理数据分析可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高、盈利能力动力不足、重融资、轻销售等问题,所以为实现企业财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应做到以下几点:
3.1 加强企业流动资产的管理与配置
企业当前可以适当降低对长期负债的依赖性,加大流动资产的管理,在较高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外部融资实力基础上,加大销售环节的赊销比重,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风险,提高流动比率。
3.2 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人工成本方面,合理使用现有在职员工,统一企业内部人工费用管理、支出标准;营运成本方面,统一商品采购、配销、库存管理系统,加强、整合采购、销售、物流配送资金链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费用支出。
3.3 合理融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一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运用客户资金;二是间接融资,采用银行信贷融资,重视银行、企业的战略伙伴关系;三是直接融资,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优势加大股票、配股、增发等形式募集资金。但需注意的是企业在对募集到的资金运用上针对当前企业财务状况,宜采用采取分散投资,虽然可能降低预期收益,但是根据企业现有的筹资能力情况下,通过对现有的资金合理配置,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有理的保障。
3.4 依靠国家政策,实现企业销售快速发展
2014年国家采取了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种粮直补政策等惠农政策,为企业销售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分析可知企业存货周转速度快、融资能力强,基于此,加大对销售环节的重视,既可以实现企业盈利能力一定幅度地上涨,又可以加大企业自身资金流动,从而提高企业自身资金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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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人】秦鹏;鄢德奎
【案例类型】评价类
【案例名称】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矿业百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主要违法行为】违规试生产直排废水
【污染类型】水体污染
【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采矿业
关键词 跨省环境公益诉讼;诉讼基金;责任承担方式
【案例概要】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百限责任公司违规试生产直排废水,导致重庆巫山千丈岩饮用水水源严重污染。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于2014年11月13日就此案向重厌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前此粲正在审理过程中。
【案例启示】本集涉及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修复簪法律事实认定问题,因相关制度规定付之阙如而面临审理裁判困境。基于此,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运行需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专项诉讼基金设立和责任承担方式的精细化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2014年11月1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这是一起案情错综复杂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重庆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例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背景:一起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
2014年8月13日上午,重庆市巫山县环保局接到巫山县庙宇镇报告,巫山县庙宇镇千丈岩水库提取的居民用水颜色异常。经重庆市巫山县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排查和检测认定,千丈岩水库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污染源为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硫铁矿选矿厂。该厂违规试生产,并将硫铁矿洗选废浆水直排在一处自然形成的洼地内。由于事前未对该洼地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而此地为喀什特地貌,导致废浆水渗漏地下,经暗河水系流入千丈岩水库,造成水体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乙基钠黄药、二号起泡剂和大量尾渣。千丈岩饮用水水源危及巫山县庙宇镇、铜鼓镇、红椿土家族乡和奉节县长安乡4个乡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用水,涉及10160户、51400人和1.8万亩农田。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的规定,此次千丈岩水库污染属跨省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县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重庆市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环境事件作出了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报告认定:第一,本次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质为乙基纳黄药,排放量58. 14千克。生产原料乙基磺原酸钠、2号油可能的使用量最大值分别为63.5千克和47千克。第二,环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0. 94万元,但该报告未对土壤、地下水等污染后果及修复费用作出评估。
案件焦点:原告诉讼请求中的法律事实认定
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千丈岩水库污染一案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停止侵害,不再生产或者生产绝不能再次污染水库。对今后可能出现污染的地下溶洞水体和污染水库风险重新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评结论,作出被告是否应当搬迁的裁判。第二,恢复原状,依法承担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急处理污染事件、应急供水以及恢复千丈岩水库原有水质的所有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产生的费用共计1900万元。第三,赔礼道歉,在全国性平面媒体上向公众道歉。第四,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恢复等法律事实认定问题,需逐一厘清以便于正确适用法律。具体言之,案件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被告硫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合法性分析
被告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硫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于2011年5月通过并取得恩施自治州建始县发改委选矿厂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环保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以及发改局项目核准批复等手续,资质齐全。同时,磺厂坪硫铁矿选矿厂与千丈岩水库直线距离2. 67公里,超出了千丈岩水库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换言之,单就此硫铁矿选矿厂对千丈岩水库的影响而言,其选址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但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环评报告制作时需估算其对地下水的影响及其造成地下水体污染所应采取的精细化应对措施,环评审批部门应严格把关,不能因所影响的水体区域不属于本行政区范围而不进行审查。
对于本案而言,原告起诉的对象是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起典型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公司硫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审批是否合法,与本案审理无直接关联,即使环评手续合法也不会免除被告因违规试生产违法排污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责任承担。原告诉求中,对于该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地下溶洞水体污染和水库污染风险重新进行环评,超出了法院的裁判范围。对于原告的该项诉求本可通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解决,但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缺位致使环评手续的合法审查只能依赖相关部门的自觉。
生态恢复范围、费用等损失的确定思路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求的审判目标是恢复生态环境的状态和功能,法官适用恢复原状责任时首先需考虑恢复原状的可能性与成本问题。确定生态恢复范围及相关费用,既是原告诉讼请求的依据,又是法官判决恢复原状时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具体到本案,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恢复原状,承担共计1900万元直接和间接费用。此次千丈岩水库环境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0. 94万元,而土壤、地下水等污染修复费用的确定是本案判令恢复原状的焦点和难点。由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方法》(第Ⅱ版)颁布后,《环境污染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第1版)废止,便无法比照泰州环境公益诉讼判决的做法,直接以虚拟治理成本为基数,按照一定的倍数计算污染修复费用。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方法》(第Ⅱ版)所规定的生态损害评估方法,无论是替代等值分析方法还是环境价值评估方法,都需专业的鉴定机构预测受损资源在损害发生到恢复原状这段时间内每年受损资源和生态服务价值量的大小。
尽管如此,但法官确定环境生态恢复原状责任承担的范围及费用的思路却是有章可循的。首先,考虑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能否通过自然或人工的方式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则法官可依据相应的损失,判令被告异地修复。其次,根据“恢复原状”判决的履行方式不同,确定差异化的恢复原状费用与范围。恢复原状基础费用主要包括:环境修复费用和监督修复费用。对于被告委托其他机构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和其他机构代履行修复方案这两种情形,恢复原状的附加费用还要相应涵盖环境修复方案的制定费用和委托代履行费用。最后,灵活确定被告承担恢复原状费用的支付方式,即基于违法者偿债能力的考虑,判定是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缴纳恢复原状费用,还是通过发展环保产业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抵扣部分费用。
赔礼道歉可否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责任方式
环境公益诉讼的直接受害者是环境本身而非任何一个个体,似乎无适用赔礼道歉的可能。而作为一项民事责任,赔礼道歉在性质上是属于恢复原状而非赔偿损失的一种非财产责任,赔礼道歉民事责任的存在丰富了民事责任体系。基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公益性、补救恢复性和惩罚性的考量,可以突破性地适用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赔礼道歉的意义在于要求环境侵害者就自己侵害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开道歉,既具有轻微的惩罚性又能对其他潜在的环境违法者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具体到本案,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可以适用于其他环境公益诉讼。同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赔礼道歉的责任承担方式,为赔礼道歉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突破性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启示和建议: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亟待跨越的三个门槛
任何一种制度的运行并不因现有法律规定而通畅无阻,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制度运行的困境,循序渐进地修正以确保法律正义的实现,因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尽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已步人快车道,但通过重庆受理的国内首例跨省界环境公益诉讼案的分析发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运行所面临的障碍仍需相应的举措予以完善,以进一步优化环境治理模式。
构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环境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除了民事纠纷还应包括行政纠纷,但现有立法并未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予以明确规定。现实中,负有环境保护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既有违法的“积极”作为,如违法做出环境行政决策、许可,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也有违法的“消极”不作为,如怠于履行环境行政管理职责,导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无论作为与否,只要违法,行政机关行为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影响是违法企业无法企及的。本案中相关部门通过被告硫铁矿选矿厂建设项目环评手续的警示意义值得深思。
面对当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缺失的问题,首先应明确新《环保法》规定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目的,以此准确明晰立法的适用范围,借助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进行规范,从而确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其次通过立法解释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法律规定的机关”进行界定,确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最后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内增设一项内容,即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违法作为和不作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形。
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对于本案而言,如果原告胜诉,法院将支持原告诉请的1900万元修复费用,那么如何使用这笔资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环境修复资金和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专款专用,即不能由原告直接领取,以防止出现挪作他用的情形。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曾提出了“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主张。目前,无锡、昆明、贵阳等地采取的是将环境公益诉讼被告支付的环境修复资金和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缴入财政专户或基金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以保障环境损害赔偿金专门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海南省设立的省级环境公益基金,由省财政拨款支付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诉讼费用。另外中国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启动首个民间“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以支持环保社会组织进行环境公益诉讼。
当前对于尚未设立专项基金或专户的地方政府部门,既可选择对民间设立的相关公益诉讼支持基金给予鼓励和政策上的扶持;也可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垫支立案前环保社会组织委托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费用,以解决诉讼启动阶段的资金困扰。对于官方设立的专项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环境公益诉讼被告支付的环境修复资金和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财政拨款;人民法院判决无特定受益人的环境损害赔偿金。专项基金主要用途为:环保组织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包括调查取证费、评估鉴定费等;环境修复费用。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的设立既可解决公益诉讼诉讼成本高的难题,又可化解环境公益诉讼利益归属的争端。
适用环境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的精细化设计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六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该解释并未对这六种环境公益诉讼责任承担的适用性做出周详的规定。如若没有明确界定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将导致司法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具体言之,上述六种责任承担方式的具体适用应设计如下。
一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责任适用。对于“停止侵害”的适用,首先应明确环境侵害的标准,社会对环境污染容忍限度可作为环境侵害标准之一,环境侵害超出了社会的环境污染容忍限度,应责令停止该环境侵害行为。对于“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的责任适用,借鉴美国的做法,可在判决中引入禁止令,根据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种情形,即永久性禁止令、附条件禁止令和替代性禁止令。永久性禁止令一般适用于环境危害行为无改正可能的情形,责令环境侵害者停止其危害行为;附条件禁止令一般适用于行为人实施的环境危害行为可以通过技术和管理的手段实现环境因子达标的情形;替代性禁止令是针对一些无法避免但必须进行的环境侵害行为,责令通过环境税或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方式替代适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
二是恢复原状。依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败诉的原告所需承担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检验、鉴定等必要费用,可以由人民法院从之前其他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判定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中酌情予以支付。可见,该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提及的判定被告支付环境修复费用等款项,相对于环境修复成本是有结余的,故这些用于恢复原状的款项是惩罚性的。同时适用“恢复原状”这一责任方式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被告首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未发生时,受影响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状态;二是出现部分或全部无法原地原样恢复情形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
三是赔偿损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利益的主要用途是生态恢复,赔偿损失作为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只是为了填补“恢复原状”责任方式在无法适用时的空白。因此适用“赔偿损失”这一责任方式时,需考虑“恢复原状”责任方式适用的可能性。如若在法院判决前相关部门已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原状,此时无适用“恢复原状”责任的可能,便只能适用“赔偿损失”责任。为了警示被告所应承担的环境治理责任,法院可以在此种情况下判令一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模式创新
1.转变思想观念,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新理解
1.1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一是代表政府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是督促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三是认真检查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树立好的企业典型,处罚劣质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1.2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化
不直接把工程质量的好坏与监督人员挂钩,而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多少来衡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以一个地区、一个监督科室所监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及历史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以质量投诉的多少、投诉质量问题的影响来反映监督工作的成绩:以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反映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
1.3建立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监督站内部应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程序要简化,办法要实用、有效,从而形成一个透明的监督工作环境,使监督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认真、积极的工作:形成一个人人为自己负责、人人为工程质量负责的良好氛围。
1.4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检查环境
主动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相互促进工作质量。通过座谈、研讨、宣贯来相互沟通、理解、支持,使工程参建各质量责任人重视工程质量,并自愿干好本职工作。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分析
从宏观来看,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转变思想管理观念,更应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变被动为主动,以取得管理创新的实效。笔者认为,应从对内和对外二方面强化管理,具体如下:
2.1对内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2.1.1优化机制,打造过硬的质监队伍
将监督科室按工作目标进行分工,即分为主体监督科、装修监督科、商品混凝土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和监督督察科。各监督科对分管工程进行巡回监督,督察科对所有工程进行巡回监督。不定期地对各科所监工程进行调整,使每一个工程都将接受质监站人员的监督管理,使质监站的每一位监督人员尽可能多地覆盖监督工程。
2.1.2坚持集体执法检查
对施工现场执法检查,规定必须是三人小组集体行动,不得单人到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这样有利于公正执法,业务知识互补,促进综合能力的提高。
2.1.3实行工程验收内部运行卡制
运行卡内容包括监督科室意见、监督档案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得分情况、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站领导的结论。验收严格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并且强调验收人员在现场提出结论性意见。
2.1.4监督检查情况的定性、定量评定
每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都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提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的问题分别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用分数进行量化打分。工程主体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可以用日常监督分数来评价工程质量。
2.1.5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
对各科的监督工作进行月量化考核,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考核内容包括行风廉政、质量投诉、日常监督、监督到位、监督频率、发现并解决的问题及领导抽查情况等。
2.1.6实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
谁主管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用户质量投诉,由谁负责处理解决,并根据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其监督责任。
2.2对外应严格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
2.2.1质量监督的动态管理
将过去对施工“停工待检”的质量控制点检查,改为不定时、不告知的日常质量巡回监督。加大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实行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增强了质量监督的威慑力。
2.2.2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化配合取消质量“控制点”,对所监督的工程实行分级化管理
2.2.3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第一次到工地现场主要是告知参建各方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包括站制定的文件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质量月报、隐蔽工程施工时间的通知、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验收的时间和程序等。
2.2.4抓参建方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
要求开发、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场配有质量样板照片或质量模型,建立针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奖罚制度,并且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牌公示。
2.2.5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以往的工程质量初验制度,会使质量问题堆积到最后,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工程质量也不会提高,最终还会给质监站的工作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应取消工程质量初验,将监督关口前移,改为既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也重视竣工验收。
3.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措施的思考
从微观来说,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对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之外,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应抓住重点,寻求突破,从而落到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这个实处上来,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机构应该负责宏观控制管理工作,通过抽查和巡查的方式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可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参建各方偏离基本的工程建设程序的错误行为。将质量的控制点的验收工作交给监理,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a.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b.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c.切实做到现场检查;d.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e.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3.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
一、财务委派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财务委派制度其实质就是由集团总公司通过统一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一批财务人员,并把他们下派到集团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代表集团公司实施财务核算,他们直接对集团公司负责,同时又受被委派单位的领导。这样的委派制度在国际上其实也是通行的,而且,不仅仅在建筑行业中,实践证明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在其他行业中也是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模式。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如:制度建设不完善或缺失、企业领导层重视不够、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以下我们分别予以具体分析:
1、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者缺失健全、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制约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因而不能纸上谈兵,更要付诸实施,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没有合理的制度,必会导致人浮于事;没有严格的执行,只能是形同虚设。没有健全的财务委派制度,对于财务人员的工作开展产生隐形障碍,既不利于领导意志的贯彻执行,更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某些财务工作者年初无预算、开支无计划、成本无控制、费用无限制、核算无规矩、挂账不清理等,这是造成财务秩序混乱、建筑企业经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为保证企业自身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和强化内部管理的需要,通过建立、实施事前预测规划、事中监督控制、事后归纳总结等全过程、专业性、经常性的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实现企业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在企业管理阶层的设置上,某些企业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理,还有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等。只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多层复核、审批、审计再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保证各个管理阶层有条不紊的各司其职,这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备条件。
2、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树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领导的重视是关键。企业领导如果自身执行力薄弱,在涉及到财务程序的执行时贪快求简,必然会忽略了原则上应该遵循的条例步骤。例如某企业设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费用报销应该先由财务部复核签字,再由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最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在出纳处报销。可当有人直接找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时,总经理直接先签字,然后再找其他人员签字。这就是一种对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不支持的表现。另外,有些领导层法制观念不强、不能够坚守原则或以与下属的亲疏关系论奖惩功过等等问题,都表明领导层能否提升自身素质、能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效力,更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是企业形象息息相关。提高建筑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领导艺术素质和法制意识是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
3、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与财务信息失真财务人员虽然受集团公司委派,对委派单位负责,但是委派的财务人员又直接受被委派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即所谓双重领导。委派的财务人员一方面要监督被委派单位,另一方面又要服务被委派单位。集团公司只管找财务人员要数据,被委派单位负责发放其福利薪酬———财务人员只是形式上受集团公司委派,实质上还是受制于被委派单位。这就是造成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以致财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这种矛盾关系如果处理的不好,将造成财务委派制度只能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作用。关键是解决“责、权、利”的问题。要想财务人员具有独立性,集团公司必须做到既要管人事任命,又要管福利薪酬、绩效考核。如果财务人员在基层单位拿工资,他们所反映数据的真实性就不得不让人质疑”。
4、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人员关键是做好“认真”二字,要及时、准确的把财务信息数字化传递给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性绝不能被忽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大多是金字塔形、机构设置层次多,效率低下。员工之间的信息存在不对称性,缺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导致企业的理财观念陈旧、员工理财知识和技巧不足,与信息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所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顺应时展的客观要求,这不仅需要企业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需要及时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更重要的是:不给予员工思想、道德素质问题的足够重视更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思想支配行为,如果财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财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而财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没有一个考量的标准,所以要求企业管理人员“预防为主,教育为辅”,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必需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二、建设以集权式与分权式相结合的财务委派制度的意义
针对建筑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委派制度迫在眉睫。财务委派制度属于“直接管理”形式,即以集团公司名义向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分公司、项目部会计主管,有的也包括出纳人员;委派部门为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直接管理式,即对会计人员的薪酬、福利、培训、考核、人事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在分公司、项目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制度。
1、集权式与分权式管理优缺点建筑业财务管理制度无外乎集权式与分权式两种,然而各有优缺点。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各项目部的财务情况,并对各项目的资金流、成本等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集团公司强化财务管理。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实时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不利于调动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积极性。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部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因而,应建设集权式与分权式相结合的财务人员委派制度,财务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委派任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传递技术,通过财务信息数据化,实施集团公司对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远程控制;畅通集团公司与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道,不定期的委派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人员下到基层实施内审,对基层信息的真实性再次确认。
2、财务委派人员制度建设的意义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由多个分公司、项目部组成,集团公司提供资质,为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负责,靠收取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生存。集团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项目部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集团公司是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就必须提高分公司、项目部的会计核算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集团公司有必要对分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如果分公司、项目部不能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出现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债务纠纷问题,所有的法律责任都会转嫁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把每一项工程,每一笔工程进度款控制到位,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一方面为项目经理把关,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款不能被分公司、项目部所挪用,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公司管理层应从战略高度重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为及时、准确的了解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运行情况;只有被委派财务人员代表集团公司更好地履行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的职责,才能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完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为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创造必要条件,理顺企业管理层次,明确基层财务人员虽然在基层工作,但其使命具有双重性。通过对财务人员定期培训、考核、轮岗、奖惩和晋升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全面素质。人才储备已成为现代企业能否长足发展的关键,企业家越来越认识到现代企业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而财务人员素质更是关系到企业信息的真实性与否。
三、加强建筑行业财务委派制度建设
集团公司履行财务决策管理层,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属于经营执行层,两者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集团公司对财务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分公司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留存收益分配的核算上均有相对的独立性。不管企业财务管理是集权,还是分权,其最终的都是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如何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保证企业长久、稳定、健康的发展,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1、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财务管理体制建筑企业通过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及企业自身情况建立有效可行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实施财务委派的制度保障。体制建设是企业建设的核心。根据企业财权配置的不同方式,理论上将财务管理模式分为“集权型管理模式”和“分权型管理模式”二种。但不管什么企业,都不应采取绝对集权和绝对分权,而应该是集权和分权的结合体。要明确董事会———总经理———集团财务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会计———出纳的责权利,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
2、建立健全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统一性、规范性、可比性,便于汇总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报告和统一财务管理。
3、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出资人的所有者,为最大限度的降低“信息不对称”、“内部人控制”等不利因素对企业利益的的影响,需要建立统一的,行之有效的企业运行架构,即所谓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公司是财务部实施整个集团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与分配等战略决策者和统一管理者,以保证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结算、资本运营监控、税费管理、财务预算控制、财务系统信息、财务会计管理的可靠、有效进行为目的。
一、财务委派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财务委派制度其实质就是由集团总公司通过统一招聘、录用、培训、考核一批财务人员,并把他们下派到集团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代表集团公司实施财务核算,他们直接对集团公司负责,同时又受被委派单位的领导。这样的委派制度在国际上其实也是通行的,而且,不仅仅在建筑行业中,实践证明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在其他行业中也是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模式。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如:制度建设不完善或缺失、企业领导层重视不够、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财务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以下我们分别予以具体分析:
1、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者缺失健全、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制约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因而不能纸上谈兵,更要付诸实施,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没有合理的制度,必会导致人浮于事;没有严格的执行,只能是形同虚设。没有健全的财务委派制度,对于财务人员的工作开展产生隐形障碍,既不利于领导意志的贯彻执行,更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某些财务工作者年初无预算、开支无计划、成本无控制、费用无限制、核算无规矩、挂账不清理等,这是造成财务秩序混乱、建筑企业经营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为保证企业自身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和强化内部管理的需要,通过建立、实施事前预测规划、事中监督控制、事后归纳总结等全过程、专业性、经常性的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实现企业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在企业管理阶层的设置上,某些企业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理,还有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等。只有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多层复核、审批、审计再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保证各个管理阶层有条不紊的各司其职,这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备条件。
2、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制度重视不够树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领导的重视是关键。企业领导如果自身执行力薄弱,在涉及到财务程序的执行时贪快求简,必然会忽略了原则上应该遵循的条例步骤。例如某企业设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费用报销应该先由财务部复核签字,再由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最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在出纳处报销。可当有人直接找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时,总经理直接先签字,然后再找其他人员签字。这就是一种对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不支持的表现。另外,有些领导层法制观念不强、不能够坚守原则或以与下属的亲疏关系论奖惩功过等等问题,都表明领导层能否提升自身素质、能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效力,更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是企业形象息息相关。提高建筑企业领导层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领导艺术素质和法制意识是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
3、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与财务信息失真财务人员虽然受集团公司委派,对委派单位负责,但是委派的财务人员又直接受被委派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即所谓双重领导。委派的财务人员一方面要监督被委派单位,另一方面又要服务被委派单位。集团公司只管找财务人员要数据,被委派单位负责发放其福利薪酬———财务人员只是形式上受集团公司委派,实质上还是受制于被委派单位。这就是造成财务人员独立性不强,以致财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这种矛盾关系如果处理的不好,将造成财务委派制度只能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作用。关键是解决“责、权、利”的问题。要想财务人员具有独立性,集团公司必须做到既要管人事任命,又要管福利薪酬、绩效考核。如果财务人员在基层单位拿工资,他们所反映数据的真实性就不得不让人质疑”。
4、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人员关键是做好“认真”二字,要及时、准确的把财务信息数字化传递给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性绝不能被忽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大多是金字塔形、机构设置层次多,效率低下。员工之间的信息存在不对称性,缺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导致企业的理财观念陈旧、员工理财知识和技巧不足,与信息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所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顺应时展的客观要求,这不仅需要企业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同时需要及时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更重要的是:不给予员工思想、道德素质问题的足够重视更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思想支配行为,如果财务人员的思想不正确,就很难保证其财务行为的客观公正,其所制造的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令人信赖。而财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没有一个考量的标准,所以要求企业管理人员“预防为主,教育为辅”,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必需要加强对在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
二、建设以集权式与分权式相结合的财务委派制度的意义
针对建筑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委派制度迫在眉睫。财务委派制度属于“直接管理”形式,即以集团公司名义向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分公司、项目部会计主管,有的也包括出纳人员;委派部门为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直接管理式,即对会计人员的薪酬、福利、培训、考核、人事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在分公司、项目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制度。
1、集权式与分权式管理优缺点建筑业财务管理制度无外乎集权式与分权式两种,然而各有优缺点。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各项目部的财务情况,并对各项目的资金流、成本等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集团公司强化财务管理。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不及时,不能实时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不利于调动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积极性。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门及时准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理部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因而,应建设集权式与分权式相结合的财务人员委派制度,财务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委派任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传递技术,通过财务信息数据化,实施集团公司对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远程控制;畅通集团公司与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道,不定期的委派集团公司财务审计人员下到基层实施内审,对基层信息的真实性再次确认。
2、财务委派人员制度建设的意义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由多个分公司、项目部组成,集团公司提供资质,为工程的质量、安全等负责,靠收取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费生存。集团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项目部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民事权利。集团公司是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就必须提高分公司、项目部的会计核算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集团公司有必要对分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如果分公司、项目部不能做到工程款专款专用,出现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债务纠纷问题,所有的法律责任都会转嫁给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需要从源头上抓起,把每一项工程,每一笔工程进度款控制到位,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一方面为项目经理把关,另一方面要保证工程款不能被分公司、项目部所挪用,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公司管理层应从战略高度重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为及时、准确的了解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运行情况;只有被委派财务人员代表集团公司更好地履行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的职责,才能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完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为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创造必要条件,理顺企业管理层次,明确基层财务人员虽然在基层工作,但其使命具有双重性。通过对财务人员定期培训、考核、轮岗、奖惩和晋升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全面素质。人才储备已成为现代企业能否长足发展的关键,企业家越来越认识到现代企业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而财务人员素质更是关系到企业信息的真实性与否。
三、加强建筑行业财务委派制度建设
集团公司履行财务决策管理层,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属于经营执行层,两者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集团公司对财务集中管理并不排斥分公司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在订立合同、业务购销、资产负债、留存收益分配的核算上均有相对的独立性。不管企业财务管理是集权,还是分权,其最终的都是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如何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运营效率,保证企业长久、稳定、健康的发展,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1、建立健全建筑行业财务管理体制建筑企业通过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及企业自身情况建立有效可行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实施财务委派的制度保障。体制建设是企业建设的核心。根据企业财权配置的不同方式,理论上将财务管理模式分为“集权型管理模式”和“分权型管理模式”二种。但不管什么企业,都不应采取绝对集权和绝对分权,而应该是集权和分权的结合体。要明确董事会———总经理———集团财务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会计———出纳的责权利,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
2、建立健全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统一性、规范性、可比性,便于汇总财务数据,合并财务报告和统一财务管理。
3、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出资人的所有者,为最大限度的降低“信息不对称”、“内部人控制”等不利因素对企业利益的的影响,需要建立统一的,行之有效的企业运行架构,即所谓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集团公司是财务部实施整个集团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与分配等战略决策者和统一管理者,以保证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结算、资本运营监控、税费管理、财务预算控制、财务系统信息、财务会计管理的可靠、有效进行为目的。
公司现有员工人,是的下属单位,主要工作是完成的生产加工任务。多年来,分公司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治安工作十分重视,措施得力,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也未发生一票否决的情况,单位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多次受到公司、事业部及农场街道的表彰。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分公司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每半月经理办公会上都要就生产情况、各岗位人员思想情况、安全情况、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通报。每月召开一次员工大会贯彻上级有关综治文件配合农场社区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围绕生产中心任务,从稳定大局出发,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形势教育。二是组织落实。分公司每年年初都要和事业部及农场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经理、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党政领导齐抓共管、遇有问题能及时研究解决。按照要求,分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以书记为组长的治保小组,成立了护厂队、消防队、民调小组等各组织。单位围绕生产、安全中心任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系列创建平安工厂活动,切实做好内部防范。年单位购置了报警器三部,按照农场公安分局以及事业部保卫科的要求更换了钢质保险箱,办公区大门、财务室、仓库大门等全部安装了防盗门,铁皮门,窗户都装了铁护拦,达到了安全要求,近几年用于安全防犯开支达3万余元,人、财、物投入到位。三是制度保障。分公司制订了《厂区治安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值班制度》《警卫人员值班巡查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厂内住宿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室、资料室、微机室、库房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安全保卫制度,用规章制度来管理、约束内部人员,依法行政。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单位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作为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素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公司从“普法”教育入手,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制意识,提高员工的素质。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分公司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在生产任务较忙的情况下,组织党员,管理人员、班组员工按计划进行学习并利用生产空闲安排自学。定期拟定各阶段学习重点,每半年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分公司还结合“普法宣传月”,在橱窗、板报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从年起在分公司开辟了“普法专栏”,两周一期,主要内容为《民法》《刑法》等相关知识、公司有关安全保卫材料和上级有关法治教育的图片。另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组织知识竞赛,分公司还于去年开始通过“每月一案”“请你当律师”等形式,让员工参与学法断案,员工参与热情及高。通过以上形式的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员工们了解了法制信息和有关法律精神,突出了维护职能,提高了干部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员工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我公司从事收购及生产,在收购过程中是直接与农场近千名素质高低不同的打交到,稍有不慎,就会有过激行为。我们教育员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学习法律知识,学习与交流的工作方法,同时以情感人,多做换位思考,多为奶户提供服务,培养融洽和谐的买卖供求关系。几年来从没有与奶户发生过冲突行为。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氛围。分公司把综治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范畴,并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做到以人为本,以情感人。分公司对员工婚丧、生病、纠纷、突发事件采取“四必访”,对有错误、遇挫折、有想法、求帮助的人员采取“四谈心”等都是落实综治工作、确保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支部坚持为员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年为员工解决就餐问题、取暖煤采购、夏季车间高温防暑等七项实事,投入资金一万余元。每年各重大节日,单位组织各种文娱活动,活跃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为员工搞好福利,解除后顾之忧。在这种和谐、充满温暖的氛围之中,分公司员工心情舒畅。几年来无一例违法犯罪、违纪现象,促进了单位的和谐稳定。建立了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确保改革和生产任务完成,维护了企业形象与声誉,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